《当大佬穿成炮灰女配[快穿]》作者:道_非 文案 自古红颜多薄命, 而颜夕的任务就是逆天改命, 拳打渣男顶着红颜走向人生巅峰。 渣男们:等等,说好我们可以装X的呢? 颜夕:科科。 穿越大佬颜夕二十年专治装X,质量有保证 陈阿娇:金屋藏娇进行时 曹操原配:老公为泡妞死了儿子和猛将! 霍小玉: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宁! 苏妲己:以美正道!所向披靡! 周芷若:不好意思,我问心无愧 当邀月穿进贾迎春 微博:道_非,求一发关注_(:з」∠)_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无限流 女配 爽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颜夕 ┃ 配角:陈阿娇、杨贵妃、貂蝉、虞姬、蔡文姬、卓文君 作品简评 因缘际会,颜夕穿生成一个个薄命红颜,她的任务便是替她们重活一世。被废除的皇后陈阿娇,爱子心切的曹操原配丁夫人,偏信才子的霍小玉……佳人在前,留给后人的是唏嘘和叹惋,留给红颜的却只有满心幽怨。且看女主如何逆天改命,拳打渣男, 走向人生巅峰。本文人物刻画生动鲜明,风趣十足,在描写女主完成任务的同时,又将乱世刻画得气势恢宏,历代风流人物于乱世中施展抱负,女主六分明艳,三分英气,还有一分小女儿情怀,与男主互相成就,儿女情长与家国天下兼顾。 第1章 陈阿娇 “宿主是否接受任务?” “接受。” 历史的长河中,无数红颜错信渣男,无辜惨死。惨死之后,更是背负一身污水,被世人唾骂,以至于她们身上的怨念太重,死后魂魄不能入轮回转世投胎。 怨念越积越多,严重影响了时空的正常秩序,颜夕的任务,便是穿生成这些薄命红颜,替她们重活一世,拳打渣男,走向人生巅峰。 红颜们的怨念消除,才能重入轮回。 颜夕闭眼再睁开,置身在西汉历史卷轴中。 在这里,金屋藏娇浪漫情话,以刘彻废除陈阿娇而结束。 颜夕现在看到的,就是陈阿娇被废时的模样。 “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玺绶,罢退居长门宫。” 内侍的声音尖细,念完奏旨转身离去。 厚重的宫门缓缓合上,被关在里面的陈阿娇发疯般拍打宫门,她拍到指上鲜血直流,也不曾把那宫门打开。 殿外传来内侍阴阳怪气的声音:“你省省力气吧,陛下不会见你的。” 七月的天气,空中却突然炸开惊雷,将阴冷的宫殿照得如同白昼一般。 豆大的雨滴落下来,砸在人身上生生的疼。 陈阿娇蜷缩在屋檐下,鲜血与雨水混在一起,蜿蜒流在她身下,像是开在地狱黄泉入口的花。 雨水不断砸在脸上,陈阿娇闭上眼,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她蜷缩着身体,在小小的屋檐下。 她早该明白的,刘彻现在大权在握,已经不需要她了。 大雨倾盆,陈阿娇突然便笑了:“刘彻!” 闷沉的天空又划过闪电,像是一面镜子般,照进世间所有阴暗的角落。 陈阿娇的声音凄厉而尖锐:“你可还记得,若得阿娇为妇,当以金屋储之!” “你以金屋为聘,我才替你夺来这大汉江山!如今你背信弃义,废我于长门宫,那这大汉皇帝的宝座,你也不要坐了!” 陈阿娇的意识彻底消失,颜夕进入陈阿娇的身体。 “宿主接受任务。” “宿主读取资料。” “宿主进入身体。” “宿主已完全融入身体。” 随着晋江系统冰冷的机械音响起,颜夕慢慢睁开眼,熟悉着自己的新身体。 若以功绩来论,汉武帝刘彻堪称千古一帝,若以夫君来论,岂是一个渣能够形容得了的? 为夺太子之位,娶表姐陈阿娇,在陈阿娇以及陈阿娇的母亲窦太主的帮助下,夺得了太子之位,又顺利问鼎九五。 刘彻亲政掌权后,便废除了陈阿娇,此举不可谓不薄情。 陈阿娇的怨气冲天,以命为誓要刘彻血债血偿——她经历过的事情,也要刘彻经历一遍。 所以,颜夕来了。 她这次的任务,是要刘彻爱上她,等刘彻爱上她后,再一刀把刘彻杀了。 让他也尝尝,被挚爱的人伤害的事情。 至于刘彻拥有的皇位,当然是夺回来没得商量了。 开玩笑,刘彻的皇位本就是用金屋藏娇的诺言换来的,他不曾给她金屋,他的皇位也可以还回来了。 熟悉完自己的新身体后,颜夕……不,现在是陈阿娇了。 她既然穿成谁,那她就是谁,这是最基本的职业道德。 陈阿娇打量着周围的环境。 很显然,她现在身在冷宫,缺衣少食,也没有丫鬟伺候,只有每日踩低捧高送饭的小内侍。 莫说夺皇位,手刃渣男走上人生巅峰了,她现在连吃顿好的饭菜都很难。 当真是个棘手的开局。 不过,眼前的难题完全难不住她。 陈阿娇打开随身空间,找出入梦符。 算一算时间,到了刘彻与匈奴死磕到底的时候了。 刘彻与匈奴打的第一战,便是马邑之战。 刘彻在马邑城埋伏三十万精兵,让大商人聂壹骗匈奴单于,说杀马邑城县令后献马邑城。匈奴喜不自禁,率大军前来,在路上发觉异样,便抓了汉雁门尉史一问究竟。 汉雁门的尉史怕死,将刘彻的计谋和盘托出,匈奴大惊,连忙退兵。 刘彻空耗兵力钱粮,无功而返。 此事在汉朝与匈奴之间掀起轩然大波,匈奴为报复汉朝,屡屡在边境拦路劫掠,四处袭击汉朝边郡,一旦得城,便开始大肆屠戮汉朝百姓,城内鸡犬不留。 朝臣们纷纷指责刘彻不该贸然与匈奴开战,诸侯王打着匡扶汉室的旗号密谋造反,刘彻的皇位摇摇欲坠。 若非卫青天生将才横空出世,首战奇袭龙城,立下不世之功,以此堵住了悠悠众口,只怕这大汉江山,早就换人了。 刘彻输不起这场战役,便是她出冷宫、重返长安的最佳时机。 陈阿娇捏着入梦符,入夜后,进入了刘彻的梦乡。 有着入梦符,她在刘彻梦里可以为所欲为。 阿娇变成薨了的外祖母窦漪房的模样,隐晦地提点刘彻,说高祖创业不易,让他谨慎做决定,莫将汉室江山断送在他的手里。 窦漪房历经三朝,手段心计远超常人,压得三代帝王在她面前退一射之地。 面对窦漪房的嘱托,刘彻不敢大意,低头沉思一会儿,追问原因。 化成窦漪房的陈阿娇淡淡一笑,道:“数年前,夫君文帝入主长安,偃武修文,与民养生,方有了如今的鼎盛之治。彻儿若是无事,可多去文帝面前走走,或许你要的答案,就在那里。” 说完话,陈阿娇退出了刘彻的梦境。 刘彻是一个极其聪明又多疑的人,她若说得太多,反而会引来刘彻的猜忌,略微提点一下,刘彻便能想通其中关联。 更何况,刘彻纵然想不明白去文帝面前走一走是什么意思,他身边的卫子夫也会提醒他的。 要知道,她现在所住的长门宫,就在文帝的陵地附近。 卫子夫步步小心,事事留意,对她的事情再关注不过,一会提醒刘彻这件事的。 …… 东方刚刚泛起鱼肚白,刘彻便睁开了眼睛,双手枕在脑后,想着昨夜的梦境。 他扪心自问,虽不能与高祖建国的功绩相比,但也颇为勤勉,是一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 近日里更是为了大汉不再受匈奴之欺辱,打算在马邑城对匈奴用兵,重振汉家威仪。 此举无论怎么看,都是功在千秋的事情,怎么到了太皇太后那里,他竟成了断送汉家江山的昏君? 想到这,刘彻心头一动。 对马邑城用兵…… 莫不是为了这件事? 都道鬼神有灵仙人托梦,难道他这一战,竟是大败而归? 此战是他一力促成的,若败,他登基多年来建立的威望便付之一炬。 他父皇何等英明,在位期间尚有七王之乱,他登基时尚且年幼,处处受太皇太后掣肘,太皇太后死后,他才算真正掌权。 对匈奴用兵,是他掌权后做的最大的决策,若此战大败,虎踞一方的诸侯王们必会再起异心。 到那时,外有匈奴虎视眈眈,内有诸侯王拔刀相向,他这个想要励精图治的帝王,便是将大汉江山推入火坑的昏君。 刘彻身上出了一身冷汗,猛然坐了起来。 卫子夫被吓了一跳,忙问刘彻何事。 刘彻素来喜欢卫子夫的温柔和顺,昨夜的梦又委实稀奇,太皇太后让他去文帝面前走一走的话让人摸不着头脑,他心中烦闷,便与卫子夫说了。 卫子夫抬起头,尖尖的下巴与纤细的脖颈如上好白玉一般,勾着人想往更深处的地方瞧去。 卫子夫纤细的手指抓紧了自己的衣袖。 文帝的陵地,在霸陵,那个女人,也在霸陵。 霸陵的长门宫。 卫子夫眸光微闪,面上又浮起一贯温柔的笑意,试探道:“陛下既然想皇后姐姐了,将皇后姐姐接回来便是了,何苦找这样的借口来诓妾?” 刘彻不耐道:“朕怎么可能会想她?” 话刚出口,刘彻便反应了过来。 他的皇爷爷,葬在霸陵,而陈阿娇所住的长门宫,也在霸陵。 刘彻脸色微变。 昨夜太皇太后故作高深半晌,竟还是为了她的好外孙女? 可笑他险些被她的话诓住了,误以为她是为了大汉才来的。 刘彻冷笑一声,声音微凉:“朕的好皇奶奶啊,当真是疼她,纵是死了,也不忘为她来给朕托梦——” 话说了一半,刘彻又停住了。 他废除陈阿娇,并未动摇国本,而太皇太后话里话外,说的全是大汉根基。 卫子夫双手揽着刘彻的脖子,柔声道:“陛下,您又说笑了。” “您往日不是罪不信鬼神之说吗?” 往日不信,可若关系到皇位,便不得不信了。 刘彻俯身将卫子夫压下,眸色若深潭般阴冷。 若真是马邑之战有变,太皇太后托梦指点,而他因为厌恶陈阿娇错失良机,导致汉军大败,那便是愚不可及。 但陈阿娇只是一个被娇宠着长大的贵女,能有什么好办法帮他破马邑之战的困局? 刘彻冷笑不已,眼角满是轻蔑之色。 云.雨之后,刘彻复又穿上了衣服:“备车,朕要去长门宫。” 他倒是想看看,他的好皇奶奶,给那个骄纵肤浅的女子出了什么好主意。 “陛下……” 卫子夫道:“妾也许久未见皇后姐姐了,可否带妾一同前往?” 听到皇后二字,刘彻眼底隐隐有些不耐:“你不用一口一个皇后叫着她,她早就不是朕的皇后了!” 他独宠她十年,十年的结果是她不曾生下一男半女,让世人误以为他这个皇帝有难言之症,各地的诸侯王遣子入朝,试探着让他立皇嗣。 这种情况下,他没有杀她,只是废了他,已经是看在往日的情分上分外宽容了。 可笑她竟然诅咒他去死,当真是不可理喻。 若不是马邑大战在即,他根本不会瞧她一眼。 第2章 陈阿娇 长门宫原来不叫长门宫,叫长门园,是阿娇母亲窦太主的私家园林。 刘彻祭祀文帝,路远没有住宿的地方,窦太主见此,便把长门园献了出来,让刘彻祭祀时有个休息的地方。 后来阿娇被废,刘彻不愿再见到她,便把她迁出长安城,送到了长门宫。 长门宫由此成了冷宫。 许是怕阿娇的日子过得太滋润,刘彻还把长门宫里里外外换成了宫里的人,窦太主的人手安插不进来,阿娇的日子便过得甚是凄凉。 阿娇如今居住的主殿,殿里的桌子不是缺了腿,便是掉了漆,曾经的奇花异珍,因无人修剪,疯长如杂草。 昨日被她哄得多给了她一个鸡蛋的内侍被换下来了,如今是个老内侍看守着她,莫说多给她一个鸡蛋了,不把饭盒扔在地上都属于好的。 阿娇知道刘彻今日要过来,也懒得与老内侍争论,吃完后,便开始梳妆打扮。 她可不想让刘彻看到一个蓬头垢面的阿娇。 天之骄女阿娇,纵是身处冷宫,也是明艳热烈的。 长门宫里没有铜镜,可巧前几日下了雨,院子里的大缸里集满了水,正好可以当镜子用。 刘彻抵达长门宫时,看到的便是这一幕。 宫墙斑驳,野草杂生,女子举止闲适,有一搭没一搭地梳理着半湿的长发。 这颓垣废址的荒凉地,硬生生地被她衬出了山水墨画似的雍容风华。 似是察觉了他的到来,她偏过脸,凤目微弯,秋日的阳光流淌在她眼底,周围的景色刹那间失去了光彩。 世界只剩黑白两色,而她,是超脱于世的气质光华。 纵是刘彻厌恶极了阿娇,却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女子,的的确确配得上当世第一美女的称号。 秋风扬起她鬓间的发,她脸上有几分惊讶之色,但很快又恢复平静。 她起身参拜,面上无悲无喜:“参见陛下。” 这一次,她没再叫他彻儿。 也是第一次称他为陛下。 那个骄傲不可一世的女子啊,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般声嘶力竭灰头土脸。 刘彻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剑眉微蹙,看着面前的阿娇。 正午的阳光正好,给阿娇身上镀上一层浅浅的金光。 金光之下,阿娇挽着简单的云鬓,圆润的耳垂在黑色长发中如剔透的白玉一般。 雪肌乌发,指上还残留着花草的痕迹。 不,不是这样。 她身上的衣服虽然粗糙,但都经过了仔细的浆洗与修补,穿在她身上,不仅不显得落魄,反而有一种清水芙蓉的既视感。 她知道他要来,所以提前将自己修饰一番。 她是在欲擒故纵。 刘彻眼底闪过一丝冷笑,刚刚漫上心头为数不多的怜悯,也随着这个推论烟消云散了。 小内侍搬来软垫,刘彻盘膝坐下,卫子夫鼓了鼓勇气,怯怯地走上前,想要去牵阿娇的手,柔声道:“许久未见,姐姐风采依旧。” 阿娇推开卫子夫的手,道:“不及夫人温婉宜人。” 卫子夫的手无处安放,搅着帕子。 刘彻见卫子夫吃瘪,道:“过来,坐朕身边。” 端的是一副伉俪情深的模样。 阿娇在心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在她一个废后面前秀恩爱,他俩的良心不会痛吗? 哦,不对,刘彻这厮若不是顾忌名声不敢做得太过,只怕这会儿早就一杯毒酒送她上青天了。 阿娇只当看不到面前的糟心事,移开目光,瞧着刘彻身边的人。 哟,这人的眼睛可真亮。 刘彻是以前的老样子,出行不忘带着建章营的卫士,呼儿唤马,少年纨绔。 只是这次的卫士换了她不认识的人,萧萧如松下风,皎皎若天边月,更有一双澄澈明净的眼睛。 人年少时,有一双干净透亮的眸子实属正常,只可惜,岁月长河中,多少人迷失了自己,不复少年时的一尘不染。 眼睛一旦失去光泽,再好的皮囊也变成了摆设。 但愿这个卫士,能千帆过后不忘本心,莫辜负了这么一双好看的眼睛。 不过说起来,这个卫士,看上去有些面熟。 她被废这么长时间了,刘彻身边的人换了一拨又一拨,早就不是她认识的那帮人了。 她竟然还觉得这个卫士眼熟,怪事。 阿娇不禁多看了一眼,连刘彻眼底不加掩饰的厌恶也没放在心上。 金乌烈烈,阿娇收回目光,瞧了一眼刘彻怀里小鸟依人的卫子夫,懒懒道:“请陛下屏退左右。” 戏演得差不多了,该说正事了。 卫子夫扯着帕子,柔柔弱弱开口:“姐姐素来极信鬼神之说,只是鬼神本是无稽之谈,妾听一听,也是无妨的。” 言外之意,便是让阿娇想想自己为什么被废,巫蛊之祸的事情大家都还没忘呢,别背着她用那些歪门邪道的法子勾搭刘彻。 阿娇眸光微转,整了整衣袖,准备送客:“既然卫夫人说鬼神之言不可信,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本就是一个梦境罢了,原也没甚么大不了的。” 刘彻幽深的眸子看着阿娇,冷声道:“卫青留下,其他人下去。” 阿娇看了一眼拥有着一双漂亮眼睛的建章卫。 这人竟是卫青?怪不得她觉得眼熟。 卫子夫一步三回头退下,荒凉的宫殿转眼只剩下阿娇三人,阿娇扯了扯嘴角。 刘彻还是跟之前一样,在他心里,天下最重要,鬼神之论纵然无稽可谈,若牵扯到军机大事,刘彻哪怕再怎么讨厌她,也会耐着性子听她说完。 阿娇轻笑一声,道:“我梦到我小的时候,不知道兵符为何物,便问外祖母,那是什么。” 除去废后身份,她还是刘彻的表姐,大汉的阿娇翁主,用我自称,没毛病。 “外祖母便道,兵符,是调兵用的。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刘彻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一紧。 果然是马邑之战的事情。 阿娇一手托腮,一边想,一边道:“我还梦到,我们小时候去上林苑狩猎。我们想去猎鹿群,但荣哥哥等不及,射了一只小鹿,那鹿没有死绝,一直哀鸣。” 刘彻拧眉。 狩猎,鹿群,小鹿? “鹿群听到了小鹿的声音,四散奔逃,到最后,我们除了那只小鹿,什么也没有猎到。” 鹿,狩猎,围鹿,映射的就是马邑城埋伏匈奴的事情。 作为千古一帝,刘彻的疑心不可谓不重。 疑心重,她便不能说得太明白,似是而非,让刘彻自己去猜,是最好的化解方式。 只是不知道,这位帝王会猜多久,若是迟迟猜不出来,还需要她再点播一番。 阿娇正这般想着,一直沉默着的卫青突然出声:“陛下,太皇太后是不是想借翁主之口告诉您,马邑之战有人会向匈奴报信?” 阿娇偏过脸去看卫青。 阳光落在他眼底,眸光映着日华,像是未经雕琢的美玉。 阿娇多看了一眼。 果然是日后打得匈奴抱头鼠窜且从无败绩的龙城卫青,她不过稍稍一点,他便能明白其中意思。 他对战事的敏锐程度,比刘彻强太多了。 阿娇收回目光,眉梢轻挑:“陛下要对马邑用兵?什么时候的事?” 刘彻瞥了一眼阿娇,没有回答阿娇的问题,而是道:“你还梦到什么了?” 阿娇想了想,道:“恩……还有草原,很大的草原,我从来没有去过。好奇怪,那里有成群的牛羊,却没有人放牧。” “为什么没人放牧呢?是因为城里有什么变故吗?” 阿娇看了一眼刘彻,一脸的豁然开朗,道:“是了,陛下要对马邑城用兵,所以没有人敢放牧了。” 卫青脸色微变:“陛下!” “不必说了。”刘彻抬手,制止了卫青的话。 他在马邑城设伏,城外草原的牛羊便会无人放牧,匈奴人何等精明,只看牛羊,便会察觉异样。 为提防马邑城有伏兵,匈奴人多半会攻打马邑城周围的汉雁门,抓汉人一问究竟。 汉雁门与马邑城互为犄角之势,一方被围攻,一方便可出城相助,让匈奴顾此失彼。 可他若在马邑城设下埋伏,匈奴纵对汉雁门用兵,他为保马邑城的伏兵不被匈奴发觉,是不会出兵援助汉雁门的。 无人救援,汉雁门必失。 谁也不能保证,汉雁门的将士们个个忠烈,在匈奴的严刑拷打下不说出马邑城有伏兵的事情。 这样一来,他空耗国力,用兵三十万,不仅会无功而返,更会遭到匈奴人的报复。 后果不堪设想。 刘彻眼睛轻眯,上下打量着阿娇:“阿娇姐姐的梦,委实及时。” 阿娇不卑不亢,雍容华贵的风采仍在,只是少了往日的蛮横善妒。 日头西斜,刺目的阳光不再,变得温柔朦胧,像是情.人的手,恋恋不舍地拂过故人脸庞。 阿娇笑了一下,道:“希望我说的这些事情,对陛下有用。” 秋风卷起落叶,撩拨着刘彻玄色的衣摆,他腰间的剑穗随着秋风起舞,晃晃悠悠是萧瑟秋景中唯一的红。 刘彻淡淡道:“便只是这些了?” 逆着光,刘彻有些看不清阿娇的面容,只听到她的声音从容,似乎有着几分笑意:“我该说的,都说完了。” 阿娇抬起头,眸若秋水涟长:“此后,愿陛下武运昌隆,重振大汉天威。” 刘彻冷哼一声,转身离去。 卫青跟在刘彻身后,走了几步,又突然停下,微微偏过脸,目光落在阿娇微扬的脸上。 有一种人,纵是一身布衣,也难掩其风华绝代。 她不该被困在这个被人遗忘的角落。 卫青刚到未央宫,便被卫子夫叫去。 卫子夫哄睡了小公主,不紧不慢道:“青儿,我的生死荣辱,不在于陛下,在于你。” “陛下是一个只爱江山的人,你在沙场立功了,陛下才会看重我,和我腹中的孩儿。” 卫子夫抬起头,目光温柔,却也坚韧:“这便是我胜了她的地方,我有一个好兄弟,她没有。” 卫青抿了一口茶,终于想起。 阿娇虽有两个兄长,却都是吃喝嫖赌的纨绔,尚了公主仍不知收敛,惹得刘彻的妹妹天天找王太后哭诉。 阿娇被夫君厌弃,父兄不喜,唯一一个疼她的母亲窦太主,如今正忙着养面首。 她出身尊贵,却无枝可依。 第3章 陈阿娇 自刘彻看过阿娇,并随口嘱咐随从,让长门宫不可克扣阿娇的吃穿用度后,阿娇的日子又比往常艰难了许多。 送饭的老内侍手一抬,饭盒便落在了地上,混合着的饭菜洒了一地,老内侍得意洋洋道:“哎呦,奴婢手滑,“娘娘”切莫与奴婢一般计较。” 如此过了几日,老内侍见阿娇不反驳,越发放肆起来。 又一次故意打翻饭菜后,老内侍剔着牙,鄙夷道:“有些人啊,生而尊贵又能怎么样?还不是跟我一样,老死在这长门宫,吃着猪都不愿吃的东西。” 阿娇嘴角微勾,目光越过老内侍。 午后的阳光烈烈,明光镜铠后,飘着鲜艳的红,在斑驳的宫道中格外地耀眼。 那是刘彻身边的建章营才有的华贵逼人的热烈。 建章营是刘彻一手选拔成立的,最为忠心的卫队,没有人能够渗入到那里面,他们只忠心刘彻一人。 阿娇敛笑,俯身凄凄楚楚地去捡饭盒。 这种情况下,她纵然是不刷演技,建章卫士也会将他们所见一五一十地告诉刘彻。 “你是何人?竟敢折辱阿娇翁主?” 一个熟悉的清亮声音响起,阿娇微微抬头。 阳光下,韩嫣一身红衣,往日爱笑的桃花眼没有一丝笑意,眼底满是冷峻之色,略带薄茧的手指抽出腰间佩剑,剑尖指着老内侍。 来人竟然是韩嫣? 韩嫣是刘彻的伴读,他们小时候常在一起玩闹,韩嫣聪慧善言,又长了一双极为勾人的桃花眼,极得刘彻宠信,每日的赏赐如流水。 传言韩嫣家里不点蜡烛,只用拳头大的夜明珠搁置在屋里。 韩嫣喜欢玩弹弓,只用金丸做弹子,每日出城游玩,丢得金丸不计其数。 故而市井又有一番传言:苦饥寒,逐金丸。 韩嫣是刘彻身边第一得用之人,可不是随便能指使的,看来刘彻对马邑之战的战果非常满意,才派了韩嫣过来。 阿娇的眉梢微不可查地扬了一下。 她再怎么是废后,也是刘彻曾经的妻子,一朝被内侍欺辱,便是将刘彻的面子放在地上踩,韩嫣素来拥护刘彻,行事不羁,这个苛待她的老内侍,怕是落不到好了。 果不其然,韩嫣手起剑落,削掉老内侍对她指指点点的手指。 老内侍哪里见过这种阵仗?当下便捂着手指哀嚎起来。 阿娇懒懒道:“若无人指使,一个宫人,怎会有胆子折辱我?” 韩嫣抬眉,目光落在小宫门后面的阿娇身上。 汗颜记忆里的阿娇,是不可一世的天之骄女,她的出身注定了她不会经历磨难与挫折,她想要的没有得不到。 她的人生太过一帆风顺了。 或许是因为如此,她虽骄纵,但也单纯,被人陷害时,她除了大哭大闹,剩下什么也不会。 所以她才进了这冷宫,成了刘彻的废后。 许是长门宫的生活太过艰难,竟让这个骄横无脑的贵女长了几分心眼,知晓若无旁人授意,一个小小的宫女不敢作践她。 韩嫣长剑回鞘,眼中有几分玩味之色,道:“带下去,交给陛下定夺。” 卫士应诺,将嚎哭着求饶的老内侍带了下去。 一旁伺候的小宫女打开宫门,韩嫣款步而入,目光缓缓扫视一圈阿娇身后的环境,最后落在阿娇裙摆旁被打翻的饭菜上。 纵是他往日不喜阿娇的骄纵,此时也有些看不下去了。 阿娇倒是豁达,什么也不辩白,只是道:“你既然来了,想来马邑之战是胜了的。马邑之战,我也算出了一份力,不知陛下……” 说到这,她声音微顿,眼睛亮亮的:“……如何安置我?” 那是一种千帆过后,仍对生活信心满满的光芒,她的骄傲仍在,不曾被恶劣的环境不曾磨去分毫,只将她打磨得更为璀璨耀眼。 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啧。” 韩嫣双手环胸,上下打量着阿娇。 她还是他所熟悉的模样,从眉梢到嘴角,没有一处不惊艳,凤目上挑,浓烈得分外好看。 阳光落在韩嫣潋滟的桃花眼中,韩嫣眸光微转,道:“陛下应允了窦太主的请求,让窦太主接翁主回公主府居住。” “我派人通知了窦太主,想来窦太主忙完琐事……” 说到这,韩嫣狭促一笑,声音微顿,道:“……便会来接翁主了。” 忙琐事? 一个长公主,能有什么琐事可忙? 八成是在与她养的面首厮混。 阿娇没将韩嫣话里的揶揄放在心上。 她母亲养面首怎么了?她爹院子里还一屋子的小妾呢。 阿娇展颜一笑,道:“你给我送来这个好消息,我也有几句话送给你。” 韩嫣是王孙公子,又是刘彻伴读,最为信任的心腹,这两种身份让韩嫣在长安城横行无阻,诸侯王见了他都要礼让三分。 若在以前,韩嫣跋扈不羁也无妨,可现在不同了。 太皇太后去世,王太后掌权,便再装什么温柔和顺了。 王太后出身贫寒,最看不上纨绔子弟,很不巧,韩嫣就是天下第一纨绔人。 后来的韩嫣,就死在了纨绔风流上。 某一日,韩嫣喝醉了酒,调.戏了刘彻的宫妃,王太后二话不说,直接让自己身边的卫士将韩嫣杀了。 听到消息赶来的刘彻连句求情的话都没来得及说,内侍便捧来了韩嫣的脑袋。 韩嫣的死,让刘彻对王太后忍无可忍,彻底拉开母子争权的帷幕。 刘彻后来去母留子立太子,未必不是事而埋下的阴影。 阿娇挺不想让韩嫣死的,她父兄无靠,若不给自己找点靠谱的盟友,她以后的路也不好走。 韩嫣是刘彻心腹,虽不好结交,可若一旦结盟了,一个韩嫣,能顶十个朝中重臣。 韩嫣是为数不多能影响刘彻决定的人,是刘彻最为宠信的臣子。 当然了,宠臣宠臣,没有宠,便什么都不是了。 卫子夫得宠后,同母异父弟弟卫青跟着鸡犬升天,入了刘彻的眼,被刘彻带在身边。 说起来,上次刘彻来长门宫,带的就不是韩嫣,而是卫青。 现在的韩嫣,哪怕面上再怎么瞧不上靠裙带关系上位的卫青,只怕心里也对自己的未来打上一个问号。 尤其是,在王太后处处看他不顺眼,刘彻越发看重卫青后。 阿娇道:“水满则溢,月圆则亏,我的今日,便是你的明日。” 韩嫣脸上有几分嘲弄之色:“阿娇翁主,有些人生而相同,但也生而不同。” “你不信我?” 阿娇道:“你我出身并非寒门,便已经招了旁人的眼。你再去揭那人的短处,可不就是自寻死路么?” 最开始的王太后,虽然不喜韩嫣,但也没有到了必须置韩嫣于死地的程度。 可偏偏,韩嫣作了死。 王太后在入宫之前,曾嫁过人,生了一个女儿金俗,后来入宫为妃,这段过往也就成了她不可言及的过去。 世人对王太后的过往避之不及,唯有韩嫣这个作死男,为了缓和自己和王太后的关系,找到了金俗的下落,还自作主张让刘彻把她接回宫。 王太后表面欢喜,嘉奖了韩嫣,心里却将韩嫣恨了个半死——前两年景帝为这事差点没废了她,好不容易熬死景帝,消停了两年,韩嫣又把这事翻了出来,让她再度成为天下人的笑柄。 自此之后,王太后铁了心要杀韩嫣。 韩嫣脸上嘲讽淡去,眼睛虚眯。 阿娇笑眯眯道:“你若不信我,尽管去揭短,看看陛下护不护得住你。” 她的声音刚落,远处突然传来一个妇人声音:“娇娇!” 这声音太过熟悉,阿娇几乎是下意思便抬起头。 萧条宫道中,不知何时停了一辆华美精致的轿撵。 她的母亲窦太主从轿撵上下来。 日头偏西,窦太主的唇角描得殷红又锋利,久居人上,又让她的眉目里多了几分凌厉之色。 侍女们搀扶着她,她的裙角绽开一朵又一朵的繁花。 阿娇心口蓦然一软:“娘。” 窦太主走到阿娇面前,抓着阿娇的手,看了又看,余光看到阿娇身后打翻在地的粗糙饭菜时,眼底划过一抹阴毒。 再抬头,她又是那个喜怒不形于色的大长公主,对韩嫣淡淡道:“今日之事多谢你。若得了闲,可去我府上吃盏薄酒。” 韩嫣漫不经心点头,目光划过阿娇的脸,眸光深了一分,而后翻身上马,烈红如火的身影消失在斑驳宫道上。 韩嫣走后,窦太主眉目有一瞬的松动,拉着阿娇的手上了马车,声音有着不易察觉的轻颤,哄孩子一般道:“娇娇不怕,娘来接你回家,再没人能欺负你了。” 长门宫年久失修,道路并不算平整,马车摇摇晃晃,阿娇倚在窦太主胸口,摇头道:“娘,谁也护不了谁一辈子。” “外祖母护不了您一辈子,您,也护不了我一辈子,更护不了两位兄长一辈子,我们早该长大了。” 窦太主的身体微微一震。 阿娇抬起头,道:“娘不必惊讶,在长门宫的这些时日,我学会了很多。” 窦太主眼中满是心酸,阿娇又道:“娘也该好好管一管两位兄长了。” 韩嫣虽纨绔,可该有的心眼还是有的。 她的那两个兄长,说句无可救药也不为过。 陈家完全是窦太主一人在支撑,窦太主一死,陈家便树倒猢狲散。 她那不争气的两个兄长,在没出孝的时候,便争夺财产,互相举报对方通奸,最后闹得太大,收不了场,双双畏罪自杀。 她没有卫青那样的好兄弟,能为她撑起一片天,让陈家一门五侯,权倾天下。 可她也不想让两个不成器的兄长,成为旁人攻击她的把柄。 第4章 陈阿娇 陈阿娇被窦太后接回府没几天,韩嫣登门了。 一进屋,韩嫣便向陈阿娇行了个大礼。 陈阿娇手指从算盘上离开,眸光微转,瞧着韩嫣,笑盈盈道:“哟,这种大礼我可承受不起。” 话虽这样说,身体却一动不动,受了韩嫣的礼。 韩嫣抬起头,眼底一点也无往日的轻挑,道:“往日看不惯我的人将金俗寻了来。” 说到这,韩嫣声音一沉:“昨夜,他的尸体被内侍从宫中抬出来,说是吃醉了酒,从城楼上一头栽了下来。” 陈阿娇.点点头,没去问韩嫣如何算计得自己的政敌趟了这趟浑水,只是道:“你无事便好。” 韩嫣红衣上的滚边金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陈阿娇笑了一下,道:“我有生财的法子,你要不要与我一起试一下?” 大汉虽有几代皇帝的积累,但用兵打仗极耗钱粮,刘彻只对匈奴用了两次兵,便花空了国库。 朝中无钱,逼得刘彻只能卖爵位凑钱。 刘彻现在的心思全在对匈奴用兵上,无暇顾及其他事,她得趁这段时间多挣点钱。 韩嫣刚被陈阿娇救了一命,他什么都缺,唯独不缺钱,自然无不应允,当下便让侍从回府取钱,让陈阿娇随意挥霍。 窦太主把陈阿娇接回来后,怕陈阿娇无钱傍身,给了她几支商队,陈阿娇.点完韩嫣给的钱,让商队去各处采买。 这么多钱,她要尽快花完,要不然,等她捉了两位兄长的奸,怕是连门都进不来了。 全部交代完后,陈阿娇算一算时间,她的两位好兄长也差不多了,便抿了一口茶,静静地等着母亲的消息。 窦太后与丈夫陈午是政治婚姻,毫无感情可言,生完三个孩子后,各自感觉完成了任务。于是乎,便分开住了,一个小妾成群不亦乐乎,一个明目张胆养面首。 自陈阿娇记事起,她便没怎么见过父亲的面。 她从长门宫回来的时候,父亲也不曾派人来问,至于两个兄长,更不知在哪个温柔乡浪荡。 还是窦太主动了气,派人去寻他们,他们才派了人回来。 陈午派人回来,说什么阿娇虽被废,但终归做过皇后,又有自己的住所长门宫,怎能与寻常被休弃的女子一般回娘家? 至于陈须陈蟜,则说的更是直白:他们丢不起这个人,不敢认这个被刘彻废弃的皇后。 饶是窦太主一向冷静自持喜怒不形于色,也被气得脸色发青。 陈阿娇却只是笑笑没理会。 她就不应该对她的父兄有任何期待,只怕在他们心里,觉得她被刘彻废弃,才导致了陈家的败落。 却不曾想想,男儿不能支撑门庭,女子在后宫再怎么得宠,也不过昙花一现。 而她的母亲,虽然看到陈家败落的根本,却溺爱儿子,不愿下狠手去管束。 正是因为如此,她必须让母亲意识到,陈家是个藏污纳垢的沼泽地,再不管束,陈家便彻底废了。 不多时,窦太主身边的侍从急匆匆赶来,说窦太主为着两位公子动了气,要拿绳子勒死两位公子,下人们拦不住,让她过去劝劝窦太主。 陈阿娇一边走,一边假意问原因。 问完原因,陈阿娇笑了笑,道:“母亲也太小题大做了,哥哥们寻花问柳,也值得母亲这般生气?” 侍从支支吾吾不敢言。 陈阿娇穿过九曲回廊,尚未走到陈须的院子,又有侍从跌跌撞撞来报:“不好了翁主,太主她……她昏倒了!” 陈阿娇眉梢微挑。 不应该啊,她母亲的身体一向健康得很,走路都带风,若不然,她也不会设计让母亲去捉两位兄长的奸。 第5章 陈阿娇 陈阿娇再不敢迟疑,一边吩咐侍从去请太医,一边加速速度直往陈须的院子而去。 陈须的院子早就乱成了一团,陈阿娇还没走进屋,便听到女子的哭泣声,以及陈须陈敿两人的互相推诿声。 房门虚掩着,陈阿娇一脚踹开门。 屋里的哭闹声因砰地一声巨响扎然而止,众人抬起头,金乌西坠,红霞满天,门口的女子衣角被霞光染得殷红,极美的脸蒙了一层寒霜,凤目上挑,让人不敢直视。 陈须怔了怔。 他那骄纵无脑的妹妹何时有这般慑人的气质了? 竟比一句话让他抖三抖的母亲也不差分毫。 但转念一想,气质再慑人又有何用?不一样被刘彻厌弃,禁足在长门宫,还令陈家蒙羞,成为世人眼里的笑柄。 陈家地位一落千长,再不复当年在长安城呼风唤雨的尊贵。 而他,也从众人追捧的王孙公子,便成处处遭人白眼受人讥讽的过街老鼠。 想到这,陈须便气不打一处来,站起来指着陈阿娇道:“谁让你过来了?别来我屋子,我没有你这个弃妇妹妹!” “你不想认我这个妹妹,我又何尝想要你这种兄长?” 陈阿娇不屑一笑,走到昏迷的窦太主身边,随身空间只有她自己看得到,别人看不到,她便利用随身空间,去检查着窦太主的身体。 还好,没有生命危险,只是一时受了刺激,气急攻心,这才昏迷了过去。 陈阿娇松了一口气,给窦太主抚着胸口,她的手刚放到窦太主的胸口上,便被陈须攥住了。 身后响起陈须阴测测道:“母亲不计较你被陛下废弃,亲自把你接回府,你竟然这样对待母亲,将母亲气成这样!” 呦,看来她这个兄长没有她想象中的那般愚笨,还知道把污水往她身上泼呢。 她很不应该对陈家有任何期待。 这种兄长,从根子里就坏了,无药可救。 既然如此,便别怪她不客气了。 陈阿娇从随身空间取出来一粒药丸,用另一只没有被陈须攥住的手接住,喂进窦太主的嘴里。 这种药丸是延年益寿的,对窦太主的身体大有好处,只是有一点,服用之人,要昏睡一月才会醒来。 这段时间,足够她把长安城闹个天翻地覆了。 她穿的衣服袖子颇为宽大,旁人看不到她喂药的动作,只以为转身时袖子扫过窦太主的脸。 陈蟜微微一怔,随即跟着陈须指责道:“就是。你这个丧门星,惹得陛下不喜也就罢了,如今还来祸害母亲,我们陈家没有你这样的女儿!” 大汉以孝治天下,为女色将母亲气病,被人知晓了奏上一本,他这个侯爷位置可不一定保得住。 更何况,他还有一个公主做正妻,若再叫公主知晓了,后果更不堪设想。 陈阿娇讥讽一笑:“既然如此,烦请两位开祠堂,立字据,今日之后,我与你们再无干系。” 陈家这个藏污纳垢的沼泽地,她躲还来不及。 陈须陈蟜怕他们气病窦太主的事情走漏消息,无法嫁祸到陈阿娇头上,便控制窦太主的侍从们。 夜幕降临,陈阿娇收拾完东西,接了字据。 窦太主的侍从被控制,来送陈阿娇的只有侄子侄女两个萝卜头。 他们是跟着窦太主长大的,没被父亲带坏,把自己仅有的钱财塞给陈阿娇,泪汪汪地说着让陈阿娇宽心的话。 陈阿娇摸摸他们的头,笑了一下。 看来纵然没了陈须陈蟜,陈家也后继有人。 陈阿娇拿着小包袱……哦不,现在是阿娇了,她现在没姓了。 阿娇出了公主府,刚走没两步,路上便闪过一辆马车。 阿娇抬头瞧了一眼,马车上是卫青的标志。 马邑只是一个开始,此战后,刘彻还会对匈奴再度用兵,而且是主动出击。 刘彻派了四支军队,每个将领各领一万,出击匈奴。 然而这四支军队,一支全军覆没,一支大败而归,一支无功而返,唯有最后一支直捣龙城,立下奇功。 那个全军覆没的将领,叫李广。 另一支直捣龙城立下奇功的将领,叫卫青。 大战在即,卫青不在家里研究匈奴,这么晚了在街上晃悠什么? 与此同时,马车上的卫青慢慢放下轿帘。 第6章 陈阿娇 阿娇收回目光,没有多想。 万一人卫青白天研究了一天的匈奴,晚上出来散散心呢? 再说了,她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包袱里的东西给李广。 冯唐易老,李广难封,李广是难得的猛将,她不想李广落个羞愤自杀的下场。 更何况,她小时候,李广还教过她骑射,认真算起来,她还要唤李广一声师父。 她后来被废,李广还曾跪在宫门前帮她求情,为此被刘彻责骂,说什么此乃刘家家事,李广一个外臣搀和什么。 李广待她如此,她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全军覆没。 她要给李广送马镫。 她小时候,短胳膊短腿,纵是小马驹,她爬上去也颇为费力,更别提跟着刘彻一同打猎了。 母亲见此,便找了许多的能工巧匠,在小马驹身上做了一个马垫,马垫上有脚踏的地方,大大地提升了她的马术。 被接回公主府的这段时间,她找了之前的工匠,让他们根据曾经的小马垫改良成骑兵能用的马镫,准备送给李广。 汉军多步兵,就连李广部下的士兵也大多是步兵,骑术并不算好,有了马镫,可以大大地提升他们的战斗力。 但只有马镫还不够,李广这次出战全军覆没的原因可不是因为他带领的士兵战斗力不行,也不是因为他不够骁勇善战。 恰恰因为他太骁勇善战了,又有着飞将军的称号,才惹得匈奴调动主力部队对付他。 出战匈奴的四支队伍里,只有李广是名将,其他人籍籍无名,卫青更是以刘彻小舅子的身份领的军,匈奴人不曾把其他人放在眼里,以为只要活捉李广,便能威慑汉军,让汉军再不敢动出兵匈奴的念头。 可怜李广一万兵马,遇到了数倍于他的匈奴,这才一败涂地,险些被匈奴人捉了去。 为此,她还从随身空间里调出了地图,怕与这个时代真正的地形不符,又找了去过塞外的商队确认。 确认无误后,她才放心给给李广。 李广得知陈阿娇孤身深夜前来,颇为不解。 他与陈阿娇并无太多的交情,唯一的交情,便是他做过陈阿娇几日的骑射师父。 陈阿娇飞扬跋扈,并不是一个乖巧的学生,在他之前,太皇太后给她请了无数个师父,都被她捉弄得抱头鼠窜。 若不是他有些真本事,还教不了她。 陈阿娇嫁刘彻后,除却朝贺祭祖,他便没再见过她了,陈阿娇也甚少找她。 那日陈阿娇陡然被废,他思来想去,旁人不为她说话,他作为她的师父,总要替她讲两句的。 结果显而易见,被刘彻大骂一顿。 李广一脸疑惑起身相迎:“皇后娘娘。” 陈阿娇一笑,道:“我早就不是什么皇后了,师父还和以前一样,叫我阿娇罢。” 李广骑射一流,在政治上却没什么心计,若不然,也不在她被废时,刘彻正处于暴怒的时候替她求情了。 李广看了看阿娇,迟疑道:“翁主深夜孤身前来……” 阿娇道:“我知道陛下忌讳师父与我往来过密,怕师父难做,这才乔装打扮前来。” 李广点头,目光落在陈阿娇消瘦的脸上,有几分唏嘘:“翁主瘦了许多。” 以前的陈阿娇,可没这心思。 她天生就是一个闯祸精。 他做她师父那些年,哪怕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也有照顾不周,被太皇太后责骂的时候。 他是陈阿娇的师父,可也只是师父罢了。 她深夜来找他做什么? 让他帮助她重返后宫,恢复中宫? 这不可能,他只知打仗,从不参与后宫之事,上次为她求情,不过是看在师徒情分罢了。 李广慢慢喝着茶,皱眉瞧着灯下的陈阿娇。 陈阿娇道:“马邑新胜,想来陛下会趁胜追击,再度对匈奴用兵。师父世之名将,出征匈奴必然少不了师父。” 陈阿娇打开檀木小包袱,马鞍便露了出来。 李广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一紧:“这是?” 陈阿娇拿起马鞍,笑道:“师父弓马娴熟,力能射虎,可世间兵士千千万,也只有师父一人而已。” 李广起身,从陈阿娇手中接过马鞍,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又看,连陈阿娇为什么来找他的疑惑抛在了脑后,忍不住道:“这若是在军中推广开来,将会大大缩小汉军与匈奴在马上的差距。” 陈阿娇扬眉一笑:“这只是其一,我还想送师父一张地图。” “师父打仗,不喜用计,素来凭勇,可塞外不比中原,有城可看,有坚可守。” 李广道:“与将士同甘共苦,身先士卒,这便够了,其他的都是虚的。” 就是怕你这种思想,所以送马鞍,送地图,外加送计谋啊。 陈阿娇微微一笑,道:“师父素有飞将军之称,匈奴人无不以取师父项上人头为荣耀,马邑之战,是汉军以逸待劳,且人数多于匈奴,作战地点又是汉军熟悉的守城战,这才得以大败匈奴,扬我汉家威仪。” “但若下场战役,陛下要师父远击匈奴,师父无向导,不识塞外地形,匈奴人又数倍于师父,师父当如何处之?” 李广心下一惊。 马邑大胜,汉人扬眉吐气,所有人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根本不曾考虑那么长远的问题。 若真如陈阿娇所言,他下次出击匈奴,只怕有去无回。 李广肃容,陈阿娇眸光盈盈,继续道:“师父固然悍勇,可跟随师父的将士,都如师父一般有万夫不当之勇吗?” “我看未必。” 陈阿娇抿了一口茶,道:“马邑之战汉军胜的侥幸。匈奴人擅长马战,汉军多是步兵,一朝会战塞外,汉军未必是匈奴人的对手,所以我才给师父送马鞍,送地图。” 李广捧着马鞍,看着地图,最后一声长叹:“翁主长大了。” 以前的陈阿娇,未必不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只可惜,聪明似乎用错了地方,满门心思地围着刘彻转。 刘彻喜欢什么,她便喜欢什么,为了陪刘彻一起狩猎,她磨了一手水泡,仍要坚持去学骑射。 “以前的翁主,从来不想这些。” 陈阿娇笑了笑:“以前的我,也从未吃过长门宫的苦。” 谁说不是呢。 李广放下马鞍,看着灯下的陈阿娇,犹豫了一会儿,斟酌道:“翁主送我这些,所求若何?” 他虽与陈阿娇有师生之谊,可也仅仅是师生,她没道理为着数年他教过她骑射,便送他这些东西。 陈阿娇一手托腮,小指微翘,轻轻点着脸颊,脸上一派天真,眼底满是诚恳,一字一句道:“若周亚夫周将军还在,我自然不会来找师父的。” 李广:“……” 周亚夫乃世之名将,不过三月,便平息了七王之乱,后来出将入相,位极人臣。 若周亚夫还在,大汉所有的将领都要以周亚夫马首是瞻。 周亚夫不在了,将军们才隐隐以他为首。 李广哑然失笑,收下了马鞍地图,瞧着陈阿娇上挑凤目里的骄矜,揉了揉眉心,无奈道:“如此,为师便收下了。” 陈阿娇笑得一脸明媚:“对了师父,你千万不能跟陛下说,马鞍和地图都是我送你的,他要是知道了我来找你,肯定会觉得我私下结交武将,意图不轨。” 李广点头应下,至于同时来拜访他,说商讨战事的卫青,他见都没见。 一个靠着女人做的将军,他理会他作甚? 卫青等了半夜,李广仍不见他,卫青温和一笑,道:“李将军军政繁忙,青改日再来拜访。” 卫青从李府出来,坐上马车。 侍从抱拳道:“跟着翁主的兄弟来回,说她刚才去了李广将军府上。” “您看……”侍从试探道:“是不是她与李广将军说了什么,李广将军才不愿见您?” 卫青摇摇头,道:“李将军是从战场上走出来的老将,性子孤傲,瞧不上我这种裙带关系的人,不见我,实属正常。” 他神色淡淡,声音没有半点起伏,仿佛在说着别人的事情一般,一点也无自己被人轻视的不甘和愤怒。 卫青挑帘看了一眼夜幕中的清冷月色,道:“再派几个机灵的人跟着。翁主在家里刚受了委屈,莫叫她在外面也受委屈。” 侍从犹豫了一下,道:“可,娘娘那里……” 卫青回眸,眸若星辰,隐在云海。 侍从打了个激灵。 这位帝王新宠看似温和敦厚,对谁都一团和气,可却是个杀伐果断的主儿。 马邑之战时,匈奴自知求生无望,便直取坐镇中军的刘彻。 匈奴不畏死,悍勇无比,所到之处,掀起血雨腥风。 一片慌乱中,刘彻喊了几声救驾却无人来救。 匈奴的刀快要落在刘彻身上,刘彻见无人来救,便拔出腰间佩剑,准备与匈奴决一死战。 然而就在这时,卫青从天而降,如锐不可当的剑刃劈开混沌。 卫青手起剑落,连斩数个匈奴头颅,匈奴溃不成军,不敢上前。 血染战袍,卫青神色淡淡,嘴角浅笑仍在,匈奴人的鲜血洋洋洒洒落下,他的却眼睛眨也不曾眨。 想起那日场景,侍从仍是心惊不已,连忙道:“属下这就去办。” 第7章 陈阿娇 阿娇并没有把自己被逐出家门的事情告诉李广,让李广替她出头。 这种小事,她动动手指便解决了,没必要麻烦李广。 倒是跟了她一路的尾巴,需要解决一下。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落魄些,阿娇随便找了家客栈住下了。 汉朝民风开放,私通生下来的孩子满街跑,多的是深夜住店偷.情的女子,故而店主没有多问什么,只是瞧阿娇貌美,怔了怔神。 阿娇开了一间房间后,又在后院偏僻的地方开了一间仓库,留给尾巴们。 她的房间打开窗户,便能看到那个仓库,好时刻观察仓库里的动静。 店主只以为她是为了掩人耳目偷.情用的,不疑有他,把两个房间的钥匙交给阿娇。 阿娇住下后,跟随她而来的人也住在了客栈。 翌日清晨,阿娇摇着扇子出了门,偷偷把迷魂散下在饭菜里,状似无意地看着给尾巴们送饭的仆人叩响了房门。 阿娇算着时间,等药效发作后,避开客栈里的人,把那些尾巴全弄进她昨夜开的仓库里。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幕后之人委实瞧得起她,竟派了这么多人来监视她。 看这四人虽极力隐藏身份,可她还是发觉了他们身上出身兵营特有的肃杀之气。 难不成是李广派来的? 不,以李广的性子,只会明目张胆派人保护她,根本不会做出派人跟踪她的事情。 更何况,她昨夜也没有告知李广她被扫地出门了。 阿娇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想到一个人的名字——卫青。 必然是他了,他可是卫子夫的弟弟。 阿娇关上门,让客栈的人这两日不用去仓库送饭了。 交代完后,阿娇回了自己的房间,梳洗换妆,等着韩嫣的登门。 陈须陈蟜把气晕窦太主的污水泼在她身上,又以此为借口将她逐出家门,这么大的事儿,瞒是瞒不住的,为了让事情看上去更真实,陈须陈蟜必然会大肆宣扬。 夸耀自己的大义灭亲。 此时多半已经在长安城里传得沸沸扬扬,韩嫣不可能不知道。 阿娇这般想着,对着铜镜理妆。 刚画完眉,门外便响起了叩门声。 阿娇打开门,韩嫣立在门口,双手环胸,挑了挑眉,道:“你可不是能受委屈的性子。” 阿娇罢韩嫣让进屋,倒了一杯水,道:“这事你别管,我自有道理,过个几日,你便知晓了。” “我等你过来,是有另外一件大事要商议。” 韩嫣轻啜一口茶。 茶叶是去年的陈茶,他嫌弃地撇了撇嘴,放下了杯子,从袖子里拿出帕子擦了擦手。 仿佛摸一下那陈茶的茶杯,都脏了他的手一般。 韩嫣一边擦手一边问:“快说,什么事能让你求到我这儿。” 阿娇道:“舅舅私下给魏其侯下的密旨。” 韩嫣动作停了一下,眸光微转:“先帝下过遗诏?我怎么没听说过这件事?” 阿娇看了韩嫣一眼,道:“你若知道,便不叫密旨了。再说了,这件事连陛下都不知道。” “就连我,都是那日在园子里睡着了,舅舅没有发现,这才迷迷糊糊听到的。” 韩嫣来了兴致,放下帕子,身体微微前倾:“诏书上写了什么?” 阿娇一笑,道:“舅舅恐大汉再出一个吕后,让魏其侯伺机便宜行事,凭此诏,可免除一死。” 韩嫣瞳孔微微收缩,风.流的桃花眼里有了几分凝重,饶是他素来与王太后不睦,也心惊景帝的狠心,道:“先帝……倒真狠得下心。” “王太后好歹陪了他那么多年——” 阿娇漫不经心道:“舅舅有甚么狠不下心的?为了让陛下坐稳太子之位,他默认王太后杀了废太子刘荣,又恐陛下镇不周亚夫,寻了个借口,将周亚夫也杀了。” “周亚夫是平叛七国之乱的大功臣,刘荣是舅舅的长子,他不一样说杀便杀了?” 韩嫣抿了抿唇,道:“罢了,我不该说这些。对了,你要我帮你做什么?” 阿娇道:“这份密旨一共两份,一份在魏其侯那里,一份在尚书备案。我想请你把在尚书备案的那份拿出来。” 怕韩嫣觉得风险,阿娇又道:“你放心,这个密旨除却舅舅、魏其侯,便只有你我知道,不会有人知道你偷偷拿了密旨。” “在你心里,我竟这般胆小怕事?” 韩嫣挑眉一笑:“放心,给你取来便是。” 他本就貌若妇人,揶揄一笑,更显艳丽不可方物。 “还有你那两位兄长,我也派人料理了,你既救了我一命,我说不得要投桃报李,护你一护。” 阿娇忍俊不禁:“不用你出手,过个几日,王太后会替我出气的。” “她?” 韩嫣迎上阿娇目光,看了一会儿,眸光微转,笑道:“罢了罢了,你一肚子坏水。” 韩嫣笑着离开:“若有难处,尽可来找我,我城北的那处宅子,还替你留着。” 阿娇送走韩嫣,没过几日,刘彻再度对匈奴用兵,兵分四路,诸将各领一万人马,李广出雁门,公孙贺出云中,公孙敖出代郡,卫青出上谷。 数月后,捷报传至长安城,陈阿娇一边翻看着账本,一边听人说着李广的战绩。 匈奴人为了擒获李广,果然调动了主力部队,李广有了她的提醒,早做好了迎战准备,虽未大胜,但也斩获不少匈奴人。 而卫青,说句天纵奇才也不为过,从未有过塞外征战经验的他,竟然能直捣匈奴人的祭天圣地龙城。 陈阿娇翻阅账本的手指停了一下,想起那双明亮似星辰的眸子。 可惜了,他是谁的弟弟不好,偏偏是卫子夫的弟弟。 陈阿娇摇摇头,道:“备车,我去城北。” 许久未见韩嫣了,倒是有些想念了,只是不知道,这一次,他能给她带来刘彻的什么消息。 她因巫蛊被废,牵连之人不计其数,但凡与她有一点关系的宫人,都落了个午门斩首的下场。 这种情况下,自然无人帮她传递消息。 还好,她有韩嫣。 一个韩嫣,抵得过半个皇宫。 侍从犹豫了一下,道:“今日陛下宴请诸将,韩大夫怕是不会出宫了。” 陈阿娇道:“无妨,我等他。” 太皇太后去世后,王太后掌权,便不用再装什么温柔和顺了。 韩嫣与她结盟,未尝没有他是王太后眼中钉肉中刺的原因。 王太后掌权后,韩嫣比以往收敛了许多,他不敢再与之前一样,与刘彻同吃同住留宿皇宫的。 与此同时,皇城内院舞女们腰肢柔软,载歌载舞,烛光摇曳,武将们推杯换盏。 刘彻居上首,一边坐着小腹微微隆起的卫子夫,另一边坐着新宠李夜来。 刘彻知道马邑之战胜得侥幸,若非陈阿娇提醒,只怕根本会武功而返。 有马邑之战在前,他这次对匈奴用兵,原本没报太大的希望,只想着能摸清匈奴人的所在,知晓匈奴人作战的方式,便足够了。 四万人,不过是熟悉熟悉战场、练练兵罢了。 若不然,他大可和上次的马邑之战一般,派上个二三十万人去围剿匈奴。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四支队伍里,一支队伍直捣龙城,另一支队伍虽胜得艰难,但终究是胜了,且斩获了不少匈奴人头,又将汉军之英武声名远播。 让匈奴人再不敢小瞧汉军。 想起白日里去李广营帐阅兵的事情,刘彻脸上浮现几分笑意,对李广道:“你军中战马似乎与其他军队有些不同。” 他自幼喜欢骑射,太清楚骑术对战斗力的影响了。 作为一个骑兵,如果连战马都掌握不好,莫说上阵杀敌了,只怕敌人还没杀过来,自己便被战马甩在地上踩死了。 汉军多步兵,这次抽调的四万人,说是骑兵,其实也不过是从步兵里抽出来,临时拼凑训练的。 远不比匈奴人的骑术精湛。 但他白日里所见,李广部队个个英姿勃发,一点也无步兵初为骑兵的局促。 “那战马背上的,是什么?” 他留意了,骑术提升的原因在与马背上的东西,他看着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李广抱拳答道:“回陛下的话,此乃马镫。” “哦?马镫?”刘彻来了兴致,一口饮尽杯中酒,道:“何人所制?怎么之前没有听你说过?” 卫子夫给刘彻斟上酒,荡悠悠的目光落在李广身上。 她听人说过,李广曾是陈阿娇的骑射师父。 陈阿娇因巫蛊被废,牵扯极广,满朝文武胆战心惊不敢言,唯有李广为她说过话。 卫子夫目光闪了一下,看着李广。 李广剑眉微皱,似乎在斟酌如何开口,刘彻见此道:“怎么?朕的问题很难回答?” “不,”李广连忙道:“制马鞍之人,为陛下所不喜,故而臣一时不知从何说起。” 卫子夫手指微微一抖,酒水溅出几滴在桌上,卫子夫很快反应过来,放下酒壶,轻轻地从宽大袖袍里摸出帕子,不着痕迹地把桌上的酒水拭去。 卫子夫的动作落在李夜来眼底,李夜来无声地笑了。 “朕不喜之人?”刘彻有几分疑惑,李夜来道:“李将军曾是皇后娘娘的师父,想来口中所说的陛下不喜之人,便是皇后娘娘吧。” 刘彻眉间轻蹙:“她早就不是朕的皇后了。” 第8章 陈阿娇 李夜来妩媚一笑:“妾吃醉了,自罚一杯可好?” 一边说,一边端起酒杯敬着刘彻。 李广见话头这般轻轻巧巧被李夜来岔开,忍不住替陈阿娇鸣不平:“陛下,翁主已经不是从前的翁主了。” 李夜来放下酒杯,笑盈盈道:“李将军很了解皇后娘娘?” 了解,便是陈阿娇私下结交朝中重臣。 一个废后,结交手握兵权的将军,意欲何为? 李广身上出了一身冷汗,连忙起身,向刘彻施了一礼,正色道:“陛下,臣曾是翁主的骑射师父,对翁主的性情略知一二。” 刘彻脸上没甚表情,敷衍道:“此事朕知晓。” 李广余光偷瞧着刘彻表情,小心翼翼道:“臣世代忠良,从不干涉陛下后宫之事,唯一一次破例,是陛下要废翁主之时。那日陛下斥责了臣,臣吸取教训,不敢再管翁主之事,就连陛下许翁主出长门宫,臣也不曾前去祝贺。” 李夜来摇着团扇:“照将军这般说,皇后娘娘……” 见刘彻听到皇后二字面有不耐,李夜来笑着改口:“将军既然与翁主交情一般,翁主又为何独独送了将军马鞍,而不把马鞍送与其他将军?” 卫青手指握着酒杯,抿唇看着李广。 卫子夫轻轻抚摸着小腹,面带淡笑,一脸恬淡。 群臣的目光聚集在李广身上,上首的刘彻眼睛轻眯,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李广只得硬着头皮道:“陛下恕臣无罪,臣方敢开口。” 刘彻挥挥手,不耐道:“你说。” 李广面色微尬:“翁主道,若周亚夫周将军尚在人间,她自然是不会找臣的。” 这句话,的确是陈阿娇一贯的作风。 文臣们的目光晃晃悠悠,从李广身上转到卫青上,再从卫青身上转到其他将领身上。 眼前这些将军加一起,只怕也未必能抵得上一个周亚夫。 可周亚夫已经死了,如今的将领里,也就李广征战多年,能称得上名将二字。 陈阿娇不找他,找谁,找公孙贺,卫青? 别开玩笑了,就陈阿娇与卫子夫水火不容的关系,看见卫青,不上去撒泼耍赖挠几道血疤都是好的。 卫青一脸复杂,放下了手里的酒杯,突然间觉得,今天的夜风,可真喧嚣。 刘彻眼睛轻眯,看着李广。 若说李夜来卫子夫私交武将意图不轨他还信,可陈阿娇,他不信。 她没那么聪明,去与人合谋事情,哪怕他把她晾在宫里半年,她唯一能想到的法子也只是愚蠢至极的巫蛊,而不是动用自己的势力让朝臣给他施加压力。 这般没有城府的性子,是想不来结交武将意图不轨的。 不是私交武将,那是为什么? 她知道这两场战役对他的重要性,明里暗里地帮他,难道说……她还爱着他? 刘彻眉头舒展开来,嘴角勾起一抹嘲讽。 什么长门宫再见时的冷静自持不悲不喜,都是假的。 第9章 陈阿娇 韩嫣晃着酒杯,笑而不语。 他不是没有听过李广的名号,说什么飞将军李广臂力过人,曾一箭将石头射穿,是大汉朝数一数二的悍勇武将。 既是武将,身上便免不了有武将的毛病——只知打仗,不识政治。 韩嫣之前只觉得此言有些夸大,李广虽是武将,可礼贤下士,与士兵同甘共苦,颇有儒将之风。 都是儒将了,政治才学还能差到哪么? 更何况,李广府上养着一群博学多才之士呢,有的是给他出谋划策的人。 李广再怎么不通政治,也能被教成世故圆滑之人。 韩嫣一直是这样想的,直到今夜在酒席上听到李广的这番话。 酒水里跳动着烛光,李广双手抱拳,单膝跪地,怎么看,怎么诚恳,只是说出来的话,有些叫人哭笑不得。 韩嫣放下酒杯,盘膝而坐,在一众规规矩矩坐得笔直的朝臣中,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韩嫣手指托着下巴,下巴微抬,眼睛轻眯,面色泛红,有着几分醉意,道:“李将军莫不是吃醉了酒?” 李夜来的目光转了过来,和着昏黄的烛火,眸光似秋水盈盈,有着不易察觉的打量审视之色。 韩嫣的视线掠过李夜来,落在眉目舒展开来的刘彻身上,道:“若说了解,除却陛下,在座之人,没有人比我更了解翁主了。” 陈阿娇自小便喜欢刘彻,时常缠着刘彻玩乐,他又是刘彻的伴读,三人可以说是一同长大的。 刘彻嘴角微抿,不知在想些什么。 “翁主是金奴玉婢娇养出来的人物,骄横任性,一味地由着自己的心,远不及卫夫人温良贤淑,更不及……” 说到这,他声音微顿,挑眉看着李夜来,玩味一笑:“更不及李夫人冰雪聪明,风情万种。” 刘彻微微皱眉。 韩嫣前面的话尚且能听,后面的那句风情万种,便显得有些轻浮了。 不过他素来如此,性子直率,不谄媚讨好,莫说舞女出身的李夜来了,总是金尊玉贵的陈阿娇,也曾被他出言顶撞过。 刘彻看了一眼韩嫣。 韩嫣手指晃着酒杯,桃花眼笑成了一条缝,向刘彻敬着酒:“臣替陛下高兴。” 陈阿娇的话题被韩嫣一顿搅和揭过,刘彻没再追问李广马镫之事,只是说等有了时间,再去李广军营里瞧瞧将士们的风姿。 李广跪在地毯上,欲言又止,韩嫣仗着酒意,大大咧咧道:“怎么?李将军还想让陛下去瞧她不成?” 韩嫣身体摇摇晃晃,几乎趴在了桌上,口齿不清道:“她早就不是什么皇后了,陛下怎么可能——” 话未说完,便被刘彻皱眉打断了:“韩嫣。” 这句话他说了无数次,可有朝一日从别人口中说出,他突然觉得有些逆耳。 刘彻看着韩嫣道:“你醉了。” 韩嫣伏在桌面上摆着手,嘴里嘟嘟囔囔不知在说些什么。 李夜来一声轻笑,团扇掩面,凑在刘彻耳边笑着道:“今日的酒太烈了,韩大夫这般好的酒力都醉了。” 刘彻揉了揉眉心,语气有几分不耐:“你知道什么?他这几日心里不爽利。” “来人,把韩嫣送到朕的寝宫,让他醒醒酒。” 内侍们轻手轻脚搀起韩嫣,卫青手里端着酒杯,凑在唇边抿了一口。 酒水倒影着烛火,划过一双似笑非笑的潋滟桃花眼。 卫青喝酒的动作一顿,回头去瞧被人架着走的韩嫣。 那人烂醉如泥,似火的红衣被他穿得松松垮垮,保养得极好的手指没有丁点薄茧,几乎能与女子媲美,眼角眉梢尽是世家子弟的纨绔风.流。 一点也不见酒杯中划过的精明之感。 卫青收回目光。 殿中歌舞又起。 韩嫣被内侍搀进刘彻的寝宫,内侍退下后,韩嫣缓缓睁开眼。 以前小的时候,他没少在刘彻的寝宫住,但现在不一样了,王太后掌政,最看不惯的便是他这种纨绔子弟。 韩嫣等到月色高悬,摇摇晃晃从寝殿走出,口中直嚷着要回自己的家,内侍们苦留不住,只好去请示刘彻。 待内侍走后,韩嫣勾了勾嘴角,一甩袖子,大步出了寝殿。 来往巡视的卫士见了他纷纷见礼,韩嫣随便拉了一人,拽着那人的衣领,桃花眼轻眯,醉醺醺地让人去备马。 卫士们知他是刘彻的宠臣,不敢违逆,忙牵来了马。 韩嫣大笑一声,松开卫士衣领,拍拍卫士的肩,翻身上马,纵马扬鞭,吹着口哨出了皇城。 宫宴上韩嫣喝了不少酒,骑马回来又吹了不少冷风,等回到自己城北的宅子时,耳朵嗡嗡的,听不大清下人在说着什么。 大意是说有人来访,至今未走,韩嫣敷衍点点头,直往里面走,刚进屋,尚未喝一杯热茶,便听到一个女子慵懒的声音:“回来了?我叫人给你准备了醒酒汤。” 侍女们捧来醒酒汤,韩嫣抿了一口,抬眉瞧着坐在一旁,如女主人一般翻看账本的陈阿娇。 当真是不把自己当外人。 “看来上次的事情让你长了心,知道不能留宿宫中了。” 陈阿娇瞧着自己手里的账本,手上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道。 韩嫣放下醒酒汤,身体往后仰,双手枕在脑下,舒服地躺在地毯上。 他没接陈阿娇的话头,只是侧着脸看着忙着打算盘的陈阿娇,道:“你怎找了李广这武夫?刚才宫宴上,若不是我帮你圆了过去,只怕你便落一个私交武将的罪名。” 宫宴散后,刘彻歇在了卫子夫的殿里。 刘彻轻抚着卫子夫微微隆起的小腹,想起出战匈奴大胜的事情,刘彻忍不住道:“卫青是个可塑之才,以后再对匈奴用兵,朕多给他派点兵。” 卫子夫依偎在刘彻胸口,温柔道:“青儿还小,陛下别对他太好了,万一惹了别人的眼便不好了。” “你呀,什么都好,就是太小心谨慎了。” 刘彻不屑道:“若是换了她的兄弟立了功——” 说到这,刘彻的声音忽然停住了。 若没有她,李广的军队莫说大胜而归了,不全军覆没都是好的。 她没有一个好兄弟去战场厮杀立战功,可是,她自己却立了战功。 忽然间,刘彻想起李广的话。 李广说,她变了许多。 第10章 陈阿娇 她是变了许多,上次在长门宫见她时,她没有哭闹,一脸的平静。 他原以为,以他对她的了解,她一朝见到他,必是尖叫着质问他凭什么废了他,又或者旧话重提,说什么若是没有她,哪有他今日的君临天下。 可她没有,她风轻云淡地笑着,看他就像陌生人一般,没有爱恨,没有痴恋。 想起她那日的神态,刘彻便觉得胸口堵得慌。 她不喜欢他,怎么可能! 不过梦到了太皇太后,她便绞尽脑汁想个究竟,最后助他大破匈奴,重振汉家威仪。 甚至不顾私交武将的危险,把马镫送给李广,让他在对匈奴用兵时又大胜一场。 她对他而言,不过一个弃后,她没必要这么做,可她还是这么做了,是因为,她还爱着他。 刘彻闭上眼,脑海中突然出现多年前的片段。 那年他还小,并不得父皇喜欢,父皇手把手教着太子刘荣射箭,威严的脸上满是慈爱,小小的他立在一边,手指紧紧攥着弓弦,像是多余的人一般。 阿娇不知从哪跑了过来,肉呼呼的小手牵着他的,站在他前面,似乎要给他挡着有些刺目的光:“舅舅,您都教了太子哥哥这么久了,也教一下彻儿吧。” 那时候的他,是感激她的。 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感激变了味,她的存在,时刻都在提醒着他,多年前的他,籍籍无名,靠着母亲的卑微讨好,靠着大长公主窦太主的八面玲珑,靠着阿娇翁主的青眼有加,这才取得的皇位。 刘彻闭了闭眼,揉着眉心。 卫夫人察觉了他的异样,柔声道:“陛下,您怎么了?” 思度着刚才宫宴上发生的事情,卫子夫试探道:“您若是想姐姐,便将姐姐接回来吧。” 刘彻的眉头略有松动,卫子夫心中一紧,想了想,手指轻轻按摩着刘彻的肩,道:“我出身卑微,许多人瞧我不上,阿娇姐姐出身高贵——” “什么卑微高贵!” 刘彻陡然睁眼,冷声道:“他们越是瞧不上你,朕越是喜欢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朕会叫他们全部跪倒在你脚下。” 一瞬间,被李广韩嫣的话引得对陈阿娇稍有改观的念头,全部消失了。 “还有卫青。” 刘彻道:“马奴又如何?不一样做了真的轻骑将军?朕看好他,他不仅能做朕的轻骑将军,还能做朕的大将军!” 卫子夫微微一惊,手上的力度大了些,她索性不再给刘彻按摩,手指从刘彻背上滑在刘彻的脖子上,圈着刘彻的脖子,脸贴在他背上,垂眸轻声道:“这如何使得?” “青儿胜的侥幸,担不起陛下的重任。更何况,陛下胜了匈奴两次,匈奴也被陛下打怕了,陛下当休战与民养生才是,哪里用得着青儿?” 刘彻不以为然道:“才两次,匈奴屠戮我大汉百姓多少次?等开了春,朕必然会再度对匈奴用兵的。” “可,”卫子夫犹豫了一下,道:“妾听人讲,国库亏空,难以支持陛下对匈奴用兵了。” 刘彻目光一凛,转过身看着卫子夫,道:“你听谁说的?” 卫子夫怯怯地看着刘彻,小心翼翼道:“妾在母后那里听到的,母后还说……” “不必说了。”刘彻打断了卫子夫的话,有几分不耐。 不用说,他也知道自己母后跟卫子夫说了什么。 什么高祖创业不易,后辈当谨慎行事,朝中无钱,不可穷兵赎武,与民修生养息才是长久之道。 他以前只把这些话当耳旁风,从没有理会过,但现在,他听见便心烦。 原因是,这次不是狼来了,是朝中真的没钱了。 他想再度对匈奴用兵,在朝中无钱可用的情况下,就像一个笑话 彼时在韩嫣屋里的陈阿娇,显然不知道刘彻的纠结心路,正与韩嫣讨论着朝政之事。 李广是个武将,只知道打仗,对于朝堂之事不大敏.感,韩嫣就不一样了,虽说原本是因生得太好被刘彻选为伴读,可能让刘彻从小宠信到,凭的就不仅仅是比女人还好看的脸了。 韩嫣斜倚在软垫上,侧着脸与陈阿娇说着话:“李广虽悍勇,但不通朝政,可不是一个好盟友。” 陈阿娇拨着算盘,随口应下:“知道了。” “对了,我让你帮我查的事情,查得如何了?” 韩嫣眸光微转,笑了一下:“你未免太低估先皇们了。汉家几代的积累,莫说只是对匈奴两度用兵,纵是再支撑十年,也是没甚么问题的。” 陈阿娇拨弄算盘的手指停了一下,抬头瞧着韩嫣。 烛火昏黄,她双目澄澈,悠悠一笑,揶揄道:“十年?” 陈阿娇脸上满满的嘲讽,韩嫣不免有些心虚,道:“哎,我夸大了,五年,至多五年。” 陈阿娇啪地一下放下算盘,手里拿着账本便要往外走。 韩嫣连忙起身去拉她:“你这是做甚么?” 陈阿娇眉梢轻挑,道:“韩嫣啊韩嫣,我当你是知己,才托了你去查这些。” “如今国库的钱粮,莫说支撑五年了,只怕连下次对匈奴用兵的钱粮,都不知道从哪挪用呢!” 韩嫣曲拳轻咳,面色微尬——他多少都要给刘彻留几分薄面的。 几代皇帝的积累这么快便被刘彻挥霍完了的事情,他委实不好说出口啊。 陈阿娇扬了扬手里的账本,忽地便笑了:“我有生财的法子,你信我还是不信?” 她本就生得极美,粲然一笑,如水中望月,云边探竹。 韩嫣府上从不燃蜡烛,只用拳头大的夜明珠放置在廊下桌边,鎏金瑞兽的檀香炉里燃着香料,屋里光华耀如白昼,异香绕梁,他却有些看不清陈阿娇的面容。 “信,信。” 韩嫣抓着陈阿娇的衣服,忽然觉得,手里的蜀绣料子有些滑腻。 陈阿娇走到屋里重新坐下,道:“我想过了,李广将军虽有射虎之威,可毕竟年龄大了,远不比卫青血气方刚。” 韩嫣又抿了一口醒酒汤,瞧着陈阿娇,道:“那我呢?” 陈阿娇上下打量着韩嫣,忍不住笑了:“你是能与卫青比带兵打仗?还是有卫青的谨小慎微?” 少年纨绔散金丸的王孙公子,还是不要与卫青争什么天生将材、社稷之卫的名头了。 第11章 陈阿娇 “我怎就不能与他比了?” 韩嫣不服气道:“我又不是马奴,不需要小心谨慎,更不需要出生入死拼战功。” “我呀,”韩嫣一手枕在脑后,调整一个舒服的姿势,躺在软垫上,侧着脸瞧着陈阿娇,道:“守着长安城的一亩三分地就行。” 陈阿娇不置可否:“是啊,你不用立战功,不用小心行事,所以现在被卫青取代了位置。” “莫以出身论英雄,卫青不可小觑。” 韩嫣一手支着脸,道:“你怎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这可不是你的性格。” 陈阿娇不以为然笑笑:“陛下立志灭匈奴,师父已老,朝中可用之将并不多,卫青天纵奇才,首战便能直捣龙城,立下不世之功,假以时日,必能与周亚夫周将军一样,出将入相。” “他若出将入相,那卫子夫——” 韩嫣眸光微转,仔细瞧着陈阿娇的面容。 她并无任何异样,一点也无听见仇人名字便分外眼红的薄怒,她只是垂眸静静地看着账本,像是听到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一般。 “怎么不说了?” 陈阿娇道:“卫青出将入相,卫子夫一朝为陛下诞下皇嗣,便会被陛下立为皇后。” 韩嫣微蹙眉:“那你呢?” “我?”陈阿娇笑笑:“我是窦太主的女儿,阿娇翁主,与陛下不过表姐弟的关系,他立谁为后,与我有甚么干系?” 韩嫣直起身,盘膝而坐,身体微微前倾道:“那你还这么帮陛下?又是解梦,又是马鞍,如今又想法子赚钱,难道为的不是让让陛下回心转意?” 陈阿娇翻阅账本的手指停了一下,抬头瞧着韩嫣。 她与韩嫣一同长大,对韩嫣也算了解。 韩嫣此人,是个十足的纨绔,风.流不羁,逸宕洒脱,不受任何拘束,也从未对任何事上过心。 他俊逸风.流的脸上永远是轻挑戏弄之色,潋滟的桃花眼里从未有过认真和诚恳。 但现在,他那张对男子来讲偏艳丽的脸上,眉头微微蹙着,长长的睫毛在夜明珠的光辉下,于眼底投下淡淡的阴影。 果然是刘彻最为信任的心腹,全天下的人都叛变了他都不会背叛刘彻,竟这般在意她去不去祸害刘彻。 陈阿娇揶揄道:“放心,我不会再纠缠陛下了。” 夜明珠的华光落在她眼底,她笑了一下,道:“弯路走多了,也想尝试一下大路的直。” 夜风穿过半开的窗户吹进屋里,一阵一阵拂在脸上,韩嫣揉了揉胸口,忽然发现这次宫宴的酒似乎有些烈。 他不过喝了两三壶,便觉得胸口有些闷,像是压了一块大石,让人有些喘不过气。 韩嫣看着陈阿娇,声音蓦然一轻:“恩,大路好。” “你是金奴玉婢养出来的翁主,何必自轻自贱跟一个舞女去计较?” 韩嫣岔开话头:“对了,你不是说有生财的法子么?需要我做什么?” 陈阿娇翻开账本,冲韩嫣招手:“过来。” 长安城最富有的,除却她母亲窦太主,便要数眼前的这个纨绔子弟了。 用金丸当弹子,不是一个普通王孙公子能玩得起的。 …… 长夜漫漫,身边纵有佳人相伴,刘彻也难以入眠。 翌日清晨,刘彻起身,卫子夫与宫女伺候着他穿衣。 刘彻突然道:“若无阿娇姐姐的马镫,李广只怕要大败。” “这样,你与母后说,在宫中设宴,当做嘉奖她的马镫了。” 第12章 陈阿娇 卫子夫给刘彻穿衣的动作一滞,低头想了一会儿,胸口微微起伏,道:“那,以什么名义宴请姐姐呢?” 刘彻一边说,一边往外走:“这些事,你与母后再商议吧。” 走到殿门口,刘彻又突然停下了,回过头,对卫子夫道:“你告诉母后,她这次立了大功,要好好嘉奖她,万万不能委屈了她。” 卫子夫笑了一下:“看陛下说的,母后怎会舍得姐姐呢?” 刘彻不以为然道:“呵,那可不一定。” 他这个母后,以前有多巴结陈阿娇,现在便有多讨厌陈阿娇。 卫子夫犹豫了一下,手指紧紧攥着帕子,试探道:“那陛下晚上过来吗?” “再看吧。” 刘彻挥挥手,接过内侍递来的佩剑,随手配在腰间,大步往外走:“晚上若无事,朕也参加。” 太阳慢慢从云层探出头,卫子夫扶着门框,似乎在看刘彻的背影。 宫女走过来,小声道:“夫人,李美人过来了。” 晨风拂面,卫子夫理了理鬓间的发,转身往殿里走,道:“那便请进来吧,正好与她商议一下宴请姐姐的事情。” 后宫们忙着晚上的宫宴,前朝也没闲着。 刘彻刚说完等开春后,后面再对匈奴用兵的话还没说完,便有朝臣站了出来,以头抢地说着国库空虚,无钱无粮,求陛下三思。 这个朝臣开了头,剩下的朝臣也纷纷站了出来,说着与民生声息的话。 刘彻被闹得没脾气,冷眼扫过去,李广捋着胡须,一脸沉重,卫青低头垂眸跪坐着,看不到他表情,也不知他在想什么。 “好了,朕知道了。” 刘彻冷声道:“散朝。” 要是韩嫣在就好了。 韩嫣能言善辩,能把死的说成活的,他若在,必能将朝臣们说得哑口无言,然后灰头土脸散朝,给他想办法凑银钱。 可惜韩嫣偏偏不在。 散了朝,刘彻双手背在身后,急匆匆走着,声音微冷:“韩嫣呢?他又去哪疯了?早朝也不参加了,留下朕一人听那帮老家伙的陈词滥调。” 郭舍人迈着小碎步跟着,道:“韩大夫昨夜吃醉了酒,怕是因为这个缘故,今日早朝才没过来。” 韩嫣深受皇恩,性格跳脱,不喜被拘束,一月的早朝,能参加个两三次便不错了。 郭舍人的话刚落,殿外便传来内侍尖细的声音:“韩大夫到。” 刘彻停下脚步。 郭舍人走得急,险些一头撞在刘彻腰上。 打着哈欠揉着眼过来的韩嫣看到这一幕,挑眉笑了起来。 刘彻一甩袖子,看了一眼郭舍人,郭舍人连忙告罪,刘彻冲韩嫣招手,不住埋怨道:“你怎么才过来?” 韩嫣道:“昨夜的酒太烈。” 刘彻点点头,一边让郭舍人给韩嫣准备醒酒汤,一边与韩嫣絮絮叨叨说着今日早朝被朝臣吵得头昏脑涨的事情。 韩嫣一笑,揶揄道:“卫青呢?他在战场立了功,不帮着你说两句?” 刘彻道:“他跟他姐姐一样,一味地小心谨慎,这种场合,哪会说半个字?” “普天之下,只有你敢冒天下大不为替朕说话,得罪那帮老臣。” 韩嫣笑笑,转了话题:“对了,我听宫人说,陛下要宴请阿娇翁主。” 刘彻道:“消息竟传这么快?朕不过交代了子夫两句——” “罢,你既然知晓了,便与朕一同前去” 韩嫣眼皮跳了一下,道:“这不合适吧?都是女眷,我去做什么?” 刘彻道:“有甚不合适的?咱们三人本就是一同长大的,有你作陪她也自然些。你若觉得仍是不合适,朕便叫上卫青一起。说起来,他也想见识一下马镫,可李广顾忌阿娇表姐,一直没给他看。” “就这么定了。母后素来不喜她,人多了,省得她受委屈。” 晚秋的阳光不算烈,略带着几分萧条之意,阳光落在韩嫣眼底,韩嫣看着刘彻,笑着道:“怎么,陛下回心转意了?突然待阿娇翁主这般好。” 刘彻停下了脚步,手指握着佩剑,面上有些不自然:“朕,以前待她很不好?” 韩嫣挑了挑眉,一针见血道:“陛下,她是您的废后。” 若待她好,还能是废后? 刘彻手指微紧,喉间有些干涩,道:“朕知道。” 刘彻抬头看着蔚蓝天际,眼睛轻眯:“朕就想谢谢她的马鞍。” 韩嫣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你该谢她的,又何止一个马鞍。 与此同时,居住在窦太主公主府的陈阿娇重重地打了一个喷嚏。 多半是韩嫣这厮在为昨夜的事情埋汰她。 贴心的侍女连忙递上帕子,屋外侍从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翁主,大事不好了——” 陈阿娇拿着帕子,眸光微转,秀眉微蹙:“若是母亲在家,你们也敢这么慌里慌张跑进来?” 两位兄长自成了亲,便分府别住,如今住在公主府的,父亲与母亲感情不睦,早年便不住一起了,母亲前几日与养的小面首一同玩乐去了,如今住在公主府的,只有她一人。 她多年不回公主府,下人不免有些懈怠之意。 但被她这一喝,侍从连忙正了正衣冠,行礼之后,方敢小心翼翼回话:“翁主,宫里派人递了信,说太后晚上要宴请您。” 逆着光,陈阿娇微微抬头。 她倒是错怪侍从了,这的确不是什么好消息。 她没甚心情与宫里的那帮人打交道,可转念一想,此次宫宴,必是刘彻极力促成的,若不然,以王太后对她的讨厌,一辈子不见她,也不会想起她。 又怎会宴请她? 不过既然是刘彻有意宴请她的,她去一去也无妨。 宫里那些恨不得弄死她,但又不得不忍着她的人的表情,想想就很精彩呢。 晚间,陈阿娇略微收拾后,坐上了去往未央宫的轿撵。 哪知刚进宫门,尚未下马车,陈阿娇便被一人叫住了。 “翁主,请留步。” 身后男子清朗的声音传来,陈阿娇扬眉回首。 一转身,便坠入一汪若秋水洗过的星辰里。 璀璨,澄澈,一尘不染。 哟,是漂亮眼睛。 第13章 陈阿娇 陈阿娇极少用漂亮去形容男子。 这两个字太重,也太挑剔,多一分,少一分,便配不上了。 她生平所见的男人们,唯有卫青与韩嫣的眼睛能配得上漂亮二字。 韩嫣貌若妇人,长相偏艳丽,脱去烈红骑装,换上一身女子装束,丝毫不会有违和感。 漂亮归漂亮,可总是些少年纨绔的脂粉轻浮气,少了几分男儿的阳刚飒爽。 卫青便不一样了。 他眸若九天寒星,一眼望去尽是阳光,眼尾那一抹恰到好处的温柔,又像是秋水涟长。 他并非天之骄子,一路走来并不容易,经历过挫折磨难的洗礼后,他的气质更偏豁达沉稳,有种天塌下来他都能重新撑起来的大气。 这样的人,只要看了一眼,便让人再也难以移开目光。 陈阿娇笑了一下,扶着侍女的手,踩着马奴的背下了马车,道:“卫青?” 看着卫青这张清隽无俦的脸,迎着卫青韵致清雅的目光,换位思考一下,她挺能理解刘彻如今沉迷卫子夫的温柔乡不可自拔的事情。 有些人啊,生来就是风景。 卫青身上穿的是建章营的盔甲,行动之间甲片相撞,发出细碎的声响。 他身披月色,走到陈阿娇身边,脸上有着柔和笑意:“青贸然拦翁主鸾驾,万望翁主赎罪。” 秋夜的月色清凉如水,周围的禁卫军身披盔甲,于月色下闪着冰冷的光。 许是因为卫青实在太过温润儒雅,他身上的衣甲在月光的照射下,竟不显得寒光逼人,浅浅一笑,仿佛天底下的水都在他眼底荡开一般。 饶是她与卫子夫有着诸多矛盾,却也不得不承认,眼前这个人啊,纵是谨小慎微敛锋芒,却也难以敛去眉眼里的绝代风华。 陈阿娇忍不住多看了一眼,道:“你为马镫而来?” 其实她也不能说刘彻见一个爱一个,有了卫子夫,又纳了李夜来,在爱情上没什么操守可言,面对着赏心悦目的美人时,她也会想着多瞧两眼呢。 尽管这个美人,不是来找她的,而是来找她的马镫的。 卫青剑眉微蹙,似乎在斟酌着如何开口。 陈阿娇见此便道:“你若喜欢,我着人送你一个也就是了。” 她让工匠做来马镫,本来就是为了让汉军上阵杀匈奴用的,之所以送给李广,是因为那么多将领里,她只跟李广有些许交情。 她原以为,送给李广后,李广会将马镫推广开来。哪曾想,李广顾忌她和卫子夫的矛盾,只在自己军队里用了,并未告知其他将领。 李广征战多年,手下士兵对他的忠诚度极高,他既下了封口令,旁人自然打探不出半点消息。 卫青若想要马镫,只能想办法找她。 她因为卫子夫的关系被废,只怕卫青在来找她之前,做了不少被她奚落□□的打算。 “这……” 卫青大抵是没有想到她答应得这般痛快,许是担心她话里有诈,他的眉头蹙得更深了,让人有种想要抚平他眉宇的冲动。 转瞬之间,卫青的眉头舒展开来,双手抱拳,向陈阿娇深深鞠了一躬,轻声道:“是青误解翁主了。” 他似乎一直在误解她。 她没有他想象中的骄纵不讲理。 抬起头,他迎着陈阿娇的眸光,笑意终于到达了眼底:“青,深谢翁主国士之风。” 陈阿娇这才发觉,他纵是对谁都一团和气,让人如沐春风,但那并不是真正的春风。 他不卑不亢,温柔平和,面带浅笑,可眼底却是清冷孤寂的,有着极不易察觉的、生人勿近的淡淡疏离。 陈阿娇眉梢微挑。 这样的卫青,倒是有趣得紧。 她险些被他的恭谦温良给骗了。 “本就不是什么稀奇物件,送你也无妨。” 陈阿娇整了整衣袖,意味深长道:“我是不喜欢你姐姐,至于你么……” 她的话只说一半,眸光微转,盈盈似秋水的目光瞧着卫青,眼尾轻挑,粲然一笑:“你奇袭龙城,仗打得很漂亮。” 陈阿娇的话里带着三分狭促,七分揶揄:“我很喜欢。” 明明是再普通不过的夸奖战功的话,卫青却觉得听得耳朵有些热。 卫青抱拳施礼:“谢翁主的……” 刚说出几个字,话便止住了。 谢什么? 谢她的喜欢? 夜风忽起,吹动着树枝沙沙地响。 耳畔似乎传来一声女子的轻笑,卫青抬起头,原本立在他面前的陈阿娇,只剩下一个渐行渐远的绰约背影。 宫灯高悬,那女子扶着侍女的手,每一步都走得极稳。 卫青的手慢慢放了下来,夜风扯动着他的衣袍。 他抬起头,眼底的内敛平和散去,眼睛轻眯,眸若寒星,看着渐渐远去的陈阿娇。 …… 宫宴是以王太后的名义举办的,故而设在王太后的长乐宫。 陈阿娇原本以为,既然是王太后宴请她,作陪的自然是宫中的那帮女眷,但当她抵达长乐宫时,才发觉,刘彻与韩嫣竟也在席上。 大约是知道自己纨绔的形象在王太后的心中难以挽救,旁人都是端端正正地坐着,只有韩嫣松松垮垮的,手肘支在膝盖上,掌心托着脸,兴致缺缺地用另一只手把玩着桌上的酒杯。 见她进来,韩嫣挑挑眉,道:“翁主一朝离了椒房殿,便真把自己当客人了,连太后娘娘的宫宴,也是不到最后关头不露面。” “韩大夫说笑了,我不是客人,谁又是客人?” 陈阿娇一边答,一边入座,抬头顺着韩嫣的目光一路瞧过去,王太后脸上虽有些笑,但眼底却是不耐的,偏要顾着刘彻在座,心里再不痛快也要做出一副甚是喜欢她的面容来。 卫子夫手指抚着微微隆起的小腹。 几日不见,她的肚子又大了许多。许是因为身怀皇嗣,她一脸的温柔,似是对她的到来一点也不在意,可微微蹙着眉尖,还是出卖了她内心的不安。 李夜来一如既往地妩媚风情,俯身贴在刘彻身边,对着刘彻不知说着什么。 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她,眼底的防备不加掩饰。 至于其他的她叫不出名字的刘彻新宫妃,无不紧张兮兮地打量着她,生怕她再度回宫,用什么阴毒险恶手段戕害她们和孩子。 精彩,委实精彩。 好似她是那血盆大口的怪物一般,叫人又恨又怕。 天地良心,她可没那么多心思去算计女人的肚子。 想当年卫子夫有孕,她气得半死,也没对卫子夫肚子里的孩子下手,只是想抓了卫青给卫子夫一个教训。 最后还没抓成,为这事刘彻重责了她和她的母亲,把卫子夫封做夫人,将卫青从一个不入流的小卫士,升为从四品的太中大夫,俸禄千石。 卫家满门因祸得福,她为此事遭了刘彻的厌弃,怎么想,怎么是她吃亏。 以后可不会了。 陈阿娇端起酒杯,笑道:“我来迟了,自罚三杯。” 陈阿娇的话音刚落,便听一个女子娇笑道:“翁主的脾气还是跟以前一样。只是翁主如今不是皇后了,这吃酒的规矩,怎地还跟以前一样?” 和着她应该敬她们一圈? 看来是她高估了刘彻屋子里的莺莺燕燕,明知道刘彻办宫宴是为了褒奖她,还是沉不住气想要找她的茬。 陈阿娇放下酒杯,微微一笑:“陛下,听这话,我似乎没资格参加这次宫宴呢。” 帝王无情的本质,不能让她一个人知晓。 刘彻声音微冷:“郭舍人。” 郭舍人连忙带了几个小内侍将席上说话的女子拉了下去。 那本是刘彻新宠的一个舞女,平日里也是一个温柔和顺的主儿,今日不知怎么的,突然转了性子,开口便呛陈阿娇。 李夜来微惊,似乎被内侍们的生拖死拽吓到了,拿着团扇掩了掩心口,瞧了一眼低头垂眸的卫子夫,道:“哪来的不长眼的小蹄子?姐姐贵人有大量,千万莫与她一般见识。” “说起来,姐姐是不用自罚这三杯的,还有人比姐姐更晚呢。” 李夜来收回目光,用团扇指着韩嫣身边的空位:“卫将军可还没到呢,等他来了,我必替姐姐好好灌他几杯。” 刘彻的目光漫不经心地飘到陈阿娇身上,道:“此酒甚烈,你慢点喝。” 李夜来推了一下刘彻,娇憨道:“陛下偏心,妾刚才也喝了,还有卫夫人,卫夫人有着身孕,喝了两杯,都不见陛下这般关心。” 韩嫣晃着着手里杯子,歪头看着刘彻。 似是印证李夜来的话,卫子夫低低咳嗽一声,怯怯地看着刘彻。 刘彻伸手把卫子夫面前的酒杯拿过来,一饮而尽,声音轻了三分:“都说了你有孕,不让你喝,你偏要喝——” 酒水入肚,辛辣直通肺腑,刘彻的话却突然停住了。 怀孕,曾是陈阿娇最为忌讳的话题。 刘彻慢慢放下酒杯,余光瞟了一眼陈阿娇。 陈阿娇仿佛没有听到一般,面色如旧,吃着侍女夹在她碟子里的鹿舌。 刘彻手指微紧,岔开话题:“说起来,朕还未感谢表姐的马镫。” 陈阿娇放下筷子,笑着道:“陛下严重了。” “匈奴一日不除,大汉便一日不宁。对了,陛下准备何时再对匈奴用兵呢?” 她趁刘彻跟匈奴打仗无暇顾及到她的这一段时间,挣了不少钱。 如今库里的钱都快堆不下了,再不用,就没地放了。 只是这个用,需要刘彻拿点东西来换。 第14章 陈阿娇 许是刘彻在朝会上受了不少朝臣们的气,听到陈阿娇提及对匈奴用兵,刘彻眉头微皱,声音低沉:“今日母后设宴,只为阿娇姐姐赠与李广将军的马镫。” 言外之意,便是其他的事情都别说了。 陈阿娇见此,便没再提。 说起来是她着急了。 国库无钱粮,她不来找刘彻,刘彻也会找她的。 她等着便是。 陈阿娇不再提匈奴,言笑晏晏吃酒夹菜。 夜色渐深,宫宴结束,陈阿娇向如释重负的王太后道别后。 王太后身边是刘彻。 宫灯摇曳,刘彻眸色如墨染,看着她,似乎在想着说些什么。 刘彻尚未来得及开口,便被身后的李夜来一手揽住了袖子。 李夜来吃醉了酒,整个人没骨头一般地倚在刘彻身上。 王太后素来不喜这种轻浮人,厌恶地看了一眼李夜来,扶着温柔敦厚的卫子夫,转身离去。 李夜来摇摇晃晃,险些栽在地上,刘彻一手拦住她的腰。 陈阿娇道:“李美人醉了,陛下还是早些安歇吧。” 刘彻抬头,对上陈阿娇风轻云淡的脸,心里突然有些不是滋味。 曾经何时,她是最见不得他与女子亲热的。 醉酒后的李夜来仍在痴缠,整个人都挂在他身上,刘彻张了张嘴,最终道:“表姐一路走好。” 陈阿娇.点点头,转身上了轿撵。 轿撵行驶在宽阔的宫道上,宫铃叮叮当当,和着禁卫军往来巡逻的脚步声,唱着宫中特有的动人歌谣。 陈阿娇捧着小暖炉,盘算着增加盟友的事情。 窦婴是外祖母的侄子,虽因立嗣之事惹了外祖母的不喜,可到底姓窦,又做过一段时间的丞相,在宦海沉浮数十年,比耿直的李广、轻浮的韩嫣,他更像一个好盟友。 再加上窦婴与王太后的弟弟田蚡是政敌,她应是不难劝说他的。 陈阿娇细细思索着,宫铃声中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音。 夜这么深了,谁这么大的胆子,居然敢在宫中纵马? 难不成又是韩嫣那个纨绔? 陈阿娇这般想着,马蹄声靠近她马车后停止了,男子低沉的声音在黑夜中响起: “阿娇。” 普天之下,能叫她阿娇的男人并不多,除了不成器的父兄外,也就她整日里惦念着怎么弄死的那一位了。 侍女掀开了轿帘,又惊又喜:“陛下。” 秋风夜寒,陈阿娇手里捧着小暖炉,侧着脸看着纵马而来的刘彻。 刘彻换了一身便衣,玄色衣裳,暗红罩衫陪着滚着金边的腰封,越发将他衬得威仪不凡。 陈阿娇道:“陛下不去陪李美人?” 随行而来的建章卫举着火把,刘彻在宫宴上没少喝酒,经风一吹,脸上泛着潮红。 他印象里的陈阿娇一向强势,但现在,不知在宫宴上吃多了酒,还是旁的缘故,她整个人窝在轿里,软软的一团,小脸红红的,漂亮的眼睛因他的突然到来有着几分迷惑。 刘彻的心一下子软到不行,声音都轻了几分:“陪她作甚?朕来看看你。” 夜风透过掀起的窗帘吹进来,陈阿娇往狐皮大氅里缩了缩,刘彻见此,翻身下马,上了陈阿娇的马车。 马车宽大,刘彻手长脚长也不觉得拥挤,侍女极有眼色地退下了。 刘彻坐在陈阿娇对面,随手倒了一杯热茶,端给陈阿娇,眉头蹙了一下,话里似乎带了几分关怀之意:“你比以前怕冷了。” 陈阿娇接过茶,慢慢地喝着。 其实也不能怪她之前对刘彻情根深种,甘冒天下大不为帮刘彻夺皇位,刘彻细心体贴起来,怎是一个情窦初开的骄矜少女招架得住的? 陈阿娇双手捧着茶,低头轻啜一口,道:“在长门宫那种地方待了那么久,身体怎能与之前相比?” 刘彻握着茶杯的手指一紧,嘴角轻抿,半晌无话。 马车里的空气似乎都陷入了凝滞。 不知过了多久,刘彻才缓缓开口,道:“是朕疏忽了。” 他看着陈阿娇,似乎在斟酌如何往下说。 陈阿娇一笑,垂眸看着杯子里热茶的倒影。 她的笑自脸上荡开,可眼底却是冰冷的。 她道:“都过去了。以前的事情,我也有错。” 错在瞎了眼,轻信了金屋藏娇的戏言,为着这句戏言,赔上了自己的一生。 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不外如是。 可更为讽刺的是,刘彻对她,并没有恩啊。 刘彻微微一怔,随即紧蹙的眉头舒展开来——有生之年,阿娇竟然会对他服软? 看来将她幽禁在长门宫并非坏事,最起码让她学到了不少。 刘彻展眉一笑,道:“你说得对,都过去了。” “那日李广将军在众人面前说起你,说你变了许多,朕当时不信,今日一见,方知他此言不虚。” 刘彻看着陈阿娇,笑道:“朕很欢喜你现在。” 陈阿娇漫不经心地喝着茶,一边陪刘彻说话,一边数着时间。 不知怎地,往日对她没甚耐心,说两句便要急匆匆离去的刘彻,今夜对她格外耐心,也格外的话多。 就在刘彻兴致勃勃说着话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和着内侍尖细的声音,传入暖烘烘的马车上: “陛下,大事不好了!太后娘娘要杀韩大夫!” 刘彻眼睛轻眯,浑然不见刚才的温和神色。 陈阿娇犹豫了一下,道:“莫不是内侍传话传错了?舅母虽不喜韩嫣,但也没到对韩嫣下杀手的程度。” 刘彻眼底满是雾霾,声音低沉:“朕去瞧瞧,外面风大,你莫着了凉。” 陈阿娇.点点头,大脑飞快运行着。 她不是嘱咐过韩嫣,让他收敛些,莫再触碰王太后的霉头吗? 怎么还是被王太后寻到了错处,趁着刘彻不在要杀他? 不对,韩嫣虽然不着调,可没那么蠢。 陈阿娇拿起小暖炉,紧了紧身上的狐皮大氅,下了马车。 内侍从马背上滚落下来,爬在刘彻身边不住叩头,直说王太后要杀韩嫣,至于原因,他也不知。 刘彻一脚踢开内侍,翻身上马。 手指刚握住马缰,便听到陈阿娇催促建章卫下马的声音。 建章卫下马后,陈阿娇上马,冲他一笑:“韩嫣多半是在宫宴上吃多了酒,这才惹怒了舅母。今夜的宫宴为我而设,如今发生了这种事,我若不去瞧瞧,也说不过去。” 假的,她就想看看韩嫣在演什么戏。 韩嫣危在旦夕,刘彻没有多想,点点头,纵马直往长乐宫奔去。 长乐宫早就乱成了一团,死死护在韩嫣身边的禁卫军,王太后的怒骂,内侍尖细的声音,还有女子嚎啕大哭的声音,吵得人头皮发麻。 刘彻阴沉着脸,大步走进长乐宫,看了一眼被禁卫护在中间烂醉如泥的韩嫣,向王太后见了礼,道:“母后,怎么回事?” 王太后指使不动韩嫣身边的禁卫军,气得胸口起起伏伏,道:“你自己去问!我可没这个脸给你说这种肮脏事!” 刘彻目光转向殿内。 陈阿娇走到殿中衣衫不整的女子身边,俯下身,手指勾着女子的下巴,把女子的脸抬了起来。 哟,原来是宫宴上讥讽她,被刘彻让内侍拖走的那一位。 好像叫什么香来着。 凝香半爬在地上,香肩半露,分外诱人,我见犹怜的眼睛越过她,直勾勾地看着刘彻,哭泣道:“陛下,陛下可要为妾做主啊!” 好了,剩下的不用问,她也知晓了。 陈阿娇侧过脸,看着刘彻有些发绿的脸,分外诚恳道:“陛下,我不胜酒力,有些醉了,能否先行告辞?” 早知道是这种事,她就不来凑热闹了。 她的话音刚落,被禁卫军护着的韩嫣摇摇晃晃站了起来,看到刘彻后,他不仅没有调.戏宫妃后的担心害怕,反而笑了起来。 “陛下,你……你终于回来了——” 韩嫣推不开禁卫军,便在禁卫军围成的圈子里一跳一跳地冲刘彻招着手,浑然没有发觉刘彻的脸色越来越黑。 韩嫣口吃不清道:“陛下去了……哪?怎么……这么久才回来?” “陛下的宫妃找不到……陛下,都把我当成陛下了……” 陈阿娇眸光微转,瞧了瞧伏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凝香。 明明刚才还哭得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呢,这会儿只剩下瑟瑟发抖了。 啧啧,这心理素质也太差了些,王太后怎就选了她? 但转念一想,又很快明白了。 凝香殿前失仪,往重了罚,便是满门抄斩,可她若帮王太后办成了这件事,王太后酌情发落,兴许还能饶了她的家人。 “陛下,妾没有,是,是韩大夫拉着妾——” “闭嘴!” 刘彻突然出声:“拖下去,乱棍打死,族人全部流放。” 凝香瞳孔骤然收缩,手脚并用爬到王太后身边,死死地拽住王太后的衣袖,不住道:“太后,您救救妾,妾是为您——” 一句话尚未说完,脸上便挨了王太后重重的一巴掌。 郭舍人带来内侍将凝香拖走,凝香未说完的话永远埋在了肚子里。 宫灯摇曳,刘彻看着面前珠翠满头的母后,久久没有出声。 他突然想起,陈阿娇刚才在车上说过的话。 陈阿娇说,人总是会变的。 他的母后原本如卫子夫一般温柔和顺,如今干涉朝政,随心所欲,不喜谁,随便寻个破绽百出的借口便要杀死谁,丝毫不顾及他的感受。 尽管那人是他自幼的伴读,最信任的心腹。 他的母后如此,那么,对他百依百顺的卫子夫呢? 刘彻不敢深想,夜风乍起,他只觉得遍体冰凉。 殿里的陈阿娇紧了紧狐皮大氅,动作落在刘彻眼底。 这个并不精明的骄纵女子,曾因他儿时的一句金屋藏娇,便将大汉江山拱手相送。 第15章 陈阿娇 刘彻的声音软了一分:“送翁主回去。” 建章卫应下,陈阿娇向刘彻道别,正欲转身,刘彻又道:“不,让卫青去。” 陈阿娇眉头轻动,韩嫣眸光微闪,刘彻看着陈阿娇,温和道:“旁人朕不放心。” 行,这个借口没毛病。 半刻钟后,卫青火急火燎赶到长乐宫,胸口微微起伏着。 看这模样,还以为长乐宫发生了什么大事。 刘彻说完让他送陈阿娇后,卫青的一贯平和的眉峰,跳了一下。 卫青向陈阿娇双手抱拳:“翁主,请。” 陈阿娇打了个哈欠,扶着侍女的手上了马车。 “辛苦卫将军了。” 卫青放慢马速,走在马车旁边,眼睛看着前方的路,道:“陛下差遣,不敢言辛苦。” 陈阿娇笑了一下,手里拨弄着小暖炉,漫不经心道:“卫将军前段时间派去监视我的人,可帮将军查出了什么?” 卫青手指微紧,轻叹一声:“翁主,是青唐突了。” 那日他去拜访李广商讨战事,苦等半夜,仍被拒之门外。 他从李广门口离去,余光撇到到众人簇拥着陈阿娇出来,一身便衣的李广对着陈阿娇深深行礼,如同对待刘彻一般。 他觉得此事不简单,便派了几个人暗中跟随陈阿娇。 直至今日,那几人仍未回转。 想来是已经被陈阿娇发觉杀死了。 “你知道便好。” 陈阿娇声音清越:“明日我把人给你送回去,莫再做这种蠢事了。” 月隐云层,星光灿烂。 卫青不可置信侧脸,看着缓缓行驶的马车。 “将军,到了。” 建章卫拱手汇报,卫青收回目光,陈阿娇从马车上下来。 窦太主把她接回家没几天,便突发疾病,昏迷不醒,她的父兄嫌她是废后,让陈家成为世人眼里的笑柄,不能容她,将她扫地出门。 如今她包下了一家客栈,住在里面。 卫青抬眼看了下客栈,手指握了握剑柄,轻声道:“翁主千金之躯,怎能流落市井?” 就当是,谢她的手下留情了。 “翁主若不嫌弃,青在城东有一处院子——” 星光漫天,陈阿娇回头,上下打量着卫青,道:“我若想要宅院,什么样的没有?” 说到这,她声音微顿,轻笑一声:“回去吧,过几日.你便知晓了。” 该收网了。 陈阿娇回到客栈,遣去侍从,推开门,一边点蜡烛,一边对着屋里的一团黑暗道:“表叔终于愿意来了?” 蜡烛点燃,屋里满是荧光。 屋内的桌上,摆着一个锦盒,另一边,魏其侯窦婴跪坐在软垫上,双手放在膝上,淡淡地看着陈阿娇。 陈阿娇打开锦盒,拿出里面的圣旨,道:“这个东西,想来表叔已经看过了吧?” 窦婴虽然姓窦,是太皇太后的侄子,但素来不被太皇太后所喜,是景帝身边第一得用之人,要不然,景帝也不会在临死前给他这样的一道圣旨。 景帝崩逝之前,已经发觉了王太后的狼子野心,担心王太后行吕后之事,为保汉室江山,景帝便降旨窦婴,让他在特殊情况下,便宜行事。 刘彻若是追责,凭圣旨可免除一死。 圣旨一式两份,一份被窦婴深藏,一份被尚书保管备案。 若有一份遗失,这个圣旨便无法奏效。 太皇太后死后,王太后掌权,开始打压窦婴,扶持自己的弟弟田蚡上位。 田窦两家的斗争逐渐白热化,窦婴却不曾拿出这份圣旨。 因为他知道,王太后是汉武帝的母亲,他杀了王太后,纵然有景帝遗诏在手,汉武帝也不会绕过他。 这份遗诏,只能烂在他的肚子里,不能让任何人知晓,尤其是王太后与刘彻。 若他们知晓了,必会先下手为强,为保万一先行除掉他。 可前几日,陈阿娇告诉他,这份圣旨,她是从王太后宫里找到的。 王太后已经知道了。 第16章 陈阿娇 他现在只有两个选择,第一个,坐以待毙,让刘彻为了保住王太后的命,寻个理由除掉他。 第二个,便是联合陈阿娇,听从景帝遗诏,除掉王太后。 可陈阿娇只是一个废后,又被父兄赶出了家门,如今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屈居一个小小的客栈里。 这样的陈阿娇,是没有任何价值值得他去跟她合作的。 窦婴端起茶杯,慢慢抿着茶。 “您历经三朝,见惯了朝堂争斗、血流成河,自然也不将这个小东西放在眼里了。” 阿娇一边说,一边把遗诏放在锦盒里。 “不过是太后知道了这件事罢了,您曾经连太皇太后都不怕,更不会怕如今的王太后了。” 太皇太后宠爱小儿子刘武,一次宫宴上,逼着景帝,让景帝行兄死弟及的事情,朝臣们无一敢出声,只有窦婴站了出来,端酒敬景帝,义正言辞道:“高祖创业之初,便立下了父子相传的规矩,陛下虽为天子,可亦为高祖子孙,怎能打破祖宗立下的规矩?” 为这事,太皇太后恨死了窦婴,罢了窦婴的官职,将窦婴逐出窦家,并收了窦婴的帖子,例行朝贺时也不许他参加。 想起往事,窦婴不由得一笑,道:“老了,经不起年轻时的折腾了。” “倒是翁主,叫人耳目一新。” 这段时日,他不是没听关于陈阿娇的事情。 说什么刘彻亲至长门宫看她,又说什么两次对匈奴的胜仗都有她的一份功劳,总之,就是眼前的陈阿娇,再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争风吃醋的不懂事的小女孩了。 但陈阿娇再怎么聪明,不过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弱女子罢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何况,如今刘彻大权在握,一个无权无势的废后,翻不出什么风浪的。 只是她拿出的遗诏,倒有些棘手。 窦婴道:“公主乃长公主嫡女,金尊玉贵,可长公主病重,翁主却被赶出家门,实乃窦家人之辱。” 阿娇笑了笑。 谁说不是窦家人的欺辱呢? 太皇太后虽然去世了,但窦家人还在呢,陈家人便敢这般嚣张了,可就不是没把窦家人放在眼里吗? 阿娇道:“这便是我找您的原因了。” 窦婴是一个纯臣,当年为了皇储之事,连自己的亲姑姑太皇太后都能得罪,更别提与他关系更远的她了。 与他谈合作,着急不得。 她这次找他过来,是为了收拾两位兄长的。 窦婴道:“若翁主需要,我愿上书陛下,替翁主讨一个公道。” 阿娇给窦婴续上茶,笑道:“那便辛苦您了。” 窦婴稍稍放心,目光落在锦盒上。 阿娇的手放在锦盒上,伸出一指,摇了摇:“只是这个东西,现在还不能给您。” 窦婴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一下,阿娇手指按着锦盒,道:“并非我危言耸听,我只是想请表舅想一下,往日田窦两家虽有摩擦,不过只是政见不同罢了。” “可如今却不一样了。” 阿娇看着窦婴的眼睛,笑了一下,道:“表舅是个聪明人,只怕早就发觉了田蚡要置表舅于死地的心思,若不然,也不会看到这个东西,便急匆匆连夜赶来了。” 窦婴终究是沉浸官场数十年的老臣,面上瞧不出什么表情,只是又抿了一口茶,手指捻着胡须不说话。 阿娇继续道:“田蚡背后是王太后,王太后是陛下的生母。” 说到这,她声音微顿,道:“剩下的话,便不需要我再说了。” 窦婴叹了一口气,放下茶杯,无奈道:“你的条件。” 夜风微扬,烛火摇曳,阿娇一笑,眉梢微扬,眸光流转。 “我生来便是天之骄女。” 恍惚间,窦婴仿佛看到了让三代君王退一射之地的太皇太后窦漪房。 阿娇道:“以前是,现在是,以后还是。” 窦婴眉头紧皱,又很快舒展开来,道:“这才是窦家女儿的风骨。” 太皇太后窦漪房已经成为过去,窦太主馆陶长公主为丈夫儿子所累,窦家已经很久没有出一个能掌权后宫的人了。 阿娇成为皇后,对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何乐而不为呢? 阿娇莞尔一笑:“那么,我便等表舅的好消息了。” 次日早朝,因与丞相田蚡闹得不可开交,并为此罢朝的魏其侯窦婴,再度上朝了。 田蚡见窦婴上朝,一句嘲讽的话还未来得及说出口,便见窦婴出列,向刘彻行了一个大礼,声音洪亮,痛心疾首道:“求陛下为窦家满门做主!” 田蚡很没出息地打了一个哆嗦。 一个新家族的崛起,最好的办法便是打压之前最为显赫的家族。 为此事,他没少找窦婴的麻烦。 可那都是朝堂上的小打小闹,根本就没到威胁到窦家满门的程度。 再说了,窦婴因当年立皇嗣之事,深受景帝与刘彻的欣赏,认为窦婴是一个忠于大汉的纯臣,他纵然是刘彻的亲舅舅,只怕在刘彻心里,也比不得窦婴的位置。 所以他根本不敢把窦婴逼得太紧啊。 田蚡连忙跟着出列,跪倒在地:“臣有话说!陛下不可听信窦婴一面之词!” 窦婴侧脸,看着吓得不行的田蚡嘲讽一笑,一甩袖子,声音朗朗:“臣奏陛下,堂邑侯陈须、隆虑侯陈蟜行禽.兽之事,窦太主规劝,二人不听,反而为女色冲撞窦太主,以致窦太主怒极攻心,昏迷不醒。” 田蚡:“……” 说好的窦婴一上朝便跟他吵个没完呢? “呃……陛下……” 话已开口,田蚡只好硬着头皮在窦婴嘲弄的目光中说下去:“此事……臣亦有耳闻,两位侯爷虽荒唐了些,可窦太主管得也太宽了。” 田蚡素来好.色,说到这,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世间男儿,哪有不沾花惹草的?只要不出格,胡闹一些又何妨?” 韩嫣本着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心思开了口:“丞相,隆虑侯的妻子,是陛下的妹妹。” “旁人沾花好.色无所谓,可既尚了主,再去与旁人勾勾搭搭,不合适吧?” 田蚡:“……” 他怎么把这件事给忘了? 刘彻沉声道:“魏其侯,你继续说。” 窦婴道:“两位侯爷将窦太主气病之后,怕陛下责问,竟将此事扣在阿娇翁主身上,说是阿娇翁主顽劣不堪、乖戾骄横,冲撞窦太主,才导致窦太主昏迷不醒。” 刘彻眼睛轻眯,卫青看了一眼弹劾陈须陈蟜的窦婴,终于明白陈阿娇话里的意思。 她本就不是会受人委屈的人,蒙此大辱,怎么可能会善罢甘休? 之所以一直没动静,为的是今日窦婴的殿前请君。 卫青眼底漫上极浅极浅的笑,抬眉看了一眼刘彻。 刘彻面沉如水,已有了薄怒——刚才韩嫣说起隆虑侯是驸马时,可不见刘彻有这般反应。 卫青收回目光,眼观鼻,鼻观心,抿唇不语。 陈须陈蟜两兄弟,可以准备好棺材把自己躺进去了。 窦婴重重叩首,凄凉的声音响在大殿:“更为过分的是,两位侯爷开祠堂,立字据,将翁主逐出公主府,说陈家没有废后的女儿——” “够了!” 刘彻突然冷声开口:“谁说她是废后?!” 此言一出,大殿里的朝臣打了个激灵,目光齐刷刷地看向刘彻。 刘家的皇帝们素来在感情上放得开,男女不论,荤素不忌,尤其是到了景帝父子这一代,有着一位嫁过一次人生过孩子的太后,再多一位废后入主中宫也甚稀奇的。 就是帘子后面听政的那一位,只怕不肯让废后入宫。 群臣们这般想着,目光又不约而同地看向刘彻身后被帘子遮住的王太后。 哪曾想,王太后道:“皇帝说得对,谁说她是废后了?” 朝臣们的思想又受到了冲击:王太后何时这般豁达了? 早几年,她一哭二闹三上吊让陛下废后的事情大家都还记得呢。 韩嫣眸光微转,看向王太后的位置。 卫青垂眸,长长的睫毛在眼底剪下淡淡的阴影。 王太后道:“她还是大汉的阿娇翁主,大长公主的女儿。” 朝臣:“……” 王太后道:“皇帝,万万不可让她受如此大辱。” 刘彻眸色深沉:“以母后所见,此事当如何处之?” 王太后道:“将陈须陈蟜两人废为庶民。” 刘彻摇头:“不妥。” 王太后面带薄霜,道:“再将阿娇由翁主加封为公主。” 她好不容易把曾经只能仰视的人踩在脚下,偏偏如今出了这档子事,心里再怎么不痛快,也要再将那人亲手捧起来。 卫青微微侧目,韩嫣嘴角勾起一抹嘲讽,道:“太后,只怕,不妥吧?” “高祖有言,非刘不王,非功不侯,换算到公主身上,大抵也是使得的。” 韩嫣揶揄道:“阿娇翁主并非刘姓,怎能封为公主?” 王太后只觉得胸口闷了一团血。 公主,必须是公主,只有那人是公主了,才不能祸害她儿子! 王太后咬着牙,偏声音还要端庄持重,道:“她身上流的是文帝血脉,怎就不是刘家人了?” “陈家人不要她,我要她。” 王太后捂了捂心口,强忍着头晕目眩,道:“即日起,加封阿娇为公主,她既然是皇帝的姐姐,便位比长公主,看陈家的人还敢不敢欺辱她。” 第17章 陈阿娇 “母后言之有理。” 刘彻慢慢道:“便位比长公主罢。” 他很讨厌废后这个称号,尽管他的确把阿娇废了。 他觉得,废阿娇是他自己的事情,哪怕阿娇被他废了,可也曾经是他的皇后,怎能被陈须陈蟜那两个不成器的东西欺辱? 这种心思很奇怪,他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 当然,他并不觉得这种感觉是喜欢,他喜欢的是卫子夫那么温柔和顺的女子,又或者妩媚风情快言快语又风趣的李夜来,总之,绝对不可能是骄横的陈阿娇。 不过,她现在的性子既然大改了,他自然是乐意给她一些尊荣的。 尤其是,她情根依旧深种,还三番两次帮他。 刘彻道:“依母后所言,将陈须陈蟜贬为庶人,流放三千里,其爵位由长子继承。” 圣旨颁下时,窦太主仍在昏迷,陈须陈蟜想让窦太主进宫面圣帮他们求情都没机会。 至于他们的父亲陈午,若不是因为娶了窦太主为妻,只怕现在连爵位都保不住了,哪里有什么门路帮他们求情? 陈须陈蟜痛哭流涕上路,阿娇被加封公主,与圣旨一同颁下的,还有刘彻赐给她的院子。 朝中虽无钱,可这年头,犯事的贵族太多了,刘彻又牟足了劲从贵族身上搜刮钱财,稍微不注意,便是一个家族被抄家灭族。 如此一来,便空下了许多院子。 长安城中,东贵西富南贫贱,北城是皇亲国戚,阿娇的新院子,便在城北。 一同赐下来的还有宫女内侍,浩浩荡荡的一群,阿娇目测了一下,差不多一两百人,都快赶上太皇太后在世那会儿她的待遇了。 听韩嫣讲,前几日刘彻为着王太后差点杀他的事情,也赏赐了不少貌美侍女,就连李广卫青这种在战场上立了战功的武将,赏赐除了金银财宝外,还有成群的宫女内侍和奴仆。 几件事联合起来,阿娇觉得多半是刘彻想消减宫里的用度,又不好找借口让世人觉得他这个皇帝过得太寒酸,所以干脆用着赏赐臣子的名头,把宫里暂时用不着的人手打发出宫。 好节省一下宫里的开支。 毕竟他是一个要跟匈奴死磕到底的皇帝,国库无钱的情况下,他能省一点是一点。 阿娇看着满院子的侍从摇头轻叹。 看来国库空虚到一定程度了,要不然,刘彻也不会连这种法子都用上了,更有甚者,为了筹钱,刘彻都开始贩卖爵位了。 当然,都是一些荣誉性的爵位。 这个时代商人的地位很低,若能买来可以改变他们阶级的爵位,他们多少钱都乐意出。 这主意虽然上不得台面,可也的确是个凑钱的好主意。 只是此法实行后,刘彻努力多年经营建立的明君形象,坍塌了不少。 阿娇摇头轻笑,吩咐侍从道:“若董君过来,不必理会,待三五日之后,再将他带来见我。” 董君是她母亲养的小面首,名叫董偃,比她大不了几岁,因是她母亲面首的缘故,外人都要称上一句董君。 董偃家里是做珠宝生意的,因生得好看,得了她母亲的心,成为她母亲面首后,生意越做越大,说句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钱财虽多,可董偃的地位却很低,一是因为商人的身份,二么,靠女人上位的,本就令人所不齿。 当然,做到天子位置的除外。 如今有了这么好一个改变商人身份、够得到爵位的机会,董偃不想尽一切办法抓住才怪。 刘彻虽卖爵求金,可最基本的底线还是有的,又或者说,听了朝臣的建议,搞了后世饥饿营销那一套——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若她母亲此时没有昏迷,多半已经带着董偃占了名额了,偏她母亲这会儿还在昏迷,求助无门的董君只能求到她这里。 她未嫁刘彻前,可没少跟董偃打交道。 董偃那张舌灿莲花的嘴,啧啧,哄得她几乎支持母亲与父亲合离改嫁董君了。 又过了几日,到了每年秋猎的时间,刘彻下令让阿娇这个长公主一同前去。 阿娇收拾完行装去往上林苑。 至于被她晾了几日的董偃,她觉得,若他连到她身边的本事都没有,那还是不要死乞白赖做她母亲的面首了。 母亲为了他,这些年没少受世人的冷嘲热讽。 阿娇来到上林苑,因为前段时间刚被封了公主,上林苑的侍从们颇为殷勤,都快赶上太皇太后在世时的场景了。 阿娇轻装简行到得早,刘彻的大部队还未到,侍从们捧来名册,让阿娇先行挑住的院子。 “陛下的住宿还与往常一样吗?” 侍从眼睛闪了闪,小心翼翼道:“回公主的话,陛下一切如旧。” 宫里面传了贵人的意思,要这位公主住的院子离陛下远远的,可陛下也说了,让她自己挑院子,挑自己喜欢的院子住,不拘什么规制,只要她喜欢便能住。 侍从心里直犯愁。 余光偷偷地打量着阿娇。 看这位公主殷勤问陛下的住宿,怕不是要挑一个挨着陛下的院子住。 哪曾想,阿娇指着最边上的昆明池上的豫章台,道:“这个瞧着不错,就这个吧。” 上林苑是刘彻在原来的皇家狩猎园林的基础上扩建的,与之前大不相同。 昆明池是最边上的池子,上面建造的有庭院豫章台,远离人群,环境幽静,最适合她这种骑术不佳,又不得不来参加狩猎的人住了。 侍从悄悄松了一口气,忙道:“公主的眼光可真好。” “好多贵人都抢着要住这儿呢,奴婢想着公主会喜欢这里,谁要都没敢松口。” 阿娇挑了挑眉,揶揄道:“是么?” 别以为她没看出来侍从进屋时的忐忑。 还不是因为王太后递消息过来,让她离刘彻远一点。 侍从干笑一声,再不敢轻视阿娇。 都道废后从长门宫出来之后,性格大变,如今看来,倒是真的。 以前的陈阿娇,好糊弄得很,哪里有这般精明? 阿娇打发走了侍从,来到豫章台,刚刚落脚,身后便响起一个清亮的声音:“公主。” 呦,到得还真快。 阿娇挥手遣退宫人,转过身,平时锦衣华服打扮得如花蝴蝶一般的董偃,不知道从哪弄了一身卫士的衣服。 软轿英气修身,让他少了几分平时的脂粉气,偏脸还是白生生甚是俊俏的,日头西斜,霞光满天,印在他眼底,形成一片温柔缱绻颜色。 这样一个俊秀的少年郎,莫说她母亲了,她见了都想多瞧几眼。 董偃躬身行礼,道:“公主,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请公主随小人来。” 昆明池旁是一片葱郁的竹林,竹林里有供人休息的楠竹亭,亭里有着茶水和阿娇平日里喜欢吃的小点心。 阿娇捡起一块放在口里,眸光流转:“原来董君早就知道我要住这儿了。” 董偃温柔一笑,给阿娇倒上一杯茶,双手捧给阿娇,道:“倒也不是。只是这上林苑中适合说话的地方,小人都去瞧了一遍,准备了一番。” 阿娇挑了挑眉。 看来她母亲喜欢的,不止是董偃好看的皮囊。 这种心思,再给她父亲一百次机会,她父亲也做不来。 所以她母亲养了董偃做面首,没毛病。 微风忽起,晃动着竹子沙沙地响,荡起片片竹叶。 董偃微微蹙眉,站起身,为阿娇遮挡着微风。 霞光将竹林染成浅浅的红,楠竹亭里,女子雍容国色,男子小意温柔,宛若一对璧人。 竹林外,刘彻看到这一幕,手指微微握紧了腰间的佩剑。 刘彻身后的韩嫣双手环胸,桃花眼潋滟,有着几分冷色。 另一旁的卫青,面上仍挂着让人如沐春风的浅笑,眉目温润如旧,可笑意却到达不了眼底。 不知男子说了什么,引得阿娇连连娇笑,晚霞徜徉在阿娇眼底,她的笑比晚霞还绚烂。 刘彻眸色一沉,道:“她既然有客,朕改日再来。” 韩嫣挑挑眉,揶揄出声:“咱们这位公主,什么都好,只是眼神不大好。这般的相貌,竟也能入她的眼。” 还没他长得好看呢! 陈阿娇是怎么看上的! 韩嫣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紧随刘彻而去。 刘彻一走,卫士们都跟着走了,只有卫青,静静地立着,看着亭子里的两人,抿唇不语。 不知过了,两人终于说完了,身着软甲的男子离开后,阿娇才整了整衣服,准备起身。 卫青走了过去,蹙眉叫住了阿娇:“公主请留步。” 哟,又来一个? 阿娇回身复又坐下,手肘放在石桌上,手指撑着下巴,盈盈的目光看着卫青,道:“说起来,第一次见面时,将军对我说的,也是这句。” 卫青坐在阿娇面前:“青唐突了。” 阿娇险些被他逗笑了。 他除了留步和唐突,就不会说其他的话了吗? 阿娇道:“什么唐突不唐突,将军有话直说便是。” 卫青道:“刚才的那人,并非卫士。” 他看得真切,那人行动之间毫无卫士的果决。 既然不是卫士,那么,是阿娇自己带进来的人吗? 夜色渐深,晚霞散去,天边弯月升起,皎皎月色洒照大地。 卫青犹豫了一下,手指无意识地微曲,道:“公主曾为陛下正妻,还是莫要与旁人相交过密。” 阿娇眉梢微扬,话里有几分狭促:“这句话,是陛下的意思,还是将军自己的意思?” 第18章 陈阿娇 有时候韩嫣问她,有卫子夫的存在,她是怀什么样的心情与卫青以朋友相交的。 那夜月色朦胧,韩嫣不知道从哪喝了酒,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桃花酿的酒香,潋滟的桃花眼微勾,酒意在他眼底荡漾开来。 她想了一会儿,有些费解韩嫣的问题。 随手给韩嫣端上一碗醒酒汤,她弹了一下韩嫣额头,道:“其实恨吧,也谈不上。咱们陛下是个什么样的人,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吗?” “没有卫子夫,还有王子夫、李子夫、赵子夫,我一个一个恨过去,那得多累啊。” 她的对手,从来不是卫子夫。 大抵是因为这个缘故,她很难对卫青恶言相向。 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卫青那张脸,真的太戳她的心了。 长得好看的,在她这有特权。 想当初,她若不是看小小的刘彻生得委实好看,刘彻再说一百句的金屋藏娇也没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么,男人爱慕美色,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她也……算了,她一个当今天子的前妻,左拥右抱是实现不了了。 实现不了大被同眠的梦想,还不许她看两眼? 毕竟人不风.流忹少年嘛。 尽管这会儿她早就不是什么少年了。 董偃斟的茶还剩半盏,阿娇轻啜一口,长长的眉梢微挑着:“怎么,我的这个问题很难回答?” 若是她面前坐的是韩嫣…… 韩嫣是风月中的老手,撩拨得宫里的女人不爱刘彻偏爱他,她纵然什么也不说,只是这般眉梢微扬眸带水光看着他,他便会和着这竹影月光,与她同奏一出花好月圆才子佳人的故事。 她是刘彻的前妻不假,可那是过去式了,刘彻又在朝臣面前亲口承认了她长公主的身份,也就是用另一种方式承认了两人一别两宽、各生欢喜的事情。 韩嫣根本不会在意她废后的身份。 韩嫣本就是一个放荡不羁的人,莫说她只是刘彻的废后,刘彻现在宫里的女人们,他还敢眉来眼去呢。 王太后说韩嫣夜宿宫中与宫人厮混,可不是空穴来风。 可偏偏,她面前不是韩嫣,是卫青。 卫青大多数时间随侍刘彻,韩嫣也是,卫青既然来了,想来刚才一同来的,还有刘彻和韩嫣。 以她对刘彻韩嫣的了解,刘彻多是拂袖而去,而韩嫣,大抵是上上下下把董偃打量一边,然后痛心疾首地纠结,她究竟看上了董偃哪一点,他哪一点不比董偃强上百倍? 只有卫青,在众人离去时,来到她身边,斟酌着说着话,面容温润平静,但眼底波涛汹涌。 静静地看着她,听着她带有暗示的话,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这就是卫青。 他一路走来并非一帆风顺,所以行事才会格外地谨慎,他没有韩嫣可以肆意妄为的资本,他是靠卫子夫的关系做的将军,所以朝臣们瞧他不起,李广拒绝和他交流战机。 他稍微不留意,便是粉身碎骨。 他身后什么都没有,只有万丈深渊。 阿娇笑了一下,突然觉得自己不应该说刚才的那些话。 韩嫣有资本横,有资本浪,她逗他做出一些出格事也没甚么,可她逗卫青做甚么? 此时的卫青,根基不稳,又是外戚,无数眼睛盯着他,想抓他的错处。 他不敢,也不能,有半点行差走错。 卫青久久不说话,背后是竹林萧萧。 他生得实在太好看,让人对他生气都生不来。 阿娇端起杯子里的茶,一饮而尽,喝完茶,她看着卫青,忽然便笑了:“看到将军,我便想起了将军的姐姐,卫夫人。” “将军与卫夫人,甚为相像。” 一样的谨慎小心,永远循规蹈矩,不会踏错半步。 卫青瞳孔微微收缩,嘴角慢慢抿开。 阿娇放下茶杯,起身便走。 多少有些可惜,那么漂亮的眼睛,只能远远地看着。 时有微风,竹影晃动,沙沙声如情.人密语,卫青清朗温润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公主国士无双,堪配金屋藏——” 说到这,他声音微顿,最后那个字,咬得格外重,也格外清晰。 在郁郁葱葱夜风肆舞的竹林中,响在她的心头:“……娇。” 一遍又一遍,像是石子投进了平静的湖面。 阿娇抬头,眨了眨眼。 内敛含蓄的男人就是这点不好,胸有千团火,说出来的话,却是清清冷冷叫人摸不着头脑的。 阿娇回头一笑,揶揄道:“将军要送我金屋?” 卫青有半瞬间的踌躇,随即眉头舒展开来。 他身后是萧萧的竹影,他眉间有着千山暮雪。 卫青道:“青,家资不丰。” 阿娇挑眉。 那么,然后呢? 然后她便听到卫青一声轻笑,看到卫青眉宇间的温和假面散开,不再是叫人如沐春风但又带着不失礼貌的淡淡疏离,他终于在她面前露出了他原本的模样。 他本就是惊才绝艳、一战立奇功杀伐果断的将军啊。 阿娇这才发现,其实卫青的长相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纤细柔和,不过是他的气质太温润谦和了,才给造成一种他甚是温柔人畜无害的错觉。 他眼角眉梢锋利明快,犹如寒光乍现,他薄唇微抿,便是杀机迫人。 可眼波再一转,清瘦凌厉便化成了绕指柔。 “但,”卫青长长的睫毛在眼底剪下淡淡的阴影,看着阿娇,轻声道:“来日方长。” 说到这,卫青便不说了。 皎皎的月色落在他眼底,好似天下的水全部聚在他眼底,一圈一圈地荡开。 阿娇突然就明白了他后面没有说完的话。 阿娇笑了起来。 这就够了。 阿娇下巴微抬,眼睛便弯了起来,道:“恩,来日方长。” 是啊,来日方长,他刚崭露头角,她还风华正茂。 阿娇眼波笑开,宜嗔宜喜:“愿将军斩旌夺将,凯旋封侯。” 月光不知何时隐入了云层,竹林只剩下朦胧夜色,卫青的眼睛却比天边的星辰还要璀璨明澈。 像是能撕开所有雾霾与黑暗。 与此同时,上林苑的另一端。 韩嫣一边走,一边向刘彻吐槽着阿娇的审美:“她总归是与咱们一同长大的,见的不是陛下,便是我,受了这么多年的熏陶,怎就找了个那样的人?” 刘彻听得太阳穴突突地跳,耳畔韩嫣恨铁不成钢的声音还在继续:“且不论那干巴巴的身材,那张脸,连窦太主的面首都及不上——” 说到这,韩嫣声音微顿,脑海里突然浮现穿着卫士衣服的男子面容。 那张脸,似乎与董偃有几分相似。 韩嫣眸光微转,随即笑了起来——他刚才只顾着生气,竟没认出那是换了衣服的董偃。 刘彻冷声道:“笑什么?” 他的前皇后找了个小面首,被他和一帮部下看了个清楚,这种事情很好笑? 韩嫣随手从路边摘了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一翘一翘的,双手合拢,放在脑后,忽然觉得,这平时颇为不起眼的狗尾巴草,都好看了几分。 韩嫣道:“没笑什么。” “陛下很在意公主,是还喜欢她吗?” 韩嫣瞧了一眼脸色阴沉的刘彻,扬眉问道。 刘彻冷笑一声,道:“朕怎么可能喜欢她?” “朕喜欢的是卫子夫,是李夜来!” 他喜欢她们身上的温柔和顺从,喜欢她们眼里心里永远满当当的他,而不是他稍微对她好点,她就能开染坊养面首的阿娇。 这简直是把他的面子放在地上踩。 韩嫣斜了一眼刘彻,忍俊不禁道:“行,陛下喜欢卫夫人,喜欢李美人,就是不喜欢公主。” “左右公主啊,如今姓刘不姓陈,又未必长公主,算起来,与陛下的亲姐姐无异。” 刘彻被噎得一滞,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韩嫣。 韩嫣嘴里还叼着狗尾巴草,道:“陛下,您瞪我也没用,这可是您当着众多朝臣的面说过的话。” 火把熊熊燃起,韩嫣一脸的不知死活,疯狂地在刘彻暴怒的边缘试探:“说起来,她是长公主,我是上大夫,陛下,您看——” “你敢!” 刘彻胸口微微起伏,韩嫣脸上浮现果然如此的表情,眼底闪过一抹黯然。 刘彻久久没回来,王太后恐他与阿娇厮混在一起,打发了卫子夫,让卫子夫派人来寻他。 小内侍一路跑得很急,见了刘彻连忙跪倒在地,道:“陛下,小公主找不到您,这会儿正在哭闹呢,卫夫人怎么哄也哄不好。” 内侍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用余光偷瞧着刘彻,看刘彻身边并无阿娇的身影,悄悄松了一口气,磕头道:“陛下,求您去瞧一眼,小公主哭得可招人疼了。” 韩嫣枕在脑后的手放了下来,双手环胸,戏谑道:“哟,陛下,你您最爱的卫夫人来寻您了,快回去吧。” 刘彻冷着脸,回到卫子夫的院子。 还未进院子,刘彻便见卫子夫的侍女打发了几个内侍模样的人出来。 内侍见了他,似乎想说些什么,但身边的侍女等了一眼后,最终什么也没说,心事重重地跪在地上。 第19章 陈阿娇 刘彻瞧了一眼,只以为是旁的姬妾来请他,是后宫争宠的那一套,故而也没放在心上,大步进了院子。 一看见到粉雕玉琢的长女,刘彻刚才被韩嫣调侃的不快,很快便消失不见了,脸上重新有了几分笑——阿娇再怎么是长公主,也不能抹去她曾经是他废后的事情。 如果他又喜欢了她,便是无声地告诉世人,以前的自己,是多么愚蠢才会把她废除。 他不会让那种事情发生的。 他与阿娇,起于表姐弟,也终于姐弟。 刘彻把长女抱在怀里,随口道:“刚才是哪个姬妾派来的人?” 作为一个皇帝,他虽然喜欢卫子夫,可也要做到雨露均沾。 卫子夫笑得温柔,扶着肚子,让侍女服侍着刘彻换鞋履,道:“并不是哪位妹妹的人,是李广将军拿钱贿赂了内侍,让内侍来给陛下递话的。” 刘彻逗弄着爱女的动作停了一下,道:“这么晚了,他还派人过来,莫不是有什么重大军机?” 卫子夫道:“能有什么大事?不过又是匈奴的事情罢了。” 刘彻转过脸,看向卫子夫。 卫子夫从侍女手里接了刘彻的外衫,正在往架子上放。 她一边放,一边笑着说,好似在说着一件再轻松不过的事情:“左右母后已经说了,咱们打赢了两场,面子已经找回来了,以后与匈奴继续和亲也就是了。” “整天打打杀杀的,劳民伤财不说,就是朝中大臣,也是多有埋怨的。” 卫子夫放完衣服,一回神便撞见刘彻轻眯着的眼。 那是刘彻在生气时才会有的反应。 卫子夫心下一慌,似月光温柔细腻的脸上有着几分局促不安,小心翼翼道:“陛下,妾说错话了?” 爱女双手揽在刘彻的脖子上,小女儿特有的软糯娇憨蹭着他的脸,刘彻收回了目光,漫不经心道:“没有。” 宫中那么多女子,他最喜欢的是卫子夫,一是因为卫子夫生得好看,且温柔和顺,很对他的脾气,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卫子夫生下了他第一个孩子。 打破了他身为天子不行,而导致诸侯们起了异心的困局。 为着这件事,纵是卫子夫在某方面有些缺陷,比如对朝政并不敏感,只是一味地听他母后的话,有时候好心办坏事,他也不大放在心上。 刘彻把爱女逗得咯咯笑,道:“你想多了。” 卫子夫松了一口气。 夜色渐深,刘彻与卫子夫安歇。 因为是秋猎,次日清晨,众人起得格外早,唯有阿娇姗姗来迟。 她身下是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身上穿着大红色的骑装,清晨的阳光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光辉,越发叫人移不开眼。 王太后恨恨地移开眼——这模样,这身段,当真像足了那个压了她大半辈子的老女人。 昨夜睡得太晚,阿娇有些没精神,打着哈欠而来,懒懒地向刘彻王太后行礼。 有了上一次杀韩嫣不成,与刘彻生了好一场大气的事情,王太后比以往收敛了几分,哪怕心里再不待见阿娇,也笑容满面地招呼着阿娇入座。 而一旁的刘彻,显然是没有王太后那般热情。 看到阿娇,他又想起昨夜阿娇与卫生言笑晏晏的模样,心里有种说不出滋味的堵。 刘彻心里不痛快,略微点头后,便从阿娇身上移开了目光。 卫子夫看见这一幕,低着头,轻轻地抚摸着即将临盆的肚子。 李夜来坐在她身边,见此笑了起来,拿着团扇掩着下半张脸,看了看卫子夫的大肚子,低声与卫子夫咬着耳朵:“陛下的态度,倒也不枉姐姐大着肚子跟来上林苑了。” 卫子夫脸颊微红,咬了咬唇:“你说什么呢。” 与之前的秋猎不同,这次刘彻并没有一开始便让人先行狩猎,而是把众人召集在一起,摆上了宴席。 就着冉冉升起的金乌,刘彻端起了酒杯,道:“朕想先问众位一句话,可知高祖为何定下秋猎的规矩?” 刘彻的声音刚落,下面的声音此起彼伏,说着为了高祖南征北战打下汉室江山不易,后世子孙不能沉溺享乐,荒废了大汉尚武之风。 阿娇左手手肘支在桌上,掌心托着脸,右手端起一杯酒,抿了一口,盈盈的目光看向一身明光镜铠的卫青。 卫青嘴角挂着浅笑,若不仔细瞧,根本瞧不出他那笑完全是不失礼貌的淡淡疏离。 像是察觉了她的目光,卫青眸光微转,迎着她的目光,眼波荡漾开来。 阿娇捂了捂胸口。 遭了,这样的卫青,好像更顺眼了。 韩嫣嗜酒,宴席一开始,便拉着身边人一同喝酒,喝了一圈后,发现下一个桌是阿娇,犹豫了一下,端起酒杯,晃晃悠悠地遥敬着阿娇,大着舌头道:“公主,你我一同在宫中长大,我……我敬你一杯。” 阿娇收回目光,饮完杯中酒。 卫青不着痕迹移开视线。 刚才的目光相接,像是蜻蜓点水,一闪即逝。 卫青慢慢抿着酒,耳根漫上浅浅的红。 李广因为昨夜让内侍向刘彻通报,结果被卫子夫拦下的事情有些生气,待刘彻的话讲完后,一同狩猎时,李广跟在刘彻身边,用刘彻能听到的声音,嘀咕着昨夜的事情。 刘彻听到声音回头,身边都是建章卫的卫士和将领,刘彻看了一眼李广,道:“昨夜的事情,朕都知道了。” “匈奴之事,朕自有计较,李将军不必烦忧。” 李广双手抱拳,斜了一眼不远处的卫青,眼底闪过一丝厌恶,道:“臣不是为匈奴烦忧,而是为陛下,为大汉百年烦忧。” 韩嫣有着几分醉意,仍不肯回去休息,在卫士们心惊胆战的陪侍下,身体挂在马背上,摇摇欲坠。 韩嫣听到李广这般说,抬起头,反驳道:“什么……什么大汉百年,陛下,陛下正值青春鼎盛,哪里就说起百年了?” 听了韩嫣的醉话,刘彻也觉得李广的话说得不甚妥当,有些不悦,道:“李将军有话不妨直说。” 李广滚鞍下马,跪在刘彻面前,端的是一片冰心在玉壶,纵是身为武将,也要试一试文官的谏言。 “宫中不时传出流言,说只要卫夫人诞下皇子,陛下便会立卫子夫为后。” 李广抬起头,一脸的痛心疾首:“陛下素来宠爱卫夫人,此为后宫之事,臣不该多嘴,可若立卫夫人为后,便是国之重事,臣不得不请奏。” “卫夫人并非名门出身,虽性格娴柔,却无国母之风,更无辅佐陛下之机敏——” “好了!” 刘彻冷声打断李广的话:“这不是你一个外臣该说的话。” 立卫子夫,更多的是他母后的意思。 他母后是大汉朝出身最低的皇后,有了卫子夫为后,便不独独显她了。更何况,卫子夫素来小意侍奉,颇得他母后的心,一朝生下皇子,封为皇后不过是顺水推舟的事情。 韩嫣跟着刘彻道:“就是。” 韩嫣醉眼流盼,讽刺道:“李广将军当真是公主的好师父,时刻不忘帮助公主重新为后。” “可惜啊,咱们的公主,千般好,万般好,生不了孩子,便什么都不是了。” 李广一怔,道:“这如何又扯上了公主?” 韩嫣笑眯眯道:“别以为我瞧不出李将军在打什么主意。公主若想为后,首先要有孩子,可惜啊,公主不孕,李将军总不能给公主偷一个孩子吧?” 一番话,引得众人想哈哈大笑,偏又要顾忌李广面子,只好忍住了不敢笑出声。 唯有刘彻眼睛微眯,似乎在思考着韩嫣刚才说的话。 刘彻不轻不重地说了韩嫣几句,将这个小插曲揭过不提。 狩猎结束后,宫宴在卫子夫的张罗下再度热闹了起来。 刘彻换了衣服回来,逗弄了一会儿爱女,盘膝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坐下,状似无意地与卫子夫说着话:“说起来,匈奴人又骚扰大汉边境了。” 有着昨夜的事情,卫子夫斟酌了许久,方小心翼翼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陛下不能轻视,最好派军出战,扬我大汉君威。” 刘彻一喜,抿了口酒。 她总算能跟上他的脚步了。 刘彻继续问道:“那,若朝中无钱呢?” 卫子夫道:“陛下新执行的法令便很好。商人多巨富,但地位极低,受人冷眼轻视,一旦有改变阶级的机会,必会牢牢抓住,倾家荡产也在做不惜。” 说到这,卫子夫声音微顿,有些惋惜之意:“可惜陛下定的爵位不多,若不然,陛下也不会为军费发愁了。” 刘彻:“……” 他就不该对卫子夫有任何政治上的期待。 他突然又想起那个前两次在他对匈奴用兵时,立下奇功的阿娇。 若她在,或许便不会说出这般的话了。 卖爵于商贾,不过是饮鸩止渴罢了。 与此同时,对秋猎的兴趣还没对卫青兴趣大的阿娇打着哈欠回豫章台的半道上,被韩嫣拦下了。 侍从们极有眼色退下。 韩嫣背靠着树枝,双手环胸,道:“你以后不用担心陛下会不会喜欢你了。” 他走到阿娇身边,轻笑着把狩猎时说的话说给阿娇听。 阿娇慢慢抬头,看着面前醉眼微醺,像是在等待着夸奖的韩嫣,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饶是好看的人在她这有特权,她也有种想要把韩嫣一把掐死的冲动。 ——那句总不能偷个孩子回来,是暗示刘彻可以把卫子夫生下来的皇子给她养吗? 以刘彻素来凉薄利益为先的性格,还真能做出这种事儿。 尤其是,在刘彻焦头烂额,而卫子夫除了唱歌给不了他任何帮助的情况下。 第20章 陈阿娇 阿娇深呼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 这事儿怪不了韩嫣。 刘彻对旁人再怎么凉薄,可对韩嫣还是不错的,韩嫣知道刘彻作为帝王的心狠手辣,但那些心狠手辣不曾用到他身上时,他是无法感受刘彻究竟有多狠的。 人最为擅长的,不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吗? 更何况,在这个时代,一个不能替夫家传宗接代的女人,等待着她的,就是一纸休书。 景帝的薄皇后,还有以前的她,废后的理由找得再怎么冠冕堂皇,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没有孩子。 所以韩嫣才会觉得,不孕是她的致命伤,现在的刘彻或许对她有一分分的好感,可作为家有皇位要继承的天子,是不可能再把一个被自己废弃的不孕废后,重新迎回后宫的。 阿娇叹了口气,伸出手指,支着韩嫣的额头,把他推得离自己远了点。 熏人的酒气不再扑面而来,阿娇感觉呼吸顺畅了许多,道:“那可真是谢谢你了。” 韩嫣抬眸瞧了一眼阿娇的手指点在他额头的位置,眉梢微扬,漂亮的桃花眼潋滟,映着皎皎的月色,道:“那你打算怎么谢我?” 阿娇道:“我打算谢你十八辈祖宗。” 韩嫣:“……” “你……你这就不地道了。” 韩嫣摇摇晃晃走进一步,说话虽不利索,可那双桃花眼却很亮,一点醉意也无。 韩嫣指了指自己的心口,道:“你这句话,伤到我的心了。” 阿娇斜着眼看韩嫣。 韩嫣酒量很好,这个她一直都知道。 三大坛子的酒,正常人早趴了,韩嫣还能晃悠悠去骑马打猎。 刚才韩嫣在宴席上喝的酒并不算多,远远达不到胡乱说醉话的程度,而且韩嫣这个人,最擅长的就是借着酒意说话。 上次险些被王太后斩了,还有上上次的替她解围,都是旁人以为他说的是醉话,实际上是他借题发挥。 明月高悬,上林苑的狩猎还在继续,健儿们声音嘹亮,惊起飞鸟无数。 鸟儿扑腾着翅膀,掠过阿娇的头顶,一只又一只。 阿娇道:“不怕,以后伤你心的事情,多着呢。” 韩嫣:“……” 话说到这种程度,韩嫣也不借着酒意了,挑挑眉,双手环胸:“我以为你会真的感谢我。”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刘彻以为阿娇仍对自己情根深种,才会在他出兵匈奴时一次又一次地帮自己。 韩嫣原本也是这样想的。 直到后来刘彻封阿娇为公主,他去找阿娇,看到她波澜不惊的一张脸。 若她还爱着刘彻,断然接受不了刘彻这样的补偿方式。 那日他后知后觉想起,她不恨取代她位置的卫子夫,甚至还能与卫青坦然相处,他问她原因,她轻轻一笑,说没有卫子夫,还有王子夫李子夫赵子夫。 喜新厌旧是男儿的劣根,刘彻尤甚。 于是韩嫣终于明白,她早就看开了,也不爱了。 她不再是那个只为刘彻而活的陈阿娇了,她是她自己。 所以当他发觉刘彻对她有些许好感时,思度许久,在刘彻面前提起她不孕的事情。 刘彻容忍不了一个生不了皇子的皇后,权衡利弊,刘彻不会再将她迎回宫。 他满心以为她知道这件事后,会很感激她。 可惜又没有。 自她从长门宫出来后,他便再也弄不懂她了。 韩嫣声音微凉:“这难道不是你想要的结果?” 韩嫣的长相对于男子来讲过于艳丽,如同女子一般,生气时,让人恨不得把天下的珍宝捧在他面前,博君一笑。 看着韩嫣轻嗔薄怒风情万千的脸,阿娇挺理解刘彻铁打的韩嫣,流水的宫妃的行为。 阿娇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说些什么。 就当是,为她以后要做的事情,给韩嫣提前打支预防针。 阿娇道:“你与陛下一同长大,是陛下的心腹,也是陛下的挚友,这种关系让你青云直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同时也会蒙蔽你的眼睛,让你无法对陛下有一个真实的判断。” “说句托大的话,若没有我和母亲,陛下一辈子都只是一个不起眼的胶东王,根本不可能有君临天下的一日。” “但陛下是如何回报我这个一手将他推向皇位的人?” 夜风忽起,扬起阿娇的长发与烈红色的骑装,她嘴角微勾,眼底满是嘲讽:“是给我按上巫蛊的罪名,将服侍过我的人尽数腰斩于世,把我禁足在长门宫,终老不许出。” “若非太皇太后托梦,只怕我现在还在长门宫熬日子。” 韩嫣眉头微动,环胸的双臂放了下来,薄唇动了动,想说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 ——阿娇说的是事实,一点也不曾夸张。 他时常出入未央宫,知晓巫蛊是怎么一回事,不过是刘彻觉得自己坐稳了皇位,又见阿娇无子,随便找了个理由把她废弃罢了。 在处理这件事情上,刘彻确实不厚道。 韩嫣斟酌半晌,轻声开口:“都过去了。” “现在陛下的心里,有你。” 阿娇冷笑一声,道:“对你们来讲,不过是一句轻轻巧巧的都过去了,可对我来讲,却是从云端跌进泥里。” “你以为他现在的爱我是爱我吗?” “不是。” “是因为我两次三番帮他大胜匈奴,而他宠爱的卫子夫,除却生孩子外无任何利用价值。” 阿娇轻轻一笑,嘲弄道:“你瞧,咱们的陛下多现实,谁对他有用他便爱谁。当初卫子夫给他生下皇长女,打破了他身为天子无传宗接代能力的流言,那时候的他,是多么爱卫子夫啊。” 韩嫣手指握紧又松开。 理智告诉他,他应该去反驳阿娇的话,刘彻是天子,她这样说刘彻是不对的。 可情感又告诉他,刘彻的的确确是这样的人。 刘彻对女人如此,对朝臣也是如此。 汉家天子自来薄待功臣,刘彻不是独一个。 国士无双功高无二的韩信,平七王之乱、扶大厦将倾的周亚夫,哪一个得了善终? 一个死于刀斧手、夷三族,一个不堪屈辱绝食吐血而亡。 夜风拂面而来,韩嫣忽然觉得身上有些凉。 月光皎皎,韩嫣目光明明暗暗,阿娇展眉轻笑,继续道:“所以说,你跟陛下说的那些话,不会打消陛下迎我回宫的心思,只会给陛下提个醒。” 阿娇话音一顿,声音微凉:“比如说,去母留子——” 竹林中,侍女打扮的女儿死死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不敢让自己发出一点声音,然后轻轻地,轻轻地,从竹林中退出去。 侍女出了竹林,拼命跑向那灯火通明处的宴席,好似身后有吃人的恶鬼在追赶她一般。 竹林中,阿娇伸手拍了拍韩嫣的肩,道:“以后这种话,莫在陛下面前说了,害了我,又连累了旁人,何苦来哉?” 韩嫣胸口微微起伏,闭了闭眼。 再睁开眼,他眸光潋滟,有着三分醉意:“好,好。” “我不管咱们的陛下对旁人怎样,我只知道,咱们的陛下待我极好,我这般不学无术,他还封我上大夫。” 说到这,韩嫣眼睛轻眯,瞧着阿娇,声音低了一分:“我韩嫣旁的不成,唯有性命还算珍贵,这条命,愿为陛下死。” 阿娇眸光悠转,揶揄道:“这般恶心巴拉的话,去跟陛下说去。” 阿娇说完话,转身回豫章台。 韩嫣是一把双刃剑,在某些时候,他能发挥意想不到的效果,但当她想对刘彻不利的时候,韩嫣便是指向她心脏的长矛。 但她苦口婆心说的这些话,并不会白说。 汉朝自高祖刘邦立国以来,大殿上,功臣的血便没有干过。 建-初期,刘邦待韩信多好,七王之乱时,景帝又是何其信任周亚夫,他们与韩信周亚夫的关系,哪个不比刘彻和韩嫣更亲密? 景帝更是为了让弟弟梁王帮助自己平乱,说出兄死弟及的话来,可是结果呢? 韩信死无全尸,周亚夫吐血而亡,梁王郁郁而终。 他们都是韩嫣活生生的例子。 她今夜的这些话,只是在韩嫣心里种下一颗种子,假以时日,或许会长成参天大树。 阿娇笑笑,回到豫章台,躺在床上时,突然发觉自己枕头上有一朵海棠花。 这个季节,百花凋零,能找到一株海棠,委实不易了。 阿娇低头一嗅。 海棠无香,只有那人干净凌冽的气息。 阿娇眼底漫上盈盈笑意 停了一会儿,她突然拉开纱幔,冲侍女道:“明日我要吃海棠花饼!” 侍女犹豫道:“公主,这个季节,海棠花已经败了。” 阿娇躺回床上,把海棠花放在胸口,闭上眼,骄横道:“我不管,我就要吃!” 与阿娇的人逢喜事精神爽不同,卫子夫将那句去母留子在心里过了几遍,回头凄凄楚楚地看向早已熟睡的刘彻。 刘彻问完那几句话后,什么也没说,翻身便睡了。 她知道刘彻对她很失望,可她本就不是一个杀伐果断在政治上颇有见解的女子,若是这样,刘彻最初也根本不会宠幸她。 刘彻最初爱的是她的温柔和顺,什么也不懂,可刘彻最终厌的,也是她的温柔和顺,什么也不懂。 一如多年前,刘彻爱陈阿娇的身份尊贵,后来最后也厌了陈阿娇的身份尊贵。 她不过在走陈阿娇走过的路罢了。 眼前的这个帝王,他谁也不爱,爱的只是自己。 月色清冷,卫子夫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小腹,一行泪无声落下。 女子本弱,但为母则刚。 第21章 陈阿娇 翌日早晨,阿娇还是吃上了海棠花饼。 花饼做得精致玲珑,让人看了便有食欲。 阿娇轻轻咬上一口。 与卫青给她寻来的海棠花不同,侍女们给她寻来的海棠花显然不是新鲜的,虽入口即化,但有一种不易察觉的花败后的苦。 阿娇抬眉,扫了一眼立在身边伺候的侍女。 侍女们哆哆嗦嗦,低头垂眉,大气也不敢出。 她骄纵任性的名声在外,昨夜说话时,口气又有些重,侍女们不害怕才是怪事。 阿娇放下花饼,忍俊不禁:“知道难为你们了,昨夜找海棠花找了许久吧?赏。” 随着她的一声赏,侍女们松了一口气,呼啦啦地跪倒在地,齐声谢赏。 阿娇刚吃完饭,刘彻又派人来催了,说她昨夜走得早,他打了许多猎物,她没有看到,让她今天早些过来,挑几只自己喜欢的猎物烤着吃。 阿娇打发了内侍,换上骑装后,纵马去往狩猎场。 大汉民风彪悍,尚武,阿娇还未走到狩猎场,便听到健儿们阵阵的欢呼声传来。 多半是刘彻又射中了什么东西,随行的将士们吹捧刘彻的。 阿娇慢腾腾骑着马,一步一步往狩猎场挪。 说实在的,她有些佩服刘彻的心理素质,龙城是匈奴的祭天圣地,卫青奇袭龙城后,匈奴恼羞成怒,在卫青退兵还朝后,几次骚扰汉朝边境。 前日她还从李广那得到消息,说匈奴人大举入侵汉境,杀了守城的太守,把太守的脑袋挂在城墙上羞辱。太守战死,汉民失去了庇佑,被匈奴屠戮一空,男子杀死,女子用来泄淫.欲。 边境烽火长燃,军报送到李广案前,李广怒极攻心,三番五次请战,刘彻皆不允。 刘彻不允也就算了,还带着一帮人在上林苑中吃吃喝喝打打猎,李广气得不行,昨日下午便没再参加围猎了,他带领的部下,也跟着他一同告病,在自己的院子休息。 如今在狩猎场打猎的将士寥寥无几,更多的是权贵诸侯们在陪着刘彻玩闹。 阿娇极目而望,刘彻猎到了一只通体雪白的鹿,让卫士们绑了。 刘彻见她来了,随手扔了弓箭,纵马下场,来到她身边休息,手指着白鹿,道:“朕废了好一番力气才猎到的,想着你喜欢,没敢伤它性命。” “正好你来了,朕便把白鹿送给你,或养或杀,都随你。” 阿娇看了一眼白鹿,故作惊喜道:“呀,这鹿可真漂亮。” “我还是第一次见全身雪白的鹿。” 阿娇围着白鹿转了一圈,回头对刘彻道:“陛下,世间并无白鹿,而今陛下却猎到了白鹿……” 说到这,阿娇眸光微转,眉梢微扬,灿烂一笑,道:“陛下,这可是祥瑞。” 刘彻眼睛轻眯,眸光闪烁不定,卫青看着阿娇,神情若有所思。 阿娇眉梢微扬,道:“这昭示着终有一日,汉秉威仪,总率万国,日月所照,江河所至,莫不从服!” “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她的声音清越,在烈烈风中有着不输于男儿的豪气。 她的话激起了在场所有将士骨子里的血性,终有一日,大汉再不会被匈奴肆虐边境,四夷宾服,八方来朝不是痴人说梦。 狂风中,不知谁吼了一声,紧接着,所有将士齐声怒吼:“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江都王刘非微微侧目,如古井无波般的眸底闪过一丝精光——他是景帝的第五子,也算与阿娇一同长大的人,他记忆里的那个阿娇,可没这般的豪爽果敢。 小时候的阿娇骄纵得很,一言不合便敢抓花太子刘荣的脸,只有面对刘彻时,她的骄纵才会收敛几分。 后来他封王远赴江都,便不大有阿娇的消息了,偶尔长安城中传来只字片语,不过是阿娇封后,阿娇被废的事情。 对于这些微末小事,他听过便忘,他的心思全在另一件事上——刘彻何时用他打匈奴。 他比刘彻大几岁,目睹过一位又一位和亲女子远赴匈奴,而后不久传来她们遇害的消息。 那时候的大汉正处于七王之乱,他的父皇抽不出功夫来对付匈奴,纵然匈奴肆虐边境,他的父皇也不过是再送一位和亲女子过去罢了。 伺候他的宫女辛夷因为生得好,性格温柔,又颇为机敏,被他父皇选中,他哭着喊着不让她去,可没有人听他的话。 辛夷临去匈奴时,双手捧着他的脸,柔声说:“殿下,婢子再不能侍奉您了。” 他的眼泪止不住地落,辛夷轻轻拭去他的泪,声音轻柔,却像刻刀一般,一字一句刻在他的心上:“您终有一日会长大,等您长大了,会有自己的封地和军队,到那时,您可以抗击匈奴,护我大汉边境。” “婢子希望,婢子是大汉最后一位和亲的女子。” 辛夷把打好的缨络挂在他身上,转身上了送嫁的马车。 时隔多年,他腰间的缨络早已褪色,辛夷的话却还时刻响在他的心头。 让他无数次在午夜突然惊醒,再也睡不着觉,而后开始拼命操练军队,等待着刘彻的传唤。 可他等了一年又一年,并没有等到刘彻要用他的消息,也没有等到刘彻要打匈奴的消息。 他等得自己都快没有了信心,立在城楼上,一站便是一天。 就在他准备违抗君命私自出征打匈奴的时候,长安城终于传来了消息,说刘彻决定对匈奴用兵了,但不打算用诸侯王的军队,原因非常简单,怕诸侯王们以打匈奴的名义拥兵自立,威胁皇权。 刘非上下打量着一身骑装飒爽英姿的阿娇,声音沙哑:“若世人都有阿娇妹妹的胸怀气魄,我大汉又岂会被小小匈奴欺凌?” 阿娇迎着刘非审视的目光坦荡一笑,道:“这么多年了,五哥的声音竟然还没有治好?” 宫女辛夷和亲时,刘非哭坏了声音,自此之后,他的声音便再也治不好了。 刘非淡淡道:“老毛病了,好不了。” 阿娇点头,眼波悠转,瞥向一旁的刘彻。 刘彻眸光明明暗暗,拔出腰中天子佩剑,跟着将士们喊了一声虽远必诛,他的声音刚落,便有不识时务的老臣觐言朝中无钱。 刘非适时开口,说他可以代劳,话刚出口,便被老臣们以藩王不可久离藩地反驳了。 刘彻被吵得脑壳疼,目光看向阿娇。 前两次出战匈奴时,阿娇帮助汉军大胜,或许因为这个缘故,他总觉得,这种情况下,阿娇也一定会帮他。 哪曾想,阿娇看也未看他,正饶有兴致地逗弄着白鹿。 刘彻突然觉得胸口有些闷。 但转念一想,他现在和阿娇只是姐弟关系,并非夫妻,阿娇没必要对他掏心掏肺的。 刘彻有些烦躁,挥手让为议战议和吵得不可开交朝臣们尽数退下,自己走到阿娇身边。 阿娇似乎仍未察觉,纤细的手指抚摸着白鹿的脑袋。 刘彻站了半天不见阿娇理会她,拉了拉阿娇的衣袖,曲拳轻咳道:“朕为一事烦忧良久,不知阿娇姐姐可有良策?” 怕阿娇不愿帮他,刘彻故技重施,言及儿时的金屋藏娇之言。 阿娇垂眸看着白鹿,长长的睫毛敛着冷色。 金屋藏娇的谎言,她信一次便够了。 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阿娇道:“陛下,我身患不孕之症,无法为陛下诞下皇子,性格骄纵善妒,做不来这中宫皇后之位。” 刘彻眸色一沉,想起前两日母后找他说情的事情。 国库无钱,卖爵不是长久之道,他便打上了权贵的主意,想找个人带头捐献钱粮,借此让所有权贵出家资。 他挑来选去,选中了自己的舅舅田蚡。田蚡为相多年,家中巨富,以丞相之命召集权贵资助汉军,必会有许多人响应。 可讽刺的是,田蚡哭天抢地说自己无钱,又让母后向他施压,让他不得不放弃让田蚡带头募集钱粮。 刘彻看向阿娇。 阿娇是现在唯一能够帮助他的人。 太皇太后去世时,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了女儿窦太主,那些财产,说句富可敌国也不为过。 窦太主的两个儿子发配边疆,如今只有阿娇一个女儿,况窦太主现在昏迷不醒,那些金银之物,还不是阿娇说用便用的事情? 阿娇是长公主,身上又流着窦家人的血,她开口募集,窦家人必会响应,窦家人响应了,其他权贵也不好再一毛不拔。 朝中的权贵都是从高祖打天下便跟着高祖的人的后人,几代人的积累,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这么多权贵累积起来,足够让他再对匈奴用兵了。 刘彻当下便道:“阿娇姐姐怎会没有自己的孩子?子夫不日便会临盆,若为皇子,便是阿娇姐姐的孩子。” 秋风卷起片片落叶,被卫子夫派来跟踪刘彻的侍女瞳孔骤然收缩,紧紧咬住了双唇。 刘彻手扶着佩剑,迎风而立,尽显一代帝王的果决:“朕的后位,有才者居之,阿娇姐姐,便是这样的人。” 第22章 陈阿娇 这句话熟悉得很,以前的刘彻,说过类似的话。 那时候她一派天真,信了刘彻的话,从刘荣手里抢过来了太子之位,双手捧给刘彻。 刘彻临朝亲政,她为皇后,再后来,刘彻轻飘飘的几句话,把她送进偏僻荒凉的长门宫。 一生不得出。 若非她利用托梦,帮助刘彻胜了马邑之战,只怕现在还凄凄凉凉地在长门宫熬日子。 阿娇闭眼再睁开,回头看着刘彻,道:“陛下,类似于这样的话,以后便不要说了。” 有些话,听一次就够了。 再听了,不仅扎心,还会有意无意提醒她,以前的她,是有愚蠢,才信了刘彻金屋藏娇的鬼话。 刘彻微微蹙眉:“阿娇姐姐?” 阿娇一笑,道:“我会带头募集钱粮,不过不是为了陛下。” “我是大汉子民,身上又流着高祖的血,我有责任帮助汉军平叛匈奴。” 刘彻眉头微动,手指握了握腰中天子佩剑。 他就知道,阿娇一定会帮她。 这种笃定来自于小时候,随着时间的推逝,几乎刻在了骨子里。 尽管阿娇找的这个借口,格外的拙劣——他是大汉之主,帮助汉军,不就是帮助他吗?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长门宫的确是一个好地方,让一个骄横任性的阿娇,学会了欲擒故纵。 刘彻笑了笑,道:“好,好,阿娇姐姐说什么,便是什么。” 如果阿娇真的能帮他做成这件事,他是真的会再度封她为后的。 匈奴肆虐大汉边境数百年,并非卫青一战立奇功便能解决的事情,消灭匈奴,是一个持久战的。 国家与国家的战争一旦打到后期,拼的便不止是将领的谋略和军队的战斗力了,而是国力。 如今的大汉虽有几位帝王与民养生,可积累下的国力完全不够他去打匈奴,他不过先后动用了三十多万兵力,朝政已经吃不消了,再次对匈奴用兵的话还未说出口,朝堂上的老臣便跪成了排,一个个以头抢地说着万事以和为贵的话。 他登基之后,为推行新政,得罪了不少人,不能再为这事儿,把仅剩的老臣们也一同得罪了。 这种情况下,阿娇的态度便举足轻重了。 太皇太后颇得人心,有着太皇太后的关系,老臣们不会太难为她,再说了,她是女子,不是朝臣,更不用遵守朝臣那一套,说起话来,也格外放得开。 刘彻微微松了一口气,声音轻快几分,道:“那朕便等着阿娇姐姐的好消息了。” 刘彻心里惦记着阿娇帮他募集出征匈奴的钱粮,一时间也没什么心情继续打猎了,又在上林苑逛了几天后,便启程回长安城了。 翌日早朝,刘彻翻阅着国库的竹简,刚刚说完有意对匈奴动兵的话,下面便又吵成了一团。 刘彻揉着眉心,一脸的不耐。 韩嫣打着哈欠,脑袋一点一点的,昏昏欲睡——若不是他得了阿娇今日会闯殿的消息,他才不耐烦起这么早参加早朝呢。 被窝多舒服,人就应该在床上度过。 韩嫣打哈欠的空隙,余光瞟了一眼卫青。 卫青跪坐得极为端正,永远带着三分笑意的脸上让人永远也瞧不出他的心情。 韩嫣嗤笑一声,心想,装。 一个靠女人上位的马奴,他唯一能平息世人的偏见的机会,便是沙场饮血,立下战功。 出兵匈奴关乎他的未来,只怕他心里比谁都紧张这件事,偏面上风轻云淡,一派淡然。 假得不能再假了。 卫青似乎是察觉了他的目光,对他微微一笑,韩嫣不屑一笑,移开视线。 他的脑袋都被朝臣们吵炸了,阿娇怎地还不来? 韩嫣正这般想着,殿外突然传来女子清越的声音:“无知鼠辈,你们对得起身上流的血吗?你们对得起自己的姓氏吗?” “若你们的祖上有灵,只怕现在宁死也不会承认有你们这般窝囊的子孙!” 韩嫣眉梢微扬。 来了。 刘彻目光看向殿门口,卫青眸光微转,漫不经心随着众人的目光移向殿外。 此时太阳一寸一寸升起,殿外的女子身披霞光,仿佛来自于九天之上的神祗一般,光灿夺目让人不敢直视。 等她走得近了,众人才看清她的面容。 天地玄黄,汉朝又以火德星君的后人自居,故而颜色以玄色为尊。 所谓玄色,便是黑中带赤,天色将亮而未亮的颜色。 女子身上穿的,便是这个颜色的衣服,所以才会给人一种震撼感。 玄色的外衫罩着暗红色的曲裾,如瀑的发高高挽起,长长的流苏垂落在她的鬓间,随着她缓缓而来的动作轻轻摆动。 不是什么神祗,是人。 这个人,是大汉朝最耀眼的明珠,骄傲任性不可一世,她做过大汉朝最为尊贵的女人,也曾落魄连宫女都不如。 她的人生,大起大落,说句传奇也不为过。 但这不是她来宣室殿的理由,更不是她出口讥讽众人的借口。 朝臣们回过神,一位老者捻着胡须道:“公主,此乃宣室殿,并非你能来的地方。” 她刚才说的话他只能听着,不好争辩,一争辩,便是自甘下落,身为朝臣却与女子争锋。 阿娇轻挑眉,道:“是么?” 阿娇走进大殿,上扬的凤目凌厉,扫过周边诸多朝臣,嘴角微勾,揶揄道:“既然如此,当年太皇太后抱着我上朝听政时,怎地不见大夫这般说?” “还是说,太皇太后一朝去了,她所立下的规矩便做不得数了?大夫莫要忘了,咱们大汉,是以孝治天下,大夫不认同太皇太后的规矩,是要逼着陛下做那不孝之人吗?” 一席话,将刚才讲话之人驳得哑口无言,更是彻底封死了朝臣们说她无权入宣室殿的说辞。 卫青眼底漾起极淡极淡的笑意,像是天边星辰闪闪。 阿娇一开口便是让人辨无可辨的话,朝臣们一时间哑口无言,竟无人敢上前阻拦她。 阿娇从容向刘彻施了一礼,侃侃而谈在座朝臣愧对祖先,直将一干朝臣气得脸色发青。 半晌后,一人站了出来据理力争,阿娇反唇相讥:“高祖建业初期,秦尚有百万之众,江东项羽更是千古霸王,力能扛鼎,如此艰难险境,高祖仍能迎难而上,平秦兵,灭项羽,创下大汉百世基业。” “而如今,一个小小的匈奴,便能让你们退避三舍、战战兢兢,你们对得起当年随着高祖南征北战的祖先吗?对得起身上流的不畏强敌的汉家血液吗?!” 宣室殿中,回荡着阿娇的声音,朝臣们的脸色由轻转红,慢慢低下头,无人再出来反驳。 然而这时候,田蚡突然站了出来,道:“公主说这么多,无非是为了陛下对匈奴用兵之事。我想在座的诸位大夫不是不支持陛下出兵,而是朝中实在无钱,经不起汉军远征匈奴。” “哟,我差点将丞相忘了。” 阿娇眸光微转,道:“我刚才的话错了。” 刘彻手指微微收紧,皱眉看向阿娇。 韩嫣懒懒抬眉,眼底有几分玩味之色。 唯有卫青仍保持着刚才的神色,眼底有着不易察觉的赞赏。 田蚡听完阿娇的话,松了一口气。 他好不容易攒下的万贯家财,才不想拿出让见都没有见过的将士用。 阿娇只要认错,下面也就好收场了。 一个女流之辈,有什么见识? 不过被刘彻哄骗了,一时头脑发热相帮刘彻募集钱粮的。 翻不起什么风浪的。 田蚡这般想着,然后便听到了,阿娇揶揄的声音:“丞相怎能对不住祖先?丞相太对得起祖先了!” “若丞相的祖先知晓丞相今日拥有倾国之富,不知道该有多高兴。” 田蚡脸色骤变,垂帘听政的王太后手上一抖,险些把手里的茶杯摔在地上。 她就知道,这个陈阿娇是个丧门星,陈阿娇出现的地方,绝对没有什么好事。 王太后刚想开口,殿内阿娇的声音突然拔高:“我为女子,不如在座的大夫学识渊博,懂礼仪,晓廉耻,但我知道,匈奴肆虐我大汉边境,屠戮大汉子民,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她的声音响彻大殿,将挣扎在边境求生的汉人的苦楚娓娓道来。 殿外的风似乎停止了,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只有她的声音仍在继续。 不知谁的眼泪悄然落下,砸在衣襟转瞬即逝。 ——高祖创业何等豪气,到了他们这一代,却连自己的百姓都无法庇护。 卫青一声轻叹,闭目不语。 阿娇抬眉,直视着刘彻的眼睛,一字一句道:“阿娇不才,愿饥餐胡虏肉,渴饮匈奴血,宁为百夫长,不做一公主!” 她的话如同一束强烈的阳光,照进所有人的心扉,让阴暗无所遁形。 卫青慢慢睁开眼睛,有什么在心底生根发芽,而后一发不可收拾。 “陛下,阿娇请愿!” 阿娇深深拜下,再抬头,眼底一片澄明:“阿娇愿将全部家财捐以军用,换取军中一先锋,驱除匈奴,护我河山,扬我大汉天威!” 片刻后,朝臣们的声音此起彼伏:“陛下,臣愿散尽家财!” 第23章 陈阿娇 阿娇在宣室殿的一番慷慨激昂的请愿后,让她彻底从幕后走幕前。 之前人们不是没有听过,说什么两次对匈奴用兵,若没有阿娇,汉军根本不会大胜。 这样的说辞,毕竟只是旁人言及,自己没有亲眼见到,自然不会相信,故而听听也就罢了,做不了真。 但这次的请愿不同,阿娇的言辞彻底打破了世人眼中她身为天之骄女骄纵任性无头脑的古板印象。 她一针见血的话让人再不敢轻视她,她散尽家财支持汉军的行为更是让朝臣们默许了她出现在宣室殿,插手朝政的事情。 朝臣权贵们纷纷跟随阿娇资助汉军,出兵匈奴的钱粮很快便募集够了。 这种情况让刘彻在高兴之余,又隐隐有些担心——汉朝自高祖时期起,便是阴盛阳衰,往远了说有吕后专政,往近了说,太皇太后窦漪房不过才去世几年,那些被太皇太后压得喘不过气的感觉,他都还记得。 刘彻眼睛轻眯,让人叫来了韩嫣。 “你找几个机灵的人,跟着阿娇。” 韩嫣抬眉,眸光明明暗暗,随后一声轻笑,道:“陛下若是信她不过,又何必事事都拜托于她?” 韩嫣说话一贯如此,夹枪带棒,刘彻没有多想,拍了拍他的肩,道:“身为天子,总要想别人不能想。” “去罢。” 韩嫣出了未央宫,抬头看着云层中的太阳。 他突然想起阿娇对他说过的话。 那日凉风习习,月色皎皎,阿娇眉梢微挑,声音有着几分揶揄:“世间有两种东西不能直视,一种是阳光,一种是人心。” 刺目的阳光落在他眼底,照得他眼眶发酸。 韩嫣闭眼,嘲讽一笑。 皇城的另一端,还要一人与韩嫣的心境颇为相似。 那人叫卫子夫。 十月怀胎,即将临盆。 作为一个宫妃,她显然没有即将诞下皇子或者公主的欣喜,秀美的脸上满满是对未来的担忧。 被她派去监视陈阿娇的侍女的声音还在她耳畔回荡,一遍又一遍:“朕的皇后,有才者居之。” 她一点也不意外刘彻能说出这样的话。 入宫数年,她太了解刘彻是个什么样的人了。 外人看来,刘彻非常宠她,她不过一介歌女,刘彻却把她捧做了夫人,离皇后之位仅剩一步之遥。 只待她生下皇子,便能问鼎后位。 可现实呢? 现实是,她之所以受宠,是因为她生下了刘彻登基以来的第一个孩子,打破了刘彻身为皇帝却无传宗接代能力的流言,从某一方面稳固了刘彻的皇位。 所以刘彻宠她。 刘彻因为她的关系看重卫青,提拔卫青为将? 她的存在,不过是给卫青提供了一个面见刘彻的机会,刘彻真正看重的,是卫青的能力,而不是卫青是她的弟弟。 假以时日,她甚至要仰仗卫青。 刘彻会等她生下皇子后立她为后? 更不会。 刘彻早已有了人选,她不过是一个生育孩子的工具。 等皇子呱呱落地,她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她的孩子会叫别的女人为母亲,她的存在不过是史书的寥寥几笔,若刘彻的心再狠些,连她的存在都会一同抹去。 左右她不过一个歌女,身后无任何有力的靠山,她唯一能够依靠的卫青,此时尚未站稳跟脚,将军们都以他是裙带关系上位而排挤他,他自顾尚且不暇,哪里有多余的精力去关注其他的事情? 卫子夫抚摸着小腹,泪水慢慢滑落。 李夜来刚从她的宫殿离开,妩媚又风情的眼底满满是对她的艳羡。 羡慕她有在前线立功的兄弟,又会不日诞下皇子,她强颜欢笑送走李夜来,胸口像是泡了黄连一般。 有苦说不出。 卫子夫用帕子慢慢拭去眼泪,让人去请卫青。 卫青因上次出征匈奴大胜,很得刘彻的欢心,近日大多数的时间都在皇城,不一会儿,侍女便领着他过来了。 卫子夫扶着小腹坐在卫青对面,在卫青的注视下,接过侍女手中的茶壶,倒了两杯茶,端给卫青,道:“青儿。” 卫青接过茶后并未喝,只是放在一旁,眉头微动,看着卫子夫。 卫子夫只得作罢。 她这个弟弟,一向都是极有主意的。 虽然和她相依为命,但她从来影响不了他的决定。 卫子夫轻蹙眉间,声音微颤:“青儿,此次对匈奴用兵,你只许胜,不许败,知道吗?” 卫青眉头微动,道:“青领兵,自然没有求败的道理。” “只是姐姐,” 卫青声音微顿,道:“可是遇到了什么难事?青不才,愿为姐姐分忧。” 卫子夫轻轻摇头:“我没甚么烦心事,只是忧心你迎战匈奴的事情。” 卫青斟酌片刻,道:“匈奴虽悍勇,但并非不可战胜,战术制定得当,大胜匈奴并非难事。” 卫子夫轻轻松了一口气,道:“我要的便是你这句话。” “你一定要胜。” 卫子夫眸光太过炽热,卫青万年没有过波澜的温润面容有了一丝松动。 卫青拂了拂想要狂跳的眼皮,直视着卫子夫的眼睛,道:“姐姐,李美人心思深沉,不可相交。且姐姐耳根软,心思重,旁人的一句话,在姐姐这里,便要过上三五遍——” “青儿!” 卫子夫打断了卫青的话:“长这么大,我从未求过你什么,如今就算我求你,好不好?” 卫青眸光轻闪,卫子夫垂眸,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小腹:“就当是,为我腹中的孩儿可好?” 卫青叹了一口气。 他这个姐姐,心思细腻,可也太过细腻,容易想东想西。 刘彻并非庸碌之人,胸怀大志,阿娇当年被废,未尝没有外戚权重威胁皇权的缘故,用他立战功而保证姐姐肚子里孩子的地位,根本行不通。 天下的外戚,权重能重于当年一手将刘彻捧上地位的阿娇的母家? 卫青蹙眉道:“姐姐,以你我之身份,位居今日之高位已是不易。” 卫子夫只是低着头,咬着嘴唇不语。 卫青竖起一指,揉了揉不住狂跳的眼皮,尽量用卫子夫能听得懂的话道:“陛下心怀天下,并非沉溺女色的昏碌之主,偶尔冷落姐姐两日,也是人之常情。” “姐姐莫要为这两日的荣宠,做出得不偿失的出格事。” 说到最后,卫青的声音已不像刚才那般轻柔,隐隐有些严厉在里面。 卫子夫慢慢抬头,秀气的眼睛里闪着水光,柔柔道:“青儿想茬了,我胆子这般小,能做什么出格事?我不过……不过担心腹中胎儿罢了。” 卫子夫越是这样说,卫青越是不安。 他太了解她的姐姐。 他的姐姐是一个极其胆小,却又极其温柔的人,这种人,在不触及她的底线时,她一直是人畜无害畏畏缩缩的。 可一旦碰触了她的逆鳞,她的温柔与胆小,顷刻间便会成为山崩川逝的决绝。 拥有摧毁一切的力量。 但偏偏,他问了许久,她也不愿说只字片语。 卫青出了卫子夫的宫殿,蹙眉想了半日,最终还是决定去找阿娇。 他觉得阿娇能阻止这一切。 他所了解的阿娇,并不是拘泥在一方皇城里只知道争宠的妇人,她眼里有王权更迭,江山百世。 她的格局与胸怀,是很多人一生都达不到的高峰。 卫青说完话,阿娇眸光微转,眉梢轻勾,道:“女子孕期多疑,将军的姐姐,大抵也是如此。” 阳光自窗台而来,斜斜打在卫青身上。 卫青身披阳光,抿了抿唇:“青有一不情之请。” 卫青起身,双手抱拳,向阿娇深深施了一礼,道:“万望公主,保住家姐性命。” 阿娇抿了一口茶,目光悠悠:“仲卿,若卫夫人做了让我保不住她的事情呢?” 卫青心头一颤,缓缓抬头。 仲卿,是他的字。 面前的阿娇还似旧时,灿若春花,皎若秋月,清眸流盼,三分讥讽,七分揶揄。 卫青呼吸停了一瞬,刷地一下抽出了腰间佩剑,直直插在地上。 剑柄上的流苏震动不已,卫青迎着阿娇的目光,坦然道:“既如此,当由青亲自清理门户。” 秋风习习,阿娇起身,走了过来,随手拔下插在地上的佩剑,束起两指,夹着剑身,从剑柄理到剑尾,目光随着手指而动。 随后手挽剑花,将佩剑送入卫青腰间的剑鞘,道:“你放心去罢。” 阿娇一笑,道:“万事有我。”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在巨网已经张开的情况下,卫青是唯一一个保持清醒和理智的人。 与不世出的将才所匹配的,本就是超越时代的思想。 阿娇送走卫青,前去拜访不日便会启程返回藩地的江都王刘非。 刘非彼时正在练武场习武,烈日炎炎,他光着膀子,将手中长刀耍得猎猎生风。 阿娇说明来意,刘动作一滞,停了下来,看了一眼阿娇,声音沙哑:“我以为你变了,没想到你还是和从前一样,爱做冒险的事情。你可知道,若你赌输了,将会死无葬身之地?” 阿娇悠悠一笑,道:“五哥,不是我赌,是你赌。” “你赌赢了,汉人便再也不会受匈奴欺压,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五哥,这注,你下,还是不下?” 刘非目光一凛,手中长刀似乎能劈开混沌:“我下!” 阿娇眉梢微扬:“我就知道,美人所见略同。像五哥这么好看的人,想的肯定和我一样。” 刘非手上一抖,手里长刀险些脱手而出。 第24章 陈阿娇 卫青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他梦到阿娇一生被困长门宫,蓬头垢面,绝望而亡。 也梦到阿娇一身玄色嫁衣,天将亮而未亮,目光盈盈,声音慵懒问他,她穿嫁衣好不好看。 他说好看。 她笑得很开心,但笑容很快便止住了,忧愁爬满她绝美的脸,她垂眸,声音不复刚才的闲适:“再好看,也无用。” “我要嫁刘彻了。” 她突然抬起头,染着鲜红蔻丹的手指抓着他的胳膊,道:“可我不想嫁他。” “仲卿。” 她轻声道。 脚下的路变得模糊,汉朝版图突然出现在他们的脚下。 阿娇的声音有着不输男儿的豪气:“这个天下,我也可以治理得很好。” “仲卿,你会帮我吗?” 大漠的风沙迷住了他的眼睛,阿娇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在他耳畔响起:“仲卿。” “仲卿。” 卫青的梦醒了。 天色将亮而未亮,玄色之中带着赤色,是梦境里阿娇身上衣服的颜色。 胸口处的伤口隐隐作痛,卫青理也未理,吩咐士兵拔营返回长安。 将军夜不卸甲,卸甲了,便是受伤了。 为将者是军队的军心,将领受伤了,便会动摇军心。 哪怕那一箭险些要了他的命,他也不过是皱眉砍断穿胸而过的箭尾,而后抿唇把弩-箭□□。 天地之间只剩下厮杀,没有人注意到他受了伤。 大概是因为实在伤得太重,他在手支着脑袋在案上休息时,做了那样的梦境。 一个一旦被人得知,便会满门抄斩的梦。 可讽刺的是,这个梦境,有些真实。 以他对阿娇的了解,没有人能强迫她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如果强迫了,那她大概,会弑君。 卫青薄唇微抿,没有一丝血色。 令旗官得到他的命令,不断催促着士兵加快速度。 …… 这次对匈奴作战,卫青胜得畅快淋漓,险些活捉了白羊王与楼烦王,战胜所得的牲畜有百万之众,更是控制了地理位置极其重要的河套地区。 这一战,让原本看不起他、只以裙带关系上位看他的将军们彻底改变了对他的轻视,就连飞将军李广,在谈及他时,亦是交口称赞。 卫青用赫赫的战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与此同时,卫子夫诞下了皇子刘据。 未央宫里紧锣密鼓准备着卫青的封侯事宜,内侍宫女们忙得脚不沾地,另一个消息却不知从哪流传开来:陛下不仅要封侯,还要封后。 卫子夫听到这个消息怔了半日,手里把刘据抱得更紧了。 李夜来前来拜访卫子夫,恭喜的话准备了一箩筐。 与宫里到处洋溢着的喜气不同,阿娇的府邸显得有些冷清。 她的母亲窦太主前几日醒了,醒来之后去窦婴家里闹了一场,闹完之后,派人去找她那被流放的两个儿子。 阿娇劝了好大一会儿,才让窦太主打消了这个主意,去教养如今刚袭爵的两个小孙子。 在阿娇看来,她这个两个小侄子,比两位不成器的兄长强太多了,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只是有她两个兄长被溺爱成废物的例子在前,阿娇对自己母亲窦太主显然不大信任,把自己身边得用之人派出去不少,监督窦太主教导孙子。 这样一来,她的公主府冷清了不少。 阿娇换身男装约了刘非谈事情,地点定在了卫青回城的必经之路。 一边与江都王刘非对饮,一边瞧着骑马缓缓而来的卫青。 这个时代民风彪悍,男女大防几乎没有,卫青的仗打得极漂亮,人还未回到长安城,他的事迹已经传遍了。 故而等他回城的时候,街边巷头站满了前来观看他的女子。 城门缓缓而开,清晨的第一缕光照在为首的将军身上。 将军身披万丈霞光,胯-下的白马有腾云入海之状,腰间的佩剑寒光凛凛,让人望之生畏。 可偏偏将军的气质却干净清冽,清隽无俦的脸上目光似天边星辰,薄唇含笑,如清风拂面。 他身上一点也无浴血归来的满身煞气,除却那一身盔甲和佩剑,过分澄澈的眸子让人很难在他身上寻到金戈铁马厮杀过的痕迹。 他更像一个月下舞剑的翩翩公子。 刘非端起酒杯,凑在嘴边,目光从卫青身上移到阿娇身上,声音有几分赞许道:“阿娇妹妹的眼光,比上一次的好。” 战场才是男人应该待的地方。 阿娇目光看着卫青略显苍白的脸,一口饮尽杯中酒:“谁年轻的时候没爱过人渣?” 刘非:“……” 辛辣直冲肺腑,阿娇手在衣袖里找了找。 卫青必然是受伤了,否则脸色是不会这般苍白的。 可她又不好直接去关心他的身体,卫青这个人,浑身上下全烂了,嘴巴都不会烂,反而会言笑晏晏地对她说没事,是她多心了。 她的随身空间晋江不是这个时代的东西,外人看不到她的随身空间,她从空间里摸出一块帕子,浸满了镇静止疼的药物。 药物是无色无味的,外人只能闻得到帕子上的月下香。 外人看来,她不过是从袖子里取出了一块手帕。 阿娇扬了扬手帕,道:“但现在,我眼睛不瞎了。” 刘非忍俊不禁。 阿娇把帕子揉成一团,上半身前倾,探过窗户,在刘非的一句小心中,手指一扬,把帕子抛到卫青怀里。 这帕子虽然除不了病根,但好歹能减轻卫青的疼痛,让卫青不那么难受。 等宫宴结束,卫青大抵也会放下为将者的防备,回府时找御医治疗伤口。 卫青微微抬头,二楼上只有一只纤细手指。 阿娇扔东西的动作似乎是提醒了周围看卫青的女子,纷纷扬扬的锦帕洒落下来,像是一阵花雨。 原本肃穆威严的队伍出现一丝波动,也不知是谁吹了一声口哨,随后口哨声此起彼伏。 因为是大胜,前来迎接的官员并未直至士兵轻狂的行为。 再说了,跟周边撒帕子的女子相比,士兵们吹吹口哨的行为压根就不算轻狂了。 卫青嘴角漾起极淡极淡的笑意,把帕子攥在手心。 梦境里的挣扎,似乎被料子上若有若无的月下清香消弭了不少。 就连胸口处伤口的疼痛,似乎都淡了几分。 犒赏卫青的宴席早已备下,阿娇与刘非谈完事后,各自回家换衣服,而后入宫参加宫宴。 这次的宫宴卫青是主角,卫子夫作为主角的弟弟,又为刘彻生下了第一个皇子,自然也被安排在比较显眼的位置,不像之前那般,伺候在刘彻身边,没有自己单独的席面。 阿娇因筹集钱粮有功,她的席面一如既往地靠前,隔着屏风,遥遥对着卫青的位置。 宫宴上歌舞升平,一派祥和。 韩嫣似乎是喝醉了酒,拉着刘非嘀嘀咕咕不知说些什么。 偶尔抬起头看一眼阿娇,眼底的狭促像是偷了腥的猫儿。 卫青大胜,宫宴上不少人来敬卫青,阿娇有些看不下去,私下找了李广,略提了两句,李广便端着酒杯过去了。 李广性子直爽,又是老将,在军中颇有威望,有他在那,敬卫青的人大多去敬了他。 李广酒量极好,旁人一敬他,便被他灌得人事不省,便也无法再去敬卫青了。 卫青并起两指,揉了揉眉心,无奈一笑,看向屏风后的女眷席面。 阿娇不知去了哪里,位置上只有空空的酒杯。 大抵是寻酒去了。 他记得她是极爱喝酒的。 李夜来与卫子夫的位置挨着,两人说说笑笑。 李夜来拉着卫子夫的手,小笑道:“姐姐这下该放心了?无论是皇后之位,还是储君之位,都是姐姐您的。” “那个被陛下厌弃的女人,有什么资本和姐姐相争?” “论脾气秉性,陛下最喜欢姐姐的温柔贤淑,论生养,姐姐膝下一儿一女,可比她的不孕之身强太多了。” 卫子夫微微蹙着的眉间又一瞬的松动,柔声道:“你小点声,莫叫旁人听见了。” 李夜来不屑一笑,妩媚的声音高了一分:“姐姐还是这般谨慎。” “叫旁人听见又如何?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太皇太后仙逝多年,她早就不是出入皇城无禁.忌的阿娇翁主了。” 卫青听力极好,纵然男女席面相隔有些远,李夜来的话也一字不落传进他的耳朵。 卫青剑眉微蹙,唤了贴实的侍从去提醒卫子夫。 卫子夫得了卫青警示,心里虽有些不畅快,但还是对李夜来道:“妹妹,咱们不说这个了。” 李夜来道:“姐姐怕什么?长平侯立下奇功,当是她怕姐姐,而不是姐姐怕她。” 长平侯是卫青的封号,封号选定那日,宫里面便已经叫开了。 李夜来说得越发起劲,丝毫没有发觉周围气氛的异样:“那个女人可没姐姐这般好的福气,有一个能在沙场立功的好兄弟。” “她那两个兄弟,可是被陛下废为庶人,发配流放了。” 李夜来边说边笑,哪曾想,话音刚落,从天而降一盆冷水,直将她浑身淋了个尽湿。 卫子夫缩了缩脖子,声音颤了颤:“长……长公主。” 卫子夫的话成功把李夜来准备骂侍女不会伺候的话堵在了肚子里。 李夜来抬起头,面前阿娇手里拿着酒坛子,笑眯眯地看着她。 阿娇上挑的凤目凌厉,笑意到眼底变成了讥讽,像是在看不知死活的蝼蚁一般。 第25章 陈阿娇 “李美人到底是乐姬出身,不仅舞跳得好,就连这口才,也是一等一的好。” 阿娇看着李夜来,笑眯眯道。 阿娇微微俯身,手指勾起李夜来的下巴。 毫无疑问,李夜来是个美人儿,若不然,也不会以一个乐姬的身份入了刘彻的眼。 与温柔娴静的卫子夫不同,李夜来更为妩媚风情,细长的眼睛,像是一把钩子般,勾着人的心。 又因被她洒了一身的酒,衣衫半湿,眼波流动,更显得诱人异常。 刘彻挑选美人儿的眼光,从来错不了。 阿娇拇指摩挲着李夜来的下巴,感受着她的微微发抖,轻笑着道:“李美人怎么不说话了?” 李夜来打了个激灵,目光看向一旁的卫子夫,眼底满是祈求之色。 看到这,阿娇也就明白了。 李夜来和卫子夫是一样的出身,这样的出身让她们成了不错的朋友,可李夜来的出身虽然和卫子夫一样,但没有卫子夫那般能干的弟弟,刘彻不是长情的人,李夜来膝下又无子女傍身,便只好以卫子夫马首是瞻。 ——卫子夫的弟弟刚立了战功被封为长平侯,卫子夫又刚生下小皇子刘据,无论怎么看,皇后与太子的位置都是卫子夫的囊中之物。 这种情况下,李夜来可不就是要拼命贬低她讨好卫子夫么? 只是刚才的话说得豪气干云,这会儿又害怕得不行,就这点胆量,还敢明目张胆说她的坏话? 当真是白瞎了她的这坛好酒。 她可是寻了许久才寻来的,是高祖与吕后当年酿下的酒。 因太过珍贵,刘彻夜宴群臣都没舍得用,只单独赐给了卫青一坛。 她看卫青动作闲雅一口一口慢慢抿着,眸光像是浸了水的星光,看得人心里痒痒的,便动了也想尝一尝的心思. 哪曾想,她好不容易找到酒了,竟然听到李夜来趁着她不在大放厥词。 随手一挥,便把一坛子酒尽数倒在李夜来身上了。 听李夜来刚才话里的意思,当着她的面也敢讲这些话,可以现在的反应来看,啧啧。 李夜来的目光太明显,卫子夫不好推诿,手指搅着帕子,好半晌,才从喉咙里挤出两个断断续的音节:“公……主……” 阿娇眉梢微扬,扫了一眼,卫子夫很没出息地打了个哆嗦,肚子里替李夜来求情的话也不敢说了。 席上的歌舞还在继续,席面上权贵们的目光却没在舞女身上停留了,齐刷刷地看向阿娇。 阿娇食指按着李夜来的脸,强迫李夜来与自己对视,懒懒道:“李美人大概忘了,我不止有流放边疆的两位兄长,还有一个贵为九五之尊的弟弟。” “李美人贬低我的兄弟,便是贬低当今陛下。” 李夜来浑身发抖,眼底满是惶恐:“公主,我不是有心的——” “嘘。” 阿娇竖起一指,立在唇边,嘴角微勾,道:“让我想想,构陷当今陛下,是什么罪名。” 韩嫣不知何时勾着刘非来到了女眷的席面。 刘非仍是一张死人脸,因喝了酒的缘故,脸上有些微微的红。 他之前听说过刘彻如今最宠的是卫子夫和李夜来,但只是听说,尚未见过。 今夜是第一次见。 刘非的目光略在李夜来脸上停留,眉头微皱。 怪事,有些面熟,好像在哪见过一般。 韩嫣揽着刘非的肩,手里还提着一个酒壶,醉眼朦胧,手指晃着酒壶,道:“构陷陛下,当然是满门抄斩了。” 李夜来身体晃了晃,若非阿娇此时捏着她的下巴,只怕这会儿早就倒在了地上。 动静闹得太大,终于惊动了刘彻。 刘彻走过来,卫子夫刚想上前说些什么,他看了一眼,眉头微动,走到阿娇身边,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问道:“这是谁惹阿娇姐姐生气了?” 阿娇松了捏着李夜来下巴的手指,从侍女手中接过帕子,一边仔细地擦着手,一边道:“陛下的这句话太重,我可担不起。” 卫子夫怯怯地看着刘彻,抿唇想说什么,但什么也没说。 李夜来跪爬到刘彻身边,抬起头,凄凄楚楚道:“陛下,您可要为妾做主啊。” 端的是一副受人欺辱不能自己的小白花模样。 刘彻皱眉看了一眼李夜来,再瞧瞧已经寻了个舒服姿势坐下的阿娇,卫子夫适时柔声开口:“夜来总有千般不是,但姐姐骂也骂了,罚也罚了,今夜又是卫青的好日子,不若便算了吧。” 阿娇抿了一口酒,道:“瞧夫人说的,好像我是那等无事生非之人。” 在座众人悄悄松了一口气。 瞧着话头,大抵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哪曾想,阿娇抬起头,声音悠悠:“只是我这打和罚,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陛下。” 卫青自长廊而来,立在屏风后,借着烛火昏黄,状似无意地看着众人中央的阿娇。 她似乎永远都是这样,对外界或嘲弄或审视的目光安然如素,眸光微转,揶揄里带着三分凌厉,让人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进入她设好的陷阱里。 她本是人间的富贵花,红尘的风.流客,可大起大落的人生让她浑身长满了扎人的倒刺,也让她百毒不侵。 卫青眉头微动,眼底的不虞之色一闪而过。 他的梦境很真实,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坚强和成长。 那个被刘彻废弃在长门宫的陈阿娇,早就死了。 阿娇眉梢微挑,看着刘彻,声音有着几分狭促:“一个诋毁当今天子的人,这点惩罚,委实轻了。” “陛下,您说呢?” 刘彻眸色一沉,再不犹豫,当下便道:“李夜来殿前失仪,贬为庶人,罚去掖庭做苦役。” 李夜来一怔,随即跪在刘彻面前,扯着他的衣袖,哭喊了起来:“陛下,陛下妾冤枉!” “至于她的族人……” 刘彻看了一眼卫子夫,漫不经心道:“全部流放边疆吧,永生永世不得回。” 卫子夫身体一颤,双手捧着帕子,哆哆嗦嗦捂着自己的嘴。 得了刘彻命令的内侍们去摘李夜来鬓间象征着宫妃身份的钗环,李夜来推开内侍,爬到卫子夫面前,跪地哀求道:“姐姐,我不是有心的,你救救我。” 卫子夫艰难出声:“妹妹……你……” 内侍被李夜来挣脱,便按住李夜来的肩膀,粗暴摘下钗环,李夜来一声尖叫,发疯了一般挣扎。 李夜来怨毒的声音尖锐:“姐姐,陈阿娇害我,她害完我,便会害你了!” 卫子夫止不住地发抖,双手捧着帕子捂着嘴,极力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 韩嫣掏了掏耳朵,看着刘非,认真地评价今夜的闹剧:“聒噪。” 刘非点点头:“女人就是麻烦。” 韩嫣走上前,手指并起,一记干净利落的手刀下去,世界安静了。 “走走走,喝酒去。” 韩嫣拖着刘非,遥遥晃晃出门:“陛下今日赐给卫青一坛好酒,不能浪费了。” 李夜来被拖下去后,阿娇的酒也喝得七七八八,便起身向刘彻道别。 刘彻话里有挽留之意,阿娇以醉酒不敢留宿皇城为由,谢绝了刘彻让她在宫里住下的好意。 李夜来说得不错,她的兄长纨绔,自己又是不孕之身,在这个时代,这是两座能把她压死的大山。 她闯殿舌战群臣,何等风光,群臣们对她莫不听从的态度,其实也反应了另外一个问题——她没有孩子,也没有能一手遮天的兄弟,所以她再怎么尊贵,也不会威胁到皇权。 她无枝可依,所以朝臣们才会对她很放心。 刘彻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所以才动了再度把她迎回宫中的心思。 阿娇冷笑,慢慢走出大殿。 禁卫军们衣甲鲜明,在月光与烛光下,闪着寒光。 九曲回廊走到头,阿娇扶着侍女的手,上了马车。 她天生喜欢好看的人和物,随侍在她马车周围的卫士全是俊秀的少年,挑开轿帘眯眼扫去,连被李夜来破坏的心情都会好上许多。 阿娇从第一个卫士一个一个往后看过去,在看到最后一名卫士时,手指抖了一下。 月色皎皎,卫士银甲红衫,分外漂亮,在发觉她看他时,他浅浅一笑,眸光晃着月光,周围一切仿佛失去了颜色,唯有他是天地间仅剩的画卷,有着工笔画的清霁灵隽,又有着泼墨山水画的凌冽洒脱。 阿娇心跳慢了一瞬。 马车抵达公主府,阿娇不等侍女来搀扶,便挑开了轿帘,卫青伸出手,她就着卫青的手,跳下马车,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卫青。 周围侍从尽皆散去,只剩下朦胧烛火陪伴。 阿娇道:“看不出来,你胆子这般大。” 卫青道:“不会有人发现的。” 她知道不会有人发现,卫青是个极其谨慎的人,他做事,她放心得很。 只是该意外还是会意外。 她印象里的卫青,内敛,含蓄,看似温润和气,偏眼底是不易察觉的清冷孤寂,他的冷静自持里永远带着淡淡疏离。 这样的卫青,是很难做出假扮她的卫士跟她来到公主府的。 月下看美人儿,越看越好看,阿娇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她的嗅觉比旁人灵敏许多,与卫青并肩而立时,能闻到卫青身上不易察觉的淡淡血腥味。 沙场上的九死一生,才换来了今日众人敬仰的长平侯。 阿娇道:“你受伤了?我房里有药,我给你上点药。” 卫青轻轻摇头:“小伤。” 卫青胸怀天下,不是一个儿女情长的人,阿娇只以为卫青是为宴席上的事情而来,想了想,便道:“你不用担心,我答应过你的事情,一定会做到。” 哪曾想,她的话音刚落,便被一个温热的怀抱迎了满面。 阿娇呼吸一滞,心跳骤然加速。 卫青的声音像是从九天之上传来,模模糊糊让人听不真切。 与此同时,韩嫣打马来到公主府,手里捧着一坛子酒:“你家公主睡了没?” 第26章 陈阿娇(捉虫) 天边的月色-诱人,晃着阿娇的眼睛。 阿娇揉了揉眼,认真地觉得,面前一把将她揽在怀里的卫青,是韩嫣假扮的。 她太了解卫青了,内敛含蓄到极致,不该说的话,一个音节都不会说,更别提这么火.辣大胆的动作了。 一定是她喝醉了酒,又或者说,是韩嫣的人-皮-面-具做的太逼真。 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想推开卫青,手指从他脸侧摸到下巴,瞧瞧韩嫣的人-皮-面-具究竟有多精致,才让她将眼前的假人错认成了卫青。 卫青才不会这么胡来。 卫青永远一本正经的,面带三月春风,实则清冷疏离,假模假式说着官场上的应酬话。 若没有那张漂亮得有些过分的脸,委实像个老学究。 韩嫣就不同了。 韩嫣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人,从小到大,不知道替刘彻挡了多少的烂桃花。 他多情的桃花眼永远潋滟不可方物,暧.昧的风花雪月拈手就来,莫说只是一个拥抱了,气氛一旦到了,韩嫣一把将她抱到床上,她都不会有任何的意外。 阿娇伸出手,用指尖戳了戳眼前人的盔甲:“喂,抱够了没有?” 耳畔是男子酒后低哑的声音:“没有。” 好了,她现在很确定,眼前人是韩嫣无疑了。 什么她嗅觉灵敏,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血腥味,什么假扮卫士跑来找她,什么醉酒后的声音低哑说没抱够,这一切完全是韩嫣一贯的作风。 韩嫣喜欢用金丸去打猎,在打猎过程中受伤也是有的。 韩嫣性格跳脱不受拘束,莫说假扮卫士了,匈奴使者来朝时,端坐在天子宝座,唬得匈奴使者连连求饶。 他连天子都敢假扮,更别提一个小小的卫士了。 至于醉酒后的声音低哑,卫青是一个极其自律的人,世间从无人见过他的失态,他也不可能喝酒喝到声音低哑。 阿娇手指一路往上,摸到盔甲上仅露出一截的脖子,顺着脖子一路摸到下巴和脸侧,摸了半日,除了引起来人的身体僵硬外,剩下什么也没摸到。 阿娇有些意外:“你这人-皮-面-具做得挺厉害的。” 厉害到她居然摸不出来了。 阿娇的话音刚落,手指便被捉住了,头顶是男子略显沙哑的声音:“什么人-皮-面-具?” 阿娇抬起头,坠入一片浸了水的星光里。 卫青低头看着她,拿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道:“没有人-皮-面-具,我是……” 说到这,他的声音略微停顿,眉头轻蹙,而后很快舒展开来,声音坚定且温柔:“……仲卿。” 在这个时代,只有极亲密的人,才会让旁人唤他的表字。 就像之前的她,半开玩笑叫他一声仲卿,都能让他眉头微蹙,极不适应。 见此,她便只能老老实实唤他卫将军。 可如今,他居然主动让她叫他仲卿? 看来今夜的卫青,委实醉了。 醉了也好,这样热情且主动的卫青,她挺喜欢的。 阿娇眼尾轻舒,手指勾着卫青的掌心,看他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才停止了动作。 卫青缓缓舒一口气,慢慢道:“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什么梦这般神奇,能让恒古不变的卫青终于开了窍? 阿娇这般想着,开口问道:“什么梦?” 卫青没有回答她的话,而是道:“江山辈有才人出,没有青,亦会有其他将军迎战匈奴。” “李将军骑射无双,公孙将军巧思多变,只要陛下因才施用,抵御匈奴并非难事。” 阿娇似乎明白了什么,道:“可你是独一无二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卫青轻轻摇头,不置可否,继续道:“姐姐为陛下生下皇长女与皇长子,陛下虽不是长情之人,但她有儿女傍身,只要不做僭越之事,便能富贵终生。” “卫家人才济济,去病虽有些顽劣,但却是一个好苗子,假以时日,必成经天纬地之才。” 阿娇感觉自己的手被轻轻握了一下,卫青的声音有种难以名状的伤感:“家国后继有人,无需我过多牵挂。” “唯有你……” 卫青的目光很深,让人看了一眼便再也出不来。 阿娇忽然感觉胸口被不知名的东西装得满满的。 那些被李夜来挑动得莫名情绪,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她自己足够强大,所以无枝可依也没甚么,但当卫青担心她的处境,心疼她的以后时,她那百炼成钢的心,还是慢慢柔软了下来。 很软很软。 卫青停了一下,不知为何,笑意终于漫到了他的眼底,整个人分外柔和,道:“公主等同诸侯王,非侯不尚主。” “长平侯的身份,想来——” “卫青!” 韩嫣的声音却在这时突然响起,打断了卫青的话。 阿娇顺着声音看去,原来不知何时,韩嫣已经来到她的院子里了。 韩嫣背靠着院子角落的海棠树,海棠树颇大,这才没有被他们发觉。 韩嫣的脚下放在一坛酒,双手环胸,风.流的桃花眼里满是讥讽:“你舍得下广袤战场给你带来的无上荣耀吗?” 没由来的,阿娇想抽回被卫青握着的手。 韩嫣嘲弄的声音响在夜风中:“卫青,你素来步步为营,从未行差踏错,一朝得封长平侯,便丢了半生的小心谨慎,当真是,愚蠢至极。” 韩嫣嘴角微勾,讥讽意味一览无余:“天子的女人,也是你能宵想的?” 这个问题太过毒辣,瞬间便吹醒了阿娇的三分酒意。 她太了解卫青,所以这会儿更格外心虚——在卫青心里,国才是第一位,姐姐和卫家都要靠边站。 更别提一个还是刘彻前妻的她了。 人贵在要有自知之明。 男人情动时的话,信不得。 哪怕生得漂亮的男人在她这里有特权,她也得明白这个道理。 阿娇把手从卫青掌心抽回,却不想,被他握得更紧。 阿娇抬起头,蹙眉看着卫青。 她信卫青对她有朦胧好感,但不信卫青能为她做到这一步。 卫青眉头微动,声音清朗:“上大夫为陛下伴读,一同长大,当明白陛下兴怀天下,乃当世英主。” 言外之意,便是不会为了一个前皇后,为难一个为他开疆扩土立不世奇功的将才。 韩嫣眉梢微挑:“英主?” “卫青,你敢拿你后半生的前途去赌这件事吗?!” 凉风忽起,树叶打着旋儿落下,院子里只剩下难堪的沉默。 夜幕中突然炸开信号烟花,阿娇抬头瞧了一眼,推了一下卫青,漫不经心笑道:“你的人在找你。” “很急,快去忙你自己的事情吧。” 卫青眼睛轻眯,看了一会儿夜幕中的烟花后,目光转向韩嫣,平静道:“青愿一试。” 阿娇瞳孔骤然收缩,头顶上的星空绽开朵朵烟花,周围的一切仿佛静止了,她再也听不到任何声音。 卫青后面的话朦朦胧胧,听不真切,似乎在说等他回来,又或者在说着其他的话。 阿娇随着他的话音点头,包裹着她的掌心被松开,夜风拂来,略有些凉。 阿娇看着卫青远去的背影,好半晌,才收回目光。 韩嫣似乎在琢磨卫青刚才说的话,抿着唇不说话,好一会儿,他才打破了沉默:“是你设计让他离开的?” 阿娇摇了摇头,心口是前所未有的安静:“我没那么神,只是碰巧罢了。” 她以前以为,她要做的事情,不大好让卫青看到,所以设计调卫青去远征匈奴。 当然,为了卫青的身体着想,她安排的有医术高超的太医。 但听了卫青刚才的那番话,她觉得卫青虽忠君爱民,但并非愚忠之人,未必会帮着旁人对付她。 人呐,在阴谋算计里泡久了,不光自己没了真心,就连旁人的真心也不大相信了。 阿娇自嘲一笑,想起世人对卫青的评价:纯粹。 是啊,卫青爱国爱的纯粹,打匈奴也打的纯粹,甚至对她的感情,也是纯粹不掺杂任何杂质的。 他是青史流芳的旷世将才,这种不世出的奇才,多少都带着点宁折不弯的坦荡的。 只是卫青的宁折不弯,被他深深隐藏在淡泊自持的清隽无俦里。 她以前,从未发现罢了。 阿娇眉头舒展开来,看了一眼韩嫣,道:“倒是你,今夜怎么过来了?” 韩嫣生性风.流,今夜宴席上有许多的美人儿,以韩嫣往日的性子,会喜欢得紧,闹上一宿也舍不得离开。 韩嫣抬头看着月色,道:“你们都当我是风流浪荡之人。” “的确,我在女人堆里泡久了,知道所有能让女子笑、女人哭的法子。只是这些手段,在遇到格外喜欢的东西时,不敢再用了” 月下的韩嫣松开双手环胸的胳膊,看着阿娇的眼睛,道:“我也有手忙脚乱不知所措的时候。” “我的局促忐忑不比情窦初开的卫青差多少。” “甚至,我还比他莽撞。” 月色皎皎,阿娇一阵沉默。 最怕内敛自持的人突然开窍,最怕放荡不羁的人突然深情。 如今,她两个都遇到了。 第27章 陈阿娇 夜风微凉,叶落无声。 韩嫣还穿着平日里最爱的烈红衣裳,金银线交织,月光洒下,隐有暗光浮动。 眼前的人还是天生富贵不知人间疾苦丢金丸的纨绔公子,风.流倜傥,年少轻狂,骑马倚斜桥,依旧能引得满楼红袖招。 可现在,他孤零零站在海棠树下,偶有落叶拂过他的发,飘飘荡荡落在他身边,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孤寂伤感。 一阵沉默后,阿娇开了口:“我以为,你对日日换新娘更有兴趣。” 这个真的不是她对韩嫣的偏见。 这个时代民风开放,男女关系混乱得很,私通生下来的孩子满街跑。 就连卫青,都是私生子。 所以韩嫣今夜与谁调了情,明日又与谁暗送秋波了,世人除了说两句委实风.流外,不会过多关注他的私生活。 纵然御史实在看不过去,奏了他两本,本质同样多情的刘彻不轻不重责问他两句后,下朝便能再送他几个美人儿。 故而韩嫣越来越有恃无恐,不随侍刘彻身边时,不是骑马到城外丢金丸,便是与人打情骂俏留恋花丛。 夜风卷起韩嫣的衣摆,烈红如火的衣服在一片萧条中格外鲜艳。 他一笑,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狭促,眼底是捉弄人成功后的得意,道:“逗你呢,还真当真了?” 阿娇:“……” 韩嫣看傻子般看着阿娇,一阵肆无忌惮的嘲笑。 阿娇气得撸袖子去揪韩嫣耳朵。 韩嫣抱头鼠窜,纨绔清贵公子的形象瞬间消失不见,一边跑,一边求饶:“别打了,跟你说正事呢。” 阿娇追在韩嫣后面,道:“正事也要等我打完再说!” 妈蛋,想她一个感情老司机,居然也有被人戏耍的一日,叔可忍,婶都忍不了。 院子里的路大多是大理石和鹅卵石相交铺就的,夜里下了霜后,路上便有些滑,韩嫣喝了不少酒,只顾着往前跑,眼睛没看路,一个不小心,便如大蝴蝶子似的扑在了路上。 阿娇登时便心疼了:“当心,别摔坏了脸。” 这么好看的脸,若留了疤,便是暴殄天物了。 韩嫣:“……” 阿娇走上前,抬起韩嫣的脸,左看右看:“摔倒哪了?我瞧瞧?” 韩嫣眉梢微挑,推开了她的手,翻个身,直接躺在了地上,看着满天的星河月光,没有好气道:“放心,我比你更在意我的脸。” “没伤着脸。” 伤的是其他看不到的地方,呼吸都会牵扯出疼痛来。 韩嫣喜好穿衣摆宽大的衣服,阿娇扯了扯他的衣摆,垫在地上,跟着韩嫣席地而坐,坐下后,道:“你刚才要跟我说什么事?” 韩嫣嫌弃地拽了拽衣摆,阿娇坐在上面拽不动,他便只好作罢,道:“江都王让我提醒你,他觉得李夜来有些面熟,好像在某位王叔那不小心见到过。” 阿娇微微侧目,若有所思。 韩嫣想了想,又道:“说起来,李夜来虽看上去心无城府,心直口快,但收买人心有一套。” “她那宫里,如铁桶一般,半点消息也打探不出。” 阿娇眼波微转,笑了一下:“能在宫里出头备受陛下宠爱的,哪个是好相与的角色?” “再说了,咱们的李美人现在身处掖庭,能翻出什么花样来?” 韩嫣余光瞟了一眼阿娇,觉得好像有些不对。 往日的阿娇,虽然性子懒散些,但心思却很细,任何蛛丝马迹都能被她利用。 但今日,她对当众揭她短处的李夜来的兴致却不高,委实不像她的风格。 韩嫣转念一想,又有些释然。 阿娇说得不错,李夜来再怎么让人捉摸不透,举家被流放,自己又被关在掖庭的情况下,的确做不了什么了,根本不值得让人去关注。 阿娇拍了拍韩嫣的肩:“能在宫里出头备受陛下宠爱的,哪个是好相与的角色?这件事我知道了,替我谢过五哥。” 韩嫣双手枕在脑后,道:“明日江都王回封地,陛下要我去送行,我替你多敬他两杯酒也就是了。” 月挂中天,阿娇打了个哈欠。 韩嫣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长而卷翘的睫毛像是小扇子一般,整齐地排列在他眼睑处,月光洒在他脸上,睫毛剪下淡淡的阴影。 这般好看的韩嫣,的确有让人脸红心跳的资本,只可惜,与人调.情的话说得太多,便叫人看不清他的真心了。 阿娇轻摇头,温声叫人把他小心安置在客房。 韩嫣被人轻手轻脚放在床上后,长睫毛卷着眼睑,漫不经心地看向屋外绰约的身影。 他与阿娇说了许多的玩笑话,阿娇都信了,唯独一次不说玩笑话时,阿娇却不信了。 仔细想想,还有些叫人伤心。 韩嫣自嘲一笑,随手拉起被子,蒙上脸。 这般傻气的阿娇,不值得他去瞧。 许是被子里有些闷,半晌后,韩嫣又探出了头,往窗外瞟了一眼。 窗外的影子已经很远了,模模糊糊地看不真切,只能隐约瞧见两个人的背影。 韩嫣刷地一下坐了起来,抱起枕头砸向窗户上的人影,心里暗骂一声: 草!那个扮猪吃老虎的卫青又来了! 别问他为什么连人都没看清就能知道是卫青,卫青那张惹人生厌的脸,纵然化成灰隔着十万八千里他都能认出来! 卫青是来向阿娇道别的。 月光将人的影子拉得极长,卫青眉头微动,眼底有着浅浅的忧虑:“宫中暗波流动,你——” 卫青声音微顿,蓦然一软:“等我回来。” 阿娇展颜轻笑,抱了一下卫青:“行,我等你回来。” 等卫青回来后,她已经解决了一切。 什么自古红颜多薄命,她偏爱逆天而行。 翌日清晨,刚刚回朝参加完宫宴的卫青,悄悄返回塞外。 早朝上,刘彻宣布一个让朝臣们始料未及的消息:他要再度迎娶阿娇为后。 阿娇无兄弟扶持,自己又无生育能力,这样一个对皇权没有任何威胁的皇后,打着灯笼也难找。 对于阿娇生不了孩子的事情,他早就设想好了。 卫子夫生有皇子,把皇子交给阿娇来抚养也就是了。卫子夫性格柔顺,想来不会说些什么。 妻便是妻,妾便是妾。 妻是与他一起开疆扩土立不世基业的,妾是传递香火陪他小酌怡情的。 作为一个帝王,这点要分得清。 朝臣们怔了半晌后,山呼陛下英明——大汉朝已经有了一位嫁过人生过孩子的王太后了,他们委实不想再让大汉朝有一个歌姬出身的皇后了。 大汉的皇帝不要脸,他们这些做臣子的,还想在历史上留下一些好名声呢。 所有人按部就班开始准备封后大典,作为当事者的阿娇,似乎华丽丽地被所有人忽略了个人的意愿。 直到她不肯试穿皇后衮服,内侍们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火速把消息告知刘彻。 刘彻以为阿娇还在闹脾气,便派人把阿娇请到椒房殿。 阿娇来到椒房殿,侍女捧来茶水后退下。 金乌西坠,霞光满天,透过窗台,一路洒到殿内。 阿娇瞧了一眼杯子里的茶水,眸中闪过一抹冷色。 刘彻也太小瞧了她。 想娶便娶,想废便废,她是个人,不是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物件。 第28章 陈阿娇 阿娇抬头,刘彻已经饮完了杯中茶水,正笑吟吟地看着她。 霞光落在刘彻眼底,刘彻整个人都柔和不少。 久居人上,让刘彻多了几分不怒自威的帝王威严,可当他嘴角含笑时,那迫人的威压之气便少了几分。 饶是阿娇与刘彻有着深仇大恨,却也不得不承认,刘彻的确生了个好模样,要不然,她也不会被一句金屋藏娇哄了半生。 可惜,她全心信赖爱慕着的那个人啊,在她没有利用价值的时候,毫不留情地将她废除,幽禁在荒凉的长门宫。 而如今,刘彻再度迎她为后,也不过是因为相较于卫子夫,她对他有用,且不会威胁到皇权。 刘彻爱她吗?或许爱吧。 可与那广袤无垠的江山,万世流芳的基业相比,她在他心里的位置,大抵也就是一根头发丝的重量。 一个允文允武胸怀大志的天子,是不会爱上任何人,他只爱他的江山。 刘彻走到桌边,桌上放在一个匣子,他一边打开匣子,一边瞧着阿娇,道:“阿娇姐姐还在生气?朕都说了,朕欠你的,朕都会补回来。” 阿娇轻啜一口茶杯里的水,没有说话。 刘彻打开匣子,从匣子里拿出一个金光灿烂的屋子模型,献宝似的端到阿娇面前,笑着道:“阿娇姐姐,朕曾经说过,若得阿娇为妇,当以金屋储之,这句话,朕从未忘过。” “如今征战匈奴,正是用钱之际,朕抽不出许多钱财,去给阿娇姐姐建造金屋。” 刘彻手指抚摸着金屋,一笑道:“朕虽无钱,但对阿娇姐姐的心意,一如从前。这小小的金屋,便代表了朕的心意。” “假以时日,天下大定,朕必兑现当年的承诺,用金子给阿娇姐姐建造房子。” 阿娇看着刘彻,熟悉又陌生。 若她还是以前的陈阿娇,没有经历巫蛊被废,伺候她的人全部腰斩,她被圈禁长门宫受磋磨的事情,或许她会相信刘彻的话。 刘彻说得多好啊,金屋藏娇。 那曾是小小的阿娇毕生的梦想——我送你天下,你还我金屋。 可那个深爱着刘彻,不惜以天下相赠的陈阿娇,早就死了。 她临死前绝望呐喊,字字啼血,她恨极了刘彻这个负心人,也恨极了过去痴心相付的自己。 她要刘彻尝遍她尝过的苦,她要这原本不属于刘彻的江山夺回自己的手中。 阿娇冷笑,伸出手,轻轻一推,刘彻手里的金屋掉在了地上。 刘彻眉头微皱,有些不悦。 他早就不是当年那个能附小做低的不起眼的胶东王了。 他做了太久的天子,听惯了谄媚奉承的话,虽对阿娇有些许好感,能耐着性子哄一哄,可也只能是哄一哄了。 他之所以对阿娇有这些许好感,是因为阿娇不再是之前骄纵任性的阿娇,现在的阿娇明事理,识大体,能给他帮助,这样的阿娇,哄一哄,倒也无妨。 如果阿娇像旧日一样,莫说让他哄他了,只怕他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 刘彻看了一眼被阿娇摔在地上的金屋,揉了揉眉心,道:“阿娇姐姐这是在生谁的气?” 传入耳中的,是阿娇冰冷且讥讽的声音:“刘彻,你当真自负。” 刘彻揉眉的动作一顿,眯眼看着面前的阿娇。 他对阿娇的那些许好感,并不足以支撑阿娇这般放肆的态度。 刘彻当下便冷了脸。 刘彻这个名字,自他登基后,便再也没有人能有资格叫了。 刘彻强压住心里的不耐,道:“阿娇,你这是持宠而娇。” 阿娇冷笑,放下茶杯,整了整衣摆,站在刘彻面前,直视着他的眼睛,道:“我说你自负,难道不对吗?” “你以为一场封后,便能将过去一笔勾销了吗?” 刘彻不耐烦道:“那你还想怎么样?我已经准备把你重新封做皇后了。” “皇后?” 阿娇嘴角微勾,道:“那你还记不记得,我这个皇后,是怎么来的?” “如果你不记得了,那我帮你想起来。” 阿娇下巴微抬,手指向宣室殿的方向,讥讽道:“无论谁做了这天下之主,我都是独一无二的皇后。” “这个皇位,原本不是你的,是我给你的。” “是当年你以金屋为聘,我才生生从太子刘荣手里夺来这大汉江山送给你。” “够了!” 刘彻终于爆发:“这一切都是你自愿的!朕从未教唆过你!” “是,一切是我自愿的。” 阿娇看着刘彻,心底是前所未有的平静,道:“十年前,我成全了你的君临天下,威加四海,现在,我后悔了。” 刘彻终于反映了过来,手指握了握腰中天子佩剑,声音微冷:“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 阿娇挑眉一笑,道:“这天下,我能给你,我也能拿回来。” 刘彻目光骤冷,随即慢慢变为嘲讽,上下打量着面前的阿娇,不屑道:“你?” 他登基十年,帝位已经稳固,若不然,当初也不会废了一手把他捧上皇位的陈阿娇。 “朕以为,你在长门宫待了这么久,该懂分寸了,没想到,你还是和以前一样……” 刘彻斜睥着阿娇,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平心而论,阿娇帮了他那么多,他感激她,也愿意给她一分尊荣。 但若是,阿娇仍是如过去一般,那便是他瞎了眼。 从长门宫出来的阿娇,的确让他心动过。 破梦境,制马缰,绘地图,一个阿娇,抵得过百万雄师。 这样的阿娇,他很喜欢,但也仅仅只是喜欢了。 刘彻收回目光,垂眸看着腰间的天子佩剑,慢慢道:“……一样的愚不可及。” 然而他的话音刚落,肚子里便是一阵火烧般的疼痛,几乎让他站不稳。 茶里……有毒?! 一阵天旋地转后,刘彻死死扣住桌椅,拼命不让自己倒下,微抬起头,看着面前的陈阿娇。 怪不得她这般有恃无恐,她早就做了弑君的打算。 刘彻胸口微微起伏,视线开始模糊,他闭了闭眼,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艰难出声:“来人……” 阿娇把玩着杯子,漫不经心道:“陛下不要叫了,不会有人过来的,不是吗?” “陛下从一开始,便对外面的人说了,任何人不得靠近这间房子。” 刘彻手捂着胸口,大口地喘着气:“你——” 他的确是这样吩咐的。 他是一国之主,应该永远高高在上的,今日屈尊降贵哄阿娇,是不得已而为之,他并不想让别人听到,所以刚走进椒房殿,便吩咐侍从们不得靠近。 这也就给了陈阿娇害他的机会。 他不该这般大意的。 他高估了陈阿娇对他的感情,低估了陈阿娇对他的蚀骨恨意。 刘彻调整着气息,手指握了又握天子佩剑。 陈阿娇的骑射是跟李广学的,武功底子并不差,他现在中了毒,力气全无,濒临死亡,不可能是她的对手。 刘彻深呼吸一口气,轻叹一声,不再有刚才的高高在上:“阿娇姐姐,朕……从未想过,你竟这般恨朕。” 阿娇斜着眼看着刘彻,道:“你又错了,这么恨你的人,不是我。” 阿娇举了举手里的酒,揶揄道:“你大概想不到吧,这水,是你最宠爱的李美人调的,卫子夫派人送的,而我,不过恰好知道罢了。” “从头到尾,我并未参与半分。” 刘彻瞳孔骤然收缩。 这怎么可能! 他明明对她们那么好。 卫子夫与李夜来,一个是歌姬,一个是舞姬,是他让她们从卑微入尘,带进这富贵无极的皇城,给了她们无上的宠爱,她们怎么可能会害他?! 不,必然是陈阿娇在骗他。 刘彻看向阿娇。 突然被一处不和谐的地方吸引住了目光。 阿娇还是与往常一样,穿着艳丽的衣裳,束着腰身,勾轮出窈窕有致的身材,只是这身材,似乎与往日不同——她不该也永远不会隆起的小腹,在微微地隆起。 刘彻眼皮跳了跳。 许是□□发作,又许是旁的原因,他额上不住冒着冷汗,很快湿了鬓角。 阿娇目光悠悠,轻轻抚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声音狭促:“怎么?你很意外?” 刘彻身影晃了晃,眩晕感从头顶直到脚心。 阿娇嘴角微勾,道:“是的,我都知道了,一切的一切。” 一滴泪从阿娇眼角无声滑落,像是在嘲讽她过去的痴心错付。 阿娇声音缓缓:“也包括,我身体健康,却一直不能有孕的真正原因。” 刘彻是一个杀伐果断的帝王,可却并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良人。 还好,现在明白这个道理,并不晚。 这滴泪,大概是曾经的陈阿娇,残留在这个身体里最后的意志吧。 天真娇俏的少女,直到绝望死在长门宫,才知道自己一直沉醉的金屋藏娇美梦,不过是一个帝王的冰冷地摆弄权术。 刘彻艰难出声:“谁的孩子?” 阿娇不屑道:“这很重要吗?” 刘彻揉了揉眉心,大口地喘着粗气。 如果说,他刚才还有重新打动阿娇的想法的话,那现在的他,只剩下万念俱灰了。 他爱过阿娇的热烈,所以更懂她的决绝。 如果只是把她废在长门宫,他放低身段,说说金屋藏娇,想想他们儿时的趣事,再提提把她送到长门宫,其实并非他所愿,还是有可能把阿娇哄回来的。 可若是阿娇知晓他是害她不孕的幕后黑手,以她性格之刚烈,断然再不会与他重续前缘。 他们结婚数十年,她陪他从太子到皇帝,没有人比他更知道,她多想有一个和他的孩子。 可是她的这个心愿,他从一开始便没打算给过她。 哪怕他被天下人质疑,说他没有身为男人的能力,他也不能给她。 大汉自高祖建/国,已历七世,然而在这百年岁月里,大汉真正的权利,却被女人掌握在手里。 他从胶东王做起,看父王处处被太皇太后掣肘,他登基数十年,也难逃太皇太后的阴影,被太皇太后逼得只能整日游山玩水,半点朝政之事不能问。 直至太皇太后死去,他才能真正掌权。 可太皇太后死了,还有一个王太后,他的母亲,直至今日,朝政他尚且不能完全做主。 他经历过这样的苦,他不想再让自己的孩子也经历和他一样的事情,他甚至想过,假以时日他立太子,便赐死太子的母亲。 去母留子,永绝女子临朝、外戚之患。 所以他不能,也不会让阿娇生下孩子。 他和她,再也回不去了。 刘彻闭上眼,无力倒在柔软的地毯上,慢慢地思索着与阿娇打过交道的男子,停了半晌,有气无力道:“是韩嫣?李敢?刘非?又或者说……是卫青?” 那夜在上林苑与阿娇说话的人是董偃,董偃是窦太主的面首,他当时没有认出来,后来经韩嫣提醒,才想起来。 阿娇虽性格骄横,但做不出乱/伦没有纲常的事情。 所以断然不会是董偃,只会是他刚才说的那几个人。 韩嫣虽表面不喜阿娇,但他能感觉得出来,韩嫣很紧张阿娇。 李敢,更不用提。 李广教习阿娇骑射,作为李广的儿子,李敢从小就是阿娇的小跟班。 至于刘非,当年的皇子们,虽然不大喜欢骄纵的阿娇,但这次刘非来朝,阿娇在对匈奴的事情上,赢得了刘非极大的好感。 阿娇能将他从一个不起眼的胶东王捧到皇帝的位置,也能帮一个藩地颇广、兵强马壮的江都王位登九五之尊。 卫青么,便不大可能了。卫青行事谨慎,恪守礼规,纵然对阿娇有好感,也不会越雷池半步。 刘彻忽然发现,那个他曾经不屑一顾的阿娇,原来不知何时,已经赢得了那么多人的欣赏。 有掌管他近卫的韩嫣,有将门虎子的少将军,还有虎踞一方的诸侯王,甚至更有掌大汉一半兵马的新起之秀卫青。 所以她才有底气送他一杯毒酒。 这天下,早在所有人都不曾察觉的时候,便已经是她的囊中之物了。 阿娇深深地看了一眼刘彻,道:“若韩嫣和卫青知晓你第一个想得便是他们,不晓得该有多伤心。” 刘彻声音微颤:“果真是他俩?” 金乌拖着长长的影子坠入西山,晚霞将世间的一切染成殷红颜色。 刘彻闭上眼,断断续续道:“是了……” “你和他们……早就好上了。宫中虽有记录房事的内侍,可难保不被你们收买,朕有意重新封你为皇后,待朕死后,你……你便可以以太后名义临朝。” “你生下的孽种……世人也只以为是朕的骨肉,不会有人质疑他们的身份……他们出生便是天下之主——” 刘彻陡然睁开眼睛,眼底满是血丝,直直地看着阿娇,嘴角溢出一丝鲜血:“阿娇姐姐!” “你好毒辣的心肠!” “朕的心腹,朕的宠妃,朕的将军,朕的兄弟,全部帮助你算计朕!” 刘彻摇摇晃晃站起身,想要拔出腰间的天子佩剑,却早已经没了力气。 他便只好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抬头看着天空,似乎在控诉着什么:“这大汉江山……要改姓了。” 阿娇声音微冷:“错了,这大汉的天子之位,是我让谁的,谁便能做的。数年前的我,选中你,现在不过是我后悔了,重新从你手里拿回来罢了。” 刘彻睁大了眼睛,僵硬转身,看着阿娇。 片刻后,他慢慢合上眼,身体轰然倒地。 阿娇抿着茶,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不知过了多久,她整了整衣摆,从衣服里掏出垫在小腹上的软枕,声音无悲无喜:“彻儿,你心里满是阴谋算计,所以你无论看谁,都是图谋不轨。” “还有,不止你姓刘,我身上亦流着高祖血液。” “最后,凭什么皇帝只有你们男子做得,我做不得?” 说完这些话,阿娇抬头看着窗外的晚霞。 刘彻是死了,可刘彻欠陈阿娇的,又岂是一条性命? 天真烂漫的那些年,痴心错付的那些年,背负不孕之症的那些年,困居长门宫的那些年,又哪里是一死便能偿还得清的? 阿娇闭了闭眼,走到刘彻的座位上,端起酒壶,倒在刘彻的杯子里,一饮而尽。 等到毒酒发挥作用时,阿娇开始撕心裂肺大喊:“不好了!有人谋害陛下!” 其实她刚才还是摆了刘彻一道的。 她告诉刘彻,说宫殿外并未任何卫士,是假的。 作为一国之主,想要害死他的人不计其数,身边怎么可能没有卫士等待着随时救驾? 不过是得了刘彻的命令,卫士们站得有些远,刘彻刚才中毒之后,将她的话信以为真,又加上中了毒,身上没有多少力气,声音小得很,这才没有惊动殿外的卫士。 但经过她这一番大喊,原本在殿外巡逻的卫士们鱼贯而入。 寒甲一片,围在刘彻身边,有人慌不择路请王太后,又有人急匆匆找太医。 椒房殿里很快乱成一团。 不知何时,终于有人发现了没有断气的阿娇正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让太医给刘彻把脉问诊的同时,也给阿娇顺带着治疗一下。 刘彻中毒太深,不治而亡,王太后哭晕了几次,恨不得上前生吃活剥了阿娇,将原本便忙乱不堪的宫殿闹得更乱了。 一向柔柔弱弱以王太后马首是瞻的卫子夫,在此时却分外有主意起来,她上前拉住王太后,看了一眼不住咳血的阿娇,声音不复旧日温柔,提醒道:“母后,如今陛下突然崩天,当务之急,是先稳住朝臣,再图其他事宜。” 天子都死了,想稳住朝臣,用什么稳住? 自然是她膝下那个唯一的皇子了。 卫子夫抓着王太后的力气颇大,王太后如梦初醒,抬起头,看着面前的陈阿娇。 恍惚间,她仿佛看到了景帝刚死时的自己。 景帝在世时,她如卫子夫一样,小心伺候,万般迎奉,只盼着景帝一死,她的儿子能坐上皇位,她也就不用这般如履薄冰了。 现在的卫子夫,便是以前的她。 卫子夫的孩子,是刘彻唯一的儿子,皇位只能由他来继承。 如今的卫子夫,再不需要看人脸色行事了。 就如初为太后的她一样。 王太后嘴唇动了动。 她不是窦漪房,没有那般强硬的政治手腕,逼得三位皇帝退一射之地,她之所以能插手朝政,完全是因为刘彻是她的儿子。 刘彻一死,她便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实权的太皇太后了。 她的弟弟田蚡虽然为相,但不过是刘彻看在她的面子上封的,并不得人心,而卫子夫的弟弟,却是实打实的军功,如何比得了? 更何况,卫子夫行事温柔和顺,宫里宫外都颇有贤名,刘彻一死,她没有任何资本去跟卫子夫抗衡。 王太后拍了拍卫子夫的手,颤声道:“好,好,都依你。” 卫子夫用帕子按了按眼角,遮下眼底的一闪而过的狠辣,抬起头,对外面因刘彻中毒而将椒房殿围成铁桶一般的卫士道:“长公主谋害陛下,还不速速押下,由廷尉大夫张汤审问!” 卫士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没有动弹。 阿娇刚刚喝下太医的药,不再吐血,面上也缓和了一些,她看着卫子夫,止不住地冷笑:“卫子夫,你莫要贼喊捉贼。” 卫子夫道:“长公主,这房间里只有陛下和您,如今陛下崩天,您的嫌疑最大。我不过是请您去廷尉府走一遭,若此事不是您做的,我自然还你清白。” 说到最后,卫子夫也懒得用敬语了:“你如今这般诬赖我,莫不是心虚了?” “咳咳,”阿娇轻咳一声,捂了捂胸口。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友谊的小船说翻便翻了,这个卫子夫,果然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让她失望。 正当阿娇与卫子夫争锋相对时,得了王太后急昭的田蚡赶来了。 田蚡虽并无大才,但到底在宦海沉浮数十年,比王太后更懂得审视夺度,看到这一幕,他还有什么不明白? 田蚡当下便道:“放肆!长公主谋逆,你们也跟着谋逆不成?” “我以丞相之名义命令你们,将阿娇速速拿下,交予廷尉府张汤!” 王太后也跟着道:“就是,快快拿下!” 阿娇的话确实让人起疑,可现在不是起疑的事情,谁谋害了刘彻已经不重要了,尽管刘彻是她的亲儿子。 人死灯灭,当务之急,是稳住朝臣,莫让这皇帝之位流落到其他人手里。 卫子夫的儿子做了皇帝,她还能是太皇太后,可若其他人登基,等待着她的,便是有一顿没一顿的供奉了。 刘彻崩天,太后与丞相齐发令,卫士们再犹豫不得,当下便带着半死不活的阿娇,将她送到了廷尉府。 田蚡看了一眼被卫士们拖走的阿娇,眼底闪过一丝不忍。 张汤与阿娇有宿怨,当年阿娇被废,伺候过她的宫人全部被腰斩于世,牵连甚广的巫蛊之案,便是张汤审理的。 理一理世上最怕阿娇得势的人,张汤大抵是第一个。 如今卫子夫将阿娇送给张汤,刘彻纵然不是阿娇毒死的,只怕进了廷尉府,也会变成阿娇毒死的。 田蚡收回目光,正好应上卫子夫似笑非笑的眼,田蚡不免有些心虚。 以卫子夫快刀斩乱麻的手段来看,卫子夫以往能有多温柔,现在便能有多狠辣。 这个时候,他还是不要触碰她的霉头了。 田蚡一脸讨好,先唤上了太后:“太后娘娘,以您的意思,陛下中毒崩天的事情,是过几日再发,还是现在便发?” 卫子夫道:“储君未立,皇权不稳,还是晚几日吧。” 田蚡连忙道:“那臣即刻让人给张汤送信,让他切勿声张。” 卫子夫点点头,田蚡躬身退下。 走出椒房殿后,田蚡擦了一把额上的冷汗,抬头看着椒房殿三个大字。 往日是他看走了眼,如今的卫子夫,可不是一个好相与的主儿。 偏他现在没有其他选择,刘彻只有刘据一个儿子,他只能跟卫子夫死死地绑在一起。 田蚡叹了口气,去找张汤。 …… 阿娇假模假式吐着血,任由卫士们把她带到廷尉府。 张汤并没有直接过来审问她,直到几日后,张汤才过来。 阿娇有随身空间,中毒是不可能的事情,前几日的吐血,不过是为了让别人误以为她跟刘彻一样,也中了毒。 只是卫子夫那厮委实心狠,见毒不死她,便把她丢给她的老对头张汤。 阿娇动了动眼皮,瞧了一眼张汤,有气无力道:“我从未……谋害陛下。” 紧闭的牢门突然被打开,一个侍从走进来,双手捧给张汤一个卷宗。 张汤接过,瞄了几眼后,脸色骤变。 张汤冷着脸看完卷宗,重重地把竹简拍在桌上,不可思议地看着阿娇,厉声道:“你竟然伙同韩嫣谋害陛下!” 阿娇眉梢微挑,面上做出些疑惑来:“什么?” 来了,她就知道,刘彻被毒死这事简单不了,卫子夫必然会借此机会大肆清除异己。 不止韩嫣,连平时与她交好的人也都保不住。 张汤把竹简丢给阿娇,剑眉倒立,胸口剧烈起伏着:“你自己看!” 阿娇捡起竹简,看了之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扬了扬手里的竹简,阿娇忍不住道:“这些胡编乱造的事情,廷尉大夫也相信?” 张汤又丢过来一个竹简:“你以为你和韩嫣私下的事情我不知道?” 阿娇打开竹简一看,上面详细记载了她和韩嫣的点点滴滴。 从最开始的长门宫韩嫣奉旨赦她出宫,到前些日子的韩嫣大醉留宿她的家中,事无巨细,一五一十地记载在上面。 扪心自问,许多事,她自己都没竹简上记得这么仔细。 比如说,她和韩嫣的生意挣了多少钱,又赔了多少钱,再比如说,某日韩嫣趁她睡着画了一副画像,用得是什么墨,什么纸。 有些佐证在,也难怪张汤会相信她和韩嫣私通害刘彻的事情。 阿娇放下竹简,有些哭笑不得:“廷尉大夫想来是恨我入骨,才会将我调查得如此仔细。” 张汤冷笑:“若是你与旁人私通,本官瞧也不会瞧上一眼。但韩嫣不同,他掌握陛下亲卫,官职非比寻常,若他起了二心,陛下顷刻间便能被他害死。” “就像今日一般。” 阿娇眸光微转,道:“那韩嫣呢?想来如今也被廷尉大夫抓来了。” 张汤道:“不错。韩嫣已然招供,一力承担所有罪责。” 说到这,张汤声音微顿:“他倒是个汉子,说此事与你无关,将全部罪责揽在自己身上。倒是你……” 张汤看了一眼阿娇,眼底闪过一抹厌恶:“你可知谋害陛下是什么下场?” “是千刀万剐,戳骨扬灰。” 阿娇呼吸一紧,眼皮跳了跳。 她从未想过,韩嫣能为她做到这种程度。 韩嫣与卫青不同,并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栋梁之才。 韩嫣出身世家,祖上是跟高祖一起打天下的诸侯王,这样的性格造就了他不知人间疾苦,更不会理会谁为官做宰给百姓带来的好恶。 他只知道,刘彻是他从小到大的挚友,又待他极好,他便以一身热血想酬,管理着刘彻身边的近卫,让想害刘彻的人永远找不到机会。 在他眼里,刘彻比天下更重要,若是能屠一座城救活刘彻,韩嫣会眼也不眨去屠城。 可现在,所有的证据指向她,所有人都认为是她毒杀了刘彻,韩嫣却为她承担了所有罪责。 哪怕结果是千刀万剐,锥心刺骨。 张汤看阿娇略有失神的表情,忍不住冷笑:“怎么?心疼了?” “来人,带韩嫣。” 张汤冲外面道。 他不信这件事是韩嫣做的,韩嫣对刘彻的忠心世人都知道。 最有可能的是,韩嫣被眼前这个女人所迷惑,替她顶了包。 作为廷尉,他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害死刘彻真正的凶手,必须得到严惩,让韩嫣见阿娇,或许能激起阿娇的恻隐心,承认这件事是自己做的。 阿娇微微回头,一身是血的韩嫣被人抬了进来。 韩嫣身上还是他往日最喜欢的广袖衣裳,想来是没有任何防备便被张汤抓了来。 而身上的伤,更是在无声地诉说,他遭遇了多少非人的拷问。 韩嫣一辈子没有吃过什么苦,一朝被张汤打得半死,这种情况下,还咬死不把罪名推给她,委实不易。 阿娇有些心疼,道:“疼不疼?” 张汤大抵是为了让阿娇放松警惕,好套出她的真话,带人出了牢房,只在隔壁监视着。 韩嫣木然地转了转眼珠,眼底满是陌生之色,哀伤,却也无奈:“是挫骨扬灰,还是抄家灭族,我都认了。” 说完这句话,他便认命似的闭上了眼。 仿佛他过来,只是为了见阿娇最后一眼罢了。 阿娇险些被他的行为逗笑了,用袖子小心地擦了擦韩嫣脸上的血水,道:“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么狠的人?” 张汤听到这,默默地在心里吐槽:不,你比所有人想象的都要狠。 阿娇道:“不瞒你说,我确实起过这种心思。我是恨刘彻,恨刘彻忘恩负义,将我废弃长门宫,可世界并非只有黑白两色,看人也不能只看片面。” “刘彻从来不是一个好丈夫,也不是一个体恤臣子的仁厚皇帝,一旦对他没有利用价值,便会被他一脚踢开。” “可尽管如此,并不妨碍他成为千古一帝。” “历史的车轮滚滚,我更希望,看到天子不和亲,不割地,敢于向欺辱百姓的异族开展,尽管这样会留下穷兵赎武、好大喜功的污点。” 汉武帝刘彻,的确是一个让人敬佩的帝王,后世的人提及他,说只要为国早死上几年,也不会落一个毁誉参半的名声。 当然,还有人说,中兴之主的汉武帝之所以那么挥霍国力,还没有与秦始皇一样二世而终,完全是因为他运气好,后面的子孙足够给力,硬生生吧消减一半人口在亡国边缘的大汉拉了回来,重新续命几百年。 “这样的一个皇帝,只是个人感情的恨,并不足以让我对他下毒。” 阿娇看着韩嫣的眼睛,道:“我可以发誓,这件事,真的不是我做的。” “同时,我也会向你证明,我会是为一个比他更优秀的皇帝,我会将大汉治理成空前绝后强大的帝国。” 韩嫣呼吸一滞,缓缓睁开了眼睛。 面前的阿娇,上挑的凤目凌厉,声音坚定且认真:“我,阿娇,不比任何人差。” “这大汉天下,我要了。” 隔壁的张汤险些被阿娇的话气笑了。 她是疯了吗? 一个女人想当皇帝? 大汉确实不乏摄政的太后,压得朝臣们俯首作揖喘不过气来,但并不代表着,大汉能出一位女皇帝。 还是一个刚刚毒杀过上任帝王的女皇帝。 张汤走出房间,推门而入牢房。 阿娇抬眉,目光悠悠,伸出了自己纤细的手腕,狭促道:“恐怕廷尉大夫得知的,不仅仅只是我和韩嫣私通的消息吧?还有我怀了韩嫣的骨肉,想要以假乱真让我和韩嫣的孩子登基的事情吧?” “你……” 张汤微惊,上下打量着阿娇:“你什么都知道?还任由卫士把你拖到廷尉府?你到底想做什么?!” 阿娇展眉一笑,大手一挥,扬起袖子,从随身空间取出一粒药丸,塞进韩嫣嘴里,然后手指一抬韩嫣下巴,强迫他把药丸咽下。 做完这一切,阿娇复又抬头,笑眯眯地看着张汤,道:“我想做什么?廷尉大夫刚才不是听到了吗?” “若廷尉大夫听得不够清楚,那我再说上一遍也无妨。” 阿娇下巴微抬,尾梢轻扬,一字一句道:“我,阿娇,看上这大汉江山了,要做这天下之主。” 张汤拂袖大怒道:“痴人说梦!这天下是高祖打下的天下,岂容你一个外姓女子窥视?!” 阿娇反唇相讥:“外姓女子?廷尉大夫莫是忘了,我是窦太主馆陶长公主之女,我身上流的是景帝血液,我父姓陈氏早已开祠堂,立文书,说我并非陈家之女。” “是皇室刘姓宗族将我认为刘家之后,更被刘彻亲口所封寿昌公主,位同长公主。” 张汤退了一步。 他怎么把这些忘了? 阿娇声音缓缓:“我可是长公主。” “长公主的地位,还需要我来提醒你吗?” 高祖祖训,长公主凌驾在诸侯王之上。 她的母亲窦太主便是长公主。 权倾天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废立太子不过谈笑之间。 但刘彻并非庸才,硬生生地从窦太主手里一点点抢回权利。 如今她成了长公主,便再也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了。 张汤久久不语,阿娇又扔下一记炸-弹:“年久日深,廷尉大夫想是不记得了。若没有我,当年大汉,是谁主天下?” 张汤猛然一震,手指不可自制地微微发抖。 韩嫣吃下阿娇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药丸,身上难以忍受的疼痛好了不少,他曲拳轻咳,懒懒道:“这天下,原本便是公主给陛下的。” 阿娇看了一眼脸上没甚表情的韩嫣,顺着他的话往下说:“不错,如今我不过是再拿回来罢了。” 牢里的跳跃着的火把将墙壁照得层层叠叠如山川,张汤脸上明明暗暗。 外界突然传来厮杀声,阿娇看了瞟了一眼窗户,幽幽一叹:“我等的人,到了。” 张汤虽然是个酷吏,但同时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人才,她若为帝,少不了张汤的辅佐。 所以她才会费尽口舌,劝说张汤。 当然,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禁卫军没有到的缘故。 张汤闭了闭眼,艰难开口:“敢问……长公主,外面冲阵的,是陛下身边的近卫,还是……” 阿娇眉梢微挑,终于承认她公主的身份了? “我不曾谋害刘彻,故而也不可能去打他近卫的主意。” 阿娇看向窗外,道:“这些都是,长乐宫的人,隶属于太后的禁卫军。” 这个时代,太后干政是常事。 主少国疑,太后辅政,镇压蠢蠢欲动的诸侯王和权贵。 这种情况下,手底下若没有点能兵强将,怎么可能镇得住虎视眈眈的诸侯王和权臣? 大汉自建-国以来,在高祖那一代,吕后便有着自己的禁卫军。 太后掌禁卫,几乎是约定成俗的事情,当代的太后死后,便将禁卫交到下一任太后手里。 太皇太后仙逝后,继承她禁卫的是王太后。 只是可惜,王太后在阴谋诡计上有一套,却不知晓掌兵的道理,这才被她钻了空子。 阿娇看向张汤,道:“那么廷尉大夫,你是请我出去,还是让禁卫救我出去?” 张汤的身影晃了一下,片刻后,跪倒在地,道:“臣,张汤,愿追随长公主,效犬马之劳。” 说到这,他声音微顿,抬起头,看着阿娇,眼眶微热,轻声道:“长公主所说的天下,臣也想看一看。” 阿娇上前扶起张汤。 她果然没看错人,酷吏张汤,是一个心怀天下的栋梁之才,也是一个不拘一格行事的鬼才。 阿娇与张汤走出牢门,让妥帖的人带韩嫣先去治伤。 她虽然喂了韩嫣药,可担心引起外人怀疑,并没有给韩嫣顷刻间便能好的药。 现在的韩嫣,也就只是保住了性命,身上的疼痛没有那么严重而已。 安排好了韩嫣后,阿娇换上盔甲,指挥禁卫军围攻皇城。 刘彻死了许久,卫子夫等她的儿子顺利登基后,才敢发丧,至于其中缘由,全部推在了阿娇身上。 阿娇早有准备,市井上,另一种流言不胫而走:谁是最终的受益人,谁的嫌疑便最大。 刘彻被毒杀,本是卫子夫为自己的儿子铺路所为,而阿娇,不过是被她嫁祸而已。 卫青风餐露宿打赢匈奴后,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得到了刘彻被毒杀,长安城乱成一团的消息。 听到这个消息后,卫青什么也顾不得了,日夜兼程返回长安。 探子来报,卫青攻城。 阿娇美目流盼,轻轻一笑:“放他入城,让他去见卫子夫。” 第29章 陈阿娇 战马嘶鸣,一路飞驰到长乐宫。 卫青翩然而落,微抬眉,看了一眼上面书着长乐宫三字的宫殿。 长乐,未央,一个是帝王宫殿,一个是太后居住的宫殿。 这所长乐宫,曾经出过让刘氏宗亲无不战战兢兢朝不保夕的吕太后,也出过让三位皇帝形同虚设的窦太后,而如今,似乎又出了一位匡扶幼主登基的卫太后。 他的姐姐。 一向温柔没甚么主见的姐姐。 他很难相信,那个说话细声细语的姐姐能做到这一步,她在他印象里,一直是随波逐流的,顺从地接受命运对她的安排。 可现在,她杀阿娇,诛韩嫣,治国丧,称太后,一气呵成。 卫青按着腰间佩剑的手指微微收紧,眼底结着寒霜,大步走进长乐宫。 宫人们素日里见的卫青是温和有礼、面上永远挂着三分浅笑,让人如沐春风的,哪里见过卫青这般模样? 他脸上虽然没有什么表情,衣服还是往常的将军盔甲,可周身的气质,已经完全变了。 像是从地狱里浴火而出的修罗杀神一般,让人望而生畏。 几乎不等卫青开口,宫人们已经极其有眼色地让出了一条道。 这天,已经变了。 卫夫人成了卫太后,往日的小心翼翼变成了心狠手辣。 作为她的弟弟卫青,自然也不需要做什么谦和谨慎的假象了。 卫子夫早就得到了卫青还朝的消息,把襁褓中的小刘据交给乳母后,她扶着门框,心急如焚地向外面张望着。 她如今虽以太后的身份临朝听政,襁褓中的刘据也坐上了皇帝的位置,可原本被抓进廷尉府的阿娇突然被人劫走,一同消失的还有韩嫣张汤,这叫她如何能够安心? 长安城里又有想趁水摸鱼的人四处煽风点火叛乱,听宫人说,这会儿西城楼已经被叛军们拿下了,她心里着急得很,今日早朝的时候还与朝臣们商讨征讨叛军的事情。 可宣室殿的朝臣们,大多是成了精的老狐狸,一个比一个狡猾,丞相田蚡虽然帮衬着她,但田蚡溜须拍马的能力登峰造极,玩弄权术便差得远了。 这几日,外有叛军作乱,内有朝臣们刁难,她气得头昏脑涨,只盼着卫青早日抵达长安城。 卫青手握重兵,能征善战,他一回来,剿灭叛军指日可待。 叛军一平,卫青坐镇长安,料想那帮老臣也不敢再去耍什么心眼,这样一来,她才敢睡个安稳觉。 厚重的宫门缓缓打开,一身盔甲的卫青慢慢走来。 因为逆着光,卫子夫有些看不清他的面容,她还像过去迎接卫青还朝一般,甚至比以往更急切了三分,拖着长长的裙摆,连忙便迎了过去:“青儿,你终于回来了。” 离得近了,她才看清卫青的表情,似乎极力在忍耐着什么。 卫子夫心里打了个突,声音不禁低了几分,上前去挽卫青的胳膊:“你这是怎么了?” 卫青侧身一避,理也未理她,径直走入宫殿。 卫子夫眉间微蹙,很快便想明白了原因——他大抵是在怪她,这么大的事情,她竟然没有同他商量。 想明白症结所在后,卫子夫微微一笑,挥手让身边伺候的宫女内侍退下,跟着卫青走进房间,道:“青儿,你别怪姐姐没向你透露半点风声,陈阿娇与韩嫣是何等的人物?” 卫子夫俯身倒了一杯茶,没有看到卫青眼底的冷色,继续道:“他们一个是陛下心尖尖上的人物,另一个是陛下的心腹,若没有十足的把握,我怎敢向旁人透露半句?” “那个阿娇,肚子里早就怀了韩嫣的骨肉,陛下有意迎她为后,她怕与韩嫣的丑事败露,便与韩嫣合谋,先下手为强,毒杀陛下。陛下已下旨封她为后,陛下死后,她便是皇太后,至于与韩嫣的的孩子,便认作是陛下的孩子,让那个孩子登基为帝。” 卫子夫抿了一口茶,又倒了一杯,道:“他们打得一手好算盘,提早买通了记录档案的内侍,陛下一死,阿娇肚子里的孩子便死无对证了。” “幸好,天佑大汉,让我知晓了这件事,这才避免了刘姓江山落入外人手中。” 卫子夫说完话,将新倒的茶端给卫青,一抬头,便看到卫青那张阴云满布的脸。 这……她已经解释得很清楚了,他还在生什么气? 卫子夫有些不安,小心翼翼道:“青儿?” 哪曾想,她的声音刚落,卫青冰冷的目光便看了过来。 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卫青,他眼里有山崩川逝的决绝,凌厉的目光像是锋利无比的长剑,让所有污秽杂念无所遁形。 卫青的声音像是在冰刃上滚过一般渗人:“姐姐说的话,我一个字也不信。” 卫子夫一手搅着帕子,另一只手捧着的茶杯里,茶水荡起层层的涟波。 “我只问你,谁害的陛下?长公主,如今又在何处?” 说到最后,卫青闭了闭眼,胸口微微起伏,缓缓道:“是生,还是死?” 他得到长安城出事的消息后,便马不停蹄赶了回来。 回来之后才发觉,长安城比他想象中的乱多了。 刘彻中毒身亡,经查实,是阿娇与韩嫣所为。 酷吏张汤将二人带回廷尉府审问,长乐宫的禁卫军却在此时突然发生叛乱,长安城乱成一团,竟分不出谁是叛军,谁又是忠于大汉之人。 而阿娇与韩嫣,也在此时下落不明。 是下落不明,还是被有心人所害,一切都未可知。 卫子夫深呼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道:“青儿,陛下确实是被她所害——” “姐姐!”卫青打断卫子夫的话,冷冷地看着她,道:“我知道你担心陛下去母留子,担心阿娇取代你的位置,但你可知道,你所做的一切,究竟有多愚蠢?” 卫青从未这般疾言厉色说过话,卫子夫站起身,看着面前熟悉又陌生的弟弟,声音不似刚才那般柔弱可欺:“我愚蠢?我愚蠢是为了谁?还不是为了据儿,为了你,为了咱们卫家!” 卫青冷声道:“卫家根基不稳,朝堂上下有多少人对你心服口服?诸侯王虎踞一方,伺机而动,你又有多少把握,能让据儿坐得稳这大汉天子之位?!” 卫子夫道:“我有你,有据儿,这难道还不够吗?!” 卫青眸光微暗,眼底冷色不见。 他不该对他姐姐有任何政治上的期待的。 在他姐姐的认知里,有坐镇一方的将军,有皇子,便能坐稳江山了。 卫青慢慢闭上眼,手指握了握腰中的佩剑。 卫子夫声音在此刻突然拔高:“我受够了被人瞧不起,我不想再看人脸色行事,我不想让我的孩子吃我曾经吃过的苦头,这有错吗?” “凭什么皇后之位阿娇做得,我做不得?就因为她出身比我高贵吗?我不服!我比她更善解人意,我还给陛下生下了一双儿女,我还有你,她哪里比得上我?” 卫青睁开眼,眼底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像是看着陌生人一般:“凭她不需靠子嗣,无需用外戚,便能坐得稳这大汉江山。” 卫子夫一怔,身影晃了晃。 殿外忽然传来卫士张皇失措的声音:“太后,太后,大事不好了!淮南王反了!” 对于刘彻的死因,卫子夫给出的解释是阿娇与韩嫣私通,毒杀了刘彻。 而市井上,却悄悄流传着卫子夫为给儿子刘据铺路,毒杀刘彻后,将此事嫁祸给阿娇韩嫣,并在兵乱之时,派人将阿娇韩嫣杀死在廷尉府,永绝后患。 淮南王刘安信了第二种,起兵三十万,打着替刘彻报仇的旗号,一路北上。 刘彻身死,刘据极小,卫青虽有战功,但不过是新起之秀,根基并不稳,故而朝堂许多老臣见风使舵,纷纷投向淮南王。 多年前,惠帝崩逝后,他的儿子年幼,朝臣们便以不是惠帝的亲生儿子,全部杀死后,迎了还是代王的文帝入长安称帝。 对于迎诸侯为帝王的事情,朝臣们早就做过一次了,再来一次,也没甚么大不了的。 里应外合下,不过淮南王起兵不过数日,便连下十城,不日便能抵达长安。 卫子夫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慌了神,软软地瘫倒在地上。 温暖的阳光穿过窗台洒在殿内,卫青的盔甲泛着慑人的寒光。 卫子夫犹豫了片刻,咽了咽口水,最终扑在卫青身上,死死地抓住卫青的衣甲,哀求道:“青儿,你还记得你刚来长安时,我是怎么待你的吗?我纵有千般错,万般错,终归是你姐姐,你,你可要帮我啊!” 卫青噌地一下拔出腰间佩剑,剑尖穿透大理石铺就的地面上,剑穗止不住地颤抖。 卫青闭上眼,不去看卫子夫。 他甚至不敢再问那个明艳热烈的女子的下落,他怕结果不是他想要的。 他只当,她怪他来得太迟,生了气,与韩嫣一同周游天下了。 “我会帮你。” “但是姐姐,你知道我的脾气,想来也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卫子夫难以置信地看着卫青,剑身上的寒芒不住刺着她的眼睛,她崩溃大哭:“我真的没有害陛下,更不知道阿娇去了哪。” “仲卿,你莫难为你姐姐了,那杯毒酒,是李夜来调制的。” 卫青猛然一颤,慢慢转身。 阿娇逆光而来,言笑晏晏:“你若再不去抓李夜来,只怕她就便着小皇子找我王叔淮南王了。” 她的声音刚落,便被一个温热的怀抱迎了满面。 卫子夫的哭声扎然而止,表情如同遭了雷劈。 第30章 陈阿娇 好半晌,卫子夫才回过神,扶着矮桌慢慢站起身,手指颤颤巍巍地指着卫青怀里的阿娇,声音抖得不像话:“你……你们。” 阿娇扬眉一笑,揶揄道:“卫夫人,刘彻那种薄情寡义的男人我无福消受。” 卫青眸光很深,像是星海一般,让人瞧上一眼,便再也出不来。 他看着阿娇,手指微不可查地抖了一下,声音略有些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阿娇看了一眼卫子夫,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这一切,都是李夜来谋划的。” 李夜来不是什么乐姬,而是淮南王刘安的人。 多年前,她扮作乐姬,因为出色的相貌,被平阳公主选中,送给了刘彻。 混在刘彻身边后,想搅乱刘彻的后宫,帮助刘安起事,可惜刘彻虽然薄情,但喜欢的女子大多是温柔妩媚的,任她再怎么挑唆,刘彻的后宫还是如湖水般平静。 直到阿娇重返长安,卫子夫惶惶不可终日,李夜来便觉得机会到了,一边给淮南王去信,一边谋划一切。 再怎么柔弱的人,也有自己的逆鳞,一旦碰触,便会激起滔天大波。 卫子夫的逆鳞,便是一双儿女。 李夜来便设计让卫子夫的侍女听到刘彻去母留子的话,自己再在卫子夫身边煽风点火,让原本便极为忐忑的卫子夫更加惶恐。 那夜李夜来故意激怒阿娇,让刘彻把她贬为庶人,她被内侍拖下去的那句“姐姐,阿娇害我,她害完我,下一个便是你了的话”,更是让卫子夫战栗不止。 当然,单只是这些事,还不足以让一向柔顺平和的卫子夫生出反抗刘彻之心。 刘彻日益宠信阿娇,迎阿娇为后,早朝上更说出,将卫子夫所生的皇子刘据交给阿娇抚养,这句话,才是压垮卫子夫最后的一根稻草。 后面的事情不需要李夜来再去筹划,在宫里生活了这么多年的卫子夫也知晓该怎么做了。 李夜来只需要在适当的情况下,让人透露给卫子夫,阿娇与韩嫣私下交往过密的消息,再把卫子夫送给刘彻的酒水,换成□□就成了。 卫子夫虽然政治觉悟不高,但最起码的常识还是有的,比如说,一个襁褓中的幼子,如何能坐得稳大汉江山? 所以她派人给刘彻送的酒,里面下的是让刘彻精神不济,昏迷不醒的药。 刘彻初登基时,虽处处受太皇太后的掣肘,但太皇太后崩逝后,他以雷霆手段夺回皇权的方式,还是给蠢蠢欲动的诸侯王们一个极大的威慑。 刘彻只要不死,诸侯王们便不敢轻动。 卫子夫原本打算的是,等卫青的根基再稳一些,等刘据再大一点,再送刘彻上路。 哪曾想,一壶酒下去,刘彻彻底死了,逼得卫子夫不得不将一切提前,这才有了她和韩嫣非死不可的事情——刘彻都凉透了,总要有人出来顶包不是。 阿娇收回目光,拉着卫青往外走,刚走没几步,身后便传来卫子夫柔柔的声音:“阿娇公主——” 阿娇停下脚步,卫子夫的声音如涕如诉:“我不是有意害你的,陛下……陛下他要拿走我的孩子,我也是没有办法,才……才这样做的。” “我求求你,不要伤害我的孩子。” 阿娇回头,卫子夫跪在地上,手指按着胸口,不住地哀求着,阿娇余光瞟了一眼卫青,卫青眉头微动,眸中闪过一抹无奈。 卫青刚才抽剑让卫子夫自己了断,是因为他以为卫子夫毒杀了刘彻,又害死了她和韩嫣的缘故,如今真相大白,都是李夜来所为,他对被李夜来所利用的姐姐自然再狠不下心了。 阿娇又看了一眼如风雨中摇曳的小白花一般可怜的卫子夫。 扪心自问,她对卫子夫并没有像对刘彻那样刻骨的恨意。 她太了解刘彻了,没有卫子夫,也会有李子夫王子夫,卫子夫并不是让刘彻厌弃她,并且废了她的真正原因。 刘彻骨子里的薄情寡义才是。 对于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刘彻只会一脚踢开。 而卫子夫的所作所为,也就是为母则刚后的彻底黑化。若换了旁人,刘据登基,卫子夫临朝称太后并非难事,只可惜,卫子夫的对手是她和李夜来。 阿娇道:“我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也不搞迁怒那一套,我不会对你的儿子下黑手,但李夜来就不一定了。” “你若再这样纠缠下去,我就不能保证你儿子的性命了。” “好好,你们快去。” 卫子夫终于松了一口气,整个人像是被抽干了所有力气般,瘫倒在矮桌旁。 阿娇喜欢卫青,自然是无法再与她争太后的位置的,她的儿子是刘彻唯一的皇子,想来皇位非他莫属。 卫子夫对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殷勤嘱咐卫青:“青儿,你可要好好保护阿娇公主。” 阿娇走出大殿,翻身上马,卫青骑马与她并肩而行。 风拂面而过,恍惚中,她仿佛听到一句极轻极轻的谢谢。 阿娇微微侧目,绯红爬上卫青的耳垂脸侧,将那星河一般的眸色,衬得更为澄澈明净。 阿娇忽然就明白了什么叫做色令智昏。 卫青一直是一个极为沉稳持重的人,虽永远挂着浅笑,但脸上却没有什么大表情,如今展眉一笑,畅意流淌在眼中,硬生生将身后的金碧辉煌的宫殿,映照得失去了颜色。 还别说,冲他这一笑,她愿意放卫子夫一马。 当然,她也有自己的私心。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她才是那只黄雀,而不是事件的旁观者。 卫子夫哪怕不顺着李夜来的算计走到那一步,她也会帮着卫子夫走上那一步的。 女帝不是那么好做的,卫子夫的所作所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替她铺路。 刘据虽然是刘彻唯一的皇子,但有着卫子夫这么一个政治觉悟堪忧的母亲,朝臣们纵然想拥立刘据,心里也要掂量一下卫子夫对刘据的影响。 这个时候,外能帮助汉军平匈奴,内能收拾住诸侯王和一干后宫的她,就显得格外扎眼了。 什么她是陈家女,什么一介女子不能为帝,什么她无生育能力,这些会成为她登基路上障碍的问题,她早在很久前,便已经解决了。 当务之急,是先揭穿李夜来与淮南王的关系。 淮南王不是打着替刘彻报仇的旗号攻入长安的吗? 那好,她便告诉世人,刘彻不是卫子夫害死的,是他淮南王派人害死的。 淮南王的“正义之师”,其实是谋逆犯上的反贼。 高祖祖训,诸侯王谋逆,天下共讨之。 天下人不会再响应淮南王,甚至还会帮助她征讨淮南王,她只需牢牢守住长安城,不被淮南王的三十万大军攻破便可。 阿娇带来的禁卫军原就是长乐宫的禁卫,虽说控制长乐宫易如反掌,但李夜来在皇城蛰伏多年,苦心经营,又是有心算无心,故而还是被李夜来钻了空子,抱着刘据出了皇城。 阿娇看了一眼来汇报的卫士,与卫青带兵匆忙赶赴城门。 刚出长安城,便看到一辆马车疾驶而过,马车的不远处,是旌旗遮天蔽日,尘土飞扬。 几十万大军同时出动,大地似乎都在颤抖。 卫青瞳孔微微收缩,一把勒住阿娇的马,纵马挡在阿娇前面。 淮南王出阵,以马鞭遥指,声若洪钟:“卫子夫毒杀陛下,罪无可赦!长安城的儿郎们,你们皆是忠良之后,请速与本王一起诛奸妃、正朝纲!” “待天下大定,你们皆是有功之臣!” 一番话,引得守城的士兵纷纷交头接耳。 卫青眉头微皱。 兵法之道,攻城为下,攻心为上,淮南王可谓是深谙此道。 若再任由淮南王这般说下去,莫说士兵们不奋力抵抗淮南王了,只怕开城献降也是有的。 就在这时,阿娇突然开口,清越的声音准确地传入城楼的每一人耳中:“我是长公主阿娇,陛下中毒身亡的事情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李夜来名为乐姬,实则是淮南王的人,她暗中毒杀陛下,将一切嫁祸在卫夫人身上,好让淮南王借机起兵。刚才的那辆马车里,坐的就是李夜来!“ “儿郎们,莫要被淮南王蛊惑,陛下新丧,如今正值朝廷用人之际,又有长平侯卫大将军与你们同生共死,何须惧一个小小的淮南王?!” 阿娇的话有效地制止了士兵们胡思乱想的思维。 卫青让人把阿娇护送回城,带领将士冲阵——虽然长安城的驻军并不多,但淮南王长途跋涉,根基未稳,甚至军阵都未完全摆出,正是冲阵杀敌的好机会。 几番冲锋陷阵后,淮南王败退十里,围着长安城安营扎寨。 此战大胜,将士们无不兴高采烈,唯有卫青,脸上有几分凝重,他找到正在盘查与淮南王通风报信官员的阿娇,说出了自己的担心:“此战虽胜,但淮南王有备而来,汉军多调在北方与匈奴作战,长安城的守军并不多。” 说到这,卫青声音轻顿,眸色微沉:“陛下只有据儿一个皇子,若叫将领知晓据儿在他手中,军心必然大乱。” 皇帝随时有生命危险,士兵们为谁而战? 还不如早早投降淮南王,或许还能混上一官半职。 卫青的话音刚落,又有卫士汇报,说各地的诸侯王听说淮南王起兵,有的积极响应淮南王,有的杀了朝中派去监视的官员,拥兵自立。 天下乱成一团,阿娇微微一笑:“莫慌,小场面。” 第31章 陈阿娇 在韩嫣还没提请她留心李夜来之前,阿娇就已经知道李夜来和淮南王勾结的事情了。 阿娇的嗅觉很敏/感,能闻到常人几乎察觉不到的气味。 她第一次在宫宴上见李夜来时,隔着酒香与饭香,她闻到李夜来身上极淡极淡的丹砂味若有若无。 阿娇便看了一眼刘彻。 此时的刘彻并非年老之后养术士求仙的刘彻,他刚登基不过数十年,支持老庄的太皇太后崩逝后,再没有能左右他心思的人,他便独尊儒术,黄老之学在长安城几乎销声匿迹,更没有人去拿丹砂去练什么长生丹药。 这种情况下,李夜来身上的丹砂味便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 丹砂味来得蹊跷,阿娇喝着酒,宫宴结束后,便让人细细盘查了李夜来的身份。 这一查,倒叫她发现了不得了的事情。 原来李夜来,并不是什么乐姬,而是淮南王派来的人。 淮南王虎踞一方,是当今实力最为强大的诸侯王,也是历史上接连两任淮南王造反都没成功的诸侯王。 如今的淮南王刘安,是第二任造反的诸侯王。 阿娇得知了这样的消息后,便开始着手打算应对淮南王谋反的事情。 算一算时间,她的师父李广,还有返回藩地勤练兵的江都王刘非,此时已经在路上了,再过上几日,便会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长安城下。 等他们到了长安城,再让城里的卫青出战淮南王,两面夹击,淮南王必败。 汉军大败淮南王,必会给其他谋反的诸侯王一种威慑,让他们不敢再轻举妄动,或投降,或殊死一搏。 无论哪一种,都会跳入阿娇设计好的坑里。 古往今来,一个朝代的覆灭大多是因为弱而被灭国,唯有盛唐强汉,是以强大而灭国——一方诸侯的势力太过强大,让中央皇权无法控制,而导致了改朝换代。 阿娇不想再让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她想建立一个空前强大的国家,一个万世不灭的王朝,所有不利于国家统/治的,她都会提前规避。 王朝有兴衰,皇权会更迭,但只要依照她所完善后的制度去管理国家,便永远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阿娇伸出手,轻轻抚平卫青微微皱着的眉头,左手束起三根手指,笑着道:“给我三日时间。” “三日后,援军必到,到那时,你只管出城擒获淮南王便是。” 霞光满天,卫青眉头舒展开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对阿娇的话开始深信不疑。 或许是因为她不介意他是卫子夫的弟弟送他马鞍,又或许是她的眼界不拘在一方庭院,她眼里有千秋霸业,有百姓兴苦,她有着男子的飒爽英姿与豪迈豁达,也有着女子的娇俏妩媚与万种风情。 她是这个世界最独特的存在。 他再也不会遇到一个像她这样的人了。 卫青点点头,说好。 霞光铺满眼底,漫起一层又一层的柔软,卫青抬手,掌心握住阿娇略显冰凉的指尖,牵着她的手,从箭楼走出,来到城楼上。 极目而望,远处尘土飞扬,偶有渺渺炊烟曲曲绕绕升起,是淮南王的军队在安营扎寨。 三十万大军,将中军大帐围得像铁桶一般,淮南王的中军大旗迎风飘展,有恃无恐地耀武扬威着。 卫青星眸微转,落在阿娇身上。 显赫的家族,昌明的朝代,终究会被历史的车轮无情碾过,人的寿命有数,他不过是车轮下的一粒尘埃。 可这种感觉不同。 永远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减。 卫青收回目光,看着淮南王的中军大旗:“三日后,我会生擒淮南王。” “做你承平天下的见证。” 阿娇眸光微转,看着卫青,笑意自眼底荡开。 她终究等到了卫青的这句话。 她能翻手为云覆手雨,取天下如同探囊取物。 可卫青不是。 天下最难掌控是人心。 卫青是一个胸怀天下的人,一个改变了大汉朝命运的不世将才,但凡是这种人才,身上多有宁折不弯的特质。 这种特质无法用金钱权利去收买,更无法用美色去诱.惑。 只能凭个人魅力去征服。 还好,她的内心足够强大,她的眼界与他一样,能看到黎民疾苦,昌明盛世。 烈风扬起旌旗与衣摆,阿娇歪了一下头,对卫青道:“你过来,我有话说。” 卫青以为她要商议军情,不易让旁人知晓,便向她走进一步。 两人相对而立,阿娇的手突然攀上了他的脖子,手指猛然一压。 卫青不曾设防,脸低了下来。 柔软一闪即逝,阿娇贴着他的脸,声音意犹未尽:“仲卿,我爱死了你要为我打江山的豪情壮志。” 风很大,几乎吹得人站立不稳。 而阿娇的声音,却像是极轻柔的羽毛,一点一点拂过他的脸侧耳畔。 她的声音所过,迅速染起一片绯红。 卫青手指微微收紧。 阿娇放开他,,抬起头,笑眯眯道:“诺不轻许,我不负人,诺不轻信,人不负我。” “仲卿,我见过最璀璨的星光,是你的眼睛。” “我信你的眼睛。” 卫青呼吸一滞,长手一伸,把阿娇揽在怀里。 他的下巴抵在她的肩甲上。 生而为人,总是贪心的,有了铁马冰河入梦,还想要霓裳羽衣在怀。 …… 三日后,李广与刘非的大军赶到,杀淮南王一个措手不及。 在淮南王与李广刘非的军队作战时,卫青领兵出城,如一把锐不可当的利剑,狠狠地插/入了中军大帐。 三面夹击,淮南王大败,措不及防的淮南王被卫青生擒。 淮南王被卫青带到阿娇面前。 阿娇抬眉瞧了一眼卫青,而后目光落在淮南王身上,道:“陛下呢?” 淮南王不屑冷笑,闭口不语。 成王败寇,他没甚好说的。 不过临死前能拉着小皇帝一同陪葬,倒也不错。 没有小皇帝的长安城,必然会乱成一团,诸侯王们纷纷起兵,杀了他的阿娇蹦跶不了多久的。 坐着轮椅,胳膊吊在胸.前的韩嫣被人推进来,另一只能活动的手指随手拔出侍从的佩剑,长剑一挥,削去淮南王的发冠。 淮南王脸色微白,很快又恢复过来。 韩嫣用剑挑着发冠,平放在淮南王面前,讥讽道:“汉家城池,诸王有份?恩?” 韩嫣手一扬,发冠骨碌碌掉在地上,道:“拿这个东西,交给李夜来,让她自己看着办。” 侍从拿着发冠出了屋子。 淮南王眼睛微眯。 他知晓韩嫣轻挑无礼,但不知道韩嫣竟敢如此对他。 他虽被卫青所擒,可终究是诸侯王,莫说韩嫣了,上面坐着的阿娇都没资格这般羞辱他。 高祖有训,刘姓诸侯王谋反,赐自尽,不祸及子孙。 他篡位失败,当是一杯毒酒,而不是被韩嫣百般羞辱。 淮南王抬头,冷声道:“若非李广刘非赶来,这长安城早已是本王的囊中之物!” 说到这,淮南王声音一顿,笑了起来:“阿娇,你莫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出了龙潭,又入了虎穴。” “本王早就听闻,江都王刘非招兵买马,制造兵器,如今你我斗得两败俱伤,殊不知刘非是惊,是喜?” 卫青握了握腰中佩剑,脸色有几分凝重。 韩嫣手指摸着下巴,眼底少了几分轻快。 淮南王尊老庄之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间还知晓宫变夺权,耍起阴谋诡计时,能把景帝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种人,擅长玩阴的,整刀真枪打起来的时候,甚至不需要卫青出马,李广都够他喝一壶。 汉军能胜他,委实不是一件值得称赞的事情。 可刘非不一样。 他政治觉悟虽然远远比不上淮南王,可熟读兵书,排兵布阵远胜淮南王,他要是趁这个机会攻打长安,后果不堪设想。 阿娇懒懒抬眉,瞧了瞧卫青,再瞧瞧韩嫣也跟着沉重的脸,笑了一下,揶揄道:“他是惊是喜,王叔试一下,不就知道了?” 侍从来回,说李夜来愿意用刘据交换淮南王的性命,阿娇整了整衣摆,带着卫青出城。 三军旗帜鲜明,各不相同。 李夜来一身戎装软甲,怀抱着小刘据,站在淮南军队面前,经宫里伺候过刘据的人检查,李夜来怀里的人的确是刘据。 另一边,是刘非的兵马。 卫青慢慢抽出身后箭弩,抿唇看向刘非。 李广拈弓搭箭,箭尖指向李夜来。 侍从解开绑着淮南王的绳索,淮南王看了一眼刘非,慢慢向李夜来走去,李夜来走向阿娇。 二人擦肩而过,淮南王嘴唇微动,似乎说了什么。 李夜来身影微顿,而后妩媚一笑,抬头看着骏马上的阿娇,一步一步走过去。 在即将走到汉军射程内,李夜来轻轻一笑,道:“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 “夜来……愿为王爷死。” 李夜来突然从袖中抽出匕首,狠狠向怀抱里的刺去。 弓弦微动,四支箭弩同时射/出。 李广的第一支箭擦过李夜来手里的匕首,匕首刚被震落在地,李广的第二支箭便到了。 射中李夜来的手腕,将她钉在地上。 然而李夜来怀里的小刘据,同时没了声息。 小小的襁褓上,插着刘非的箭。 卫青的箭当胸而过,射穿了刘非的护心镜。 刘非眸色微沉,艰难抽出第二支箭。 淮南王瞳孔骤然收缩:“夜来——” 话音刚出,便被一支利箭射中了心口。 战马上的刘非轰然落地,阿娇看向卫青。 卫青的目光掠过小小的襁褓,眸光闪了一下,手指握了又握手里的箭/弩。 秋风卷起落叶,韩嫣打破了难熬的寂静:“娇娇,这跟原来说的不一样啊,刘非原来可没说他要杀皇子和淮南王啊。” 李广双目通红,准备纵马冲向刘非军队:“江都王射杀陛下,汉军随我冲阵,剿灭江都军队,替陛下报仇!” 然而就在这时,李广的马缰被卫青拉住了。 卫青声音微哑:“陛下身死,当及时拥立新帝登基。” 李广暴怒道:“先帝只有陛下一个儿子!淮南王死了,江都王也被你射翻马下,我去哪给你找个新帝!” 卫青眼底微红,一字一句道:“长公主阿娇,堪配国君。” 阿娇翻身下马,走到刘据身边,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粒药丸,装作检查刘据伤势,喂到刘据嘴里,道:“别国君不国君的,快过来瞧瞧,据儿好像还有救。” 她想要的天下,可不是所有人都死光了,朝臣们才勉为其难迎她上位。 她要世人心悦诚服,匍匐在她脚下。 再说了,她也不想她和卫青之间,隔着刘据的死。 不过说实在的,她真的没让刘非射杀刘据啊。 她可以用她所有的桃花运发誓,她只让他找个机会射杀淮南王。 刘非那个二愣子,为了让她尽快登基,好实行大举远征匈奴的事情,也是蛮拼的。 第32章 阿娇 小刘据吃了药,开始哇哇大哭。 阿娇把刘据交给以前伺候他的人,向刘非走去。 至于暴怒中的李广会不会做出让全军围剿江都军的行为,阿娇觉得不会。 李广虽然是老将,又待士兵们好,在军中颇有威望,但有连战连捷的卫青在这个地方,士兵们会更听卫青的话。 原因无他,军中比任何地方更看重战功。 在卫青之前,匈奴人在汉军眼里是不可战胜的蛮夷,卫青横空出世后,匈奴人于他来讲,不过是不堪一击的待宰羔羊。 这样的人,对汉军来讲,是定海神针,是人心所向,无论他走到哪,士兵们都会自动为他让出一条路。 人天生便是敬畏强者的,士兵尤甚。 在卫青的安抚下,躁动的军队慢慢安静下来。 阿娇走到江都军队列前。 刘非是诸侯王,他的盔甲与护心镜并非寻常将领那般,而是刘氏皇族特制的,比寻常将领要坚硬牢固得多。 饶是这样,也被卫青一件射穿。 可想而知卫青射箭时的愤怒与果决。 刘非被卫青所伤,生死不知,面对着随时都有可能暴乱的汉军,江都军们摆起了防御队列。 然而在阿娇走到队列前时,江都军们自动让出了一条道。 不用说,阿娇也知道这是刘非在来之前便交代过的——若是他出了什么意外,江都军唯阿娇之命是从。 随行的军医们忙前忙后,将刘非围成一团,查看着伤势。 阿娇扒开军医,走到刘非面前。 卫青的那一箭射的是心口,刘非现在还没凉透完全是个奇迹。 阿娇从随身空间里拿出一枚药丸,装作看刘非的伤,把药丸喂到他嘴里。 刘非耿直是耿直了点,但有今日射杀刘据,又射杀淮南王的行为在,朝臣与诸侯王们见他都会陪着小心。 毕竟,对于一言不合就开干的二愣子,大家都会格外有耐心,也会讲礼貌的。 李广的第二箭射在了李夜来的胳膊上,将她钉在了地上,并没有要她的性命。 刘非的第二箭就不同了,一箭将淮南王射死。 “王爷!” 李夜来绝望的声音划过长空,她左手握住箭羽,狠狠一扯,将被钉在地上的胳膊带了出来,跌跌撞撞向淮南王的尸体跑去,流下一串殷红的血线。 淮南王死的很快,连句遗言也不曾交代。 李夜来怀抱着淮南王的尸体,恸哭出声。 阿娇看到这一幕,心情有些复杂。 淮南王是诸侯王,纵然行谋逆之事,也不会祸及子孙,白绫一条,或者一杯毒酒,便能谢罪天下。 李夜来不同,谋逆失败,等待着她的,是灭九族,凌迟处死。 而李夜来的心计手段也委实厉害,若她不穿来的外挂,换成任何一个人,都躲不过李夜来的连环计。 北国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李夜来的谋略与相貌,配得上这首佳人歌。 殷红的血色蔓延开来,李夜来倒在淮南王身边。 阿娇闭了闭眼,道:“找个地方,把他俩葬一处吧。” 可惜了,李夜来的对手偏偏是她。 淮南王与李夜来死后,淮南军队乱成一团,卫青兵不刃血,便收拢了淮南王的军队。 卫青将军队打散后,编入汉军,以待将来对匈奴用兵。 淮南王虽死,可仍有各地的诸侯王在起事,卫青出兵去征讨,卫子夫哭红了眼睛,求他不要去。 卫青抿了抿唇,没有理会卫子夫的哭闹,深深地看了一眼阿娇后,纵马领兵出城。 经过精心治疗和休养后,刘非与韩嫣的伤势好了个七七八八。 伤好之后,二人开始上朝了。 淮南王兵败身死,卫青出兵镇压其他谋反的诸侯王,刘据尚在襁褓之中,长安城中除了刘非外,并无其他掌实权的诸侯王,在这种情况下,刘非出现在的宣室殿的行为,便很值得让人去深思了。 卫子夫抱着刘据瑟瑟发抖。 卫青出城平叛,田蚡虽是丞相,可镇不住这满朝文武大臣,刘非在长安城驻守重兵,他若行谋逆之事,没有人能救得了他们母子。 卫子夫终于明白,卫青那日在长乐宫跟她说的话。 主少国疑,是坐不稳这大汉天下的。 刘非手扶佩剑,在宣室殿一站,朗声道:“先帝崩逝,新帝年幼,不堪辅佐,本王推举一人,可为天下之主,不知诸位大臣有何疑议?” 刘非阵前射杀淮南王与刘据的彪悍战绩在前,朝臣们对他多有畏惧,再加上今日他又是一身戎装上殿,寒光泠泠,更让人心底发颤。 汉家江山,诸王有份,谁做皇帝都是做——这位江都王在长安城外屯了二十万大军,李广麾下只有五万兵马,且大多是骑兵,打匈奴是好手,但打起攻城战却远远比不得江都军,他们不这样认为也不行啊。 别问长安城的禁卫军哪去了,禁卫军被阿娇所用,阿娇是谁,刘彻的前皇后,当今卫太后的死对手,刘非真要对卫子夫动手了,阿娇不拍手称快上前补一刀,那都是她心胸宽广不计前嫌了。 一阵骚动后,朝臣壮着胆子,明知故问道:“敢问王爷,那人是谁?” 刘非环视一圈。 田蚡不住擦着额间流下的虚汗,韩嫣的官袍穿的松松垮垮的,盘膝而坐,在一群端端正正的朝臣中间显得格外扎眼。 李广恨恨瞪他一眼,别过了脸。 窦婴闭目养神,一手捋着胡须,另一只手放在宽大的绣袍里。 刘非道:“都没有疑议?很好。” “江都王刘非,恭迎陛下!” 刘非转身,一撩衣摆,向殿门出跪下。 朝臣们微微一怔。 刘非射杀淮南王,又险些射死刘据,居然不是为了自己? 朝臣们疑惑着,跟着刘非转过身,目光看向缓缓打开的殿门。 清晨的霞光铺满地,阿娇身着玄色衣裳,从霞光中走来。 一阵沉默后,朝臣们炸开了锅:“长公主?!” “这不行!” “长公主是陈家女,又是女人,怎么可以称孤道寡?!” 大汉朝虽然出了两位摄政天下威压四海的太后,可不代表他们能接受一位女皇帝。 两位太后之所以能够摄政,那是因为皇帝势弱,她们是以刘家儿媳的身份进行监国,若阿娇登基,那便不一样了。 首先,阿娇身上虽流着景帝血脉,可终究是陈家女,再者,她不可能不嫁人,一旦嫁人,便是将大汉天下拱手相送。 更更重要的是,女子临朝称帝,简直是对他们身为男子的侮辱! 朝臣们群情激奋,口若悬河说着阿娇不可为帝。 阿娇没理会朝臣们的议论纷纷,径直走上台阶,坐到天子宝座上。 卫子夫因以太后身份辅政,坐的是天子宝座的后面,隔着厚厚的珠帘。 见阿娇坐到天子宝座上,忍不住抱紧了怀里的刘据。 刘据吃痛,哭了起来。 朝堂吵闹不休,又有婴儿哭泣,刘非微微皱眉,噌地一下拔出腰中佩剑。 寒光闪闪,朝臣们声音微顿,随后撞柱的撞柱,扯刘非衣袖的扯衣袖——法不责众,刘非不可能把他们全部杀了。 一片慌乱中,阿娇挑眉一笑,声音清越:“廷尉大夫张汤何在?” 张汤起身拜下,阿娇道:“扰乱大殿是何罪名?” “夷三族,家产充公。” “既然如此,那便去执行吧。位置腾出来,朕也好安排自己的人。” 张汤点头称是,长袖一挥,让禁卫军进殿拖人。 原本要死要活的朝臣们傻了眼。 酷吏张汤谁人不知?铁面无私,连皇后、丞相敢拉下马的人。 再听听阿娇这意思,她早就准备了不少人来填补被杀之人的官职,他们寻死觅活根本威胁不了任何人。 朝臣们不敢再闹,擦着眼泪开始哭先帝。 阿娇见好就收,让张汤立在一边,道:“朕以为,诸位大夫是国之栋梁,眼界心胸远超常人,哪曾想,是朕错了。” “朕是文帝之后,先帝亲封的长公主。朕的这个长公主,并非继承而来,是朕为大汉立下累累战功,先帝才不得不封。” “烦请诸位大夫仔细想一想,若无朕,马邑之战是否能大获全胜?若无朕,汉军以步兵远征匈奴拿什么取胜?” “若无朕,汉军是否有钱粮出得了长安城?” “若无朕,淮南王起兵造反,匈奴必会趁机南下,内忧外患,诸位大夫可还能在此哭闹不休?” 朝臣们的哭声小了下去。 这些功绩,是辨无可辨的,无论哪一个诸侯王,有此功绩,都能做得了国君。 可偏偏,这人是阿娇。 身为女子的阿娇。 宽阔大殿中,不知谁低低地喊了一声:“可是,你是女子啊。自古以来,哪有女子为帝?” 阿娇扬眉一笑,揶揄道:“这位大夫大抵是忘了,补天造人的娲皇。” 娲皇当政时,人类尚处于母系社会,父系社会后,娲皇的地位不断下降,但可不否认的是,她仍是史上所记载的第一位女皇。 只要是人,便不得不承认她的地位——娲皇捏土造人,只要活着的人,都是她的后代。 阿娇一句话封死了女人不能做皇帝的说辞。 虽是如此,但群臣的质疑仍在。 面对群臣质疑,阿娇侃侃而谈:“朕若为帝,先平匈奴,再清海内。” “统货币,归盐铁,理万民。” “十年平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治太平。” “给朕三十年,朕还你们一个空前强大、万世永昌的大汉!” 阿娇的声音响彻大殿,朝臣们指责的声音戛然而止,清晨的阳光掠过窗台落在她脸上,她凤目上挑,澄明坚定。 窦婴缓缓睁开眼,从袖子里拿出景帝留给他的遗诏,双手捧过头顶,道:“臣窦婴请奏。” 景帝的圣旨简单明了,让窦婴在特殊时期,行特殊之事,无论他做了何事,凭此诏,可免除一死。 窦婴环视群臣,道:“今日老夫凭此诏,请立阿娇为帝。” 内侍声音尖细:“跪。” 刘非一撩衣摆,跪得十分痛快。 韩嫣伸了一个懒腰,整整衣袖,对着阿娇郑重拜下。 一人跪,万人跪:“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卫青平叛归来,正值阿娇行天子登基加冠礼,长长的裙摆拖在地毯上,冕旒轻晃,映着霞光。 韩嫣仍担着近卫之职,见卫青过来,手肘撞了一下卫青,瞧着台阶上阿娇,对卫青道:“等来年开春,我也去趟塞外。” 卫青眉头微动:“为何?” 韩嫣骑射虽好,但不通军事,去了塞外,只有迷路的份儿。 韩嫣双手枕在脑后,吊儿郎当地冲前几日刚参他一本的御史大夫翻了个大白眼,道:“还不是有人嫉妒我的美貌。说我什么……” “好了。” 卫青打断韩嫣的话,揉了揉眉心,看着台阶上的人儿。 那人似乎觉察到了他的目光,微微偏过脸,冲他展颜一笑。 卫青的话蓦然软了三分,道:“你去塞外之事,若陛下同意,我便给你调兵遣将。” 阿娇称帝,改元寿昌。 取传国玉玺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意。 寿昌元年三月,卫青远征匈奴,得右贤裨王十馀人,众男女万五千馀人,畜数千百万。 寿昌四年,卫青又征匈奴,斩首虏万九千级,牲畜无数。 同年再征匈奴,斩捕首虏五万余级,收河南地。 而韩嫣,终究没去成塞外,卫青的一生无败绩,让同时代的将领他面前黯然失色。 唯有他的外甥霍去病,能稍稍追上他的脚步。 上林苑中,一身华服的韩嫣用金丸打着猎物,身后跟着一群争着捡他金丸的人。 韩嫣又丢出一粒金丸后,懒懒出声:“别费功夫了,当今陛下抠得很,我丢的没粒金丸都有专门的禁卫军捡起回来。” “便宜不了你们了。” 多年后,雪落肩头,红颜白发。 阿娇摘了天子冕旒,倚在那人肩头。 那人回眸轻笑,眉目还似旧日清隽无俦。 …… “宿主身体已无生命迹象。” “宿主圆满完成任务,达成千古一帝成就。” “宿主是否接受下一个任务?” 晋/江系统机械的声音响起,颜夕的意识被抽离,颜夕闭了闭眼,道:“下一个任务是什么?” 3D立体环绕的画面出现在她面前。 曹操抚着丁夫人的背,道:“马车就在外面,跟我回家吧。” 丁夫人置若罔闻,垂眸织布。 曹操又说了许多好话,丁夫人像是听不到一般,曹操一声长叹,走出屋外。 他的脚刚刚踏出房间半步,又停了下来,回头看着丁夫人,轻声道:“真的不跟我回去吗?” 回答他的是丁夫人织布的声音。 “你当真决绝如斯。” 曹操一声长叹,道:“若你以后另嫁他人,我能否来吃一杯喜酒?” 画面一转,曹操奄奄一息,看着满屋子的姬妾儿子,慢慢道:“孤平生从未负人,唯独负了长子子修。” 哭啼不休的人泪眼朦胧地看着曹操。 哟,您终于明白您为了一个女人害死了自己长子和猛将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亏心事了,临到死了,才敢说出口。 曹操缓缓合上眼,声音微颤:“若至黄泉,子修问孤要母亲,孤该如何回答他?” 众人:“……” 颜夕嘴角微抽。 对天下,曹操从未放弃过,对女人,呃,曹操也未放弃过。 若只看了这些,多半会认为曹操是个矢志不移的痴情.人,可事实却是,曹操新得了宛城,庆功宴上喝醉了酒,便问侍从:“城中有妓否?” 侍从们都知道自家主公是个什么鬼德行,什么都是自家的好,唯独猛将和女人是别人家的好。 侍从们听了丁夫人的交代,让曹操少在外面花天酒地,直说没有。 哪曾想,侍从的话音刚落,曹安民便鬼头鬼脑道:“叔叔,小侄昨夜见一妇人,生得十分美丽。” 曹操立刻便来了兴致:“速速带来。” 这个妇人是邹夫人,宛城原本是她相公张济的城池,张济早死,便把城池交给了自己的侄子张绣。 张绣见婶子邹夫人受辱,怒而起兵反曹。 曹操帐下第一猛将典韦战死,曹安民万箭穿心,曹昂为救曹操,将自己的马让给了曹操,自己被张绣的士兵砍为肉泥。 丁夫人虽不能生育,但因与曹操与青梅竹马长大,又是原配,故而地位不可撼动。 曹昂是丁夫人的侍女生的,那侍女死得早,曹昂便一直由丁夫人抚养。 丁夫人得知曹昂战死的消息后,怒而回了娘家。 后来曹操伏低做小将她求回,说自己再也不贪恋女色了,丁夫人与曹操多年夫妻,勉为其难回了府。 没过多久,张绣来降,曹操纳了邹夫人为妾。 丁夫人彻底爆发,誓与曹操不复相见,成了曹操心头永恒的朱砂痣。 天雷加狗血,颜夕眼皮跳了跳:“所以,任务是什么?是收拾曹操,还是让曹操从此只爱她一个?” “说实话,我觉得前面那个任务更好完成。” 收拾大猪蹄子什么的,她最拿手了。 哪曾想,晋/江系统卡顿的声音响起:“你太小瞧丁夫人了。” “她可是古往今来第一个敢于休夫的刚烈女子。” 颜夕摸着下巴点点头。 也是,休的还是一个权倾天下的曹丞相,寻常女子,哪有这胸襟气魄? 再说了,曹操渣是渣了点,可跟她报复过的那些渣破天际的渣男们相比,曹操简直就是画风清奇的小白莲——最起码,曹操没有得势之后抛弃糟糠之妻,更没有在决绝之后报复丁夫人。 他被丁夫人单方面休了之后,还升了丁夫人兄弟们的官,对于丁夫人的家人,也是广开后门。 就是改不了自己这贪花好.色的老毛病,见一个,爱一个。 精虫上脑,长子猛将和城池都顾不得了。 也无怪乎,丁夫人会怒而休夫。 晋/江系统道:“她的愿望很简单。” 哦,很简单啊,那就是第一个了。 颜夕跟着系统的话点头:“说吧,想让曹操怎么死?” 晋/江系统道:“她不甘心原本属于曹昂的天下为司马家所得,让你结束三国乱世,辅佐曹昂成为千古一帝。” 等等,这任务叫简单? 三国是个什么时代? 是一流武将打内战,二三流的武将打外站,随便拉出一个二三流的诸侯,都能打得匈奴人看见白马而逃的时代。 武有战斗力破表的吕布,蜀汉五虎个个一骑当千,文有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敢问苍天再借二十年的诸葛孔明。 对了,还有东吴擅长放火的一家子。 周瑜一把火烧尽了曹操统一天下的美梦,陆逊一把火让刘皇叔饮恨而终。 碧眼儿孙权虽打仗不行,十万人被张辽的八百人打的自己都险些丢了命,被人戏称为孙八百,但治理天下有一套,又特别能苟,活了足足七十岁。 曹操天时地利人和占尽,南征北战一辈子,也没得了好,只得了三分天下。 哦,对了,丁夫人还跟曹操有杀子之仇呢,八成还要她报复曹操,所以曹操这个大猪蹄,她是一点都用不上。 “宿主是否接受任务?” “接。” 难是难了点,不过,她喜欢。 ——哪怕为了丁夫人“君若无情我便休”的勇气,她也要替丁夫人完成心愿。 第33章 丁夫人 “请宿主确认穿越时间。” 颜夕想了想,如果想达成丁夫人的愿望,首先要保住曹昂的性命,曹昂都没了,拿什么去达成丁夫人让她辅佐曹昂成为千古一帝的委托? 曹昂为了救曹操,死在宛城之战,她只要赶在宛城之战前穿越过去,改变曹昂战死的命运就行了。 说起来,宛城之战是在哪一年来着? 颜夕摸着下巴琢磨了一会儿,想起来了,是公元一百九十七年,也就是建安二年。 颜夕道:“去公元197年。” “收到,已启动,请宿主做好穿越准备。” 颜夕的话音刚落,耳边便响起晋江系统冰冷的机械音。 伴随系统音一同响起的,是时空旅行器启动时的嗡嗡声。 意识消失前,颜夕觉得自己好像忽略了什么。 奇怪,是什么呢? 再度睁开眼,颜夕终于想起被她忽略的是什么了——曹昂死在了宛城之战,宛城之战发生在建安二年元月,也就是197年的正月,她与晋江系统确认的穿越时间,是197年。 也就是说,晋江系统有可能把她丢在年初,也有可能是年末。 如果在年初,她快马加鞭赶到完成,或许还能帮曹昂收一下被剁成肉泥的尸体,如果是年末的话,她把自己剁吧剁吧直接可以点任务失败了。 一旦任务失败,那可是要扣积分的! 她的随身空间会减小,她各式各样的金手指会被取消,下个任务可能是把自己切成片的修罗场—— 单是想想,颜夕便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做惯了手撕渣男的活儿,一朝遇到这般刚烈的委托者,被惺惺相惜冲昏了头脑,才会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罢罢罢,既来之,则安之。 丁夫人的委托是辅佐曹昂成千古一帝,手撕渣男是其次。 她记得丁夫人膝下还有一个孩子,要是她去的时代曹昂凉透了,她试试把那个孩子辅佐成一代帝王,看能不能补救一番。 哪怕降低点完成度,也比任务失败强。 这样想着,颜夕睁开了眼。 丁夫人名唤丁璇,字怀玉,是曹操青梅竹马的表妹。 史书上曾记载,说曹操年少顽劣,与发小袁绍抢别人家的新娘,抢的这个新娘,就是丁夫人。 丁家与曹家同为当地望族,世代结为姻亲,曹操的母亲,就是丁夫人的姑姑。 可再怎么是当地望族,遇到刘姓诸侯王时,丁家与曹家的势力便不值一提了。 某年灯会,十岁的丁夫人因为生得好,被某个有特殊癖好的刘姓诸侯王看上了,要强行纳她为小妾。 丁家人的人丁并不旺,到丁夫人这一代时,只有两儿两女,丁家人阻拦不住,哭着相送十几里。 曹操求学归来,看到一路上哭哭啼啼的丁家人,便上前询问原因。 这一问,便惹出了不少风.流事,更是差点改变了未来曹魏的政治格局。 曹操得知轿子里的人是自己的小表妹丁夫人,二话不说,捋起袖子便招呼人上前抢亲。 曹操人缘好,朋友多,这次跟他在一起的同窗是四世三公的袁家公子,身边奴仆众多,与来迎娶丁夫人的人打了个天翻地覆,最后将丁夫人抢回。 丁夫人虽然被曹操抢回来了,但事情还没结束,诸侯王被曹操落了面子,扬言谁要是敢娶丁夫人,他便灭了谁的族。 汉家虽然薄待功臣,但对自己的刘姓子孙还是不错的,一方诸侯掌一方百姓,当地的太守都要让诸侯王三分。 诸侯王的话传到丁家,丁家愁云惨淡,丁夫人要死要活去上吊,说自己宁死也不拖累家里和表兄。 然而就在这时,曹操又站出来了,说他要娶丁夫人,看诸侯王能不能灭了曹家的族。 于是乎,十七岁的曹操娶了小自己七岁的表妹丁夫人。 那诸侯王见曹操娶了丁夫人,倒也没有去灭了曹家。 一来曹家子弟多在长安为官,二来曹操虽年龄小,但朋友极多,真要杀了曹操,四世三公的袁家第一个便放不过他。 曹操与丁夫人的婚礼顺利进行了。 丁夫人年龄小,二人结婚时并未圆房,考虑到曹操正是男人血气方刚的年龄,丁家人还颇为贴心地陪嫁了几个貌美的侍女。 生下曹昂的,便是侍女刘氏。 刘氏与丁夫人的关系好,在生下两子一女后,刘氏撒手西去,将自己的儿女托付给丁夫人。 丁夫人也没有辜负刘氏的嘱托,待他们如亲生一般。 丁夫人不能生育,性格泼辣善妒,但有两儿一女傍身,又是曹操青梅竹马的表妹,自己的姑姑是自己的婆婆,故而正妻的地位不可撼动。 曹操爱色,丁夫人善妒,两人的日子磕磕绊绊,但也勉强能过得下去——曹操虽然爱慕美色,但从不宠妾灭妻。 前几年,曹操新得了一个舞女卞氏,为她取名为从霜。 不得不说卞氏这朵小白莲的战斗力确实强,先不扯宅斗,单是向曹操的求的名字,就足以恶心丁夫人了。 从霜,霜为白色,丁夫人的璇,意为白色的美玉,一个倡家出来的舞女,自己老公身边的小妾,名字跟自己这么相似,这么膈应人,能忍? 也无怪乎丁夫人看见卞氏便烦得不行,这名字搁谁谁上谁也受不了。 偏曹操还觉得卞氏温柔体贴,从霜是听从丁夫人之意,并无冒犯丁夫人的意思。 卞氏受宠,接连生下曹丕和曹植。 丁夫人心里堵得很,却也无可奈何,她自己不孕,总不能也不叫旁人给曹操生孩子吧? 某日卞氏挺着大肚子,与丁夫人在花园相遇,言谈语错间,卞氏跌倒在地,孩子流产不说,自己也差点没了性命。 事情传到曹操的耳朵里,曹操本欲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卞氏侍女的一番话,让曹操火冒三丈。 什么丁夫人跋扈,处处欺负卞氏,什么丁夫人养的两个孩子仗着丁夫人的势,见了曹丕曹植便骂野杂种。 丁夫人一贯骄横,又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说出这些话不足为奇。 而卞氏不过是旁人送他的舞女,性格柔顺,从来不敢与丁夫人争锋,好几次,他在院子里看到丁夫人趾高气扬指责卞氏。 平日里丁夫人骄横些也没什么,毕竟是他至亲的小表妹,当年他既然抢她回来,就应该对她的人生负责到底。 只是这些年他的放纵,让丁夫人原本就骄纵的性子养得嚣张跋扈,肆意欺辱他的妾室。 卞氏不是独一个,其他妾室更是敢怒不敢言,长此以往,家宅必乱。 曹操来了气,让人去叫丁夫人,让丁夫人向卞氏赔礼道歉。 丁夫人一听这话便炸了:“我根本就没有碰她,她诬赖我!” 卞氏柔柔哭出声:“是,一切都是妹妹的错,是妹妹不小心跌倒的,跟姐姐没有任何关系。” 丁夫人的死鸭子嘴硬和卞氏的温柔小意成鲜明对比,曹操动了气,当下便禁了丁夫人的足,还言及要把丁夫人膝下的孩子交给他的母亲去抚养。 如今,正是丁夫人被禁足的第十天,曹操征讨张绣的第九天。 颜夕睁开眼,对上了时间。 卞氏那朵小白莲先放一放,晚些时候再收拾也无妨。 现在最重要的是曹昂的命。 宛城离许昌并不远,十天时间,曹操怎么着都到宛城了,不仅到了宛城,兴许还跟张济的遗孀邹氏勾搭上了,这会儿子正流连忘返,在害死自己长子和第一猛将的边缘疯狂地试探。 想到这,颜夕……不,现在是丁璇了。 她穿成谁就是谁,这是穿越者的基本素养。 丁璇再不犹豫,起身去换衣服。 她要尽快赶往宛城,现在身上宽袍大袖的衣服显然不合适。 好在之前的丁夫人市场耍刀弄棒,有的是适合骑马的衣服,她没花费多少工夫,便换好了衣服。 丁璇穿好衣服出门,刚走出房门,便被侍卫拦住了。 侍女看了丁璇一眼,又飞快收回目光,低着头,小心翼翼道:“夫……夫人,司空说了……不许您出门。” “要是您出门了,他……他回来杀了我们。” 这个时候曹操刚把汉献帝迎到许都,尚未做到丞相,只是司空,仅次于三公之下,与六卿相当。 丁璇挑眉瞧了一眼侍女,懒懒道:“你不让我出门,我现在就能杀了你。” 丁夫人骄横不讲理的名声在外,一阵挣扎犹豫后,侍女颤颤巍巍缩回了手。 丁璇大步走出院子,一声轻笑:“骗你呢,等我回来,会好好赏你的。” 她的话音刚落,一身戎装的侍卫立在她面前,拦住了她的去路,瓮声瓮气道:“夫人请回院子,不要让属下难做。” 丁璇抬头一瞧。 哟,这曹阿瞒当真是动了气,守着她院子的士兵竟然有几十人之多。 硬闯是不行了,威胁更是不管用,曹操的士兵,只听曹操的话,她要想个其他法子出去。 丁璇回院子,啪地一下关上院门,环视一圈围墙,找了个容易攀爬的地方,招呼侍女们搬桌子搬凳子,堆在一起后,她踩着桌椅,爬上了墙头。 曹操此时为一方诸侯,院子修得极为气派,围墙也是颇高,正常女子站在墙上,瞧着下面硬邦邦的青石砖,只有眩晕的份儿。 但曹昂随时都有被剁成肉泥的可能,丁璇几乎没有犹豫,便跳了下去。 青石砖太硬,丁璇在地上滚了几滚,揉着膝盖,正准备去马棚找匹快马赶往宛城,一队身着寒甲的士兵出现在前面的拐角处。 莫不是她翻墙的动静太大,引来了监守她的人? 丁璇这般想着,一抬头,便看见夏侯渊的一张圆乎乎的小胖脸。 夏侯渊何许人也? 夏侯渊是曹操的发小,曾替曹操蹲过牢,娶了她的亲妹子,按关系应该唤她一声姐。 有这种关系在,别说放她去宛城了,她再提点两句,指不定夏侯渊便跟着她一同去宛城营救曹昂了。 丁璇这般想着,看向夏侯渊的目光满是炽热:“快扶我一把,再找几匹快马。” 跟随曹操出征的有荀攸和夏侯惇并一干猛将谋士,只要她到了宛城,不难说动他们调动兵马,阻止曹昂战死的悲剧发生。 哪曾想,夏侯渊没有理会她的话。 夏侯渊的目光从丁璇揉着膝盖的动作移到墙头,再从墙头移回来,而后一脸了然地走到丁璇身边,狐疑道:“大姐,司空不是不叫你出门吗?” “你翻墙出来做什么?走,快跟我回院子。” 仿佛看到亲人的丁璇:“……” 第34章 丁夫人(捉虫) 丁璇几乎怀疑自己耳朵出了问题,才会听到夏侯渊让她赶紧随他回院子的话。 她嫁给夏侯渊的那个妹妹,不是亲生的吧? 说好的妹妹妹夫跟她一条心呢?! 丁璇弹弹身上的尘土,站了起来。 丁夫人的长相与阿娇大不相同,阿娇是艳光逼人那一挂的,像是带刺的玫瑰花,让人不敢直视。 而丁夫人,则是活成了她名字的模样——名璇,字怀玉,洁白无瑕的美玉。 她虽如玉一般,但她的长相却并不寡淡,长眉如锋利的弯刀,眸光却清冷异常,像极了冬日里凌寒独自开的红梅。 又冷,又艳。 君若无情我便休,大抵也只有丁夫人这种特质的女人做得出来。 一般来讲,身上带有冷艳气质的女子,身高绝不会矮。 但当她站起来,立在夏侯渊面前时,她的身高与夏侯渊小山似的体型一对比,还是有种小鸟依人的既视感…… 金乌初升,丁璇整个人都被罩在夏侯渊的影子下。 弱小,无助,又可怜。 这个时代是乱世,两军交战之前还会来个武将们的单挑,身体不强壮的男人在战场上根本活不下去,作为夏侯家族的第一猛将,夏侯渊有这种体型太正常了。 就冲夏侯渊的这种山一般的体型,往战场上一站,那绝对有一种泰山压顶的威慑力。 当然了,如果夏侯渊执意带她回院子,以她的小身板,是绝对不可能从夏侯渊手里逃脱的。 不行,还是要智取。 先试试能不能说服夏侯渊,若是说服不了,便带着夏侯渊找荀彧。 荀彧被曹操称为吾之子房,智商与政治远在夏侯渊之上,她略微一点,荀彧便能明白曹操的处境,必会同意让她去宛城之事。 只是曹操新迁许昌,根基不稳,城内有各方势力混迹其中。 许都大小事务皆是荀彧决断,荀彧事物繁忙,往来找他的人极多,惊动荀彧,便是惊动许都里的各方势力。 旁人知晓曹操在宛城做的缺德事后,难保不会趁此机会对许都或者宛城用兵。 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找荀彧的好。 丁璇微微一笑,分外和蔼:“妙才,你这么听孟德的话,瑛妹知道吗?” 妙才是夏侯渊的字,瑛妹是丁璇的亲妹子,夏侯渊的正妻。 夏侯渊随口答道:“瑛妹当然知道了。” 话音刚落,夏侯渊的脸色变了变,慑人的气势少了三分,眼睛笑成月牙形状,整个人像是乖巧的大金毛一般,道:“大姐,我这不是也没办法吗?” 夏侯渊是出了名的惧内,要是叫丁瑛知道他听曹操的话,为难自己的姐姐,回到家里,丁瑛指不定怎么收拾他呢。 别看夏侯渊的体型这么吓人,在外面是猛将,但在家里,却是对丁瑛无所不从的耙耳朵。 在丁瑛面前,夏侯渊就是一只乖巧的大狗子。 就差冲着丁瑛摇尾巴了。 丁璇不止一次看到,身形娇.小的丁瑛惦着脚尖,揪着夏侯渊的耳朵,说道着夏侯渊的种种不是。 夏侯渊如熊掌一般的手捧成拳,缩着脑袋,举在脸前,不住地向丁瑛讨饶。 弱小,可怜,又无助。 “司空远征张绣,临走时千叮咛万嘱咐,让我一定要看住你,我这也是职责在身,没有办法的事情。” 夏侯渊讨好道:“你,你就别跟瑛妹说了。” 丁璇整了整衣摆,道:“孟德说什么就是什么,孟德若是说让你把我杀了,你也要杀了我吗?” “这怎么可能?” 夏侯渊睁大了眼睛,连连摇头:“我要是敢动大姐一根汗毛,瑛妹不把我生吃活剥了?” “再说了,司空对大姐的心意天地可鉴,司空就是杀了我,也不会杀大姐的。” 丁璇道:“那可不一定,他今天能为了一个妾室把我禁足,明天就能为了那个妾室杀了我。我一死,子修便成了没娘的孩子,如今朝局动荡,旁人稍稍动下手脚,子修便死无葬身之地。” “到那时,你们都要对你们素来瞧不起的妾室顶礼膜拜,她所生下来的孩子,就是你们未来的主公。” 夏侯渊脸色一白,急忙道:“孟德不是宠妾灭妻的人。” 夏侯渊一时情急,连称谓都从司空变成了孟德。 “是吗?” 丁璇见火候差不多了,挑眉一笑,道:“徐州吕布未平,冀州袁绍虎视眈眈,更不要提西凉马腾、荆州刘表、江东孙伯符皆当世枭雄,不可不防。孟德放着这些人不对付,偏去征讨一个宛城,你以为是为了什么?” “是为了张绣的婶娘邹氏!” “这……这……” 在夏侯渊的认知里,丁璇是个得理不饶人的人,今日的说辞比往日更要犀利三分,且有理有据,一时间叫他难以回答。 关于邹氏的事情,他不是没有听说过,再想想发小曹操见了漂亮女人走不动路的性子,夏侯渊认真地觉得,丁璇的话很有道理。 想了想,夏侯渊挠头道:“要不,我派几个人去宛城,让兄长盯着点司空?” 夏侯渊的兄长是夏侯惇。 夏侯惇眼睛上中了箭,□□大喊一声父母精血,焉能弃之,然后把眼珠子吞了。吞了之后,挺抢走马,一枪戳死射伤他的人。 夏侯家的第一人,曹魏政权中不可撼动的第一将,曹操平生最为信赖的人物。 曹操起兵后,再像以前那般没大没小称阿瞒或者孟德便不合适了,于是大家伙便用官职称呼曹操。 曹操听后,并未说些什么。 唯有夏侯惇也跟着用官职叫曹操时,曹操怒了,再三声明,让夏侯惇叫他的字,不要叫官职,显得太生疏。 可想而知夏侯惇在曹操心里的特殊位置——夏侯渊还替曹操蹲过牢呢,又跟曹操是连襟,都没得这待遇。 丁璇道:“你以为元让能劝得住孟德?” 元让是夏侯惇的字。 丁璇挑眉看着夏侯渊,直看得夏侯渊心里发虚。 曹操贪花好.色,丁璇又是一个爱吃醋的烈脾气,为了让两人少点争吵,他和他兄长没少帮着曹操遮拦风.流韵事。 让他兄长劝曹操少沉迷女色? 旁的事曹操都会听,唯独这件事曹操不会听。 夏侯渊扯着袖子,道:“那,总不能你去宛城看着司空吧?” “我正有此意。” 夏侯渊:“……” 夏侯渊一怔,随即道:“不成!” “你在城里待久了,不知道战场上有多危险——” “正是以为知道危险,所以我才更需要去。” 丁璇看着夏侯渊,道:“平日里孟德再怎么胡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罢了。但这次不同,他带上了子修。” “若邹氏真心跟随孟德,做一妾室我也不是容不得她。” 卞从霜那小白莲她都容了,还容不下一个满心思装的都是死去的夫君的邹氏? “只是邹氏与夫君张济关系极好,未必真的原因跟了孟德。若她只是假意依从孟德,另有图谋,又当如何?” 历史上的邹氏就是存了这种心思。 宛城是她夫君的基业,她夫君死了,她便替她夫君与侄子张绣一起守着基业。 曹操攻打宛城,邹氏假意奉承,说什么在城里怕被张绣得知了,哄得曹操出城住。曹操本想回自己的中军大营,邹氏说怕人议论纷纷,劝着曹操只带少量士兵在城外的另一个地方安营扎寨。 曹操身边无重兵,只有一个典韦护卫左右,这才给了张绣夜袭偷营的机会。 “他寻花问柳我不管,但若威胁到子修的性命……” 说到这,丁璇目光骤冷,继续道:“我上天入地,也要找他的麻烦。” “可……” 夏侯渊擦着额上的汗,有些无措,道:“外面兵荒马乱,我怎么敢让你出城?” 丁璇竖起一根手指,道:“给我一百人做护卫。” 夏侯渊道:“让我再想想。” 他太了解曹操是个什么人了,一掷千金搏美人一笑的事情曹操不是做不出来。 一时上了头,旁人再怎么劝也是没有用的。 若那邹氏真为了守住死去的夫君的基业,配合张绣对曹操用美人计,莫说曹昂的有性命危险了,连曹操都不一定保得住。 夏侯渊有心随丁璇一同前去,但此时的许都外有众敌环伺,内有一帮老臣撺和着汉帝削弱曹操的势力,他一旦去宛城,只怕许都不日便会后院起火。 当然,给丁璇一百人护卫也是行不通的。 城外战火连天,诸侯王与黄巾贼打得你死我活,动辄血流成河,死伤过万,这一百护卫,不够给各路人马塞牙缝的。 春风拂面,夏侯渊双手背在身后,来回渡步,想了又想,慢慢镇定下来,抬头对丁璇道:“不成,这事太大了,我得找公达先生商量。” 丁璇看了一眼夏侯渊身后体型与夏侯渊差不多的士兵,道:“这些都是你的亲信?” 夏侯渊点头称是。 丁璇道:“换上他们的衣服,别明目张胆的去。” 荀彧见了女扮男装的丁璇后,翻阅竹简的动作停了一瞬,随即屏退左右,起身向丁璇见礼。 丁璇搀起荀彧,开门见山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此事我自去安排,只是……” 荀彧微微皱眉,看了一眼丁璇,道:“……这些事情,是夫人自己想到的,还是旁人告知夫人的?” 丁璇知道荀彧这是犯了职业病。 以原来丁夫人的性格,是想不到这些的,突然间开了窍,自然是身后有世外高人在指点,故而荀彧才问这话,想把那人挖出来推荐给曹操。 丁璇眼梢微扬,道:“被禁足十余天,总要长点记性不是?” 时间不等人,丁璇没过多与荀彧纠结她性格大变的事情,站起身,道:“孟德子修危在旦夕,还望先生早做决断。” 荀彧捻着胡须,上下打量着丁璇,沉吟片刻,对夏侯渊道:“妙才将军镇守许都,不得外出一步。” 荀彧备受曹操倚重,曹操麾下的武将们对荀彧也颇为尊重,饶是荀彧的安排让夏侯渊大吃一惊,夏侯渊也没敢鲁莽到揪着荀彧的衣襟问为什么。 夏侯渊一拍桌子站了起来:“那司空呢?” 拍完桌子,想起自己的动作对荀彧非常不尊重,又忙不迭向荀彧道歉。 荀彧一笑置之,看着丁璇,道:“营救曹公一事,便有劳夫人了。” 丁璇点点头,道:“必不负先生重托。” 夏侯渊听得云里雾里,想不明白,急得直挠头:“就大姐一个女子?不行,这太危险了。” 荀彧笑道:“子亷近日埋怨我大材小用,此次密去宛城,便让他护送夫人吧。” 丁璇颇为满意。 果然是聪明人所见略同。 夏侯与曹家的将领里,夏侯惇是全才,军政一手抓,夏侯渊擅长千里奔袭,曹仁擅长守城,曹洪么,被曹操称为他的福将,数次救曹操于危难之中。 曹操后来与马超大战,马超杀得曹操丢盔弃甲,险些丧命,是曹洪硬扛着暴走中的马超,让曹□□里逃生。 论统帅,论政治,论攻城守城,曹洪绝对是四将里最弱的一个,但论运气和遇到危险时的武力爆发值,他绝对傲立群雄。 夏侯渊镇守许昌不能动,荀彧私下调了一千兵马,说是给曹操的族弟曹洪练兵用。 曹洪得了调令,快马加鞭出了许昌城。 周围的人不是跟随曹操去打仗,便是驻守城防有正事做,只有他,因为年幼,不得上战场,也不能守城,整日里操练兵士,还特么只在校场上,莫说与人真刀真枪打一打了,就是外面的黄巾贼他都没见几个。 如今终于得到了机会历练一番,可不就是跟脱缰的野马一般乱窜吗? 哪曾想,他刚出城没多久,便看到一个让他午夜梦回一旦想起便再也睡不着的人的脸——丁璇。 某年曹操偷.腥被丁璇抓个正着,气急败坏的丁璇挠了曹操满脸伤,恰逢他那时跟在曹操身边,曹操不敢与丁璇争论,匆忙之间,躲在了他的身后。 这一躲,便给幼小的他留下了极大的心里阴影。 至今不敢娶妻。 哪怕兄长们说女子多是温柔和顺的,像长嫂丁璇那种的是万里无一的,他也不敢与任何女子亲近。 每当有女子经过他身边时,他便觉得,自己脸上和脖子上的伤疤在隐隐作痛。 如今见到当年给他留下不可磨灭阴影的罪魁祸首,曹洪很没出息地打了个哆嗦,颤颤巍巍道:“大……大嫂。” “瞧你那怂样。” 是怎么硬扛住神威天将军马孟起的? 看过三国演义的都是知道,前表吕布,后表马超。 羌人骁勇,但在羌人心中,马超却是神威天将军——压根不是凡人,所以以武力战胜他是不可能的。 张飞武力值爆表吧? 与马超大战时,刘备把马超从早上凉到下午。马超晒了一天,昏昏沉沉,张飞酒足饭饱,这才出城迎战马超。 其中还发生了一段流传颇广的对话: 张飞道:“你可认得我燕人张翼德?” 马超狮盔兽带,银甲白袍,恍若天神下凡,回道:“吾家屡世公侯,岂认得村野匹夫!” 这话没毛病,马超的确不认识张飞。 马超是官N代,骑最烈的马,穿最华美的甲,人又生得俊秀漂亮,所以人送外号,锦马超。 曹操麾下青州兵悍勇无比,一生输的战绩要么是被别人用计谋所骗,要么是自己爱色活该大败,但若硬碰硬的打,曹操几乎能纵横三国。 当然,那是在没有遇到马超之前。 遇到马超后,什么割须弃袍,什么渭水避箭,几次死里逃生,曹操这辈子都没这么憋屈过。 打到最后,曹操发出一声长叹:马儿不死,吾死无葬身之地也。 可想而知,马超自身有多变/态——张郃张辽在他手下都走不了几个回合。 曹洪能扛住马超救回曹操,简直就是人生中的最高光,能够他吹一辈子的事迹。 但现在的曹洪,显然不是日后数次救曹操于危难的曹洪。 干净明快的一张少年脸,因长期在校场操练军士,而晒得成了诱/人的蜜色,身上穿着曹家标志性的金甲蓝袍,头盔上的宝蓝色穗穗因嫉妒惶恐而微微晃动着。 丁璇道:“怕什么?又不会吃了你。” 曹洪咽了咽口水,默默地与丁璇拉开距离,等到距离足够安全了,身上不发颤了,他才壮着胆子问道:“大嫂,你不在城里带孩子,怎地出来陪我练兵了?” 曹洪整日里待在校场,甚少过问其他事,并不知道丁璇被曹操禁足的事情。 丁璇看了一下地图,马鞭指着宛城的方向,道:“想子修了,去宛城瞧瞧他。” 曹洪:“……” “逗你呢。” 丁璇从袖子里掏出荀彧给的令牌,正色道:“曹子廉听军令。” 曹洪虽不解其意,但作为军人的天性让他连忙下马跪下。 丁璇道:“子修有难,速随我去宛城营救子修。中间若遇到其他人差遣,不必理会,只听我一人军令,不得有误!” 曹洪接下军令,重新上马,与丁璇纵马去往宛城。 在去宛城的路上,曹洪也断断续续地了解到了原因——邹氏貌美,曹操保持不住,战局恐怕要由胜转败。 当然,若只是败了,还是最好的结果。 最怕的是,曹操和曹昂折在里面。 当今天下,群雄并起,曹操若死,这一干人马必成一盘散沙,自相残杀争位后,徒留一座座空城。 曹洪再顾不得丁璇在他心里留下的阴影,快马加鞭赶赴宛城。 丁璇还未抵达宛城,远远地便看到了曹操的青州兵驻扎在城外的军营。 因担心自己表明身份后,曹营诸将为提防主公主母大闹一场,会百般阻挠她见曹操,丁璇便仍旧扮作亲兵,低着头,跟在曹洪身后, 曹洪正值少年,还在长个,身高并没有夏侯惇夏侯渊那般的高大,丁璇的个子本就高,扮作亲兵,又低着头,倒也不显得突兀,旁人也没有认出来她。 唯有夏侯惇,没有被眼罩覆着的眼睛漫不经心地在她身上瞥了一眼。 因为祖上都是爱慕美色之徒,所以夏侯家、曹家和丁家的基因都不错,到了他们这一代,个顶个的英俊好看。 夏侯渊憨厚逗趣,曹洪干净明快,曹仁风趣英武,就连个子不高的曹操,也长得甚是好看。 当然,其中最好看的,要数夏侯惇。 夏侯惇纵然瞎了一只眼睛,带上了眼罩,也不曾影响他的容貌,恰恰相反,暗光流动的眼罩,更是给他添了一份冷冽孤高之气。 让人瞧了一眼后,便再也移不开眼睛。 曹洪到中军大营后不见曹操,便问夏侯惇:“元让哥,我大哥去哪了?怎么没在中军大帐?” 曹洪抬头往宛城瞧了一眼,道:“莫不是在城里?” 曹仁心直口快,当即便道:“大哥在另一个营地跟邹——” “子亷。” 曹仁的话尚未说完,便被夏侯惇打断了:“你远道而来,所为何事?” 见此,丁璇便不再隐藏身份,摘下头盔,抬起头,看着夏侯惇。 曹操不在的时候,曹营诸将以夏侯惇马首是瞻,只有说服夏侯惇,其他将领才会跟她一起去营救曹昂。 丁璇道:“元让,是我。” 众将脸色微变,夏侯惇还是一副淡然模样,道:“夫人为何来此?” 以夏侯家和曹家的关系来论,夏侯惇没必要这般生硬唤她夫人的。 但夏侯惇还是唤她为夫人,这说明一个问题,夏侯惇并不待见丁夫人。 但按理说,夏侯家曹家丁家世代结为姻亲,夏侯惇与丁夫人又是从小一同长大的关系,没道理讨厌丁夫人啊。 更何况,从丁夫人的记忆里来看,夏侯惇与其他诸将并无不同——丁夫人压根就没发现夏侯惇不喜欢她的事情。 丁璇有些哭笑不得。 本来还想与夏侯惇攀攀交情呢,看来这条路是行不通了,只能分析利弊让夏侯惇调兵了。 哪曾想,丁璇的话还未说出口,一旁的曹洪便道:“啊,大姐说张绣的嫂嫂邹氏长得很漂亮,她不放心,过来看看大哥有没有沾花惹草。” 丁璇:“……” 这个曹洪,真的是传说中的锦鲤福将吗?她怎么瞧着,有英年早逝的苗头? 曹营诸将齐声哦了一声,脸上满是了然之色。 夏侯惇一脸的果然如此。 突然间,丁璇明白夏侯惇不喜丁夫人的原因了。 一个只知晓争风吃醋、又屡屡在外人面前落曹操面子的正妻,是很难让曹操的好基友夏侯惇对她有好感的。 夏侯惇眉头微蹙,声音微冷:“子亷,送夫人回许都。” 夏侯惇的意思很明白,大军在外,他没空看丁璇争风吃醋。 曹仁见夏侯惇有些不悦,便出来打圆场,劝说曹洪带丁璇赶紧回去。 丁璇道:“我若不回去呢?” 夏侯惇目光微冷,环视帐外立着的亲卫。 亲卫见此,走到帐内,对丁璇做了个请的姿势。 大有丁璇若不回去,他们便绑着丁璇回去的意思。 丁璇险些气笑了。 她看出来夏侯惇不喜她,但没想到夏侯惇居然会如此对她。 她一路上风餐露宿赶到宛城,不是为了看夏侯惇的冷脸的。 这么臭的脾气,当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看的一张俊脸。 丁璇道:“夏侯元让!事到如今,你还想瞒我!” “曹孟德身为三军主帅,为何不坐镇中军大营?他的护卫典韦又在何处?我儿子修在哪?” “曹孟德被邹氏所迷,你们难道也跟着昏了头?” “那邹氏与亡夫情深意重,怎会轻易从了孟德?!如今又将孟德哄骗至城外,不让他入住中军大营,只待张绣准备完毕,便能要了孟德性命!” 众将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孟德身边兵士不多,又只有典韦一人护卫,若是出了意外,你们谁担当得起?!” 丁璇的声音震耳发聩,众将皆被丁璇的气度所折服——谁说夫人只知晓争风吃醋,旁的一概不懂,今日的这番话,让身为谋士的人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夏侯将军,末将请缨!” “夫人,末将愿随您前去营救主公!” “夫人大义,我等叹服!” 正当众人纷纷请缨赞美丁璇时,丁璇扔下一句话,便带着曹洪出了营帐:“曹阿瞒那个老贼,平日里沾花惹草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带着我儿一同前去?” “子修若是少了一根汗毛,我跟他没完!” 众人:“……” 说好的夫人深明大义不拈酸吃醋营救主公于水火呢? 第35章 丁夫人(捉虫) “大嫂,咱们去哪?” 曹洪追上丁璇的脚步,问道。 丁璇看着前方的旌旗,道:“找军师。” 荀彧荀攸,一叔一侄,一内一外,是曹操平定北方最重要的军师谋士。 荀彧居中持重,荀攸随军出征。 夏侯惇对她有意见,不肯听从她的话调兵,那她找一同随军出征的军师荀攸便是。 现在的时间还早,不是张绣叛变的时候。 曹操的大军压境,又有典韦这种以一当百的猛将护卫,张绣不敢明目张胆动兵,先让毒士贾诩把典韦灌醉之后,再派胡车儿偷了典韦的武器。 等到夜上二更,典韦没有趁手兵器,又是孤身一人,醉得晕头转向,张绣这才派人四处放火,趁曹营不备,才袭营成功。 既然天色尚早,她何不与荀攸谋划一番? 一救曹昂典韦的性命,二么,也夺了宛城,消灭张绣,让刘表无法仰仗张绣,给许都带来威胁。 至于三,那便是要彻底稳固曹昂继承人的位置。 曹操那么多儿子,至死心心念念的只有曹昂一个,除却曹昂的确出色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生死关头,曹昂把活命的机会让给了曹操。 曹操有意历练曹昂,出征时总是带着曹昂,让曹昂多学点本领,免得自己一朝登天了,曹昂守不住诺大家业。 宛城之战时,曹昂已经是一个能够独当一面的英武少年了,如果他没有把自己的马让给曹操,那么在史书上留下浓重一笔的,可能就是曹昂了。 曹昂比曹操年轻很多,身体也比曹丕强壮,纵然打不过孙刘两家的联合,熬也能熬死刘备和孙权。 曹昂健康长寿,且自己又在战场历练多年,知道里面的险恶,自然也不会让司马家后来居上,篡夺了原本属于曹家的天下。 多年以后,曹昂平定三国乱世,改朝换代,称孤道寡,君临天下。 可曹昂偏偏没有走这条路,把活下去的希望,甚至未来的九五之尊,全部给了曹操。 他以命换命的方式,让曹操永远忘不了这个替自己死去的优秀长子。 纵然有曹丕曹植,甚至神童之称的曹冲,也不曾取代曹昂在曹操心里的位置。 如果曹昂在让给曹操马后活下来,那么他是曹魏继承人的地位,便无可撼动。 曹丕曹植再怎么优秀,曹操也不会多看他们一眼。 所以,宛城之战的一切,该发生还是要发生。 让曹操看看,他的长子有多爱他,也让曹操长长记性,越是漂亮的女人越危险。 少/妇虽好,可不要贪恋哦。 丁璇这般想着,找到荀攸,一边抿着茶,一边说出自己的打算。 当然,关于她有意让曹操经历一次生死攸关危险的打算,半点也没有透露给荀攸。 只让荀攸以为,她甚是心忧曹昂,需要荀攸调兵遣将。 荀攸是荀彧的侄子,长相与荀彧有着几分相似,清瘦儒雅,但却不文弱。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并非后世百无一用是书生的书生。 这个时代讲究君子六艺,若不会点骑射功夫,是会被人耻笑的。 荀攸常年跟随曹操南征北战,肤色并没有荀彧那般白,因为在军营,他此刻身上穿着薄甲,手里还拿着竹简军报。 听完丁璇的话后,荀攸眉头微皱,上下打量着丁璇,问出了和他叔叔荀彧一样的问题:“这些事情,是夫人自己想到的,还是有人教夫人?” 乱世出英雄,三国又是中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乱世,这个时代将星如林,谋臣似雨,不自带金手指开开挂,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这个时代的人。 比如说,能呼风唤雨随便摆个阵能敌十万雄兵的挂逼诸葛孔明。 诸葛亮是这个时代文臣智商的上限,而二荀,就是无限接近上限的那种人。 他们不好糊弄得很,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便瞒不过他们的眼睛。 更别提她的性格大变这种变化了。 与荀攸纠缠这种问题显然是不明智的,丁璇道:“这些事情暂且放在一边,先生只需知晓,我是孟德的正妻,子修的母亲。” 丁璇放下茶杯。 说实在的,她有些喝不惯荀攸这里的茶。 太苦,她抿上半口,便喝不下去了。 杯子里还剩半盏茶,映着她玲珑剔透的眸光。 “任何人都有可能背叛他们,我不会。” 丁璇看着荀攸,盈盈一笑:“我永远不会害我的丈夫和儿子。” 荀攸手指握了握卷宗,道:“既如此,是公达唐突了。” 他一边说,一边让侍从拿着将令去传唤夏侯惇。 听到夏侯惇的名字,丁璇眉头微皱。 说实在的,有刚才的冲突在,她这会儿挺不想见夏侯惇。 哪怕长得好看的人在她这有特权,但夏侯惇的态度,长得再好看也没用。 丁璇道:“我与元让素来不睦,有先生坐镇指挥,我便与子亷先去穰城。穰城事情结束之后,我自去营地找子修。” 刚才丁璇与夏侯惇争吵的事情,侍从早已偷偷告诉了荀攸,荀攸点点头,送丁璇出营帐。 丁璇的身影渐行渐远,荀攸慢慢渡步回营帐,若有所思:“与夏侯将军素来不睦?” 他可没感觉出来,之前的丁夫人察觉出夏侯惇对她态度的异样。 他只感觉出来,夏侯惇虽瞧不上丁夫人的拈酸吃醋不识大体,但夏侯惇毕竟是一个内敛持重之人,很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外人看来,夏侯惇对丁夫人只有敬重,并无它意。 荀攸回头,又看了一眼快要消失在他视线的身影。 忽然觉得,如果丁夫人一直保持着这种清醒理智,那么子修公子的前途,还是会一帆风顺的。 尽管卞夫人更会拉拢人心,膝下有着曹丕曹植两个亲生子。 荀攸收回目光,回到营帐。 郭嘉从里面的帐子走出来。 因昨夜喝多了酒,郭嘉的脸微微泛着不健康的红,看了一眼帐外丁璇远去的背影,眉梢微挑。 自他被举荐到曹操这,听到的便是丁夫人虽为正妻,眼界却不高,如何如何善妒,如何如何没有大家风范。 总之,就是百般上不得台面,丁夫人除却是曹操青梅竹马的表妹和生得委实好看外,剩下一无是处。 而卞夫人呢,虽是妾室,却温柔小意,颇能容忍,且很有见地,除了是倡家出身外,没有任何缺点,样样都比丁夫人强。 郭嘉意味深长道:“果然世人之言不可信。” 荀攸一边让侍从去请夏侯惇商议军事,一边对郭嘉道:“咱们做谋臣的,做好自己分内之事便好。主公内宅之中的事情,还是不要插手的好。” 郭嘉道“这些事情还需要你提醒?卞夫人三番五次请我做丕公子的开蒙师父,我一直没松口。” 郭嘉坐了下来,随手端起桌上没有喝完的残茶,喝了一口。 茶水入口,郭嘉堪堪咽下去没有吐出来,脸上的表情有些扭曲,埋怨道:“公达,你这是什么茶,也太难喝了些!” 荀攸回头一瞧,整理宛城穰城地形图的动作停了下来。 郭嘉昨夜喝醉了酒,醒来正是口渴的时候,刚才喝茶喝得太猛,一杯茶尽数被他灌在肚子里。 而郭嘉喝的那杯茶,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丁夫人刚才喝剩下的。 荀攸看了又看,停了一会儿,道:“既然难喝,那就不要喝了。” 罢了,郭嘉本就是一个放浪形骸的人,这等事情,说了也是无益。 荀攸道:“等会儿元让来了,让他给你送点茶。” 郭嘉放下杯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往软垫上一趟,道:“他一个武将,能有什么好茶?” “还是找他说说怎么拿下宛城罢。” 荀攸道:“莫小瞧元让。他虽然瞎了一只眼睛,但心思灵透着呢。” 若不灵透,也不是曹操身边的第一得用之人了。 曹操对自己的亲兄弟曹仁,和对替自己坐过牢的夏侯渊,都没这般好。 郭嘉性格不羁,夏侯惇又是一个作风严谨的人,怕二人不和,荀攸又道:“你刚来,没见过元让,等见他之后,你就明白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眼见荀攸又要长篇大论,郭嘉连忙打断了他的话,道:“知道知道。” “市井流言不可信。” 他刚才不就睡被市井流言所蒙骗,以为丁夫人只是一个爱争风吃醋的小女子么? 刚才丁夫人的那番话,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他脸上,彻底粉碎了他对丁夫人的偏见。 再想想曹操妾室卞夫人契而不舍请他做曹丕的开蒙师父,他几乎是瞬间便想到了两者之间的关联。 丁夫人机敏有才,可卞夫人亦非愚笨之人,两人各有儿子傍身,凑在一处,怕是好戏精彩连连。 他以后在曹营的日子,想来不会太无聊。 郭嘉勾了勾嘴角,从袖子里取出一纸粉末,正拿了往口中送,就被荀攸打了一下手。 粉末掉在地上,洒了一地。 荀攸眉头微皱,有些不悦:“又食五石散?这可不是什么好东西。” 有人把五石散当失眠药,也有人把五石散当春/药。 炼制五石散的东西贵重,寻常人家见不到,又因为是禁药的缘故,只在士子们手里偷偷流传着。 郭嘉摇摇头,颇为惋惜:“人生得意须尽欢。五石散不过是一个助兴的东西,坏不了身体。” 夏侯惇带着诸将赶来,看到郭嘉身旁洒了一地的五石散,眼睛轻眯,目光一路上移到郭嘉身上。 行军打仗,忌酒,更忌五石散。 郭嘉丝毫没有被人抓包的尴尬忐忑, 曹仁心直口快,道:“那玩意就是五石散?奉孝先生,你还——” 曹仁的话未说完,就被夏侯惇打断了:“子孝。” 夏侯惇神色淡淡,道:“战事要紧。” 曹仁撇了撇嘴,没敢再问,瞧了一眼地上的五石散,老老实实地站在夏侯惇的身后。 说起来,他还是第一次见这东西。 有些好奇罢了。 营帐里挂的有周边城池的地形图,荀攸指着离宛城不远的穰城,道:“曹将军,你带五千精兵去穰城。” 曹仁应下。 “李将军,你带一万人马驻扎穰城附近,记住,一定不能让城里的人知晓。” 李典点头。 曹仁忍不住道:“他都有一万人马,怎么我就只有五千兵?” 他并非庸才,几乎是话音刚落,便明白了荀攸安排这一切的原因。 刚才丁璇在他哥营帐里说过的那些话,他还没忘呢。 曹仁走上前,看了看穰城的地形图,道:“先生,虽说我们与张绣尚未撕破脸皮,但贸然带五千兵马前去穰城,恐怕会引起他们的怀疑,不让我进城。” 郭嘉一笑,道:“这有何难?” “将军只需说,得到探子密保,袁术不满张绣降了司空,不日便会联合孙策,大举进攻荆州。” “宛城、穰城与荆州互为犄角,若想破荆州,必先去穰城。将军恐城中守备不足,特来增援。” 曹仁一喜,向郭嘉深深一拜:“先生果真良策!” 孙策与刘表有杀父之仇,袁术屡屡招揽张绣,张绣不曾归顺,如今用他们两人做借口,再合适不过了。 曹仁李典领了将令出营,于禁领兵在外操练,并未回营。 众将出去后,大帐里只剩下夏侯惇三人。 夏侯惇的目光落在地图上的鹊尾坡。 在投降曹操之前,张绣曾与刘表结盟,如果张绣偷袭曹操失败,穰城又被曹仁占领的情况下,张绣只能走鹊尾坡,一路向荆州方向逃窜。 郭嘉看了一眼夏侯惇,道:“夏侯将军无需担心,丁夫人让曹洪将军驻守鹊尾坡,跑不了张绣的。” 夏侯惇目光深邃,道:“她只带了一千人马。” 郭嘉道:“对,一千兵马截杀张绣,,绰绰有余了。” 夏侯惇迟疑片刻,道:“那她呢?” 郭嘉嘴角微勾,狭促道:“当然是孤身去找主公了。” 夏侯惇眸光闪了一下。 他刚才对她的态度并不算好,甚至还有些迁怒。 她把自己带来的所有人马派去堵截张绣,难道不怕他执意不出兵吗? 荀攸虽为军师,但真正掌兵权的,从来是他夏侯惇。 夏侯惇握了握腰中佩剑,耳畔响起郭嘉揶揄的笑意:“夏侯将军,咱们的丁夫人,似乎与传闻中有些不同呢。” 夏侯惇按了按腰中佩剑,没有说话。 曹仁入穰城,李典驻守穰城周围,夏侯惇随时准备救援曹操,曹洪被丁璇安排在鹊尾坡。 丁璇纵马走后,曹洪换上士兵衣服,让副将指挥士兵拦截张绣。 副将接了曹洪令牌,欲言又止:“将军,若走了张绣……” 曹洪一边带头盔,一边道:“走就走了,以后再捉便是。” 金乌西坠,残阳似血殷红,曹洪看向淯水河:“大嫂要是出了意外,大哥会剥了我的皮的!” 尽管刚才丁璇出其不意,一招将他制服。 尽管丁璇再三保证,说夏侯惇一定会出兵,她不过扮作小兵,混迹其中,没有任何危险。 他还是很担忧。 曹洪换好衣服,一尘绝骑。 ——偷偷跟在她身后,不让她知晓就行了。 若真出了什么意外,他就在她的不远处,好歹有个照应。 曹洪的动作很小心,丁璇的心思又全部在如何找曹昂和典韦身上,故而并未发觉。 丁璇扮作的是亲兵,拿的有曹家的令牌,驻守营地的士兵几乎没有盘查,便把她放进去了。 走进去后,青州兵们巡逻有序,到处都是关卡防守,张绣的士兵虽也有,但是并不多。 想来是张绣还没有完全准备妥当的缘故。 丁璇收回目光,找到曹昂的营帐,递上令牌后,侍卫们放她进去。 曹昂的营帐与曹操的营帐相隔并不远,时而传来女子挑弄琵琶的声音。 琵琶声靡靡,曹昂微微皱眉。 曹安民也在曹昂的营帐里,摆了一桌宴席,给曹昂倒了一杯酒,道:“我说子修,你也别生气。” “叔父不过玩乐两日,未必会把邹氏带回许都的。此事你不说,我不说,诸位将军更不会说,婶娘如何得知?” 曹昂有些不耐,但良好的教养让他没有说话。 曹安民喝了不少酒,有几分醉意,越说越没边:“子修,你莫怪我多嘴,婶娘也太善妒了些。叔父如今已经是司空了,婶娘还拿以前的老一套去约束叔父,也太小气了些。” 曹昂面上一冷,把酒杯重重一放:“够了!” 话音刚落,一抬头,便看到双手环胸做亲卫打扮的丁璇,正饶有兴致地看着曹安民。 曹昂一喜,站了起来:“娘!” 刚叫完一声娘,曹昂脸上的笑容便僵了一瞬——曹安民刚才说的话,他/娘听到了多少? 还有他爹这会儿正在和别的女人厮混,若是叫娘知晓了,怕是会气得抽剑去砍死他爹。 想想那种画面,曹昂便觉得双腿有些软。 曹安民道:“子修,你何必用这种法子吓我?婶娘远在许都,怎么可能来宛城?” 曹安民又往嘴里送了一杯酒,满不在乎地随着曹昂的目光转过头。 晚霞漫天,丁璇逆光而来,弯刀一样锋利的眉梢微挑,声音不辨喜怒:“哦?” “我怎么就不能来宛城了?” 曹安民身体一震,慢慢转过身,哆哆嗦嗦抬起手,揉了揉眼。 丁璇的身影近在眼前,曹安民很没出息地打了个哆嗦。 刚才没有完全咽完的酒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湿了衣襟。 曹安民到底是曹操最喜欢的侄子,脑袋反应极快,手忙脚乱擦去被吓得咽不下去的酒水,跟着曹昂站了起来,脸上堆满了笑,道:“婶娘,你何时来的?” “快坐。” 曹安民忙不迭给丁璇让座,小心翼翼地打量着丁璇,看到丁璇腰间寒光闪闪的佩剑时,忍不住缩了缩脑袋。 丁璇走过去坐下,没有理会曹安民,问曹昂道:“典韦呢?我刚才怎么没看见他?” 曹安民殷勤万分地倒了一杯水,双手捧给丁璇,不等曹昂开口,曹安民便道:“典将军被贾文和请去吃酒了。” 把茶捧给丁璇后,曹安民又眼疾手快地从丁璇手里接过头盔,搁置在一边,道:“张绣这不是投降叔父了吗?典将军又是叔父最看重的武将,可不就是整日里忙于应酬。” 怕丁璇以为典韦天天吃喝玩乐,曹安民又道:“不过请婶娘放心,典将军虽然赴宴,但从未在外面过夜,不影响护卫叔父的。” 初春的天气有些冷,军队里没有小暖炉之类的东西,曹安民便把营帐里取暖的火炉往丁璇身边拨了拨。 丁璇一手端着热茶,一手拿着筷子,篝火烧得暖烘烘的,再听着曹安民讨好她的话,忽然便明白了,曹操喜欢曹安民更甚于曹昂的原因了。 ——有这么一个会见风使舵油嘴滑舌又会伺候人的小侄子,换成她,她也喜欢。 尽管这个小侄子前两日刚往她的夫君床上送了美人。 丁璇看了一眼曹安民。 说他坏吧,也未必。 曹家的子弟,多是小节不守,但大节不亏的。 他不过是投曹操所好,才给曹操送了邹氏。 若是让他知晓邹氏有害曹操之意,那么打死他,他也不会给曹操引荐邹氏的。 丁璇放下茶杯,手里拿着的筷子拍了拍曹安民的脸。 曹安民与曹昂差不多大,正是青葱少年,半蹲在丁璇面前,脸上满是小心翼翼。 弱小,可怜,又无助。 丁璇险些被他逗笑了,有些绷不住脸上的严肃。 曹昂自幼跟在丁夫人身边长大,没少见识丁夫人暴怒时的模样,有些担心她一个控制不住,拔剑杀了曹安民,便道:“娘,此时不怪安民。” 丁璇道:“我知道。” 曹安民睁大了眼睛。 他莫不是因为太过害怕,而产生了幻觉? 以前丁夫人提着剑追曹操的事情,他都还记着呢。 如今他往曹操床上送美人的事情被丁璇抓了个正着,丁璇居然没对他发脾气? 曹安民激动得几乎想给丁璇磕头了。 天地良心,这事真不能怪他。 要是他叔父是个不沾女色的人,他会想着给叔父推荐女人吗? 丁璇道:“你的事,先放一放再说。” 曹安民不住点头。 放一放多好啊。 只要放一放,他立刻滚得远远的,且几年之内,都不会出现在丁璇面前。 他怂,惜命。 丁璇看了一眼曹昂的衣着,道:“你换上盔甲。” 曹昂微微皱眉,青涩的脸上满是稚嫩的担忧:“娘,你从许都过来,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丁璇拍了拍曹昂的肩,道:“什么事也没有,就是娘想你了。” 曹昂仍有些不放心。 他又不是三岁的小孩,这般容易被哄骗。 曹昂正欲再问,丁璇却笑了一笑,道:“怕什么?天塌下来,娘替你顶着。” “你只管换盔甲便是。” 曹安民此时也觉察出有些不对劲了,但丁璇不说,他又有给曹操送女人的前科,也不敢多问,只拉着曹昂去里面的帐子里换盔甲。 换完盔甲后,曹安民心里仍是不踏实,叫来了守在营帐外的亲卫,让他们擦亮了眼睛,有任何风吹草动,都要汇报给他。 曹安民刚交代完毕,便见丁璇与曹昂一同出营帐。 曹安民小跑追上,压低了声音,用只有他们三人的声音问道:“婶娘,你这是去哪呢?” 丁璇道:“去瞧瞧典韦,你若无事,在营帐里等候便是。” 曹安民连连摇头,讨好道:“小侄还是跟着婶娘吧。” 开玩笑,这种时候,明显是跟着丁璇更安全。 尽管丁璇的武力值也只是能把曹操挠得一脸疤的程度,但他总觉得,今天的丁璇,似乎与往日有些不同。 但具体是哪些不同,他也说不清楚。 这种感觉就好像刚才丁璇说的那句话一样:怕什么,天塌下来,她顶着。 曹安民跟着丁璇来到典韦的营帐。 典韦在曹操面前极为受宠,但并未自己单独支大帐,只在曹操的营帐外立了一个小小的营帐,以保卫曹操的安全。 赴宴的典韦尚未回来,丁璇负手而立,打量着典韦的营帐。 典韦是个糙老爷们,穷苦出身,大字不识几个,跟了曹操后,也没打算进修一下文学修养,营帐里空荡荡的,除了生活必需品外,只有酒和极为夸张的戟。 关于典韦,还有这么一个故事。 与吕布作战时,箭矢如雨,典韦道:“贼来十步乃呼我。” 随从道:“十步矣。” 典韦活动着身体,道:“贼来五步乃呼我。” 吕布的兵马逼近,随从吓得四处逃窜:“五步了!” 典韦这才慢悠悠起身,随手抄起身边小戟,投向敌人。 所投者无不倒地,曹操因此由败转胜。 典韦悍勇,有此战可见一斑。 张绣算计缜密,哪怕曹操身边没有多少士兵,他也担心典韦一人当千,让贾诩把典韦灌醉,又让胡车儿偷走典韦的兵器后,才敢袭营。 可见典韦在当世人心里的可怕程度。 夜上一更,张绣的士兵把喝得醉醺醺的典韦送入营帐。 曹昂曹安民两个人堪堪扶着小山似的典韦,典韦醉得狠了,嘴里不住说着胡话。 丁璇笑眯眯地看着办成侍从的胡车儿:“这位将军有些面熟。” 胡车儿心头一惊,正欲说话,丁璇的剑已经横在他的面前,不等他反应过来,丁璇手指用力,便把他的脑袋削了下来。 其他的人亦被丁璇解决,死人的脑袋滚了一地,曹安民心里没有一点点的准备,纵是常年跟着曹操打仗,也吓得连连跳脚——他这个泼辣善妒的婶娘,似乎比以前厉害多了。 曹昂眼皮跳了跳,看向漫不经心擦着佩剑上血迹的丁璇,声音有点发虚:“娘的功夫又精进了。” 原来的丁夫人本就是个耍枪弄棒的人,她穿来之后,会些功夫也不稀奇。 能秒杀胡车儿,更多是趁胡车儿没有防备,就跟她刚才一招把马上的曹洪擒下一样。 快,准,狠,一旦成功,便具有威慑力,让对方摸不清自己真正的实力,只会无限将她的武功拔高。 丁璇道:“女子本弱,为母则刚。为了你,杀一两个人算什么。” 丁璇擦完佩剑上的血迹,从随身空间里掏出一粒醒酒药,喂典韦吃下。 这种生死关头了,典韦要是再醉醺醺的就难弄了。 至于醒酒药丸,她随便找个借口糊弄过去便是。 药效发挥极快,典韦睁开了眼睛。 然而就在这时,营帐外突然火起,四处是战马嘶鸣,一片混乱中,不知谁喊了一声:“不好了!张绣叛变了!” 第36章 丁夫人 典韦猛地坐了起来。 曹昂身体猛然一震,便要往曹操营帐走。 丁璇拉住了他,道:“我们的人马虽然不多,但个个能以一当十,张绣的人没有那么快过来。” “你先换上衣服。” 丁璇从尸体上剥下衣服,递给曹昂和曹安民,道:“夜里黑灯瞎火的,全看衣服和佩饰。” 曹安民结过,三下五除二脱下曹营盔甲。 这种紧急关头,也顾不得丁璇在旁边了。 再说了,脱下曹营盔甲后,他身上穿的还有内衬和贴身小衣,丁璇也看不到什么的。 更何况,他小的时候,也没少光着身子在丁璇面前跑来跑去,该看的地方早就看完了。 曹昂犹豫了一下,仍准备出营找曹操,曹安民一边换衣服,一边道:“你还愣着干嘛?别犹豫了。” “要不然一会儿张绣的兵到了,想换衣服都来不及换了。” 曹昂只得接过衣服,开始换了起来。 丁璇也拿了一件张绣士兵的盔甲,去里帐换。 典韦慢慢醒来,坐起身,看了看忙着换张绣士兵衣服的曹昂和曹安民,瓮声瓮气道:“昂公子?发生什么事了?” 曹安民换得快,转眼盔甲便穿好了,系着头盔,道:“哎呀我的典将军,张绣叛乱,马上就快杀进来了。” “你赶紧清醒清醒,我们几个还指望你保护呢。” 典韦的眼睛瞪得像铜铃,一下子从矮榻上跳了起来,取来架子上的盔甲披在自己身上,抓着找武器便要往外冲:“主公呢?!还在与那个女人喝酒取乐?!” 话音刚落,便看见做张绣士兵打扮的丁璇从里帐中走出来。 典韦披了一半的腿甲啪地一下落在地上,愣了一下:“夫……夫人?” ——他家主公这会儿还在另外一个女子取乐,按照夫人一贯的脾气,怕是会把主公生吃活剥。 这种事情若搁在平常,他看都不会看一眼。 可现在大敌当前,夫人若再与主公闹起来,那后果不堪设想。 典韦深呼吸一口气,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说些什么。 然而还不等他开口,丁璇便道:“典将军,我为何出现在这里的事情,以后再给你解释。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怎么逃出去。” 典韦松了一口气。 这样深明大义的夫人可不多见,他跟着主公这么多年也就见了这么一次。 当然,也有可能是命都快保不住了,不得不深明大义的缘故。 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夫人乖乖听话不折腾,那就是最好不过的了。 典韦这般想着,又听丁璇道:“昂儿,安民,你们俩保护孟德往穰城的方向撤。” 曹安民道:“怎么是穰城?我们的军营不是在淯水河北边吗?穰城在南边啊。” 曹昂虽然在小事上不如曹安民聪明伶俐,但在生死关头上,却比曹安民镇定许多,道:“张绣既然叛乱,自然是不会让我们回营地与本营兵马回合的,必会在回淯水河的路上设下埋伏。往穰城撤,我们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曹昂穿好了盔甲,弯腰捡起头盔,继续道:“但是这一线生机,却是要有人冲破张绣的层层关卡,送信给敦叔,让敦叔派人来营救我们。” 外面厮杀声不断,依稀可以听到张绣重金悬赏人头的声音。 曹昂捡头盔的动作一顿,没有往头上带,只是直起腰,看着全副武装的丁璇,道:“娘,你……” 丁璇从袖子里拿出一根红绳,走到曹昂身边,一圈又一圈地缠在曹昂手腕上。 这是她从随身空间里拿出来的东西,效果类似于金刚罩,在被绑着的宿主濒临生命危险时,会救宿主一命。 单是救命还不够,她刚才换衣服的时候,还给这东西加了点特效。 遇到敌方威胁时,红绳会迸发出金光,如浴火的凤凰一般,直冲天际。 3D立体效果,要多震撼有多震撼。 这个时代的人大多都有点迷信,夜幕中突然出现凤凰,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另外一件事——天象预言。 董卓快死时,有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内,不得生的童谣。 当然了,董卓是一个人人得而诛之的大坏蛋,有预言也是坏的。 但是曹昂遇险时突然出现的异象,可不是什么坏天象。 什么凤凰浴火而飞,什么金光满天,妥妥的真命天子才有的预兆。 有了这个预兆,以后想拉拢一些人也方便许多。 看,上天都预警下一代的天子了,你还跟着刘家皇帝做什么?来曹营这做个开国功臣多好。 丁璇把红绳系地结结实实的,温声道:“昂儿,娘不在的时候,就让这根红绳替娘来保护你吧。” 曹昂抓着丁璇的手,皱眉道:“娘,你跟我们一起走。” 丁璇笑了一下,忍不住道:“别了,我自己一个人走,比跟你们在一起安全得多。” 曹操太扎眼了,哪怕换了张绣士兵的衣服也会被人认出来,且又睡了张绣的婶娘,是张绣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挫骨扬灰的存在。 她刚才还听到张绣的声音,说谁要是杀了曹操,张绣便赏谁千金。 再说了,现在黑灯瞎火的,看人完全是以衣服辨认,她装扮成张绣的士兵,很容易就混出去了,跟着曹操走,反而不好走。 丁璇道:“好好保护自己,娘去给你搬救兵。” 曹安民眼珠子一转,拉了拉丁璇的衣袖,道:“婶娘,小侄跟你一块去。” 说完话,曹安民又推了推曹昂,对曹昂挤眉弄眼:“子修,保护好叔父啊,我跟婶娘很快就回来。” 曹安民的话音刚落,突然隔壁营帐突然响起曹操惊慌失措的吼声:“子修?!典韦何在!” 典韦拿着双戟冲了出去:“主公,典韦来了!” 曹昂跟着典韦出了营帐。 曹操和曹昂的马都是大宛良驹,丁璇牵来马,把马缰塞到曹昂手里,道:“我先走了,别告诉你父亲我来的事情。” 曹昂点点头。 丁璇说完话,转身便走。 曹昂突然又开口,叫住了丁璇:“娘。” 兵荒马乱中,丁璇回眸,曹昂立于灯下,少年的身板消瘦,却不失英气,温润平和的眸子里,满是青涩的担忧:“你多保重。” “知道了。” 丁璇挥挥手:“你也保重,我走了。” 曹昂大步走过来,把一物塞在丁璇手里,道:“这个东西,娘留着防身。” 丁璇低头一瞧,是一把颇为漂亮的匕首。 星光漫天,匕首流光溢彩,美不胜收。 是当年曹操行刺董卓时用的七星宝刀。 后来董卓身亡,不知谁又找回了这把刀,辗转送给曹操。 曹操便把这把刀给了曹昂,一来有让曹昂学习他的勇气,二来么,这的确是一把宝刀,削铁如泥,无论是用来防身,还是用来装饰,都是极为不错的。 曹昂很喜欢这把刀,睡觉都要放在身边,片刻也不肯离。 平日里她想把玩一番,他都心疼得不得了,而如今,却给了她。 想来是觉得今夜之后,生死两茫茫,若他死了,这把刀留给她,算是一个念想。 若她死了,那,这把刀便陪着她一同葬下。 就当是尽了他的一片孝心。 丁璇眼角有些发酸。 她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来到这里,不过是为了完成任务。 对于曹昂的保护,也是任务的一种。 但在看清手里的七星刀后,她心里有了一种别样的感觉。 她想好好保护这个孩子。 他很年轻,甚至还只是一个没有她高的半大孩子。 他的未来有无限的可能,不应该因为曹操的一晌贪欢而葬送一生。 她突然便明白了,丁夫人不惜一切,也要将他托付给她的心情。 丁璇抬起头,曹昂已经扶着刚刚穿上衣服的曹操上马了。 烛火下,曹昂眉目稚气,却有化不开的坚定与从容。 年轻可真好。 丁璇轻轻一笑。 张绣的兵马如潮水一般涌来,慌乱中,曹安民不知被挤到了哪个地方。 丁璇不太担心曹安民。 以曹安民善于投机取巧的性子,这会儿应该是他们之中最安全的一个。 而她么,也不需要去淯水河,她原本就和荀攸约定好了,夜上一更,荀攸便会派兵过来。 派兵遣将需要时间,她又安排了荀攸去做其他事,等荀攸忙完之后,便是一更时间。 这个时间是她原本便算好的,让曹操吃个教训,感受一下什么叫做生与死的边缘,省得以后看见个漂亮女人便走不动路,也趁机给曹昂造势,让曹昂成为曹操不可动摇的继承人。 所谓的她去搬救兵,其实只是一个借口,她真正要做的,是混在张绣的士兵中,暗中保护典韦。 典韦是一员猛将,因为曹操泡妞死在宛城太可惜了。 留着典韦以后有大用。 蜀将五虎单挑时的战斗力那么彪悍,曹营里若没有几个,那也太跌份儿了。 曹营里能拿得出手的单挑人物,也就夏侯惇和虎痴许褚了。 演义中,夏侯惇曾与关羽战了三十合,不分胜负,虎/痴许褚裸衣战马超,落了下风。 若是典韦还活着,或许就不是这个局面了。 五子良将带兵打仗可以,但单挑能力明显跟蜀将五虎不是一个档位的。 丁璇找了个旁人不容易发现的位置,目光掠过刀光剑影,落在典韦身上。 曹操带着曹昂骑着大宛良驹先跑了,身边的亲卫死的只剩下典韦一人。 典韦手持双戟,立在营地门口,周围尸堆满地,血流成河,张绣的士兵手持兵器,寒光闪闪,却无人敢靠近。 八十斤的双戟在典韦手中舞得虎虎生威,恍若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煞神。 这便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被曹操称赞的古之恶来。 有武器又不曾宿醉的典韦,本就是万人敌。 张绣不断催促着,士兵们却仍然不敢靠近,张绣见此,便命士兵们架起强弩,想要把无人可敌的典韦射成刺猬。 张绣一声令下,□□如雨,飞向典韦。 典韦舞动双戟,密不透风,箭雨落在他脚下,却无一支能伤及他的性命。 战马上的贾诩眼睛轻眯,附耳对张绣低语。 张绣目光明明暗暗,让士兵分为三路,从另外两边包抄过去,将典韦围成一圈。 另外的士兵,纵马越过栏杆,追杀曹操而去。 典韦杀红了眼,想要阻拦张绣的士兵,但他身边的人太多太多了,如源源不断的洪水一般。 哀嚎呻.吟声不断响起,典韦怒吼:“典韦在此,休得伤害我家主公性命!” 无人是典韦的对手,士兵们便一起举起盾牌,牢牢地将典韦困在其中,更多的士兵借此机会冲出营帐。 典韦却一声爆喝,击飞无数兵士。 又一批箭.弩带着火光,朝着典韦飞驰而去。 看来张绣是铁了心要杀典韦,连自己的士兵都不要了。 丁璇随手捡起一块盾牌,用力仍给典韦:“典韦,接住!” 听到丁璇的声音,典韦瞳孔微微收缩,又瞬间反应过来。 他来不及思考丁璇为什么还在这里,长臂一伸,捞住在空中不断旋转的盾牌,护在自己身上。 丁璇夺了身边人的马,七星刀在她手中,犹如搅割着人肉的风车一般,张绣的士兵又不曾防备,围得密密麻麻的阵营,硬生生地被她冲出一条血路来。 离火光中的人越来越近,丁璇对典韦伸出手:“走。” 怕典韦不肯走,丁璇又补上一句:“孟德和子修已经安全了。” 这飞马冲阵救人于水火的动作,她简直能给自己打满分。 等救了典韦,与曹操曹昂汇合,她宛城之行的任务便是圆满完成了。 下一步,便是拜访离宛城不远的,此时正在种地的诸葛亮。 刘备三顾茅庐才将诸葛亮请出山,她比刘备还虔诚,更有天命所归的曹昂在膝下,一次不行,便两次,两次不行,那就三次,四次。 她磨也要把诸葛亮磨出山。 等诸葛亮一出山,再去找找因相貌太丑而四处碰壁的凤雏庞统。 说起来也是搞笑,孙权自己都长得那么奇怪,居然还敢嫌弃庞统丑。 当真是自小在孙策周瑜身边长大的人,被两人的长相无限拔高了审美,而忽略了自己碧眼儿的事实。 卧龙凤雏在手,保住遗计定辽东的郭嘉,再招揽招揽猛将,何愁大业不成? 她几乎能够想想得到,多年后,曹昂登基为帝的盛大场面。 典韦就着丁璇的手,翻身上马。 丁璇纵马而行,□□被典韦用盾牌挡在身后。 挡不住的,也被他用双戟挑开。 身后的追兵如蝗虫一般,典韦道:“夫人怎么在这里?” 在他看来,纵然丁璇没有突围成功,办成张绣的士兵混上一晚上,能夏侯将军带兵过来,比现在冲出来救他安全多了。 “来救你。” 丁璇答得干脆:“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你死在这吧?” “我……” 丁璇的直白让典韦有些手足无措:“我不过一个宿卫,为主公死是我的职责。” “没有谁该为谁死的,孟德的命是命,你的命也是命。” 丁璇道:“好好活着,我会保护你的。” 什么红颜薄命,将星易陨,她偏不信,她就是要逆天改命! 然而打脸的是,她豪情壮志的话刚刚说完,战马一声嘶鸣,速度慢了下来。 丁璇微微皱眉,想起典韦小山似的体型。 “你多重?” 典韦道:“……不知。” 好了,不用问了。 问出来也没用。 这匹马是她从张绣士兵手里抢来的,不是曹操送给典韦大宛良驹。 这马普通得很,根本经受不住他们二人的体重。 利箭呼啸而来,典韦能挡得住左右两边,但挡不住射向马腿的箭。 战马吃痛,翻倒在地。 丁璇反应快,在从马背上一跃而下。 典韦没有反应过来,在地上滚了几滚后,连忙起身小跑到丁璇身边,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张绣的追兵,目光暗淡下来,道:“是我连累夫人了。” 丁璇把七星宝刀塞在腰间,取下背后的长弓,又从背上箭娄里抽出□□,瞄准紧跟在他们身后的人。 “什么连累不连累?” 丁璇微眯眼,松开弓弦:“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放心,我罩你。” 典韦张了张嘴,原本紧绷着的肌肉慢慢舒展开来。 他转过身,手中的双戟指向敌兵:“典韦愿为夫人死!” 箭若流星,萧萧而去。 马背上的那人反应极快,往后一躺,躲过迎面射来的利箭。 哟,还挺厉害。 丁璇又抽出一支箭,刚刚搭在弦上,夜风里便飘过来一个声音:“……别射,是我。” 喊杀声震天,遮住了那声音的前两个字。 丁璇眉头微动,手指捏着箭,看着不断逼近的敌将。 怪事,这声音熟悉得很,好像在哪听过一般。 夜色如墨,星光暗淡,她有些看不清敌将的脸,便启用了随身空间所带的金手指。 原来是应该在鹊尾坡围堵张绣的曹洪。 他不知道何时混了进来,身上还穿着张绣士兵的衣服,她这才没有认出来他。 八成是曹洪不放心她,偷偷从鹊尾坡过来的。 他这一来,鹊尾坡无人指挥,不知道还能不能拦得下张绣。 算了,拦不住就拦不住吧。 她这会儿玩得有点脱,又不好当着典韦的面用金手指,怕典韦以为她是怪物,曹洪过来了,还能有个帮手。 丁璇放下□□,拍了拍典韦,道:“自己人,是曹洪。” 曹洪飞马赶来,到丁璇身边时下了马,示意丁璇上马,道:“嫂子,你先走,我和典韦随后便来。” 丁璇挑了挑眉:“把你们丢在这,可不是我的作风。” “可……” “没有可是。”丁璇打断曹洪的话,随手削去追上来的敌兵脑袋,一脚敌兵的身体,道:“坚持一会儿,荀先生很快便会派人过来的。” 丁璇执意不走,曹洪也没有办法,只好与敌军战在一起。 张绣身边的贾诩看到曹洪与典韦努力将小兵打扮的人护在身后,上下打量一眼丁璇,蹙眉想了一会儿,对张绣道:“生擒此人。” 能被典韦和曹洪保护的,绝对不是普通人。 如果此次被曹操逃出生天,还能利用此人与曹操讨价还价,让曹操不敢太过逼迫他们。 张绣点头,吩咐下去。 丁璇彻底体验了一把,什么叫做千军万马中,个人武功的高强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 当然,也有可能是她善于偷袭人,跟超一流的武将没法比的缘故。 此时若换成五虎将的任何一个,都会一起绝尘冲阵而去。 而不是像她这般,每走一步都很艰难。 再这样下去,别说她了,典韦曹洪也坚持不住。 看来要想个法子用随身空间里的东西了。 丁璇正这般想着,耳畔忽而传来厉风呼啸而来的声音。 她微微侧目,一支巨弩划破天际,劈开混沌,最后稳稳地落在她脚旁。 围着她的敌军被巨弩/射/穿,东倒西歪一排排。 丁璇抬头,不远处,不远处的山坡上,夏侯惇放下了巨弓,从亲卫手里接过陌刀。 他倒提陌刀,从山上冲下,将围得水泄不通的阵营,杀出一条血路。 顷刻间,他带着迫人的杀意与凌厉,来到了丁璇身边。 夏侯惇横刀立马,神情淡漠,看了一眼丁璇,半敛眼睑,声音低沉:“没受伤吧?” 远处的风声,和着淯水河的潺潺流水,近处的战马嘶鸣,冲杀喊阵,声音似乎都低了下来。 有些人,似乎天生就为战场而生。 饶是有白天的争吵不快在,丁璇也忍不住多看了夏侯惇一眼。 眼前的这个人,A爆了。 “没有。” 丁璇道:“你怎么过来了?” 夏侯惇随手杀死想要偷袭丁璇的人,淡淡道:“军令如山。” 丁璇笑了一下。 这可真是一个有趣的借口。 天下谁人不知,曹营中真正掌兵权的是夏侯惇,就是曹操对夏侯惇下军令,也要看夏侯惇的心情。 丁璇道:“既然是军令如山,那你我互相讨厌的事情便暂且放在一边。等杀退张绣,咱俩的恩怨再慢慢算。” 夏侯惇看了一眼丁璇,没有说话。 喊杀声震天的夜里,忽然亮起冲天火光。 凤唳九天,浴火重生,扶摇而上,将周围漆黑夜色照得如同白昼一般。 所有人的动作都停了下来,回头看向凤凰升起的位置。 火光刺目,罩着一个清瘦少年,他的周围,是举刀准备杀他的士兵。 士兵被火光远远弹开,愣在当场。 少年似乎也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惊,抬头看着突然出现的凤凰。 凤凰飞直九天之上,又从云端徐徐落下。 闪着华光的羽翼如星辰,稍微展翅,便是划开一道星河。 凤凰俯冲而下,盘旋在少年身边,一圈又一圈。 它仰天长鸣,三声后,突然飞向少年身上。 凤凰消失,只余下冲天的火光不散。 火光下的少年伸开手掌,看着自己的掌心,有些不知所措。 丁璇嘴角微勾,环视着周围之人。 所有人被这场3D立体环绕的特效所震撼,久久没有回神。 典韦长大了嘴巴,曹洪手里的刀都掉了,就连一向内敛持重的夏侯惇,也有一瞬的失神。 很好,她想要的效果达到了。 一片寂静中,丁璇冲曹昂大喊:“吾儿乃天选之子!” 丁璇的声音响彻在每个人的心头,她扭过脸,看向还没回神的张绣:“张绣!你敢逆天而行吗!” 张绣胸口剧烈起伏,久久没有说话。 与此同此,离宛城不远的诸葛亮也看到了这一奇特景象。 凤凰浴火而生,长唳九天,是祥瑞。 诸葛亮掐指一算,手指微微一颤,慢慢合上了眼。 大贤已出,汉运当终。 第37章 丁夫人 逆天而行? 谁敢。 汉高祖刘邦斩白蛇起义,哪怕绿了自己的父亲,也要编造一个母亲梦中与龙王交合的故事,来证明自己是天选之子,真龙化身。 但那梦中的事情,谁又能知道呢? 还不是刘邦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时候秦朝已经覆灭,楚霸王项羽四面楚歌,这样的典故,不过是压死骆驼的最后可一颗稻草,让民心彻底倒向刘邦。 刘邦人品虽渣,但治理天下确实有一套,再加上后来的文景之治与民生息,汉武帝大破匈奴,给了汉人挺拔千秋的自信,刘邦所说的母亲与龙王梦中交合,也就变成了无可置疑的神话。 ——若非真龙之后,又怎会将国家治理得这般强大? 这样的认知一直持续到桓灵二帝登基,朝廷腐败,宦官外戚内斗不休,以致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百姓们活不下去,便揭竿而起,爆发了黄巾起义。 张角以黄巾束发,赤色抹额,高呼苍天已死,黄天当立,不再相信刘氏皇帝为真龙天子的权威。 诸侯王们各自为战,纷纷想做下一个开创帝业的高祖皇帝。 帝王出世,多伴有异象而生,实在没有了,也可以学着汉高祖,弄一出绿了自己的父亲的梦境。 于是乎,各类神灵异玄幻故事层出不穷,每个诸侯王的亲卫拉出来,都能说上三天三夜扯得没边的祥瑞小说。 但这些终究是听来的,不曾见过,所以可信度很低。 直到这夜的凤凰浴火而生,翱翔九天之后,飞入曹昂的身体。 几十里外的人家,都不仅能到火光与飞凤,还能听到凤唳长啸。 骑着绝影奔出数里的曹操感觉到身后火光冲天,又有凤鸣声音传至耳内,一边纵马狂奔,一边忍不住回头去瞧。 这一瞧,他便停下了马。 火光下,是他的长子曹昂。 曹操瞳孔微微收缩,胸口剧烈起伏。 隔得太远,他没有听到丁璇的话,但哪怕没有丁璇的声音做旁白,他也能比任何一个人明白这一幕意味着什么。 曹操立刻调转马头,回到曹昂身边,翻身下马,抓着曹昂左看右看。 “我儿!子修!” 原本只敢在心里宵想的梦想,似乎一下子变得触手可及。 好一会儿,曹操才重新组织好语音,把曹昂紧紧抱在怀里,又哭又笑道:“天佑我儿!” “天佑曹家。” 丁璇眸光轻转,言笑晏晏:“汉家天子乃火德,如今凤凰浴火重生,回到我儿体内,是上天要我儿取汉家天下而代之!” “天命在曹!我儿便是天命!” “张绣,你还不速速束手就擒!” 丁璇声音清越,响彻在夜风里。 原本想要将曹昂砍成肉泥的士兵哆哆嗦嗦丢下了手里的雾气,不住向曹昂磕头,痛哭流涕说自己错了。 马上的张绣身体一震,手指不可自制地抖了起来。 贾诩看了一会儿火光,一手捻着胡须,目光转到被曹仁典韦护在身后的丁璇,神情若有所思。 夏侯惇微微抿唇,眸光被火光照得明明暗暗。 曹洪终于反应了过来,连忙捡起不知何地掉在地上的武器,朝天上一举,道:“天命在曹!” 曹洪的声音太突然,又响亮,典韦终于回神,跟着曹洪一声爆喝:“天命在曹!” 二人的声音传至正准备往下冲阵的曹营将士,将士如梦初醒,跟着大喊天命在曹。 张绣的士兵本就被凤凰浴火的景象所震撼,再加上天命在曹的声音铺天盖地而来,士气一泻千里,甚至还有一些人丢盔弃甲而逃。 夏侯惇领的青州兵几乎没花费多少力气,便擒获了准备往穰城撤退的张绣。 夏侯惇看了一眼丁璇,去整理投降曹营的士兵。 典韦飞奔到曹操面前,拉着曹操左看右看,检查有没有受伤。 “我没伤。” 曹操抚掌大笑,看向曹昂的目光满是炽热:“吾儿甚好。” 曹昂被曹操热情的态度弄得有些不自在。 曹操虽洒脱不拘小节,无论与谁,都能谈笑风生,但作为父亲,曹操仍是一个颇为严厉的人。 信奉严父出才子。 而曹昂又是长子,自出生,便背负了太多太多的期望,四书五经,骑马习射,排兵布阵,甚至为君为臣之道,他都要学。 他的父亲是曹操,他不能平庸。 内因外素加在一起,导致多年来他与曹操的关系并不算特别亲密,他的堂兄曹安民,都比他跟曹操的关系好。 曹安民在曹操面漆说话无所顾忌,而他,说一句话,要在心里过上好几遍。 遇到曹操沾花惹草,丁夫人破口大骂,他还要硬着头皮在里面调和。 这么多年来,他习惯了与父亲不冷不热的关系,一朝父亲对他慈眉善目嘘寒问暖,他反倒有些不习惯。 可父亲都对他这般亲热了,他若是不说些什么,又有点不合适。 曹昂酝酿了许久,最终干巴巴道:“父亲,你没受伤吧?” 自己的儿子是未来天子,没有什么比这个消息更好了。 就算这个儿子之歪瓜裂枣不堪入目,如今也是闪着金光惊为天人的存在。 更别提这个长子本就是个极懂事、允文允武又俊秀的少年郎了。 曹操拍着曹昂的肩,看哪哪都是满意的,道:“我没事,倒是你,没伤着吧?” 曹昂刚要说话,看到曹操身后慢慢走来的丁璇,眼皮跳了跳。 他年少,控制情绪的能力尚未修炼到家,曹操又是极聪明会观察人心的,见他面上的表情僵了一瞬,还以为他受了伤,当下便要拉着他检查哪里受了伤。 丁璇越走越近,面上一派平和之色,嘴角微勾,看上去心情似乎还不错。 然而丁璇越是这样,曹昂心里便越发虚。 他长这么大,没少见丁璇追着曹操大骂的场景。 现在有多平静,爆发之后便有多恐怖。 曹昂咽了咽口水,按住曹操的手,小声道:“父亲,母亲来了。” 刚才的景象实在太让人震撼,曹操还以为曹昂被火光与凤凰吓得没回过神,才说出这样没边际的话。 曹操大笑出声:“你这孩子,又想你娘了?她远在许都,来不了的。” “你若是想她,等拿下宛城,爹便带你回去看她。” “不是啊主公。” 典韦忍不住道:“夫人真的来了。” “就在你身后。” 曹操脸上的笑容僵了一瞬。 典韦是个耿直人,不可能说话诓他。 曹操抬手,揉了揉脸,恢复春风满面的笑容,慢慢转过身,笑着道:“阿璇,你何时过来的?” 丁璇一身戎装,目光盈盈似水,与温柔娇软的邹夫人相比,别有一番风味。 曹操脸上的笑意更真诚了一分。 然后便看到,丁璇手里提着的人头还在不住往下滴血。 那人头上的眼睛怒目而视,似乎死的颇为不甘心。 夜风徐徐,人头上血腥味扑面而来,曹操眉头跳了一下,眼底的笑意僵了僵。 半月未见,他的娇.妻小表妹,似乎比以前更暴躁了呢。 曹操看了一眼典韦,目测着距离。 很好,典韦离他很近,如果他的小表妹一时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典韦还能救他一救。 曹操稍稍放心,但一看丁璇手里的人头,又默默往典韦身后走了一步,方道:“阿璇,这是谁的人头?你怎么提着?” “快扔了,莫脏了你的衣服。” 丁璇抬手,把胡车儿的人头举在曹操面前。 曹操喉结动了动,太阳穴不住狂跳。 虽说他南征北战,沙场为家,可像这般近距离看死人头的,还是第一次,更别提丁璇手里的人头还有死不瞑目的狰狞感。 换上旁人,只怕这会儿早就捂着肚子狂吐了。 但他是谁,是曹操,被人评价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孟德,泰山崩于面而色不改! 曹操这般想着 下一秒,丁璇把手里的人头丢在曹操怀里。 曹操与怀里的人头对视一秒后,手上一个哆嗦,人头骨碌碌地滚到了地上。 丁璇双手环胸,看着曹操。 邹夫人的事情暂且放一放,她发现了另外一件了不得的事情。 丁璇道:“我觉得你应该认识他,叫胡车儿。” 她让曹洪找了好久才找到的。 张绣原本是非常有诚意地投降曹操的。 要不然,也不会打开城门,让曹操的兵马驻扎宛城。 可是后来,却突然叛变了。 除却曹操睡了张绣的婶娘外,胡车儿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胡车儿掌着张绣大部分的兵马,是张绣最为倚重的武将,曹操抵达宛城后,不断以金银之物贿赂胡车儿,似有不轨之心。 张绣担心曹操联合胡车儿杀了自己,又出了邹夫人那一档子事,才走投无路,怒而反曹操的。 这样看来,张绣的反水似乎不得已而为之,可她刚才问过荀攸了,曹操根本不曾重金收买胡车儿。 再瞧瞧曹操如今的反应,她几乎能够确认一件事——曹操压根不知道胡车儿是谁,又怎会买通胡车儿杀了张绣? 曹操揉着胸口,压下身体里的翻山倒海,道:“这名字有点熟悉。” 丁璇道:“张绣手下的第一猛将。” 曹操想起来了。 这名字张绣提过,说甚是骁勇,得知他麾下大将典韦勇武过人,想比试一下。 他便嘱咐了典韦,说张绣新降,别让胡车儿输得太难看,免得落了张绣的面子。 典韦便颇为不情愿地与胡车儿打了一场。 曹操看了看倒在地上的人头,道:“原来是他啊。” 那场比武典韦没用力,所以也没什么看头,他看在张绣的面子上,略微点评两句便揭过了。 因为太没看头,他到现在都没记住胡车儿长什么样。 丁璇道:“被我一剑杀了。” 曹操:“!!!” 胡车儿虽远远不是许褚的对手,但到底是张绣麾下第一猛将,该有的武力值还是会的。 曹操心有余悸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丁璇道:“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 胡车儿挑拨张绣曹操的关系,对他自己有什么好处? 两虎相斗,必有一伤,无论伤的是张绣,还是曹操,胡车儿的日子都不会比以前好过。 除非是,胡车儿真正的主公,并不是张绣。 曹操不住点头:“奇怪。” 奇怪,怎么不奇怪? 张绣麾下的第一猛将被一个只有花拳绣腿功夫的女子杀了,怎么可能不奇怪? 曹操又往典韦身后躲了躲,把曹昂也拉在自己身边,双重保护下,曹操才道:“唔……” “阿璇的功夫越来精益了。” 丁璇:“……” 这个曹操好像跟她在书里读过的曹操不太一样。 历史上的曹操,有这么惧内吗? 还是说,她这会儿的动作太彪悍,是正常人都怕她? 丁璇看了一眼曹昂吞咽着唾沫的动作,认真地选择了后者。 “你连胡车儿是谁都不知道,胡车儿却告诉张绣,你与他私下交往过密,时不时送他金银。” “张绣害怕你暗通胡车儿对他不利,才不得不先下手为强。” 丁璇指着胡车儿,道:“你觉得,胡车儿背后的人,是谁?” 经丁璇一提醒,曹操才发觉有些事情被他忽略了,皱眉想了一会儿,曹操抬头,眯眼看向远处的鹊尾坡,心头一惊,道:“不好,鹊尾坡——” 曹洪刚忙完,纵马过来,听到曹操说鹊尾坡,便道:“大哥别担心,我带的人都留在鹊尾坡了,跑不了张绣。” 曹操拧眉道:“谁来鹊尾坡,谁就是胡车儿真正的主公。” 青州兵断断续续赶来,手里举着的火把将周围的夜色点亮。 丁璇看了一眼曹操,忽而觉得,这样的曹操,才应该是历史上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的曹孟德。 刚才那个见了她就想躲的人,不叫曹操,叫阿瞒! 夏侯惇料理完战场,派人通知曹操可以回营地了。 曹操一边走,一边往下面吩咐下去。 亲卫听后,余光看了一眼丁璇,道:“主公,这些事情,夫人已经交代过了。” 曹操微怔,眸光闪了一下。 曹昂看看曹操,又看看丁璇,道:“父亲,若不是娘及时赶到,通知荀先生调兵遣将,只怕我们这会儿早就死在刀斧手之下了。” 曹操点头,一脸复杂地看着丁璇。 难不成是禁足让丁璇想明白了许多事情? 曹操这般想着,回到了营地。 胡车儿身后另有他人,曹仁李典去了穰城,夏侯惇要驻守大营,曹操便让曹洪点了兵马,去支援鹊尾坡。 张绣被人五花大绑带上,抬头看了一眼曹昂后,便合上了眼,道:“此役非战之罪,但求速死。” 哟,脾气还挺烈。 丁璇来了兴致,道:“那你可知,孟德并不曾招揽胡车儿,更不曾有意谋害你?” 张绣眉头微动,睁开了眼睛,上下打量着丁璇。 就是这个人,才让他的筹谋付之一炬。 侍从倒上了茶,荀攸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想起荀攸难喝得要死的茶,丁璇便不大想喝。 可茶既然已经倒上了,她便抿了一口,算是不拂荀攸的面子。 微热的茶水触及口齿,丁璇忍不住又喝了一口,赞赏似的看了荀攸一眼。 有前途,知道上次的茶难喝,这次给她换茶了。 丁璇喝完茶,对张绣道:“胡车儿是刘表的人。” 离宛城最近的是刘表,宛城若被曹操所占,南下取荆州不过顺手的事情。 刘表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所以他提前买通了胡车儿,让胡车儿挑拨张绣与曹操的关系。 如果张绣胜了,那是再好不过了,北方的劲敌曹□□了,刘表称雄天下的美梦才能继续做下去。 如果曹操胜了,也无妨。 曹操纵然胜了张绣,也会元气大伤,短时间内,不会想着取荆州的事情,刘表也好趁这段时间发展自己的势力。 刘表勾结胡车儿,是一个稳赚不赔的生意。 张绣豁然开朗,静默片刻,冷笑一声:“成王败寇,我没甚好说的,杀了我便是。” 说完话,张绣眼一闭,满脸的一心求死。 然而就在这时,营帐外响起一个女子柔弱却也焦急的声音:“司空,求您放了张绣!” 张绣身体猛然一震。 丁璇勾了勾嘴角:“请邹夫人进来。” 曹营诸将的目光全部看向曹操,曹操面上有些不自然,抿了一口茶,曲拳轻咳道:“你见她作甚?” 邹夫人走了进来,若露水盈盈的目光环视一圈后,最终落在丁璇身上,迟疑片刻,对着丁璇深深拜下。 “妾拜见夫人。” 张绣声音有点急:“婶娘,你来做什么?我不是派人送你走了吗?” 邹夫人垂眸,轻声道:“都到这个时候了,你还唤我婶娘吗?” 一瞬间,曹操的脸色分外精彩,而曹营诸将的目光,再次看向曹操。 张绣呼吸一滞,胸口剧烈起伏。 丁璇道:“英雄难过美人,你与我夫君皆是同道中人。” 曹操面色微尬,丁璇继续道:“我给她准备了一个新的身份,是我寡居的堂姐,你可愿意归降?” 张绣瞳孔骤然收缩,曹操有些握不住手里的茶。 曹营诸将无不被丁璇的话所震撼——这种拉拢了人心又消灭了夫君小妾的行为,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就连脸上没甚表情的夏侯惇,也多看了丁璇一眼。 丁璇的声音仍在继续:“河北袁绍,北方公孙瓒,西凉马腾与韩遂,中原袁术与吕布,这些人还等我去征讨,我没时间去对付刘表。” “留你在宛城,能打便打,能防便防,你意下如何?” “但你若再对我儿起异心,我必将你挫骨扬灰,碎尸万段!” 张绣身体一颤,徐徐拜下:“愿誓死效忠夫人。” 张绣投降后,请愿出兵荆州,说要为拿下新野,就当为他归顺丁璇的诚意。 曹营诸将觉得张绣新降,忠心未定,一旦放走,便很有可能是放虎归山。 丁璇轻轻一笑,让张绣领兵出征。 张绣曹操不同,并不是一个胸怀大志的人,他像是一个孤儿,四处游走,所求的,不过是在乱世中能落脚的一处宅院。 归顺刘表,是因为刘表宽和,能厚待他,后来归顺曹操,是因为形势所迫。 如果她给他一个可以施展能力的天空,再给他一个家,那么完全可以换来他的忠心。 这个乱世中,只有她能给他这一切,张绣不会叛变的。 张绣守宛城,攻新野,荆州的刘表便不需要她再给眼神。 如果张绣足够给力,或许还能把荆州打下来。 这便是她收张绣的用意所在。 张绣走后,曹营诸将极有眼色退下了,只留下曹操和丁璇在营帐。 曹操走到丁璇身边,拉了拉丁璇衣袖,诚意十足地开始道歉。 丁璇道:“这不怪你。” 曹操以为丁璇说的是气话,更加卖力地讨好。 丁璇险些被他逗笑了,一边磨墨,一边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以前是我把你管得太严了。” 说实话,诸葛亮郭嘉赵云周瑜马超陆逊……站在她面前,她也不知道选哪个。 哎,说起来这个时间点了,郭嘉早已效忠曹操了,她怎么一直没见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曹操看上了邹氏,请正常的。 再说了,曹操除了好.色,剩下的优点,还是挺多的,比如足够尊重妻子。 她有更好的处理方式时,他完全听取她的意见,丝毫不介意她的风头远胜于他,更不介意她的野心勃勃。 让她不用一边对付外面的人,一边还要绞尽脑汁瞒着他,不让他发觉自己的野心和聪明。 在这个男权社会,曹操有这种觉悟,是多么难得可贵的品质啊。 丁璇磨好墨,顺手写下休书,写完之后,递给喋喋不休夸赞她的曹操:“两个选择。” “要么一拍两散,各生欢喜。” 曹操一怔,道:“阿璇,你知道我不会跟你分开的。” “我可以向你保证,类似于今夜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 丁璇没理会他的赌咒发誓,道:“不要休书?那好,第二个。” “我不管你今儿睡了谁,明日又爱了谁,你也别去在意我今日与谁吟诗赏月,明日与谁同床共枕。” “阿璇!”曹操的声音有些急:“你别生气,我以后真的改——” 丁璇把休书往曹操手里一拍,径直走出营帐:“你好好想想再下决定,我不着急等你的回答。” 刚走出营帐,丁璇便看到曹昂站在不远处,见她出来,有些手足无措。 丁璇走过去,拍了拍曹昂的肩,神色轻快:“不用担心我,谁离了谁不是过。” 丁璇一把揽住曹昂的肩,将曹操的呐喊丢在身后。 “娘带你去拜访一个人。” 曹昂回头看了一眼曹操,抿了抿唇,跟着丁璇走:“是哪位先生,竟让娘如此看重。“ 丁璇望了望天,道:“卧龙……先生。” 宛城也叫南阳,诸葛亮最开始待的地方。 近日星象大异,诸葛亮仰观天象,掐指一段,发觉自己不能继续在家里坐着了。 诸葛亮背着琴,拿着香炉与茶水,准备去山里的亭子躲几天。 几日后,飒爽英姿的女子立在他面前,眸光像是梅花落在了白雪里,弯刀一般的眉微微挑起,声音有着几分揶揄:“听闻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小女子想请先生解一个字,不知先生肯否?” 诸葛亮抬眉看了一眼丁璇身后的曹昂。 孩子都这么大了,还好意思称自己是小女子。 丁璇用树枝划拉着,在地上写下一个魏字。 诸葛亮淡然道:“魏也,象魏者,两观阙是也。当道而高大者魏……” 说到这,他声音微顿,眸光微冷,看着丁璇。 丁璇灿然一笑,道:“春秋谶有云,汉家九百二十岁后,以蒙孙亡,授以承相。代汉者,当涂高也。” “敢问先生,魏,可代汉?” 每一个宫殿前,都建有两个高大的望台,这种望台,叫魏阙。 魏阙,高也,为涂高。 第38章 丁夫人 在找诸葛亮的路上,丁璇准备了一路的忽悠话,只等诸葛亮接了她的话,她便行云流水开始卖曹昂的安利。 她甚至还根据历史上诸葛亮的性格,设想了诸葛亮在听完她的话后,会有几种反应。 第一种是勃然大怒,拂袖而去。 毕竟这个时候的诸葛亮,纵然身上满身挂,但说到底,还是一个少年,又一心匡扶汉室,猛然听到她说的这些大逆不道话,不当场提剑戳她两个窟窿,就已经算涵养非常好了。 第二种么,诸葛亮出场便巅峰,火烧博望坡,舌战群儒,无论哪一个画面,都让后人津津乐道。 诸葛亮都舌战群儒了,还会把一个不知名的她放在眼里吗? 显然不会。 所以诸葛亮很有可能以他犀利毒舌的言辞,将她说得无地自容愧不当初——诸葛亮骂死王朗的名场面还在那呢,谁也不好说她是不是下一个王朗。 两种反应都有可能,当然,以诸葛亮之嘴炮,第二种的可能性会更高一点。 为此,丁璇在来的路上已经打好草稿了,力求无论诸葛亮是那种反应,她都有应对之策。 然而让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诸葛亮抬眉,静静地看着她。 此时清晨的阳光正好,落在院子里的树枝上,形成一团又一团斑驳的光晕。 光晕将诸葛亮脸部的轮廓染成浅浅的暖色,他的睫毛很长,在眼尾时更为卷翘,阳光落下来,睫毛并着眼尾,晕染出一种蛊惑人心的惊艳感。 眸光潋滟,美不胜收。 偏他的气质却不阴郁邪魅,他身边檀香袅袅升起,身后竹林葱葱郁郁,广袖之下,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 他的仙气从气质蔓延到指尖,没有一处不飘逸灵隽。 面对着这样赏心悦目的人儿,丁璇突然便明白了刘备的三拜茅庐后,把一个闲着没事在家种地的人,直接提拔成自己的军师。 要知道,荀攸跟了曹操几年了,还没混上军师呢。 这仿佛来自九天之上的谪仙气质,太能唬人了。 那种眸光轻转,便看透了一切的七窍玲珑心,莫说让她三拜茅庐了,十拜她都愿意。 长得好看又这么聪明的人,谁不喜欢呢? 丁璇看着诸葛亮,静静地等着他的回答。 诸葛亮站了起来,对她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这院子虽然幽静闲雅,但到底是诸葛亮住的地方,在这个院子里交谈,也不大合适。 八成是诸葛亮要带她去外面说话。 站在山间,凉风习习,花草芬芳,看着远处的云海翻滚,山石如画,讲着国家兴亡,王朝更迭,那才是诸葛亮的风格。 诸葛再拿着他那标志性的羽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风,端的是仙风道骨忧国忧民。 丁璇这般想着,跟着诸葛亮走出院子。 诸葛亮走到门口,便停下了脚步。 就这个地方? 跟她想象中临崖而立的场景不大相同啊。 不过这处的风景也挺好的,风吹云浪涌,竹林萧萧似仙境,就差一个诸葛亮在那讲大道理了。 丁璇一笑,道:“先生……” 先生二字刚出口,便看到诸葛亮退回院子,而后重重地关上了门。 丁璇:“……” 诸葛亮关门的力气颇大,缠着门框生长的小百花颤了几颤,荡荡悠悠地落在丁璇额头上。 飞鸟自竹林掠过,叫声好像青蛙。 曹昂曲拳轻咳,声音在一阵蛙鸣中显得格外突兀:“娘,这位先生好像不大喜欢你。” “没关系。” 丁璇摘下落在额上的小百花,微微踮起脚,重新插在门框上,道:“他以后会喜欢的。” 刘备请诸葛亮还吃了两次闭门羹呢。 她第一次拜访,就见到了诸葛亮,这是多么明显的质的飞跃啊。 她应该知足。 尽管诸葛亮在前几日便算到了她要拜访,特意从家里搬到山间,来躲避她。 尽管她是依照随身空间对诸葛亮的定位,才找到了不愿意见她的诸葛亮,见了之后,刚说两句话,便被诸葛亮请出了门外。 但那在她看来,第一次能见过诸葛亮,那就是非常大的成功。 换言之,诸葛亮都见到了,请他出山还远吗? 果断不远! 在接下来的几日里,丁璇时不时地去敲门拜访一下诸葛亮。 有时候诸葛亮心情好了,打开院门,会与她相谈几句,当每每听完她的天象只说,便啪地一下关上门。 门框上的小百花再度被震得落了下来。 丁璇便好脾气地捡起小花,重新放在门框上。 算一算时间,这会儿吕布该打刘备了,刘备大败后,投降了曹操,并劝说曹操攻打吕布。 曹操还在犹豫要不要打,吕布的部下陈宫便向曹操抛来橄榄枝,说会配合他一起杀吕布,拿城池。 这般便宜的事情,曹操怎么可能放过? 再加上吕布又袭击了曹操的城池,曹操当下不再犹豫,果断与吕布死磕到底。 曹操忙于打仗,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关注她的所做作为。 她走的时候便与曹操说了,要请一个大贤出山,为以后辅佐曹昂做铺垫,让曹操少来烦她。 宛城之战的力挽狂澜,转败为胜,彻底刷新了曹操对她的认知,对于她想做的事情,曹操也不再阻拦。 当然,除了要休夫的事情。 她出来的时候带的不仅有曹昂,还有曹洪,以及她从许都带来的诸多亲卫。 她的装备精良,黄巾贼不敢对她下手,其他的诸侯王,这会儿正与周边打得热火朝天,也没心思去关注她。 曹操对她放心得很,故而她有的是时间跟诸葛亮磨。 这日天色不错,诸葛亮出门踏青。 他身上背着竹篓,似乎准备上山采点药材。 丁璇一看,连忙跟在诸葛亮身后,从周幽王燃烽火搏褒姒一笑,讲到汉帝昏庸,百姓苦不堪言,揭竿而起。 朝代更迭实属正常,他没必要死抓着汉朝不松手。 诸葛亮停下了脚步,回头看着她,眼底满是竖子不足与谋的轻蔑。 好的,她的层次远达不到诸葛亮的程度,她的格局也不够大,她来说服这个为汉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以一人之力强行续命蜀汉江山的诸葛亮,本就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丁璇回到营帐,气得想掉头就走回曹营。 曹洪求之不得,欢快地收拾行礼。 倒是曹昂,皱眉道:“娘,你不是告诉我,脾气不怪异的大贤,便不叫大贤了吗?” “怎么我还没说放弃,你便不再坚持了?” 丁璇被一个十来岁的半大少年教训了,很是不服气。 决定再跟诸葛亮磕几天。 烈女也怕缠郎,她就不信,她缠不住诸葛亮! 丁璇不是孤身前来的,带的有曹昂和曹洪,和一些擅长伺候人的亲卫。 亲卫们带的有生活必需品,她便在诸葛亮院子旁边安营扎寨。 山间有的是野味和山珍,曹洪年龄不大,孩子心性,与曹昂混了几日后,将少年老成的曹昂也带得活泼起来。 两个人整日里在山间比赛打猎。 打的野味吃不完,丁璇便去敲诸葛亮的房门,好声好气地问他要不要。 按照往常的惯例,神仙是不需要吃饭的,故而,谪仙一般的诸葛亮是理都不会理她的。 她敲也是白敲。 碰了无数个钉子后,丁璇仍不气馁。 刘备还三顾茅庐呢,从夏天到冬天轮了好几个季节,她这才多久,春天还没过完呢,她不着急! 这般想着,丁璇又叩响了诸葛亮的房门。 丁璇还未开口说话,院子里便传来诸葛亮淡淡的声音:“有劳夫人了。” 这是她自被诸葛亮赶出院子外,诸葛亮跟她说的第一句话,丁璇手指微抖,差点拎不住手里的野味。 手忙脚乱捡起被她一不小心丢在地上的野味后,丁璇忙道:“先生客气了,我给先生放门口了。” 终于等到这一天,还好她没有放弃。 诸葛亮再怎么仙气飘飘,恍若九天神祗下凡尘,可这会儿也只是一个凡人。 凡人,便要吃饭喝水。 她在门外面围了诸葛亮这么久,诸葛亮带上山的食物也该吃完了。 丁璇把拔了毛的野味挂在门上,回到旁边自己的帐篷前。 篝火烧得旺旺的,曹洪撕下来一只鸡腿,递给丁璇,道:“那人还是不愿意见嫂子?” 丁璇接过鸡腿,咬上一口。 外焦里嫩,分外可口。 曹洪烧烤的手艺越发精益了,比前几天烤得跟黑炭一般的东西好吃多了。 丁璇道:“快了快了,大贤的脾气被我磨得差不多。” 曹洪不置可否:“什么大贤?我看是我的脾气被嫂嫂磨得差不多了。” “文人的脾气就是被嫂嫂这种人惯坏的。” 曹洪抬头瞧了一眼,被丁璇挂在门上的他早间打来的猎物,再想想这几日吃的闭门羹,心里对院子里所谓的“大贤”怨气更深了,狠狠地咬了一口烤鸡后,不屑道:“要我说,一把火烧了他的院子,你看出来不出来。” 曹昂看曹洪吃的有些急,便把手边的水壶递给曹洪,道:“洪叔,娘看上的人,错不了。” “我们再等几天便是。” 曹洪虽因诸葛亮不理会的态度对诸葛亮一肚子怨气,但在曹昂的安抚下,并没有发作。 亲卫们带的还有酒,曹昂倒了几杯酒,笑着去敬曹洪。 二人其乐融融喝着酒。 半刻钟后,醉了的曹洪开始说胡话了。 曹昂架着曹洪,把他送到营帐,又吩咐亲卫好好照看他。 交代完毕后,曹昂出了营帐,回到丁璇身边。 火少了许久,不如刚才旺了,曹昂又添了一些柴,一边与丁璇说着话,一边瞧着紧闭的房门。 众人吃饱喝足后,都回营帐睡去了。 只剩下曹昂与丁璇,并着几个守夜的亲卫。 丁璇讲着后世的名侦探柯南:“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 她的话未说完,旁边便响起房门吱呀被打开的声音。 丁璇扭头去瞧,诸葛亮一身青衫,负手立于月光下。 月色皎皎,诸葛亮凤目舒展,神情淡淡,恍若云端神祗下凡尘。 丁璇丝毫不怀疑,若此时夜风忽起,诸葛亮便能御风而起。 他好看到不像是凡尘俗世里的人。 诸葛亮道:“夫人。” 丁璇从惊艳中回神,冲着诸葛亮弯了弯眼,道:“先生终于肯见我了?” 对于美人,世人总是宽容且非常有耐心。 更何况是诸葛亮这种为夫可托终身,为臣可寄万里的美人。 丁璇弹了弹衣裳的尘土,站了起来:“先生是与我解字?还是与我论天下?” 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演义中,诸葛亮都是颇具神话色彩的。 原本丁璇是不相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事情的,直到她去拜访诸葛亮时,发觉诸葛亮算出她会拜访他,早早地躲入山间,她才终于相信,诸葛亮这个人啊,就是上天派来强行给蜀汉续命的外挂。 蜀汉那么小的一点点地方,硬生生地被他打出气势如虹的大国气派,魏国的强大是蜀国的几倍,却也只敢防守不敢硬拼。 丁璇忍不住想起后世网上的一段话: 四川人什么时候最威风,当然是武侯执政时最威风了——打得中原政权以防守的姿态来应对蜀地。 天下之大,甚至于中华上下五千年,也只有诸葛亮能做得到。 与这种外挂讲话,是不需要拐弯抹角的。 他能掐会算,通今博古,当你站在他面前时,你什么都不要说,他已经知道你是谁,甚至你来的目的了。 诸葛亮摘了挂在门上的野味,看了看丁璇,道:“为谢夫人送的野味,亮于院中备了茶。” “夫人若是无事,可品酌两杯。” 丁璇求之不得,带着曹昂走进院子。 待进了院子,不用丁璇开口说,曹昂也极有眼色地接过诸葛亮手中的野味,开始收拾起来。 野味是已经褪了毛,清理完内脏的。 曹昂没有花费多少工夫,便收拾好了。 诸葛亮在院子里燃了篝火,篝火旁摆着一张桌子,并着三个软垫。 桌子上是诸葛亮泡好的茶。 诸葛亮抿了一口茶,看着一眼手脚麻利烤着野味的曹昂,眉头轻动。 丁璇道:“先生大才,旷世难求,当天意难违,大势所趋。” 诸葛亮抿着茶,看着曹昂,没有说话。 丁璇继续道:“先生纵有通天彻地本领,可知天易,逆天难。” 这本是后世某卡牌游戏里的一句台词,虽是台词,却极贴合诸葛亮。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本可一把火烧死司马懿和魏军,可天降大雨,彻底浇灭了他北伐的心。 他坐在轮椅上,看魏军因暴雨而得救的欣喜若狂,慢慢合上眼,羽扇轻飘飘地落在了地上。 再不能临阵讨贼矣。 悠悠苍天,曷此其极。 是他最后一声轻叹。 知天易,逆天难,是他一生的写照。 诸葛亮缓缓抬眉,眸光潋滟,看着丁璇,不急不缓道:“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殊不知亮,便是这遁去之一?” 丁璇眨了眨眼睛。 当真,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诸葛亮。 诸葛亮早知天命,再从天命上劝他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丁璇想了想,决定换一个思路。 丁璇端起茶杯,轻啜一口茶,道:“我敬佩先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 “扶幼主于危难,挽大汉于既倒,君臣相和,万载流芳。” “两汉以来无双士,三代而后第一人,无论何种美誉,都难以描述先生之万一。” 正常人听到这些赞美,再怎么喜怒不形于色,眼底也会流露出丝丝自得来,偏诸葛亮还是那副风轻云淡的神情。 仿佛丁璇说的话,与他无关一般。 这便是诸葛亮的格局。 他要的,从来不是什么美誉,更不什么赞赏,他的格局,是很多朝臣终其一生也无法触及的。 海晏河清,天下承平。 丁璇放下了茶杯,道:“可若因先生的逆天而行,九州难以统一,天下战乱不休,百姓饱受流离之苦,先生……何忍?” 诸葛亮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 丁璇继续道:“君不疑臣,臣不负君,先生为万世典范,让臣子与君王再度相信君臣相和的完美契合。” “可先生纵然功在千秋,却也过在当代。” 诸葛亮眉头紧蹙,手指握紧了掌心的茶杯。 杯中水荡起层层涟波,他耳畔再度响起丁璇唏嘘的声音:“敢问先生,多少无辜白骨,才能堆得起这样的一个千古贤相?” 夜风忽起,竹影起舞,沙沙地响。 曹洪打的野味很肥美,在篝火上炸开一朵又一朵的油花。 曹昂不断翻动着,敛着的睫毛在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 “我知道先生瞧不上我,我不是刘家血脉,更不是世家之后,可我若为君,必会比刘家皇帝做得好。” 曹昂抬起头,看着诸葛亮,道:“汉帝昏庸,群雄并起,征伐不休,千里无鸡鸣。” “我看够这些场景了,我不想再见血流成河,也不想听见冲阵的号角声。” “我想还天下一个太平,想给百姓一个安稳。” “我知道我很小,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会,但先生只要肯教我,我事事都依从先生。” “我或许不是秦皇汉武那般英明神武的帝王,但我能做到母亲所说的君不疑臣。” 曹昂从烤鸡上撕下一只鸡腿,递给诸葛亮。 月光如碎了一地的玉屑,倾泻而下。 曹昂的眸子亮晶晶,诚恳道:“假以时日,若我做得仍不够,那这天下,先生自取便是,我毫无怨言。” 夜风萧萧而过,荡起诸葛亮的衣袖。 不知过了多久,诸葛亮终于接下了曹昂递的鸡腿。 丁璇大喜,忙让曹昂行拜师礼。 诸葛亮淡漠道:“曹家有此子,委实不易。” 丁璇颇为自得:“先生太客气了,都是我教得好,跟曹操那个老匹夫没关系。” 诸葛亮:“……” 突然有点后悔当曹昂的师父怎么办? 丁璇把诸葛亮请出山,高兴得鸡腿都多啃了一块。 刘备请诸葛亮时,诸葛亮已经二十七岁,她比刘备早几年,诸葛亮还是一个嫩得能掐出水的小鲜肉,尚未娶亲,仙袂飘飘坐在马背上,怎么看都看不够。 许是跟随的主公不同,诸葛亮没有跟曹昂讲三分天下的事情,而是将天下一统徐徐道来。 统一天下的第一步,便是远攻近交,先把荆州的刘表解决了。 曹昂听完,皱眉问道:“父亲的兵马在与吕布作战,只怕分不出兵力,助我们攻打荆州。” 丁璇险些被曹昂但出的话逗笑了,长眉舒展,道:“昂儿,你把诸葛先生当做什么人了?” “有诸葛先生在,你还怕拿不下一个小小的荆州?” 丁璇拍了拍曹昂的肩,豪气万千道:“你应该担心的是,拿下荆州后,如何招揽一些熟悉水战的将领。” “长江天险可不是那么好过的。” 孙权,三国君主中活得最长的一位皇帝,也是打仗最垃圾的一位。 曾举兵十万,攻打合肥,被只有八百军士的张辽答的丢盔卸甲,险些丧命。 这种军事才能还能守住东吴之地,一是江东四大都督委实给力,强行挽尊续命,二么,靠的就是长江天险。 说起张辽,丁璇便想起了甘兴霸。 张辽的合肥一战,威名远扬,止小儿夜啼。 甘兴霸不服败得如此窝囊,便请愿用一百兵士,夜袭曹营。 这一百兵士若伤了一人,他便提头来见。 世人看来,他这举动无异于自杀。 可是,他偏偏做到了。 甘兴霸回营,孙权亲自来接,拉着甘宁的手,嘚瑟得找不到边:“曹孟德有张文远,孤有甘兴霸。” 算一算时间,甘兴霸这会儿还在刘表手下憋屈着,如果在拿下刘表的同时,再把甘宁招揽了,那以后的水战,便好打多了。 这样一想,丁璇对诸葛亮道:“先生,锦帆贼甘兴霸的名字先生可听说过?” 诸葛亮想了一会儿,点点头,看了一眼丁璇,道:“此人擅长水战,待亮攻取荆州时,自会劝降此人。” 丁璇放了心。 对于诸葛亮劝降人的能力,她从来不怀疑——姜维的例子还在那摆着呢。 能在乱世中立脚的人,从来不会是庸才。 刘表也不例外。 张绣趁刘表不被,拿下了新野,可拿下新野后,便再也攻打不下刘表其他的城池了。 丁璇与诸葛亮抵达新野时,张绣还正在琢磨着荆州之地的地形图。 丁璇把诸葛亮往张绣面前一推,开始扯虎皮:“诸葛先生有经天纬地之才,你只管听先生的,保你半年之内,必能拿下荆州九郡。” 诸葛亮摇摇头,伸出了手指。 丁璇试探道:“三月?” 诸葛亮道:“不,一月足以。” 张绣/曹昂/曹洪:“……” 感情荆州的城池是纸糊的?他诸葛亮一口仙气就吹没了? 交代完事情后,丁璇出了新野,去找此时与吕布酣战的曹操。 对于诸葛亮能不能降服对他半信半疑的张绣曹洪和曹昂,丁璇觉得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孤傲如关二爷,最开始也对诸葛亮很是不屑,还差点配合张飞烧了诸葛亮的茅庐,可最后不也是一脸的真香? 在诸葛亮这里,除了天命和独自一人生孩子解决不了,剩下没有他解决不了的问题。 丁璇放心去徐州找曹操。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她可不能让刘备哄着曹操杀了吕布。 她还指望着吕布给她打江山呢。 还有吕布麾下的高顺,那可是一个被严重低估的武将。 第39章 丁夫人 凤凰出现的景象委实稀奇,又加上曹操的有意宣扬,没过多久,天下便传遍了汉运当终,而曹氏当兴的话。 这个时代的人比较淳朴,对于大自然有敬畏之心,对于天象预警,更是诚惶诚恐。 而这时候的曹操,原不是后来非三公九卿,加封自己为丞相,为魏王的曹操,现在的曹操,除了好.色些,其他的也无暇可指。 作为汉臣,董卓乱政时,曹操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与家族的兴亡,义无反顾去刺杀董卓。 刺杀董卓失败后,他也并没有放弃拯救汉室的心,回到家乡,把因刺董而收了连累的家人从牢中救出来,变卖家资,发矫诏,游说各路诸侯征讨董卓。 十八路诸侯打到洛阳,便觉得任务完成,收拾兵马继续回家争地盘。 气得原本想一鼓作气把董卓消灭的曹操破口大骂,说竖子不同与谋,骂完之后,曹操用自己少得可怜的兵马去追击董卓。 曹操与董卓的兵力太过悬殊,败得惨不忍睹,还差点丢掉性命,要不是千钧一发时曹洪武力值突然爆发救下他,他坟头上的草都三丈高了。 后来董卓被吕布杀死,部下为替董卓报仇,冲杀长安城,汉献帝刘协仓皇逃出,发诏命,让诸侯们赶来勤王。 诸侯们不是忙着镇压黄巾贼,就是忙着四处争地盘,理也没理汉献帝派来的使臣。 唯有曹操,恭恭敬敬将使臣安置,马不停蹄去迎接汉献帝。 建新都,振朝纲,端的是一片冰心在玉壶。 在这个时间段,没有人怀疑他对汉室的忠心,他那不可言说的秘密,在午夜梦回也不曾宣出口。 天底下的诸侯王那么多,每一个都盼着自己登基当皇帝呢,要是冒出一个出头的,其他的诸侯王必然会群起而攻。 他不能说,更不敢说自己的野心。 而天降火凤附身曹昂,则给了他一个顺水推舟实现自己野心的机会——天予不取,必受其咎啊。 不是我曹阿瞒非要篡位当皇帝,而是上天都预兆了,我再不配合配合,我傻啊? 曹操趁着这机会,大肆宣扬天命。 张绣的归降,一是因为丁璇给了他想要的,二是因为天命。 张绣一归降,许多原本如墙头草一般的地方豪强,也随着天命只说归于曹操麾下。 这样的蝴蝶效应,直接影响了群雄并起的格局。 历史上,曹操在张绣身上花费了不少心血,也没有把张绣拿下,几次三番后,曹操便放弃了张绣这块硬骨头,去啃妄自称帝的袁术。 袁术称帝,诸侯群起而攻,不过数月,这个曾经最大的诸侯王,消失在历史的尘埃中。 消灭了袁术,曹操周边只剩下徐州的吕布、荆州的刘表,以及江东的孙策了。 天下九州,袁绍独占了四州,袁绍太过强大,曹操此时并不打算和袁绍硬碰硬,在郭嘉的劝说下,先对吕布动了手。 丁璇在请诸葛亮时耽误了太长时间,足足用了三个月,等她把诸葛亮曹昂安置在新野后,她再赶到徐州时,已经是战争的尾声了,青州兵正在打扫战场,见到她一身戎装而来,连忙站起来向她打招呼。 丁璇点头,纵马入城。 徐州城已破,离曹操杀吕布便不远了。 丁璇加快了速度。 刚刚入城,丁璇便远远地看见一个极高大的男子。 他被人用铁链紧紧捆着,十几个身强力壮的士兵拉着铁链,生拉死拽想要把他拖到断头台。 斧头在日头下闪着寒光,男子挣扎得更厉害了,叫嚷着:“大耳贼!你言而无信!” 然而并没有人理会他的叫骂,十几个人一起用力,把他按在端头台上。 他抬头,温暖的阳光在斧头的边缘划过凌厉的光晕,耳畔的喊杀声不绝于耳。 男子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困在他身上的铁链哗啦啦地响。 他以前总以为,他和别人不一样,他不怕死。 他出生贫寒,沙场饮血,立下战功,是他能够接触到的最快的晋升方式。 他的武力足够让他傲视群雄,他的名字成为所有人都惧怕的存在。 面对十八路诸侯的围攻时,他倒提方天画戟,肆无忌惮,睥睨诸侯,侃侃而谈,是何等的威风。 可当兵败下邳城时,他才知道,原来,他也怕死。 又或者说,他怕的不是这样死,这般屈辱地死去,并不是当时第一武将的归宿。 他的归宿,在战场,而不是在断头台。 吕布挣扎着,吊着斧头的绳索被解开,斧头从高处落下,吕布瞳孔骤然收缩,绝望地闭上了眼。 头顶响起一声刀剑相撞的铿锵声,吕布身体剧烈抖动着。 然而时间一寸一寸溜走,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传来,吕布慢慢挣了眼睛,入目的是闪着寒光的戎装。 吕布的视线一点点上移,女子清冷的眸光像是寒梅落在了雪水里,超脱绝尘,美得不像红尘俗世之人。 像是九天外,特意来救他一命的仙人。 强烈的求生意志拉扯着吕布的神智,吕布薄唇微动,道:“救救我。” 丁璇眨了眨眼,似笑非笑:“我若救了温侯,温侯如何谢我?” “我身无长物,非诸侯之后,亦非世家子弟,靠着一番蛮力纵横天下,姑娘若能救了我,我愿为姑娘冲锋陷阵,攻城略地。” 其实这些话他自己都不信。 这是一个铁与血的世界,是男人的世界,女人在这个世界里,能做的事情少得可怜。 任她再怎么貌美,也不过是男人的附庸,随手可以送人的东西。 就像当初的貂蝉一样。 这样一个空有美貌的人,是救不了他的。 可是现在,他想不了许多。 他只知道,面前的女子,是他能够抓到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看周围士兵对她的态度,她应该是曹营里比较有地位的人,既然是有地位的人,想来能在曹操面前说得上话。 只要能说得上话,便有能救他的可能。 他不想这样死去,他的人生刚走了一半,他的传奇还没有被打破,他马中赤兔,人中吕布的吕布啊。 吕布道:“我麾下骑兵天下无双,无人可敌,姑娘若救了我——” “好,”丁璇眉梢微挑:“我救你。” 丁璇微微俯身,看着吕布俊美的脸,笑了一下,道:“待我救了温侯,温侯可莫要忘了今日所说的话。” 温侯是吕布的爵位。 他诛杀了董卓后,汉献帝将他封为温侯。 汉代沿袭秦朝的三公九卿制,皇帝之下是三公,而温侯,则位比三公。 此时的曹操,还只是九卿中的司空,论官职,他还要参拜吕布。 可惜这不是一个将官职的时代,是胜者为王败者寇的时代。 丁璇道:“温侯之武力举世无双,不该被葬送在下邳城。” 吕布眸光微闪,肩膀处传来女子手掌的温度:“战场,才是温侯该待的地方。” 经宛城一战后,将士们对丁璇的好感度直线上升,对她交代的话,也满口应下,说除非是曹操亲自来说斩首吕布,否则谁来都不管用。 交代完将士,丁璇去找曹操。 吕布是当世第一猛将,也是曹操的心腹大患,一朝大败吕布,曹操悬着多年的心终于能够放下,满面春风地与身边之人说着话。 丁璇瞧了一眼,唇红齿白面如冠玉的是刘备。 刘备年龄大是大了点,但长得颇为儒雅好看,要不然,也不会被吴国太看上,把年龄能当刘备女儿的孙尚香嫁给了刘备。 面若重枣,凤目微眯甚是威严的,便是后世人人敬奉的关二爷,至于旁边豹头环眼的,就是张飞没得跑了。 丁璇牵来,曹营武将们自动给她让出一条道,且她经过的地方,武将们无不向她行礼。 曹操起身相迎,刘备眉头微皱,跟着曹操下了台阶。 丁璇看了一眼刘备,开门见山对曹操道:“若论步兵,天下无人能胜你,但若以骑兵来论,温侯则是当之无愧的天下第一。” “若孟德与温侯合二为一,何愁天下战乱不平?” 曹操见丁璇前来,有一肚子的话想与她讲,可这会儿人多,不是讲私人感情的事情,且丁璇又与他讲的是正事,他也不好扯到两人的私事上。 曹操想了一会儿,道:“吕布虽勇,但狡诈无信,不可轻信。且丁原董卓是他义父,尚且被他所杀,我与他并无恩情,只有旧怨,他穷途末路归降我,未必会真心。” “假以时日,他羽翼渐丰,未必不会砍下我的头颅,是孝敬新的主公。” 丁璇眸光轻转,看着刘备,道:“这些话,是玄德公所说吧?” 刘备垂首道:“不敢。” “曹公待备亲厚,故备不愿见曹公被吕布所蒙骗,重蹈丁原董卓的覆辙。” 丁璇眉梢微挑,揶揄道:“亲厚?不愿意见孟德重复丁原董卓的老路?” “玄德公可真是巧言善辩,我看玄德公口不应心,嘴里说的,和心里想的,完全不一样呢。” 丁璇轻慢的态度惹恼了刘备身旁的张飞,张飞怒目而视,道:“你是何人,敢这般与我大哥说话?” “我是何人?” 丁璇下巴微抬,声音朗朗道:“我姓丁名璇字怀玉,是天选之子曹子修的母亲,宛城之战转败为胜的关键人。” “若我没有记错,玄德公虽为汉室后裔,却无诸侯之象。所占城池,无一被人攻破。” 丁璇微微挑眉,慢慢道:“屡战,屡败。” “而我,出场便巅峰,力挽狂澜于宛城,收降张绣。” “我这样的功绩,大抵是足够与玄德公同席而谈的吧?” 丁璇的话不客气得很,张飞气得手指往后一伸,抓起丈八蛇矛便要与她相斗。 然而丁璇的动作更快,在他刚刚拿起丈八蛇矛的时候,手中的长剑便指向了刘备的胸口。 她的速度极快,不等所有人反应过来,她便以胜利者的姿势威胁着张飞。 曹操打了个激灵,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夏侯惇微微侧目,关羽凤目微眯,上下审视着面前高高瘦瘦的女子。 而刘备,则是极有眼色地训斥张飞:“三弟,这位是曹公的夫人,莫要对她不敬。” 张飞是一个钢铁直男,大败钢铁直男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以柔克刚,另一种便是,你比他更刚。 毫无疑问,丁璇是后者。 张飞睁大了眼睛,铜铃一般看着丁璇。 他简直不敢相信,有人能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威胁刘备的性命,可事实就是如此,这个看上去瘦瘦弱弱的女子,武功绝不在他之下。 张飞收了轻视之心。 看了丁璇几眼后,甚至还生出几分惺惺相惜之意——这般厉害的女子,怎就眼瞎到跟了曹操呢? 剑拔弩张的局势消失于无形,丁璇收回长剑,道:“玄德公怕的不是孟德如丁原董卓一般,怕的是孟德不如丁原董卓一般。” 刘备手指微紧,笑着道:“怎么会?夫人想多了。” 面容诚恳真挚,毫无刚才被丁璇威胁的隔阂忐忑。 丁璇吹了吹长剑,漫不经心地看了刘备一眼,对曹操道:“剑太过锋利,表哥便不敢用了?” 丁璇多年不叫曹操表哥,这一叫,让曹操忍不住想起数年前的她,小小的一团,眸光清冷,但面容却很暖,软软地唤着他表哥。 那时候他想,莫说只是把她从旁人手里抢回来了,总是为了她与天下人为敌,他也甘愿。 敢笑幽王不痴情的心动,他早就尝到了。 开始总是美好,相处却总是太难,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便再也不叫他表哥。 咬牙切齿地唤着他夫君,细数他又去哪里风.流不知回家。 清风拂面,曹操心中一荡,道:“怎么会?” “来人,放了吕布。” 放吕布不仅仅是因为她叫她一声表哥,更重要的是,她的一席话点醒了他。 没有人会嫌剑太锋利,只有不会用剑的人,才会怪长剑的锋利伤到了自己。 曹操看了一眼刘备。 他以前总觉得,刘备若不那么仁厚,可为当世英雄,但如今看来,英雄暂且不论,枭雄却是十足十的。 更可笑的是,他险些被他的仁厚面容哄骗了。 曹操放了吕布,吕布的部下高顺张辽也跟着归降。 夏侯惇去安置吕布,临走时,抬眉瞥了一眼丁璇。 阳光正好,一身戎装的女子长眉如刀,凌厉清冷,像是雪地里开出来的花。 夏侯惇收回目光,转身走向吕布。 众人下去安置,曹操趁此机会,领着丁璇逛徐州。 丁璇道:“我听人讲,关云长问你要一个人。” 吕布的部下秦宜禄的妻子杜夫人,是关羽的旧时。 旧时到哪种程度呢,旧时到曹操刚准备打吕布时,关羽便找到曹操,说等城破了,留秦宜禄妻子一命。 曹操满口答应。 攻打徐州时,关羽又找曹操说,说他与秦宜禄妻子杜夫人是旧时,让曹操成全他们。 曹操又满口答应。 关羽找了曹操一次又一次,曹操忍不住起疑。 关羽并不是一个好.色之人,能让他牵肠挂肚的女子,该是怎样的绝色? 于是乎,徐州城刚刚攻破,曹操便让自己的部下去找杜夫人,让人把杜夫人带到他住的地方,让他先看一眼。 若委实好看,便留下来自己受用。 算一算时间,杜夫人已经洗漱好了,就等着他的到来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件事又被丁璇知道了。 宛城之战邹夫人的事情还在眼前,曹操不免有些心虚,没有答话。 丁璇道:“你是不是想要杜夫人?” 曹操脸上有一瞬的不自然,道:“璇妹,你大可放心,妾再多,终归是妾,而妻,只有一个,没有人能够动摇你的位置。” 丁璇看了一眼曹操,觉得曹操好像误会了什么。 她问杜夫人的事情,并不是因为她吃醋,而是因为,这实在是拉拢关羽的好机会啊,曹操偏偏这时候又色令智昏了。 但转念一想,又明白了曹操的心理。 曹操一直以为,她那夜的休书是因为气得太狠了,才写给他的,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确实是不想跟他继续过下去了。 所以她一旦说起女人的话题时,曹操便会不由自主地觉得她又吃醋了,立刻指天发誓说她的位置不可动摇,他心里最重要的人永远是她。 看着曹操那张准备使出浑身解数哄她的脸,丁璇觉得,自己很有必要跟曹操掰扯清楚。 丁璇道:“表哥,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男人可以妻妾成群,而女人,只能守着一个男人过日子?” 表哥并不代表什么,只是她觉得,表兄妹的关系,更适合现在的她和曹操。 曹昂摆在那,注定她和曹操的关系不会僵到哪去。 从夫妻变成表兄妹,是最好也最安全的距离。 有一句说的好,有情.人终成兄妹嘛。 曹操道:“自古以来的规矩便是如此,璇妹,是你太较真了。” “自古以来?” 说到这,她就不服了。 早前的外甥为什么跟舅舅那么亲,甚至比跟父亲还要亲,还不是因为舅舅肯定是亲舅舅,而父亲,却不一定是亲父亲。 丁璇道:“女娲开天地,女娲开天地,创万物,配婚姻,本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主神。可你们这些男人当了权,便要把她从神坛上拉下来,给她配一个伏羲当丈夫。” “若论自古以来,是男人到女人家过日子,女人夫婿众多,而不是男人妻妾成群。” 这个时代虽没有后世那般迫害女性,但也是个讲究三从四德的年代,丁璇的这些话,无异是大逆不道的。 不拘小节如曹操,听了也觉得刺耳得很。 但转念一想,她这般说,还是因为他想纳杜夫人为妾的缘故,便耐着性子,道:“不就是因为杜氏的事情吗?” “我不要了也就是了。把她送给关羽,我这就让人送过去了。” 说着,曹操便要开口唤部下去送人。 部下看了一眼丁璇,满口答应,去找杜氏。 部下的身影消失在长廊处,曹操擦了一把额上的汗,脸上挤出一丝笑,道:“这你该满意了吧?” “我不要杜氏了,我只要你。” 丁璇摇摇头,叹了口气:“你还是没明白我的意思。” 曹操一下子便炸了。 可转念再想,他之前做得也确实过分,差点为了一个女人害死了自己的儿子和猛将。 这事刚过去没两个月,他又看上了另一个女子…… 也不能怪丁璇生气。 曹操压了压心头的无名火,道:“那你到底是什么意思?想要我做什么,直说便是。” 正午的阳光洒落大地,给丁璇的身影镀上一层浅浅的光晕。 光晕之中,她看着曹操,悠悠长叹,道:“我的意思很简单,要么和离,要么谁也别管谁。” 经过凤凰重生一事,曹昂为曹魏继承人的地位无可撼动。 这样一来,她也无需去忍耐曹操的沾花惹草了,不如一拍两散来得痛快。 三国时期迷人的皮囊太多太多了,无论哪一个,瞧上一眼,便让人不可自制。 她干嘛要放着那么多漂亮的小哥哥不要,去与旁人争曹操这个大猪蹄子? 她脑袋有坑? 而彼时的曹操,觉得丁璇的脑袋是真的有坑。 曹操险些被丁璇的一席话气笑了,想也不想,便道:“合离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既然把你从别人手里抢过来,我便要对你的一生负责。” “你生是我曹操的人,死是我曹操的鬼,生生死死都离不了我曹操!” 丁璇双手环胸,微微挑眉,道:“那表兄的意思是谁也不管谁了?” 曹操大笑。 笑完之后,曹操斜睥着丁璇,冷声道:“我可以不管你,我倒是要看看,我曹孟德的女人,谁敢多看一眼!” 丁璇嘴角微勾,道:“行,话是你说的。” “咱们,走着瞧。” 丁璇转身离去,给曹操留下一个清瘦的背影。 正午的阳光刺目,曹操拔出腰间的佩剑,狠狠地劈向面前的桌椅。 桌椅应声而倒,惊起树枝上的飞鸟无数。 飞鸟裙裙掠过,叫声好像乌鸦。 金乌西坠,残阳如血,曹操与荀攸分析战略部署,亲卫们时不时进来汇报:“司空,未时三刻吕奉先找了表小姐,直至申时三刻方离开。” 曹操被丁璇的话气昏了头,命令部下再不许叫丁璇为夫人,只称呼她为表小姐。 曹操略微点头,没有放在心上。 丁璇救了吕布的性命,吕布去拜谢她也情有可原,没甚好怀疑的。 “司空,郭祭酒去拜访表小姐,说请教攻打袁绍之事。” 曹操眼皮跳了跳,没有说话。 郭嘉从来不是一个守规矩的人,且时时刻刻身上带着五石散。 五石散是什么玩意? 往严重的地发说,那就是春.药。 曹操道:“找人看着点,莫让两人单独相处。” 曹操的声音刚落,又有亲卫进来汇报道:“司空,夏侯将军拜访表小姐。” “司空,关云长拜访表小姐。” “司空,张文远拜访表小姐。” “司空——” 曹操一声暴喝:“够了,别再说了!” 他现在收回中午跟丁璇说过的话,还来得及吗? 与此同时,丁璇的房间。 走了吕布,来了郭嘉,夏侯惇与关羽前后脚到,后面还跟着张文远。 郭嘉邪气俊美,夏侯惇内敛刚烈,关羽凤目甚是惊艳,张文远正值少年,嫩得能掐出水来。 烛火昏黄,郭嘉眸光潋滟,让人瞧了一眼,便再也移不开眼。 丁璇捂了捂心口,抿了一口酒,揶揄道:“郭祭酒为何不跟他们一起走?” 这人眼里长得好像有钩子,勾得人的心跟着他的目光走。 太犯规。 郭嘉眸光微转,起身大笑离去。 郭嘉离去后,丁璇发觉他刚才的座位上落了一个东西。 捡起一瞧,似乎是传说中的五石散。 丁璇看着屋外漆黑如墨的夜色,嘴角一点一点弯了起来——拜访女子时,身上还带着有春.药之称的五石散,郭嘉也是浪得没谁了。 第40章 曹操原配 五石散是禁药,只在士子之间瞧瞧流传着,世人对五石散的了解并不多,尚且停留在春.药的认知上。 郭嘉放浪形骸,身上带着五石散无可厚非,配着美酒一同下肚,晃晃悠悠恍若升天。 五石散对郭嘉而言,只是一个下酒菜。 丁璇笑了一下,把五石散收了起来,放在随身空间里,让系统查查是什么配方做出来的。 三国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有的英雄出场既巅峰,一生无败绩,两次三番扶幼主,功成名就后又劝主公把田地分给百姓,心胸气魄,远超时代。 无论是当世,还是后世,都被人誉为完美人臣,武将之楷模。 也有人如流星般划过,似乎他的存在只为了在史上留下浓重一笔,以少胜多大败敌军后,留下遗计定辽东便撒手西去。 让曹操在无数次败得甚是狼狈后,抱着那人的牌位痛哭出声:奉孝若在,孤何至于此? 郭嘉,便是后者。 郭嘉的早逝,让曹操扼腕的同时,也让后世的一位文人挥泪如雨,写下一曲又一曲的赞歌。 什么天生郭奉孝,豪杰冠群英,运筹如范蠡,决策似陈平。 又或者说虽然天数三分定,妙算神机亦可图,若是当时存奉孝,难容西蜀与东吴。 当然,还有曹公深识真梁栋,兵败犹然想郭嘉。 总之,大有想给郭嘉强行续命二十年,帮助曹操统一天下的愤慨。 后世的人都知道郭嘉对曹魏的重要性,丁璇当然更知道了。 拯救郭嘉的第一步,先查清五石散的配方。 如果对身体有害,那就劝着郭嘉少吃点。 当然,以郭嘉放达无羁的性子,多半是听不进去的。 丁璇想了想,让系统把五石散进行了改良,把对身体有害的东西去掉,保留会让人产生幻觉乐不思蜀的功效保留。 等明日见了郭嘉,再把改良后的五石散给郭嘉。 徐州大胜,吕布归降,曹操再无吕布之患,领兵返回许都。 在寿春妄自称帝的袁术被各路诸侯群起而攻,一败涂地。 袁术败走北上,准备逃往河北,投靠自己的庶兄袁绍。 袁术手里有玉玺,玉玺是天命的象征,各路诸侯蠢蠢欲动,各自派将士私下拦截袁术。 刘备向曹操请缨,道:“备愿替明公讨伐袁术,取传国玉玺献于明公。” 丁璇看了一眼刘备,道:“此等小事,便不劳烦玄德公了。” 丁璇从袖子里掏出诸葛亮写给她的信,笑眯眯道:“一月前,卧龙先生在取了荆州之地时,便已经想到袁术战败后的逃窜之路。” “早在几日前,卧龙先生便让子修前去阻截袁术。” 此时诸葛亮只是一个刚出茅庐的少年人,名声并不大,也正是因为如此,荆州的刘表才没有防范他,被他用计一举拿下荆州。 拿下荆州后,诸葛亮的名声才渐渐被人传了起来。 在座的众人虽然没有见过诸葛亮,但听说荆州被他拿下的事迹后,无不被他用兵如神的能力所折服,恨不得立刻便与他相见,畅谈天下大势。 今日又听丁璇提起诸葛亮早就料到袁术的败走,并对袁术的逃亡路线做了安排,在原本对他用兵如神的印象里,又加上一个神机妙算。 众人赞美诸葛亮的声音此起彼伏,刘备眸光微闪,笑道:“卧龙先生之大才,世间罕见。” “卧龙先生月余时间便能拿下荆州,明公有此人辅佐,平定天下,指日可待。” 这本是一句跟着众人赞美诸葛亮,再顺带着拍曹操彩虹屁的话,但偏偏,刘备说完之后,张飞加了一句:“是啊,宛城之战时,卧龙先生要是在司空身边,司空怎么可能被张绣杀得狼狈而逃?” 此话一出,曹营诸将的脸色都有些不好看,就连情绪更为内敛含蓄的谋臣,也有一瞬的不自然——没有诸葛亮打不赢的胜仗,也没有诸葛亮拿不下的城池,诸葛亮的存在,就是用来衬托他们的庸碌无为。 此话诛心得很,许褚一拍桌子而起:“张翼德,你什么意思?” 张飞不甘示弱:“我什么意思?当然是话里的意思。” 寄人篱下的日子憋屈得很,曹营里的人,个个眼睛长在头顶上,好不容易出了一个能把曹营众人衬托成庸才的诸葛亮,他当然要好好吹捧一番。 最好是狠狠地挫一下曹营众人的锐气,治一治他们用眼缝来瞧人的臭毛病。 张飞跟许褚吵了起来,刘备连忙去劝架。 刘备的劝慰,更是让张飞火冒三丈,他觉得男子汉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怎能活得如此窝囊? 脾气一上来,张飞再不想其他,一把将刘备拖在身后,指着曹营诸将和谋臣,讥讽道:“你们这些人,加在一起,也不如卧龙先生的一根手指头!” 丁璇微微挑眉,看了一眼曹操座下的郭嘉。 郭嘉懒懒地看着张飞,慢慢抿着酒,突然对素未蒙面的诸葛亮有了几分兴致。 道理他都懂,但他还是想见识一下诸葛亮的才能。 丁璇再去瞧夏侯惇。 夏侯惇面色如旧,冷霜敷面,拒人于千里之外,斜斜地睥了一眼刘备后,便不再瞧他。 夏侯惇心思缜密,但不代表着曹营的其他武将也如夏侯惇一般,能看出这番争吵本意是用来挑拨曹营内斗,排斥惊才绝艳的诸葛亮。 许褚脾气爆,捋了捋袖子,准备下场跟张飞打上一架,至于其他武将,也不甘示弱,拔剑的拔剑,拿枪的拿枪,恨不得上去撕吃了张飞。 原本对诸葛亮一举拿下荆州的好感,全部随着这场争吵烟消云散了。 更有甚者,还觉得诸葛亮此人甚是多余。 刘表本就不是什么心腹大患,早拿晚拿都一样,哪里就用得着他去出风头了? 丁璇微微一笑,道:“今日天气甚好,玄德公,不如让你麾下猛将与仲康比试一场如何?” 张飞悍勇,暴走时也能跟吕布斗上一百个回合,纵观曹营武将,没有一人单独跟吕布交过手,遇到吕布时,通常是曹操大喊一声上啊,然后众人便群起围攻吕布。 吕布是三国武将的武力值最好的度量尺,能在他手下撑上三十回合的,是一流武将,打上一百回合的,那就是超一流武将。 说实话,丁璇挺好奇曹营诸将在哪一个档位。 正好趁这个机会,比试一番,压一压张飞的狂气,也测一下曹营诸将真正的实力。 刘备面有为难之色,犹豫道:“这……这……” 停顿了一下,刘备看着丁璇,诚恳道:“夫人,备与三弟并无冒犯之心,许将军又是明公爱将,两人无论伤了哪一个,都是伤了备与明公的和气,还是不要比试得好。” 丁璇上下打量着刘备。 莫说曹操了,就连知道历史进程的她,也险些被刘备给骗了,觉得刘备就是一个仁善懦弱的老好人。 这才是能与曹操争天下的极枭雄刘备,与他相交,让人如沐春风,对他起不了任何的防备之心。 看到刘备一副极力当和事佬的态度,张飞气不打一处来:“比试就比试!” “我还怕了他不成!” 张飞叫嚣着,许褚爆喝一声,不等曹操发话,便一把扯去自己身后的披风,手里拎着武器,来到了校场。 正午的阳光刺目,校场上的武士们开始擂鼓,战马嘶鸣,许褚与张飞战在一起。 马蹄荡起尘沙,掠过的刀枪在阳光下闪着令人心惊的寒光。 丁璇的位置离吕布颇近,吕布怕丁璇担忧,便微微侧身,凑过来,低声对丁璇耳语:“张飞虽勇,但仲康亦非常人,二人仲伯之间,夫人勿忧。” 丁璇点点头,笑眯眯纠正吕布:“夫人二字太重,温侯唤我名字便好。” 吕布余光瞥了一眼高坐在台上的曹操。 归降曹操的这些时日,他没少听下面的人讲曹操与丁璇的事迹,说什么曹孟德贪花好.色,惹得善妒彪悍的丁璇怒而休夫。 他当时只觉得是下人的风言风语,信不得,可如今看来,此话并非空穴来风。 丁璇以女子身份,却能在这里占一席之地,靠的并不是曹操正妻的身份,而是她自身的能力。 宛城的转败为胜,请诸葛亮出山取荆州,更是证明了她独到的眼光。 这样的一个人,有足够的底气坐在这里,更何况,她的儿子,是上天选定的人,取代汉室的真命天子。 说起来,曹昂只比他的女儿大个两三岁。 他的女儿尚未出生时,便有高人给他女儿算过命,说若为男子,当为麒麟子,若为女子,便贵不可言。 袁术有称帝之心,便求娶他的女儿当儿媳,他女儿还没嫁过去,袁术便兵败山倒了,这门婚事,自然也就作罢。 想到这,吕布抬头认真地看了看曹操的面容。 唔,长得不错,想来曹昂相貌也不差,也配得上他贵不可言的女儿。 吕布抿了一口酒,第一次发现,投降丁璇也不差。 他虽然做不了天子了,可他的女儿一旦嫁给曹昂,便是开国皇后。 下一代君王的身上,永远流着他吕布的血液,与他自己当皇帝,也差不离了。 吕布思绪乱飞,没去看校场山打的不可开交的张飞和许褚。 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到一声兵器断裂的铿锵声,曹营诸将都站了起来。 难不成是许褚输了? 这般想着,吕布抬起头,看向校场。 阳光烈烈,许褚与张飞之间,站着一个白衣少年。 白衣少年逆光而立,手中银枪压着张飞和许褚的兵器。 张飞手背青筋暴起,许褚满面赤红,二人一同用力,银枪微微晃动,少年抬起脚,轻轻巧巧地踩在二人武器上,武器便纹丝不动了。 少年抬起头,细碎的阳光洒在他眼底,在一片肃杀中,他却柔和得不像话,毫无武将特有的粗粝与蛮横,更像是月下舞剑的皎皎少年。 “在下常山赵子龙,奉奋武将军之命,特来拜访曹司空。” 丁璇轻轻一笑。 终于闯进来了啊。 常山赵子龙。 赵云来了好几天了,是来向曹操求援的。 赵云是公孙瓒的部下,公孙瓒占据着辽东之地,与河北的袁绍相争幽州。 公孙瓒大败,袁绍步步紧逼,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公孙瓒只能求助如今虎踞中原的曹操。 想让曹操从中原发兵,配合他前后夹击,杀袁绍,分地盘。 但此时的曹操,并不想发兵救公孙瓒。 他想让袁绍与公孙瓒斗得两败俱伤后,再出兵收拾残局。到那时,他不需要费多大的力气,便能拿下北方之地,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和袁绍拼个你死我活后,再跟公孙瓒平分北方。 故而赵云来到许都后,曹操并没有见他,只把他安排的驿馆里。 公孙瓒与刘备有同窗之谊,刘备之前也与赵云打过交道,二人的关系颇为不错,赵云便找到刘备处。 刘备因徐州劝杀吕布的事情,被曹操起了疑心,正想找个理由逃出曹操的掌控,便在曹操面前有意无意提起公孙瓒的事情。 但曹操并不接刘备的话头,刘备见此,怕继续说下去曹操对他的防备更甚,心里纵然着急,却也不敢多说。 赵云从辽东赶来时,辽东的局势已经非常恶劣了,再耽误下去,只怕回到辽东时,等着他的是公孙瓒的尸体。 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赵云几乎准备硬闯司空府了,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手里拿着糖葫芦的小女孩,蹦蹦跳跳递给他一封信。 赵云并不知道信是谁写的,情况紧急,只能死马当作活马医,听从信中人的话,去硬闯校场。 信是丁璇派人送的,她知道赵云必会听从她的话,所以才顺水推舟让张飞和许褚比武。 当然了,闯校场么,要稍稍露出一点真本领,才会让爱才的曹操看他一眼。 庸才闯校场,只有被拖出去乱棍打死的下场。 赵云也的确聪明,在张飞许褚力气消耗得差不多的时候,突然从天而降,制住二人。这样一来,便给外人造成一种错觉——赵云的武力,远在许褚张飞之上,否则不可能一下子便能将他二人压制得动弹不得。 此时莫说说曹营诸将了,就连三国武力度量尺的吕布都站起身来,眯眼瞧着这个不速之客。 接下的事情便自然而然了。 赵云惊艳的动作让曹操把他奉为座上宾,动了想从公孙瓒处把他挖过来的心思,但试探几次后,均被赵云不着痕迹地挡了回来。 这个时代是乱世,朝不保夕是常态,故而大多数武将的人生追求,是建立在能活下去的基础上的,这样一来,也就造成了乱世特有的朝秦暮楚的局面。 有才且忠心的武将,可遇不可求。 赵云的忠心更是激起了曹操的爱才之心,可出兵公孙瓒又非他所愿,一时间,曹操不禁有些犹豫。 丁璇道:“表哥,青州兵刚刚凯旋,正是需要休养的时候,不易再长途跋涉征战。” 赵云抿了抿唇,好看的眉尖微微蹙着,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丁璇。 丁璇迎着他的目光,荡悠悠一笑,道:“但子龙千里而来,总不好叫他无功而返,不若分出五千精兵为先锋,随着子龙前去支援公孙将军。” 赵云缓缓舒了一口气。 他几乎可以断定,那封未署名的信,是眼前这个女子所写的。 丁璇环视着众人,道:“哪位将军愿意当这个先锋将,跟随子龙拯救公孙将军于水火?” 曹操面上有些不悦。 他捡个两败俱伤的局面多好,干嘛这个时候出兵? 曹操正欲说话,刘备便站了出来,诚恳道:“备与伯圭昔日同窗而读,今日伯圭遭此大难,备怎能见死不救?” “备愿与子龙一同前往,万望明公应允。” 丁璇道:“表哥常与我说,当世英雄,唯玄德公与表哥。既为英雄,便难以久居人下……” 说到这,丁璇声音微微一顿,盈盈浅笑:“若玄德公领了兵一去不回转,那岂不是寒了表哥的心?” 丁璇的质疑让张飞极为愤慨:“我大哥岂是你说的那种小人!” 丁璇瞧了一眼张飞,很想告诉他,历史上的刘备,还真干得出来这种事。 历史上,袁术战败后北上求援庶兄袁绍,刘备自告奋勇去拦截袁绍,曹操便给了他兵马。 袁术病死在路途中,刘备带着兵马打了曹操的城池,杀了曹操派去在徐州当刺史的车胄。自己行太守之职,招兵买马,联合袁绍,抗击曹操。 把曹操气得直跳脚。 说到底,刘备和曹操都是枭雄,不同的是,刘备待下更宽和亲厚,张飞三番五次丢了他的家眷,他也没有说过张飞一句重话。 这种事情若是搁在曹操身上,张飞坟头上的草都三丈高了。 乱世出枭雄,可枭雄也是治世之能臣,刘备如果能为她所用,平定天下的速度会缩短一半。 天下一统,百姓们也能少吃一些苦。 丁璇道:“五千精兵并非小数,不得不防。” 刘备束手起誓,道:“备所皆兵士,皆为援救伯圭,若备有二心,愿受神鬼共戮!天下共罚之!” 曹操没有答话,冷冷地看着丁璇。 丁璇这才想起来,她这会儿还在跟曹操斗气,又擅自违背曹操的决定,曹操能答应出兵才是怪事。 想了想,丁璇走了过去,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对曹操说出自己的打算。 公孙瓒根本不具有与袁绍拼个两败俱伤的本事,再说了,已经拖这么久了,等曹军赶到时,公孙瓒早就凉了。 出兵,一是树立曹操拔刀相助的高尚品质,二么,也早作与袁绍决一死战的打算。 至于三,就要看刘备在路上的表现了。 曹操虽然仍在与丁璇生闷气,但在大事上从来不马虎,听丁璇一说,便不再犹豫,着夏侯惇点兵,让刘备随赵云前去支援。 袁术病死在北上找袁绍的半路上,曹昂收拢了他的部队,并从袁术手里拿到了传国玉玺。 曹昂回到许都时,已经是夜里了,他并未声张自己拿到了玉玺,只把玉玺的事情告诉了丁璇。 丁璇略微点头,道:“现在还不是玉玺出现的时机,你做的很对。” 曹昂笑了笑,从袖子里拿出诸葛亮的锦囊,递给丁璇。 丁璇微怔,忍不住笑了起来。 丁璇一边拆,一边笑:“传说中的锦囊妙计?” 说实话,她并不是很信书上所说的诸葛亮的锦囊妙计,夜观天象还有点根据,最起码刮风下雨时,天象都会提前预警。 但锦囊妙计便太扯了点。 肯定是诸葛亮的脑残粉给诸葛亮强加上的主角光环。 这般想着,丁璇看着诸葛亮给她的锦囊。 看完之后,丁璇认真地觉着,诸葛亮真是三国第一挂逼! 收好锦囊,丁璇拍了拍曹昂的肩,道:“儿子,有件事,可能会有点危险,但你若做成功了,可抵十万雄兵。” 再一想袁绍的拥兵百万,丁璇连忙改口:“不,是二十万,甚至还有可能是五十万。” 曹昂跟着诸葛亮历练了两个月,青涩稚嫩褪.去,越发稳重内敛,颇有一代明君典范。 他看着丁璇,笑着道:“娘直说便是。若是真的威胁,娘也不会叫我去做了。” “不过是锻炼我的胆气和临场应变能力罢了。” 丁璇简直想给诸葛亮竖大拇指。 若是以前的曹昂,虽然会二话不说问她如何去做,但绝对想不到那么深的层次。 果然还是跟对了诸葛亮,整个人都脱胎换骨了。 想到这,丁璇忍不住想起那啥不可扶的斗。 刘禅可是诸葛亮一手带大的人,怎么就没学会诸葛亮的一星半点呢? 当真是天亡汉室,那啥不可雕,那啥不可扶。 翌日清晨,丁璇对出兵的将领做了调整。 精兵是不可能精兵的,但人数还是足足的的,领兵人也不肯能是刘备,是曹昂。 刘备虽然起誓,但也未必能全信,家眷留在许都,以作质子。 由于领军人换成了曹昂,五千人便加到了一万。 一万“精兵”由曹昂带领,与张飞素来有旧怨的吕布为辅,善于千里奔袭的夏侯渊做副将,在赵云的引路下,带着刘备与张飞,作为先锋部队,浩浩荡荡去往辽东。 丁璇紧指挥着曹操最精锐的特种部队虎豹骑,夏侯惇关羽随行,跟进其后。 只有曹操,则在最后的军队里,带领着与袁绍决一死战的大部队,缓缓而行。 一路上风平浪静,关羽与夏侯惇惺惺相惜,又因为丁璇成全了他和杜夫人的缘故,关羽对丁璇的印象也不错。 某日夜里安营扎寨,三人围着篝火,关羽寻了个借口,去巡视周围士兵。 篝火熊熊燃烧,跳跃在夏侯惇的一只眼睛里。 “怀玉,”夏侯惇声音缓缓,没有太多的起伏:“对不起。” “宛城时,我不该对你发脾气。” 丁璇一笑,掏出一只让绣娘绣的精美眼罩,递了过去,道:“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 夏侯惇并不是一个小肚鸡肠的人,很难去讨厌,或者喜欢一个人。 他之所以对她的态度疏远且冰冷,是因为原来的丁夫人骄纵任性,与曹操争吵的过程中,耽误了行程,让夏侯惇错过了见他妻子的最后一面。 夏侯惇是一个极其会掩饰自己情绪的人,再加上他与妻子的关系也并不算亲密,故而所有人都觉得这并不算一件大事。 丁夫人原本也是这样想的,直至后来,丁璇发现夏侯惇一直未娶。 丁璇把眼罩塞在夏侯惇手里,道:“如果当时我不那么任性,或许你就能见嫂子最后一面了。” 夏侯惇看着手里的眼罩,眸光映着火光,明明暗暗。 片刻后,他抬头,看着丁璇,眸色深沉,道:“你对我说的抱歉,仅仅是因为这个?” ……难不成还能因为其他事? 还是说又有什么事情是被丁夫人忽略掉,而她不知道的事情? 夏侯惇把眼罩攥在手里,漠然道:“罢了。” 然而就在这时,寂静的夜里突然响起急促的哨声,关羽纵马赶来,凤目轻眯:“先锋军出事了。” 他的声音刚落,北方突然炸开火光。 火光冉冉,凤凰哀鸣,声声啼血。 夏侯惇瞳孔微微收缩:“子修!” 丁璇不免有些心慌,几乎是瞬间翻身上马,向北方疾驰。 夏侯惇深呼吸一口气,胸口微微起伏,整军奔向火光所在的地方。 第41章 曹操原配 一万精兵的行程并不算快,走走停停像是在游玩,赵云心忧辽东的局势,便向曹昂请命,说自己带五千人先行,曹昂随后赶来便可。 曹昂仁厚,正在思索间,一旁的夏侯渊开了口:“青州兵哪有旁人领兵之理?” 赵云也觉察自己的僭越,可辽东的形式委实不乐观,再继续拖下去,他去辽东的半道上都可以帮公孙瓒挑个风水宝地收尸了。 曹昂看出赵云的着急,便让夏侯渊领五千兵马先行。 赵云本欲随夏侯渊一同前行,但被夏侯渊拉在一旁,低声嘱咐:“温侯一向与张翼德不睦,他俩若在路上起了争执,我又离了昂公子,只怕昂公子性命不保。” 赵云见此,便只好让夏侯渊先行,自己保护曹昂,提防吕布和张飞起争执。 可千防万防,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 吕布的部下发现刘备私通袁绍,意图不轨,张飞说吕布信口雌黄冤枉人,二人本就有旧怨,一言不合,便打了起来。 恰逢曹昂睡得晚,尚未解甲,又离得近,听到动静,便出来劝二人以和为贵。 一句劝和的话刚说完,就被张飞失手捅了对穿。 曹昂躺在了血泊中,吕布当下便暴走了。 等赵云赶来时,刘备在抱着昏迷不醒的曹昂哭得像是死了爹,而吕布和张飞,打得昏天黑地,不死不休。 赵云一看这情况,心都凉了半截,连忙喊军医救曹昂。 军医还没赶到,四周便是喊杀声了。 赵云久随公孙瓒,对袁绍士兵再了解不过,从口音中发觉是袁绍的兵马截杀后,当下什么也不说了,撕下战袍,把奄奄一息的曹昂绑在自己身边,骑上马,便准备冲阵。 刘备跌跌撞撞跟在他身后,想要解释什么:“子龙,备可以向天发誓,此事绝非备所为!” “是袁本初有意挑起你我之间内斗,你莫要中了他的奸计啊!” 赵云回头,持枪看着刘备,道:“使君,此事是否是袁本初所为,暂且不论,当务之急,是如何保住昂公子的性命。” “想来使君,是见过曹公屠城的景象。” 曹操远不比刘备豁达仁厚,对妻子家人的性命不大上心。 曹操是一个极其重视亲情的人。 早年曹操的父母族人路过徐州,被陶谦所杀,曹操兴兵报父仇,所到之处鸡犬不留。 曹操狠辣的手段虽引起世人公愤,却也让世人在胆战心惊的同时,再不敢对他的亲人动手。 曹操屠城的事情才过了多久,世人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为了杀一个曹昂,非要拉着全城甚至一州之地的人做陪葬? 赵云几乎可以预见,如果曹昂死在这里,铺天盖地的青州兵身着丧服,如白雪皑皑,所到之处尸骨一片。 刘备如梦初醒,抽出腰间的雌雄双剑,道:“对,子龙,我掩护你冲阵。昂公子的性命,便全拜托在你身上了!” 赵云:“……” 被张飞的丈八蛇矛捅个对穿的人,再经历一场冲阵征杀还能有命? 使君你莫不是在为难我赵子龙。 但现在除了冲阵,别无他法,总不能让曹操看见一个被袁绍士兵剁成肉泥的曹昂吧? 赵云只能咬牙冲阵。 与此同时,丁璇并不知晓先锋部队已经被袁绍派兵所剿杀的事情,还在纠结诸葛亮写给她的锦囊。 丁璇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她读过刘备白手起家,从颠沛流离,到成就一方霸业位尊九五的路程,她知道他心中的报复,也知道他不可能是甘居人下的人。 古往今来,哪个枭雄愿意在旁人手下讨生活? 更何况,刘备还是那种以恢复汉室为己任的枭雄。 因为知道这些,所以丁璇并没有诸葛亮那般乐观,觉得曹昂能收服刘备,让刘备为曹昂所用。 但诸葛亮既然提议了,她又有能保证曹昂性命的金刚罩,让曹昂去冒一下险也无妨。 万一成功了,刘备归降,还能附赠关羽张飞两个猛将。 不成功,也没什么,不过是曹昂身上的金刚罩再次显现,让河北之地的百姓们也见识一下3D立体环绕效果的凤凰浴火。 曹昂的性子比曹操好得多,哪怕曹操一朝被人宰了,他也不会跟曹操一样,为了替自己的父亲报仇,血洗城池。 曹昂跟着诸葛亮一段时间后,行事越来越稳重,越发有明君气概,简而言之,他就是刘备和曹操的合体,宽以待人,心怀天下,又有天命当噱头,想来能唬住不少人。 河北的袁绍出身好,四世三公,为当世诸侯王里家世最好的一个,门生故吏极多。这是袁绍的优点,同时也是他的缺点。 门生故吏多,争斗便多,历史上的袁绍在官渡之战上大败而归,未必没有这个原因。 诸葛亮的想法与她不谋而合,都是让曹昂收刘备的同时,围绕着袁绍部下的内斗做文章。 只是这样一来,曹昂便多了一分危险。 就像现在这般。 冲天而起的火光越来越近,随之而来的是士兵的喊杀声。 关羽紧跟在丁璇身后,凤目微眯,看着火光,想了一会儿,对丁璇道:“大哥在司空面前立下重誓,不可能伤害昂公子的。” 此时若随军而来的是许褚或者曹洪夏侯渊等人,只怕早就指着关羽的鼻子骂了——同曹昂做先锋北上辽东的,有曹家的嫡系夏侯渊,有一心想做曹昂岳父的吕布,有什么都不想,只想尽快赶到辽东救公孙瓒的赵云。 这三个人,护着曹昂还来不及呢,怎么可能伤害曹昂? 不是这三人,那便是新降曹操态度不明的刘备了。 刘备落魄,但也是汉室后裔,尽管他和汉室的关系也就是往上推个几百年,他的祖宗是景帝的儿子。 可往前再推个几百年,汉光武帝刘秀与汉室皇帝的关系也不近啊,他祖上还是景帝最不喜欢的那个儿子,关系的疏远,并不影响他成为汉室的中兴之主,从逆臣王莽手中夺回大汉江山。 给奄奄一息濒临灭国的大汉重新续命几百年。 所以,谁又能说,如今的刘备,不是下一个汉光武帝? 而曹昂,是上天预警的会取代汉室江山的人,面对着这样的人,谁也不能保证,刘备究竟会不会先下手为强,抢在曹昂没有夺取大汉之前,先把曹昂杀掉。 夏侯惇胸口微微起伏,眼睛看着前方的火光,道:“云长,不要对自己没有见到的事情下结论。” 这种情况下,的确是刘备的嫌疑最大。 关羽自知理亏,手指微紧马缰,不再说话。 曹操爱将才,更爱骏马,关东之地如今被马腾韩遂所占领,马腾早已归顺了曹操,每年都会派人给曹操送上大宛良驹。 曹操这人爱显摆,有了大宛良驹,便把周围人送了一遍。 关羽虽然是刘备的部下,但极为投曹操的脾气,曹操便也送了关羽一匹。 众人骑的都是大宛良驹,马不停蹄疾驰,很快便到了火光升腾之处。 他们走的是山路,山路之下,入目的是一片火光,士兵混战在一起,鲜血在烈烈火光下显得格外触目惊心,根本看不到曹昂的身影。 丁璇呼吸一滞,便要扬鞭往火场里闯。 夏侯惇长臂一挥,抓住丁璇的马缰。 丁璇掰着夏侯惇的手指,道:“你放开我。” 她终于明白,她留在曹昂身上的金刚罩,怎么就从凤凰长鸣,变成了哀鸣。 ——金刚罩挡的是刀枪,但并不能防火放水啊。 若不是曹昂生命垂危,金刚罩是不会预警的。 夏侯惇的手指巍然不动,皱眉道:“太危险。” 他比丁璇更担忧曹昂的性命,但越是担忧,便越要稳住心神——不能因为救曹昂,再把丁璇折在了里面。 丁璇不等张飞反应过来,便能将长剑指着刘备的胸口,这一举动在外人看来,的确很唬人,更有甚者,还会有人觉得她武功超一流,或许与张飞不分伯仲。 但事实并非如此。 丁璇之所以能剑指刘备,完全是占了张飞刘备都没有防备的缘故,如果张飞摆开架势,与丁璇正面相斗,丁璇未必能在张飞手下走上三十回合。 女子与男子的体质本就不同,女子胜在灵活柔软,在耐力与体力上,远远拼不过男人。 而战场上,最考验人的便是耐力和体力。 他丝毫不怀疑,丁璇这样不顾生死冲进去,只怕还没有找到曹昂,就已经被乱军围在一起,动弹不得了。 丁璇声音有点急:“昂儿还在里面!” 曹昂要是死了,她的任务就直接GG了。 偏夏侯惇一直不松手,只派士兵一边救火,一边去寻找曹昂,并没有让她冲入火海找曹昂的意思。 夏侯惇是武将,力气大得很,一只手抓住她的两只手,她挣都挣不脱。 力气相差太悬殊,那么一瞬间,丁璇都想吃随身空间里的大力丸了。 夏侯惇看着丁璇,眸色深沉,道:“若子修知道你在外面,必不会让你涉险进去找他。” 关羽看看火光,再瞧瞧二人的争执,双手抱拳道:“夫人,此火太烈,元让也是为了夫人的安全着想。” 不仅仅是大火的事情,还有士兵们的混战。 没有人知道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莫说是丁璇了,就算是他,也没有十全的把握,能冲进去找到曹昂,并且将曹昂毫发无伤地带出来。 但再怎么没有把握,他还是要进去一趟。 他的大哥和三弟在里面生死不知,而曹营众人的眼珠子曹昂也陷在了里面。 凤凰哀鸣,曹昂极有可能出了意外。 曹昂若是在这里出了意外,此事纵然不是刘备做的,刘备的一辈子也毁了——曹操好心好意借兵让刘备去援助公孙瓒,刘备却在路途中对曹昂下了杀手。 这种恩将仇报的行为,足以将刘备一辈子钉死在羞耻柱上,生生世世不得翻身。 关羽抱拳,面色有几分凝重:“我替夫人去里面走一遭,纵然身死,也要将昂公子完整给夫人带回去。” 这种情况下,他根本保证不了曹昂的性命安全,能做的最大的承诺,便是完整把曹昂带回来。 关羽的话音刚落,围着丁璇身边蓄势待发的虎豹骑突然出现一丝波动。 虎豹骑的声音彼此起伏:“快看!” “有人出来了!” “好像是……昂公子的盔甲?” 听到昂公子三字,丁璇连忙问道:“在哪?” 一个虎豹骑卫士指着前方火龙熊熊的一个黑点,道:“离得太远,属下也不敢确定是不是昂公子,只是瞧着像是昂公子所穿的明镜甲。” 这个时代虽然有甲胄,但并不是人人都能穿得起的,一般的士兵穿的皮甲,稍微有点地位的将领,才穿得起锁子甲,至于明镜甲那种珍贵无比的盔甲,只有像曹昂,或者曹营大将才有。 丁璇顺着虎豹骑指的地方瞧去。 明镜明镜,本就光洁似明亮的镜子,在烈火的映照下,越发像浴火而出的星辰。 只是那颗星辰,看上去有些萎靡不振,脑袋歪歪地搭在前面的那人肩上,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没有了声息。 而他身上带着的火凤,光芒越来越暗淡,声音也越来越低。 丁璇呼吸一滞,便想要往前冲,但被夏侯惇按住了马缰,她起不了马,索性便翻身下马,自己跑向曹昂的位置。 她这次是真的玩脱了,没有考虑到给曹昂的金刚罩只能保护他不受刀剑的伤害,却忽略了不能防火防水。 不过只要曹昂还剩一口气,身体还没有凉透,一切便都来得及,她随身空间里最不缺的,便是救人的仙药。 黑点越来越近,丁璇终于看清了带曹昂冲出混战圈的人是谁。 又或者说,她早该想到的那人,只是刚才一直在担忧曹昂的安全,没有往那方面去想。 是赵云。 古来冲阵扶危主,唯有常山赵子龙的赵云。 赵云身后虽然带了曹昂,行动之间处处受限制,但手起枪落,血流如注,如一把锐不可挡的利剑,狠狠插在将他团团围住的乱军中。 乱军之中有人高喊:“莫走了曹昂!” 说话的人带有河北口音,原本被赵云杀穿的士兵又如潮水一般涌来,继续围堵着赵云的前行。 赵云虽勇,可力气终有用尽之时,且身后带着不知生死的曹昂,叛军又是不顾一些想要取他们的性命,再这样下去,莫说赵云带着曹昂冲出来了,只怕赵云自己都会陷在里面。 丁璇回身大喊:“弓箭!” 夏侯惇眸光明明灭灭:“不行。” 乱箭齐发,谁也不敢说,自己的箭不会射中冲阵的赵云。 只能靠赵云自己先冲出叛军的包围圈后,虎豹骑再冲阵接应他。 关羽捋着胡须,凤目轻眯,转了一下青龙偃月刀,对夏侯惇道:“元让,我来冲阵,剩下的,便交给你了。” 他与夏侯惇的武功在伯仲之间,但他的武器更重,更利于冲阵,夏侯惇的箭术在他之上,他冲阵,夏侯惇掩护,是最好的选择。 夏侯惇看了一眼丁璇,点点头。 关羽凤目忽然睁开,眸光迫人让人不敢直视,倒提青龙偃月刀,从山上冲了下去。 虎豹骑紧跟关羽而下,夏侯惇伸出手,亲卫递上硬弓和巨弩。 丁璇立在夜风中,第一次感觉到人命在冷兵器时代的渺小。 三国的战争号角一旦吹起,便是万人与万人的修罗场。 人命如草芥,被历史的巨轮无情碾压。 她的身后,夏侯惇松开弓弦,箭若流星,划破长空,直入叛军围得水泄不通的阵营。 叛军出现一丝骚动,关羽趁机冲了进去。 远处的赵云微微侧脸,似乎在对身后的曹昂说着什么。 夜风拂面,丁璇呼吸微紧,打开自己的随身空间,拿出一沓能引雷的符纸后,走到夏侯惇身边,从亲卫手里拿过弩/箭,把符纸贴在弩/箭上。 夏侯惇淡淡地看了她一点。 忽然有点想笑。 经宛城一战后,他以为丁璇改了许多,不曾想,在遇到紧急事情的事情,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神神叨叨,用一些根本没用的符纸来安慰自己。 就像很久以前,丁璇为了挽回曹操的心,请了神婆在家里跳大神,弄了符纸,烧成灰,冲成水,逼着他们跟曹操关系不错的人全部喝下去。 许多人喝完之后上吐下泻,叫苦不迭。 丁璇捧着白玉碗,笑眼弯弯来到他身边,让他也喝下去。 那时候的丁璇并不叫他元让,叫的是敦哥。 往事涌上心头,夏侯惇看着弩/箭上的符纸,眸光幽深。 丁璇道:“别撕,这是我问得道仙人求来的,能引雷。” 三国是一个人才辈出的年代,这个人才里面,还包括掌生死的南斗和北斗,以及半仙于吉,和半妖左慈。 这些人不仅能呼风唤雨,还能用符水救命,她弄来一张能引雷的符纸,也不是什么特别稀奇的事情。 夏侯惇指腹拂过符纸,余光瞥了一眼丁璇,最终没有撕下符纸,把弩/箭搭在了硬弓上。 丁璇松了一口气。 夏侯惇的箭法极好,又有她能引雷的符纸的加持下,应该能给赵云射/出一条道。 弩/箭呼啸而去,漆黑如墨的夜空隐隐有雷电闪过,在弩/箭落入叛军的瞬间,天空突然炸开惊雷,顺着弩/箭飞驰而过的诡计,降下雷电无数。 无数叛军被雷电劈中,东倒西歪不成阵营,赵云抬起头,山上女子红衣银甲,似乎在高喊着什么。 丁璇下巴微抬,夏侯惇眉头微动,脸上有着不易察觉的惊讶之。 丁璇道:“早就跟你说了,这是我从得道仙人那求来的,全天喜只有这几张,你还不信,这下信了吧?” 夏侯惇眉头舒展开来,一向冷峻的面容似乎软了一分,略微点头,轻轻地恩了一声。 丁璇双手合拢,放在脸边,大声冲山下还在围堵赵云的军队喊道:“曹子修天命所在!挡他者死!” 丁璇的声音刚落,山上的仅剩的虎豹骑也跟着高喊天命。 平地起惊雷,烈火加凤鸣,山上的援军又不知究竟来了多少,叛军的士气一泻千里,赵云趁此机会,一鼓作气冲出了重围。 赵云越来越近,丁璇上马冲下山坡。 赵云飞马冲出火圈,在丁璇面前勒马。 因刚经历了一场激战,赵云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原本如玉石一般清宁的声音,此时也隐隐有些不安:“昂公子遭此大劫,云之罪也。” 众人解开绑着赵云和曹昂的战袍,扶着曹昂下马。 赵云澄澈的眸子闪过一丝慌乱,下马去看曹昂的伤势:“冲阵直一半时,公子便没了声息,怕是……” 说到这,他声音微顿,没敢再继续说下去。 如果曹昂死在了去救援公孙瓒的路上,以曹操睚眦必报的性子,必然会迁怒众人。 莫说再派军营救公孙瓒了,只怕还会帮着袁绍将公孙瓒挫骨扬灰。 顺便还会刨了公孙瓒的祖坟,将公孙瓒的祖宗们拉出来鞭尸。 赵云越发不安,想对丁璇解释什么,一时间却也不知从何处开口。 一切的事情因他而起,而他也没有做到夏侯渊对他的重托,保住曹昂的性命。 丁璇推开众人,走到曹昂面前,从随身空间里摸出一粒九转还魂丹,假装抚摸曹昂的脸,顺手把丹药塞进曹昂的嘴里。 夏侯惇看了一眼曹昂的伤势,沉声问赵云:“何人所为?妙才温侯何在?” 关羽紧张地看着赵云。 赵云抿了抿唇,解释道:“夏侯将军领五千兵急救辽东,我与温侯昂公子几人随后而行。” 听到这,夏侯惇冷声道:“愚不可及。” 这一声愚不可及骂夏侯渊,也骂对人不曾防范的曹昂。 把至亲至近的人派了出去,身边尽是一些新降之人,简直就是变相邀请袁绍对他动手。 赵云继续道:“路上温侯与翼德起了争执,昂公子出来劝阻,混乱之中受了伤。” 夏侯惇眸光微闪:“为何起了争执?” 赵云看了一眼关羽,轻声道:“温侯说,刘使君私通袁绍,意图对昂公子不利。” “这不可能!”关羽道:“这必是袁绍用的反间计,我大哥在曹公面前立下重誓,绝不可能通袁绍害昂公子!” 吃下九转还魂丹后,曹昂的脸色不再像刚才那般苍白如纸,渐渐恢复了血色,虽然尚未醒来,但已经没有了生命危险。 丁璇稍稍放心,断断续续听着赵云的话,明白了曹昂为什么受的伤。 但她明明在曹昂身上下的有金刚罩,怎么还会被张飞的丈八蛇捅了个对穿? 这个念头刚起,晋江系统冰冷的机械音便响起了:“张飞动作太快,系统没有反应过来。” 丁璇:“……” “但反应过来时,便以火凤护住曹昂心脉,等待宿主赶来。” 丁璇在心里对晋江系统竖了个大拇指,很有礼貌地问候系统的祖上十八代。 九转还魂丹的药效发作,曹昂转转悠悠醒来,手指微颤,从怀里取出一个被鲜血染红的锦囊,递给丁璇:“娘……先生说了……危难之时……再打开。” “你还真信他的话?要不是他上一个锦囊,你也不会吃这份苦。” 说起诸葛亮的锦囊,丁璇便一肚子气。 要不是她听了诸葛亮的妙计,说此举能收服刘备,曹昂也不会险些没命。 什么锦囊妙计,刘备再怎么枭雄,再怎么能平定天下,能抵得过她儿子的命吗? 丁璇拿起锦囊,便要丢。 夏侯惇伸手接过,打开锦囊,看完之后,面色变了几变。 夏侯惇是一个比刘备还喜怒不形于色的,能让他都变了脸色的事情,绝不是普通事。 丁璇余光瞟了一眼锦囊上的内容,心脏漏挑了一拍。 锦囊上面写着,昂公子遭逢大难,并非刘备之祸,乃袁绍谋臣沮授之计也。 昂公子醒来之后,莫追究张飞行事莽撞伤了昂公子之责,只以宽厚待之,刘备必降。 丁璇眼皮跳了跳。 好的,她现在知道什么叫做能掐会算决胜于千里之外了。 诸葛亮这厮,才是这个时代最大的BUG! 不过诸葛亮也是真的敢赌,她要是没有外挂金手指,救不了曹昂,大家就跟着一块GG吧。 第42章 曹操原配 吃了九转还魂丹后,曹昂的血渐渐止住了。 九转还魂丹虽然能救人性命,但也有副作用,会让人虚弱三天。 这三天里,人会昏迷不醒,心跳极慢,呼吸也趋向于绵长,看上去跟死了没什么区别。 三天一过,人才会慢慢恢复精神,重新活过来。 而这三天的时间,倒也能让她做许多事情了。 首先,就是袁绍派兵袭击曹昂的事情,坚决不能忍。 袁绍显然是有备而来,更有甚者,跟随曹昂的人里面,有袁绍的内应。要不然,袁绍不可能精准地知道曹昂的行军位置,趁着夏侯渊带兵先行,而张飞与吕布又素有旧怨的情况下,对曹昂出手。 袁绍唯一没有想到的,大概就是赵云居然能单枪匹马把曹昂救出来,而他们,也来得的确及时。 若再晚上一会儿,赵云纵然能把曹昂救出包围圈,被张飞通了个对穿,导致失血过多的曹昂也活不下来。 曹昂死在援救公孙瓒的半道上,性格本就不怎么仁厚的曹操必然会迁怒众人,放弃援助公孙瓒,先跟袁绍拼个你死我活。 曹操一旦被曹昂的死冲昏了头脑,很容易便会中了袁绍的计,曹操的实力本就远远不及袁绍,再中了袁绍的计,丁璇几乎可以预见三国结局彻底改写的局面。 曹昂纵然不死,也不影响袁绍的设局。 听赵云讲,吕布发觉刘备私通袁绍意图对曹昂不利,争执之下张飞与吕布打了起来,曹昂出来劝架,这才被张飞一枪捅了个对穿。 曹昂是被张飞伤的,以曹操极其护短的脾气,必然再也容不下张飞,还顺带着不会再派兵救援公孙瓒。 最后又来到跟袁绍硬碰硬的局面。 以如今的局势来看,只要曹操与袁绍开战,袁绍便是稳赚不赔的。 ——此时虽然是乱世,但袁绍四世三公,虎踞北方多年,他所占领的州地,极少出现兵乱。 百姓们休养生息多年,无论是在人口上,还是在人心上,又或者说战斗力上,袁绍远超曹操。 曹操站定的地方呢,中原之地,素来是兵家必争之地,杀伐不断,且他自己又屠过城,人口凋零,粮食也不多,经常出现他打仗打到一半没了粮食,不得不班师回朝的局面。 这样的曹操,遇到兵强马壮的袁绍,只有躺平任嘲的份儿。 几乎没有人觉得,曹操能打败袁绍,甚至于,曹操自己的自信也不是很足,若不是被郭嘉慷慨激昂的十败十胜论说中了心扉,曹操未必会正面迎战袁绍。 历史上的官渡之战既然不能避免,那么,来战! 她文有诸葛亮郭嘉荀攸荀彧,武有赵云吕布夏侯惇张辽,还怕瘦不了袁绍。 丁璇扬了扬眉梢。 随行亲卫给曹昂收拾出一个能够休息的地方,随行军急急忙忙赶来,轻手轻脚地解开曹昂的盔甲,小心翼翼剪开贴在他肌肤上的衣裳,去查看他的伤势。 军医在解到一半的时候,突然从曹昂衣服里掉出来两封锦囊,军医不知何物,便让亲卫双手捧了,送给丁璇。 因为是黑夜里,营地里又烧着熊熊大火,无人能知晓袁绍究竟派了多少人过来,周围黑漆漆的阴影里,还有没有藏着其他的伏兵。 哪怕一切都是未知,虎豹骑们救出一波人后,又冲进了火海。 吕布张飞和刘备,都在营地里,还有许多受伤的青州兵在哀嚎着,他们不可能放着他们不管。 关羽赵云又带人冲阵,夏侯惇手中的箭/弩如流星,带着雷电闪闪,飞入营地。 丁璇也没有闲着,给夏侯惇的弩/箭贴着符纸。 亲卫把锦囊送过来的时候,丁璇正在贴符纸,余光瞟了一眼绣工甚是精致的锦囊,丁璇放下了箭/弩,把符纸递给身后的亲卫,让亲卫给夏侯惇贴符纸,自己去打开诸葛亮给曹昂的锦囊。 一共两个锦囊,一个锦囊上的绣线已经被拆去了,丁璇很容易便从锦囊里拿出诸葛亮写给曹昂的信件。 丁璇打开一看,眼皮跳了跳。 诸葛亮说,夏侯渊善于千里奔袭,那就找个借口让他带五千精兵先行,留赵云陪曹昂身边。 袁绍得知曹操增援公孙瓒后,必会派人劫营,劫营之前,会先派细作来营中打探消息。对这个细作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需理会太多,只让细作藏身于营地里,与刘备搭上关系。 细作与刘备搭上关系后,想办法让吕布知晓这件事。 吕布与张飞有旧怨,必会趁这个机会发作,两人斗在一起后,诸葛亮让曹昂上前阻拦。 诸葛亮的字迹隽美飘逸,再赏心悦目不过:上吧昂公子,危难之时,夫人必会来救你。你不会有性命之忧,只会稍稍吃点皮肉苦。 丁璇:“……” 她有一句MMP她一定要讲! 她原本以为,这一切都是偶然发生的,不曾想,全是诸葛亮事先设计好的。 如果她稍微来晚一步,又或者说张飞那一矛捅得太彻底,再要么赵云不曾带着曹昂冲出包围圈,那曹操就彻底凉凉了! 丁璇一把将锦囊扔在地上,又狠狠地踩上了几脚,精美的锦囊再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她还是觉得没能消了气。 最让她可气的是,曹昂也是耿直,居然想都不想便依照诸葛亮说的去做了,完全不担心自己究竟能不能活下来。 亲卫不知丁璇为何发这么大的脾气,余光看了一眼丁璇,小声道:“表小姐,这里还有一个。” 丁璇抬手把锦囊拿过来,三下五除二拆开。 她倒是想看看,诸葛亮还给曹昂出了什么主意。 还准备再坑曹昂多少次。 这最后一封锦囊便写得简单得很了,透过整整齐齐的几行小字,丁璇仿佛看到了诸葛亮羽扇轻摇,遮着半张脸,腹黑揶揄一笑的模样。 诸葛亮说,袁绍自知与曹操早晚有一场大战,在不久前,便做好了准备。 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如今的乌巢里,堆满了袁绍的粮草和辎重。 他带着张绣的兵马,去偷袭乌巢了,让曹昂冒险受伤收刘备,不过是声东击西,让袁绍的注意力全部在曹昂身上罢了。 此时的丁璇,眼皮已经不是能够用跳来形容得了的,她感觉她自己这会儿都快被诸葛亮气得跳了起来。 ——官渡之战时,袁绍号称是百万雄师,纵然有夸张的成分,可最起码七八十万还是有的,而他们,满打满算不足一万,加上后面曹操的后军,可能会有六七万。 以六七万疲惫之军去抗衡以逸待劳的七八十万武器装备无一不精良的袁绍大军,诸葛亮这是觉得她活得时间有点久,想让她早点升天吧? 虽然说历史上的官渡之战曹操也是以六七万兵马打赢了袁绍,但情况与现在完全不同啊。 二者是平原会战,和城池争夺战,而不是像现在这般,袁绍知道他们的行军路线,知道他们的底细,早就埋伏了,就等着他们自己跳进坑把自己埋了。 这是一个死局。 除非她大开金手指,召集九天之上的玄雷,大片大片地把袁绍的兵马给劈死,他们才有可能打得赢。 可就算是召集玄雷,劈六七十万兵马,也要劈好长时间。 再有就是,这样的金手指,是完全禁用的啊! 六七十万的人命 !她要是真敢这样做了,愿望是世界和平的晋江系统会分分钟把她销毁。 丁璇抬头看天,长叹一声。 信纸从她指尖滑落,荡悠悠飘落在地上。 亲卫贴符纸的速度完全赶不上夏侯惇射箭的速度,无箭可射的空隙下,夏侯惇看了一眼身边的丁璇。 他记忆里的丁璇,已经很久没有现在这副愁肠百转的模样了。 自宛城之战后,丁璇永远是胸有成竹的,眉梢轻挑,三分讥讽,七分揶揄。 所有的难题在她面前迎刃而解,这个世界上没有她办不到的事情。 可是现在,她秀眉紧蹙,嘴角微动——似乎是在磨着牙,想要将惹她生气的人一口一口吞掉。 夏侯惇皱了皱眉,目光落在被她丢掉的锦囊上。 那锦囊是面熟得很,跟之前的锦囊如出一辙,想来是诸葛亮备下的。 夏侯惇俯身捡起锦囊,一目十行看了下去。 原本没甚表情的脸,在看完锦囊里的内容后,变得十分的精彩。 好半晌,夏侯惇抬起了头,把锦囊重新递给丁璇,声音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一般低沉沙哑:“卧龙先生说,在危机之时,喊他的名字,他自会来救我们。” “恩?” 听到夏侯惇强压着情绪的声音,丁璇接过了信纸。 她刚才看了一半,便气得不行,没有再看下去,不知道诸葛亮后面又写了什么。 丁璇看完信纸,手指无力地扬了扬,侧脸问夏侯惇:“元让,你觉得,可信不?” 夏侯惇眸光明明暗暗,看了一眼所剩不多的符纸,抽出箭/弩,眯眼看向混战不休的战场,道:“求人不如求己。” 弩/箭所到之处,电闪雷鸣,袁军一片鬼哭狼嚎,将局势缓解半分。 但片刻后,袁军如潮水一般,又源源不断涌来。 靠符纸,显然不够。 火光仍在跳跃,黑夜中的雷电,和着战场上喊杀声,如一个巨大的绞肉机,吞噬着所到之处的士兵。 夏侯惇不知何时换上了她送给他的眼罩,银质的眼罩配着青色的丝线,又有金银线交织绣在上面,火光闪过,隐有暗光流动。 丁璇突然有了主意。 “火攻!” 丁璇抓住夏侯惇的胳膊,道:“袁军用火,我们也可以用火!” 她早该想到的,以少胜多的赤壁,以少胜多的夷陵,哪一个不是一把火将对方想要统一天下的雄心壮志烧得干干净净? 丁璇让亲卫打开附近的地形图,指着图上的位置,道:“我们现在在这个地方。” 手指一划,丁璇指着山丘,道:“我们把袁军引到这。” “这儿的地形,像是一个葫芦口,一旦进去,要想再出来,只能走羊肠小道。” 丁璇在小道上重重一点:“把这条路封上,再把来路一封上,一把火,足以我们转败为胜。” 听完丁璇的战略部署后,夏侯惇眉头微动,看着丁璇:“谁做诱饵?” 这的确是一个救急的好方法,可若没有足够分量的诱饵,袁绍是不可能追到葫芦谷。 丁璇能想到葫芦谷容易埋伏,袁绍的谋臣也能想得到,除非是曹操亲临,兵败逃窜到葫芦谷,否则袁绍是不会贸然追击的。 让曹操去做这个诱饵?显然是不可能的。 曹操惜命,哪怕是他先向袁绍求和,他也不会去冒这个险。 可曹操若不去,在袁绍心里有分量的便只有曹昂了。 曹昂彼时生死不知地躺在榻上,正在接受军医的治疗。 这个计谋虽然完美,但也是个解不开的死结。 丁璇道:“我去。” 丁璇抬手,放在自己头顶,比着自己的头顶,在夏侯惇的胸口划拉着,道:“孟德只比我高一点,大概到你的这个位置。” “我可以扮成孟德。” 为什么不让别人扮曹操,原因非常简单,曹操太矮,只比她高一丢丢。 这个时代的人还是非常高的,身强力壮的人更容易在乱世中活下去,以至于导致他们如今的将士里,几乎找不到与曹操身高差不多的人。 怕夏侯惇不同意,丁璇又补上两句,道:“你不用担心我的安全,我有法子在混战之中逃出来。” “等袁绍的大军追到葫芦口时,我再卸去伪装,偷偷地躲起来,他们找的是孟德,不会有人注意到我的。” 丁璇口若悬河说了半日,没有听到夏侯惇的声音,心中疑惑,便抬起了头。 星河如火,夏侯惇向来风平浪静如古井无波的眸子里,深沉若漩涡。 有着太多太多的情绪和释怀。 丁璇不禁怔了怔。 夏侯惇的声音不复旧日冰冷,像是春风拂过雪山,冰消雪融,只剩潋潋水光。 夏侯惇道:“我陪你。” 没由来的,丁璇的心跳快了一拍。 最怕流连花丛的浪子突然回头,最怕铮铮铁骨的男儿蓦然柔情。 丁璇伸出手,按了按狂跳不止的心口,有一瞬的失神。 再回神,夏侯惇仍是一副漠然表情,丝毫不见刚才能将人融化了的脉脉情深。 丁璇:“……” 果然男人都是大猪蹄子,得炖。 定制完破袁军战略后,赵云关羽终于把火海之中打得难分难舍的吕布和张飞拖了出来。 吕布的武力在张飞之上,故而张飞身上的伤更多一点,二人打得太久,力气消耗得差不多多,赵云关羽也没太费力气,赵云拽着吕布,关羽扯着张飞,后面还跟着一个挂了不少彩的刘备。 刘备一见丁璇,身体一震,眼泪便下来了:“夫人……备死罪!” 吕布靠着赵云,剧烈喘息着:“你是该死。” 他千挑万选选来的好女婿啊,承天命的女婿,就这样被刘备联合袁绍害死了。 刘备死一万次,也难消他心头之恨。 刘备并没有接吕布的话,继续向丁璇道:“但备可以向天发誓,以刘家列祖列宗的名义起誓,备绝无跟袁绍私通之心。” “细作如何进了备的营帐,备亦是不知。” 丁璇看着刘备,没有说话。 “备愿以死谢夫人与曹公!” 刘备突然抽出了腰间的雌雄双剑,横在自己的脖子上:“只求曹公不要迁怒百姓,昂公子遭逢大难,全因备而起,备万死不辞!” 说完话,他眼一闭,便要抹脖子。 张飞受伤太重,彼时站都站不起来了,躺在地上大口地喘着粗气。 关羽在查看张飞的伤势,并未留意刘备的动作,等他发觉刘备有以死谢罪之心时,已经来不及了。 鲜血顺着剑身滑落,刘备的身影晃了晃。 “大哥!” 关羽凤目骤然收缩,上前一步,接住了刘备摇摇欲坠的身体。 丁璇的声音响起,喊杀声震天的环境里,她清越的声音像是能抚平一切伤痕。 丁璇道:“我信你。” 刘备手指微颤,松了剑柄。 剑身被丁璇攥在掌心,殷红的鲜血不断往下滴落,很快便染红了大片的土地。 关羽这才发觉,受伤的不是刘备,是丁璇。 在刘备准备自刎的那一瞬,丁璇的动作比刘备更快,柔软的手指握住了剑身,阻止了刘备的以死谢罪。 丁璇丢了剑,夏侯惇眼睛轻眯,扯下身后的战袍,拿起丁璇的手,余光瞥了一眼刘备,转而给丁璇包扎伤口。 刘备悲戕大哭:“夫人大德,备无以为报也!” 夏侯惇包扎伤口的动作极为熟练,动作又轻,丁璇几乎没有感觉到太多的疼痛,手已经被夏侯惇包好了。 还被强迫症的夏侯惇细心地打上了一个蝴蝶结。 丁璇看了看包得好看又适用的手,笑着道:“玄德公爱民如子,世间少见。” “乱世之后,便是治理天下,玄德公可莫要推脱才好。” 这个世道,乱了太久了,百姓们需要安定,战士们也需要休息。 刘备的仁厚与爱民如子,是天下人梦寐以求的。 刘备原本可以趁乱逃跑,但他并没有逃走,哪怕知道回到她身边,等待着他的是死路一条,他也杀透重围来到她身边,对她解释完一切后,自杀谢罪。 他谢的这个罪,并不是他与袁绍勾结的罪,而是想用自己的死,平息她和曹操的怒火,让曹操不再迁怒百姓。 丁璇轻轻一笑。 到底是让诸葛亮死心塌地帮他打天下的仁厚明君啊。 曹操的后军离丁璇并不算远,看到冲天的火光后,马不停蹄地赶了过来。 丁璇找到紧赶慢赶气喘吁吁的曹操,向他说了自己的打算,刚刚说了一个开头,曹操便睁大了眼睛:“不行,我不同意,怎么能让你一个女人替我当诱饵?” “此事必有其他的解决办法。” 这个办法危险得很,曹操一时之间也顾不上跟丁璇生闷气了,扭头便叫郭嘉:“奉孝,你快想个法子。” 郭嘉眸光潋滟,揶揄一笑:“此计必是卧龙先生所设吧?说来惭愧,我的主意,与他不谋而合。” 说到这,郭嘉微微一顿,余光瞟了一眼曹操,慢悠悠道:“卧龙先生既然想出此法,想来已做了完全准备,表小姐只管去便是。” 曹操气得跳脚:“我不同意!” 曹操拽着丁璇的手,道:“璇妹,这一仗咱不打了,大丈夫能屈能伸,我先给本初写个信求和,他若不同意,送两个儿子过去当质子也无妨。” “左右我花心好.色,生得儿子多,莫说只是俩,四五个儿子我也送得起。” 曹操的前半句尚且能听,后面的话便越说越没边,丁璇被他逗得笑出了声,一边笑一边冲夏侯惇使了个眼色。 夏侯惇五指并拢成,一记手刀下去,喋喋不休的曹操倒在了地上。 亲卫们睁大了眼睛,曹营诸将面面相嘘,郭嘉眉梢微挑,瞧着丁璇。 丁璇道:“情况特殊,不容孟德不同意了。” 来的路上,丁璇便让军医弄了让人熟睡的药丸。 丁璇拿出药丸,塞在曹操嘴里,手指轻抬他的下巴,药丸便喂了进去。 “好了,一切都听我的指挥。” 丁璇道:“张文远徐晃领前军封羊肠小道,李典乐进领后军封葫芦口,其他将领保护孟德与军师,就地隐藏休息,不得生火造饭,只吃随身带的干粮度日,没有我的命令,不得出山林!” 将令下,大军开拔,丁璇系上曹操的头盔,接过郭嘉递过来的胡须,贴在唇角。 贴完之后,丁璇把改良后的五石散递给郭嘉,道:“若是现在不给你,怕是以后没机会了。” “这东西是我根据你的配方改的,你尝下,若是喜欢,以后便吃这个吧。” 郭嘉低头,手指蘸了一下粉末,凑在唇边,舌尖轻啜。 再抬头,飒爽英姿的身影已经消失在夜幕中。 郭嘉轻轻一笑,细致地把五石散包好,放在袖子里。 过了一会儿,他又把袖子里的五石散取了出来,贴身放在胸口。 仿佛这样,便能感受到那个明媚又热烈的女子的心跳一般。 随丁璇而去的将士们的战马尾巴上,都绑上了树枝,战马飞驰,荡起尘土漫天。 远远望去,声势极其好大,让人根本看不出来究竟有多少兵马。 丁璇身穿曹操的衣服,在袁军能看到的地方晃了一下,袁军中传来一阵阵的征讨声:“取曹孟德人头者,主公赏千金,表奏万户侯!” 弩/箭如雨而落,夏侯惇护在丁璇身边,低声道:“你怕不怕?” “怕什么?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丁璇一笑,道:“我这种人,注定要长命百岁的。” 不知道是不是觉得这种情况下,跟随丁璇而来的人全部要凉,夏侯惇没再像往常一般严肃,莞尔一笑,不置可否。 丁璇道:“元让,你不是一向爱与我唱反调吗?这次怎么同意跟我过来了?” 又一支利箭射/来,夏侯惇抬手挡下,看着丁璇,眸色温暖,道:“人总要为自己而活一次。” 生不能同衾,死同穴,也不错。 “璇璇,最后这一路,让敦哥陪你走吧。” 夏侯惇的声音很轻,在噪杂的环境中几乎让人听不清。 丁璇只看到他薄薄的唇一张一合。 张辽徐晃早已封路,无路可逃是天火。 袁军溃不成军,颜良文丑爆喝一声,直冲丁璇而来。 关羽凤目微睁,手起刀落,颜良的人头滚落在地。 另一边的文丑,早已被赵云挑落马下。 众人身上的血越来越多,分不清是敌人还是自己,周边的火光越来越刺目,夏侯惇彷如从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挡在丁璇面前。 丁璇被火光呛得直咳嗽,手指从随身空间里抽出一张符纸,扔在天上。 大雨倾盆而下,她看到山上身穿鹤衣的少年坐在轮椅上,轻晃着羽扇,恍若九天之上的神祗下凡尘。 诸葛亮摇头轻叹,笑里有几分无奈:“夫人当真倔强如故,半点不肯向人低头。” 他早就算过了,今日未时三刻有雨。 只是没有算到,那个骄傲明艳的女子,至死不肯大喊卧龙先生救我。 第43章 曹操原配 无论是历史上,还是她穿来的世界,官渡之战注定是一场足以载入史册的以少胜多的战役。 连环计、反间计、借刀杀人,甚至于诈降计,绝世谋臣的隔空碰撞,万夫不当之勇的武将力拔山河,连绵不断的山脉如同天然的绞肉机,无数英灵为自己信仰的主公而战。 大雨从天而降,仿佛能冲刷世间所有的不甘和无可奈何。 丁璇扶了扶头盔,一把撕下粘在嘴角的假胡子,问夏侯敦:“还有力气吗?” 夏侯敦目光深邃,像是启明星坠入大海,自海底深渊之下,海水一层又一层,波光粼粼映着星光。 “恩。” “我们胜了。” “恩。” 丁璇笑着道:“都跟你说了,我这样的人,是注定要长命百岁的。” 夏侯敦漠然点头,手里的陌刀不断往地上滴着血水。 山谷上方,诸葛亮带来的士兵齐声高呼:“昂公子受命于天,降者不杀。” “受命于天,降者不杀!” 回音一阵又一阵,和着雨声,响彻在山谷中。 张飞往地上吐了一口血水,把手里的丈八蛇矛贴着马背插在地上,道:“管他天命不天命,这一仗打得真是痛快!” 刘备看着山谷中的满目疮痍,手里的雌雄双剑回鞘,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赵云的银甲银枪镀色成红,身下的白马像是从血水里爬出来的一般。 关羽捋了捋胡须,微闭着凤目。 诸葛亮带来的士兵从山上冲下,开始有条不紊地收拾残局,组织降军。 夏侯渊带着五千精兵紧赶慢赶,但还是晚了一步,虽然救出了公孙瓒,可公孙瓒伤势太重,与赶来相见的赵云说了几句话后,便撒手西去了。 丁璇厚葬公孙瓒,收拢了公孙瓒的旧部,实力越发壮大。 袁家虎踞北方之地多年,门生故吏遍布天下,丁璇在诸葛亮郭嘉的谋划下,纵然一时胜了袁绍,但也不足以一鼓作气吞并北方。 仍在昏睡中的曹操被人送回许都,有丁璇在,郭嘉的遗计定辽东便不再是遗计。 丁璇听了郭嘉的建议,整理残兵,屯兵黎阳,坐等袁绍的儿子们自相残杀,她好收渔人之利。 袁绍这次追击丁璇,是自己领军前来的,并没有带儿子们出战,袁绍虽然死在了乱军中,但基业仍在。 在这个时代,嫡庶之别并不明显,袁绍便是庶长子,在四世三公的世家大族里,照样到继承家业,而他的嫡弟袁术,便远远不如他。 可见在这年代,更注重长子与个人的能力,而并非嫡子。 按照长子继承家业的传统,袁绍死后,没有被丁璇打下来的三州之地,当由他的长子袁谭继承管理。 但偏偏,袁绍此人是个十足的颜控,觉得小儿子袁尚更为好看,长得像他,袁绍还在世的时候,便与身边的谋臣说,他百年之后,想改立小儿袁尚。 当然,他的这种言论被谋臣们无情反驳,袁绍又是一个优柔寡断的人,一时之间没有定下继承人选。 袁绍死于乱军后,审配假传袁绍的遗命,请奉幼子袁尚为新的河北之主。 身为袁绍的长子,袁谭自然不甘心,战争就此打响了。 袁谭先派人给丁璇送了降书,表示自己愿意归降曹军,同时希望曹军能派兵帮他一起打袁尚。 丁璇瞪得就是这个机会,在黎阳与袁谭进行一番亲密友好的交流后,丁璇开始调兵遣将了。 事实证明,袁尚年龄小更得袁绍欢心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他见袁谭投降丁璇,并得到了曹军的援军后,他果断也找了一个靠山——西凉马腾。 六月的天气,北方并不算热,月色皎皎,星辰隐于夜幕中。 美酒流淌在银质精美杯子中,一杯又一杯。 酒过三巡后,袁尚奉上美女十名,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袁尚虽然年龄小,但为人机敏,早在官渡之战发生前,他便与江东的孙策开始通书,为以后的自己铺路。 官渡之战后,丁璇大胜,袁尚与孙策的书信往来更频繁了。 丁璇新胜,锐不可当,天下九州,曹军已占兖州、豫州、荆州和冀州。 这四个地方都是富饶之地,如今的丁璇并非一人能够战胜的。 袁尚便与孙策商定,联合西凉的马腾,让马腾从西北之地出兵,袁尚从辽东出兵,孙策从江东出兵,三支兵马同时攻打曹军,曹军必败。 曹军败后,他们三家平分天下。 这个主意与周瑜的二分天下不谋而合,孙策当即便回了信,说自己已经在练兵了,问袁尚和与马腾何时起兵攻曹。 袁尚又敬马腾一杯酒,笑呵呵讨好道:“将军,您看?” 三分天下的诱.惑太大,马腾端起酒杯,碰向袁尚手里的杯子,道:“等我的消息便是。” 酒足饭饱后,众人散去。 袁尚根据与孙策商议的出兵策略,开始做站前准备和部署。 马腾回到家时,已经是深夜。 月光如碎了一地的玉屑,洒在世间的每一个角落。 六月的关中之地,夜里有些凉意。 马超坐在院子里,脖子上围着精美的狐裘,在月光下,越发显得俊美无俦,清贵威仪,彷如九天之上的天神, 马超一下一下地擦拭着手里的银枪,听到侍从相迎马腾的声音时,头抬也未抬,声音夹着微凉夜风,灌在马腾的耳朵里:“父亲这又是去哪吃的酒?” “身上的脂粉味让人只想吐。” 马腾挥手,让侍从与婢子退下,晃悠悠走到马超身边,拍了拍马超消瘦的背,道:“超儿,为父给你说个好消息。” 马超冷声道:“怎么?父亲又为我找了一位新的母亲?” 马腾听马超说起这个话题,泛着潮红的脸上有一瞬的不自然。 马腾虽然是伏波将军马援的后人,但在他父亲那一代,家业已经败得差不多了,因为家里太贫困,娶不来汉女,便娶了羌女为妻,生下了他。 马腾小的时候,家里揭不开锅,他便经常去彰山砍木材,背到城里去卖,借此养家糊口。 数年后,马腾渐渐长大,孔武有力,心怀大志,很快混出了名声来,又因生得俊美不凡,被当地的世家女看中,十里红妆嫁给他为妻,他借此起家,成为乱世中的诸侯之一。 而那个资助他起势,又为他生下长子马超的世家女妻子,早就死在了兵乱之中。 彼时他的年龄并不大,世间又无男儿为妻子守寡的道理,三年后,他又娶了一女为妻。 这个妻子又为他生下了许多儿女,个个乖巧懂事,远比孤僻冷冽的马超听话得多。 他听他的妻子说,马超仗着出身好,又是长子,时常欺辱她的儿子,为此,他没少责问马超。 马超抿着唇不说话,背挺得笔直,像是宁折不弯的白杨。 他与马超的关系越来越远,与妻子越发亲密。 去年军队摩擦不断,导致他和原本称兄道弟甚是亲密的韩遂互相讨伐,韩遂的军队杀死了他的第二任妻子和孩子,那时候的马超就在不远处冷冷地看着,并未去施以援手。 马腾赶来之后,妻子与孩子的尸体已经凉了,马超面无表情,半点伤心也无。 马腾气极了,一鞭子抽向马超。 马超俊美如锦的面容上立刻便出现一道血痕。 马腾仍不解气,又抽了一鞭子。 马超抓住了鞭子,怨毒地看着他,声音像是在刀尖上滚过一般:“怎么?父亲现在知道心疼了?” “父亲还记得我娘是怎么死的吗?” 马超的母亲也是死在乱世中,人头被叛军提着,从城楼上丢下来,骨碌碌地滚在年仅七岁的马超的脚边。 小小的马超抱着母亲的头颅,哭到昏厥。 那时候的他忙于平叛,根本没有时间去伤心,去安慰自己的儿子。 仔细想来,马超的脾气就是从那个时候突然间改变的。 变得越来越沉默,喜爱穿华服,穿温柔如月光的颜色,气度光华,可气质越发冷冽,像是出了鞘的剑,清瘦又凌厉。 马腾长叹一声,坐在马超旁边。 马超的母亲是世家女,养就了马超奢靡的性子,从穿衣到使用的器皿,甚至于垫在身下的垫子,都讲究得很。 他从未见过马超失态的模样,就跟马超死去的母亲一样,永远矜贵优雅,高不可攀。 马超七岁时丧母,是他生平所见的马超的第一次失态,也是最后一次失态。 什么时候,他与马超的关系已经这般生疏了? 马腾抚着马超的背,道:“你是我第一个儿子,也是我最爱的儿子。” “我死之后,家业全部是你的,这一点从未动摇过,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 马超不置可否,低头擦拭着银枪。 马腾继续道:“趁我现在还年轻,我想多给你打下点东西。” “天下九州,曹操独占四州,且是中原繁华之地。袁尚与我说了,联合江东的孙策,三方合兵攻打曹操,待曹□□后,三家平分天下。” 月光洒在马超脖子上围的狐裘,马超耳朵动了动:“何时发兵?” 马腾道:“就在这几日。” “你是随我出兵,还是驻守关中?” 马腾看了看马超,微微皱眉:“你还是随我一同去吧,一来你年龄小,趁此多立军功,一朝我有了意外,撒手西去,诸将也不会不服你。” 关中之地民风彪悍,远不及中原之地。 关中之地成为诸侯最重要的不是出身,而是战功。 他能从一个卖柴的清贫少年一步一步走到现在割据一方的诸侯王,除了靠妻子家族的支持外,更重要的是自己的确能打,让人不服不行。 可尽管他在关中经营多年,他若死在战乱之中,他的部下未必会拥立毫无战功的马超。 所以自马超稍稍懂事,他便把马超带在身边。 “二来……” 夜风拂面,马腾的声音低了一分:“你我父子在一处,好歹相互有个照应。” 马超擦拭好了银枪,站起身来。 院子里的夜照玉狮子吃饱了草料,撒着欢跑过来,蹭着马超的脸。 马超抚摸着夜照玉狮子的马背,夜照玉狮子将他脖子上的狐裘蹭得有点歪,马超抬手,整了整狐裘。 马腾的酒意未散,见此便道:“大男人带这种娘们唧唧的东西做什么?” 马超脸色微变,马腾瞬间便闭了嘴。 马腾晃晃悠悠站起身,拍了拍衣服上的土。 他没马超那么讲究,无论坐在哪,都要有软垫。 他自幼家贫,自在散漫惯了。 刚才马超是坐在软垫上,他是席地而坐,衣服上沾了些许灰尘。 马腾拍打灰尘的动作似乎又招惹了矜傲的贵公子的不悦,马超眉间轻蹙,马腾走向自己的院子,一边走,一边回头嘱咐马超:“就这样说定了,你近日若无事,先去军营里点些自己熟悉顺手的兵将。” “刀枪无眼,曹操善战,身边又有一个极厉害的女子,麾下的青州兵远比我们关中的乌合之众难对付得多。” 关中马腾的异动被细作探知,消息很快传到屯兵黎阳蓄势待发的丁璇的耳朵里。 丁璇接到信报,环视一圈周围的人,道:“诸位有什么好意见?” 公孙瓒刚死,赵云刘备额头上还勒着白的的丧带。 公孙瓒下葬时,刘备哭得像是死了爹,赵云眼眶微红,皎皎若月的面容虽未哭得似刘备这般凄惨,但潋滟的水光从他眼底漫出的时候,看得丁璇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她最见不得美人儿落泪了。 尤其是,赵云这种身为男子,却称得上极为漂亮的美人儿。 化解伤痛最好的办法,是转移注意力,故而关中的消息刚传过来,丁璇便把正在给公孙瓒守灵的赵云叫过来了。 诸葛亮轻摇着羽扇,目光随着丁璇,在赵云身上荡了荡。 夏侯惇软甲青衣,面容冷。 赵云想了一会儿,道:“关中诸多军阀,以马腾韩遂最为强大,但二者虽然为关中之首,却并非是我们的敌手,贸然对我们用兵,无异于自寻死路。” “子龙真聪明!” 丁璇毫不吝啬对赵云的夸赞。 美人所见略同,她也是这样想的。 其实她更想叫赵云一声云儿的,但怕被赵云的暴雨梨花枪瞬间戳一百个窟窿,心里再想,也只能作罢。 赵云面容皎皎如天边月,却也真如天边月,只能远看,不能亵玩,半点轻薄都不行。 夏侯惇声音冰冷:“我领五万兵,足以荡平关中。” 张飞在一旁道:“给我五万兵,我也能荡平关中,顺便会一会那个锦马超。听说他是关中第一勇士,被羌人敬为天神,还说他是什么天神下凡。” 诸葛亮的羽扇需放在胸口处,道:“两位将军太好战了些,亮有一计,不战而屈人之兵。” 说到这,诸葛亮声音微顿,眸光晃悠悠荡在丁璇身上,慢腾腾道:“不知夫人,听否?” 我听你的计谋才有鬼! 几日后,夏侯惇手里拿着一封信,从丁璇房间出来。 刚走出房间两步,迎面便撞上了急匆匆赶来的刘备。 刘备手里也拿着一封信,声音颇为急促:“元让,不好了,军师留信出走了,快告诉夫人。” 刘备刚说完话,发觉夏侯惇手里也有着一封信,不禁问道:“元让,你这是?” 夏侯惇没有说话。 张飞在丁璇院子里找到了几坛美酒,喝了半坛,提着酒坛子,打着酒嗝来到二人身边,醉醺醺道:“哎呀大哥,怀玉肯定是跟军师心有灵犀,一块出走了。” 假的。 丁璇可以对天发誓,她绝对不是跟诸葛亮心有灵犀,和诸葛亮一起出走去关中说服马腾的。 她只是万万没有想到,她前脚刚到关中住下,准备去找马超。 马超是三国有名的美男子,他身上有出身世家的矜贵优雅,又有身为武将的凌厉锋芒,同时也是美强惨的代言人——他全家被曹操所杀,只有堂弟马岱逃出性命,他的妻子儿女,当着他的面,被敌人砍下头颅,从城楼上丢到他脚边。 无论是武力值,还是颜值,又或者悲惨值,他绝对是名列三国前茅。 算一算时间,这时候的马超尚未娶妻,还只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鲜肉,嫩得能掐出水。 没有家破人亡,没有黑化,还是一个五好思想的大美男。 丁璇准备找他谈谈天,说说地,顺带着劝降一下马腾,然后后脚便看见,诸葛亮带着赵云,出现在她眼前。 诸葛身着鹤衣,手持羽扇,以万年不变的频率摇着,笑眯眯道:“夫人,好巧。” “亮掐指一算,在这里会遇到夫人。” 丁璇:“……” 谁来把三国里的这个病毒BUG拖走?!! 再不拖走她要报警了!!!! 第44章 曹操原配 丁璇看了看街道,再看看她面前的诸葛亮,认真地思考了一下,她此时一剑把诸葛亮捅了,会不会引起周围人的慌乱。 关中是汉人胡人和羌人混杂的地方,民风远比中原之地彪悍,又因为长期的军阀混战,大街上死个把人,百姓已经见怪不怪了。 莫说她此时只是杀了一个人,纵然多杀几个,周围的也人也不会多瞧一眼。 撑死会稍稍离她远一点,省得被鲜血溅到身上,回家还要洗衣服。 但转念一想,诸葛亮身边的赵云是以敏捷著名的,她能抢在旁的武将没有察觉前杀人,但在赵云这个无论是什么都能百分百闪避的人身上,她那点武功,怕是不够看。 罗贯中大大描写赵云武功时,是如飘瑞雪,若舞梨花,极具美感,却也极具威慑力。 赵云冲阵杀人时,行云流水彷如画卷般好看,这种美景,她欣赏欣赏就得了,没必要自己亲身体验一把。 再说了,诸葛亮是个BUG,她也满身的外挂金手指,外挂对外挂,她还就不信了,诸葛亮能把她耍得团团转? 整了整心情,丁璇把诸葛亮请进了屋:“先生神机妙算,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想来已经算到如何劝说马腾的事情了。” “只是不知道,先生几日能劝服马腾归降?” 诸葛亮摇了摇羽扇,看着丁璇笑了笑,道:“夫人几天,亮便几天。” 说到这,诸葛亮声音微顿,又道:“只是江东孙策彼时正在厉兵秣马,随时都有可能横渡长江天险,夫人可不要在关中耽搁太久。” 丁璇挑挑眉,道:“我原本的打算是我来处理关中的马腾和袁尚,你去荆州之地,抗击孙策,哪曾想,我前脚刚到,你后脚就跟来了。” 作为一个人,太有能力了也不好。 就跟诸葛亮一样,太聪明,又能看天象知天气,把所有人玩弄于鼓掌之中,她怎么就这么恨呢。 不行,她要摆脱他的阴影。 丁璇道:“这样吧,你我既然都来了,便分头行事。” “马腾和马超,你我各选一个,看谁能先把他们说服了。” 丁璇下巴微抬,道:“慢的那个人,就去守荆州,攻打孙策,如何?” 说实话,她并不是很想去荆州,因为她知道,孙策与刘备不同,孙策是不会投降她的。 心怀万民,和心怀天下,是两个概念。 孙策想争的,是天下,是乱世之中他为王,成就一方霸业。 刘备虽然也有这种想法,但当有人比他更有能力,也会善待万民的人出现时,他是可以归降的。 说到底,天下和百姓,两者只能选一时,他会选择百姓,他更希望乱世尽快结束,百姓们过上好日子。 而不是诸侯王们互相讨伐,百姓流离失所,苦不堪言。 孙策是不会降的,更何况他占据了长江天险,最次也是偏居一方,南面称孤,成就一方霸业。 好看的人在她这都有特权,尤其是孙策与周瑜又是名动一方的好看的人,又与她无冤无仇,这种情况下,她很难对孙策周瑜下杀手。 诸葛亮就不同了,最拿手的就是坑人了。 他去最合适了。 但是不知怎地,诸葛亮并没有去荆州的打算,在北方之地跟她在这耗上了,委实让人捉摸不清楚他究竟在想些什么。 若换了旁人,她还能猜一猜,可那人是诸葛亮时,她便歇了猜诸葛亮心思的念头。 索性不如光明正大比试一场,谁输了,谁去江东之地对付孙策。 诸葛亮虽然很聪明,但她并不觉得她会输。 诸葛亮言笑晏晏:“便依夫人所言。” 诸葛亮长得极好看,寻常男子站在他身边时,都被他的光芒所掩盖,变成衬托红花的绿叶。 可当诸葛亮身后的是赵云时,二人便是平分秋色的赏心悦目。 赵云萧萧如竹,皎皎似月,丁璇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公孙瓒尚未出孝期,赵云穿的是一身白衣,就连额上,也勒着白色的抹额,露水悠悠般的眸子看过来时,纯良得像是某种不谙世事的食草动物。 公孙瓒刚去世,赵云不似初见时的明媚,眼睑微敛,薄唇微抿,别有一番撩人悲伤在心头,让人只想把他捧在心底,好好呵护一番。 丁璇又看了一眼。 说起来诸葛亮挺喜欢用赵云的,不等赵云守完孝,便把赵云拉出来跟他一块来关中,这白衫白袍白抹额的,让她都忍不住想起三国中另外一位以白衣银甲著名的战将锦马超了。 等等,白衣白袍……锦马超? 刹那间,丁璇好像明白了什么。 ——诸葛亮对赵云可没有她对赵云这么贴心,会考虑赵云守孝什么的,不会派给赵云特别多的事情,让赵云安心给公孙瓒守灵。 如果考虑到这一点,诸葛亮完全可以带张飞过来。 哪怕嫌弃张飞莽撞,还有一个关羽在闲着。 关羽武功高强且细心,而且关羽很早之前便想跟马超比试一场了,可诸葛亮偏偏没有带他们,而是带了赵云。 诸葛亮之所以带赵云来关中,是为了马超。 赵云和马超,都是习惯白衣银甲银枪和白马的人,面容同样清隽无俦,在夜里光线不太好的地方时,离得远了,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马超还是赵云。 在后世的游戏里,马超赵云从来弄得跟双胞胎一样。 微风拂过窗台,送来阵阵花香,丁璇倒了一杯茶,扬了扬眉梢:“我有要事借子龙一用,先生想来不会不同意吧?” 这一次,她终于可以将他一军了。 诸葛亮眉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羽扇按在胸口,停了一会儿,又开始摇,道:“夫人只管借便是。” “就这样说定了。” 丁璇放下茶杯,粲然一笑:“我选择马超。” 丁璇带着赵云开始部署。 至于赵云走后,诸葛亮会不会有危险,丁璇觉得,根本不会。 ——他不把别人给整死就不错了,普天之下,谁能给他危险受? 丁璇一边走,一边问:“子龙此次来关中,带的有银甲吗?” 赵云道:“云带了祖传银甲。” 丁璇点点头。 看不出来,赵云这般温良无害的一个人,竟是出身武学世家,战场上穿的银甲还是祖传的。 丁璇又问:“那银枪想来也带了吧?” “自然。”赵云道:“祖传银枪与银甲不分离。” 丁璇继续点头。 恩,练家子的讲究还是蛮多的。 赵云的银甲银枪皆是祖传的,丁璇忍不住问道:“子龙的白马也是祖传的吗?” 此话一出,丁璇便觉得这话问得有点蠢。 白马要是也是祖传的,活到现在都是老妖精了。 赵云到底是个厚道人,没有嘲笑丁璇的蠢问题,莞尔一笑,道:“夫人说笑了。云的白马,是家里养的马匹生下的小马驹。” ……说到底还是祖传的。 丁璇带着赵云,先去查探了马腾的军队部署。 弄清各军队的部署情况后,丁璇乔装打扮,准备去偷马腾的令牌。 汉朝调动军队需要兵符,但在这个乱世中,汉天子的威信力下降到几乎没有,兵符也就成了一种摆设性的东西,在关中之地根本推行不来。 又加上关中之地军阀混战,久而久之,士兵们便只知自己的首领而不知汉天子的兵符了。 所以在关中调动军队,只需要马腾的令牌就行了,压根不需要兵符。 马腾的令牌是随时携带着的,马腾久经沙场,武功高强,想要偷他的令牌,又不让他知晓,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硬抢,更不现实。 惊动了马腾,也就不好再去调马腾的军队了。 丁璇想了想,在侍从给马腾送吃食时,在酒水里下了迷魂药。 下完迷魂药后,丁璇与赵云小心翼翼躲在房顶上,偷偷观察着马腾何时倒下。 “等拿了令牌,你换上衣服,假扮马超,去调西部军攻打袁尚。西部军是马腾最弱小的军队,他们的将领极少见到马超,夜里未必能分别出你究竟是不是马超。” 夜里有微风,丁璇的声音轻轻柔柔的,赵云莞尔,低声道:“夫人与军师心有灵犀,想的主意也是一样的。” 丁璇不满道:“谁跟他心有灵犀?我没那么缺德,想不来这么损的主意。这种主意,只有他能想的出来,我不过是推断他平时的行事作风,才觉察到的。” 她借走赵云,就是要抢在诸葛亮之前。 赵云一笑,不置可否:“云调兵,夫人劝说马腾?” “不,马腾有人劝。” 丁璇眸光轻闪:“等着吧,不出一会儿,诸葛先生必然前来拜访马腾。他既然来了,我又何必在马腾身上浪费时间?” 她的目的,还跟最初一样,找马超。 马超可不是一个至纯至孝的人,事事都听从马腾的话,马超心里有主意得很,纵然马腾不与袁尚交好共同攻打曹操,马超也会主动联络江东的孙策,一同攻曹。 马腾纵然能被诸葛亮劝降,也管不住马超铁了心的想要争天下。 屋里的马腾一边吃菜一边喝酒,丁璇在心里默默地数了三个数。 三,二,一。 马腾睁大了眼睛,高大的身体倒在了桌上。 丁璇从廊下一跃而下,翻身进屋,手脚麻利地从马腾身上拿到令牌,回身塞到赵云手里,道:“迷魂散只能管一个时辰,一个时辰内,你必须领兵出城。” “只要出了城,马腾纵然没有被诸葛先生说服,却也不好追你了,无论他心里愿不愿意,都只能跟我们合作。” 赵云点头,白色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屋顶。 丁璇收回目光,穿过九曲回廊,找到马超的房间。 马超虽然是马腾的儿子,但行事与马腾截然不同,单从房间布置上,就能看出来,马超不单单是一个武将,更是一个极其有修养有品位的世家子弟。 书桌上有马超白日里翻阅军报时的批阅,字迹比之诸葛亮竟也不差分毫,隽美飘逸,又带着三分武将特有的杀意与凌厉。 世人常道,字如其人,看到马超的字,丁璇几乎能想象出马超的模样了。 矜贵风.流,倨傲又凌厉,天之骄子,锦马超。 马孟起。 门吱呀一声被打开,月光斜斜地透过房门照了进来。 马超身披月光,款款而来。 丁璇有一瞬的失神。 马超比她想象中的更好看。 她以前以为的“锦”,是马超此人出身世家,喜华服,好打扮,所以世人送他锦马超的外号,可当见了他这个人时,她突然明白,锦,是一种气度,是一种风.流,是一种工笔画式的俊美无俦,是一种从眼角眉梢到嘴角,没有一处不惊艳的天人之姿。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年少轻且狂。 然而面前惊为天人的马超,用一个字便打醒了丁璇所有的惊艳。 夜风忽起,马超定定地看着丁璇,凌厉的目光蓦然转柔,百转千回地道:“娘。” 丁璇狠狠地打了一个哆嗦。 问君能有几多愁,她比一群太监上青楼都要愁。 第45章 曹操原配 丁璇认真地算了一下她和马超的年龄。 马超,公元176年出生,今年21岁,矜贵风流又略带着几分乖戾,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惊艳。 她,丁璇,曹操的原配,年龄就不说了,虽然她整天被人叫做夫人,也有着一个十几岁的儿子曹昂,但是! 这并不是马超能叫她母亲的原因! 她看上去也不比马超大多少啊! 不对,她本来就不比马超大多少,他俩完全是同龄人,马超叫一声姐姐还使得,叫一声娘,那就是天雷滚滚劈在她身上。 丁璇心头千万头羊驼呼啸而过。 面前的马超有多好看,就有多扎她的心。 月光皎皎似玉屑,夜风徐徐像是情人的手,无论来人是谁,都应该配合这良辰美景上演一出风花雪月事。 偏马超这…… 完全不按常理出牌。 丁璇幽幽地叹了口气,眉梢轻挑,问道:“我有这么老吗?” 夜风拂过,屋内悬挂着的彩稠翩翩起舞,桌上马超写字的锦缎也被吹动,哗哗地响。 丁璇的表情幽怨得很,拉着人从虚幻回到现实。 马超剑眉微蹙,眸光不似刚才柔和,看着丁璇的目光满是审视之色,像是藏在黑夜里的兽。 稍微不留意,便会被他撕得粉碎。 马超大步进屋,讥讽出声:“你就是袁尚送来的美人儿?” “怪道父亲转了性子,不再甘心一辈子待在关中之地。” 他父亲的妻妾在战乱中被杀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天下。 世间从无无男子给女子守寡的道理,更何况,他的父亲不到四十,正是男子身强力壮的年龄,身边若没有女子来疏解,那日子要多难熬? 袁尚便给他父亲送来了十个美人儿。 一来讨好他父亲,让他父亲帮着打曹操。 二来么,世间男儿皆好色,枕头风吹多了,袁尚对他父亲的把控也多些。 马超对袁尚送美人儿的事情并未放在心上。 只是多嘴的侍从来回,那些美人们,个个如花似玉,国色天香,瞧上一眼,便叫人酥了骨头。 他当时只道是夸张,如今来看,叫人酥了骨头或许没有,但却能乱了人的心神。 在打开房门的那一瞬,他几乎以为自己看到了死了数年的母亲。 可等那女子清越的声音响起,他才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仔细看来,面前的女子和他的母亲并不是很相像。 他的母亲是世家女,温婉端淑,气若幽兰,而眼前的这个女子,只会让人想到琉璃世界,白雪红梅。 她有雪的冷,也有梅的傲,但更多的,却是那种敢于天公争锋的明烈与张扬。 她不是他娘。 他娘早就死了。 十四年前,他的母亲被人架在城楼上,逼他父亲退兵,不得攻城。 他父亲答应不攻城,却也没退兵。 双方坚持了十天,第十一天,母亲的头颅被人砍下,扔在他面前。 他抱着母亲的头颅哭得昏天暗地,耳畔是父亲怒吼和将领们的冲杀声。 汉室腐败,各地大乱,首先乱起来的,便是他所在的边疆。 乱世之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是常态。 他的父亲如此告诉他。 “那么乱世,什么时候能结束?” “或许十年,或许百年。等着吧,乱世终究会结束,新的天子会拯救万民于水火,我们不用再过朝不保夕的生活。” 可新的天子并没有出现,董卓废立皇帝,十八路乌合之众联合讨董,董卓死后,王允吕布专政,李傕、郭汜替董卓报仇,重新杀入长安。 汉献帝被迫逃离长安,中原所谓的诸侯王们自相残杀不断。 新的天子会出在他们之中? 呵,他马超第一个不服。 一群连吕布都打不过的废物,有何资格争天下?不过占了中原的富饶之地的碌碌小人罢了。 连一声枭雄都配不上。 马超一边走,一边把在外间时脱掉放在手臂上的罩衫重新披在了身上。 马超的父亲虽然出身清贫,但他的母亲出身世家,年幼之时,他与母亲相处更多,养就了他与母亲一样的世家做派。 纵然是校场习武,衣服也穿得规规矩矩,里衣,外衫和罩衫,一件都不能少。 校场上旁的武将热了脱了衣服,光着膀子,唯独他衣服整洁如旧,立在一群五大三粗的糙老爷们里,鹤立鸡群般格格不入。 边疆之地虽然民风彪悍,没中原那么多规矩,但他自幼受到的是世家女母亲的教育,纵然面前的女人是袁尚送给他父亲的美人儿,身份并不高,或许还是娼妓,他骨子里的教养也不会让自己轻薄她。 在女人面前脱衣服,是很失礼的事情。 马超穿好罩衫,负手而立。 他的罩衫似纱非纱,似缎非缎,极轻薄,又是月白色,立在月光下时,像是身上罩了一层如烟似雾的朦胧月光。 越发衬得他超脱如天神,清俊威仪。 马超冷冷道:“你走错院子了。” “我爹的院子出门向右,穿过画廊和长亭,就是了。” “谁说我要找你爹了?” 丁璇道。 只要马超不喊她娘,那么一切都好说。 “我找的是你。” 丁璇重新坐下,斟了两杯茶,把其中一杯推到马超面前。 关中之地昼夜温差大,比中原稍稍冷一些。 恶劣的环境让这里的人生出了无穷的智慧。 比如说,马超屋子里的茶应该是中午泡的,放到现在,仍是温温的。 丁璇抿了一口茶,虽然是中午的茶,但入口绵长,后味醇香,比之她在曹操那里喝的茶也不差分毫。 马超却是瞧也未瞧杯中茶。 于是丁璇懂得了,这位锦马超,是十足的世子爷,比半路当皇帝的汉献帝都讲究。 莫说隔夜的茶不喝了,中午的茶放到了晚上,他都不会喝。 丁璇便自己喝茶,对马超道:“我姓丁,名璇,字怀玉,你可以叫我怀玉。” 这个时代的名和字要么是以排行起,要么是名字相互呼应。 比如说伯仲叔季,孙策,字伯符,是老大,孙权,字仲谋,是老二。 曹操的孟德,和马超的孟起,也是这个意思。 而诸葛亮字孔明,赵云字子龙,便是相互呼应。 她的名字也是相互呼应的。 怕自己的名声不够大,马超没有听说过,丁璇又补上一句:“我是曹子修的母亲。” 曹昂被凤凰庇护的事情早就传遍了天下,马超虽然在关外,但也应当听说过。 丁璇话音刚落,便迎来了马超怀疑的目光,丁璇一笑,道:“当然,是名义上的,我很年轻,没有这么大的孩子。” 马超背在身后的双手放了下来,看了看丁璇,声音微冷:“你不怕我杀你?” “我要是害怕,就不——” 丁璇的话尚未说完,马超漂亮得有些过分的脸突然贴在她面前,修长的手扼住了她纤细的脖颈。 马超压凑在丁璇脸前,手指稍稍用力,女子的脸便因呼吸不畅,而泛起浅浅的红。 可尽管如此,女子的眼中仍是一点慌乱也无。 亮晶晶的眸子看着他,像是在欣赏一幅绝美画卷。 马超低声道:“别以为我不敢杀你,这个世界上,没有问我不敢杀的人。” 马超说话间的热气喷洒在丁璇脸上,略有些痒,丁璇笑了笑,因脖子被紧紧扼住,她的声音略有些哑:“我当然知道。” 能看着旁人杀了自己继母和同父异母的兄弟的人,没有什么是他做不出来的。 此时扼住她脖子的手就是最好的证明。 马超虽然是矜贵的世子爷,可当旁人一旦损害他利益的时候,他顷刻间便会化身夺人性命的杀神。 这就是锦马超,嗜血的武将和清贵世家子弟的完美融合。 然而丁璇却并不觉得马超会杀她,哪怕他的手指微微用力,便能取她的性命。 马超虽勇,可不是勇而无谋。 他是一个把曹操打得什么计谋都用了一遍,都没有打赢马超,最后不得不用了最上不得台面的反间计,让马超韩遂自相残杀,才勉强战胜了马超。 这样的马超,是不可能一得知她的身份,便会对她下杀手的人。 马超在看她手里有多少筹码。 又或者说,试一试她的深浅,看她在濒死之间,会不会吐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可惜,她注定要让马超失望了。 丁璇微微一笑,道:“袁尚狡诈无信,孙策远在江东,你怎么就知道,他们一定会举兵随你攻打曹军?而不是坐收渔翁之利?” “你西凉铁骑虽强,可我青州兵亦非庸才。只要守住荆州,孙策横渡长江不过一句空谈,而小儿袁尚,他的父亲袁绍我尚且不放在眼里,又怎么会惧怕一个小小的袁尚?” 感觉到自己脖子上马超的手指松了一分,丁璇继续道:“我麾下武将个个有万夫不当之勇,不需要我出马,他们便能将袁尚活捉祭旗。” “跟这种人合作,公子爷,您没病吧?” 马超松开了手指,丝毫被她的言语所激怒,一脸的平静,像是早就知道这样的结局一般。 丁璇闪了闪,敏锐地捕捉到了什么——她猜得不错,马超本就无意与袁尚孙策合作,他原本设想的,不过是让袁尚孙策拖住曹军,而马超星夜疾驰,一举攻破曹操的大本营许都。 再由许都出兵,攻击正在与袁尚孙策作战的曹操的后军。 首尾不能相顾的情况下,曹操只能选择一方突围。 前面是与自己作战多日兵马疲乏的袁尚和孙策,后方是养精蓄锐血气方刚的马超。 曹操只能选择从前军突围。 曹□□战,袁尚与孙策亦会受伤颇重。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马超只需清扫战场,安抚战乱后的百姓,便能稳稳地把天下拿在了手中。 汉中的张鲁,益州的刘璋,不过是碌碌小人,冢中枯骨,马超甚至不需要自己亲领兵临城下,只需做出佯攻的姿态,张鲁刘璋便会自请投降。 群雄逐鹿的局面终于结束,乱世会在马超的铁骑下统一。 这,就是西凉锦马超。 他本就是惊才绝艳的一方诸侯啊,不过天公偏心太过,丧母,丧父,丧妻,丧子,世间所有的苦难都让他尝一尝,把他嶙峋傲骨一寸一寸打磨,和着血泪咽在肚子里。 最后颠沛流离,落在刘备手下,做个镇守羌人的吉祥物,壮志豪情不能舒展,在47岁那年郁郁而终。 甚至在临死前,还上书刘备,求刘备善待自己唯一活着的亲人马岱。 而马岱,不过是他的堂弟罢了。 他的骄傲如锦年少轻且狂,硬生生地被生活打磨得一点也不剩。 看着面前意气风发的少年,再想想历史上他的下场,丁璇心口突然被一种不知名的情绪所塞满。 踏平乱世,肃清九州,成为天下之主的诱惑太大,马超不信天命,不要民心,他只要天下,这种情况下,劝他投降,无异于让铁树开花。 但,纵然没有弱点,知道他想要什么,便能从他想要的东西上下手。 丁璇展颜一笑,道:“孟起,你争不过我的。你若不信,咱俩可以打个赌。” 马超眸光微转,满是不屑之色。 丁璇道:“我若赢了,你马家世代镇守西凉,非乱世不得出。” “我若输了,愿将所有青州兵拱手相让,俯首称臣。” 马超挑了挑眉:“就你?” 丁璇道:“孟起莫要小瞧我,女子在这个世道上的作用,可不仅仅是相夫教子。” 说到这,丁璇声音微顿,身体前倾,看着马超那张因距离近而无限放大的俊脸,眨了眨眼睛,道:“孟起,我忘记与你说一件事了。” 丁璇呼吸间的热气吐在马超脸上,像是羽毛抚养,痒痒的,马超不自然地侧了侧脸,然后便听到,丁璇的声音带着几分狭促,像是猫儿偷完了腥,惬意地在太阳底下晒着肚皮。 “我叫子龙扮成你去调西城军了,算一算时间,此时已经在城外了。” 马超眼睛轻眯,须臾瞳孔微微收缩,偏过脸,第一次认真地打量着面前的女子。 丁璇声音悠悠:“你们西凉出良驹,想来子龙不日便能攻破袁尚的后军。” “所以,孟起,这个赌,无论你想不想,你都只能跟我打。” 马超目光冰冷,丁璇手指绕着垂在胸前的头发,笑着道:“唔,不要怪我,这个主意是我们家军师想出来的,我不过是拖着你,不让你出屋子罢了。” “你要是恨,就恨军师吧。” 丁璇指了指先前马超指给她的马腾的院子的位置,道:“我家军师现在就在你父亲院子里,你现在过去,或许还能出出气。” “你,要不要过去?” 回答丁璇的是马超决然离去的背影。 房门砰地一下被重重关上,震得屋子里的纱幔摆动不已,烛光摇曳似跳舞。 马超冲天的怨气,隔着房门都能感受到。 也是,袁尚此人虽不够枭雄,但也不是一个猪队友,是他一个能够吸引青州兵火力的靶子。 一朝这个靶子成了不日与他反目成仇的矛,这种事情,搁谁身上谁都气得吐血。 也就是马超修养好,没有当场爆粗口。 丁璇手指摸着下巴,露出了自诸葛亮出荆州后的第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容。 ——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不好意思了诸葛军师,将她玩弄于鼓掌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请感受一下西凉马孟起的愤怒吧。 不用担心死无全尸的这种血腥问题,马腾在场,不会让马超伤到诸葛亮性命的,再说了,她随身空间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救死扶伤的良药。 马超只会身体力行地告诉诸葛亮,什么叫做神威天将。 丁璇打开窗户,抬头看着月色。 啊,今晚的夜风,可真喧嚣。 第46章 曹操原配 今夜注定是一个不平凡的夜。 丁璇看着月色皎皎,听着风声喧嚣,舒服地闭上了眼。 算一算时间,马超去马腾院子的时间够久了,丁璇整了整衣服,理了理鬓发,慢悠悠地往马腾院子走去。 她只是想小小地坑诸葛亮一把,让诸葛亮明白,聪明是好事,聪明也可以做好事,但把所有人玩弄在股掌之间,让所有人成为他手中的棋子,就不是什么好事。 生而为人,有自己的人格和性格,这种人格值得被尊重,尽管这个时代是烽火连天,人命贱如草芥的时代,可她仍然觉得,不应当这样的。 那个被后世人敬若神明的诸葛武侯,他用兵如神,能掐会算,他的智商甩出普通人数万条街,他谈笑间城池灰飞烟灭,他所有的算计与精明,不应该放在并肩作战的战友身上。 阻止九州统一,不顾黎民百姓死活,一心只想着自己荣华富贵的人,这种人,才是真正需要他玩弄于鼓掌之间。 而不是她。 当然了,她让马超去找他,不仅仅是因为这些原因。 她也夹带了一些私货的。 那种智商不相上下,甚至还隐隐压你一头,无论你想到了什么,他都在你想到之前做好了一切,坑都挖好了,只等你去跳的行为,太让人不爽了。 好在这场智商上的压制,终于让她扳回来一成。 丁璇心情大好,几乎都想吹小曲了。 丁璇避开守备森严的侍卫,穿过九曲回廊,来到马腾的院子前。 还未走进院子,便听见乒乒乓乓的打斗声。 不用想,也知道是马超因为诸葛亮的事情和马腾打起来了。 马超的性格更为偏执,不怎么听得进去旁人的劝。 马腾呢,虽有争霸天下的雄心,可经历了这么多的风雨后,那颗想要问鼎天下的心已经歇了大半了。 当然,如果有机会的话,他还是会去试一试的。 所以马腾会被袁尚说服,三家起兵,共同攻打曹军。 同样,能舌战群儒气死人不偿命的诸葛亮的口才,可要比袁尚好太多了。 诸葛亮三言两语,又把马腾说得想要退兵在关中,安分守己过日子。 马超作为一个被羌人敬若天神的人,自然不同意了。 中原诸侯们的相互讨伐,在他眼里,那就是菜鸡互啄,辣眼睛到不行。 这种乌合之众都能争天下,凭什么他马孟起不能? 而马腾被诸葛亮略微劝说就打消念头的行为,在他看来,那就是懦弱无为,跟汉中的张鲁益州的刘璋坐着等死的行为没有任何不同。 他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更何况,诸葛亮这厮还派人偷了令牌,让那个险些被他认作母亲的女子拖住他,好让人扮做他,调动西部军去攻打袁尚。 能想出这种奸诈之计的人,断然不是什么好人。 几方的情绪积累下,马超不爆发才是怪事。 再说了,马超又不是那种愚忠愚孝之人,继母对他不好,他就双手环胸站着看着别人砍下继母的脑袋,面上一点波澜也无。 马腾虽然是他的父亲,可当二人意见不统一的事情,一言不合便开打,似乎也是一件颇为正常的事情。 丁璇走进马腾的院子时,院子里的侍从们仿佛看不到院子里打斗的父子二人一般,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看来马腾马超大打出手是家常便饭,侍从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马腾的院子比马超的院子空旷许多,也不知道是不是二人经常“切磋武艺”的缘故,大开大合,一眼能望到底,远不是马超那种几乎能媲美迷宫,风水格局无一不讲究的院落。 故而二人在马腾院子里打斗,也不曾损伤什么。 这个时代男女结婚早,十五六有孩子是常有的事情。 马腾便是十五岁有的马超。 马超今年二十一,马腾才三十七,一个是血气方刚,一个正值壮年,两人都是极好看的相貌,你来我往针锋相对的场面,赏心悦目极了。 丁璇若不是来看诸葛亮笑话的,几乎都想拿个软垫,盘膝坐下,一边品茶一边欣赏了。 丁璇驻足看了一会儿后,继续往前面的亭子走。 亭子里的诸葛亮一身青衫,微微偏着脸,不紧不慢地喝着茶。 因为在喝茶,他手里并没有拿羽扇,只端着茶杯,看到丁璇过来,便放下了杯子,颇为和气地冲丁璇笑了笑。 丁璇想看笑话的心咯噔了一下。 不应该啊,马超虽然是个贵公子,修养极好,但当旁人触及到他的利益时,他会顷刻间化身为能将人撕碎的雄狮。 诸葛亮的计谋缺德得很,马超居然能放过诸葛亮,专心去跟父亲马腾“切磋武艺”? 这太不符合西凉锦马超的做派了。 丁璇腹诽着,来到亭子里,上下打量着面上一派风轻云淡的诸葛亮。 这一打量,丁璇便笑出了声。 天色暗,她刚才离得又远,加之诸葛亮的有意遮拦,她并没有看清楚诸葛亮是以什么样的姿势,坐在亭子里喝茶。 坐这个词,形容现在的诸葛亮,并不贴切。 非要选一个词来形容的话,诸葛亮是窝在亭子里喝茶的。 他手里只所以没有拿羽扇,只拿着茶杯,是因为他根本没法拿羽扇。 他那永远不离手的羽扇,此时穿破了他的衣领,狠狠地插/在亭子下的竹子上,且并不是以手柄,而是以羽扇的那一端插/入柱子的。 能够支持亭子的柱子,显然不是绵软之物,这种情况下,马超居然能把诸葛亮的羽扇,以羽扇的一端狠狠地插/在柱子上,可想而知马超的怨念之大。 当然,丁璇并不认为马超是为了吓唬诸葛亮才这么做的。 从诸葛亮此时的姿势来看,应当是马超气势汹汹赶来,手上没有趁手的兵器,诸葛亮又是那种泰山崩于面而色不改的淡定,面对着马超的来者不善,诸葛亮仍是不紧不慢地挥着羽扇,指不定还颇为欠揍地问上了一句少将军所为何事而来。 于是,暴走的马超抄起诸葛亮手里的羽扇,便想把诸葛亮捅死在当场。 而诸葛亮呢,虽然面上很淡定,但心里早就因马超的到来亮起了一级警备,在马超出手的时候,眼疾手快地低头躲过成为暗器的自己的羽扇。 马腾马超因诸葛亮是死是活的问题打了起来。 诸葛亮倒是想去拔贴着脖子穿破衣领扎进柱子里的羽扇,但,羽扇这东西在马超手里是暗器,在其他人手里,还是羽扇啊。 诸葛亮拔不掉,衣领又被羽扇挂着,脱衣服走人又不是他身为神仙众人的飘逸出尘作风,只能被羽扇压着,窝在亭子里继续喝着自己的茶。 看着马腾马超因为他打个昏天暗地。 然后在看到丁璇到来时,原本因羽扇卡住,而不得不窝得有些发麻的肩膀,在看到丁璇的脸的瞬间,便不麻了。 诸葛亮调整了坐姿,以一种让丁璇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他身后有羽扇的姿势,向丁璇微笑。 哪曾想,丁璇还是看出来了。 但诸葛亮到底是诸葛亮,面对那啥不可扶的阿斗都能保持心平气和,更何况这种小场面了。 诸葛亮倒上一杯茶,递给丁璇,泰然自若道:“今夜月色甚好,夫人来赏月?” 他没有问赵云去了哪,从马超一身低压进来时,他就明白了一切。 那个他原本以为他可以掌控在指间的女子,在他不曾觉察的时候,狠狠地将了他一军。 事态的突然失控,让他在诧异的同时,心里又有一种别样的情绪在蔓延。 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像是山间的清风拂过绿水,溪水湍急,却也荡起层层涟波。 看着面前像是偷腥成功的猫儿似的小得意的女子,诸葛亮心头突然有了一丝疑惑——曹阿瞒何德何能,能得她为妻? 转念一想,曹昂似乎与他提起过,宛城事后,丁璇似乎给曹操写了一封修书。 想到这,诸葛亮嘴角微微翘了起来,柔光从他的眼底,慢慢发散至全身。 丁璇道:“唔,赏月?” 丁璇端起杯子,抿了口茶,目光扫了一眼仍在僵持不下的马超父子,然后荡悠悠地落在诸葛亮身上,意味深长道:“月色有甚好的?” “我是来赏人的。” 丁璇放下茶杯,身体微微前倾,看着诸葛亮,笑眯眯道:“我是来赏人的。” 女子漂亮的脸因距离近而被放下,眼波流转,潋滟不可方物,诸葛亮会心一笑,对上她的眼睛,道:“敢问夫人,此人,你满意还是不满意?” “满意。” 丁璇揶揄道:“看到他此刻不好,我也就放心了。” 夜风忽起,扬起诸葛亮的发。 男子二十方加冠,诸葛亮未到加冠的年龄,风起发飘,烛火昏黄,他并未因此时的窘境而又片刻的不虞之色,反而冲丁璇舒眉一笑。 笑意自他眼底漫开,周围景色似乎都变得朦胧起来,只余他青衫浅笑,像是随时都能羽化成仙。 却又贪恋红尘缱绻,百转千回不肯离去。 丁璇捂了捂胸口。 这样的诸葛亮,有点犯规。 马超与马腾的打斗似乎到了尾声,出拳时屑起的厉风似乎都小了起来。 夜深人静,万籁皆寂,被翻红浪,掩去多少情人低喃。 不知过了多久,马超的声音突然响在她的头顶:“你要与我打什么赌?” 丁璇回神,面前的诸葛亮在马腾的帮助下,终于解脱了羽扇的压迫,面上一派让人如沐春风的和煦。 马超许是在与马腾争斗时,发泄了所有的怒气,如今声音虽然冷冰冰,但没有再对诸葛亮动手。 想来是默认了马腾让诸葛亮继续活下去的态度。 不默认也没办法,诸葛亮的计谋损得很,离得最近的袁尚被西凉兵马突然攻击,孙策远在江东,与马超的通讯并不灵便,得知马超攻打袁尚的消息后,第一反应便是马超降了曹操,与曹操联合,攻打他和袁尚,再不会相信马超。 马超孤立无援,最好的办法是先保存实力。 听一听她的赌约,拖延一下时间。 袁绍虽然在官渡大败,但四世三公的实力让人不可小觑,袁尚仍有着大半兵马,孙策尚占据着长江天险,解决他们两个,并非一朝之功。 如果曹军能和他们拼个两败俱伤,他一样能够渔翁得利。 所以,听一听她的赌约,何乐而不为? 丁璇明白马超的心思,笑了笑,看了一眼诸葛亮,道:“我若半年之内消灭袁尚与孙策两家的联盟,孟起可愿永镇西凉,非乱世不得出?” “半年?”马超剑眉微蹙,马腾端着茶杯的手指抖了一下,甚至笑容满面的诸葛亮,眸光都不易察觉地闪了一下。 马腾放下茶杯,上下打量着丁璇,道:“孙策有长江天线,袁尚是四世三公,你不过是一介女子,怎敢说此大话?” “我是女子又如何?” 丁璇微微挑眉,到:“领兵打仗,运筹帷幄,我哪点比你们男人差了?” 马腾脸上有一瞬的不自然。 但想想丁璇的做过的事,她说这话也挺有道理。 丁璇问马超:“孟起只管说,是赌,还是不赌。” 马超眼睛轻眯,俊美无俦的面容在月光下闪着人的眼睛,道:“赌。” 丁璇眼睛一弯,道:“既然孟起愿赌,那就请孟起暂居西凉半载。半年之后,是我向孟起俯首称臣,还是孟起镇守西凉,自有定论。” 意见达成一致,丁璇便准备带着诸葛亮离开了。 诸葛亮的衣服被羽扇弄坏了,皱巴巴的一团,看上去极影响他谪仙似的气质。 丁璇便伸出手,帮诸葛亮理了理衣襟。 动作落在马超眼底,马超突然又叫住了丁璇:“夫人。” “嗯?” 丁璇微微回头,面上有几分疑惑。 马超立在月光下,罩衫如烟似雾,越发衬得他俊美如锦,威仪清贵如天神。 “敢问夫人,为何嫁了曹孟德?” 说到这,马超声音微顿,似乎在斟酌着用词:“可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诸葛亮看了一眼丁璇,手指摇着扇子的频率比往日快了一分。 丁璇有些意外马超问这个问题,但也没有隐瞒,想了一下,道:“倒也不是。” “不过是十岁时的我被当地的诸侯看中,要强纳我为妾。家里人不愿,却也阻拦不住,一路哭闹了十几里。” 诸葛亮眸光微闪,马超剑眉轻蹙。 刘家人在感情上向来荤素不忌,男的女的都往自己床上拉,再出一个特殊癖好喜欢女童的诸侯王,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我本以为,唯有一头撞死方能逃脱诸侯王的魔掌,哪曾想,路上遇到求学归来的表哥。” “表哥将我抢了回来,怕诸侯王再对我不利,表哥便迎娶我为妻。” 丁璇看了看马超,响起马超初次见她便喊她为娘的事情,忍不住笑道:“怎么,孟起对我的事情很好奇?” 马超眉头微微拧着,有一分释然,似乎又有一份惆怅,他定定地看了丁璇一会儿,道:“是,也不是,只是有些意外,夫人这般的人,竟嫁与了旁人为妻。” 诸葛亮心头突然生出一丝不好的预感,开口道:“夫人与曹公青梅竹马,有何奇怪?” “倒是孟起,初次相见便问夫人这些事情,不仅于礼不合,更是对夫人的轻薄。” “哦?”马超斜睥着诸葛亮,道:“我自幼长于汉胡混杂的西凉,不知儒家虚礼。” 诸葛亮:“……” 鬼才信。 一个比汉室皇帝都讲究的贵公子,会不知道这些? 马超的目光从诸葛亮身上移到丁璇身上,慢慢道:“夫人可愿在赌注上加上一条?” 丁璇有点意外,道:“加上什么?” 月沉星河,星光自银河而洗,尽皆落在马超眼底,马超忽然一笑,装载着星光的眸子像是喝了十坛的桃花酿。 马超道:“我若赌赢了,夫人可愿来到我身边?”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第47章 曹操原配 马超的话音刚落,最先打了个哆嗦的人是马腾。 论资历官职,马腾和曹操是一辈,十八路诸侯联合讨伐董卓的时候,马腾也参加了。 董卓败走,十八路诸侯里有十七路不再追击,只有曹操一人坚决要把祸害大汉的董卓斩草除根。 奈何自己的兵力太少,大败而归。 为此事,马腾还安慰了曹操一番,饮上几杯酒,唏嘘大汉运势竟被董卓拦腰而斩。 曹操.比马腾小上几岁,二人便称兄道弟,喝得大醉。 曹操叫他兄长,他的儿子自然是曹操的侄子,往事历历在目,曹操唤他兄长的声音挥之不去,而现在,他的儿子当着他的面,调.戏轻薄了曹操的发妻。 还大有想要迎娶曹操发妻为妻子的心思。 这跟侄子要求娶婶娘有什么区别? 虽说他和曹操不是亲兄弟,但辈分终究摆在这。 好吧,纵然关外之地民风彪悍,不讲究这些儒家的虚礼,但曹操不比他小几岁,丁璇又是曹操的发妻,按照这个年龄来推论,丁璇比马超大上许多的。 虽然丁璇看上去很年轻,像是马超的同龄人。 马腾脑袋里乱哄哄的,不等丁璇回答,便厉声向马超道:“超儿,不得向夫人无礼!” 马超瞥了一眼马腾,淡淡道:“这怎么是无礼?” 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日久生情是权衡利弊,他不是一见钟情,也不是日久生情,他是惊鸿一瞥。 他一直以为,他会娶的女子,是像他母亲那般温婉端淑的,可遇到丁璇才明白,明烈张扬亦是一种生活态度。 丁璇和他的母亲并不像,是为什么让他在见到她的那一瞬,脱口而出喊了娘? 想了想,大概是那种灵巧通透到极致后,给人的一种温暖感。 那是一种家的温暖,自七岁母亲去世后,再也没有了的感觉。 世人以为他最不屑一顾,实际上却是他最求而不得的东西。 马超负手而立,看着丁璇,道:“夫人这般通透的人,嫁给曹孟德,委实糟蹋了。” 诸葛亮摇着羽扇的动作微微一顿,随后看着马超,道:“哦?那嫁给你就不算糟蹋了?” “夫人长于中原之地,读孔孟之道,习儒家之礼,而孟起刚才还言说,你长于汉胡混杂之地,不识儒家虚礼。似这般的生活差异之大,你叫夫人如何处之?” 马超看了一眼诸葛亮,反悔的话拈手就来:“我虽然长于汉胡混杂之地,但亦生于世家,若夫人愿来西凉,我自然以夫人为先。” “孔孟之道,尊一尊也无妨。” 诸葛亮羽扇掩面,微微一笑,道:“既然孟起愿意遵守孔孟之道,那三纲五常自然是要懂的。” “孟起之兄与曹公有手足之交,曹公便是孟起之叔。曹公既然是孟起之叔,那夫人便是孟起之婶娘。” 说到这,诸葛亮声音微微一顿,眸中精光轻闪,揶揄道:“孔孟之道,天地君亲师也,哪有侄子求娶婶娘的道理?” 马超眸光轻闪。 诸葛亮的话完全是圈套套圈套,说他居汉胡混杂之地,不过是让他说出为丁璇愿意尊儒家,可愿意尊儒家了,丁璇便是他的婶娘了。 更是无法迎娶丁璇了。 马腾却觉得诸葛亮说得甚是有道理。 虽说这个时代女子再嫁是常态,关外的胡人还有父亲死嫁儿子的传统,但丁璇之前嫁的是曹操,曾经和他称兄道弟的曹操,以后他面对着儿媳丁璇,总有一种对不住曹操的愧疚感。 尽管丁璇的模样,灿若春华,皎若秋月,怎么看怎么好看,怎么看怎么跟他那个如锦似玉的儿子像一对。 尽管丁璇被迫嫁给曹操时,才十岁,丁璇也不比马超大多少。 但他还是有种丁璇比马超高一辈的既视感。 为了彻底打消马超想娶丁璇的念头,马腾对丁璇道:“超儿一时失言,弟妹勿怪。” 一声弟妹,让丁璇都忍不住挑了挑眉。 ——她怒而休了曹操的消息,怎就传得这般慢? 还是说,曹操有意封锁了消息,只让曹昂得凤凰庇佑的消息传开了,并未将他俩人的感情消息传开? 想了想,丁璇觉得是后者。 面对着马腾的一声弟妹,丁璇清了清嗓子,道:“虽说旁人碍于表兄颜面,唤我一声夫人,听得久了,我也能接受,但马公的这声弟妹,恕我应之有愧。” 马超负手而立,手指摩挲着拇指上的白玉扳指,眸光闪闪似夜幕中明星,看着丁璇的目光漫上极淡极淡的笑意。 丁璇道:“表哥的妻妾另有佳人,我不过是表兄的表妹罢了,马公切勿弄混。” 马腾脸色微变。 因为宛城一战差点害死曹昂,丁璇与曹操大闹,甚至要闹到“休夫”的事情,他不是没有耳闻。 曹昂是丁璇一手带大的,是她的命.根子,也是曹魏未来的继承人,一朝险些因曹操贪色而战死,丁璇又是一个刚烈善妒的性子,为此事闹到要合离的份儿上,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曹昂乃天选之子,纵然曹操丁璇合离,也不可撼动他继承人的位置。 和离之后,也就如丁璇所说,曹操于她,不过是表兄罢了。 这样一来,丁璇与马超似乎也没什么婶娘与侄子的忌讳了。 丁璇的能力又是极拔尖的,若不然,以她作为曹操前夫人的尴尬身份,不可能赢得曹营诸将与谋臣的尊重,甚至为她所用。 至于容貌,那就更不用说。 他好歹是一方诸侯,什么样的美貌女子不曾见过? 但却没有一个能及得上丁璇的。 也无怪乎,他那不近女色的冷心冷肺儿子,见了丁璇一面,便不顾伦理纲常要求娶了。 马腾脑袋里乱哄哄的,一会儿觉得诸葛亮说的话极有道理,一会儿又觉得马超娶丁璇也不错。 至于丁璇不让他叫她弟妹的话,马腾也晕乎乎地答应了。 星光自云层洒下,风.流清隽的世家子弟眉梢微扬,挑衅似的看着诸葛亮。 诸葛亮手指捏着羽扇,面上仍是笑着,但声音却又一丝不易察觉的凉意:“夫人的意思,是要答应孟起了?” 诸葛亮偏过脸脸,看着丁璇,捏着羽扇的手指微微收紧。 丁璇轻笑道:“是,也不是。” “我告诉马公我不是表兄的妻子,是因为我虽为女子,但也是一个拥有独立人格的人。我并不是躲在表兄庇护下生活的妻妾,我能被曹营诸将谋臣推崇备至,靠的不是表兄正妻的身份。” 丁璇下巴微抬,灿然一笑:“不是有了天下九州他独占四州的曹孟德,才有了我丁怀玉。” “而是因为有了个我丁怀玉,表兄才能在短短半年的时间内,收张绣,破刘表,降吕布,败袁绍,将荆州、兖州、冀州尽收麾下。” 而历史上的曹操,花了将近十年的时间,都没有平定这些地方。 “宛城之战前,表兄所拥有的,不过是一个饱受战乱的豫州罢了。豫州属中原之地,素来又是兵家必争之地,几经战乱,民不聊生,又无天险可守,并不是一个进可攻,退可守的根据地。那时的表兄,莫说马公了,就连小小的张绣,都不曾将表兄放在眼里。” 所以才会有张绣为婶娘邹氏,投降之后又反叛的事情。 “旁人唤我夫人,我应着。但马公可能不知,“夫人”二字,并非是我是表兄的夫人,而唤作夫人。如表兄又被人称作曹公一般,“夫人”二字是旁人对我的尊称。” 这个时代多是叫字,可男子叫女子的字,则显得太亲密了些,所以曹营诸将要么唤她夫人,要么以丁家的关系而论,叫姐的叫姐,叫妹的叫妹。 “所以马公唤我夫人可以,弟妹二字,便免了。” 星光落在丁璇脸上,马超把玩着白玉扳指,诸葛亮的羽扇不止何时停止了晃动,院子里静谧得几乎能听到落叶飘落在地上的沙沙声。 丁璇的目光从马腾身上移走,落在马超身上,狭促一笑,道:“那么,孟起现在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她是一个独立的人,不是可以随意赠送的货物,更不是可以用来打赌的筹码。 她就是她。 无论她最终和谁在一起,都是因为喜欢在一起,而不是因为什么幼稚的赌博,又或者情势所逼,不得不从。 马超剑眉舒展开来,眸光似流星划过,道:“正是因为如此,我更需要怀玉来到我身边。” “怀玉所求有二。” 马超并起两指,晃了晃,胸有成竹道:“一求乱世终结,圣明天子拱手治天下。二求一生一世一双人。” 矜贵冷冽的世家锦公子立于风中,高高挽起的发在夜风中舞动,玉簪衬着如玉面容,风.流不羁在他眼角眉梢流动:“谁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这锦绣的万里山河与你,我都要。” 诸葛亮目光骤冷:“孟起听不懂人言吗?” “夫人并非可以巧取豪夺的货物,夫人与谁在一起,完全取决于喜欢那人与否。” 马超走进了一步,看着丁璇,道:“那么,夫人喜欢我吗?” 第48章 曹操原配 丁璇活了这把年龄,还是第一次见到这般简单粗暴的表白。 算一算时间,她和马超认识不到一天,撑死不过几个时辰而已。 而这几个时辰里,她和马超又经历了马超把她当成母亲,讥讽她走错房间,被她告密,收拾诸葛亮等一系列的事情。 仔细算一算,其实她和马超的对话一双手能数得过来。 就这简单的几句话,便能让骄傲不可一世的锦马超对她情根深种,甚至不顾她曾是曹操的发妻也要强娶? 丁璇看了看马超,认真地觉得,西凉锦马超永远是西凉锦马超啊,正常人理解不了他思维的跳跃。 可转念一想马超的家庭,丁璇又有些明白马超为何短短时间内,便决定迎娶自己了。 ——她像马超死去的母亲。 在七岁之前,马超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母亲是世家女,父亲是割据一方的诸侯,他占嫡占长,生来便是万众瞩目。作为马家军阀未来的继承人,半路跑来当皇帝的汉献帝刘协,都未必有他过得尊贵舒服。 这种日子维持到他七岁。 朝堂不稳,天下离心,边境更加动荡。 母亲死于乱军之中,父亲忙于平叛,根本顾及不到小小的他。 生于乱世,便是血里带刀,辛酸苦辣一个人全部尝遍,想要与人说话,却只有夜照玉狮子在夜里舔着他的盔甲。 他嘴角微微下抿,抚摸着夜照玉狮子的背,抬头看着清冷月色。 他是世人眼中矜贵倨傲的锦马超,冷心冷肺。 他听到后不辨不解,夜照玉狮子打了个响鼻,他狮盔银甲,纵马过闹市。 神情漠然,背却挺得笔直。 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人,性格多是别扭的,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与自己母亲相似的女子,自然是舍不得放下,想要紧紧攥在手中了。 数年前死去的母亲,是马超唯一能够触及到的温暖。 但这个理由并不足以让她留在马超身边。 她就是她,不是任何人的替身,偶尔母爱泛滥,但不代表着她愿意做旁人的娘。 夜风微扬,地上的枝叶低低地打着旋儿,贴在地上,起起落落。 丁璇轻笑一声,道:“孟起喜欢我,是因为我像孟起的母亲吗?” “又或者说,我身上有属于母亲的特有的温暖,孟起喜欢的,是这种感觉,而不是我这个人。” 听到这句话,诸葛亮差点捏断了手里羽扇的扇柄。 他扪心自问,丁璇的确是一个很吸引人的女子,她有能让人一见钟情的脸,也有让人日久生情的才情。 马超与丁璇相识不过几个时辰,来不及日久生情,所以他一直都觉得,马超对丁璇,一半是见色起意,一半是这个时代男子可笑又可悲的劣根征服欲。 丁璇是曹操明媒正娶的发妻,是天选之子曹昂名义上的母亲,撇开她的容貌不谈,单是这两个身份,就足以让许多男子对她垂涎三尺了。 马超长于世家,甚么稀奇玩意儿没见过? 漂亮的女子,更是随处可见的点缀,任君采撷。 但温柔和顺女子见得多了,偶尔也想尝试一下其他口味。 比如说,当时最大的诸侯曹操的发妻,下一代帝王曹昂的母亲,丁璇的身份所给马超带来的,不仅仅是男子对女子的征服感,更是碾碎皇权一览众山小的快.感。 诸葛亮一直是这样认为的,直到丁璇问出这句话,然后诸葛亮再感觉,他似乎高估了这位锦衣玉食金奴玉婢伺候着长大的世子爷。 借着烛火昏黄,诸葛亮打量着马超。 马超初进院子时,一个羽扇便把他钉在柱子上了,动作太快,让他几乎没有看清马超的脸。 这一看清,便推翻了他之前对马超生活环境所形成的固有印象。 汉家的皇帝荤素不忌,男女不论,只要遇到合眼缘的,便往自己床上拉。 上行下效,便导致这个时代的世家子弟在男女色上没有操守可言。 任你再怎样的天纵英才,回到家里脱下衣服,便是玩弄女色或男色。 遇到有特殊癖好的,男女齐上阵也不是甚么稀奇事。 整个时代都是这样,中原之地受儒家思想所教导,还会稍稍注意些影响,但边疆更是民风开化之地,玩得花样比中原不知多了多少倍。 马超长于西凉,出身尊贵,加之相貌又好,想要嫁给他的女子只怕能从房门排到城门。 在这种情况下,他二十一岁尚未娶妻,无非是两个原因。 一个是他身体不行,行不了男女之事。 但西凉锦马超冲阵杀敌犹如天神下世,与敌军作战从来是摧枯拉朽般的碾压,说他身体不行,谁会信? 不是这种原因,那便是第二种。 挑花了眼,又或者说玩得花样太多,不喜欢被人约束,索性到现在都不愿意娶妻。 可这位清贵威仪的世子爷的面相,并不是这个时代世家子弟的荒淫玩弄女色的面相。 他的五官精致又凌厉,极具有线条感,下压的眉峰浓而不散,薄薄的唇角抿成一条线,莫说沉溺女色了,说马超跟他一样,是个未经人事的男人他都信。 而马超求娶丁璇,不是因为马超见色起意,也不是因为马超为了私欲和征服欲,仅仅是因为丁璇像马超的母亲。 想到这,诸葛亮几乎能笑出声。 马超喜欢丁璇,仅仅是因为丁璇像马超的母亲,丁璇是何等骄傲的一个人,这样的喜欢,无疑是对她个人魅力的一种侮辱。 诸葛亮悠然自得地扇着羽扇,眼睛里的笑意几乎能漫出来。 马腾听到丁璇的话,微微一怔,从上到下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丁璇。 打量了半日,也没发觉出丁璇和他第一个妻子有什么相像之处。 无论是相貌,还是气质,都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马腾几乎怀疑是不是时间太久,马超记不起他母亲的模样了,所以才会将丁璇错认成他母亲。 一个温婉内敛,一个热烈张扬,哪有丁点相似? 马腾腹诽着,然后便听到,马超的声音和着夜风,在黑夜里蔓延开来:“你和我娘并不像。” 诸葛亮眉头微动,丁璇眉梢轻扬。 马超看着丁璇,声音低低的,像是秋雨轻轻叩着人的心扉:“喜欢你并非我母亲的原因,喜欢是没有道理可言的。” “只是遇到你,我恰巧喜欢了。” 马腾曲拳轻咳,有些听不下去了。 他这儿子一直是个冷情冷肺的性格,与他也说不上几句话,偶尔马超多说几个音节,他都觉得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今日遇到丁璇,他才知道,他这个儿子不是话少,而是不愿意跟他说话。 瞧瞧马超想说话时,撩人的话拈手就来,配着朦胧月色与星光,让马腾很是怀疑自己此时不应该在院子里,耽误马超和丁璇的风花雪月。 马腾道:“我突然想起来,还有些军务没有处理完,我先去军营。” 他活了一大把年龄,什么事情没有经历过? 马超又不是一个愚忠的人,不跟他对着做已经很不错了,又怎么可能听从他的话,不去迎娶丁璇? 他既然管不了马超,索性也别在马超面前碍眼了。 感情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丁璇又不是柔弱可欺的弱女子,只有马超一人欢喜,两人是走不到一块的。 马超与丁璇能不能在一起,丁璇的态度更重要。 但看丁璇现在的态度,似乎并没有那种非君不嫁的心思,只是马超一厢情愿而已。 两人不一定能在一起,他也不用跟着在旁边瞎着急了,还不如随便找个理由睡觉去,省得在院子里遭马超白眼。 马腾对诸葛亮使了个眼色,道:“先生不是说要瞧一眼西凉兵马吗?先生若是无事,我便带先生一同前去。” 诸葛亮微微一笑,道:“多谢马公好意,亮今夜有要事,不陪马公巡视军营了。” 诸葛亮虽然是对马腾说话,目光却不经意地扫过丁璇。 看到这一幕,让马腾忍不住想起马超初提丁璇,让丁璇来到西凉时,诸葛亮骤然犀利的言辞。 想了半晌,马腾悟了——感情不止自己儿子一个人喜欢丁璇。 马腾看了看丁璇,目光再转到诸葛亮身上,再瞧瞧自家儿子,摇头轻叹,出了院子。 现在的人啊,就是爱搞这些有的没的,哪像他年轻时对待感情的干净利落? 世风日下啊,人心不古。 马腾摇头唏嘘不已,背着手出了院子。 院子里只剩下丁璇三人,丁璇不说话,院子里的空气似乎陷入了凝滞。 片刻后,丁璇打破了院子里的沉默:“年轻真好啊。” “喜欢张口就来,肆无忌惮不需要考虑原因,更不去想后果。我喜欢你对我的喜欢,喜欢你对感情的坦率,但也仅仅只是喜欢了。大业未定,乱世未平,个人的欢喜在浮尸千里的战场上,太轻太轻。” 诸葛亮嘴角浮现一抹不易察觉的笑意,马超眸光微闪,有一丝丝不解。 他从来不觉得天下和感情是不能兼容的事情。 所谓的只能二选一,不过是选择者太无用罢了。 而丁璇的话,却是明晃晃地告诉他,她并不喜欢他。 他可以理解,但不接受。 他远比曹操出色,曹操能做到的他都能做到,曹操做不到的,他也能做到。 他可以荡平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也可以一生一世一双人,除丁璇外永不再娶。 这是他在与丁璇相处的短短几个时辰内,所了解的丁璇最想要的。 他都能给她。 铁马冰河入梦,霓裳羽衣在怀,他觉得他都能拥有。 丁璇抬起头,看着眉头微皱的马超,道:“你的这个赌注,我下了。” 诸葛亮摇着扇子的动作一滞,马超眉头舒展开来,正欲说话,又听丁璇道:“但我并不觉得,你能赢我。” 马超眼底敛着星光,道:“我想要的东西,从来没有得不到过。” 自来便是如此。 他想要天下,也想要她。 诸葛亮掐着羽扇,冷笑道:“世子爷何时才能明白,夫人是个人,并非物品。” 马超斜睥着诸葛亮,道:“人也一样。” 诸葛亮见与马超没有任何道理可讲,便道:“强求二字伤人伤己,适可而止比什么都好。世子爷若不明白,便是得寸进尺了。” 在嘴炮上,诸葛亮从未输过任何人,马超显然不是对手。 马超耍嘴皮子耍不过诸葛亮,但在武力值上却是碾压级的。 马腾此时又不在院子里,马超一旦被诸葛亮彻底激怒,院子里根本没人能拦得住他。 当然,马超要是脾气真的上来了,也不是马腾能够阻止的。 马超刚才与马腾打斗时,是收着力气的。 丁璇怕二人吵起来之后又打起来,便道:“好了,今夜的事情到此为止。” “谁都不要说了。” 丁璇看了一眼诸葛亮,示意他别再继续作死呛马超了。 诸葛亮不在意地侧过脸,看着一旁的竹林。 丁璇又对马超道:“天地为证,日月为鉴。” 听到这,诸葛亮耳朵微动。 “……你我二人今日约定,以半年为限,若我能击败袁尚与孙策的联盟,你便镇守西凉之地,非乱世不得出。” 马超声音清朗:“好!一言为定。” “若你输了,青州兵马尽归于我麾下,你嫁于我做妻子。” 丁璇眉梢微扬:“我不可能输。” 马超负手而立:“我也不会输。” 诸葛亮闪着羽扇,眸光转了转。 天下为棋,九州为盘,在这浩瀚历史长卷中,彻底拉开了帷幕。 西凉锦马超,锦衣白马,徐徐登场。 与马超约定后,丁璇没在关中多留,马超牵着夜照玉狮子,去送丁璇出城。 丁璇仍与来时一般,白衫罩红衣,像是雪地里怒放的红梅。 丁璇的目光略在马超脖子上围着的狐裘停留,状似无意道:“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她读过史书,知晓马超经历过的事情。 马腾与韩遂相互讨伐的那段时日,马超身先士卒,遇到韩遂麾下第一将阎行。 两军相交,阎行挺矛刺马超,马超闪身避开,折断了阎行的矛。 阎行的矛被这段后,并未转身逃跑,而是利用这个空档,趁马超不备,用断矛去刺马超的脖子。 脖子是人类最柔软的器官,也是书上马超离死亡最近的一次。 如今是六月的天气,关中虽然昼夜温差大,但并不算冷,马超虽说好锦衣华服,但也没必要狐裘不离身。 联想到马超是个极珍惜自己容貌的人,再想想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事情,丁璇很快便推断出马超带狐裘不过是想遮挡脖子上的伤疤。 这样的行为让她在想笑的同时又有些心酸。 索性借着离别,说了些安慰话,说完之后,便放下了轿帘。 侍从扬起马鞭,马车遥遥晃晃,诸葛亮闭着眼,道:“夫人倒是很关心马孟起。” 马超一点点抬眉,眼底似星辰划过。 视线所及,马车越行越远,马超翻身上夜照玉狮子,飞快追上马车,一手挑开轿帘,里面的丁璇向他看来。 马超放慢速度,与马车并列而行,看着丁璇,道:“我有些话忘记说了。” 诸葛亮道:“既是忘记了,那便不要说了。” 丁璇看了一眼诸葛亮,道:“什么话?” 马超轻笑,道:“我虽然自幼丧母,却不是怀玉想象中的那般孤苦无依。我能将自己照顾得很好,研习兵法,冲阵杀敌,庇护西凉一方百姓,被羌人经络神明。” 狮盔上的绒毛随着马超的动作微微晃动着,丁璇眨了眨眼。 马超继续道:“尽管如此,我还是需要你,需要你来到我身边。” “知道了!” 一旁的诸葛亮万年不变的表情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纹,重重地落下帘子,将马超隔绝在外面,道:“我们还要赶路,剩下的话,世子爷写信再告诉夫人。” 马超勒住马缰,目送马车渐行渐远。 丁璇从帘子处探出身子,冲着马超招了招手。 阳光下,马超狮盔锦衣白马,展颜一笑,占尽天下风.流。 丁璇有一瞬的失神。 片刻后,丁璇回神,坐回轿子后,忽然有一种敢笑幽王不痴情的豪情壮志。 马超笑起来的时候真好看。 让人有种为他放弃天下又何妨的冲动。 马车上,一向以气死丁璇为己任的诸葛亮,十分罕见地沉默了一路。 直到回到营地,诸葛亮也没与丁璇说话。 诸葛亮一张臭脸,丁璇也懒得搭理他,二人就这样冷站起来。 曹营诸将都是人精,纷纷打听在关中遇到了何事,随行的侍从众说纷纭,有说马超想认夫人为娘,军师觉得马超狼子野心,不许夫人认马超做儿子。 也有的说,马超瞧上了夫人,提出迎娶夫人,军师以夫人再嫁对昂公子影响不好,拒绝了马超的求娶。 总之各种版本乱飞,众人也分不清哪个是真,但自丁璇回来后,西凉送东西送书信便没有停止过。 众将在刘备的带领下,摆上几碟花生米,配上几坛酒分(八卦)析了一下,认真地觉得,若再由夫人与军师继续冷战下去,对作战极为不利。 于是乎,各自分工,劝诸葛亮的劝诸葛亮,劝丁璇的劝丁璇。 张飞跟在诸葛身后:“哎呦军师你是不知道,自打夫人回来后,西北那边的东西就没断过。你说咱家夫人是什么人?什么好东西没见过?怎会被这些俗物迷了眼睛?” “你说马超小儿无耻不无耻?竟然想用金银收买夫人。” 诸葛亮翻阅着军报,波澜不惊点点头。 张飞一拍大.腿,道:“嘿!我就知道,军师和我想的一样。咱俩想得到,马超那小子也想得到,见金银不行,便写信给夫人。” 诸葛亮眉头微动,批阅军报时手中狼毫停顿了一下。 “好家伙,那么长的一封信。” 张飞比划着:“单是看就要花上半日。我去瞧了一眼,写得文绉绉的,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军师,我不知道这句话是啥意思,你给我解释解释,也让我长长见识。” 诸葛亮放下了笔,道:“夏天到了,心思亦燥,到了万物该繁衍的季节了。” 张飞睁大了眼睛:“军师,我读书少,你别骗我,马超好歹是世家子弟,怎会写这般俗气的话?” 诸葛亮冷笑:“饱暖思淫.欲,他是太闲了。” 另一边,自官渡之战后,夏侯惇又刻意与丁璇拉开了距离。对于刘备想要劝说诸葛亮与丁璇的事情,夏侯惇并未参与。 夏侯惇牵马走过丁璇门口,银甲的赵云刚进去,白色的衣角一闪而过。 赵云扮作马超,夜袭袁尚,让袁尚损兵折将的同时,又彻底破坏了袁尚与马超的结盟。 单枪匹马领着一帮随时都有可能叛乱的军队,竟然还能做到程度,心胸与胆略,世间难寻。 夏侯惇收回目光,翻身上马,纵马去校场操练军士。 夏侯渊叫苦不迭,累得惨了,便躺在地上打滚不愿起身。 夜幕刚下,诸葛亮便赶走了在他身边围着转的张飞,手中的羽扇摇了又摇,终于踏入了丁璇的房门。 丁璇正在给马超回信,诸葛亮冰冷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亮有良策,若夫人愿听,不需半年,三月便能灭袁尚与孙策的联合。” 丁璇尚沉浸在马超一笑的恍惚中,有些心不在焉,问道:“什么良策?” 诸葛亮瞥了一眼丁璇,道:“什么良策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夫人的意思,是巴不得自己输了这场赌注,好尽快去西凉,陪着那锦容玉貌的马孟起。” 丁璇虽没有这心思,但被马超晃了一下神是真的,面对着诸葛亮的质问,不免有些心虚,道:“没有的事,你想多了。” “什么叫我想多了?” 诸葛亮摇着羽扇的频率都变了,看了又看丁璇,声音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马孟起骄纵凉薄,并非可以托付终身的良人。” “曹公纵然好.色,也胜马孟起百倍。” 丁璇抬起头,幽幽道:“军师,你说这话不心虚吗?” 在用马超将了诸葛亮一次军后,丁璇再一次发现,在某种地方,她似乎还能再将诸葛亮一次军。 而且是诸葛亮心甘情愿让她将军。 诸葛亮的羽扇摇得更快了,道:“纵然不论主公,夫人的旧时夏侯元让,内敛持重,善待军士,颇有有国士之风。” 丁璇眸光轻转,看着诸葛亮,道:“元让哥那性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哪怕我对他起了心思,他也不会回应什么。所以元让哥一辈子也只是元让哥了。” 诸葛亮摇着羽扇,又道:“常山赵子龙,少年英雄,惊才绝艳,且性格平和,待人接物让人如沐春风。为夫可托终身,为臣可寄万里。” 丁璇笑了一下,玩味道:“他心里有人了,我总不好做破坏人感情的缺德事。” 诸葛亮摇着羽扇的动作停了一下,上下打量着丁璇,道:“元让不行,子龙也不行,夫人莫不是不喜欢武将?” 丁璇微微挑眉,道:“先生能掐会算,必然懂我的意思。” 诸葛亮低头沉思片刻,握着羽扇的手指微微收紧,抬起头,直视着丁璇的眼睛,试探道:“夫人喜欢文人?” 丁璇只是抿唇笑着不说话,悠悠的目光像是秋水涟长。 诸葛亮胸口微微起伏,右手拿着的羽扇放在了左手中,扇了一会儿风,道:“那,夫人看郭奉孝如何?” 丁璇:“……” 有那么一瞬间,丁璇想掐着诸葛亮的脖子,用力摇上一阵子。 在旁的地方筹谋试探也就罢了,为何在感情上,也要一步一步铺垫,循环渐进直到水到渠成。 丁璇双手环胸,无语问苍天。 果然还是坦诚直率的马超更好一点啊,诸葛亮这百转千回的绕绕肠子,委实叫人喜欢不来。 丁璇这般想着,耳畔突然响起诸葛亮笃定的声音:“郭奉孝夫人也不欢喜,想来夫人是欢喜我的。” 夏风徐徐而过,蝉鸣彻夜不断。 丁璇看着面前胸有成竹的诸葛亮,忽而觉得,他话里的笃定好欠打。 第49章 曹操原配 喜欢吗? 好像是喜欢的。 这种感觉很奇妙,最开始,她只想劝说诸葛亮辅佐曹昂,然后呢? 然后她发现诸葛亮这人就是一个BUG,无论她想到了什么,用了什么计谋,诸葛亮都比她快一步,摇着羽扇,兴致冉冉地笑着看着她。 像是在逗弄着猫儿一般。 这种智商被碾压的感觉让丁璇极为不爽。 她想胜他。 痛快淋漓地赢上一场。 让他知道,她可不是什么能够被他玩弄在股掌间的猫儿狗儿。 这种想法是什么时候变了味? 她也不记得了。 许是第一次的惊鸿一瞥,一身青衫的他似九天之上的神祗下了凡尘,自那之后,她便忍不住想要与他比上一比。 她知道,他足够优秀,足够聪明,但她也不差。 又或许是并肩作战时,无论她做什么冒险时,他的运筹帷幄让危险变安全,他的算无遗策让敌军无处可逃。 高处不是不胜寒,是两人虽然互相不搭理,但也极有默契地配合着对方做事情。 这是革命友谊,又或许是惺惺相惜。 总之等她发现的时候,这种感情已经在她心底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感情总是这样,在不曾察觉的时候降临,受外界影响才会迸发。 她一样,诸葛亮也一样。 丁璇看着眼前飘飘然有神仙之姿的诸葛亮,眼波流转,道:“是,喜欢你又如何?” “我是曹孟德的前妻,你敢娶我吗?” 诸葛亮放下羽扇,双手支撑在桌上,上半身向丁璇微微前倾。 月光温柔如水,倾泻在他身上,他眸光潋滟,轻笑道:“为何不敢?” 说完话,他抬起右手,揽住丁璇的脖子,轻轻抬头,蹭了蹭丁璇的唇。 两唇交错便分开,蜻蜓点水一般。 红色自诸葛亮耳根蔓延开来,很快爬上他的脸颊眉梢。 丁璇垂眸,抬起右手,并起拇指,缓缓擦过诸葛亮吻过的嘴角。 眼前的这个人啊,当真是虚张声势到极致了。 明明什么都不懂,在感情上如同白纸一张,偏要装作风月老手来撩拨她。 这算什么亲吻呢? 丁璇抬眸,伸手抓住诸葛亮得衣襟,轻轻一带,便将诸葛亮带在自己脸前,在他略显惊讶的目光中,狠狠地吻上了他的唇。 少年是山泉的甘甜,是清风的飘逸,是让人如坠云端的不真实。 一吻而终,丁璇缓缓睁开眼。 月下的诸葛亮胸口微微起伏,气息有些乱,银色的月光落在他脸上,屋里的空气有些粘稠。 屋外的蝉鸣似乎停止了,只余下跳跃不断的烛光。 “要继续吗?” 丁璇挑挑眉,道。 夜风忽起,皎皎月亮躲进了云层里,斜斜勾成一道线,落在诸葛亮眼底。 校场里,夏侯渊在地上打着滚。 张飞扛着矛经过,看到拖着夏侯惇裤腿大哭求饶的夏侯渊,哈哈大笑:“夏侯妙才,你也有今日!” 那日夏侯渊嘲笑他黑,往地上一趟跟块碳似的,若被他那爱干净的小侄女看到了,必然会捡起来扔掉省得有碍瞻仰。 张飞气不过,捋起袖子便要跟夏侯渊打架,手还没捞到丈八蛇矛,就被关羽拉住了。 夏侯渊见有人制得住张飞,双手叉腰,有恃无恐道:“像云长这样的我小侄女便不会捡,只会以为谁家的红烧肉落在地上了。” 关羽目光微凛,也不拉张飞了,青龙偃月刀在日头下闪着寒光,夏侯渊缩了缩脖子,小山似的体型跑得飞快,找兄长夏侯惇求庇护了。 夏侯渊嘴欠,好几次,张飞都想收拾他,但不是被关羽拦下,就是被刘备拦下,偶尔不苟言笑的夏侯惇经过,阴沉的目光扫人一眼,好家伙,能让人打个哆嗦。 收拾不了夏侯渊,张飞一直憋着气。 一朝看到夏侯渊躺在地上撒泼的倒霉模样,张飞把肩上扛着的丈八蛇矛随手一扔,坐在地上,幸灾乐祸地看着夏侯渊。 张飞从袖子里摸出几块银子,丢给身边的小兵,道:“给三爷弄坛酒,再弄几个菜。” 就冲夏侯渊倒霉的模样,他能一口气喝上一坛酒。 夏侯惇淡淡地瞥了一眼张飞,目光掠过张飞,落在远处的诸葛亮居住的地方。 那里的灯早就熄了。 赵云自丁璇房间出来后,又去了城外,此时纵马而归,白衣银甲是夜里最亮的星。 赵云见夏侯惇仍在操练军士,勒着停下,浅浅一笑,道:“夏侯将军,大战在即,需保存体力,莫让将士们太过辛苦。” 夏侯渊感动到哭,撕扯着夏侯惇的衣角,道:“哥,我的话你听不听无所谓,你好歹听听子龙的话。” 夏侯惇从夏侯渊手中拽过衣角,漠然道:“收队。” 夏侯渊听到这句话,重重往地上一趟,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想起赵云解围,夏侯渊翻个身,趴在地上,双手抱拳,冲马上的赵云拱了拱,道:“多谢子龙了。” 赵云略微点头,抬头看向诸葛亮的院子。 诸葛亮是个工作狂,平时睡得很晚,这个点便熄灯睡觉委实有些奇怪。 想了想,赵云道:“军师不舒服?” 张飞大口喝着酒,口齿不清道:“军师找夫人商量如何出兵去了。” 夏侯惇接过亲卫递来的帕子,擦拭着衣服上被夏侯渊抹上的尘土,漫不经心道:“子龙是怀玉亲点的先锋将军,理当在场。” 赵云看了一眼丁璇的房间,眉头微动,笑了一下,道:“天色已晚,云明日再去不迟。” 夏侯惇擦干净了身上的尘土,眸光转动,看了一眼赵云。 赵云浅笑,风轻云淡。 夏侯惇收回目光,把帕子给亲兵,大步走出校场。 夏侯渊一大早便被夏侯惇叫来操练,中间没怎么休息,更没怎么吃饭,饿得狠了,便跑过去跟张飞争吃食。 张飞双手护着酒,夏侯渊从烤鸡上拽下来一块鸡腿,一边吃,一边问夏侯惇:“大哥,这次的先锋怎么不是我?” 他擅长千里奔袭,以往追击袭营的事情,都是他领军的。 夏侯惇道:“军令如山,你执行便是。” 夏侯渊撇撇嘴,道:“什么军令如山,还不是因为子龙比我生得好看,更得大姐的欢心,才落了这么一个美差。” 这话孩子气得很,赵云扶额轻笑。 张飞素来护短,劈手夺过夏侯渊手里的鸡腿,不悦道:“四弟不止比你生得好看,四弟哪都比你好看,你要不服,就去问夫人!” “夫人下的命令,干四弟什么事!” 夏侯渊针锋相对,夺了鸡腿,便往丁璇房间走去,道:“问就问,你以为我不敢吗!” 身后的张飞叫嚣着:“你自己长得难看还嫉妒旁人长得比你好,同样是一个爹妈生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元让哪怕少只眼,也比你好看得多!” 事情的发展有些出乎赵云的意料,他有心去拦这个点了还往女子房间闯的夏侯渊和张飞,余光看到夏侯惇带着亲卫大步走过。 今夜的夏侯惇与往日有些不同。 以往的夏侯惇,是最忌讳旁人说他少只眼睛的。 今夜张飞当着他的面说了,他却是理也未理,仿佛没有听到一般。 夏侯渊和张飞都是以力气和嗓门闻名的人,纵然被赵云拦了下来,高昂的嗓音也从门外传到了里屋。 屋里的旖旎美梦蒸了一半被打扰,诸葛亮揉了揉眉心,道:“不必理会他们。” 丁璇手支着床,想要起身,道:“万一有什么要事呢?大敌当前,谨慎为好。” 丁璇果断把诸葛亮塞在床上,蒙上被子,自己取下挂在屏风上的衣服,一边穿,一边问:“何事?” 夏侯渊重重拍着门:“大姐,你为啥不让我当先锋?” 张飞落井下石的声音夹杂在其中:“还不是因为你长得太难看。” 诸葛亮躺在床上,枕头上是丁璇身上特有的清香,他闭了闭眼,舒缓着狂乱的心跳,抬头看着床上的纱幔,声音沙哑道:“必是夏侯元让挑唆他们过来的。” 丁璇穿好了衣服,挑了挑眉:“就你知道的多。” 丁璇打开门,夏侯渊在校场打滚了一天,身上满是土,又跟张飞抢了鸡腿,蹭得袖子上油光锃亮,丁璇嫌弃地把门合上一半,不让夏侯渊进屋,道:“什么事?在门口说,不用进来。” 赵云往屋里看了一眼。 屋里还是他所熟悉的摆设,丁璇还是他平时所见的模样,只是或许是因为睡下又被叫醒,她的发有些乱,脾气也有些急。 赵云收回目光,抱拳道:“云叨扰夫人了。” 丁璇略微点头,道:“早些睡吧,明日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赵云转身离去。 夏侯渊体型似小山,神情却委屈得很,脸皱成了包子模样,可怜兮兮道:“我也想当前锋。” 床上还有着诸葛亮,丁璇没工夫跟夏侯渊纠结前锋不前锋的事情,敷衍道:“下次让你做先锋也就是了。” 她的声音刚落,目光所及的远方,火光连成一片,迅速蔓延开来。 丁璇眸光轻转,警卫的士兵的发出信号:“敌军袭营!” 夏侯渊瞬间不纠结先锋的事情,问巡逻的士兵拿了一匹马,抽出腰间佩剑,大喜过望地往火光方向冲:“儿郎们!随我会会这群杂鱼!” 夏侯渊在校场上操练了一天,身上的的盔甲都没脱,张飞是穿着常服过来的,自然比不得他,但也没有闲着,拔腿就往家里跑,匆忙换上了战衣,整理军队去迎战。 赵云领军从丁璇门口经过,清一色的白马银甲,像是划过夜幕的流星。 赵云向丁璇略微点头,奔向与夏侯渊完全相左的方向。 丁璇回屋换上了盔甲,诸葛亮已经穿好了衣服。 丁璇道:“你就在你屋里呆着,哪都不要去。子龙去袭营,皇叔二哥都有自己的任务,将军们各自为战,没人能保护你。” 诸葛亮道了一声知道了,摇着羽扇出门,刚踏出房门,便看到夏侯惇整军前来。 夏侯惇手里拿着夏侯渊的武器,冰冷的目光像是来自地狱的凝视。 诸葛亮摇着羽扇的动作停了一下,丁璇手里抱着头盔,从屋里走出。 夏侯惇的目光从诸葛亮身上移到丁璇身上,嘴角微抿,纵马而去。 士兵们紧随他而去,马蹄声阵阵,如将要下雨时的雷声闷沉。 诸葛亮看着夏侯惇远去的身影,若有所思:“他很喜欢你。” 丁璇带上头盔,侍从牵来了战马。 丁璇翻身上马,道:“他眼里有着太多的责任,和让人压抑的感伤。” 孤傲的将军,他的征途是广袤无垠的战场,是热血酬知己的豪迈,是天下归于一统后的事了拂衣去。 他很喜欢她,但也仅仅是喜欢了。 如果下一次他们会死去,他会抱紧她不松手,可当他们活着,他便永远不会向她伸出手。 丁璇自嘲一笑,目光看向远方。 顶尖的智囊与顶尖的武将配合下,摧枯拉朽似的击败了袁尚的大军。 刘备关羽出其不备出兵袁谭,夜幕的掩护下,袁谭不知道二人究竟带了多少兵马,长叹一声,摘冠请降。 袁尚得到曹军调动的消息后,亲率大军来攻打丁璇,夏侯惇夏侯渊张飞浴血奋战,袁尚寸步难行。 而赵云,带领着白马义从,偷袭了袁尚的根据地。 熊熊烈火燃烧,袁尚身体晃了晃,一头从马上栽了下去。 丁璇一举平定北方,郭嘉的信掐着点到丁璇手里。 郭嘉的信带着酒气与五石散的暗香,站在丁璇身旁的夏侯渊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张飞捏着鼻子,看了看书信,发现文人写信都一个样,文绉绉的让人半懂半不懂。 张飞扯着大嗓门,喊着诸葛亮:“哎,军师,你过来看看。” 诸葛亮摇着羽扇,一动也未动,道:“奉孝当是与我意见一致,孙伯符虽骁勇善战,但轻而无备,又兼独断专横,得罪人而不自知,以我看来,他早晚死于刺客之手。” 丁璇伸出四个指头,道:“与孟起的赌注还有四个月时间。” 诸葛亮羽扇轻摇,道:“我知道。” “张绣重规矩,甘兴霸浪荡不羁,二人同守荆州,想来摩擦不断,不出一月,甘兴霸必然率兵反叛,渡江归降孙策。” 张飞道:“那咱要赶紧赶到荆州。荆州是中原的门户,可不能被孙策小儿夺了。” 夏侯惇喝着茶,神情淡淡不说话。 关羽捋着胡须,闭目沉思,刘备看着诸葛亮,若有所思。 赵云莞尔道:“翼德不必着急,军师自有安排。” 诸葛亮道:“知我者,子龙也。” 张飞却因赵云的称呼有些不满,道:“叫三哥!” 听到诸葛亮的话,张飞又忍不住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安排,荆州离咱们这远着呢。” 张飞坐立不安,在房间走来走去,夏侯渊被他晃得头晕,埋怨道:“再着急也没办法,总不能飞过去吧。” 丁璇看着胸有成竹的诸葛亮,道:“说,你是不是又留什么锦囊了?” 诸葛亮狡黠一笑,道:“北方一统的日子,便是甘兴霸叛曹降孙伯符的日子。” 丁璇挑挑眉,道:“诈降计?” 诸葛亮点头,看着丁璇的眼睛,道:“快则一月,慢则三月,我必帮你平定江东。” “我不会让你输了赌注的。” 丁璇忍不住笑了起来:“行,纵然赌注不输,那你可知,马超不是一个坐以待毙的人。” “如果我猜得没错,现在的他,已经领兵走小道入汉中了。” 诸葛亮眉头微动,丁璇继续道:“他可不是你们想象中有勇无谋的武夫。” 三国志有云,超有信布之勇,甚得羌胡心,西凉畏之。 这里的信,是兵仙韩信,布,是功冠诸侯的英布。 丁璇道:“汉中张鲁,庸碌无为,成都刘璋,胆小怕事,西凉神威天将马孟起的旗帜只需一扬,他们便会开城献降。” 历史上的张鲁试图嫁女儿给马超,以此来拉拢,而刘璋,更不用提,听到马超的名字,吓得当场开城投降,跟在后面的臣子拉都拉不住。 “川蜀一得,孟起又有关中西凉之地,这些地方进可攻,退可守,孟起占据此地,二分天下指日可待。” 众人面色凝重,丁璇揶揄一笑,道:“军师,你还有什么好法子没?”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军师准备怎么拿下?” 第50章 曹操原配 有什么良策? 在座的所有人,谁敢说自己带的骑兵刚的过西凉铁骑? 若是赵云麾下的白马义从还没有跟着公孙瓒死在火堆里,或许还能与马超的骑兵和掷矛军战上一战。 可白马义从死的只剩赵云一人了,他现在带着的兵,是临时拼凑来的,有青州兵,还有袁尚的降军,战斗力且不说,二者之间的摩擦都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 莫说与马超的骑兵硬碰硬了,到了战场上,不倒戈相向都是好的。 刘备手下的兵就更不用说了,大多是活不下去的百姓投奔过来的,连军营里的规矩都没摸清楚呢,他可不敢让他们上战场送死。 张飞关羽忙着给刘备打下手,操练新兵,没有领军。 夏侯渊倒是擅长千里奔袭,但他的千里奔袭,也是分人的。 面对袁绍时,夏侯渊的千里奔袭能瞬间扭转战局,可当敌人是威震天下的西凉马孟起时,夏侯渊的千里奔袭就是千里送人头。 夏侯惇呢? 夏侯惇倒是全能,无论什么事情交到他手里,他都能办得妥妥当当的,丝毫不让人担心。 他麾下的士兵是虎豹骑,号称是曹营最为精锐打的部队,攻城略地手到擒来。 既然是精锐之师,人数是不多的,满打满算不到一千人,用这些人去阻止马超,更像是给马超送点心,还是吃不饱的那一种。 至于新归降的张郃高览等将领,人心未定的情况下,一旦派出去,就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反而会成马超对付他们的利刃。 当然,以上的推论是建立在已经平定江东的基础上,江东不平定,他们与马超决一死战就是空谈。 但现在,江东的孙策蹦跶得正欢,时不时横渡长江骚扰荆州,荆州九郡,已经有五郡落入孙策的手里。 诸葛亮摇着羽扇,认真道:“以亮之言,先取江东,再行入川。” 现在是三分天下,他们夹在中间,西北西南是马超,东南是孙策,少有不慎,便会被马超孙策联合攻击。 两面夹击的情况下,莫说一统天下了,在能不能守住中原之地的基业上,都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想到这,诸葛亮对马超的讨厌又多了一分。 他就不该相信,马超会遵守与丁璇的约定,在半年之后,再决定是挣不挣天下。 不过这样也好,马超单方面毁约,丁璇也不用继续遵守了,无论他们什么时候打下江东,丁璇都不用嫁给马超。 这大概是自大胜袁尚平定北方,马超入川之后,唯一的一个好消息了。 与言而无信的马超相比,江东耿直的孙策便显得分外可爱起来。 诸葛亮道:“不出月余,孙伯符必死于刺客之手。孙策既死,江东局势不稳,我们可以趁此机会,一举拿下江东。” 丁璇挑挑眉,征询众将的意见:“诸位将军有什么不同的建议吗?” 刘备早被诸葛亮的神机妙算所折服,对诸葛亮的计谋,他向来推崇备至。 丁璇的话音刚落,刘备便道:“军师的主意甚好。” 夏侯惇抿着茶不语,夏侯渊拽着张郃战甲上缀的缨络,随口道:“我听军师的,但是有一条,这一次我要做前锋。” 张郃新降,又知夏侯渊在曹营里的特殊位置,纵然对于夏侯渊把玩他缨络的动作颇为不满,但也没有表现出来,实在受不了了,便往张飞身边走两步。 他虽然刚投降不久,与众人并不熟悉,但也能敢觉得出来,张飞与夏侯渊脾气不投,无论什么事,俩人都能吵起来。 他本想借着张飞夏侯渊不合的事情,来拜托拽着他缨络的夏侯渊,哪曾想,刚走到张飞身边,张飞眼睛一亮,宽厚的手便伸了出来:“哎,这是什么东西?” “儁乂,你一个大男人,盔甲上怎么会有女人的东西?” 张郃:“……” 那是装饰品谢谢。 而且他和他们这群不讲究的大汉不一样,他是一个有审美的人。 他来曹营这么久了,除却赵云诸葛亮夏侯惇的穿着还能看外,其他人的衣着打扮完全是一场灾难。 关羽喜欢穿绿袍也就算了,偏偏帽子还是绿的,他第一眼看见时,便绝望地捂住了自己的眼睛——说好的女子领军时,男人的审美会直线上升呢? 张郃身体僵硬地站在屋里,身后把玩他缨络的人又多了一个张飞。 丁璇见众人同意诸葛亮的打算,便道:“那便先不管马超。” “子龙,”丁璇看了一眼赵云,赵云双手抱拳,道:“夫人。” “荆州九郡已被周瑜拿下五郡,你领点兵,挑个地方,先去探探路。” 夏侯渊一听探路,连忙道:“我,我去探路。” 张飞也不甘示弱:“我也去,给我一万兵马,我能踏平荆州五郡。” 夏侯渊瞪眼:“我只需五千。” 张飞转着眼珠子,道:“那我三千。” 夏侯渊张飞拌嘴是常态,众人自动忽略了二人,丁璇问赵云:“你要多少兵马?” 赵云笑了一下,道:“三千轻骑便可。” 丁璇点点头,手指指着地形图,道:“你选哪个地方?” 赵云的目光顺着丁璇手指看去,沉思片刻,道:“桂阳。” 丁璇眸光微转,眼底漫上笑意:“桂阳?” “听闻有国色之美的樊氏流落桂阳,嫁于了桂阳太守赵增为妻。新婚之夜,赵增暴毙,樊氏守了寡。” 丁璇眉梢轻挑,揶揄道:“子龙,樊氏之美,百般难以描画,倾城倾国不外如是,你可莫要被樊氏迷了魂魄,成为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的其中一个。” 赵云眉头微动,莞尔道:“夫人说笑了。霍去病有云,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云虽无霍去病之战功,但有去病之志,天下未定,不敢言家。” 丁璇忍不住笑了起来,道:“逗你呢。” 历史上的樊氏是个大写的悲剧,丈夫死后,因为生得美,被小叔子赵范当成货物一般,随意送人。 赵范假意投降,曲意迎风,把赵云灌得七荤八素后,叫樊氏侍奉赵云。 然而赵云并不是好.色之人。 看到身着素缟的樊氏,知樊氏正在守寡,赵云酒意全醒,婉拒了赵范让樊氏嫁给自己的事情。 后来的樊氏史书没再记载,但从赵范对她的态度来看,她的日子过的不会好,今天陪这个,明天陪那个,倾国倾城的面容下是一颗早已死去的心。 她或许不愿再受辱,自裁身亡,又或许如行尸走肉般活着,迎来送往夜夜换着新郎。 谁知道呢? 生于乱世,便是原罪。 赵云曾是她唯一一次逃出火坑的救命稻草,然而这颗稻草的心里,除了天下,再也装不下其他东西了。 丁璇走上前,拍了拍赵云肩膀,道:“乱世里的女子格外不容易,若是能救,便救上一救。” 至于救了之后会不会在一起,便不是她能决定的事情了。 赵云抿唇一笑,应了下来。 大军开拔,众将出兵荆州。 夏侯惇坐镇北方,张郃高览作为副将一同留守,堤防西北的马超突然来犯。 丁璇走时,夏侯惇并未去送,一个人坐在山头,听清风拂过山林的声音。 阳光穿过枝叶,变得斑驳细碎,落在他身上。 丁璇送给他的蓝锦缎绣金眼罩,被他换成了冰冷的银质眼罩。 眼罩在阳光闪着寒光,鸟儿叽叽喳喳,落在他的肩头,声音像极了丁璇笑时的畅快与悦耳。 夏侯惇闭上眼,丁璇宜嗔宜喜的面容出现在他脑海,一声声的元让叩在他的心头。 做事从不后悔的他,蓦然有些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是他拦下丁璇的轿子。 丁璇嫁给孟德时,才十岁,小小的人穿着嫁衣,想来也是好看的。 想到这,夏侯惇突然发觉,他已经记不起丁璇小时候的模样了。 他脑海里清清楚楚地印着的,是丁璇现在光艳照人的模样。 夏侯惇自嘲一笑,记起记不起又如何?丁璇喜欢的,从来不是他。 这个时代的女子似乎更喜欢儒雅俊逸的文人,他的妻子钟婉是,丁璇也是。 钟婉喜欢的是丁璇的兄长丁璜,温润有礼的读书人。 时年大乱,丁璜被抓壮丁的官府抓走了,一走杳无音讯,钟婉等了一年又一年,终于不愿再等,在九月的清晨,拦住他的去路,说她等不下去了,让他娶她。 钟婉是他师父唯一的女儿。 他十四岁那年,师父受人侮辱,一病去了。他拿着刀,杀了侮辱师父的那人,提着人头过闹市。 所到之处,鸦雀无声。 他会为师父杀人,也会为师父娶钟婉,尽管他清楚地知道钟婉喜欢的是丁璜。 大婚当日,钟婉喝得大醉,一遍一遍叫着璜哥哥。 他把钟婉拂上.床,交代面色各异的侍女好好照顾钟婉,自己提了一坛酒,爬上了屋顶。 喝一口酒,看一眼月色。 后来夏侯渊如愿以偿娶了丁璇的妹妹丁瑛,生的孩子满地跑,打趣他需要看郎中了,结婚这么久了还没个一儿半女。 他神情淡淡说不用,坐在一旁的钟婉掩面大哭出了屋子。 他追出去,想说些安慰话,又不知从何说起。 他本就是个不善言辞的人,没有丁璜的温柔,他立在钟婉门外,叩响房门,干巴巴道:“你不必如此,渊弟有子,我无需再为夏侯家延绵子嗣。” 钟婉只是哭,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钟婉终于止住了哭,打开房门,让他进去,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抿了一口,便觉察出不对劲。 后来的事情,便水到渠成了。 其实他们彼此都很明白,他对着钟婉硬不起来,钟婉也无法在他身下承欢。 次日清晨,睁开眼,钟婉光洁的肩头闯入他的眼眶,他想起昨夜的荒唐,揉了揉眉心,披衣起来。 后来钟婉给他生了双胞胎儿子,再后来钟婉说要给他纳妾。 他神情淡淡说不必。 那样让人难以启齿的床上运动,一辈子有一次就够了。 再后来,丁璜战死的消息传了过来。 钟婉听到消息,便昏倒了,大病不起。 侍女熬了药,他端着碗,拿着勺子吹了吹,送到钟婉嘴边。 钟婉摇摇头,声音很轻:“师哥,我想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他不置可否。 他听闻北地有千年的灵芝,有起死回生之效,便与孟德一起去了北地,采买灵芝。 回来的路上,孟德与丁璇因一些小事发生争执,耽误了行程,他回到家,钟婉已经死了。 伺候钟婉的侍女哆哆嗦嗦捧来一封信,声音直颤:“夫……夫人说……她这一生,只求师哥两件事,第一件事,是要师哥娶她,第二件……是要师哥把……把她葬在钟家坟里。” 他面无表情接过信,打开一看,是钟婉替他写好的休书。 他不顾族里家规,把钟婉葬在钟家祖坟,在休书上签上字,烧给地下的钟婉。 钟婉自始至终爱的只有她温润的璜哥哥,而不是只知道耍枪弄棒的他。 钟婉如此,丁璇也是如此。 他看得出来,丁璇虽然整日与诸葛亮拌嘴,但丁璇看到诸葛亮时,眼睛里有星星。 就像多年前,钟婉看到丁璜时的情难自禁。 可惜了,他跟着师父上了多年的学,也没能学富五车,通天文,晓地理。 他只是个武夫,一个只知道打仗的武夫。 所以,丁璇不喜欢他,很正常。 道理他都懂,但该难受还是会难受。 这种感觉像是钝刀子割肉,想起丁璇便割一块,不致命,但很疼。 夏侯惇按了按心口。 张郃欢快的声音带着山风而来,打破山间的清静:“夏侯将军,末将终于找到你了。” “夫人让我给您一封信。” 张郃掏出袖子里的信,扬了扬,道:“说等她走了再让您看。” 夏侯惇睁开了眼。 …… 赵云领着三千轻骑,很快抵达荆州之地。 一片荒凉中,他看到一群流寇叫嚣着围着一辆装饰着热孝的马车。 马车里女子的声音慌乱,带着哭腔:“你们走开,别碰我家夫人。” 亲卫看了看马车上的装饰,道:“将军,是太守府的家眷。” 太守府里带着热孝,又被称作夫人的人,只有一个,樊氏,樊见微。 韩非子有云,圣人见微知萌因,见端以知末。 然而讽刺的是,樊见微却是以美色闻名天下的。 生亦惑,死亦惑,尤物惑人忘不得。 人非木石皆有情,不如不遇倾城色 第51章 赵云VS樊氏 素秋九月,山间落叶铺满地,秋风起,卷起枝叶尘沙,像是狼烟滚滚,侵蚀着日头。 装饰着热孝的马车行驶在道路上,轿子上缀着的银铃叮叮当当地响着,随行的侍从并不算多,不足百人。 这样的队伍,对于流寇来讲,无疑是鲜美的肥肉。 若是运气好了,马车上是年轻貌美的小娘皮,酒足饭饱后,好好享乐一番,快乐胜过神仙。 流寇蜂拥而至,素白色的马车被围在中间。 远处突然传来喊杀声,战马嘶鸣,侍从声音慌乱,对轿子里的人道:“夫人,是流寇。” 樊见微知道是流寇。 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草芥,流寇与乱军所到之处,寸草不生。 她这种人,落在流寇手里,更是生不如死。 她不怕死,只是有些遗憾,临到死了,也不曾见到想见的人。 樊见微垂眸,手指轻抚着怀里的画卷。 这是荆南五郡和江东之地的地形图,她画了好久的东西,怕是再也到不了他手上了。樊见微闭了闭眼。 半夏是与樊见微一同长大的丫鬟,随她一路流离,见识过流寇的残暴,一听到外面有流寇,便吓得瑟瑟发抖。 樊见微伸出手,理了理半夏的鬓发,将半夏的头靠在自己肩上。 樊见微闭上眼,轻轻拍着半夏的肩膀,柔声道:“别怕,无论去哪,咱们总在一处的。” 喊杀声越来越近,一直颤抖着的半夏却从她怀里坐了起来,拉着樊见微,颤着声音道:“夫人,你不能死,我……我保护你,咱们逃……逃到城里就安全了。” 半夏声音刚落,一支利箭穿过轿帘,射在她面前的靠枕上。 利箭上带着血,很快染红了素白色的靠枕。 半夏打了一个激灵,一声尖叫,身体软绵绵地倒在轿子上。 樊见微拔出利箭,拿出帕子擦了擦利箭上的血,对着自己的脖子,眼睛一闭,便要刺下去。 利箭刚触及她柔软的肌肤,她便被半夏拽住了手腕。 半夏哭道:“夫人,您别这样,您还要替主公看这盛世天下呢,您不能死。” “我们总有办法的。夫人,您这么好又这么善良,老天肯定舍不得您死的。” 就在这时,轿外又传来一阵战马疾驰的声音,周围流寇的叫嚣声越来越小,最后归于平静。 半夏趁着这个空档,一把夺过樊见微手里的利箭,扔在一边。半夏脸上还挂着泪,又哭又笑,小声地安慰着樊见微:“夫人,你别做傻事,有人来救我们了。” 男子清朗的声音像是山间的清风掠过潺潺的溪水:“你们没事吧?” 许是男子的声音没有流寇那般凶神恶煞,半夏没有刚才那般害怕,小心翼翼掀开轿帘一角。 盔甲一旦穿在身上,再怎么温和的人,都会变得骇人起来,可面前的男子却没有这种感觉。 银甲白马,清隽无俦。 他不像个沙场饮血的蛮横武夫,更像一个月下舞剑、竹林吹箫的侠客。 他可真好看。 绯红自半夏耳根蔓延开来,半夏看晃了眼。 好半晌,半夏方回神,吸了吸鼻子,道:“你……你是谁?” 男子一声轻笑,声音朗朗:“在下,常山赵子龙。” 常山……赵云? 竟然是他。 樊见微瞳孔微微收缩,手指微紧。 她以为她再也见不到他了。 中平六年八月,董卓进京,废汉帝刘辨为弘农王,立九岁的刘协为帝。 天下为之震动,大汉江山在风雨中摇摇欲坠,乱世形态渐显。 她的父亲与祖父为废立皇帝之事据理力争,激怒了董卓,被董卓下令灭三族。 □□之下,文人的风骨是冥顽不灵和不识时务。 被抄家灭族前,父亲对她道:“樊家世代深受皇恩,断然做不出奴颜卑骨之事,奸贼误国,为父不得不死谏,以全樊家之忠义。可叹此举连累全族老小,是为父之过也。” “然,战乱之后,便是大治。去吧,替为父好好看一看,是何等的大贤,拯救万民于水火,踏平乱世书赞歌。” 樊见微点头,跟着忠仆离开长安,一路流离,在河北之地遇到了贼寇,被小小的赵云救下。 那时候的她为了避人耳目,做男装打扮,也并未姓樊,取樊字的木为姓,单名一个微。 她把父亲留给她的遗物麒麟佩一分为二,送给赵云。 赵云拿着玉佩,笑笑道:“小兄弟,你要与我结为兄弟吗?” 她只是抿唇笑着不说话。 赵云身上有着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让颠沛流离的她不愿再流离,她问赵云可曾娶妻,赵云道:“霍去病曾说过,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等乱世结束了,我再娶妻不迟。” 她问赵云:“那乱世什么时候能结束?” 赵云道:“或许五年,或许十年,或许……二十年。” 她想了一会儿,道:“你现在十二,五年后你十七,十年后你二十二。” 说到这,她声音微顿,抬头看着赵云,道:“唔,我等你到二十二,可好?” 赵云笑了起来,道:“你等我做什么?你生得好看,再过几年,便会有人给你说妻了。” 她脸颊微红,小声道:“你也好看。” 赵云忍俊不禁,伸手摸了摸她的发,道:“恩,咱俩都好看。 赵云心怀天下,远去去从军,她便在常山等赵云,等了一年又一年,赵云始终没有回来。 公孙瓒与袁绍交恶,常山郡作为两军相交的地方,烽火长燃,杀戮不断,仆人要带她避祸南下,她不愿离去,仆人便在她饭里下了迷魂药,再度醒来时,她已经不在常山了。 后来她流落桂阳,桂阳太守赵增识破了身份,赵增以她身边仆人性命做威胁,她不得不嫁给赵增。 新婚之夜,她为自己准备了一杯毒酒,尚未喝下,院子里传来赵增暴毙的消息。 赵增死后,赵增的弟弟赵范做了桂阳太守,赵范自比吕不韦,她便是那奇货可居的货物。 如果说赵增只是用仆人的性命威胁她,那赵范,便是连威胁也不威胁,提着她仆人的人头,丢在她脚边,笑眯眯地问她,嫂嫂安好。 鲜血染红地板,她身体止不住发抖,却哭不出来。 父亲曾说过的大贤拯救天下,她或许再也看不到了。 这个乱世,太长太长了。 仆人被杀的只剩下半夏。 赵范再送来房中术,春宫图,她安静接下,安静去学,实在透不过气了,便去城外祭祀赵增。 赵范所图甚大,自然要给她造势。 单是漂亮还不够,她还要与这个时代的女子不同。 她是“贞洁烈女”,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去祭祀亡夫。 赵范说,这样会让男人对她更有征服欲,她面无表情不说话,画着荆州五郡的地图。 去城外祭祀赵增,是她唯一能喘息的机会,在那里,她的画画得更快。 赵范发现她画地图,并未制止,笑眯眯点头,道:“不错,寡妇烈女,又是才女,必会得当世英雄喜欢。” 她画画不是为了讨好赵范让自己好过些的。 她是给赵云画的。 官渡之战,赵云单骑救主,一战成名,视千军万马如无物。 她想把地图给赵云。 赵云生平所愿,是天下一统,百姓能安居乐业,不再受战乱之苦。但现在江东有孙策,西凉有马超,汉中张鲁,成都刘璋,还有荆南五郡的赵范,无论哪一个,都是虎踞一方的诸侯。 想要在他们手里夺回天下,需要花费十年,甚至二十年的时间。 她是世间大儒养出来的女儿,不懂得耍刀弄棒,没办法陪赵云并肩作战,她能做的,便是将自己走过的路绘制下来,翻阅古书,询问百姓,画上一副天下的地形图。 她现在在桂阳,隶属荆州,所问到的,只有荆州与江东的地形,所以她现在只画到了荆州与江东。 赵云刚随丁璇平定了北方,下一个目标多半是江东的孙策。 想要攻打江东,必要先取桂阳,她把地图时刻带在身上,便是有朝一日遇到了赵云,把地形图给赵云。 上天怜悯,今日让她遇到赵云。 樊见微睫毛微颤,水汽在眼底弥漫。 只是有些可惜,她还记得赵云,赵云却不一定记起她了。 赵云素有侠义之心,救过的人不计其数,或许早就忘了那个清秀柔弱又爱哭的“小兄弟”。 樊见微手指微紧,手肘撞到了轿子上的矮桌,放在矮桌上的画卷从矮桌上滚下来,一路滚到轿子下,秋风一吹,山脉与城池清楚地出现在众人眼前。 亲卫微微一怔,将画卷捡起来,捧到赵云面前,看了一眼马车,向赵云请示道:“将军,这是荆南五郡和江东之地的地形图。” 赵云眉头微动,看向轿子里的女子。 阳光掠过轿帘落在她身上,她一身素衣,挽作妇人鬓的黑发上斜斜地插着几支银簪子,安静柔和的气息与周围的杀戮格格不入。 有她在的地方,时光仿佛都会停滞不前。 丁璇说得对,樊见微确实有倾城倾国之色。 只是这倾城倾国之色,好似在哪见过一般,看上去有些面熟。 赵云迟疑了一会儿,道:“樊夫人?” 樊见微垂眸,长长的睫毛在她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她的声音很轻,像是羽毛拂过人的心口:“将军救妾一命,这张图,便送与将军吧。” 赵云接过亲卫手里的地图。 地图画得极用心,山川与河流相互交错,城池点缀其中,荆南五郡与江东之地在图上蔓延开来。 若这个地图是真的,攻破荆南五郡和江东之地将会事半功倍。 这张地图无论落到谁手里,都会被人奉为至宝,绘制此图的人,也会被人奉做上宾。 赵云把图卷了起来,抬眉看着樊见微。 樊见微是赵范的寡嫂,而赵范,是桂阳的太守,与江东的孙策私交甚好。 桂阳城在找房的治理下,也算太平,但城外流寇从生,赵范却不曾派兵剿灭。 明知流寇众多的情况下,还让寡嫂出城祭祀兄长,且身上带着这般重要的地形图…… 此事必有蹊跷,或许,是个圈套。 赵云把图递了过去,道:“此图贵重,云不敢收。” 樊见微抬眸,秋水般的眸子里映着面前白衣的将军,眸光颤了一下,道:“与我的性命相比,它不算贵重。” “将军若不收,便毁了吧,莫叫此图落入他人之手。” 赵云看了看樊见微,眉头微皱。 这个女子,好生面善。 赵云犹豫了一下,道:“既是如此,多谢夫人赠图。” 樊见微让半夏放下了轿帘。 轿帘外,赵云的声音让人莫名的安心。 “此地流寇甚多,云护送夫人回城。” 云层散去,久违的温暖阳光普照大地。 樊见微轻轻地闭上了眼。 她突然好想见一见太平是什么模样。 赵云并没有将樊见微送进城内,在城楼的不远处勒住了马。 赵范尚未归降,他们还是敌对关系,大军突然压境,必会惹来赵范的猜疑。 半夏从轿帘的位置探出身子,冲赵云挥着手:“赵将军回见。” 赵云莞尔一笑,纵马而还。 秋风卷起落叶,赵云微微回眸。 那带着孝的马车,已经进入城门了。 赵云在桂阳城外扎营。 孙策遭刺客杀害,临死之前立弟弟孙权为继承人,孙权立根未稳,丁璇准备趁这个机会,横渡长江,平定江东。 但在此之前,需要将周围尚未归降的地方拿下,以免他们与孙权勾结,对战况不利。 桂阳便是其一。 篝火在夜里高燃,赵云翻看着地图。 青州兵长途跋涉攻打江东,若无城池进行补给是非常不利于战局的,桂阳便是一个很好的补给地。 为了避免桂阳城池受到战乱波及,他并不打算以武力夺取。 他在等赵范来降。 樊见微身边的侍从并不是普通人,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士兵,多半是赵范派来保护樊见微的。 而今天他救了樊见微的事情,也会被他们告知赵范。 桂阳虽然易守难攻,但并不是青州兵的对手,丁璇的大军不日便会抵达,赵范必须做出选择。 是与孙权联合,还是投降丁璇,赵范只能选一个。 赵范虽然与孙策私交甚好,可孙策已死,如今掌权的是孙权,纵然孙权有心与赵范交好,但江东与桂阳之间隔着长江,丁璇兵马临城,孙权未必能来得及增援桂阳。 赵范投降他,是最好的选择。 火光照着地图,赵云眉头微蹙。 桂阳之外多流寇,樊见微纵然感伤夫君,也不该这个时候出城的,难道是因为得到了他来桂阳的消息,所以才计划了这一切,把这个地图交到他手里? 转念一想,又觉得不对。 他只带了三千轻骑,且一路轻装便行,并未惊动任何人,莫说旁人了,就连许昌城里的曹操,也只以为他是和丁璇在一起行军的。 赵范是不可能知道他提前赶到桂阳的事情了,也来不及策划今日的一切。 此事既然不是赵范策划的,那又是谁筹谋的? 难不成,是马车上的樊见微? 更不可能了,樊见微是赵范的寡妇,没道理不帮赵范,反而帮着他一个陌生人。 再说了,赵范都不知道他来桂阳,樊见微更不会知道了。 赵云放下地图,双手枕在脑后,看着满天的繁星,慢慢进入了梦乡。 赵云做了一个梦。 梦到他的家乡常山郡被战火波及,滚滚狼烟中,一个比女孩子还要俊俏的小男孩声嘶力竭地喊着他的名字。 “云儿——” 赵云醒了。 赵云抬起手,从脖子里摸出一条红绳,红绳下缀着半块玉佩,玉质入手温润,雕刻成麒麟模样。 军队生活艰苦,大多数的男人半年也不洗一次澡,他爱干净,受不了这种生活,在河北作战时,夜里无事时,便去山上找个无人的地方在泡溪水。 他泡澡的时候,时常遇到丁璇和夏侯惇。 丁璇是来泡澡的,夏侯惇是来给丁璇望风的。 溪水中间用不透光的布料相隔,这边是丁璇,那边是他,夏侯惇便坐在不远处,双手环胸看着清冷月光。 他的衣服放在案边,有时候丁璇结束得早,穿好衣服上岸,瞧见他衣服上的玉。 半块麒麟在月下闪着温润的光,丁璇瞧了一眼,狭促道:“哟,相好送的?” 他一边擦头发一边系着腰带,从丁璇手里接过的麒麟玉,轻声道:“不是。” “是一个很要好的朋友。” 丁璇眉梢微扬,话里满是揶揄之意:“朋友?这玉一半是麒麟,一半是鸾凤,取夫妻和睦美满之意,朋友会送你这东西?” 他微微一怔,第一次认真地打量着麒麟玉。 那日木微送他玉时,他并未看清另一半,玉雕刻成麒麟,麒麟又有肝胆相照之意,他以为木微要与他结为兄弟。 丁璇问道:“送你玉的那人呢?你莫要辜负了人家姑娘对你的一番情谊。” 他握紧了手里的玉,声音低了一分:“很久以前,他便死了。” 那年他刚投奔公孙瓒,胡人压境,公孙瓒派他抗击胡人。等他回来,常山郡已经是一片狼藉,木微的家,被战火烧得只剩下残砖断瓦,他问幸存者木微的下落,幸存者说,除了我,这里的人全死了。 赵云闭上眼,手指摩挲着玉麒麟。 木微死了十年了。 这吞噬了无数人性命的战乱,却还没有平息。 …… 桂阳太守府,樊见微的房间。 半夏被支走,赵范脸色阴沉不定,慢慢喝着茶。 樊见微垂眸,看着衣袖上绣着的梨花。 赵范声音微冷,像是冬日里刺骨的寒风:“你把地图给赵云了?半夏那丫头越长越水灵了,比城里头怡红院的姑娘都好看。” 樊见微轻抚着衣袖上梨花的手指微微一抖,抬起头,看着赵范,道:“你想要我做什么?” 赵范放下茶杯,脸上的阴沉之色一扫而光,道:“嫂嫂说笑了,我怎敢对嫂嫂发号施令?我下半生的荣华富贵,全系在嫂嫂一人身上。” 樊见微秀眉微蹙,眼底闪过一抹厌恶,偏过脸,不再看赵范。 赵范走上前,捏着她下巴,强迫她与他对视,粗粝的手指顺着她的脸,滑到她纤细柔软的脖颈,稍稍用力,扼住了她的脖子。 看到她因窒息而脸色漫上红色,胸口起伏不定,像是等着人去采摘的鲜美,赵范俯下身,贴在樊见微耳边,道:“孙伯符已死,孙仲谋竖子难成大事,我欲投丁璇,又恐无人引荐,嫂嫂帮我一帮,在赵子龙面前说些好话,好不好?” 赵范扼住她脖子的力气极大,她的视线开始模糊,半个音节也说不出口。 不知过了多久,赵范松了手,樊见微无力地倒在地上,手指按着胸口,剧烈地喘息着。 赵范的声音在她头顶响起:“赵云既然已经抵达桂阳城外,想来丁璇不日也会到来。” “三日后,我开城献降,嫂嫂准备一下,好好招待赵云,待丁璇来到桂阳时,好为我讨一份高官厚禄。” “可惜了,嫂嫂的第一次,我还没来得及享用,便要送给赵云了。不过嫂嫂若能为我求来封官拜爵,给了赵云倒也值得。” 赵范的声音刺痛着樊见微的耳膜,赵范大步离开。 樊见微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脖子上的指印触目惊心。 侍从叩门进来,在她身边放下一瓶药膏。 是活血化瘀消除指痕的。 三日后,赵范开城献降,迎赵云入城。 赵范在太守府上设下宴席,款待赵云,隔着屏风,樊见微看到到赵云一身白衣清雅,像极了常山孟夏时节的梨花纷飞。 赵云的声音一如旧日清朗,纵是推杯换盏,气质仍是月下舞剑的飒爽。 樊见微闭上眼,手指握紧了衣袖。 酒过三巡,赵范醉眼朦胧走进屏风后,凑在樊见微耳边,笑意盈盈道:“好嫂子,你若能哄得赵云在丁璇面前替我美言,我便放了你,往事一概不究,可好?” 樊见微抬眉看了赵范一眼,淡淡道:“好。” “只要你愿意放我离开,我什么都愿意做。” 樊见微跟着赵范走出屏风,赵云眸光微,站了起来。 赵范连忙上前拉着赵云坐下,道:“好兄弟,快坐下,让嫂嫂与你斟酒。” 赵云不为所动,仍是站着,看了一眼樊见微,道:“太守之兄,便是云之兄,太守之嫂,便是云之嫂。长嫂在此,云不敢言坐。” 赵范眼珠子转了一下,笑道:“哎,兄弟,我与你说实话吧。” “大哥故去,嫂嫂一直守寡,终非长久之道,我时常劝她改嫁,她却说,要达到她的三个条件,她才再。一么,便是这人要相貌堂堂,威仪出众。” 赵云抿了抿唇,看了了一眼樊见微。 樊见微垂眸,长长的睫毛敛着眸光,脸上无悲无喜,纤细的脖颈上,似乎有着淡淡的阴影,若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看上去像是指痕。 樊见微是赵范的寡妇,从衣着奴仆来看,赵范待她极好,没有人能越过赵范欺辱她。 赵云眼睛轻眯,又抿了一口酒。 几杯酒下肚,赵云眸光有些涣散。 赵范看赵云目光看向樊见微,手肘撞了一下赵云,暧.昧道:“女人嘛,都爱俏。二么,这人要名满天下,非庸碌之人,至于这三,便是也要姓赵。” “你说说,天下哪有这般齐全的事情?可巧,兄弟来了!” 赵云眉头微动,骨节分明的手指抚着酒杯,抿了一口酒。 赵范拍手称快,道:“今日我便与兄弟做媒,将嫂嫂嫁与兄弟,可好?” 樊见微面上仍是不见悲喜的淡然模样,赵云手握成拳,支着额头,另一只手对赵范摆着手,醉道:“不……不行……” “太守之嫂,便是云之嫂……云……怎能做这种乱.人.伦之事……不行,不行。” 赵云话音刚落,便支撑不住,醉倒在桌上。 “兄弟?兄弟?” 赵范叫了几声,不见赵云答复,冷笑一声,道:“把他抬进嫂嫂房间。” 侍从鱼贯而入,将烂醉如泥的赵云抬走。 赵范手掐着樊见微的脸,稍稍用力,在她脸上留下一片微红,道:“嫂嫂可莫要让我失望。” 说完话,赵范大笑离去。 樊见微回到房间,点上熏香,将锦帕浸湿,轻轻给赵云擦着脸。 昏睡的赵云突然睁开眼,隔着衣袖,抓着她的手,上下打量着樊见微素白色的衣服。 眼前这个女子,还在孝期,却被赵范送来伺候他。 看来在她脖颈上留下指痕的,不是他人,而是赵范。 赵云蹙眉道:“夫人,此间只有你我,不必为难自己。” 樊见微看着面前清隽无俦的男子,陈年往事齐聚心头。 她半生随波逐流,被命运牢牢抓在手中,半点不由自己。 樊见微声音微颤,用尽毕生力气,道:“将军,赵范是假意投降,先取得将军的信任,再将丁夫人引进城后杀害。” “你不要信他,你快走。” 第52章 曹操原配 赵云眉头微动,松开了握着樊见微手腕的手。 他知道赵范并非真心实意投降。 赵范投降,不过是因为他来得太快,江东的孙权尚未来得及部署,赵范孤掌难鸣,只能假意投降,以后再另图其他。 他早就知道这些事情,唯一没有想到的是,这些事情是从樊见微口中说出来。 月亮在窗户上洒下一片银光,窗外有人影经过,留下淡淡的身影。 赵云看了一眼窗外。 似乎是为了提防窗外监视着的人,樊见微说话时的声音极轻,只有他能听得到,且屋里烛火昏黄,外面的人瞧不清里面究竟是什么情况,只能依稀看到重重纱幔掩饰着二人的身影。 男人在榻上半躺着,女人坐在塌边,二人离得极尽,明明暗暗的烛火勾轮出缠.绵亲密的剪影。 赵云收回目光,看了看面前的樊见微,轻叹一声,道:“夫人为何帮我?” 说到这,赵云声音微顿,斟酌着用词,道:“夫人是太守的寡嫂,理应帮着太守才是。” 生逢乱世,人命贱如草芥,漂亮又无家族庇佑的女子,更是如浮萍一般,只能随波逐流。 在这个时代,并不是每个女子都能像丁璇一样,收张绣,降吕布,破袁绍,在乱世中立下不世功勋。 这个时代的女子,更多的是相夫教子,守着自己的一方庭院过日子。如果夫君死了,女子或改嫁,或回娘家,再者便是留在夫家,听从夫家人的安排。 樊见微便是后者。 在明面上,赵范对樊见微极好,吃穿用度,与赵云之前在邺城见过的袁绍的妻子也不差分毫。 可背地里,赵范又险些掐死樊见微。 这种反差让赵云有些不解。 樊见微虽然有祸水克夫的名声,但从她的行径来看,她并无半点对赵增不住,甚至在流寇猖獗的情况下,还时常出城给死去的赵增添香。 这个时代女子再嫁是常态,樊见微不仅没有改嫁,反而对亡夫多有眷恋,赵范没有理由对樊见微不满的,更不应该出手伤她。 烛火昏黄,摇曳不止。 烛光下的女子肩膀单薄,素白色的衣裳穿在她身上,像极了风霜中飘摇无依的白花,让人的心也跟着她的身影颤了几颤。 赵云眸光轻闪,脑海突然冒出另一个念头——美色惑人。 毫无疑问,樊见微是一个极其漂亮的女子,任何男人见了她,都会无端心软三分,赵范与她同处一个屋檐下,天长日久,纵然有叔嫂大伦横在中间,也不免对她起了心思。 而樊见微心系亡夫,对于赵范的示好充耳不闻,赵范恼羞成怒,一怒之下险些将樊见微掐死。 然而樊见微那张脸实在生得好看,赵范最终没能下得了狠手,又见他大军压境,索性将求而不得的樊见微扔给他。 樊见微记恨赵范掐她的事情,便将赵范的打算对他和盘托出。 想到这,赵云忍俊不禁,揉了揉眉心。 天下女子何其多,赵范何苦在自己嫂嫂身上下功夫? 樊见微声音轻轻柔柔的,打破了赵云所有的推论:“将军的这声长嫂,妾担当不起。” 樊见微平静道:“妾对于赵范来说,不过是奇货可居的货物而已。将军心怀天下,救济万民,断不能被赵范所害。而将军所辅佐的丁夫人,更是女中豪杰,世间少见,妾心神向往,却困居桂阳,不能得见拜访。” “但,纵不能与丁夫人相交,妾也不能帮着赵范去害夫人。” 听到这,赵云眼底闪过一抹惊讶。 在他的认知里,樊见微是与貂蝉齐名的美女,不同的是,貂蝉以身饲虎,替天下除去了恶贼董卓。可纵然她为汉室立下奇功,却也因挑拨吕布和董卓,而背负了一身骂名。 纵然如此,她也不曾后悔,她的格局之大,非常人所有。 而樊见微,更像是一个漂亮的普通女子。 樊见微的三族被董卓杀害后,一路漂泊流离,最后嫁给桂阳太后赵增为妻,平平淡淡,随波逐流。 除却名满天下的美人之名,樊见微与慷慨就义拯救天下于水火的貂蝉并没有半点相似,貂蝉是超越了这个时代的不平凡,樊见微是这个时代挣扎求生的普通人。 无论哪一种,都让人无可指责。 然而就是这个一个除了相貌没有任何能与貂蝉相提并论,甚至有些懦弱平庸的普通人,在国家大义天下一统的大是大非上,她这次终于不在任由天命摆布,而是与貂蝉一样,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樊见微的声音还在继续,赵云突然想起,樊见微并非天生便以红颜祸水著称,她出身世家大儒,因父亲得罪了董卓,才落了个被灭三族的下场。 她自幼受到的是儒家教育,是为万民请命,是为天下开太平。 一时落魄无为,不代表她一生都是如此。 赵云眉头舒展开来,声音有几分歉意:“云误解夫人了。” 樊见微轻轻摇头,道:“将军,您快走吧。” “妾告知您这些,不是为世人以讹传讹的事迹辩解,而是不想您中赵范的圈套。” 樊见微垂眸,长长的睫毛在她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让赵云有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但又想不起在哪见过。 赵云看了一会儿樊见微,道:“云若一走了之,赵范会如何待夫人?” 屋里的熏香弥漫开来,如烟似雾,驱散着赵云身上的酒气。 熏香萦绕在身边,四肢都变得懒怠惬意起来。 樊见微道:“将军忘了,妾是奇货,赵范不会伤害妾的。” “是吗?” 赵云慢慢道:“云不信。” 赵云掀开被褥,起身走下榻,环视着樊见微的房间。 窗外的身影若隐若现,赵云笑了一下,转过身,目光落在安静坐在塌边的樊见微身上。 她还是刚才那般的坐姿,若深谷幽兰,无端静止了时光流逝。 赵云想起了临行前丁璇说过的话:“若是能救,便救上一救,乱世里的女子,不容易得很。” 夜色已经很深了,月亮躲入云层,偶尔羞答答从云层中露出几缕银色光亮,淡淡的,柔柔的,从窗户处透过来,落在屋里,像是给桌椅披上一层银色锦缎。 赵云走到樊见微身边,烛光映在她脸上,微微泛着红。 她的眼睛像是江南水乡的雨后,有种雾气袅袅的宁静。 赵云看着她的眼睛,眉头轻蹙。 对于赵范的假降,将计就计是最好的良策,可这样一来,便坏了樊见微的名声。 罢,再想其他法子便是。 像是看出了赵云的心思,樊见微道:“将军若有应对良策,妾但凭将军差遣。”。 赵云笑了一下,摇了摇头,道:“夜色已深,夫人早些休息,云该走了。” 或许是刚才与赵范喝了太多的酒,此时的他觉得有些身体有些沉,眩晕感一阵阵袭来,侵蚀着心智,有种混混欲睡的感觉。 这种情况下,还是尽快离开樊见微的房间比较好。 赵云起身,往外面走去。 樊见微手指微紧,握住了袖子上的梨花,赵云的脚步一下一下地响在她的心头。 “将军。” 樊见微突然起身,从背后抱住了赵云。 二人的身影映在窗户上,守在外面的侍从嘻嘻一笑,手肘撞了一下快要睡着的另一人,示意他看屋里。 原本有几分困意的那人揉了揉眼,瞧了一眼屋内,打着哈欠,往地上啐了一口,小声道:“还以为是什么贞洁烈女呢,整日装得跟什么似的,结果来了个高枝,她比谁都殷勤。” 身后突然而来的柔软让赵云有些无所适从,赵云想挣开樊见微,可稍稍用力,便能碰触不该碰触的地方。 挣开不是,不挣开也不是,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屋里的熏香侵蚀着人的心肺,赵云面色微红,曲拳轻咳,道:“夫人?” 樊见微道:“将军,这个乱世,太久了。” 熏香似乎又浓了一分,赵云有一瞬的失神,闭了闭眼。 樊见微轻轻柔柔的声音像是羽毛扫过他的心口:“或许妾活不到父亲所说的大贤治世的那一日了。” “妾本弱质女流,手无缚鸡之力……” 赵云身体晃了晃,胸口微微起伏。 他身为男子,又不是马超那种比皇帝都讲究的性子,素来不用熏香。 然再怎么不用熏香,对熏香不了解的他,此时也觉察出了不对劲。 赵云闭了闭眼,摇头揉着眉心,道:“你……熏香……” 意识彻底消失前,他看到樊见微含着雾气的眸越来越近,妖艳欲滴的唇,贴在了他的额角。 赵云陷入昏迷,樊见微轻轻抚着他的发。 他并没有没有认出她。 但,那又何妨? 乱世之中再相遇,已经是可遇不可求了。 屋里的烛光闪了几闪,最终归于黑暗。 女子的声音细碎,断断续续地撩拨着人的心弦。 守在窗外的侍从们吹了半宿的冷风,身体冻得僵硬冰冷,但被这脸红心跳的声音一闹,身上不冷了,像是烧了一把火,哪哪都是烫人的。 一个侍从道:“这还守什么?走,走,我请你去怡红院。” “常妈妈那里新得了几个年轻姑娘,保管把咱俩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两个侍从勾肩搭背而走。 云层里的月亮慢慢探出头,清清冷冷地洒在世间。 次日清晨,赵云慢慢醒来。 宿醉之后,浑身的肌肉都是酸痛无力的,赵云扶着额,慢慢坐起身,映入眼眶的,是月色的锦帐上绣着素白色的梨花,女子身上特有的幽香淡淡,萦绕在他身上。 赵云瞳孔微微收缩,手指扯开锦帐,樊见微一身水色裙衫,对着镜子一下一下地梳着长发。 “将军醒了?” 樊见微回眸,神情淡淡,丝毫没有经过昨夜事情后的尴尬与娇羞。 大汉民风开放,生活随心,立国之初,上到公主养面首,下到平民百姓家的私通生下来的孩子满地跑,男女之间谁又睡了谁,并不是一件让人值得惊讶的事情。 只有那种格外看重名声的世家们,才会教导子女爱护羽毛,行为要检点。 虽说整个国家都这样,可当赵云看到樊见微那种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的脸时,还蹙了眉头。 ——樊见微终究是世家大儒之后,怎能与那些朝三暮四的女子一般,对床笫之事如此随便? 更何况,从昨夜她的话来看,她并不是一个甘愿为旁人玩物的人。 赵云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脑袋里乱哄哄的。 樊见微起身倒了一杯水,端到赵云面前,平静道:“将军又误解妾了。” “妾是世家女,亦是离乱人,名声二字,对妾来讲,并不重要。” 赵云接过水,道了谢,心思复杂地抿了一口。 樊见微看了一会儿赵云,道:“事已至此,将军还要顾及妾的名声不肯将计就计吗?” 赵云喝水的动作停了一下。 小的时候,他的母亲便时常教导他,说身为男儿要有担当,莫要随意脱人家姑娘的衣裳。 潜移默化下,他对男女之事格外慎重。 这件事对他的冲击颇大,一时之间他没有想到樊见微是为了逼他假意做戏,让赵范上当,以此引来孙权的事情上。 经樊见微一提醒,赵云的眉头蹙得更深了。 将计就计虽然是最好的选择,但若以女子清誉为代价,才能达到目的的话,他宁愿再去想其他的法子。 原因无他,此等行事,有违君子之风。 对樊见微,更是不公平。 可事情已经发生,他在樊见微房间睡了一宿,再去顾忌樊见微的名声,便显得有些可笑了。 赵云揉了揉眉心,道:“夫人这又是何苦?” “云与夫人素未平生,夫人无需这般帮云。” 樊见微淡淡道:“妾昨夜说了一句话,将军可能不记得了。” 赵云眉头微动,樊见微轻声道:“妾说,这个乱世,太久太久了。” “将军或许有更好的法子,更精妙的筹划,可将计就计,是能将伤害降低到最小,也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法。” 樊见微抬眉:“以妾之清誉,换取荆南五郡和江东,是妾的荣幸。” 逆来顺受的日子,她不想再过了。 万幸来的人是赵云,万幸他征战天下辅佐英主的激荡且传奇的一生,她也能参与其中。 这就够了。 赵云在樊见微房间睡了一宿的事情,迅速传开了。 侍从将消息告知赵范。 赵范一.夜未睡,对着兄长赵增的牌位饮了一宿的酒。 赵增的牌位旁边,挂的是天下九州的简图。 赵范眼底满是血丝,懒懒地道了一声知道了。 他是孙权的人吗? 不是。 吕布曾经说过,汉家城池,众人有份。 凭什么丁璇曹操吕布孙策刘璋张鲁他们能争天下,而他只能看着? 一辈子做一个迎风而倒的墙头草,离万人之上的位置有千里之遥。 他不甘心。 可桂阳实在太小太小了,他根本没有与群雄们博弈天下的资本,他只能等,等两虎相争,等两败俱伤,他才能缝隙中捡到一丝喘息之机,借此发展壮大自己的力量。 侍女们捧来梳洗的水,赵范任由侍女梳洗更衣。 梳洗完毕,赵范对侍从道:“传我的令,摆下宴席,恭祝子龙兄喜得佳偶。” 美味佳肴如流水一般被端上,赵范笑眯眯地拉着赵云的胳膊,暧.昧道:“兄弟昨夜睡得可好?” 赵云脸色有一瞬的尴尬。 说实话,他对昨夜的事情没有一点印象。 面对赵范的盘问,赵云随便找句话搪塞过去。 赵云并不是爱慕女色之徒,从军多年,赵范从未听说他与哪个女子传出风.流韵事来。 指不定昨夜面对樊见微,还是第一次。 赵范会心一笑,给赵云斟满了酒,端起自己的酒杯,道:“好,好,不提。兄弟,咱们喝酒。” 此时正在行军路上的丁璇,接到了桂阳的急报。 看完赵云派人送来急报,丁璇笑得差点从马上掉下来。 诸葛亮坐着自己设计的四轮手推车,被战马拉着,速度丝毫不比其他人慢,仅在丁璇后面。 刘备关羽并肩而行,一旁的张飞与夏侯渊吵吵闹闹拌着嘴。 丁璇的笑声太过丧心病狂,很容易让人想到不好的事情。 若是去的人是张飞或者夏侯渊,丁璇有这种笑声倒也不足为奇,但此次夺取桂阳的,是以稳妥著称的赵云,没道理出任何的差池,丁璇这种笑,便显得有些奇怪了。 好奇心的驱使下,张飞忍不住停下了与夏侯渊的拌嘴,勒马来到丁璇身边,问道:“四弟信上说了什么?” 张飞是很喜欢赵云的。 赵云武功高,脾气好,长得又好看,无论多不靠谱的事情落在他身上,他都会做的很靠谱。 爱干净的脾气发作时,还会顺便帮他把满是臭汗的衣服一并洗了。 结识赵云之后,张飞时常惋惜,他怎么没早点认识赵云,要是早点认识,他一定拉着赵云一起结拜。 当然,现在认识也不晚,甭管赵云乐意不乐意,他先叫上了四弟,把刘备关羽带着也跟着叫四弟。 诸葛亮摇着羽扇,笑眯眯道:“樊氏有女国色也,子龙莫不是对樊氏动了心?” 刘备摇头辩解道:“四弟并非贪花好.色之徒。” 以私交关系来论,赵范与江东的孙家关系更好,此次投降,乃不得已而为之。 更何况,宛城之战曹操纳张绣婶娘,气得张绣怒而反叛的事情还近在眼前呢,谁又能说,赵范不是下一个张绣呢? 赵云素来谨慎小心,任她樊氏再怎么国色天香,赵云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把持不住,纳了樊氏。 丁璇扬了扬手里的信,回头对刘备道:“玄德公莫要把话说得太满,殊不知感情一事,向来由心不由人。” 说到这,丁璇眸光微转,看了一眼诸葛亮。 诸葛亮坦然处之,回以丁璇微笑。 众将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寻常女子看向情郎时,是秋波暗送,丁璇看向诸葛亮时,是波涛汹涌。 众将默默在心里为远在许昌整理军队准备出发的曹操拘了一把同情泪。 丁璇笑道:“我看啊,咱们还是提前把见面礼准备好,免得到时候见了面,手上什么都没有,反倒尴尬。” 刘备看完了赵云写给丁璇的信,摇头叹息不止。 张飞见刘备这个样子,便知赵云的确是喜欢了樊氏,且与樊氏成了夫妻。 张飞没有刘备想得那么深,只觉得赵云年龄在众人之间是最小的,却是最早找到妻子的,不禁感慨道:“好个四弟,居然赶在我前面成家了。” 夏侯渊与张飞不和,任何奚落张飞的机会他都不会放过,道:“那当然了,赵子龙长什么样,你再看看你长什么样。别说赵子龙抢在你之前成家了,以后赵子龙孩子一大群了,你也不会成家!” “你看看你那张脸,谁家姑娘嫁给了你,那才是倒了十八辈子的血霉!” 夏侯渊的话句句扎心,张飞想反驳又找不出合适的话。 张飞怒目而视,憋了半天,终于憋出了一句话:“你太欺负人了!你等着,我以后肯定娶你女儿,祸害你家一辈子!” 众人:“……” 夏侯渊笑得伏在马背上直不起来腰,道:“你死了祸害我女儿的心吧,为了你这句话,我以后也不会生女儿。” 二人的吵闹让丁璇想起一件事。 夏侯渊的确没女儿,只有一个待之如亲女的侄女。 早年大旱,民不聊生,夏侯渊的兄长饿死,只留下一个女儿,夏侯渊为了不让兄长的血脉就此断绝,把自己儿子的吃食给了这个侄女。 这个侄女活了下来,夏侯渊的儿子反而饿死了。 后来,这个侄女嫁给了张飞。 再后来,夏侯渊战死定军山,尸骨无人收,此时为张飞正妻的夏侯氏,不顾蜀中诸将的脸色,求了张飞收了夏侯渊的尸骨,安葬在风水宝地。 丁璇回头看了一眼笑得打跌的夏侯渊,嘴角勾了勾。 她来到这个时代后,改变了三国历史,但从夏侯渊与张飞的这种相处模式看,张飞娶夏侯渊侄女的事情,似乎改变不了。 ——这种能报复夏侯渊的事情,张飞怎么可能放过呢? 历史上的张飞是很喜欢夏侯氏的,要不然,也不会给他恨之入骨的夏侯渊收尸,还给特么充当孝子,给夏侯渊披麻戴孝。 这个一生刚烈从未向任何人曲过膝的男人,只在夏侯氏面前弯了腰。 丁璇收回目光,笑了起来。 晚间大军扎营,丁璇在营帐里挑灯看荆南五郡的地图。 说是地图,但更像是一个只标明了方向的图纸,还是非常粗糙简略版的那种。 要是有详细真实的荆南五郡的地图就好了,有这种地图在手,再根据地形用兵,分分钟就能拿下荆南五郡。 拿下荆南五郡,取江东便没有了后顾之忧。 只是可惜,在这个时代,这种简略图都是奢侈的,更别提那种极为详细的地形图了。 君不见,张松只有一个西川地形图,便嚣张地把曹操骂得狗血淋头,什么濮阳遇吕布,宛城战张秀,赤壁遇周郎,华容逢关羽,割须弃袍于潼关,夺船避箭于渭水,曹操纵然生了一颗金刚钻的心,也被扎成了一地的玻璃渣子。 曹操此人颜控,张松生的丑,又把他骂得这般狠,便把张松赶了出来,然而得知张松有西川的地图时,着实惋惜了一阵子。 可想而知这个时代地形图的重要性。 丁璇看着地图,诸葛亮从外面走了进来,羽扇一摇一摇的,道:“你还不睡?” “唔,这不等你吗?” 丁璇顺手揉了揉诸葛亮的脸。 手感真好。 丁璇的手指顺着诸葛亮的脸一路往下,来到他嘴角的位置,指腹拂过他的嘴角,轻轻按了下。 诸葛亮被她不加掩饰的动作闹得脸色微红。 在河北的时候,他与丁璇刚表明心意,二人相处的时间短,丁璇也没这般放肆。 时间一长,丁璇胆大张扬的性格便完全暴露了。 与众将谈着用兵时,丁璇会突然送给他一个热辣辣的目光,若是离得近,丁璇还会偷偷地扯扯他的袖子,小手勾着他的手指。 此次随行的不是丁璇的妹夫,便是丁璇招揽过来的人,说句是丁璇的嫡系心腹也不为过,众将怕消息传到许昌曹操的耳朵里,会对他不利,故而都把消息瞒得死死的。 偶尔有两三句风言风语传到许昌,有丁璇与马超的事情在前,曹操只当是旁人多心,并未放在心上。 当然,也有可能是放在心上也没用。 丁璇并不是曹操能掌控在手心的小女人,如果没有丁璇,曹操不可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拿下天下九州的其中四州。 这是丁璇肆无忌惮的资本,人活得这种地步,已经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了。 只是丁璇这热辣大胆的动作,无论多少次,都让他有些不自在。 这种感觉诡异得很,让他在唾弃丁璇的轻佻时,又忍不住脸红心跳。 诸葛亮侧了侧脸,道:“别闹,我有件要事与你说。” 调.情什么的先放一放,马上就要到桂阳了,他们需要先把桂阳的关系捋顺。 诸葛亮捉住丁璇不安分的手,正色道:“子龙并非好.色之人,此次纳了樊氏,必有不得已的原因。” “打住。” 丁璇挑挑眉,道:“半夜三更夜闯我的营帐,你告诉我你要跟我说正事?” 这是有多瞧不起她? 还是说诸葛亮除了天下苍生外,心里已经装不下其他东西了? 这简直是侮辱她的个人魅力。 丁璇瞟了一眼简陋屏风后的床榻,身体微微前倾,贴在诸葛亮的耳畔,暧.昧道:“有什么话,床上说。” 丁璇说话间的热气洒在诸葛亮的脸侧。 被热气扫到的地方,绯红迅速蔓延开来,诸葛亮闭了闭眼,听到营帐外的夜风肆虐。 果然他就不该在这个时候来找丁璇。 …… 月亮高悬,群星黯然无光。 赵云躺在床上,樊见微睡在他旁边,因为离得近,他还能闻到樊见微身上淡淡的清香。 他虽然睡在樊见微这里,但赵范对他的提防却没有减轻半分,夜夜都会派人在窗外旁听。 看他与樊见微是否在行周公之事。 这种的情况让他尴尬到无以复加——他与樊见微的第一次,是樊见微在檀香里动了手脚,他完全没意识的一次。 可当清醒着的时候,面对着樊见微漂亮得有些过分脸,他委实做不出亵渎她的事情。 他做不出,不代表樊见微做不出。 樊见微再一次用行动打破了他对樊见微的认知。 “啊——” 樊见微的细碎的声音让他脸上发烫:“将军,您轻点。” 事实上,他什么也没做,安安静静地躺在樊见微的一边。 窗外的侍从受不了这声音,下半夜便不再守在门外,樊见微终于停止了呻/吟。 许是叫的时间有些久,樊见微起身,借着窗外皎皎月色,倒了一杯水,慢慢喝着。 这个时代男子睡床的里面,女子睡外面,方便随时伺候男子。 赵云面对着墙。 饶是他再怎么清心寡欲不近女色的一个人,但被一个女子这般“折磨”一段时间后,身为男人该有的生理反应还是有的。 赵云闭了闭眼,缓缓调整着呼吸。 身后传来樊见微轻轻柔柔的声音:“将军勿怪,若非如此,又怎能骗得过赵范?” “将军暂且委屈一段时日,待平定荆州与江东后,妾再向将军赔不是。” 赵云声音低沉:“夫人不必如此,此举是委屈了夫人。” 樊见微双手捧着茶杯,看着锦帐里拘谨的男子背影,轻轻笑了起来。 他没有认出来她,又有什么关系? 他们大可以重新来过。 樊见微道:“将军喝水吗?妾给将军倒水。” 赵范让她学了那么久的房中术,此时的她,只怕比未经人事的赵云还要了解他的身体。 赵云深呼吸一口气,慢慢起来,坐在床上,手指挑开锦帐,道:“有劳夫人。” 樊见微往自己的茶杯里加了水,端给赵云。 赵云口干,并未多想,轻啜一口茶。 茶水入肚,方想起来这是樊见微用过的杯子。 他嘴角触碰到的位置,是樊见微的唇刚刚待过的地方。 赵云喝茶的动作一顿,抬头看着樊见微。 月光透过镂空的窗户照进来,如碎了一地的玉屑。 樊见微的眼睛像极了清晨荷叶上的露水,晶莹剔透,楚楚动人。 “将军?”樊见微道:“将军怎么不喝了?可是茶水太凉?妾去重新给将军沏茶。” 樊见微一边说,一边从赵云手里拿回茶杯。 指尖交错,赵云的肌肤滚烫。 樊见微眼波幽转。 赵云道:“不,没甚么。” 他虽然不近女色,但从军这么多年了,每次大胜后的宴席,公孙瓒都会找些舞女助兴。 那些女子身段妖娆,眼神勾人,故而他多少也懂得女子勾.引人时是什么模样。 但眼前的樊见微,面容实在坦荡,并无半点蓄意勾.引之心,而她刚才的细语,也是为了打消外面探听人的怀疑,是不得已而为之。 樊见微爱的,始终是她死去的丈夫赵增,而不是他这个被赵范强加给她的外来武将。 樊见微之所以帮他,是为了国家大义,并无半点男女私情。 他对这样一个奇女子起疑,完全是对她人格的侮辱。 赵云从樊见微手里拿过茶水,一饮而尽,道:“水很好,多谢夫人。” 樊见微将她用过的杯子给他用,多半是下意识的事情,并不是存心的。 赵云这般想着,谢过樊见微后,重新躺回了床。 男儿二十多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龄,身边躺着绝色大美女,在大美女的声音下,能睡得着才是怪事。 赵云没日到后半夜才睡觉,次日早晨醒来,眼底便有了些许血丝,赵范见了,拍着赵云的肩膀大笑不已:“兄弟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初得佳人,难免贪恋,为兄托大,劝你一句,佳人再好,可也要懂得节制才是。” 赵云抿了一口茶,神色复杂地看着屋外的景致。 生平第一次,他有些想念丁璇了。 而此时的丁璇,在跟诸葛亮在如何分配众人取城池的事情上争吵着。 丁璇原本计划的是,兵分四路,关羽取长沙,张飞取零陵,离桂阳颇远又格外重要的南郡,便由夏侯渊去取。 南郡是曹操助力部队南下必要经过的地方,战略位置极其重要,夏侯渊的性子不够稳妥,丁璇便让张绣和曹昂也到南郡,与夏侯渊的兵马合二为一,等待曹操大军的到来。 扪心自问,丁璇觉得自己的分配没毛病,众将也觉得很好,诸葛亮也没有提出异议,让诸葛亮有意见的是丁璇让他跟着夏侯渊一同去南郡。 理由是桂阳太危险,丁璇一个人去就行了,其他人该去哪去哪,没必要陪着她一块冒险。 诸葛亮摇着羽扇,据理力争,站在他对面的张飞的胡子被羽扇扇得一翘一翘的。 丁璇上下打量着诸葛亮,道:“你手无缚鸡之力,桂阳乱起来的时候谁能保护你?” 诸葛亮道:“若只有你一个人去桂阳,赵范必然生疑,这样一来,我们的计划便无法顺利执行……” 丁璇无奈地撇了撇嘴角,耸了耸肩,手指在袖子里并成手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在诸葛亮手感甚好的脖子上。 诸葛亮瞳孔微缩,昏睡过去,手里的羽扇掉在了地上。 世界安静了。 丁璇扶着诸葛亮的身体,叫着夏侯渊:“渊弟,军师交给你了,若他少了一根头发丝,我便将你偷藏了二十两银子私房钱的事情告诉瑛妹。” 众将忍俊不禁。 夏侯渊是曹营大将,妻子是丁璇的亲妹妹,他又是曹操的发小,替曹操蹲过牢的关系,每日想要讨好他给他送银两的人多得数不过来。 说句日进斗金也不为过。 然而这样的收入,却被妻子管得死死的,戎马为战半生,才藏了二十两的私房钱。 委实可怜。 就连一向与夏侯渊不睦的张飞,都忍不住生出一种这辈子不敢娶妻的念头来。 夏侯渊连连讨饶:“别,大姐,有话好好说,我拼了命也会看好军师成吗?” 丁璇说说笑笑,将任务分发下去。 长沙有着老将黄忠和魏延,这俩人可是不可多得的将才,关羽性子太傲,丁璇怕生出旁的事端,便让刘备跟着关羽一同前去。 张飞和夏侯渊一个去零陵,一个去南郡。 众将领军到了荆州之地,各自领兵而走,丁璇带着剩余的将士,一路去往桂阳。 桂阳郡的耒水河畔,身穿蓑衣的男子钓着鱼,他的身后,芦苇无风而动,日头照进来,隐隐闪着利剑特有的寒芒。 赵范拿着鱼篓走过来,在男子身旁坐下,道:“丁怀玉十日后便会抵达桂阳。” 说到这,赵范声音微顿,问道:“庐陵和安城的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两位太守若不愿意配合,您送他们一程也无妨。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庐陵与安城离桂阳极近,半日间便能走个来回,孙权屯兵在此,他才放心。 丁璇纵然所带士兵不多,但也有万余人,赵云有万夫不当之勇,且带了三千精骑,他的那些人马,未必是丁璇和赵云的对手。 孙权不屯兵在庐陵和安城,他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男子看着水面,淡淡道:“两位太守已经归降我家主公,昨夜戌时三刻,大军便已入城。” 赵范松了一口气,面色微喜。 男子从怀里掏出一物,递了过去,道:“此物为昌明,夜间久亮不灭,能传千里。” “太守若举事,便以此物为号,我军看到此物,便会疾驰至贵阳。” 赵范接下。 水下的鱼儿咬住了鱼饵,男子收杆,鱼儿光洁的身体在阳光下闪着粼粼光晕。 男子把鱼儿放在赵范鱼篓,站起了身:“这鱼,便送与太守了。” “曹操行事狠辣,并非仁主,诸葛亮刘备等人归顺曹军,为的不是曹操,是丁璇,丁璇若死,他们多半不会再追随曹操。” 微风袭来,吹起男子帷帽上的一角。 男子眼睛狭长,眸光像是含着潺潺春水,温润柔和似春风,但微微上挑的眼角里,又隐着一丝让人不易察觉的凌厉。 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形容祸水红颜的话用在他身上,一点也不显得突兀,反而分外贴切。 男子迎风而立,慢慢道:“到那时,我会劝说他们归降主公,里应外合,以逸待劳杀曹贼。” 此时的曹操,并未觉察到危险的到来,在安置完许昌的事物后,带着诸将和谋臣赶赴荆州,准备与江东的孙权决一死战。 十日后,丁璇终于抵达桂阳城楼下。 赵范领着城中众多官员相迎,丁璇一眼便看到了混迹在其中摇着羽扇的诸葛亮。 诸葛亮眸光微转,道:“亮昨夜刚到。” 诸葛亮执意要来桂阳的时候,夏侯渊念念叨叨说他要是走了,丁璇必然会把私房钱的事情告知丁瑛。 夏侯渊抱着诸葛亮痛哭出声,就差给诸葛亮磕头让诸葛亮跟他一块去更为安全的南郡了。 诸葛亮斜睥着夏侯渊,只一句话,便让夏侯渊忙不迭准备亲卫送他去桂阳。 诸葛亮道:“你若再不放手,亮即刻便飞鸽传书与夫人。” 亲卫们带着他紧赶慢赶,终于在丁璇之前到达了桂阳,诸葛亮这才随着赵范出城相迎丁璇。 诸葛亮笑得一脸和煦,丁璇却忍不住眼皮直跳。 诸葛亮智商爆表,武力也同样爆表——低到爆表,城里一旦乱起来,她还要分心去照顾诸葛亮。 算了,来了就来了,再去谈其他的事情已经来不及了。 再说了,诸葛亮在这里,遇到棘手的事情了,她还有个可以商量的人。 丁璇入城。 一向精神甚好永远朝气蓬勃的赵云此时有些萎靡不振,眼底还泛着血丝,丁璇摸着下巴瞧了又瞧,忍不住有些好奇樊见微的模样。 究竟倾国倾城到了何种程度,能让从来不近女色的赵云精神不济? 丁璇脑补了一下,以她多年老司机的经验,也忍不住脸颊发红。脑补之后,丁璇认真地觉得,照这样发展下去,赵云很有必要换张床了。 第53章 曹操原配 与其他武将相比,赵云的肤色偏白,尽管从军多年风吹日晒,也没能降低他的白度。 尤其是,在一群黑得乌黑的将领们中间站着的时候,赵云简直是白到发光的存在。 皮肤白,相貌清隽,有好处也有坏处。 比如说,众多武将里,赵云是最招人喜欢的那个,上至拄着拐棍走路的八十岁老太太,下至八个月牙牙学语的小婴儿,在看到赵云时,脸上的笑容都会格外的甜。 反面例子就是夏侯渊。 八十岁的老太太见了夏侯渊健步如飞,八个月哭闹不休的小婴儿见了他瞬间止住了哭泣,可见相貌在人际交往中的影响还是很大的。 赵云长得好看,男女老少都喜欢,桃花朵朵接踵而来,所以对于赵云和樊见微的事情,丁璇并没有太多的意外。 唯一意外的是赵云在遇到樊见微之后,竟然这么把持不住自己。 要知道,赵云在她心里的形象,一直是禁欲的,飘逸的,在月下舞剑,在竹林吹箫的侠客。 是生在庙堂,心系万民,却又远在江湖的侠之大者。 他来去如风,身上不带红尘的烟火气,纵有不计其数的佳人向他秋波暗送,芳心相许,他也只是一笑置之,并无留恋花丛之心。 这样的一个人,一朝为情.色所迷,精神萎靡不振,因为生得白,眼下的乌青都格外明显,丁璇看了几眼后,感觉自己的三观都受到了冲击,同时也越来越好奇,那个有国色之称的樊见微究竟美成了什么模样,能把赵云迷成这样。 丁璇的好奇心不加掩饰,刚抵达桂阳城,在太守府坐定后,便说起了樊见微。 赵范哈哈一笑,让侍女去请樊见微。 廊下的画眉鸟叽叽喳喳地叫着,细碎的脚步声自花厅传来。 丁璇扭头看去,一个娜纤瘦的身影转过长廊,分花拂柳而来。 时光似乎在她身上静止不前,她身上仿佛聚满了宁静温柔的月光,无论走到哪,哪都是温柔祥和的,像是让人不忍打破的梦境。 樊见微走进来,欠身拜下,再抬眉时,清澈的眼底聚着雾气朦胧,左眼下的殷红的小痣欲说还羞,道不尽的风.流婉转,说不完的楚楚动人。 莫说赵云了,就连坐在堂上的丁璇,都生出一种想要把她揽在怀里呵护一生的念头。 惊艳之后,丁璇让樊见微入座,端起茶杯,凑在唇边抿了一口茶。 樊见微的确有让人一见倾心的资本。 赵范笑道:“夫人,此等国色,可还配得上子龙将军?” 丁璇放下茶杯,道:“自然。” 俊男美女在一处,最是养眼不过了,可她看赵云偶尔流露出的神情,似乎并非如此。 丁璇看了看静坐无语的赵云,又喝了一杯茶。 赵范是一个极有眼色的人,见此便道:“夫人远道而来,一路甚是辛苦。夫人长于世家大族,游走在河北中原富饶之地,想来没见过我们桂阳小城的景致。” “桂阳虽小,可也是荆州重郡,夫人暂请休整半刻,到了晚间,我请夫人领略桂阳之风采。” 丁璇点点头,让赵范先下去了。 赵范走后,樊见微颇为自觉地去了院子的偏厅,留丁璇诸葛亮赵云三人说话。 屋里只剩下下三人,丁璇的八卦之心熊熊燃烧,给赵云倒了一杯水,递到赵云面前,眼睛里闪着小星星,好奇问道:“子龙,樊……” 夫人两字差点说出口,丁璇硬生生地转成了姑娘:“呃,樊姑娘当真好看。” 樊见微以前嫁了人,是樊夫人,但在赵云面前,再叫她樊夫人便有些不合适了。 丁璇道:“子龙素来爱惜羽毛,这次怎么改了性子?以此法去应对赵范的假意投降。” 赵云怕消息走漏,在信里说的模糊,只说自己与樊见微一见如故,甚是喜欢,不知道的,还以为赵云被女色所迷,连自己身上的职责都不记得了。 丁璇太了解赵云了,看完赵云的书信后,她第一反应便是赵云借赵范的美人计另有图谋。 但赵云行事颇有君子之风,纵然想到将计就计,考虑到樊见微的名声,也不会去用这个法子的,难不成,这一切都是樊见微促成的? 如果真是樊见微促成的,他们就不能把樊见微当成普通女子对待了,有这般心智的女子帮着他们固然好,可谁又能保证,非亲非故的情况下,樊见微会一直帮着他们? 而樊见微所说的天下大义,也明显站不住脚,在这个时代混得久的诸侯们,哪个不打着拯救苍生的旗号? 桂阳与江东仅一江之隔,这些年来,江东可没少宣扬曹操的黑料,什么屠城啊,什么挟天子以令诸侯啊,怎么看,怎么是一个祸害天下的奸贼,跟拯救苍生的仁主没有一点关系。 这个时候,就凸显深得民心的刘备的重要性了。 刘备的归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替曹操挽回了不少脸面的——爱民如子的刘备都降了曹操了,说明曹操此人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并非传言中的那么不堪。 当然,也不乏某种偏激的人,提起曹操还是破口大骂的多,对于万民之主,他们还是更倾向于江东的孙权。 樊见微虽祖籍不是桂阳,但在桂阳生活了很长时间,受江东的影响更大,她纵然心怀天下,想拯救万民于水火,也没道理去帮着一个自己不熟悉,且名声并不算好的曹操。 这样一来,樊见微极力促成这件事的动机,便有些可疑了。 丁璇与诸葛亮交换了一下眼神,诸葛亮抿着茶,神情若有所思。 赵云眼底闪过一抹挣扎。 “夫人……云……” 关系实在难以启齿,让做事果决不拖拉的赵云一时间不知道如何解释。 赵云断断续续的声音响在屋里。 赵云是一个极为厚道的人,话说得极为温婉,但丁璇还是从他极力想要遮掩的话中听出了不对劲来。 ——什么叫做他喝醉了酒,醉里睡在了樊见微的房间? 赵云从军多年,屡次立下奇功,参加的犒赏宴席不计其数,但从未在酒宴上失态过,更没有醉到不能自理的程度。 桂阳的战略位置极为重要,赵云行事素来谨慎稳妥,哪怕赵范再怎么劝酒,他也不会喝到不省人事,稀里糊涂在樊见微房间过夜。 答案只有一个,赵云在樊见微房间过夜的事情,是樊见微极力促成的。 赵云顾忌樊见微的名声,不好说这件事是樊见微主动做的,便把事情都揽在自己身上。 这的确符合赵云一贯的作风,丁璇又问道:“子龙打算如何安置樊姑娘?” 从赵云刚才的话来看,赵云还是颇为欣赏樊见微的,作为赵云的知己与盟友,丁璇很乐意见到赵云与喜欢的人走进婚姻殿堂。 可若是樊见微是江东派来的细作的话,事情便有些复杂了。 赵云抿唇想了一会儿,没有直接回答丁璇的话,而是道:“樊姑娘深明大义,乃世间奇女子。” 丁璇手指摩挲着茶杯。 她还是第一次见赵云如此赞美一个人。 丁璇看着赵云,赵云目光澄澈,道:“樊姑娘此举并非帮云,而是为了天下尽快一通,百姓少受离乱之苦。只是……此举却也毁了樊姑娘清誉。” 赵云停了一会儿,眉头微蹙,有一瞬的挣扎,挣扎之后,眉宇归于平静,道:“此事因云而起,云自然要对樊姑娘负责到底。” “只是天下未定,云不敢娶,待夫人平定乱世,九州归一,云便三媒六聘,迎樊姑娘入门。” 听完赵云的话,丁璇心情颇为复杂,不知该喜该忧。 赵云的性格,注定他不会轻易喜欢一个人。 他性格温和,对谁都很好很有礼貌,但他的礼貌里,又有着让人不易察觉的淡淡疏离。 他的认知里,世人分三类,一种是知己,比如说丁璇诸葛亮刘备,热血酬知己,他愿意替他们出生入死。 另一种,是需要他保护的普通人,还有一种,是敌人。 至于爱人…… 丁璇突然想起之前在冀州作战时,她看到的赵云视若珍宝的半块麒麟玉。 赵云的心思再怎么细腻,但终究是男子,在感情上没有女子那般敏.感,他只以为那是好朋友送的礼物,并未多想。 哪怕那夜她提醒了他,他也没忘男女之情上面想。 想到这,丁璇忍不住道:“子龙,我说如果,如果送你麒麟玉的木微是女子,你会娶她为妻吗?” 赵云微微一怔,满是晴空的眼底慢慢变了颜色,他抿了抿唇,似乎有什么话压在心里说不出。 那个眼睛圆圆像是小兔子似的看着他的木微,早在十年前便死了。 赵云垂眸,淡淡道:“夫人,木微早就不在人世了。” 丁璇自知失言,没有再问。 赵云淡然一笑,窗外的阳光正好,落在他的嘴角。 他看着窗外被风卷起的落叶,平静道:“这个乱世没有如果,死了便是死了。” 丁璇的心一下子便揪了起来。 她怎么能问这么傻的问题呢? 这不是揭人的伤疤吗? 诸葛亮看了一眼丁璇,出来打圆场,道:“子龙,怀玉心直口快,你莫放在心上。” 赵云轻轻摇头,道:“军师严重了。” 诸葛亮道:“既然如此,子龙,我想见一下樊姑娘。” 说到这,诸葛亮声音微顿,看了看赵云,斟酌道:“方便否?” 赵云揉了揉眉心,道:“军师见她,有甚么不方便的?云将她请来便是。” 说完话,赵云便出屋去偏厅找樊见微。 赵云的身影消失在门口,诸葛亮对丁璇道:“你操之太急了。” 丁璇老老实实承认错误:“以后我再也不在子龙面前提木微了。” 丁璇甚少有这种委屈巴巴的模样,诸葛亮忍不住笑笑了起来,放下羽扇,伸手拦住丁璇的肩,将丁璇拉在自己怀里,下巴抵着丁璇的额头,轻声安慰道:“别自责了。” “这件事不是你造成的。乱世之中,每日都在上演生离死别。” 所以他才会不顾一切来到桂阳。 生逢乱世,每一面都有可能是最后一面。 丁璇在他面前,他才会觉得安心。 诸葛亮轻轻一笑,道:“你刚才的问话并非全然不对,至少我们知道一件事,子龙对樊姑娘,既敬又怜,对木微,是刻骨铭心。” 刚刚走到廊下的樊见微听到这句话,手指握紧了锦帕。 廊下挂着的画眉鸟还在唱歌,她却有些听不清了。 她想起她初到常山郡,白衣的少年临风而立,额间勒着蓝色抹额,抹额上绣着的是白色的祥云。 他对小小的她伸出手,眼睛像是秋夜里被露水洗过的星辰。 后来的她辗转流离,几句记不起他的模样,只记得他的眼睛分外清澈漂亮。 雾气在樊见微眼底转了转,樊见微闭了闭眼,轻轻叩响房门。 屋里传来丁璇的声音,樊见微推门而入。 丁璇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樊见微入座。 丁璇道:“夫人蕙质兰心,请夫人过来的目的,夫人想来已经明白了。” 说到这,丁璇话题一转,道:“只是不知,夫人如何看待与子龙的这段感情?” 历史上对樊见微的描述并不多,甚至连她的名字也没有记载,只把她唤作樊氏。 她是无数个薄命女子的其中一个,被赵范当做货物送给赵云,赵云看她身上穿着孝衣,知道她在守孝,又因为她是赵范的寡嫂,故而并没有纳她。 写史书的人总是吝啬笔墨,寥寥几笔勾轮出一个被生活所迫的漂亮女子悲惨的命运。 可丁璇所见到的樊见微,似乎并不是那种甘愿被玩弄被当做货物的软弱性格,单是她极力促成和赵云的事情,就能看出她柔弱外表下的果决。 这样的女子美虽美,但关键时刻,能要人性命。 出于某种不便言说的目的,丁璇更希望她是因为喜欢赵云,才做的这一切。 ——赵云这娃命苦,年少遇到的人死于战乱,如今十年过去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他颇为欣赏的人,爱情的小火苗尚未来得及燃烧,一盆名唤细作的冷水将他浇得透心凉。 丁璇并不愿意见到这种情况,她更希望的是,乱世平定后,将军解甲归田,夕阳染红天际,温柔的女子站在门口等将军还家。 丁璇这般想着,然后便看到,身着素白色衣裳的樊见微抬手,从纤细脖子上取下来一块玉。 逆着光,丁璇看不清樊见微手中玉的模样,只听到樊见微声音轻轻柔柔的。 雾气在樊见微眼底漫开,樊见微道:“妾便是当年的木微。” 丁璇端着茶杯的手定格在了半空。 诸葛亮的羽扇微停,眸光轻闪。 樊见微道:“公孙瓒与袁绍交恶,战火蔓延到常山,妾被忠仆救下之后,南下避祸。” “后来流落桂阳,被迫嫁给赵增。” 樊见微抬眉,看着丁璇,道:“妾帮子龙,一为当年恩情,二为夫人。” 丁璇忽而觉得,今天有些刺目的阳光,是前所未有的灿烂。 樊见微的身份揭开,她手里的半块玉珏正是能与赵云对上的存在,丁璇再不担心她是江东派来的细作。 而樊见微绘制的地图,更是被丁璇奉为至宝。 丁璇与诸葛亮研究过地形图后,便安心在桂阳住下,等待赵范与周瑜里应外合来杀她。 不得不承认,周瑜的计划的确精密,让人挑不出任何错来。 曹操有过屠城的黑历史,陶谦杀害曹操的父母家人后,暴怒的曹操血洗徐州为父报仇。 她若是也死在桂阳城,以曹操的性子,必然会再度屠城,一雪心头之恨。 诸葛亮刘备赵云等人,最看不惯的就是这种行为,再加上他们辅助的是她丁璇,而并非曹操。 在原本就对曹操不感冒的情况下,曹操一旦屠城,他们必然不会再追随曹操,直接拥兵而立,联合江东的孙权攻打曹操。 荆州五郡,只有南郡在夏侯渊手里,其他四郡不是被刘备所取,便是与江东互通有无的赵范占领着,众将群起而攻,远道而来的曹操必然大败。 此次大败,曹操人心尽失,且损失了众多大将和挂逼诸葛亮,没有几年的时间,曹操很难再对南方用兵。 这一段时间,足够让孙权发展壮大了。 等孙权有了可以喝曹操抗衡的实力,再联系马超,一同讨伐黑历史缠身的曹操,从三分天下,进而变成二分天下。 再之后,与马超决一死战,逐鹿中原。 若赢,则改朝换代,开创万事基业,若输,也没什么关系,江东有着长江天险,马超又多为骑兵,并不熟悉水站,一时半会儿打不过来的。 等江东恢复了元气,便再度挥师北上。 诸葛亮有隆中对,郭奉孝有十败十胜,周公瑾有二分天下。 这,便是周公瑾,他算透了人心,将兵家之术发挥到了极致。 江左美丈夫,名士自风流。 只可惜,天妒英才,死的时候才三十六岁。 丁璇感慨完周瑜的筹划,与诸葛亮赵云商量着如何去应对。 樊见微并不打算把身份告知赵云,她想想以现在的身份重新认识赵云。 对于她的这种行为,丁璇表示赞同。 后世有那么一句话,虽然扎心,但说得颇为贴切:死掉的白月光,才是合格的白月光。 君不见多少人心头的白月光,因为还活着,被磋磨成了嘴角的米饭粒。 樊见微以新的身份出现在赵云身边,挺好。 夜幕降临,侍从来请赵云去樊见微处安歇。 赵云身体一僵,脸色微红。 丁璇忍不住笑着打趣道:“去吧,别让见微等太久了。只是你要记得,美色虽好,可也要注意身体。” “大敌当前,你别连马都爬不上了。” 赵云大怵,被丁璇闹得满脸通红,道:“夫人,不是你想象的那样的。” 丁璇当然知道不是那样。 樊见微把什么都跟她说了,包括她和赵云什么都没有发生,赵云却误以为二人有了肌肤之亲的事情。 还包括后来的声音。 在这件事情上,丁璇对樊见微的撩汉手段简直叹为观止,同理,对赵云的君子之风,也有了一个新的认知。 若不是知道赵云身体没毛病,她几乎都怀疑赵云不举了。 当然,这种撩拨行为也不能太过激,毕竟大敌当前,赵云还需要保存体力上战场杀敌的。 丁璇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后,樊见微点头,说自己一定注意。 樊见微是一个知道轻重的人,想来今夜的赵云不会太难过。 可哪怕知道这一切,在看到赵云那张皎皎如月正气清隽的脸时,她还是忍不住想要打趣赵云。 丁璇笑弯了腰,道:“知道了,快去吧。” 赵云红着脸出了门。 门吱呀一下被关上,月色穿过纱幔在桌上印下银色的光影,诸葛亮握着羽扇的手指修长,有一下没一下地扇着羽扇。 丁璇笑完了赵云,手掌托着下巴,手肘放在桌子上,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诸葛亮。 樊见微和赵云的事情倒是提醒了她,诸葛亮和赵云属于同一挂的人,含蓄内敛到极致,且更多的心思在国家大业上,儿女情长对于他们来讲,是忙完了一切后,闲暇时间的调剂品。 可有可无的东西。 想要等着他们开窍,怕是要等到十年,甚至几十年以后。 ——乱世平定后,还有安抚百姓,安抚百姓后,还有治理天下,数不完的事情在等着他们去做,他们的开窍是可遇不可求的。 她和诸葛亮互相表露心迹也有一段时日了,朝夕相处的情况下,诸葛还是会义正言辞地纠正她过于亲密的动作。 比如说,不能随意捏他的脸,再比如说,某些某些的时刻。 烛光和月色相映生辉,丁璇盯着诸葛亮看。 诸葛亮看着地图,说着自己的分析:“赵范并非甘居人下之人,他对天下同样有着野心,为了让自己以后的路好走一些,他会顾忌民心,并不会主动动手杀你。” “而周瑜想招揽我与子龙等人,也不愿把杀你的罪名揽在自己身上,他们两个人,都在等对方动手。直至现在,他们都没出手。” 丁璇的小指按着脸,随口道:“他们忌惮的,便是我们能利用的。” 听到这句话,诸葛亮向丁璇投以赞赏的目光。 目光刚落在丁璇脸上,眉便蹙了起来。 如果说有人在的情况下,丁璇看他的目光还是秋波暗送的话,但现在丁璇看向他的眸光,是波涛汹涌。 丁璇伸出手,食指点着诸葛亮的心口。 夏天的布料薄,隔着薄薄的布料,诸葛亮几乎能够感觉到丁璇指腹的微凉。 丁璇的食指一路往上,放在他的脖子上。 诸葛亮喉咙微微发金。 丁璇眨了眨眼,星河流淌在她眼底:“我今日问见微学了一个姿势,你要不要试一下?” 月亮躲进云层,廊下的画眉鸟在笼子里扑闪着翅膀,跳来跳去。 窗户上映着竹影摇曳,昏黄的烛光闪了几闪,最终归于黑暗。 曹操的大军终于调度完毕,尘沙滚滚出许昌。 曹操的目标并不是丁璇所在的桂阳,而是南郡。 聪明人就是有这种好处,很多事情不用解释,他也能知晓你的打算,并且配合你的计划,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赵范与周瑜两人争执良久,最终谁也没能说服谁,眼见曹操的兵马出了许昌,再这样拖下去,计划便要泡汤,于是把时间定在未时三刻,派死士刺杀丁璇。 这一年丁璇出了太多的风头,收复三州之地也结了不少的仇家,死于旁人的暗杀也情有可原。 虽然这个节骨眼上,丁璇若死,肯定和江东的孙权脱不了关系,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太阳的余辉恋恋不舍地停留在大地上,出城看地形的诸葛亮和赵云还没有回城。 这种机会千载难逢,赵范连忙准备了歌舞,邀请丁璇赴宴。 他还想收拢诸葛亮和赵云为自己所用,这种趁他们不在的时候杀丁璇是最合适不过了。 杀了之后,再把一切推在江东的周瑜身上,既然洗白了自己,还给周瑜拉了一波仇恨。 赵范殷勤地给丁璇添着酒,道:“军师与子龙将军何时回来?” 不是他没有想过在饭菜里下毒毒死丁璇,世界上没有一种毒是看不出来的,丁璇如果被毒死,诸葛亮第一个怀疑的就是他。 再说了,丁璇只用自己的杯子和筷子吃饭,只怕还没毒死丁璇,就被丁璇发现他下毒的事情了。 所以在宴席上杀丁璇,是最好的办法。 最好是他也受点伤,在诸葛亮面前好好哭诉一番周瑜的狠毒。 丁璇看着赵范安排的歌舞,道:“男人的心思,谁能猜得到呢。想回便回,不回拉到。” 窗外有烟花乍现,却与寻常的烟花不一样,久久地挂在夜幕,长聚不散。 庐陵与安城的城门被打开,千军万马涌出城外。 圆月被吞噬,只剩下一个消瘦的月牙儿,躲在云层里不肯出来。 桂阳城里,赵范笑眯眯看着丁璇。 关于丁璇和诸葛亮的流言,他不是没有听说过,但听说和见到是两回事。 看着丁璇似乎在跟诸葛亮赌气的模样,他甚是心疼远在千里之外的曹操。 赵范端起酒杯,敬着丁璇,道:“那不提军师了,夫人喝酒。” 丁璇一口饮尽杯中酒,放下酒杯。 赵范喝完酒,并未放下酒杯,酒杯在他手里遥遥晃晃的,仿佛随时都能掉在地上。 丁璇瞧了一眼,险些笑出声。 就不能弄点新鲜的吗?都什么时代了,还摔杯为号呢。 古往今来血淋漓的例子告诉我们,摔杯为号是行不通的,一言不合就开干的成功率明显更高一点。 君不见卷帘大将倒是摔杯成功了,吓得玉帝将他贬下人间,若不是辅佐唐僧有功,只怕要在流沙河当一辈子的妖怪。 卷帘大将还颇为委屈,自己不过是打碎了一个琉璃盏,玉帝至于这般对他赶尽杀绝吗? 殊不知,玉帝差点没被他的“摔杯为号”吓出心脏病。 丁璇目光荡悠悠,落在赵范手里的杯子上。 玉质的酒杯落在地板上,顷刻间摔得粉碎,屋外响起盔甲相撞的声音,弓/弩上弦,刀剑出鞘。 丁璇一脚踢开面前的矮桌,矮桌翻转升空,砸翻一群想要进屋的刺客。 图穷匕见,赵范也没必要再掩掩饰,随手抽出放在一旁的长剑,直取身边的丁璇。 然而丁璇比他的速度还要快,他的剑刚出,丁璇的剑已经刺中了他的胸口。 鲜血源源不断流出,丁璇眉梢微扬,揶揄道:“杀我?” “你比胡车儿如何?” 这是关二爷专属的装X话,每每有人挑战他,被他一刀秒杀的时候,关二爷总会捋着胡须,凤目微眯看着尸体,冷笑道:“汝比颜良文丑如何?” 她当年看书时只觉得太装X了,如今自己说起来,恩,真爽。 丁璇拔出剑,赵范的身体倒在地上。 意识彻底消失前,赵范听到丁璇的笑声:“能杀死我的人,根本不存在。” 保护丁璇的侍从们纷纷抽剑,阻拦着如潮水一般涌来的刺客。 丁璇俯身,割下赵范的脑袋,手提着赵范的人头,丢在刺客群中。 赵范的人头拖出一条长长的血线,刺客们出现了波动。 丁璇环视着众人,朗声道:“赵范谋逆,已经被我诛杀。我知道你们并非真的想要杀我,而是被赵范所蒙蔽,不得不为之。” “若你们此时归降,我可以既往不咎。” 刺客们你看我,我看看你,犹豫不决。 这群刺客分两类,一类是赵范的手下,另一类,是周瑜派来的人。 赵范身死,追随赵范已没有了意义,况她又以重金许之,一部分的刺客们难免犹豫不定。 棘手的是周瑜派来的人。 那帮人才不会因为赵范的死而停止对她的刺杀。 一个刺客道:“你我本就不是赵范的人,主公待我恩重如山,将此重任托付给我,我纵然身死,也要完成主公交予我的任务!” 说完话,他不顾一切此冲了进来。 侍从们拦下刺客,丁璇端坐在矮桌旁,长剑搁置在一边,端起刚才没有喝完的酒,抿了一口。 外面的厮杀,仿佛与她无关。 丁璇一边喝着酒,一边道:“你们难道不好奇诸葛孔明和赵子龙为什么不在城里吗?” 丁璇端着酒杯,眉梢轻挑,清越的声音响在夜幕中:“他们去找周郎了。” 河边的诸葛亮轻摇羽扇,赵云一身银甲,像是夜幕中最闪亮的星辰。 长沙城门大开,关羽凤目微眯,倒提青龙偃月刀,刀刃在夜幕中闪着寒光,刘备黄忠紧随其后,天生反骨的魏延独守长沙,目送三人领军出城。 零陵的张飞一骑绝尘,后面的士兵们紧赶慢赶。 被浓雾笼罩着的长江之上,停着一艘艘的军船。 甘宁蹲在甲板上,望着浓雾之后的地面上熊熊燃烧着的火把,他嘴里衔着一根水草,水草随着他咀嚼的动作一晃一晃的。 江风一吹,甘宁身上挂着的金铃铛叮铃铃响着。 隔壁的船只打着旗语,甘宁吐出嘴里的水草,从船上找出一条绳子,身体一荡,铃铛随着他的动作起舞,他轻飘飘地落在另一艘船上。 船上的黄盖正在擦拭着战刀,甘宁立在他面前,挡住了火把的光。 周瑜怕诸葛亮釜底抽薪偷袭孙权,把黄盖留在了船上,用来保护孙权。 黄盖没能出战,心里颇为不满,甘宁又过来闹他,他心里更烦了,不悦道:“你不在你的船里待着,来我这作甚?” “一会儿公绩出来了,他要杀你,我可拦不住。” 甘宁没有归降孙权前,在与孙权作战中杀死了凌统的父亲,如今归降了孙权,杀父之仇在那摆着,凌统对他从来没有什么好脸色。 还几次三番对他动手,想要报杀父之仇。 奈何武功不如甘宁,每次都没能报成。 甘宁指腹摸了一下黄盖的刀,嬉皮笑脸道:“他又打不过我,怕他作甚?” “我来是给你说正事的。” 黄盖道:“有屁快放。” 甘宁挑挑眉,腰间挂着的铃铛被风一吹,又响了起来。 甘宁手指转着铃铛,道:“我昨夜做了一个不好的梦,梦到——” “你闭嘴!” 黄盖把战刀扔在地上,怒目而视:“大敌当前,别说不吉利的话。” 甘宁笑嘻嘻道:“我这不是担心大都督吗?” “都说卧龙凤雏,二人得一可安天下,大都督此去,只怕危险重重。” 黄盖上下打量着甘宁,道:“你到底想说什么?” 甘宁试探道:“要不咱们求了主公,去帮大都督?” “不可。” 黄盖想也不想便否决了甘宁的提议。 此次战役,关乎江东存亡,故而孙权亲自来督军。江东的将才跟随周瑜倾巢而出,只余下他与甘宁还有凌统几个年轻的将领守着孙权,他们若是再出去,万一诸葛亮来劫营,光杆司令的孙权就是砧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 甘宁道:“丁璇带了一万精兵,夏侯渊有一万兵,张绣与曹昂的兵力保守估计在五万以上,赵云张飞各有三千精骑,还有关羽,关羽也有五千兵,这加在一起,可是将近十万精兵。” 甘宁伸出三个手指,在黄盖面前晃了晃,道:“咱们的大都督,只带了三万兵。” 黄盖被甘宁说的有点慌,负手在甲板上走来走去。 甘宁身上的铃铛声音在夜里飘得很远,听到声音的凌统提着剑从船舱中走了出来。 眼见二人又打起来,黄盖拦在中间,声音太大,吵到了睡不着觉的孙权。 孙权派人来问,三人跟着侍从面见孙权。 十六岁的少年郎端坐正堂,眼睛是湖水的绿,发色微微发紫,虽然年轻,却颇为威仪,让人不敢轻视。 甘宁单膝跪地,解释着自己来找黄盖的原因。 孙权拧眉沉思片刻,道:“黄老将军,你领一万兵,去襄助公瑾哥。” 周瑜和孙策是结义兄弟,孙策死后,孙权年轻,镇不住一帮老臣,是周瑜力排众议,辅佐孙权,这才慢慢平息了老臣们对孙权的不满。 孙权感激周瑜,以兄相称。 黄盖道:“我若走了,谁来保护主公?” 孙权笑笑道:“公瑾哥曾与孤私下说过,丁璇所带将领虽多,但多为骑兵,并不擅长水战,诸葛亮纵然想偷营,只怕也是有心无力。黄老将军只管放心前去便是。” 黄盖推辞不去。 话是这样说,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他担不起这样的风险。 再加上甘宁新降,心思未定,他一走,孙权身边只有一个凌统,凌统远非甘宁的对手,甘宁水性又好,杀了孙权后,仍能从水下离开。 周瑜让他留守在孙权身边,未必不是有着这样的考量。 黄盖不愿出战,甘宁笑眯眯请战道:“主公,既然黄老将军不愿意去,那就让末将去帮助大都督吧。” 孙权眼睛轻眯,想了一会儿,道:“甘将军武艺超群,曹孟德有恶来典韦,孤有甘将军。此等小事,便不由甘将军出马了。” 甘宁投降不足一个月,他可不敢让甘宁领着一万兵去帮助周瑜。 最坏的结果不是甘宁领着一万兵跑了,而是甘宁给战场上的周瑜补了一刀。 孙权看向凌统,道:“公绩,你带五千兵马,速速支援公瑾哥。” 凌统下巴微抬,轻蔑地看了一眼甘宁,大步走出船舱。 甘宁脸上的笑容如旧,叮叮当当地回到自己船上的房间里。 金色的铃铛响在夜风中,甘宁把玩着铃铛,从房间里找出一串铃铛,挂在心腹身上。 然后手指一按自己身上的铃铛,叮铃铃的声音消失了,只有心腹身上的铃铛在响。 月光稀薄,星光洒在江面上,忽有黑影闪过,坠入深不见底的江水,却未激起半片浪花。 桂阳城外,周瑜率兵赶到,亲卫打着旗语,让城里的内应打开城门。 城门尚未被打开,城外的不远处突然出现一抹极亮眼的白色。 赵云所带皆是银甲白马的骑兵,号称白马义从,曾打得匈奴看见白马便逃。 周瑜眸光微转,手指紧了紧马缰。 白马之后,四轮手推车被人慢慢推了出来。 诸葛亮坐在车上,看着人群中的周瑜,轻摇着羽扇,道:“周公瑾,亮在此恭候多时了。” 诸葛亮的声音刚落,城墙之上响起琴音,周瑜抬头,女子一身金甲,烈红的披风扬在夜风中。 女子手指抚琴,时不时错乱的音节让周瑜眼皮直跳,偏女子并未察觉,自以为弹奏得甚是悦耳动听,语气也颇为自豪:“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这一曲琴音,都督可还听得?” 西方又有一支军马赶到,为首的将领声若洪钟:“燕人张翼德在此,还不快快下马投降!” 北方赶来的关羽一手捋着胡须,青龙偃月刀闪着寒芒。 周瑜迎风而立,狭长的桃花眼映着漫天星辰。 周瑜身边的亲卫拔出腰间佩剑,大吼道:“保护都督!” 众军混战,亲卫护着周瑜向江边而逃,张飞提着丈八蛇矛准备再追,赵云笑笑道:“翼德无需去,自有人把周郎送回桂阳。” 张飞听此话,便知丁璇早有安排,收了武器,纠正赵云道:“称呼又错了,是三哥。” 说完话,张飞又问丁璇:“你平时的琴弹得挺好啊,今日咋这么难听?” 丁璇笑道:“这你就不懂了吧?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众将护着周瑜一路而逃,远处的江水在星光下闪着粼粼光泽。 悦耳的铃声自江边传来,众将赶到江边,甘宁蹲在码头的柱子上,嘴里叼着一根草,吊儿郎当道:“都督大败而归?” 脾气急躁的将军对着甘宁拔出了剑:“不许你这样跟都督说话!” 周瑜一脸平静,眼睛轻眯,看着孤身一人的甘宁,道:“你我同为主公效力,莫动不动拔剑。” “还是都督脾气好。” 甘宁拍拍身上的水,吐出嘴里的草,笑眯眯地看着周瑜,眉梢轻挑,道:“我有一个朋友琴弹得不好,想请都督过去指导两句,不知都督肯否?” 第54章 曹操原配 亲卫们见此,纷纷拔剑。 周瑜手指虚握着马缰,不动声色地看着甘宁。 他原本的筹划是非常精密没有任何问题的,哪曾想,赵范这个环节出了意外。 牵一发而动全身,导致他的兵行险着大败而归。 赵范身死,他原来的打算落了空,他此次出战,只带了三万兵马。这三万,还分给了太史慈一万,让太史慈去防守夏侯渊。 丁璇以逸待劳,又有张飞关羽前来助阵,兵力太过悬殊,护着他逃出来的将士并不多。 士气已泄,人心已散,这些人远远不是甘宁的对手。 但他不能死在这里。 孙策新丧,孙权年少,难以服众,若非他力排众议辅佐孙权,江东政权早就改了姓名。 他若死在这,江东那帮只在乎自己家族得失,而不在乎江东究竟姓什么的文臣们,必然逼着孙权投降丁璇。 他与孙策出生入死打下来的江东基业,就此付之一炬。 他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战马嘶鸣,周瑜手指轻抚着马鬃,道:“甘将军是丁夫人的人?” 甘宁从柱子上跳下来,发间插着的羽毛随着他的动作,挥洒着水珠。 叮叮当当的金铃响在寂静的夜里,甘宁落在地上,双手环胸,抬头看着马上的周瑜,狭促一笑,道:“都督,我是苦出身,没有你们士族那么多的讲究,什么人不人的,又效忠谁,跟我没关系。” 周瑜眸光轻转。 甘宁便走便继续道:“子义曾跟我说过,说什么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周瑜道:“子义素有大志。” 亲卫们将甘宁围在中间,长剑在冷月下闪着寒光。 甘宁抬起头,笑眯眯道:“我以前也是这样认为的,直到丁夫人告诉了我一句话,叫——” 说到这,他声音微顿,目光骤冷:“一将功成万骨枯!” “杀!” 亲卫们手里的长剑一起刺向甘宁,甘宁身轻如燕,身体往下一趟,贴着地面,像是滑不溜秋的泥鳅一般,滑到周瑜马下。 周瑜的战马猛然抬起后踢,踹向甘宁。 甘宁眸光一闪,翻身准备上马挟持周瑜。 周瑜的长剑出鞘,横在甘宁面前。 剑锋离甘宁的胸口仅有半寸,只需周瑜稍稍往前一送,便能要了甘宁的命。 甘宁眉梢轻挑,停下了动作,眼底有着几分讶异。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东吴之地多儒将,类似于张飞典韦的悍将并不多。 武力值最高的武将是太史慈和孙策,当然,孙策已经死了,太史慈又被周瑜派去南郡防守夏侯渊,守在周瑜身边的人他根本不曾放在眼里,所以才孤身前来擒周瑜。 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往日风度翩翩比文臣还要儒雅的美周郎,不仅自己能打,自己的战马也很能打。 这就很尴尬了。 亲卫的长剑齐刷刷地架在甘宁的脖子上,周瑜浅浅一笑,道:“那是子义的话没有说完。” 甘宁挑了挑眉梢。 河水拍打着地面,冲刷着地上殷红的血迹,周瑜的声音温润又不失英气:“大丈夫处世立功名,功名既立王业成。” 甘宁耳朵动了动,发间的羽毛随着夜风飘摇。 周瑜长剑还鞘,平静地看着甘宁,道:“王业成兮四海清,四海清兮天下平。” 甘宁大笑,腰间的金铃铛跟着他的动作响起来,亲卫手里的长剑又送了一分,鲜血染红剑锋,甘宁却像感觉不到疼一般,道:“都督的这番话,说与我那朋友听更合适。” 周瑜眉头微动,只听到金铃铛急促叫着,眼前一花,刚刚被亲卫们围着的甘宁已没了踪影。 金铃铛的声音突然消失,亲卫们面面相嘘:“都……” 一声都督还未叫出口,金铃铛又突然响了起来,周瑜瞳孔微微收缩,拔剑欲往身后刺,长剑拔出了一半,手指便被男子沾了河水微凉的手掌握住了。 甘宁右手握住周瑜的手,往下一按,长剑回鞘,左手不知何时拔出了短刀,横在周瑜的脖子上。 “不许伤害我家都督!” 亲卫们怒目而视,然而甘宁的短刀离周瑜太近,他们也不敢上前。 甘宁没有理会亲卫,笑眯眯看着周瑜,道:“都督,您还是跟我走一遭吧。” “刀剑无眼,伤了您的性命就不好了。” 亲卫们不肯推开,甘宁手腕翻转,夺了周瑜长剑,长剑横扫,打在亲卫身上。 周瑜眉头微皱,道:“莫伤他们性命。” 甘宁道:“都督若愿意跟我同去,我便不杀他们。” 周瑜抿了抿唇,缓缓松开握着马缰的左手。 甘宁扬眉轻笑,剑身回鞘,剑柄击在亲卫身上,亲卫尽皆落马,昏倒在地。 甘宁两腿一夹马腹,调转马头,带着周瑜,向桂阳的方向疾驰。 桂阳城下,丁璇踮着脚尖,五指并拢放在额头,不住地向江边张望着。 诸葛亮摇着羽扇,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雾气腾腾的河水。 张飞收整军队,准备返回零陵,见丁璇望眼欲穿的模样,忍不住道:“不就一个周瑜吗?夫人至于眼巴巴地等着吗?” 丁璇道:“当然至于了,周瑜长得多好看啊。” 众将:“……” 众将的目光整齐划一地看向诸葛亮,诸葛亮一脸坦然,淡定地连摇着羽扇的频率都不曾改变。 其心胸之宽广,足以载入史册,以供后人瞻仰。 然而那握着羽扇的手指,却不留痕迹地紧了紧。 丁璇是一个没有架子的人,与丁璇相处久了,刘备也没以前那般严肃,喜怒不形于色了。 刘备捋着胡须,忍俊不禁道:“听闻周郎善音律,美容颜,乃江左风.流美丈夫。” “夫人礼贤下士,素爱有才之人,今夜在此等周郎,不过是性格使然罢了。” “对。” 丁璇翘首以盼,随口道:“长得好看的在我——” 话刚出口,方察觉刘备的话就是一个坑,丁璇堪堪刹住话头,瞧了一眼看上去波澜不惊的诸葛亮,有些心虚,道:“孙权刚接手江东政务,正是仰仗周瑜的时候,若我们抓了周瑜,又用大军驻扎在江边,时间一久,江东的士族们必然会逼着孙权投降。” 诸葛亮点点头,语气不明道:“夫人深思远虑,亮为之叹服。” 连夫人都叫上了,果然还是吃醋了啊。 丁璇忍不住笑了起来。 当着众多将领的面,丁璇也不好去哄诸葛亮。 诸葛亮这人要面子得很,不许这,不许那,人前一定要端庄,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情况下,才能咬着耳朵说上几句悄悄话。 丁璇对众将道:“哎,大家不用陪我在这等了。翼德回零陵,玄德公与二哥回长沙吧,回到城里好好休息一下,过几日还有一场硬仗要打。” 众将知晓丁璇的心思,笑着向丁璇道别,翻身上马。 尘沙漫天,军士们举着的火把渐行渐远,军队消失在夜幕中。 赵云是个厚道人,也是一个极为有眼色的人,带着麾下的白马义从,离丁璇远远的。 星光下只剩下丁璇和诸葛亮,丁璇撞了一下诸葛亮的肩膀,笑道:“真的吃醋了?” 诸葛亮摇着羽扇,看也不看丁璇,道:“没有。” 没有才是怪事。 丁璇从背后抱着诸葛亮,下巴抵在他的肩膀,道:“别装了,你假装大度的模样一点也不好看。” 诸葛亮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偏过脸,看着眼睛亮亮的丁璇,有几分无奈,道:“倒不是吃醋,只是觉得心里有些不踏实。” 丁璇笑道:“有甚么不踏实的?我这么喜欢你。” 丁璇伸出手,捏了捏诸葛亮的耳垂。 自她揉捏过的地方,绯红开始蔓延。 丁璇轻轻道:“我超级喜欢你的。” 天上的星星似乎躲进了云层,丁璇凑过去蹭了蹭诸葛亮的脸,道:“等乱世平定之后,你把手上的事情放一放,咱俩出去走走,好不好?” 历史上的诸葛亮,与其说是病死,更不如说是累死的。 后期蜀汉人才的短缺,让他不得不总揽朝政,事无巨细去处理。 她来到三国乱世后,说服诸葛亮辅佐曹昂,曹操班底比一双草鞋起家的刘备好很多,诸葛亮不需要再像历史里那般辛苦。 可诸葛亮依旧很忙,忙到哪种程度呢,忙到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瘦下去。 她抱着诸葛亮,有时候还会觉得硌手。 丁璇道:“别总想着把所有的事情都担在自己身上,下面的人虽然不中用,但多给他们几次机会,历练历练也就出来了。” “哪有人天生便能与你一般?” 很久之前,她就想说这些话,之所以没有说,是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抛却她和诸葛亮的情.人关系来论,她是主公,诸葛亮是臣子,一个主公对臣子说这样的话,那便是觉得臣子的手伸得太长,主公不信任,要削弱臣子的权利。 她足够信任诸葛亮,也知道诸葛亮的为人,不会往这方面想,但架不住天下的悠悠之口。 有些话,在不合适的情况下说出来,还不如不说。 今夜正好,趁着诸葛亮吃醋,感觉他们之间的关系不踏实,她便顺着诸葛亮的不安,将话题转了过来。 “我总想和你多说说话,可你总是那么忙。” 丁璇嗔道:“你自己忙也就算了,我没你那么狠,能把自己逼到那种程度,我只是想张弛有度地去处理事情。闲暇时间呢,玩玩转转,你没时间陪我也就算了,还不让我多去瞧瞧旁人。” “你说你这个人,怎么一点道理都不讲呢?” 夜沉星河,远处的河水拍打着地面,诸葛亮转过脸,低头看着丁璇,想伸手捧一捧丁璇的脸,又觉得行为太不端庄守礼。 犹豫了一会儿,诸葛亮的手放在丁璇的发上,将她垂落下来的发梳在耳后,道:“以后我会多陪你的。” 他何尝不知道吃吃玩玩闹闹的舒服? 只是有些事情,他不做,便没有人去做。 此次南下对江东用兵,武将有赵云关羽张飞,无论哪一个,都是万人不挡之勇,冲阵打仗绰绰有余,可在治理政治上,只有赵云能帮着点他,关羽张飞根本指望不上。 关羽和张飞的性格缺陷太明显,一个脾气火爆,一个性格太傲,士兵若是被分到张飞手下做事,多半是痛哭流涕,后悔前来当兵,若是分到了关羽帐下,一个个高兴得像是捡了银子。 关羽傲上忍下,虽然颇得士兵的心,但与文臣相处得并不好,张飞倒是尊敬读书人,可又待士兵不好。 两人能做镇守一方的大将,却不是治理能城池安抚百姓的人。 关羽张飞尚且如此,更别提其他人了,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会事无巨细去处理。 不过丁璇说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不怕下面的人一时办砸了事,怕的是下面的人习惯了你去做事。 或许他该收收手,放放权了。 诸葛亮淡然一笑,抚着丁璇的发。 远处传来清脆的铃铛声音,诸葛亮连忙松开丁璇。 丁璇笑着道:“害羞什么,再抱一下嘛。” 话音刚落,周瑜的身影从浓雾中显现出来,丁璇立刻不缠着诸葛亮,冲远处的周瑜道:“公瑾,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的琴音。” 周瑜:“……” 他的耳朵都在怀疑人生了好吗。 赵云也看到了周瑜,带着部下骑马来到丁璇身边。 哒哒的马蹄在离丁璇不远处停下,甘宁从周瑜身后跳了下来,指了指周瑜,冲丁璇挤眉弄眼道:“周郎给你带回来了,你怎么谢我?” 星光下的周瑜越看越好看,丁璇笑着道:“你想我怎么谢你?天下的绸缎任由你挑,再给你打造足足的金铃铛,让你挂得满身都是。” “等以后入蜀了,蜀地的飞鸟远比中原之地多,那里的鸟都归你管,可好?” 甘宁这个人,少年之时是游侠……呃,说好听点是游侠,说难听点是贼寇,专门抢劫富人的那一种。 因为他时常穿着锦衣却抢劫,还被人送了一个外号:锦帆贼。 他喜欢绫罗绸缎,喜欢玩鸟,鸟身上掉下来的羽毛,还会被他装饰在身上。 当然,作为他的标志,金铃铛也不可少。 清脆的铃音一响,世人便知是锦帆贼来了,于是该逃命逃命,该干嘛干嘛,实在逃不走的,奉承他两句,把他的马屁拍得舒服了,他不仅不会抢你的东西,心情好了,还会送你不少银子。 在一众要么心怀大志匡扶天下,要么热血酬知己,生死都随主公的三国武将里,甘宁的率性而为简直就是一股泥石流。 甘宁摸了摸下巴,道:“听上去好像不错。” 两军交战,想的都是如何把对方置于死地。 孙权立根未稳,现在的周瑜远比初主江东的孙权更重要,杀了他,江东便没了主心骨。 届时,丁璇挥师渡江,收复江东指日可待。 周瑜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在被甘宁劫来之时,便已经做了必死的打算,只是他素来气度恢弘豁达,身上并没有即将赴死的死气沉沉,反而一脸恬淡,不像是去送死,更像是一个前来做客的翩翩士子。 丁璇上下打量着周瑜,道:“公瑾让我好等。” 周瑜淡淡一笑,道:“瑜亦久仰夫人大名。” 甘宁还要回孙权那继续做卧底,不便久留,问赵云要了匹马,翻身上马,又向赵云交代道:“江边有几个人,你派几个人前去料理下,别让凌统发觉了。” 凌统被他安排的人带迷了路,这会儿还不知道在哪打转呢。 但这样总归不保险,万一凌统找到了那些人,那些人吧事情和盘托出,他就不能在孙权面前做内应了。 还是让赵云料理了比较好。 听到甘宁的话,周瑜微微侧目。 甘宁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道:“当然,那些人都是都督的亲信,子龙莫杀他们,将他们带给都督便是了。” 赵云笑着点了几个人,让他们跟着甘宁去料理,回头对周瑜道:“都督是夫人的座上客,岂有伤害客人随从之礼?都督放心,只需半刻钟,云便将都督的随从带到都督面前。” 周瑜眉头微动,上下打量着赵云,略微点头,道:“劳烦赵将军。” 周瑜的马凌统认得,甘宁回去时不敢骑周瑜的马,问赵云找了一匹马,带着赵云麾下的士兵消失在夜幕中。 桂阳城门大开,红绸铺成了地毯,两边立着的军士手里举着火把,将红绸照得越发烈红。 若不是因为太扰民,丁璇还准备找上一些貌美小姑娘在边上弹琴助兴。 以周瑜的积石如玉的气度,只怕小姑娘们都跟她一样,乱弹一通,引得周瑜频频回头相看。 城里的太守府早就备好了酒宴,与赵范厮杀过的痕迹被侍从们清理,只余下极淡极淡的红色痕迹,纵有血腥味萦绕,四面的窗户打开,再点上熏香熏上一熏,便什么味道也没有了。 丁璇坐在主位,美味佳肴如流水一般被端上。 身边的侍女给丁璇斟满酒,丁璇敬着周瑜。 酒过三巡后,周瑜放下了酒杯,看着烛火下的丁璇,淡然一笑,道:“瑜知晓夫人心意,但……” 说到这,周瑜声音微顿,淡然一笑,道:“夫人还是送瑜一程吧。” 丁璇喝完了杯子里的酒,放下酒杯,手指撑着脸,侧脸看着周瑜,笑眯眯道:“公瑾这么好看,我若杀了,天下的女子们岂不是要恨死我?” 周瑜的气质是江南雨后的清荷,温文尔雅,这种气质很容易迷惑人,让人感觉他是一个没有攻击力,很好说话的一个人。 可事实并非如此,他的温和后面,是士为知己者死的宁折不弯,他一生。 孙策活着的时候,他辅佐孙策,孙策死了,他便辅佐孙权,若是孙权死在了他前头,或许他还会继续辅佐孙家的下一代,总之,有他,便有江东孙家。 他出身于士族,却没有士族的圆滑和万事以家族为先的性子,哪怕国灭了,也要保住家族。 他的心里,是平乱世,立基业,治太平。 孙策,是他的知己,是能达成他目标的那个人。 如今没了孙策,孙权明白欣赏他的政治观点,他便辅佐孙权征战天下,不死不休。 丁璇欣赏周瑜,然而在欣赏的同时,又有些许心疼。 三国是谋臣与武将井喷的时代,武将铮铮傲骨,谋臣修身治天下,君不疑臣,臣不负君,谱写了一章章流传后世的赞歌。 可再怎么优秀知天命的臣子啊,终究历史的车轮无情碾过。 出身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悠悠苍天,曷此其极? 再不能临阵讨贼。 如果可以,她希望这些惊才绝艳的臣子,永远意气风发,永远壮志酬筹,而不是为了一个同样的目标,仅仅因为立场不同而相互讨伐。 侍女又斟满了酒,丁璇满饮三杯。 三杯酒喝完,丁璇放下了酒杯,目光环视屋里的众人,最终落在周瑜身上,认真道:“我不杀你,永远都不会杀你。” 周瑜眸光轻闪。 丁璇眉梢微扬,偏过脸对赵云道:“子龙,拿剑。” 她想剽窃一下周瑜的诗。 明明目标都是踏平乱世治太平,为什么非要闹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说句不中听的话,三国的乱世之所以久久没有结束,就是因为不世出的天才太多了,但凡少那么一两个,天下早统一了。 君不见前期的曹操刘备孙权刚了这么多年,也没刚出一个结果来,三分天下,各自为政,各自讨伐。 而曹魏的曹操荀彧荀攸郭嘉、蜀汉的刘备诸葛亮法正五虎、孙权并孙吴的四大都督一死,司马家摧枯拉朽统一了天下。 刘禅麻溜去当安乐公,死了多年的刘备的棺材板按都按不住。 这说明什么?说明有才能的人不能全凑在一起,全凑在一起就是乱。 乱世出英雄,可英雄一旦出的太多,从某种层面也会延长乱世。 丁璇向赵云伸出手,赵云解下腰间的佩剑,扔给丁璇,丁璇接下佩剑,长剑出鞘,在堂下挽了一个剑花。 东汉末年虽战乱不休,但同时也是一个包容度非常高的时代。 比如说曹老板带着部下一块去把妹,喝多了酒大家你一句我一句来联诗,刘皇叔与部下抵足而眠,如鱼得水之类的话也是拈手而来,至于东吴,那就更不用说了,大家在一起喝酒,美周郎还会舞剑助兴。 总之,就是一个君臣相处颇为轻松和谐的时代。 什么?你说身为主公给臣下舞剑是非常跌份的事儿? 不存在的,大家只会觉得你礼贤下士,君臣同乐,是一个非常值得辅佐的主公。 丁璇身轻如燕,带着三分醉意舞出来的剑舞尽显豪态,然而她身形清瘦,又有身为女子特有的清雅。 英气凌厉被她握在掌心,眼波流转,却又潋滟妩媚。 周瑜放下了酒杯,眉头微动。 丁璇缓缓唱道:“生于乱世兮,立功名。” “功名既立兮,王业成。” 周瑜瞳孔微微收缩,水平如镜的湖面起了一丝波澜。 丁璇清越的声音还在继续,一个字一个字地钻进他心里。 “王业成兮,四海清,四海清兮,天下平。天下平兮,吾将醉……” 丁璇肩膀下压,手腕翻转,在背上收起剑花,看着周瑜,收尾道:“吾将醉兮舞霜锋。” 屋里的众人久久没有说话,廊下画眉鸟的声音格外清晰。 不知过了多久,赵云打破了平静,轻声道:“夫人此歌,正是云之所愿。” 丁璇一笑,问周瑜:“那么,公瑾呢?” 无论是诸葛亮赵云,还是周瑜,都是非常纯粹的人。 海晏河清,盛世太平,才是他们最终的追求。 周瑜闭了闭眼,轻笑一声,道:“或许,我该早些认识你的。” 诸葛亮摇着羽扇,道:“公瑾此言差矣,现在认识怀玉,尚且不晚。” 周瑜摇了摇头,水润的眸光看了一会儿丁璇,薄薄的唇抿成一条线好像有什么话,堵在心里说不出口。 片刻后,周瑜方慢慢道:“我已经有伯符了。” “承君一诺,赴汤蹈火,至死方休。” 烛火跳跃在周瑜眼底,焚烧着他眼底清澈的感伤和化不开的责任。 周瑜一笑,眸光归于平静,端起面前的酒杯,遥敬着丁璇,道:“瑜,多谢夫人的剑舞。” 从你我的自称,再到瑜和夫人,周瑜已经做出了选择。 丁璇长长地叹了一口气,无不哀怨道:“看来追求公瑾的人太多,公瑾已经习惯拒绝了。” 周瑜的拒绝在丁璇意料之中,若是周瑜降了,才是意料之外。 可尽管如此,丁璇还是有一丢丢的心酸,晚上与诸葛亮在一起的时候,丁璇手指绕着诸葛亮的发,问道:“如果你先认识的是玄德公,我再去找你,你是不是不会理我?” 烛光下的诸葛亮想了一会儿,道:“没有如果,我先遇到的是你。” 丁璇伏在诸葛亮的胸口,道:“世人常说,感情讲究先来后来,晚了一步,便误了一生。” “可我看来,君臣也是一样。若是玄德公先三顾茅庐,你必然会跟他走,而我若是早些结识周瑜,或许捷足先登的便是我了。” 长夜漫漫,周瑜立在窗下,看着窗外景致。 赵云没有说谎,果真将他的人尽数带到他身边,亲卫们见了他,一个个说着拼死也要保护他回江东。 可他知道,他回不去了。 丁璇不会杀他,也不会放了他,丁璇会拖着他,拖到江东原本就不服从孙权的士族们没了耐心,逼迫孙权投降。 孙权投降,不过是孙权举家去许昌,而士族们的地位,却丝毫不会改变,反而会因为劝降有功,而加官进爵。 星光洒在窗台,映在周瑜身上。 周瑜慢慢闭上了眼。 一切如周瑜所想,丁璇的兵马在长江边上安营扎寨,一边训练水军,一边督造船只。 张飞第一次上船,下来之后便吐了个昏天黑地,夏侯渊大笑不已,幸灾乐祸说张飞不行。 张飞奄奄一息对夏侯渊道:“你行你上。” 夏侯渊道:“上就上,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 说完话,夏侯渊大步上了船。 夏侯渊虽然有些不适应船上的摇晃,但风平浪静,他尚坚持得住,便在船上耀武耀威,冲张飞道:“看,我比你强太多了。” 话刚说完,一个浪打了下来,夏侯渊啪叽一下摔在甲板上。 原本都拉着关羽袖子交代后事的张飞看到这一幕,瞬间来了精神,也不交代后事哭诉自己绝了老张家的烟火了,手指指着被侍从们扶着都站不起来的夏侯渊笑得直不起来腰。 夏侯渊被人扶了下来。 关羽捋了捋衣袖,刘备换好了衣裳,道:“二弟,咱俩试试。” 两人以前以后走上船,丁璇看了一眼摇着羽扇的诸葛亮,道:“你不去感受一下?” 诸葛亮笑得甚是和煦,道:“亮乃军师,坐镇后方便可。” 赵云忍俊不禁,轻笑出声。 丁璇略带歉意地看了一眼赵云。 历史上的赵云,虽然与关张马黄并列一传,是蜀汉官职最高的武将,但后世仍有不少人觉得赵云像保镖,而不是独当一方的大将。 原因无他,赵云不是在救阿斗的路上,就是在保护军师诸葛亮的路上,当然,也有可能是在看守孙尚香的路上。 虽然有取桂阳、取汉中、设空营计吓跑曹操等艳惊四座的战绩,但因为几次拯救阿斗于危难和保护诸葛亮的事迹太深入人心,以至于让人觉得他的本职是保镖,打仗是他的副业,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刘备不重用赵云,把好好的一个将才当保镖使。 丁璇原来挺想不明白的,来到三国时代,遇到一干武将后,才终于明白了刘备的不容易——刘备被曹操追得满地跑的时候,是刘备先跑,让是赵云保护家眷,张飞断后,恩,结果很明显,作为断后的张三爷,跟刘备一块麻溜跑了,把带着老弱病残的赵云丢在后头了。 赵云想当保镖吗?不,他不想,可他家主公快五十岁了,才得了这么一个儿子,他要是把阿斗丢这了,指不定刘备就此绝后了。 赴江东刘备娶妻,谁都不带,为何独独带了赵云? 张飞脾气爆,关羽太傲,俩人都不是擅长交际的主儿,文臣们倒是擅长交际,可武力值还不如刘备,遇到危险的时候,比刘备跑得都快,刘备只能带赵云。 就好像,现在的她,把看守周瑜的任务交给了赵云一样。 让张飞关羽看守周瑜?俩人武力值倒是很高,可架不住周瑜会用计啊_(:з」∠)_ 还是只能用赵云顶上。 作为一个靠力气吃饭的武将,赵云一辈子没中过谁的计,值得后世的云迷们吹嘘一辈子了。 赵云就是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丁璇道:“等奉孝来了,子龙可要去船上驰骋一番?” 等郭嘉来了,就把周瑜交给郭嘉,一个爱喝酒,一个善音律,肯定有很多的话题聊。 赵云浅笑道:“自然。” 曹操的大军姗姗而来,屯兵在赤壁。 曹操是一个爱才的人,对于周瑜,他倾慕已久,但周瑜并无降意,曹操只能恋恋不舍地把周瑜交给郭嘉,希望在郭嘉的舌灿莲花下,周瑜能回转心意,为他所用。 丁璇修建完了战船,原本不适应船的武将们经过这一段的时间练习后,已经能在甲板上健步如飞了。 十月的天气虽然不算冷,但长江水深,温度很凉,赵云带着麾下的士兵,在江边上学习游泳。 夏侯渊抱着浮木,死活不愿撒手,张飞刚刚松开木头,便喝了几口水,满嘴吐泡泡。 关羽胡子长,游泳颇为不便,湿嗒嗒的胡子贴在身上,让一贯严肃的他有着几分滑稽。 几个人里,只有赵云在水里来去自如。 曹操手下的武将们看得心里发痒,脱了盔甲,一个个跳进水里,再喝了不少水后,也慢慢地能在水里扑腾了。 诸葛亮摇着羽扇,眉头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我军虽多,不擅长水战,战力只能发挥出十之二三。” 丁璇点点头,笑了一下,道:“那若是有人献策,把战船连在一起,这样一来战船不再颠簸,将士们如履平地,也能发挥的实力。” 诸葛亮想了一下,摇头道:“此计虽好,但若遇到火攻——” 丁璇眼底笑意盈盈,诸葛亮突然明白了她的打算。 曹操的侍从一路小跑而来,气喘吁吁对丁璇道:“夫人,主公请您去营帐说话。” 丁璇眉梢轻挑,道:“来了。” “你猜是谁?” 诸葛亮羽扇轻摇,道:“怕是与亮齐名的凤雏先生。” 丁璇道:“那我要好好看一看,这位凤雏先生究竟长什么样。” 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然而与被刘备三顾茅庐相请的卧龙诸葛亮相比,这位凤雏先生的命便没那么好了。 他的名声虽然在外,但因相貌丑,没人去请他,便只好自己去应聘主公。 到了孙权那,孙权一瞧,哟,比我长得还奇怪的人可不多。 颜狗孙权选择不用。 诸葛亮知晓凤雏有大才,好说歹说让凤雏来辅佐刘备,还写了一封引荐信。 凤雏先生是一个有文人傲骨的人,自己溜达着去找刘备了,并没有出示诸葛亮的信。 刘备一双草鞋起家,兜里比脸都干净,能有人跟着他干就不错了,哪有挑拣别人相貌的资本? 然而再怎么不颜控的刘备,认真地瞧了瞧凤雏先生后,想着再怎么辣眼睛,但好歹是投奔自己的人,不能让他空手而归,于是,让凤雏去当了县令。 是的,刘备是三国君主里最不颜控的人,卧龙在他手里当军师,凤雏在他手里当县令,可想而知凤雏先生的相貌是多么的让人痛彻心扉。 卧龙得知消息后惊得羽扇都掉在了地上——说好的主公看上的是我的才学,而不是我惊为天人的容颜呢? 丁璇走进营帐,诸葛亮避嫌,并没有跟过来。 此时阳光正好,曹操身边没有几个人,许褚和典韦换班,古之恶来的典韦像是从地狱深处爬出来的修罗。 然而,在庞统的衬托下,让人瞧上一眼心脏跳三跳的典韦的相貌都甚是柔和清秀。 丁璇终于明白了当年的孙权和刘备的心情。 见惯大风大浪的丁璇捂了捂自己的小心口,那句仰慕先生已久的话怎么都说不出口。 这个时候,曹操是干大事的人的性格便凸显出来了,曹操道:“孤仰慕先生已久,先生可愿为孤效力?” 答案是否定的,凤雏先生献完铁索连舟计后,便说自己醉心田园,不愿插手战乱之事,最后祝曹操武运昌隆,便拍拍屁.股告辞了。 终于缓过劲的丁璇喝了三杯水压惊,抬眉看着庞统的身影渐行渐远,放下茶杯,追了出去。 三国时期的人普遍还是很高的,她的身高换算到后世大概是174厘米,曹操跟她一样高,还经常被人嘲笑是五短身材小矮砸。 然而,庞统还没有她高。 丁璇组织了一下语言,道:“先生,刚才是我失礼了。” 庞统绿豆小眼一笑,竟有几份睿智豁达之感,连相貌上的丑陋,似乎都淡了几分,道:“夫人倒是第一个对我的相貌不加掩饰的人呢。” “我见惯了旁人忍着恶心与我说话,夫人的难得率真,倒叫人心生欢喜。” 丁璇颇为不好意思道:“不,是我无礼了。相貌是爹妈给的,个人选择不了,而走哪条路,如何去走,却是能选择的。先生若是不嫌弃,我这有一个军师的位置,不知先生肯来否?” 庞统眸中精光一闪而过,须臾又恢复平静,道:“夫人说笑了,夫人有卧龙,曹公有荀家叔侄郭祭酒,哪里又有多余的军师与我?” 丁璇道:“天下九州,我只得了四州,先生又如何知道,剩下五州里,容不下一个军师之位?” 庞统眉头微动,似乎在思索丁璇的话。 丁璇展眉一笑,道:“先生现在无需答复我,下次在江东见面时,先生再告诉我先生的决定。” 庞统神情微变,丁璇道:“鲁肃此人虽有才,但行军打仗缺乏灵气,又无周瑜之威望,纵然镇得住武将,却也拿不住江东士族文臣。” “这些士族文臣们安抚百姓治太平是一把好手,却忠心与谁卖命,他们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江东姓孙还是曹。” “先生只管看着,不出一年,孙权必降。” 现在的孙权,太年轻了,又没有周瑜的辅佐,虽然善于用人,提拔了鲁肃和吕蒙等一帮将领,但江东的士族,岂是那般好相与的? 更何况,曹操有屠城的黑历史,刚到赤壁时,便对孙权下了战帖,言及孙权若是不降,等他拿下江东,江东留地不留人。 徐州千里无鸡鸣的事情大家还没忘呢,没了周瑜坐镇江东,江东士族们可不敢拿自己全族人的性命去跟着孙权豪赌。 文人风骨? 或许有,但并不多,多得是把孙权丢出去,他们继续做为官做宰过日子的人。 第55章 曹操原配 与江东的士族相比,诸葛亮原本就光伟正的形象又高大了不少——哪怕自己的主公是阿斗,也从未想过篡位的事情,守着一个川蜀,硬生生地把占据着中原之地的曹魏政权打得龟缩不敢出。 不是每个臣子都是诸葛武侯,也不是每个主公都有阿斗那么好命。 阿斗能有诸葛亮来辅佐,不是祖坟上冒青烟了,是祖坟上集体诈尸失火了。 丁璇感慨完,抱着诸葛亮又啃又蹭。 现在的诸葛亮还是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年轻,远不是后世仙风道骨捋着胡须的形象,他的意气风发尚未被天命不可违而消磨殆尽,他的眼角眉梢,满是对未来的期许。 海晏河清,江山永固,盛世太平,多么美好又浪漫的梦境。 但很快,便不再是梦境的。 他所希望的,都会实现。 营帐里虽然只有诸葛亮和丁璇,但诸葛亮还是有些不好意思,抬起左手,把从背后抱住自己亲亲蹭蹭的丁璇推了推,右手握着的毛笔仍在继续,笔走龙蛇,在绢纸上描绘着。 图纸有些眼熟,有点像后世的风扇,丁璇看了一会儿,好奇道:“这是风扇?” 诸葛亮道:“恩?风扇?” 狼毫停了一下,勾完最后一笔,诸葛亮笑了笑,道:“好名字,便叫它风扇吧。” 丁璇这才想起来,这个时代是没有风扇,这个所谓的“风扇”,八成是除了不会生孩子,剩下什么都会的诸葛亮,为了应对江东的铁索连舟绘制的。 果然外挂永远是外挂,不需要她去提醒他怎么做,他就能想到一切的应对方式。 丁璇想给诸葛亮送上自己的膝盖。 诸葛亮核算了一下做出来的比例,想了一会儿,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一时又想不起来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丁璇拿了笔筒里的笔,蘸了墨水,想着后世的风扇,在扇叶子上改了一下,道:“我觉得,这里可以改一下。” 诸葛亮眼睛一亮,道:“甚好。” “果然怀玉是与我心意相通之人。” 丁璇摸了摸鼻子,有些心虚——她只是占了来自后世的光。 为了建造战船,丁璇将方圆数里的能工巧匠全部聚集过来了,风扇的图纸绘制好之后,诸葛亮拿着图纸,让工匠去按照图纸制作风扇。 老工匠擦了擦手里的水,双手捧过图纸,看了一会儿,面有难色,道:“军师,老朽从未制作过此物,只怕……” 老工匠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地打量着诸葛亮的脸色。 曹操是一个不大讲究的人,缺少军费时,还招人成了一支专门刨人祖坟的军队,名叫摸金校尉。 杀父之仇还不刨人祖坟呢,再加上曹操又有为父报仇屠城的黑历史,可想而知名声坏到了什么程度。 尽管有颇得民心的刘备投靠,在很多百姓眼里,刘皇叔那是被逼无奈投降的,并不是真心实意辅佐曹操的。 种种事迹积累下来,百姓们对曹操惧怕多于尊敬,对曹营的人,更是战战兢兢。 老工匠也是这种心理。 哪怕士兵在招他们的时候,曾许诺了并非做白工,是有报酬拿的,每月的钱粮也发得及时,但他仍是害怕。 曹操屯兵赤壁,大战一触即发,这种情况下,曹操为了收买人心,自然是要做出一番样子来的。 什么士兵待他们手艺人多有敬重,全是假的,做不了真。 故而当曹营的军师拿着老工匠见也没有见过的图纸让老工匠做的时候,老工匠觉得不仅自己的性命交代着,他家里十几口人的性命也要保不住了。 老工匠颤颤巍巍跪了下来,老泪纵横道:“军师,老朽活了这把年龄,实在没见过这个东西,只怕……” 老工匠的话未说完,胳膊便被一只手扶住了,耳畔是女子清越的声音:“怕什么?只管做便是,做得好了,有赏,做不好了,也没甚么,下次再做便是。” 女子的声音里的笑意似乎有着安抚人心的魔力,老工匠抬起头,映入眼眶的是一张极美的脸。 他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这么美的女子,她美得不像人间的女子,她该是九天之上悠然自得仙人。 老工匠怔了怔。 丁璇将他扶起来,笑着道:“别动不动就跪,我年轻,担不起您这一跪。” 古往今来,军队里禁止有女子出现,然而在当世,有那么一个人,打破了这个规矩。 她叫丁璇,收张绣,降吕布,破袁绍,平北方,杀伐果决,却又不欺压百姓。 在世人眼里,她是能与刘玄德相提并论的人。 老工匠颤声道:“您……您是丁夫人?” 丁璇笑道:“是,是我,这位是诸葛先生。” 诸葛亮摇着羽扇,略微点头,老工匠连忙擦了擦脸上的泥污,道:“啊,是老朽眼拙,没有认出来。” 他早该认出来的,这个时代拿着羽扇的文人虽多,可出尘飘逸若神仙之姿的人,只有诸葛亮的。 都怪曹操残暴的名声太深入人心,他吓破了胆子,这才没有认出来。 老工匠道:“夫人与军师请放心,老朽一定竭尽所能,造出您二位要的东西。” 丁璇道:“如此,便辛苦老人家了。” 名声是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但在某种关头,却比拳头更有用。 工匠们被士兵应招而来,迫于曹操的威名,不得不给曹操制造东西,可这制造东西,也仅限于他的力所能及,对于他不知道,不了解的东西,不好意思没见过哦亲,这个我实在做不出来的哦亲。 可当让他做事的人是诸葛亮时,老工匠的求知欲一下子便被激发了——能给诸葛军师做东西,是老朽的荣幸。没见过?不会做?不存在,只要有图纸,老朽什么都做得出来! 这就是名声的好处。 诸葛亮拿过来的图纸不仅有风扇,还有铁索。 术有专攻,风扇让工匠做,铁索便是找铁匠。 铁索不仅仅是为了吧战船连在一起,还为日后的黄盖的诈降所准备。 庞统献计后,没过多久,江东那边便传来了鲁肃被孙权提拔为大都督的消息。 孙坚起兵时,黄盖便跟着孙坚南征北战打天下了,是辅佐孙家三代人的老臣了,莫说是对江东身无寸功的鲁肃了,就连周瑜当都督时,黄盖都不怎么服周瑜。 周瑜战败,生死不知,孙权便把周瑜颇为看重的鲁肃提拔为大都督,代替周瑜领兵。 孙权刚宣布消息时,以黄盖为首的老将们气得面红耳赤,当着孙权的面,便在大堂上吵了起来。 周瑜没了,孙权年幼,若想镇得住这帮老臣们,必然要用雷霆手段,故而孙权二话没说,让武士们拉着黄盖打了板子。 消息传到赤壁时,丁璇正在跟诸葛亮下着棋。 丁璇手执黑子,落在棋盘里,忍俊不禁道:“黄老将军是位狠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诸葛点点头,道:“孙坚孙策身先士卒,骁勇善战,自然有这等忠义之人为他卖命。” “只是这孙权……” 诸葛亮声音微顿,似乎在斟酌着用词。 诸葛亮毒舌归毒舌,但面对坚守本心大节不亏的人时,他还是抱有欣赏态度的。 诸葛亮道:“孙仲谋到底年轻了些。” 丁璇手里捏着棋子,撇了撇嘴,道:“你也不比他大几岁。” 诸葛亮轻笑,棋子落在棋盘里。 丁璇道:“其实孙仲谋也不错,是个守成之主,只是相比于他,我更喜欢他父兄。” 一个十五六的少年,能守住父兄留下的基业就不错了,还要他做什么?像父兄一样去带兵打仗? 别做梦了,他爹身先士卒死在战场上,他哥的勇猛更甚于他爹,号称江东小霸王,没有死在战场了,死在了旁人的刺杀里。 孙权纵然不去吸取点父兄的教训,他下面的臣子也会痛哭流涕扯着他的袖子让他坐镇后方,不让他上战场。 时间一日一日过去,在赵云的带领下,原本并不擅长水战,甚至连游泳都不会的北方士兵们渐渐能在水上来去自如了。 一条条粗重的铁链将战船连在一起,巨浪打过来,战船只是微微荡一荡,平稳得几乎能跑马。 众将忙着在战船上练习着军阵,丁璇单独找到赵云,交给赵云一个艰巨的任务——给他装上风扇的快穿,让他以最快的速度,冲入江东的战船上,而后上岸,冲杀掠阵。 想要做成这件事,武力,心智,胆气,甚至运气,缺一不可。 她麾下不缺武力高的武将,关羽,张飞,皆万人敌,许褚,典韦,亦有万夫不当之勇,胆气,众人也不缺,心智再加上运气…… 还是只有赵云。 丁璇把这个任务交给赵云时,颇为忐忑。 以正常人的眼光来看,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风扇是诸葛亮准备的杀手锏,知道的人并不多,赵云也只是略有耳闻,并未见识过。 退一万步讲,纵然风扇发挥了它的使命,可如何冲破江东的战船呢?又如何冲杀到案上,让江东众人心肝皆裂呢? 这个任务,太难太难了。 与这个任务相比,跟在赵云身后冲杀捡人头的任务,又或者留守大本营困守黄盖的任务,都是万无一失坐等战功的。 谁不想做轻松的任务呢? 丁璇几乎怀疑赵云不会接。 赵云莞尔一笑,双手抱拳,眸光映着温暖的阳光,道:“云必不负夫人重托。” 浪花夹着江风,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岸边。 远处的士兵喊着号子,日复一日地操练着阵型。 丁璇沐浴在十月的阳光下,看着面前皎皎似月萧萧如风的年轻将军,一直悬着的心慢慢平复下来。 是啊,这的确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有赵云啊。 他生来便是为不可能完成而存在的。 在他身上,出现任何奇迹,都不叫奇迹。 那叫常规操作。 古来冲阵扶危主,唯有常山赵子龙。 丁璇笑了起来,道:“那么,我便等子龙的好消息了。” 赵云一笑,抱拳告辞,领着部下去分配任务。 万事俱备,只欠黄盖来降。 丁璇没有等太久,一叶扁舟飘飘荡荡从江东而来,送来了黄盖的乞降信。 黄盖先讲自己跟随孙坚孙策征战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孙权继位后,他不敢言功,仍兢兢业业,为孙权征战沙场,洒尽最后一滴血,纵然孙权年轻,偶尔一意孤行听不进旁人的劝说,他也从未有过反意。 然而孙权回报他的,却是为了一个小小的鲁肃杖责他八十。 黄盖写得甚是可怜,使者念完信,营帐里的诸多将领沉默不语,耿直如张飞,拍案而起,破口大骂孙权没有良心。 关羽捋着胡须,闭目不语。 刘备长长一叹,道:“可怜黄老将军的一片忠心。” 夏侯渊道:“跟着这种主公,再多的忠心也是喂了狗。” 诸葛亮摇着羽扇不说话,浅尝着杯中的茶水。 郭嘉昨夜与周瑜畅谈,喝酒喝到半宿,若不是许褚去他营帐把他拉过来,他这会儿还躺在榻上睡大觉呢。 因为宿醉,郭嘉脸颊微红,瞟了一眼使者后,眼底闪过一抹狭促之色。 气氛烘托得差不多了,曹操适时开口,道:“孤素来敬仰黄老将军之风采,黄老将军若是肯降,孤必待为上宾,无所不听。” 丁璇挑了挑眉,静静地看着曹操的表演。 昨天是谁因为给黄盖什么官职而争论不休的? 丁璇的意思是封个候,再封个上将军,荣誉性的官职再来些,一来表示自己接受黄盖投降的诚意,二来么,也让江东的那帮士族们瞧一瞧,只要肯投降,官职大大的有哦亲。 士族们最看重的是自己家族的利益,至于江东姓曹还是姓孙,对他们的影响并不大。 这些人或许一时争论不过孙权,不得不做出一副誓与江东共存亡的样子来,但一旦孙权决策失误,他们便会抓住不放,大做文章,逼迫孙权投降。 给黄盖的官职越高,他们投降的心越强烈。 然而曹□□活不愿意,气得丁璇揪着他的耳朵暴打他。 曹操梗着脖子,就是不依。 最后许褚看不下去了,说了一句:“夏侯将军还只是一个偏将军。” 许褚所说的夏侯将军,是夏侯惇。 于是丁璇悟了,在曹操心里,武将第一人永远是夏侯惇,任何人都不能挑战夏侯惇的权威。 夏侯惇是偏将军,其他便不能是上将军,哪怕黄盖来降也不行。 丁璇写了表奏夏侯惇为上将军,封千户侯的折子,让信使们急送长安,曹操这才不情不愿地答应给黄盖一些荣誉性的官职。 江东来的使者再三拜谢曹操,曹操摆了摆手,道:“不知黄老将军何时来降?孤早些做准备,迎接黄老将军。” 曹操颇为重视黄盖的态度让使者大喜,约定好时间后,使者拜了又拜,方乘舟而去。 郭嘉从曹操营帐出来,回到自己的营帐,将营帐里发生的事情说给周瑜听。 周瑜慢慢合上眼,半天无语。 不知过了多久,长叹一声,道:“仲谋危矣。” 亲卫们送上来饭菜,郭嘉给周瑜倒上一杯酒,道:“这诈降与铁索连舟的主意是你想出来的吧?” “鲁肃为人忠厚,断然想不来这般毒辣的主意。” 水火无情,一旦沾染,数万人的性命也填不满。 水与火,是兵家大忌,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使用的。 鲁肃素有长者之风,莫说往这方面想了,旁人提一提,他多半还会说上一句此计不地道,不可用之。 周瑜端起面前的酒,一饮而尽,道:“不错,是瑜想的。” 丁璇一统北方后,他便知道,曹孙两家迟早会有一场大战,便早早地想好了应对之策。 他在鲁肃面前提过用火攻,鲁肃听了,只是喝茶不说话。 鲁肃并不认同他的观点,如今却不得不用,必然是因为孙权的位置摇摇欲坠,鲁肃只能破釜沉舟一搏。 周瑜喝完酒,又给自己倒上一杯。 “别喝那么快。”郭嘉道。 郭嘉从周瑜手里夺过酒杯,打开一包五石散,洒在酒壶里,手端着酒壶晃了晃,再给周瑜斟满酒。 周瑜虽出身士族,但身上并没有士族的陋习,并不服用五石散。 然而往常不服用,并不代表现在也不服用。 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创立的基业坍塌,自己却什么也做不得,这种滋味,怎能是一个痛苦能够说得完的? 周瑜又倒满酒,酒杯里映着帐篷,远处的旌旗迎风飘扬,上面书着的曹字耀武扬威。 月亮圆圆又缺缺,终于到了黄盖来降的日子。 没有东风,只有慢慢划过来的船。 诸葛亮与丁璇坐在船上,就着星光与江水饮着茶。 船只越来越近,星光如洗,倾泻而来。 然而就在这时,快要撞上曹营战船的黄盖船只,突然着火。 熊熊烈火将江水染得通红,曹营的战船紧紧连在一起,只需撞上一个,烈火必然将所有船只一同焚烧。 黄盖站在甲板上,抽出佩刀,大喊:“江东儿郎多才俊,曹贼,纳命来!” 浑厚的声音响彻云霄,丁璇勾了勾嘴角。 火烧连舟?不存在的。 丁璇道:“转旗。” 听到命令,旗手抬手打着旗语,号角声响起,原本连在一起的曹营战船陡然分开。 举着大刀黄盖瞳孔骤然收缩。 再转帆,已经来不及了。 黄盖的战船狠狠撞在案边,所有的曹营战船避在一边。 这一战,江东输了。 黄盖不可置信地睁大了眼睛,怒吼着指挥着士兵转帆去撞击曹营战船,声音刚刚落地,脚下的战船剧烈一抖,一片火光中,不知谁吼了一声:“不好了,我们的船被锁住了!” “砍断锁链!” 士兵们纷纷抽出腰中佩剑,一边是炽热的火光灼人,一边是阴冷的江水深不见底。 铁链在江水中翻腾搅动,像是不断怒吼的巨龙。 士兵颤声道:“黄将军……砍不断。” 不可能砍断的,那铁链足有成年人的手臂那般粗。 他们的船,一旦被锁上,便再也动不了的。 周围的喊杀声震耳欲聋,血光火海中,不知谁拂起了琴。 琴声若有若无,很快被刀剑相撞的声音所遮盖。 书着赵字旗帜的战船率先出阵,如同穿梭在黑夜里的星辰。 江风烈烈,扬起赵云银枪上的红缨,他看着远处的灯火通明,眼底漫上极淡极淡的笑意。 孙权并不在战船上,留在船上的都是等黄盖的手之后便冲出去的武将。 他们没有等来黄盖胜利的号角声,等来的是通体雪白的战船飞速而来。 一个清朗的声音响彻云霄,山河湖海为他让路: “常山赵子龙请君一战!” 白色的战船如同一把利刃深深插在江东战船的心脏,甘宁嘴里衔着一根水草,吊儿郎当地指挥着心腹调转战船。 清脆的铃声响起,白色的船只冲破障碍,狠狠地撞在地面上。 银甲的将军纵马从船上跃下,万千箭雨在他面前化作羽毛落在地上。 众多侍卫保护着的孙权瞳孔微缩,一干士族文臣们吓得瑟瑟发抖,不断请命:“主公,快鸣金收兵吧!” “那常山赵子龙于百万袁军之中救曹昂,我们不是他的对手。” “不!” 孙权胸口剧烈起伏着,拔出腰间佩剑,大喊道:“江东只有战死之将,从无败走之兵!儿郎们!我父兄的英魂庇佑着你们!” “孤与你们一同冲阵!” 原本被赵云杀得节节败退的江东士兵听到孙权的声音,士气又升了上来。 主公与他们同生共死,他们有什么好怕的? 众将死战,赵云长.枪染满鲜血。 清晨的第一缕霞光穿破云层,好奇地看着世间的血流满地。 赵云抽出背后的青釭剑。 世有神剑,一曰青釭,二曰倚天,青釭杀人,倚天立威。 枪舞梨花,如飘瑞雪,青釭所至,血流如注。 再也没有人能够挡得住他。 孙权被文臣们架走,不甘的声音沉寂在刀剑相撞的铿锵声中。 江东败得很彻底。 黄盖五花大绑被人拽进营帐。 黄盖见人不跪,一双眼睛能瞧到天上去。 魏延瞧不得这种败军之将还趾高气扬的模样,一脚踢在黄盖小腿上,黄盖吃痛,摔了下去。 压着他过来的士兵趁机死死按住他的肩膀,让他抬不起头。 丁璇手指把玩着茶杯,瞧了瞧黄盖,眉梢轻挑,道:“黄老将军一片忠肝义胆,可惜了,天命在曹。” 黄盖狠狠往地上啐了一口,道:“什么天命?!阉狗之后安敢言天命?莫叫人笑掉大牙了!” 曹操的父亲是宦官曹腾的养子,这个时代注重出身,身为宦官之后的曹操没少被人骂做阉狗。 对于阉狗这些话,曹操听都听腻了。 宦官怎么了?宦官一样得天命。 曹操没有多大表情,夏侯渊却忍不了,捋了捋袖子,叉腰对黄盖道:“哦,你连宦官之后都打不过,那你是什么?你还不如宦官呢!” 口水仗一旦打起来便很难停下来,丁璇挥挥手,道:“好了,带黄老将军下去吧。” 士兵们倒拖着黄盖,将黄盖带了下去。 诸葛亮摇了摇羽扇,道:“五马分尸?” 刘备眼皮跳了跳,虽说黄盖骂曹操骂得确实难听了点,可也没到五马分尸的程度吧? 刘备刚想说什么,便见丁璇点点头,道:“就五马分尸。” “分完尸,再用五个锦盒装了,送到江东孙权那。让那些人也瞧一瞧,假意投降是个什么样的下场。” 刘备脸色微变,郭嘉狭促一笑,道:“玄德公勿慌,五马分尸的不是黄老将军,是一个死囚。” “那死囚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让他假做黄老将军,倒是抬举他了。” 刘备稍稍放心,这才没有再劝阻丁璇。 一旁的张飞听了忍不住道:“那个死囚跟老黄盖长得像吗?要是不像,被江东的鼠辈们认出来就不好了。” 赵云莞尔一笑。 关羽捋着胡须,看了一眼自家格外耿直的三弟,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张辽笑着解释道:“赤壁一战,赵将军一骑当千,杀得江东将士心胆俱裂,再不敢言其他。黄老将军“死”得惨烈,他们不敢看尸体的。” “只会厚葬黄老将军。” 长江之东,笑眯眯的曹营使者将一个又一个的锦盒捧出来,一排排地摆在孙权面前,道:“请将军验尸。” 孙策死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将军,故而继承孙策位置的孙权,也被人成为将军。 刺鼻的血腥味充斥在大殿,武将们面有不忍,文臣们则是捂住了口鼻,孙权手指微紧,屏风后的吴国太眼圈微红,拿着帕子擦了擦眼角。 孙权道:“罢了。” 使者让精美的锦盒交给孙权的甲士,又从袖子里拿出曹操的书信,念了起来。 赤壁之战曹操赢得极为漂亮,他这辈子都没赢得这么痛快过。 痛快之后的曹操膨胀得找不着被,在信上吹完自己的彩虹屁后,又顺带着吹了一波自己的将领——像赵云这么能打的人,他麾下还有一打,若是孙权没有见识够,他改日再下战帖,战个痛快。 曹操的书信写的酣畅淋漓,使者念得是抑扬顿挫,念完之后,孙权的脸黑得像是化不开的墨。 武将们气得要拔剑,文臣们面面相嘘不敢说话,可一见武将要杀使者,吓得跟要杀自己的亲爹一般,忙不迭去劝架,恭敬再恭敬地送使者出门。 使者走后,除张昭以外的文臣们痛哭流涕,请求孙权尽快投降。 ——早就劝孙权投降,孙权就是死鸭子嘴硬,不肯投降,非要跟曹操硬碰硬。 碰到失了周瑜,死了黄盖,赵子龙横渡长江出入千军万马犹如无人之境,耀武扬威的使者捧来黄盖被五马分尸的尸体,言及若是不降,黄盖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 文臣们哭哭啼啼,暴怒的武将揪着鲁肃的衣领,要杀出让黄盖诈降主意的鲁肃给黄盖偿命,大殿里吵成一团,孙权揉了揉眉心。 文臣们的话委实没骨气,程普气急反笑,道:“要投降你们去!我程普死战不降!”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以前我不懂,现在我懂了!” 程普指着逼迫孙权投降的文臣,大骂道:“你们还不如我一个没有读过书的武夫!” 甘宁懒懒地掏了掏耳朵,兴致缺缺地看着大殿里的吵闹。 文臣们被骂得哑口无言,一直没有说话的张昭却在这个时候突然开口,道:“大都督生死不知,黄老将军惨遭分尸。” 张昭淡淡地看了一眼程普,道:“以程老将军之见,主公又该如何?” 张昭的话一阵见血,文臣们不断附和,程普纵然有心反驳,一时间却也找不到合适的话说。 程普气得面红耳赤,道:“我一直以为子布先生与那些酸儒文人不一样,深为敬佩子布先生,甚至就连先住,也颇为看重先生,将江东与主公托付先生之手,言之内事不决问先生,外事不决问周郎。” “先主之音字字啼血,先生难道都忘了吗?” 张昭平静道:“片刻不敢忘。” 程普老泪纵横,看着立于文臣之间的张昭,道:“先生既然不忘,那为何要劝主公投降,难不成,先生与他们一样,都将圣贤书读到了狗肚子里?!” 程普的话极为诛心,张昭慢慢抬眉,看着一心赴死的老将,一字一句道:“所谓圣贤书,讲的是天地君亲师。” 张昭的声音极慢,字字落在大殿之人的心口,原本吵闹不休的众人安静下来,只剩下程普剧烈的喘息声。 程普听完张昭的话,心凉如冰。。 天地君亲师,孙权并非君,他们自然也不用去效忠孙权。 主站的周郎下落不明,黄忠死于非命,再没有可以压制住这帮文臣的人了。 一片寂静中,一个文臣的声音格外地清晰:“如果主公是君,那么汉帝又是什么?” 若此时高坐在正堂的人是孙策,文臣们纵然有投降之心,却也不敢这般相逼孙策。 可偏偏,坐在上面的人是孙权。 孙权不过十四五,刚继承江东之位,根基未稳,孤注一掷想要抗击曹操,却接连大败,又被赵云欺负到家门口来,颜面尽扫。 这种情况下,文臣们对他的不满越发明显,面对着程普的咄咄相逼,文臣开始转换话题——汉帝一日不死,所有人都是臣,投降曹操,不叫投降,叫做归顺。 怀着这种心理,又有一个臣子道:“是啊,我们深受皇恩,要忠,忠的也是汉室江山。若是匈奴人打进来了,我拼尽最后一滴血也要死战到底,可曹操并非匈奴,是汉臣,我们投降曹操,不是投降,是归顺。” 程普气得险些吐血,举起拳头便要打说话的文臣。 然而他的拳头还没有落在文臣的身上,便被甘宁握住了。 甘宁握住程普的拳,程普动弹不得,大骂道:“滚开!别拦着我替主公清理门户!” 甘宁吊儿郎当道:“程老将军年龄这般大了,怎地脾气还是这般火爆?清理门户这种事情,就由兴霸为将军代劳吧。” 甘宁声音刚落,突然伸出左手,扼住那个文臣的脖子,顷刻间便捏得粉碎。 文臣的脑袋软绵绵地垂下来,剩下的文臣见此,虽恨甘宁的跋扈无礼,却也畏惧甘宁瞬间杀人的武力,纷纷退了一步,离甘宁离得远远的。 甘宁出手之快,让以程普为首的将领们无一不惊叹,唯有太史慈淡淡地看了一眼甘宁,不置可否。 甘宁松开握着文臣脖子的手,文臣身体倒在地上,嘴角溢出鲜血,甘宁挑了挑眉,看向孙权,道:“你们这帮书生在这喋喋不休有什么用?还是听听主公的意见。” 微风从窗户外吹进来,铃铛的声音响起,甘宁脸上满是笑意,孙权抿了抿唇,环视着下面的文臣武将,目光最终落在张昭身上,缓缓开口问道:“若是父兄在此,先生也劝父兄归降曹操?” 张昭身影一颤,原本一派平静的脸上出现一丝裂痕,道:“主公,我已是四十有二的人了,纵然活,又能活多久?” “而我劝主公归降,又对我有什么好处?我可以在此立誓,除却主公外,再不为任何人出谋划策。” 张昭先向一步,跪倒在地,看着高座之上的孙权,声音悲凉:“若周郎尚在,黄老将军老当益壮,我觉不言降,可如今周郎生死不知,黄老将军惨死,主公,我们拿什么去和曹孟德打?” 甘宁耳朵动了动,屏风后的吴国太眼泪长流。 张昭环视着众多武将,自嘲一笑,道:“是,将军们不畏死,瞧不上我们文臣的软弱,可将军们可知,此次赤壁之战,死了多少人,花费了多少银钱,又有多少百姓流离失所,衣不蔽体?” “将军不知!” “将军们只知晓不负先主重托,方为顶天立地大丈夫!只知道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提剑立不世之功!却不知多少白骨才能换来一位万户侯。” 泪水在张昭眼底打转,张昭双手交叠,贴在额间,一跪在地,苍然道:“将军们,我替江东百姓求求你们,放过江东百姓吧。” “先生——” …… 临近年关,孙权终于率众投降,比丁璇想象的晚了一个月。 丁璇没有准确预估到孙权的投降时间,也没有准确预估到跟随孙权前去许昌为官的人那么多。 说是去许昌为官,其实更多的是被人看守羁押,跟蹲监狱没有什么区别。 远远比不了在江东做个富贵翁来得自在。 武将们交接城防。 江东的武将们虽然不情愿,但终究还是眼眶红红地把手里的东西交给曹营武将。 无限眷恋地看了一眼自己驻守过的地方,而后慢慢爬上马背,跟随这孙权去许昌。 文臣们的家眷多,东西也多,一车又一车,马车挨着马车,有条不紊地跟在孙权后面。 丁璇看着他们的背影消失在夕阳下,长叹一声,道:“是我错怪他们了。” “士子文臣们,也有铮铮铁骨。” 诸葛亮摇着羽扇,道:“武将征战沙场,护一方百姓,文臣运筹帷幄,创一世太平。武将主站并非嗜杀,文臣主和并非软弱,不过是想保江东百姓盛世长宁。” “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相辅相成。” 丁璇点了点头,放下了轿帘,从背后抱着诸葛亮,下巴抵在诸葛亮的肩膀上,道:“那我是武,你是文,咱们永远不分开。” 诸葛亮一笑,侧过脸,吻了吻丁璇的额头。 郭嘉留在江东,协同赵云治理战乱后的重建,丁璇怕人手不够用,又给拨了一些人。 丁璇临走之前,赵云言及江东刚经受战乱,劝说丁璇减免江东一年的赋税,并把自己得到的赏赐分发给失了家园的百姓。 丁璇全部应下,从随身空间里取出来一袋种子,悄悄混在士兵们给百姓分发的种子里面。 这些种子来年收成好,以郭嘉赵云之聪明,必然会大力推广开来,这样一来,百姓们不仅不会饿肚子了,还会有一些剩余。 丁璇回到许昌,将近两年没见的卞从霜看到丁璇跟老鼠见了猫一般,左一个姐姐,又一个姐姐,叫得甚是亲切,至于争宠,卞从霜在梦里都不敢想——丁璇是不能生育,没有亲生儿子,脾气不好不善解人意,可丁璇给曹操打了大半个江山啊,她就算生了一串儿子也没用。 实力相差太大,卞从霜不敢登月碰瓷,唯一想的是曹操赶紧称帝吧,称帝之后她的儿子哪怕不是太子没有继承权,可也是能够分封出去的诸侯王,比呆在一个小小的司空府好太多了。 卞从霜看向丁璇的目光越发炽热。 当然,其他人看向丁璇的目光也很炽热。 天下打下来一般,身为天命的长子也颇为优秀,曹操这辈子都没这么痛快过,喝完酒,环视一圈,觉得许昌这个地方真小,想迁都挪挪地方。 洛阳长安是不行的,汉室马上要完,他再将洛阳长安作为都城不吉利。 想了又想,想起了邺城的繁荣。 邺城虽然地处开阔,但也有坚可守,外能抗击匈奴,内能肃清海内,唯一的坏处就是离马超的老巢不太远。 曹操正在犹豫,丁璇三言两语打消了曹操的顾虑。 ——马超再怎么悍勇,也不能躲他一辈子。 既然早晚都有一战,那还是越早打越好。 早打早结束,百姓们也安生两年。 怀着这种心理,丁璇与曹操商议完战略目标,再度出战了。 因为是最后一战了,曹操也有心历练一下儿子们,让他们知晓天下不是那么好得的,以后要珍惜父辈们打下来的江山。 曹操把会骑马的儿子们全部带上,浩浩荡荡兵分两路。 一路是曹操领军,去打马超的老巢关中,另一队是丁璇领兵,入川去打刚刚投降马超的刘璋和张鲁。 马超一来,张鲁降得很彻底,在没有见到马超之前,他甚至还想把女儿送给马超,见到马超之后,呃,比他家女儿长得都好看。 张鲁默默地收回了想要做马超岳父的打算。 马超接手川蜀后,对内政军事多加改制,让原本便有蜀道难,难以上青天的川蜀更加易守难攻。 入蜀的路只有两条,一条是悬崖峭壁,一条是被马超军队拦住的路,丁璇的拉锯战打打停停,没过多久,关中便传来了曹操被马超杀得割须弃袍的事迹。 月光清凉如水,丁璇托着腮,看着皎皎月光。 这个马超啊,明明跟曹操没有杀父灭族之仇了,为什么对曹操的怨念还是这么深呢? 曹操的信报疾驰而来,信使跑死了几匹马,气喘吁吁地把信双手捧给丁璇。 丁璇打开一看,上面只有简短的几个字:马儿不死,吾死无葬身之地。 张飞彼时啃着鸡腿,看到这封信跳了起来,道:“我去!我去帮曹公!” 丁璇瞥了一眼张飞。 别以为她不知道张飞瞧上了夏侯渊的侄女,因为二人之前的恩怨,夏侯渊死活不同意,张飞现在死命地刷着夏侯渊的好感,无论什么事情都不放过。 第56章 曹操原配 这叫什么呢? 这叫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 夏侯渊要是知道有今日,打死他,他也不会说那些嘲讽张飞的话。 夏侯渊得知张飞看上了他的小侄女时,气得要找张飞拼命——他那小侄女夏侯宝儿今年才十四,张飞这厮忒禽.兽了! 欺负他小侄女没有爹娘吗?他夏侯渊还活着呢! 本着这种心理,夏侯渊随手抄起大棒,就去找张飞算账了。 张飞与夏侯渊一向不和,见面如仇人,分外眼红,然而这次见了夏侯渊,张飞却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夏侯渊手上的棒子打断了,张飞还能分分钟再递一个过来,态度比跟见了自己亲爹都诚恳恭敬。 只要夏侯渊把夏侯宝儿嫁给他,他叫夏侯渊叫爹都行。 他看上的人是夏侯渊饿死了自己儿子养大的,他叫夏侯渊一声爹也是应当。 然并卵,夏侯渊别说答应把夏侯宝儿嫁给张飞了,连被张飞请去做说客的刘备关羽都一并打出来了。 要不是刘备跑得快,夏侯渊那从无虚发的弩/箭就射/在刘备的脑袋上了。 尽管夏侯渊拒绝张飞的态度很是坚决不可动摇,但张飞还是没有放弃想要求娶的心,越挫越勇,每次都在夏侯渊回家的路上进行堵截。 一时间鸡飞狗跳,给许昌城里的居民们添加了无数个谈资。 众将为此事也曾摆上几碟花生米,进行深刻地讨论过,然而讨论了半天也没讨论个结果。 吕布作为有女儿的人,更能理解此时的夏侯渊的心情,要是张飞来求娶他的女儿,他怕不是提着方天画戟将张飞捅上一万个透明窟窿。 吕布一拍大.腿,道:“必是张翼德那厮恨妙才入骨,才想起这种下九流的法子来恶心妙才。” 夏侯宝儿是夏侯渊兄长的遗孤,夏侯渊的掌中宝,养得比几个儿子都宝贝,有人曾问过夏侯渊准备给小侄女找个什么样的夫君,汉帝这样的可使得? 夏侯渊笑笑,说汉帝没有男儿意气,给他侄女提鞋都不配。 可想而知小侄女在夏侯渊心里的位置。 也有武将道:“不成啊,张翼德性子那般爆,莫说旁人拿着棍子抽他一顿了,就是走在路上是撞了他一下,他都能拎着那人的衣领大战三百回合。” “试想,这样受不得旁人侮辱的人,一朝附小做低去讨好自己的仇人,必然是爱极了夏侯宝儿。” 众将讨论来,讨论去,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决定去问一问求娶无门借酒消愁的张飞。 张飞一边喝酒,一边唏嘘道:“那天我上山去打猎,打累了躺在地上睡着了。醒来时宝儿就在我身边坐着了,怕我着凉,还把她的大氅披在我身上,我问她怕不怕我,她……” “嗝儿,”张飞打了一个酒嗝儿,随手擦了擦嘴角的酒水,继续道:“她笑眯眯地看着我,说,怕倒是不怕,只是你在这儿躺着,我以为是柴,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柴,想带回去给我叔叔瞧瞧。” 张飞拉着来问他的武将,学着夏侯宝儿的语气,酒气熏天道:“你是不知道,她这就这样坐在我身边,眼睛一弯笑起来,比太阳都暖。” “我这辈子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我当时就想啊,我要娶她,我一定要娶她,生一大堆胖儿子,不,女儿也好,女儿像她,小小软软的一团,跟在我后面,软乎乎地叫我爹,多好啊。” 张飞巴拉着自己的胸口,拍了拍,道:“只要她冲我笑笑,她要我的命我都愿意给她。” 张飞醉后说的话很快在许昌城传开,丁璇也听了不少。 丁璇挑挑眉,看了看一脸舍我其谁请战的张飞,揶揄道:“不成,马超悍勇,非二哥与子龙不可敌,我看还是去荆州请二哥,再叫人给江东的子龙送信,让他们去关中会马超。” 张飞拉着丁璇瞪得袖子,瞪大了眼睛:“不就是一个马超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先去,我不成了再叫二哥和四弟!” 曹操被马超打得节节败退,众多武将对马超束手无策,他此时不去,更待何时? 张飞好话说遍,终于让丁璇同意带他去关中,小包袱一收拾,便催促着大军开拔。 历史上的凤雏是死在了入川的路上,丁璇怕历史再度上演,状似无异于地提起入蜀路上有一个落凤坡。 名士们表面再怎么不屑,心里还是敬畏天命的,要不然也不会有命数已尽的说法。 凤雏脸色微变,慎之又慎地研究地图。 为保万无一失,丁璇把诸葛亮留了下来。 蜀道难,难以上青天,周围都是悬崖峭壁,稍稍设伏便能抵挡千军万马,在没有内应的情况下,想要攻入成都是非常困难的。 卧龙凤雏在一处,或许还能想出别的主意来。 对于关中的马超,她带一个张飞就足够了。 一路上,曹操的急报催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日的内容都不一样,比如说,今日失了某某城池,明日又失了某某城池,短短八.九天,潼关便已经守不住了。 此时刚过完年,北方之地正是滴水成冰的季节,城池接连失守,曹操只好退守关内。 与西凉铁骑闻名天下的,是马超麾下掷矛军,战鼓一旦擂响,莫说身穿盔甲的士兵了,就连拿着举着厚重盾牌的士兵,也会被掷矛军掷的矛穿成一串。 这种情况下,无城池可守,便等于放任马超肆意屠戮自己的士兵。 人在危急关头,智商总会突然拔高,曹操便是此中佼佼者。 呵气成霜的季节,曹操冻得只打哆嗦,第二日,便想起一个法子——借用季节优势,用水连夜浇筑了一个极其高大的围墙。 围墙里面冷是冷了点,但总比被马超的掷矛军扔成刺猬强。 丁璇纵马入冰城,曹操带着所有的儿子与武将相迎。 丁璇扫了一眼,武将们少了几个,还大多挂了彩,就连许褚这种能和吕布刚上二三十回合的人,胳膊都挂在脖子上。 单是看看,都叫人心惊胆颤。 丁璇有些不解。 来到营帐,喝完杯中茶后,丁璇问道:“马孟起这般厉害?军中无人是他敌手?” 她当然知道历史上的马超有多厉害,出场既巅峰,杀得曹操望风而逃,最终实在打不过,不得不用反间计,离间了马超和韩遂的关系,想让韩遂杀了马超。 韩遂帐下七八个武将,马超没有防备,孤身而来,这种情况下,马超还能杀尽武将,顺带着砍了韩遂一条胳膊。 可韩遂到底是韩遂,三国时期二流末的武将,而曹操麾下的武将,有无限武力值接近超一流的典韦许褚,还有一流稍弱的徐晃张郃等人,再不济,还有夏侯惇夏侯渊曹洪等人,这么多武将,总不能全不是马超的敌手吧? 众将面色有一瞬的不自然,曹操面色微尬,郭嘉笑眯眯道:“典韦将军瞧了一眼,说不是对手没去打,于禁将军第一个上了,八.九合便败下阵来,之后张郃将军再上,不三合,也拨马便回,再之后,是李通将军……” “哦,李通将军一枪便被马超刺死了。” 丁璇扶了扶额。 虎牢关的吕布,宛城的典韦,长坂坡的赵云,潼关的马超,合称武将里的四大挂逼,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见了只能绕道走。 别说跟他们斗个几百回合了,能不死在他们手下,都是一件很值得吹嘘的事情。 君不见刘皇叔的武力值就是这样来的——我可是在虎牢关跟吕布硬碰硬而且全身而退的人哦亲。 而如今,吕布在许昌城里教导女儿如何做一个合格的皇后。 武将做到吕布这种程度,已经不需要在战场上扬名立万树立自己万人敌的名声了,他现在更看重的是如何让女儿嫁给曹昂,自己做一做天子的岳父。 典韦瞧了一眼,觉得打不过,便没上,长坂坡的赵云还在江东,现在可不就是马超傲立群雄吗? 许褚一拍桌子,表达着自己的不服:“那马孟起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拍桌子的动作用力太大,扯着了伤口,许褚吸了一口冷气,扶了扶胳膊。 夏侯惇淡淡地看了许褚一眼,漠然道:“他没对你下杀手。” 张郃连忙点头,很是认同夏侯惇的话:“仲康,你我曾交过手,我的武功,你是知道的。” 张郃束起三根手指,道:“我在马超手下只走了三个回合。” 许褚不说话了。 一阵沉默后,张飞拍案而起,道:“我去会会马超!” 张飞的话音刚落,营帐外的小兵来报,说马超又在叫阵,张飞一听这话,提起丈八蛇矛便要往外走,丁璇连忙叫住了张飞,道:“现在才早上,别这么急,晾他一上午,等他力气消耗差不多了,下去再去打。” 众将:“……” 丁璇看了一眼曹操,又道:“打不赢也没事,表哥以前怎么打吕布的?说吕布非一人可敌,直接让众将一起上,对吕布尚且如此,还跟马超讲什么规矩?” “咳咳。”曹操曲拳轻咳,掩饰着自己的尴尬:“以前的事情还提它做什么?” 他那会儿不是没办法吗?能活下去就不错了,哪里能讲究得起规矩。 但现在不一样了,天下被他打下来一半,再跟泼皮无赖似的让一群武将去围殴一个人,旁人不说他,他自己也瞧不上自己。 曹昂忍俊不禁,笑了起来,道:“娘,你又揭爹的短。” 下午张飞出战,回城之后直叫痛快,晚间准备再挑灯夜战,却被西凉军拒绝了——他家少将军是个讲究人,哪能跟山野村夫一般粗野? 要战明天战,他家将军要休息。 张飞气得半死,点兵要去偷营,众将死命才堪堪拉住。 夜深人静,丁璇一人一骑,出了城。 白雪皑皑接连着月光倾泻,白茫茫的一片。 月光之下,白雪之上,那人一身锦衣,齐眉勒着殷红抹额,抹额随风飘着,是白色一片格外得扎眼。 那人修长的手指拨弄着筝弦,缠.绵的凤求凰的筝音,被他弹奏出金戈铁马的杀伐韵味。 丁璇走到马超身边,马超松了筝,抬头看着丁璇。 马超眼底藏着星辰银河,微抿着的嘴角冷情矜贵如,永远如九天之上的天神俯视人间,惹尽世间相思却又漫不经心。 马超静默片刻,道:“我等你,很久了。” 第57章 曹操原配 等她很久了? 丁璇有些不信。 满打满算,她和马超分别不过一年时间,这一年时间,能算久吗? 果断不能。 丁璇挑挑眉,道:“孟起,你我分别不过——” 她的话未说完,便被一个带着几分清霜的怀抱迎了满面。 马超身上是好闻的水沉香,又夹杂着西凉之地特有的冷冽,糅合在一起,便是马超身上独有的冷香。 张扬外露的锦衣繁华,心思让人不可捉摸。 他永远高高在上,矜贵优雅,就连在战场上搏杀,也是行云流水的贵公子式的如诗如画。 他上挑的凤目太高太高,没有什么东西能被他看在眼里,也没有什么事情值得他放在心底,甚至就连争天下,也不过是因为一帮鼠辈尚且能争,为何我马孟起不能剑试天下的且试锋芒。 这样的一个人,一朝对某个人某些事上了心,如同前年的冰霜瞬间融化。 马超低沉的声音响在丁璇耳畔:“不是一年,是三百七十八天。” “我很想你。” 夜风掠过枝头上积压的霜雪,雪块扑簇簇地落在地上,一下一下又砸在丁璇心上。 丁璇轻轻挣开马超的怀抱,一抬眸,便坠入在如星河一般璀璨的眸光里。 马超的呼吸很轻,热气洒在丁璇脸上,丁璇微微别过脸,目光落在古筝上,岔开了话题,道:“你还会筝?” 话刚出口,丁璇便觉得这个问题有点傻。 马超自幼养在世家女的母亲膝下,世家公子,琴棋书画诗酒茶,莫说古筝了,随便找出一件乐器来,马超都能弹奏。 丁璇改了话题,道:“公瑾善琴,子龙善萧,元让哥喜欢埙,再加上你的古筝,也算曲艺四绝了。” 马超不置可否。 天边的月色并不算亮,但与漫山遍野的雪地,倒也相称,丁璇与马超并肩而立,微凉的夜风扬起马超的抹额,有一下没一下地扫过她的鬓发。 这种环境很容易让人出生不该生的心思,丁璇闭了闭眼,整了整心情,决定和马超说点正事。 丁璇道:“我在入蜀的路上,与你的西凉兵交了手。” 三国是一个武将云集的时代,武将云集,并不代表大同小异。 这个时代每个将领带兵的风格都十分明显,吕布带的兵悍勇归悍勇,但全靠吕布个人的勇猛在支撑,吕布以一当百,吕布的士兵便个个跟打了鸡血一般勇往直前,反之,吕布若败,士兵们便是一盘散沙。 赵云来去如风,常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成功,他麾下的士兵军纪严明,神龙见首不见尾,常让敌人败都不知道败在哪里。 而马超的西凉铁骑,风格就更鲜明了。 在世人的眼里,西凉乃苦寒之地,汉胡混杂,物资匮乏,这种情况下,西凉铁骑的名字听听就好,莫说整军的骑兵都装备精良了,一个骑兵能凑够一身盔甲都已经非常不错了。 但事实却是,马超的西凉铁骑,浑身上下就透着一个字:贵。 丁璇第一次见到西凉铁骑时,甚至还觉得曹操苛待了汉献帝——身为皇帝的汉献帝都没有西凉铁骑的派头大,明光镜铠不要钱似的穿在身上,排成方阵立在阳光下,能闪瞎来人的眼。 先不论战斗力如何,单是这种气势,就能压得来人抬不起头。 当然,马超带出来的兵,也不可能是花架子,能打能抗,兼资文武,利用山形和装备精良的优势,硬生生地把她与卧龙凤雏张飞刘备的组合堵在川道外。 张飞看看对面甚是漂亮的盔甲,再看看自己士兵身上的破铜烂铁,恨得饭都多吃了几碗。 丁璇后来才知道,关中产良驹,产精铁,莫说只是马超麾下的西凉铁骑这般的装备,纵然再来几个军队,马超也装备得起。 听到丁璇说与西凉铁骑交手,马超眸光轻转,落在丁璇身上,道:“他们没伤你罢?” “没有。”丁璇摇了摇头,道:“西凉铁骑之骁勇,世间罕见,也难怪张鲁与刘璋望风而降。” 她上次去关中找马超,并未见到西凉铁骑,故而对西凉铁骑也并不了解,听闻张鲁刘璋降了马超,她还颇为感慨了一下张鲁和刘璋的胆气。 好歹是割据一方的诸侯,怎能这般窝囊,连打也未打便草率投降? 见了西凉铁骑后,丁璇认真地觉得,有时候,投降也是一种策略——川蜀之地安逸生活养出来的兵,遇到西凉铁骑,只有送人头的份儿,还不如早早投降,马超高兴了,他们的日子也能好过点。 西凉铁骑继承了马超善战的优点,同时也继承了马超的骄矜和目中无人。 她派出的探子回来说,西凉铁骑将川蜀的兵士当奴仆一样使唤,川蜀士兵自知双方实力相差太大,战战兢兢地替西凉铁骑跑前跑后甚是殷勤。 想到这,丁璇忍不住道:“西凉子弟虽勇,可治理天下,只有勇,并不够。川蜀会因为西凉军的不可战胜的威名望风而降,却不会一世归降。” 星光落在马超的眼底,马超看着星光下的丁璇,问道:“那么你呢?” 马超的问题太跳跃,丁璇问道:“什么?” 马超道:“世人会因为西凉神威天将的名声归降我……” 说到这,马超声音微微一顿,稍稍走向丁璇,语气蓦然一软,道:“你会不会?” 丁璇反问:“你觉得我会吗?” 这个问题简直实在侮辱她的智商,她几乎怀疑马超是不是因为穿得太风骚单薄而冻傻了,要不然也不会问这么蠢得问题。 马超斜睥着丁璇,将她整个人罩在自己眼底,半晌后,方道:“你若与寻常女子一样,或许我便不会喜欢你了。” 丁璇眉头动了动,道:“你的喜欢,并不是喜欢,是新奇,是厌倦了唾手可得的心血来潮。” “今天你觉得我和旁人不一样,你便喜欢我,改日你见了另外的不一样,你便又喜欢旁人了。” 丁璇看着马超,眸光闪了一下,道:“这种喜欢,是不长久的。” 白雪皑皑,马超手指拨弄了一下琴弦。 铮铮的琴音响起,马超垂眸,敛尽夜幕星光,道:“或许吧。” 冷冽肃杀的琴音流淌在雪景中,似乎将原本有了几分融化之意的积雪又重新冻了回去。 一曲而终,马超抱起古筝,膝盖微曲,古筝狠狠地摔在他的膝盖上,碎成两半。 马超转过身,锦衣勾轮着的曲线格外诱人,偏他的声音很冷,像是在冰窖里滚过一般:“潼关失守,中原之地无险可守,曹阿瞒的冰城不过是小儿之见,不足为虑。我九天破潼关,你觉得,我几天破中原?” 还别说,这个问题她真的考虑过。 历史上的马腾被曹操招走做官,并未在关中,马超是与韩遂一起起兵的,打得曹操割须弃袍,最后贾诩出毒计,离间了二人,曹操趁着这个机会,才赢了马超。 而现在,因为她的到来,产生了无数的蝴蝶效应,马腾并没有受曹操的召唤去做官,留在了关中之地,并在马超的帮助下,吞并了韩遂的兵马和地盘。 马腾的妻子与儿子大多死在战乱中,如今膝下只有马超一个儿子,纵然马超再怎么冷情,他也爱得跟宝贝儿似的,贾诩纵然使上一万次的反间计也没用。 马腾只要不傻,就不会帮着曹操来对付自己唯一的亲儿子。 再说了,依着马超现在的战绩来看,他们争夺天下并不是没有希望,何必归降曹操做一个驻守关中的藩王呢? 计谋没有用,打又打不过,依着马超破潼关的速度,只怕月余时间,马超就能打到许昌城下了。 丁璇想了想,道:“你真的很强,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可我丁怀玉,也不是什么庸碌之辈。” 这一面大概是最后一面了,再见面,便是战场上的刀剑相向了。 其实他们彼此都知道,他们是说服不了彼此的。 马超的万丈豪情,男儿意气,她的任务是辅佐曹昂为帝,他们两个,如同相交之后便越行越远的两条线,终其一生,再无法回头看对方一眼。 酸意涌上眼角,雾气自丁璇眸中扩散,丁璇看着马超变得模糊的背影,道:“你有你的不甘人下,我有我要守护的人,这连绵千里的雪原战场,便是你我最终的归宿。” 马超微微回眸,夜风突然肆虐,枝头上积压的雪块跌落下来,白白的一团,洒在丁璇的肩头眉梢。 像极了多年后丁璇白发苍苍的模样。 马超突然出拳,打在身边的树干上。 树干受力,积雪尽皆落下,染白了马超的鬓发与眉梢。 马超道:“霜雪落满头,便算一起白首。” 扑簇簇的落雪将二人隔开,马超声音冰冷:“丁怀玉,沙场相会,各凭本事罢。” 雪还在落,马超的身影却已经消失在落雪处了。 他每一步都走得很稳,也走得很决绝。 丁璇看着他的远去的背影,自嘲一笑,转身离去。 不知过了多久,马超的步子越走越慢,最后停了下来,微微侧脸,看向身后。 他的身后,已经没人了。 马超抿了抿嘴角,收回目光,大步离去。 曹操营帐,丁璇分配任务:“徐晃将军领一万人,夜渡蒲阪津,与大营形成掎角之势,若马超来攻大营,徐将军便取其营帐。” 徐晃领命而去。 丁璇道:“翼德,你领五千兵马为疑兵,引马超来攻,若他来攻,便退回营帐,记住,兵力太过悬殊,切莫和马超硬拼,硬拼便是送死。” 张飞睁大了眼睛,道:“他来我就跑?” 丁璇点头,张飞气哼哼道:“这太憋屈了,我不去。” 丁璇瞧了一眼身旁的夏侯渊,道:“嗯,也是,又憋屈,又危险,还是秒才来做吧。” 一听这话,张飞连忙夺过丁璇手里的将领,道:“我去,我去,这种事情,我最擅长了。跟着大哥东逃西窜的那些日子里,我没少琢磨怎么保存实力。” 夏侯渊:“……” 张飞夺了军令便往外跑,好似有人在追赶他一般,众将想笑,但又碍于夏侯渊在场,死死憋着不敢笑。 夏侯渊一脸冷色,丁璇忍俊不禁,道:“马超骁勇,翼德恐不能胜,秒才领五千人,随时准备接应翼德。” 马超当前,夏侯渊再怎么有脾气也要顾全大局,接了将领,去营外点兵去了。 丁璇看了一眼张郃,道:“儁乂领八千人马,不分昼夜在渭南建造浮桥。” 张郃领命而去,曹操手指点着地形图,道:“我与元让领七万人马,会一会关外的马腾。” 丁璇点头。 马超兼资文武,有兵仙韩信之风,又有英布之勇,非常人所能胜。 西凉军上下一心,反间计是用不上了,只能用敌来我跑,敌走我追,敌疲我打的策略了。 曹操在没有遇到马朝之时还是很能打的,只要过了渭水,曹操还是能把马腾一窝端的。 当然,前提是要拖住马超。 这是一步险棋,也是一个不得不赌的局,关羽在荆州,赵云在处理江东的残余势力,刘备领着卧龙凤雏在入川,根本抽不出来兵力来帮他们。 如果他们拖不住马超,以马超之果决,必会领铁骑南下,一鼓作气去攻打许昌。 如今的许昌,兵力并不多,且领兵的人是没什么心思去练兵,正忙着教女儿做一个合格的皇后的吕布。 第58章 番外-夏侯惇 建宁四年,是汉灵帝登基的第四年。 许是汉朝出过一位被朝臣们推选出来的英明神武的皇帝汉文帝,朝臣们觉得自己眼光不错,能选出一位励精图治的汉文帝,自然还能选举出来第二位。 这位汉灵帝,便是这样被朝臣们推举成了皇帝。 这位帝王虽然与文帝一样,是被朝臣们推选出来的皇帝,但远没有文帝那般勤政爱民,他沉溺享乐,不思朝政,偶尔上一次朝,也是觉得宫殿不够奢华,衣服不够华美,要求朝堂上的官员给他建宫殿,做衣服,制美食。 当然,若有美女,也要全部献上来。 他是皇帝,他应该是享受天底下最好的东西。 若是太平盛世时,官员们还能紧一紧,加重一下赋税,满足皇帝的私欲,但现在,连年的大旱让百姓颗粒无收,饿死之人不计其数,莫说若加重赋税了,朝廷还要拨发钱粮,让百姓熬过这个荒年。 若是安抚不好饥荒中的百姓,只怕百姓们会揭竿而起——高祖皇帝就是这样建立的汉家江山,他们不得不防。 官员们想不来办法,弄不来银钱满足汉灵帝,汉灵帝便破罐子破摔,卖官卖爵,一时之间,搅得鸡飞狗跳,天下不得安宁,万民离心。 这一年,夏侯惇十四岁。 有人侮辱夏侯惇的师父,被他一刀杀了。 夏侯惇拎着那人的头,走在闹市上,所到之处,鸦雀无声。 鲜血顺着他的手落在地上,流出一道蜿蜒的红,路上的所有行人为他让路,甚至不敢抬头去看他的表情。 夏侯惇来到师父家中。 他的师父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大好,因为被人侮辱,又气又急,一病去了。 空荡荡的家里,只剩下一个年仅十三岁的女儿,和几个不顶事的奴仆。 师父的女儿是夏侯惇的师妹钟婉。 这个时代男女大防并不严格,夏侯惇的师父又是饱读诗书之辈,并不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一套,在教授学子的时候,会叫钟婉一同来听课。 夏侯惇与钟婉一同上课,关系还算不错,婉字,温婉也,钟婉本就是一个极其温婉的女子,继承了父亲的博学多才,可也继承了父亲的软弱可欺老好人的性子。 钟婉哭得不能自己。 夏侯惇把恶人的头颅奉上,给师父磕了三个头。 钟婉年幼丧母,如今又没了父亲,整个人都没了主心骨,就连冥纸香烟都没有准备。 夏侯惇看了看钟婉,手里的帕子握了握。 其实钟婉是不大喜欢他的。 比起读书写字,他更喜欢舞枪弄棒,他觉得如今乱世初现,咬文嚼字是救不了国家的。 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提三尺剑,平乱世,治万民,方不负男儿意气。 师父得知他的心思后,长长地叹一口气,自此之后,四书五经便很少教他了,只教一些兵书韬略。 钟婉知道后,觉得他辜负了自己父亲的一腔心血,时长劝他还读四书五经,走正道,他只是笑笑,不说话,时间长了,钟婉知晓自己改变不了他的主意,便不大与他说话了。 虽不大与他说话,但在他心里,钟婉还是那个温柔可爱的小师妹,需要他站出来保护的柔弱小女孩。 钟婉没有兄弟,师父的年龄又大了,有些泼皮无赖看她生得好,时常言语轻薄她。 小小的钟婉捂着脸跑回家,在屋里上课的丁璜递上一方锦帕,温声细语地问她怎么了。 夏侯惇翻阅着竹简,听着钟婉断断续续的哭诉,不等钟婉说完,他便放下竹简往外走。 师父在后面问道:“你去哪?回来上课。” 他头也不回道:“我的兵书忘记拿了。” 他打得破皮无赖跪地求饶,自己也受了一些伤,晚间回到家,对着铜镜上药。 次日清晨遇到钟婉,钟婉问他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又跟人打架了。 他淡淡道:“没跟人打架,练刀的时候不小心碰的。” 钟婉秀眉微蹙,道:“你呀,总是让人操心,但凡有璜哥哥一半的好,我爹就不会这么担心你了。” 钟婉说完话,从袖子里取来药膏,垫着脚,要给他上药。 他微微侧脸,避开了钟婉。 钟婉见此,便把药膏塞在他手里,埋怨道:“明明是个武夫,怎地比璜哥哥还要讲究?我不给你上药,不碰你,你自己来。” 师父见了他,把他叫进房间,看着他脸上的伤,道:“婉儿略有几分姿色,引来旁人窥视也属正常,日后我叫她少出门也就是了,你何苦与人争执?” 夏侯惇道:“师妹貌美,不是师妹的错。师妹没错,我也没错,错的是起了龌龊心思的人。” 说到这,夏侯惇眉头微皱,声音骤冷,话里满满都是对那些人的厌恶:“这种人,我见一次打一次,打到他们死为止。” 那些人终究被他打死了,可当初对他循循善诱,待他如亲子的师父,也气急攻心一病去了。 习文写字保护不了身边的人,他以为足够硬的拳头,一样保护不了身边的人。 生在乱世,究竟要怎样,才能保护自己想要保护的人? 夏侯惇看着哭到不能自己的钟婉,递出了手帕,道:“擦脸。” 钟婉凄凄楚楚地抬起头,泪眼朦胧看着夏侯惇,哭道:“师哥。” “爹死了,璜哥哥被抓走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我只剩下你了。” 钟婉口中的璜哥哥,是丁璜,与夏侯惇一同拜在师父门下的学生。 前几个月,附近的土匪作乱,丁璜被朝廷当抓壮丁抓走了,而他因为跟着父亲去外地经商,没有被朝廷遇到。 丁璜比他大一岁,温文尔雅,比他有耐心,也比他在读书上有天赋,是师父最得意的门生。 师父常说,如果丁璜生逢盛世,必是名震一方的治世能臣。 师父说这句话时,清润的目光没有焦点,说完话,从不喝酒的师父抿了一口酒。 酒水辛辣,师父被呛得眼睛都是红的。 他夺过师父手里的酒,闷头喝下,道:“如果是我去从军就好了。” 可是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如果。 战场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丁璜一走,便再也没了音讯。 丁璜走后,钟婉时常坐在门口,望着十字路口,一坐便是一天,像是失了魂魄一般。 师父在时,尚有师父规劝开解她,师父一走,她便如她话里所说,她什么没了,只有他了。 夏侯惇打了水,端到钟婉面前,道:“放心,我在一日,便护着你一日。” 钟婉听完,扑在他怀里,哭得更大声了。 他并不是一个会安慰人的人,自败入师父门下,做得最多的事情便是让师父和钟婉担忧。 若是丁璜还在便好了,丁璜最会哄钟婉了,无论钟婉多伤心难过,只需丁璜凑在她身边低语几句,她便能破涕为笑。 钟婉突然扑过来的动作让夏侯惇身体微微一僵,夏侯惇推了推钟婉,道:“莫哭了,我去买寿衣和纸钱。” 钟婉一怔,道:“你不在这陪着我吗?” 夏侯惇看了看师父冰冷的尸体,道:“先料理师父的后事。” 钟婉咬了咬唇,没有说话。 夏侯惇去街上买了寿衣棺木和纸钱。 刚回到院子,便看到钟婉手里拿着浸湿的帕子,眼睛红红地跪坐在尸体前,想去擦拭师父的脸,手伸在半空中,不住颤抖着,握着帕子的手指迟迟没有落下。 钟婉素来胆小,莫说是接触死人了,连只死鸡都不曾接触过。 夏侯渊小时候很调皮,拿了死了的鸡子来吓钟婉,钟婉当场昏了过去,连着几天看见夏侯渊都吓得不住发抖,脸色骤白。 夏侯惇快步走过去,手一伸,拽过钟婉手里的帕子,立在师父尸体面前,挡着钟婉看不到尸体,道:“你回屋歇着,我来处理。等我弄完了,我叫你时,你再出来。” 钟婉胸口微微起伏,满是雾水的眼睛看着他,小声道:“师哥……” 夏侯惇点点头,道:“回屋吧,不敢看,就不要看了。” 钟婉扶着墙慢慢站起来,脸色苍白如纸,只有那双眼睛格外红,喏喏道:“我……我等师哥。” 夏侯惇略微颔首,让丫鬟扶钟婉回屋,又吩咐剩下的奴仆烧水的烧水,给外面亲友送信的送信。 院子里忙碌起来,不再是他刚回院子时的一盘散沙景象。 夏侯惇的师父是外来人落户谯县的人,在谯县没有什么根基,他的死,在谯县也没有掀起什么风浪。 唯一掀起风浪的,是夏侯惇杀了侮辱师父的泼皮。 时年夏侯惇十四岁,一战闻名。 夏侯氏原本就是谯县的望族,又因为提人头过闹市的事情,让方圆几十里的百姓无不对他生畏,原本死得悄无声地的他的师父,也因为他的缘故,被当地之人推崇,葬礼办得十分隆重。 一路上,钟婉哭昏过几次,他穿着孝衣,让丫鬟照顾好钟婉。 众人看他的目光多是胆怯,丫鬟对他唯唯诺诺,他知道有什么东西自他杀人之后,便开始改变了。 师父死后,他并没有遣散院子里的奴仆,每月送银两给钟婉,让奴仆们好好照顾钟婉的生活。 只是自师父下葬,钟婉变得更沉默了,在门口一坐便是一天,目光没有焦点,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他想劝劝钟婉,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静默良久,对钟婉道:“乱世终究会平定,怀璋总会有回来的一日。” 怀璋是丁璜的字。 钟婉抬起头,看着夏侯惇,道:“那乱世什么时候会平定?璜哥哥什么时候会回来?” 秋风卷起落叶,钟婉鬓发随着秋风飘荡,轻轻道:“我怕我等不到他了。” 夏侯惇不知如何回答,便只好多派人手,去外面打探丁璜的消息。 丁璜是丁家的独子,丁璜被抓走后,丁家的女儿丁璇被当地的诸侯王看上了,生拉死拽要丁璇给他做妾。 汉家的皇帝荤素不忌,男女不论,只要瞧上眼了,什么都敢往床上拉,更别提只是一个十岁的女娃娃了。 夏侯家与丁家是世交,夏侯惇得到消息,便带人去阻截,还未走到地方,便遇到了将丁璇救回来的曹操。 曹操游学归来,带着同窗赏玩风景的时候,恰遇到了被诸侯王带走的丁璇,顺手便将丁璇救下来了。 曹家与丁家互有姻亲,丁璇的母亲是曹操的姑母,丁璇被救回来后,两家怕诸侯王报复,便早在地给丁璇和曹操举行了婚礼。 丁璇年方十岁,是没办法与曹操圆房的,丁家便陪嫁了几个貌美的丫鬟,好伺候血气方刚的曹操。 钟婉的父亲是丁璜的师父,钟婉也被丁家一同邀请,夏侯惇带着钟婉,一同去参加曹操的婚礼。 作为从小一同长大的人,夏侯惇太了解曹操的性格了——遇到漂亮的女人,便走不动路。 为此事,夏侯惇便对曹操道:“今日之后,你便是有了家室的人了,以后好好待璇妹,莫再做荒唐事了。” 曹操喝着酒,大笑着说好,眼睛却偷偷瞄在丁璇身边的貌美侍女上。 夏侯惇见此喝酒摇头,觉得丁璇与曹操有得闹。 丁家在谯县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存在,把女儿养得嚣张跋扈不讲理,把儿子养得甚是文弱温润,曹操好色,丁璇骄矜,两人凑在一处,只怕以后的日子天天鸡飞狗跳。 夏侯惇喝完酒,准备回家,刚出曹家大门,便看到钟婉立在风里。 丫鬟奴仆们被她远远打发在身后,清冷的月色将她秀美的脸照得苍白。 夏侯惇眉头微皱,解了自己的外衫,披在钟婉身上,替钟婉挡着风,道:“立在风口做什么?” 钟婉凄凉一笑,拉住夏侯惇的袖子,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颤声道:“师哥,你娶我好不好?” 夏侯惇微微一怔,上下看着钟婉,道:“谁又说你了?告诉我,我替你杀了他。” 钟婉摇头苦笑,道:“我不想再等了,也等不来璜哥哥了。” “这个乱世,太长太长了,我熬不下去了。” 夏侯惇默然,娶了钟婉。 新婚之夜,钟婉喝得大醉。 夏侯惇进屋,钟婉扯着夏侯惇的袖子,红烛相映,钟婉笑颜如花:“璜哥哥,你……终于回来了……是不是……我,我等你……等得好苦。” 月色如银线,穿过窗台照在钟婉身上。 夏侯惇突然想起,钟婉已经很久没有笑过了。 他照顾得了钟婉的生活,却照顾不了钟婉的心思。钟婉想着的,念着的,永远是温润如玉的丁璜。 屋子里伺候着的丫鬟婆子们被钟婉的话吓得瑟瑟发抖,低头垂眸不敢去瞧夏侯惇的面容。 夏侯惇淡淡道:“伺候好姑娘。” 她并不想做他的夫人,他也只是把她当做需要照顾的小师妹。 夏侯惇说完话,大步离去,提着一壶酒,上了房顶,就着清凉如水的月色,不紧不慢地喝着酒。 如果不是乱世就好了。 不是乱世,以师父之才学,必是朝堂上赫赫有名的大儒,丁璜也不会被抓壮丁,钟婉便不会等丁璜等到绝望,心灰意冷嫁给他。 这个乱世,太长太长了,长到让人一眼看不到边。 夏侯惇想起曹操问他的话:“元让,生于乱世,正是你我建功立业之际,你可愿与我一起,踏平乱世,重振超纲,再立汉室雄风?” 他是愿意的。 他跟着曹操一同去洛阳做了官,看曹操励精图治,百姓们夹道相迎,他纵马走在曹操身边,突然有种前所未有的满足。 如果乱世迟迟不能结束,那么,就由他来终结吧。 曹操的官职越做越高,他回到谯县帮曹操募集乡勇。 钟婉立在门口等他,与往日似乎有哪些不同。 他看了看钟婉,迟疑片刻道:“若是有人欺负你,只管告诉我。” 钟婉笑笑,说没有的事。 丫鬟捧来了茶,他垂眸喝着,一杯茶尚未喝完,得知他回来的消息的夏侯渊登门了。 夏侯渊娶了自己心心念念的丁瑛,生了一个虎头虎脑的儿子,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抱着侄女宝儿来认人。 宝儿是他二弟的遗孤,二弟死后,他又常年不在家,便一直由夏侯渊抚养着。 夏侯渊待宝儿比自家儿子都亲,逗着宝儿,笑眯眯对夏侯惇道:“大哥,你总算回来了,这次回来,要在家多住两天,与嫂嫂亲热亲热,好给我也添个侄子侄女什么的,让宝儿有个伴儿。” 钟婉脸色巨变,咬了咬唇,哭着出了屋。 夏侯渊一脸错愕,问夏侯惇:“我说错什么了?” 夏侯惇放下茶杯,扔给夏侯渊一句话,便追了出去。 “以后莫在师妹面前说这些事。” 他和钟婉一直没有圆房,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子女。 钟婉在屋里锁了门,他敲了许久钟婉都不开。 不知过了多久,钟婉终于开了门,眼睛红红将他请进屋。 钟婉给他倒了一杯茶。 他喝着茶,斟酌道:“渊弟有儿子,我无需再为夏侯家延绵子嗣。” 钟婉强笑道:“师哥又在说笑了。” “师哥身为夏侯家长子,怎能不承担夏侯家重任?” 许是连夜赶路,夏侯惇觉得头有些晕,钟婉的脸晃在他眼前,身体的某一处开始躁动不已。 梦里星河如水,梦中执金戈踏平乱世,梦里他看到一个女子的影子,却怎么都瞧不清女子的面容。 数月后,钟婉为他剩下双胞胎的儿子。 再后来,丁璜战死的消息传来,钟婉撒手西去。 他把钟婉葬在钟家坟地,白色铺了满地,他想起钟婉问他的话,问他乱世为什么永无休止。 乱世吞噬了太多人的性命,钟婉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他变卖家产,帮助曹操募集乡勇,讨伐董卓,一路南征北战。 曹操好色,丁璇善妒,新婚的甜蜜散去,二人叮叮当当,闹个不停。 曹操心里郁闷,时常来找他喝酒,问他如何让女子不善妒。 他慢慢抿着酒,道:“不爱你时,自然不会妒忌。” 他不在意钟婉爱的人永远是丁璜,钟婉想着给他纳妾,彼此不相爱,是夫妻之间最好的相处模式。 曹操喝了一口酒,幽幽道:“那我还是过现在的生活。” “你是不知道,璇妹可好了,不吃醋的时候有多招人疼,她俏生生地往那一站,我浑身的骨头都软了。” 月色皎皎,夏侯惇看到丁璇叉腰立在月光下,面上蒙着一层寒霜,冲曹操道:“曹阿瞒,你又喝酒!” 曹操连忙放下酒,一路小跑去找丁璇。 因为喝了太多酒,他站起来的时候还摔了一跤,甚是狼狈。 然而他不管什么狼狈不狼狈,跑到丁璇身边便是一顿猛亲,嘟囔道:“我不喝了,我最听你的话。” 丁璇揪着曹操的耳朵,看着一脸漠然的夏侯惇,道:“元让哥,你也真是的,就不能劝着点不让他喝酒吗?” 夏侯惇收回目光,不置可否。 凶巴巴的女人,再怎么有着一张艳惊四座的脸也是不好看的。 但没过几年,他便被自己狠狠打脸了。 星河如洗,一身盔甲的女子长发高高竖起,眉梢轻挑,眼波流转,像极了开刃的剑,满张着的弓,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危险。 曹操好色险些她视之如命的儿子曹昂,她与曹操的鸡飞狗跳的情意彻底一刀两断,浴火中重生。 他第一次发现,原来她长这么好看。 可惜,再怎么好看,她也不属于他。 过去的她属于曹操,现在的她属于自己。 从头至尾,她都不会属于他。 那夜星光灿烂,她眼底的笑意比星光更甚,照得他周身的黑暗无所遁形。 她说乱世终究会终结,她说百姓们不用再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她说盛世太平,海晏河清,她说,她懂他的万丈雄心。 她说,元让啊,你且看着吧,你想要的,终究会实现。 他静立在星光下,看着她不说话。 他想要的天下会实现,那么,她呢? 官渡之战,他纵马守在她身边,将射/向她的弩/箭全部拦下,看着她的那张脸,他突然就明白曹操当然与他说过的话——元让啊,你是不知道,璇妹有多招人疼。 是的,真的很招人疼,招人疼到从未做过后悔事的他,竟然有些后悔当年救下她的不是他。 可是转念又一想,那时候的他对她并无情愫,不过是以妹妹相待。 他喜欢的,倾心的,从来是现在这个睥睨天下运筹帷幄的丁怀玉。 世间从无回头路可走,有些人的目光注定不会在你身上停留。 张郃送来她写的信,是力透纸背的杀伐之意,他轻轻握在手里,听着山间的清风不说话。 他想起她说过的话,且看着吧,他想要的,终究会实现。 马超骤然起兵,八/九日便攻破了潼关,曹操面对马超的西凉铁骑束手无策,信使星夜疾驰将丁璇请回。 北地常年大雪,白茫茫的一片甚是晃眼。 他看到她只身而出,极远处的雪原似乎立着一个人,一身锦衣立在雪地里,衣服上有着暗光流动。 锦衣的男子将她拦在怀中,她没有推开。 清冷的月光似碎了一地的玉屑,夏侯惇收回目光,背靠着瞭望台,吹着埙。 丁璇曾说过,他吹埙的样子很好看,与赵云的萧,周瑜的琴,合称当时三绝。 北地的雪落了一层又一层,马超绕过丁璇布的疑兵,南下直取许昌,丁璇得到消息,只带了五千士兵便去支援。 旁人都在担忧丁璇的安危,只有夏侯惇双手环胸,静默不语。 西凉锦马超,西凉神威天将军,兼资文武,有信布之勇,羌人甚惧之。 世人说锦马超乃当时枭雄,他却不以为然。 马超是英雄,英雄,从来过不了美人关的。 后来的马超果然降了,有人说马超被丁璇三擒三纵,也有人说二人立下不可见人的约定,只待曹操一死,他们二人便去快活过日子。 众说纷纭,夏侯惇选择不信。 马超是何等骄傲自负的一个人,他若是想和丁璇在一起,又何须等到曹□□后? 夏侯惇返回许昌,在许昌城中,再次见到谬论旋涡中的丁璇。 她依旧艳惊四座,冠绝天下。 她带着她的女儿清儿,似乎在挑选着什么。 清儿说是她的女儿,更不如说是她陪嫁侍女的女儿,陪嫁侍女死后,清儿与曹昂一同养在她的膝下。 算一算年龄,清儿如今也十五了。 夏侯渊从身后拍了一下夏侯惇的肩膀,好奇道:“哥,你咋不走了?” 阳光落下来,洒在他银质的眼罩上,他收回目光,道:“楙儿一十有六,该娶妻了。” 夏侯楙与曹清也算一起长大的人,二人小时候的关系颇为亲密,越长大,便越疏远。 夏侯惇问起原因,夏侯楙别别扭扭道:“清妹说她不在乎好看不好看,只喜欢有才华的人,我没甚才华,还往她身边凑做什么?” 外面飘起鹅毛大雪,夏侯惇看着窗外雪景,淡淡道:“若喜欢,便求娶,莫等到她嫁了人,你又悔不当初。” 夏侯楙终究鼓足了勇气娶曹清。 夏侯惇看着一身新装的夏侯楙和曹清,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和丁璇。 史学家总是吝啬笔墨,赫赫战功的武将,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家族,威加四海八方宾服的朝代,不过短短几页便揭过。 王朝更迭,万民流离,于史书是一笔带过的轻描淡写。 个人的荣辱与补不齐的遗憾,是万丈星河里不起眼的尘埃。 多年后,将星陨落,九州同悲,天子扶灵送忠魂。 最后一捧土埋上,一片黑暗中,似乎有微风掠过,抚平棺木中人的皱纹与白发。 英武的将军起身,铜镜中,佳人对镜理红妆。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梦魂与君同。 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夏侯惇瞳孔微微收缩,紧蹙的眉间舒展开来。 第59章 大结局 白门楼的大起大落,让只凭着个人武力横冲直撞的吕布懂得了许多。 最直接的便是与死亡擦身而过,吕布知道害怕了,也知道生而为人,总是要为自己做出的事情负责任的。 有了这种思想的吕布,衡量了一下自己的前半生,他是汉献帝亲封的温候,位比三司,普天之下最大的官了,彼时的曹操还只是九卿的司空呢。 以武力来论,他代表了这个时代的巅峰,马中赤兔,人中吕布又岂是一句空话? 那么问题来了,他的武力很高,官职也很大,为什么还是险些被一个宦官之后的曹操所擒杀? 是他打不过曹操,还是曹操有仙人相助? 都不是,曹操那个小矮子,他一只手就能提起来。 仙人相助?更不可能。 那他为什么会输给曹操? 吕布带着这个问题,想了很久都没想明白,直到某一日,曹操宴请百官,吹嘘自己的功绩,刚吹嘘完,下面便有一人站了起来,对曹操鞠了个躬,笑眯眯道:“司空用兵有如神助,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实乃天子之幸,万民之福。” 这马屁拍得曹操通体舒畅,便叫伺候自己的侍从给那人亲斟了一杯酒,明知故问道:“哦?先生倒是说说,孤都有何功绩?” 那人接了侍从的酒,一饮而尽,潇洒放下酒樽,合着周围的悦耳琴音,目光划过吕布张绣,最后落在曹操身上,万分诚恳道:“司空濮阳攻吕布,宛城战张绣,潼关逢马超——” 此言一出,殿内众人脸色皆变。 那人看着曹操,不紧不慢说完:“——此等战役,皆闻名天下耳。试问当时英豪,谁能与司空相较一二?” 吕布险些笑出声,闷头饮了一杯酒,压了压想取消曹操的心。 饮完酒后,又有些同情曹操。 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事儿了,这是众目睽睽下被人落了面子,用丁璇的话来讲,就是装逼不成反遭打脸。 这种事情如果搁在他身上,必然二话不说,先提着方天画戟将那人的脑袋削掉。 他如此,曹操大抵也如此。 想到这,吕布瞧了一眼当众打脸曹操的文臣。 衣着寒酸得很,浑身上下透露着一个穷字,怕是连个上好的棺木都买不起,被曹操的侍卫杀后,草席一裹,扔在乱葬岗便了事。 吕布这般想着,盘算着等会侍卫动手杀人的时候,他稍微避避,别被溅了一身血。 自他归降丁璇后,他那女儿便对他管东管西甚是啰嗦,再不许他胡乱杀人,身上若是沾了血,只怕又要被女儿一通埋怨。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曹操并没有杀人,只是略说几句,便把这件事情揭过。 他离曹操离得近,还能看到曹操被气得眼皮直跳的脸,和紧紧握着酒樽的手指。 气成这样还不杀人? 他不懂。 酒宴散后他回家,颇为不解地与女儿说起此事。 女儿看傻子一般看着他,恨铁不成钢道:“爹爹以为所有人都跟爹爹一样,做事全凭心情好坏?” 吕布道:“不凭心情做事,那凭什么?” 女儿软软的手指戳着他的额头,道:“凭王道,凭仁义,凭人心所向。 ” 吕布觉得这思想有坑,反驳道:“就为这些?把自己气死也不能杀那人?” 女儿道:“自然是为这些。正是因为爹爹控制不了自己的脾气,肆意鞭打诸将,所以才会被诸将背叛,失了徐州,降了丁夫人。” 这话他没办法反驳。 事实的确如此。 于是吕布终于悟了——他输给曹操的,其实就是曹操比他能忍而已,能忍,就能收买人心。 他忍不了丁原对他呼来喝去不当人看,所以他杀了丁原投靠董卓,他忍不了自己看上的人被董卓强占,所以杀了董卓跟王允走一路,虽然到最后他知道貂蝉之事是王允使的连环计,就是用来让他杀董卓的。 但王允对他不错,比丁原和董卓对他好多了,丁原把他当做看门狗,董卓生气便提着剑来杀他,王允不会,王允把他当人看,他就跟王允一条心。 后来董卓的叛军重新杀回长安,他还回城带着王允一起走,可惜王允死活不跟他走,以身殉国。 他为自己不加掩饰的脾气成了三姓家奴,人人喊打,纵然再勇猛,再是乱世中的第一人,也要被曹操所擒,若非丁璇相救,只怕他这会儿早就是刀下亡魂了。 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他能改吗? 他宁愿不去争天下,也不要像曹操那样憋屈地忍着,再说了,他现在的官职是天下第一大,汉献帝之下便是他,他的女儿还颇受曹昂的青睐,只待俩人一成年,他女儿就是曹昂的正妻,下个朝代的皇后,他的外孙,就是下下任的天子。 这种情况下,他还打打杀杀做什么? 以后的帝王身上都流着他吕布的血了,他还用得着再跟之前一样,过刀口舔血的日子吗? 果断不能。 所以当探子来报吕布,说马超绕过丁璇布下的疑兵,一路南下,准备攻取许昌的时候,吕布二话不说,便让探子去找丁璇,让丁璇连忙回援许昌。 身后的荀文若拉都拉不住他。 探子走了之后,荀彧看着吕布,幽幽地叹了一口气,道:“温候武艺世间无双,怎会怕一个马超?” “我怕他?” 吕布摇摇头,双手背在身后,道:“我和他不一样,我不是武夫。” 他都快当上天子的岳父了,还去战场上拼杀个什么劲? 意思意思得了,他要留着命来享受人生。 探子飞马奔入远在潼关的丁璇的营帐,丁璇手指攥了攥书信,挥手让探子下去,又让侍从去请诸位将军。 哨卫鸣金收兵,张飞意犹未尽地纵马还营,看到丁璇,问道:“今天怎么收兵这么早?我都快擒住马超了。” 丁璇扬了扬手里的信,道:“跟你打得那个,不是马超,真正的马超,已经绕过我们南下攻打许昌了。” 张飞睁大了眼睛,第一反应便是这不可能。 马超若是走了,天天顶着漂亮到不行的狮盔跟他打的是什么人? 但转念又一想,他作为疑兵,每日并不敢与马超硬碰硬,总是点到为止,而“马超”呢,也不很追,悠悠哉哉地让他走,他原本以为是马超贵公子的脾气在作祟,现在再瞧瞧,哪是因为马超的脾气,而是因为那盔甲里面已经换了人。 马超的盔甲极其华美,雕成狮子形状的头盔带在头上,只露着两只眼睛,直至今日,他都没瞧见过马超的真面具,若是按照他以往的性子,里面换了人他肯定能感觉得出来的,可他只是疑兵,没有用尽全力,心思也只在应付一场是一场上,故而并没有留意“马超”的路子不对。 张飞恨恨地把丈八蛇矛攥在手里,道:“马超这厮太奸猾!我说他这几日怎么没有前几日那么难打了,原来是换了人!” 夏侯渊在外面驻防,警惕马超随时来攻打,听到营帐里的急促传唤,还以为马超绕过他袭击了大营,马不停蹄赶回来,见士兵们都在收拾营帐,有些不解,问道:“这是怎么了?” 丁璇道:“马超识破了我们的疑兵,绕过我们打许昌了。” 夏侯渊瞳孔微微收缩,险些握不住手里的武器,道:“瑛妹还在许昌!” 张飞听此打了个哆嗦:“还有宝儿,守许昌的人是三姓家奴吕布……” 无论是历史上的吕布,还是演义中的吕布,都是武力爆表,名声却一塌涂地。 在后人看来,吕布短视到令人发指,为了点蝇头小利,扭脸就能捅盟友一刀。 杀丁原投董卓,杀董卓投王允,走投无路时被刘备收买,却在刘备与袁术时,反手便抢了刘备的城池。 吕布做的这些事情,后人尚且看不过去,更别提生于这个时代,被吕布坑过的张飞了。 马中赤兔,人中吕布,三姓家奴,见利忘义,张飞能信任吕布才有了鬼。 不仅是张飞不信任吕布,提起吕布守许昌,夏侯渊也忍不住打哆嗦。 ——他的妻儿老小可都在许昌城,若是吕布这厮降了,那夏侯满门便知剩下他和大哥夏侯惇了。 夏侯渊回头冲士兵大吼:“麻利点,星夜赶回许昌!” 张飞与夏侯渊慌得不行,丁璇见此道:“别自乱阵脚,吕奉先能撑一阵子的。” 张飞道:“夫人,你是不不了解吕布,那厮武功虽高,人品差得很,就是一条养不熟的狗,我和大哥没少被他坑。” 丁璇挑挑眉,道:“我说他能守住,他便守得住。” “再说了,你觉得我们这点兵力,回去又能做什么?” 张飞夏侯渊一怔,气急败坏地坐在地上。 还别说,他们这点兵,纵然回援许昌,也做不了什么。 马超于潼关起兵二十万,与曹操几场帐打下来,都是摧枯拉朽式的胜利,根本没怎么损伤实力。 马超摔重兵南下,以他们这点兵力,支援许昌也是千里送人头,不顶用。 张飞道:“那就眼睁睁看着许昌被马超拿下?我们什么都不做?” 丁璇道:“谁说我们什么都不做了?” “翼德,你还在此地与庞德互为疑兵,等表哥在关外捉了马腾后,你与表哥一起,直接西行入川支援两位军师和玄德公。” 张飞没有认出来狮盔后的“马超”已经换了人,一方面是因为马超的盔甲特殊的缘故,另一方面,是因为狮盔后的人的武功并没有太大的波动,故而他并没有察觉。 武功仅在马超之下的人,又能让张飞觉察不出狮盔后换了人的人,马超麾下的武将,只有庞德能做到。 张飞迟疑了一会儿,道:“许昌那里……” “许昌的事情自有我和秒才。” 丁璇拍了拍张飞的肩膀,笑着道:“放心去吧,万事有我呢。” 有的人天生就带了忠诚的属性,比如张飞赵云诸葛亮这帮人,有的人的忠诚需要某些事情才能触发,比如张绣这类人,还有一种人,叫做不见棺材不落泪,不在生死边缘徘徊一番,不知道忠诚为何物。 当然,纵然在生死之间游荡一圈了,也未必能激活忠诚的属性,这个时候,便需要给上一些小小的帮助。 曹昂对吕布的女儿甚是倾心,吕布还等着做未来天子的老丈人,不可能在这个时候投降马超。 除非他脑袋进了水,或者被驴给踢了。 丁璇点了五千兵马,与夏侯渊星夜往回许昌。 守着许昌的吕布再怎么不会投降,可留守许昌的士兵不多,赵云远在江东,关羽在荆州,支援许昌的可能性并不大,马超若是长时间围困许昌,城内兵困马乏,纵然吕布为了女儿能顺利嫁曹昂,死战不降,许昌城也会失守。 许昌城是国都,意义重大,一旦失守,人心不稳不说,马超放孙权周瑜,夺荆州江东,学着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联合川蜀之力,消灭曹操的势力不在话下。 此时的许昌城下,马岱挺枪纵马,在城下叫阵。 荀彧站在城楼上,看了看叫阵的马岱。 一身银甲,甚是威武。 荀彧再瞧瞧自己身边的吕布。 吕布连战甲都没换,穿得还是侯爷的锦衣,吕布又生得眉清目秀,立在他身边,不像个厮杀疆场的武将,更像一个俊秀的文臣。 荀彧扶了扶额,推了一下立在自己身边双手环胸的吕布,道:“同为关外之人,温候不下去比试一场?” 吕布摇摇头,道:“他又不是马超,比试什么?咱们城里的士兵不多,坚守不出就是了,何苦出城与他打消耗?” 荀彧一时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吕布的温候虽然位比三司,但是个虚职,曹操还在许昌时,并没有给他多少实权,故而吕布在朝堂之上也不曾掀起什么风浪。 每日下了朝,便早早地回家,平时也不与文臣武将们来往,安静地像是许昌城里没有这个人一般。 曹操领兵去潼关对战马超,带走了大部分的武将,无人镇守许昌,经丁璇提醒,才想起自己麾下还有这吕布这位猛将。 丁原董卓的事情在前,曹操对吕布不放心得很,丁璇再三担保,曹操才不情不愿地把吕布点做守城将领。 让吕布守城归守城,曹操还是留了一个心眼,把将令给了荀彧,吕布只是一个单纯的冲锋陷阵的将军,并无调动军队的权利。 曹操对于吕布的防备,荀彧表示很是理解。 但见吕布今日的作为,荀彧又有一种曹操白浪费心思安排一切的错觉——现在的吕布,在经历了白门楼的濒死之后,性格大变,对于权利的追求低到令人发指,也不像以前那般逞凶斗狠了,老实得像是圈养在圈里的羊。 当然,吕布肯定不是羊,是一个随时都能把人撕得粉碎的鬼神修罗。 他之所以变成现在的模样,完全是因为南征北战差点丢了性命,才发现自己其实不需要那么拼,换条思路他完全可以躺赢。 所以,能享受着过日子,为什么一定要在战场上出生入死? 吕布就是这种心态。 荀彧想起自己一串的儿子,默默地叹了口气。 马岱叫阵无人理会,许昌城上高挂免战牌。 三国虽然是一个礼乐崩坏、不大讲究的时代,但马超作为累世公侯的世子爷,是一个非常讲究的人。 见城上挂了免战牌,便让士兵围着城楼安营扎寨,并不攻打城楼。 马岱见此,忍不住问马超:“哥,这免战牌……” 大家都是久经沙场的老司机了,知道免战牌这种东西,不是挂给敌军看的,是给自己人看的——免战牌都挂了,言战者斩。 为什么是给自己人看的呢,是因为免战牌这种东西,谁信谁脑袋有坑。 再者,许昌城里的人拖得起,他们拖不起,曹操的大军去了关外攻打他们的老巢,他们南下攻打许昌,正是敌我双方互拼火力的时间,哪一方先拿下对方的老巢,哪一方便是这场横跨了整个北方战役的胜利者。 所以当马超不下令攻打许昌,只让西凉军安营扎寨时,马岱深深地觉得,自己这个兄长,自出了潼关后,脑袋好像不大灵光了,所有的英明神武,都丢在关外没有一同带过来。 马岱斟酌着用词,道:“……不可尽信,需知兵者诡道也。曹阿瞒深入关中,若我们在许昌耽搁太久,只怕叔父危矣。” 马岱苦口婆心说了一大串,马超却一个字也没有回答,只是眺望着北方,轻眯着的眼睛掠过草长莺飞的春景,看得极远,像是在等待着什么。 “哥在等人?”马岱问道。 “不错。” 马超终于开了口,声色淡淡:“不出十日,她便会到了。” 许昌城里的荀彧见马超不来攻城,便开始让吕布操练士兵。 吕布好奇道:“他又不站,练兵作甚?” 荀彧道:“快则五日,慢则十日,丁夫人便会赶回,到那时,我们打开城门,与夫人前后夹击马超。” 吕布哦了一声,回家换了战甲。 换战甲的时候,免不了被女儿一顿啰嗦。 经历了女儿的一番□□后,吕布再出门,脸上便蒙上了一层寒霜。 吕布虽久不问军中之事,但威名仍在,又加上脸上写满了不高兴,惹我者死,士兵们无不小心翼翼应对,生怕自己惹怒了这位修罗。 马超之所以能把曹操打得节节败退,除却闻名天下的西凉铁骑外,还有一支非常克制步兵的特殊部队——掷矛军。 掷矛军选自西凉军最为精锐的士兵,臂力过人,使用长矛,两军对战时,掷矛军为先锋,每个士兵佩戴多支长矛,掷向敌军。 他们力气极大,长矛的伤害力远在弩/箭之上,甚至就连步兵的盾牌也能穿透。 寻常的步兵遇到掷矛军便溃不成军,纵然是以步兵独步天下的曹操,也在这上面吃了不少苦头。 同为关外人,吕布知晓掷矛军的厉害,面对掷矛军时,盔甲护盾是没有任何用处的,只能靠自身的反应能力去躲避。 躲避了掷矛军,后面紧跟而来的是能踏平一切的西凉铁骑。 两者合一,是马超战无不胜的独门法宝。 吕布踢了一下姿势不稳的士兵,士兵栽了一个跟头,又连忙站起来摆好迎战姿势。 吕布默然道:“身体再弯点,西凉军来了砍马腿,砍不中马腿你就死了。” 许昌城里的训练如火如荼,城外的丁璇终于到达。 为了彰显自己是带了很多兵马前来支援许昌的,丁璇让士兵在马尾巴上绑上了树枝。 战马嘶鸣,树枝扫在地上,尘沙满天,声势极其浩大。 马超看到丁璇的兵马缓缓而来,眯眼看了一会儿后,将指挥权交给马岱,自己点了五百兵,如能劈开混沌的利刃一般,狠狠地插/入丁璇的“千军万马”中。 丁璇的兵马远道而来,只是看上去骁勇,实则早就疲惫不堪,根本不是马超以逸待劳的对手。 马超一路冲到丁璇面前,手里的□□横在丁璇的胸口的护心镜上。 两人的武力值相差太过悬殊,丁璇连反应的时间都没有。 此时暮春与初夏交接,城外绿荫为林,绿草莺莺,马超看着面前冲他浅笑的女子,手指稍稍用力,丁璇的护心镜便出现了裂纹。 马超冷冷道:“你不要以为我舍不得杀你。” 丁璇轻轻一笑,道:“别,我这人最有自知之明了。” 周围西凉军喊杀声震天,丁璇带来的士兵的声音越来越弱,夏侯渊被几个将领围困,想冲过来救丁璇却怎么都冲不过来。 马超道:“若是其他人围困许昌,你敢只带五千人便回援吗?” 他虽然只与丁璇见过几面,但派了不少人搜集丁璇的消息,太了解丁璇的行事了。 因为了解,所以才更为不虞。 马超声音低哑,眼睛轻眯:“你所依仗的,不过是我喜欢你罢了。” 她觉得他喜欢她,所以不会杀她,只需拖住了他,他们之间的战役便成功了一半。 江山,还是美人,丁璇在逼着他选一个。 但,他从来不做选择题,他的世界,只有全部都要。 马超右手收枪,左手握着的马鞭紧跟而上,扫过丁璇的头盔。 丁璇的头盔骨碌碌地落在地上,长发扬在风里,马超软鞭缠在丁璇的腰间,手指回力,将丁璇带在他马前。 微风拂面,丁璇身上特有的清香萦绕在他的呼吸之间。 耳畔似乎响起丁璇的一声轻笑,轻笑之后,是她身为俘虏却悠闲如旧的声音:“孟起,你的话,只对了一半。” “因为是你,所以我敢只带这点兵便回援许昌。旁人瞧不出来我的虚张声势,见我回援,只会破釜沉舟加紧攻打许昌,而你,不会。” “你太了解我,知晓我心里在想什么,也瞧得出来我的疑兵,你觉得我会仗着你的喜欢只身犯险,便前来捉我,待捉了我,再去攻打许昌仍是不迟。” “可是孟起,我丁怀玉之所以能在这乱世纵横,靠的不是仗着旁人的喜欢,我会叫你心服口服追随我。” 丁璇微微侧脸,看着身后抿着唇角的马超,笑了一下,道:“我捉你一次不行,便两次,两次不行,便三次,四次,直到你愿意归顺我为止。” 马超冷笑:“你,捉我?” 战马驰骋在刀剑相撞中,不断有鲜血溅在二人身上。 马超的盔甲是特质的,鲜血溅到便瞬间滑落,一点红色也不曾留下,仍是锦衣而行的少年郎。 对比马超的光鲜潇洒如旧,丁璇身上便有些惨不忍睹了,殷红的血迹从她身上划过,染红了身下的白马。 然身上再怎么狼狈,她仍是光艳照人的。 丁璇扬眉一笑,粲然道:“怎么?不信?” 话音刚落,她手里夹着的银针迅速扎在马超盔甲交接的缝隙中。 银针入肉,眩晕感袭来,马超闭了闭眼:“你……” 意识彻底消失之前,他仿佛听到了女子揶揄的笑声:“孟起读过兵书,当知兵者诡道也。” 马超再度醒来,映入眼眶的是丁璇灿烂的笑脸。 丁璇伸出一根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笑着道:“孟起,这是第一次了。” 夜照玉狮子被人前来,马超白如玉的脸像是化不开的墨。 许昌城门大开,吕布叫阵请战:“九原吕奉先在此,马儿速来受死!” 马超这辈子都没怕过谁。 亲卫递来银枪,马超瞧着赤兔马上的吕布。 吕布往来驰骋,英武不凡,马蹄荡起层层尘沙。 马超纵马,□□与画戟交接,身下的土地忽然一震,马超与吕布一同陷在深渊中。 吕布拿着戟,做了一个不打的姿势,道:“孟起,降了呗。” 马超冷笑,夜照玉狮子腾空而起,从深渊中跳出来,马蹄刚刚踏在土地上,土地又是一软,马超再度陷入深渊。 一张大网自天而降,将深渊罩得严严实实,吕布在上面挠着头,道:“别费力气了,你没来之前这些坑都挖好了,我要不是记住了这些坑的位置,只怕跟你一样,也掉进去了。” 马超:“……” 丁璇慢悠悠来看热闹,伸出两根手指:“孟起,第二次了。” 几次三番之后,马超冷声出口:“丁怀玉,你敢不敢让你的人与我正面交战?” 丁璇看了看他,静默片刻,道:“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孟起,你可以毫无顾忌冲阵,过关斩将所向睥睨,肆意屠杀我的士兵,但我,不想与你一样,视人命如草芥。” “我们两个人能够解决的事情,没必要拉着别人去送死。” 此时微风乍起,丁璇的发随着微风起舞,阳光透过繁茂的枝叶招进来,光线变得斑驳细碎。 马超忽而觉得,眼前这个人,身上有着万丈霞光,一路披荆斩棘,来到他身边,将他身上带有的黑暗,照得无处遁形。 马超想起那年的他抱着母亲的头颅大哭不已,声嘶力竭地质问着父亲:“你们之间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单独解决?为什么一定要扯上我娘?我娘做错了什么?” 父亲蹲下来,抚着他的发,哑声道:“超儿,这是乱世,没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有生而为人便是原罪。你娘最大的错,便是生在乱世,又嫁给了我。” “乱世什么时候会结束?” “也许五年,也许十年,也许会更久。” 那年小小的他在母亲的坟前发誓:“娘,我一定会终结乱世,还天下一个太平。再也不会让你这种无辜的女子,死在战乱之中。” 马超闭了闭眼,耳畔是丁璇极轻极轻的声音:“孟起,这个乱世,太久太久了。” 三月的桃花已过,只剩下枝繁叶茂在努力生长,马超睁开眼,看着丁璇,半晌后,他道:“我在西凉等你。” 一向年光有限身,等闲离别易消魂,酒筵歌席,莫辞频,不如怜取,眼前人。 …… 多年后,四夷宾服,海晏河清,少年的天子泰山封禅,英武的将军,儒雅的文臣,云层中的第一缕霞光落下,转眼之间又过了多少个春秋。 柳条折尽花飞尽,借问行人归不归? ————————霍小玉———————— 霍小玉 三月暖阳,桃花铺满地。 霍小玉踏在桃花地上,流仙裙被桃花染成浅浅的红。 院内的李益还似旧时温润儒雅的模样,霍小玉却有些认不清他了。 她记忆里的李益,是不大穿这些绫罗绸缎的,他喜欢一身青衫,临江而立。 月色在江河而洗,涟长也缱绻。 她自知出身娼家,不可能嫁给李益,便对李益道:“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 之后李益另娶高门,她削发为尼,两不相干。 李益说好,在她院子里,他们同吃同住,犹如夫妻。 她倾家荡产,只求八年相守。 可李益回报她的,是一走杳无音信,是苦求无门,李益不愿相见。 如今,李益终于来了,是被人押着来的。 霍小玉凄然一笑,用尽所有力气,将手里的锦帕狠狠掷在李益脸上,道:“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 “李君李君,今当永诀!” “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第60章 番外-诸葛亮 光和七年,外戚专政,宦官弄权,九州万众民不聊生,终于爆发了黄巾之乱。 奴仆门紧紧关住大门,又在门栓后面堆了很多重物,唯恐黄巾贼破门而入。 这一年,诸葛亮三岁,母亲死在黄巾贼的手中。 诸葛亮伏在母亲的尸体上大哭出声,泪水涟涟问父亲:“他们之前不是贫苦的百姓吗?” 同为百姓,又何苦为难百姓? 为什么不抽刀砍向腐败的政府和官员? 父亲抚摸着他的发,长叹一声,道:“弱小的人一旦拿起了武器,便会挥刀砍向比他更弱小的人,这些黄巾贼,便是如此。” 诸葛亮不懂,也不想懂,他想让母亲活着,陪着他一起活着。 书上说世界很大,他的母亲尚不曾到处赏玩过,一场□□,便结束了花期正盛的生命。 黄巾贼声势浩大,响应之人更是不计其数,一时之间,九州沦陷。 汉灵帝虽然并不是一个英明之主,但当黄巾贼威胁到大汉统治时,他还是颁布了一些政治措施。 郡县官员受汉灵帝圣旨,纷纷招募乡勇,讨伐剿灭黄巾贼。 黄巾贼虽然人多势众,但多为乌合之众,又无政治远见和军事才能,很快被当地的乡勇所剿灭。 世间似乎又恢复了太平,紧闭着的大门终于被打开,诸葛亮跟着奴仆一块出来,眼睛哭得通红,抬头看着久违的蓝天。 刚刚经历了一场大战,街道上的血迹还没有被清理干净,到处都是浓郁刺鼻的血腥味。 衣着光鲜乡勇们聚在一起大口喝酒大口吃肉,衣着破败的百姓手忙脚乱地打扫着战后的痕迹。 偶尔动作慢一点,便是换来乡勇的长鞭:“快点,老子没时间跟你们在这耗。这边的黄巾贼打完了,老子还要去北边。” 周围的乡勇奉承着,好似那人是救世的大英雄一般。 那群人吃完了饭,饭菜钱都不曾给,长刀一挎,便趾高气扬地走了。 等他们走远了,周围的百姓们才敢抬起头低声说话:“什么乡勇,跟黄巾贼也没什么区别了,都是一群土匪。” “唉,都是现在的朝廷不作为,只能用土匪打土匪。” “走了这一波,还有下一波,这样的日子,什么是个头啊?” 诸葛亮站在街道上,周围人凄苦的声音争先恐后闯进他的耳朵,一遍又一遍地诉说着自己的不易。 奴仆见诸葛亮静立在路口不走不说话,唤了一声,伸出了手,道:“公子,咱们该回去了。” 诸葛亮回神,慢慢握着奴仆伸出来的手。 他曾寄予希望的乡勇,与黄巾贼没什么两样,不过是手里拿了刀,便挥向比他弱小的人。 赶走了黄巾贼的乡勇尚且如此,那么,谁才是能拯救乱世的人? 是大汉的官兵吗? 他在书里读过,卫青霍去病何等英武,横扫漠北,驱除匈奴,将汉家旌旗高高立在匈奴人祭天的圣地上。 可卫青霍去病都是几百年前的人了,现在还有能拯救汉室江山的人吗? 诸葛亮不知道。 他只知道,如今的汉室天下,外戚专政,宦官弄权,天子忙于享乐或者朝堂内斗,根本抽不出多余的时间来好好治理天下,约束乡勇。 当然,也没有多余的银钱去约束。 国库空虚,朝廷连银钱都发不出来了,这些乡勇,都是各个州郡自己出钱招募的,良莠不齐,素质低下,与黄巾贼没什么两样,都是搜刮百姓的土匪。 一路上看着战后的满目疮痍,诸葛亮抿着唇不说话。 日后他长大成人,必要做一个匡扶天下之人,让幼儿不再失去母亲,百姓再不受战乱流离之苦。 诸葛亮九岁那年,父亲去世了。 其实他一直都明白,父亲为母亲的死耿耿于怀,他经常看到父亲手握着母亲最爱的白玉簪子,一看便是一天。 或许死,对于父亲来讲,是一种解脱。 父亲下葬的时候,诸葛亮身披孝衣,漆黑的眼睛看着墓碑,眼底却落不下来泪。 生于乱世,众生皆苦。 他的父亲,他们的一家,不过是芸芸众生的其中之一罢了。 这个世道,这个乱世,每日都在上演生离死别,一日又一日,仿佛永远没有尽头一般。 诸葛亮迫切地希望自己快点长大,长大了,平乱世,抚万民,治太平。 时间总是在最不经意地时候溜走,又在最想成长的时候走得缓慢无比。 这一年,董卓入京。 这一年董卓毒杀少弟与太后。 这一年,诸侯们尽起兵,浩浩荡荡奔赴洛阳为汉帝报仇。 这一年董卓挟天子迁都长安,这一年董卓被义子吕布所杀,这一年董卓旧部杀向长安替董卓报仇,这一年汉献帝仓皇出逃长安,这一年曹孟德迎汉献帝入许昌,这一年,诸葛亮十六岁了。 群雄并起,逐鹿天下,却无一人值得他去辅佐。 诸葛亮于山间弹琴,《梁父吟》他唱了一遍又一遍。 他在等,那人不需要有经天纬地之才,那人也不需要用兵如神,那人甚至不需要有多么强大的军队和繁盛的城池,那人只要爱民如子心怀天下,便值得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可惜,直到现在,他都没有等到那个人。 童子采买东西后还家,一遍煮茶一边与诸葛亮说起最近刚发生的事情。 童子道:“先生,世人都道,女子要相夫教子,纵然夫君荒唐好色,也要委屈求全,可是近日却出了一个刚烈的女子。” 诸葛亮抚着琴,合着田园清风一笑,道:“又听说书人讲故事了?” 他这个童子,年龄小,爱看一些山野杂文,每次出去采买东西,必要在集市上听上一段说书人的故事。 童子放下了水壶,抬起头,小脸鼓鼓的,辩解道:“才不是。” “这人是有名有姓的,叫……” 话到嘴边,童子又忘记了那人的名字,手指按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道:“哎呀,我忘了,不过她夫君的名字我倒是记得,就是先生提过的曹孟德。” “曹孟德?”诸葛亮抚琴的动作不曾停,袅袅熏香慢慢升起,恍若置身仙境,道:“那女子可是姓丁?” 曹孟德的发妻是表妹丁氏,年龄小,脾气暴,曹孟德又是一个爱沾花惹草的性格,俩人吵吵闹闹,倒不是什么稀奇事。 童子连连点头,道:“对对,就是姓丁。” “先生知道她?” 童子一蹦一跳来到诸葛亮身边,好奇道:“我就知道,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连这些事情也知晓。” “先生,你给我讲讲丁氏呗,我今天回的早,没听旁人说完便回家了。” 诸葛亮停下了抚琴的动作,望了望天。 为将者,不通天文,不知奇门,不晓阴阳,不看阵图,不明兵势,庸才也。 作为一个想要扭转乾坤的人,看星象是诸葛亮每日睡觉前的必修课。 前几日天象大异,火凤突然出现,汉室江山气数已尽,天命在曹魏不可违。 但曹魏如今的领导人,不是宅心仁厚的曹昂,是有过屠城事迹的曹操。 单这一点,他便永远不可能去辅佐曹操。 说来奇怪,曹魏之前虽有紫气相罩,但那紫气极弱,紫微星更是若隐若现让人瞧不清楚,同样有紫气相罩的,还有江东孙家和汉室刘家。 乱世初现,三分天下格局却早已注定,任谁都都改变不了分毫。 尽管他知晓这个道理,但却没有放弃辅佐汉室。 身为大汉子民,当为自己的国家奋斗到底,至死方休。 更何况,大道五十,天衍四九,谁又能说,他不是遁去的其中之一呢? 然而在十天前,星象大乱,一颗明星挤入曹魏阵营,汉室孙吴紫气不见,曹魏之间的紫微星越发灿烂。 他掐指一算,异动出在曹操的原配,丁氏丁怀玉身上。 她的存在,让原本应该死在此次宛城之战的曹昂变成了紫微星,让三分天下的格局变成曹魏独大。 一个能改变历史进程,逆天改命的人,无论她做出什么事,诸葛亮都不觉得意外。 诸葛亮理了理衣袖,站了起来,一手背在身后,对童子道:“近日有我不想见到的人造访,你与我收拾行李,我去山间小住几日。” 童子睁大了眼睛:“又去山上?” 诸葛亮略微颔首。 他知道丁璇,丁璇也能知道他,宛城离他住的地方极近,不出三日,丁璇必然拜访。 他不想见丁璇,更不想去帮一个肆意屠杀百姓的人争夺天下,避上几日,是最好的办法。 诸葛亮上了山。 早起之时,云雾尽堆山间,金乌自东方升起,万丈霞光从云层中一点一点晕染开来,将周围染成火红一片。 山间的清风拂面,树枝上的鸟儿欢快地唱着歌,诸葛亮在树下抚琴,只觉人生畅意莫过于此。 若非天下大乱,他更想留在这山间。 这样悠闲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几日,该来的人还是找了上来。 那日金乌隐在云层,鸟儿躲进树枝,女子人未到,声音先到,是爽朗的清越,像是溪水拍打着玉石。 女子道:“先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小女子有一字,不知先生能解否?” 丁璇比他想象中的要年轻许多,也漂亮许多,明明是偏冷的长相,气质却是明艳照人的,目光灼灼地看着他,像是在打探着好玩的事务一般。 世人言,一见不钟情的脸,再见也不会钟情。 多年以后,诸葛亮仍记得他们初见时的情景。 金乌出省,霞光慢慢浸染在丁璇身上,她眉梢轻挑,眼波流转,聚尽了天下的江河星光。 后来丁璇问他,为何第一次见面便把她赶了出去,他只是轻笑不语。 太容易得到的,便不会珍惜,求之不得的,反而会彻夜难寐。 如果不是丁璇,他宁死也不会辅佐有屠城前科的曹操。 为了请他出山,丁璇在山上待了三个月。 最后丁璇实在没了耐心,星河灿烂,夜风拂面,丁璇目光盈盈,声音微冷:“我敬佩先生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 “扶幼主于危难,挽大汉于将倾,君臣相和,万载流芳,两汉以来无双士,三代而后第一人,无论何种美誉,都难以描绘先生之万一。” “君不疑臣,臣不负君,先生实为万事典范,可先生纵然功在千秋,却也过在当代。” 说到最后,丁璇几乎是质问的口气:“敢问先生,要多少无辜白骨,才能堆得起先生这般的千古贤相?!” 星光与篝火相映,跳跃在丁璇眼底,诸葛亮突然有些明白,明明是早已注定的结局,为什么丁璇能够逆天改命。 诸葛亮做了曹昂的师父,丁璇的军师。 原本因为邹氏对曹操喊打喊杀的张绣,因为丁璇的缘故,归顺了曹营,且锲而不舍地攻打着威胁着曹操的荆州的刘表。 刘表是汉室宗亲,乃党史八骏之一,岂是说打便能打下来的? 张绣追着刘表打了三月,也不过是只打下了新野而已。 诸葛亮抵达新野,根据地形重新制作了战略部署。 曹昂立在一旁,认真地听着看着,诸葛亮对于未来主公所有的期望,曹昂身上都有。 时间长了,诸葛亮便没有那么意难平了,甚至觉得,其实辅佐曹昂也不错,曹昂的资质比这几代的汉帝强太多太多了。 曹操尚且活着,太/祖的庙号是没希望了,但中兴之主的世宗或者发扬光大的太宗的庙号,还是能够想一想的。 在曹昂的治理下,饱受战乱之苦的百姓会好受很多。 诸葛亮拿下荆州后,策反锦帆贼甘宁,让他去江东做卧底,为以后的收复江东做打算。 袁术贸然称帝,引来诸侯们的讨伐。 曹昂跟在他身边许久,是时候出站小试牛刀了。 诸葛亮写了三个锦囊,交给曹昂。 曹昂笑着接过,道:“娘跟我说过,说我若离先生而去,先生必会给我锦囊。” “我当时问娘,是什么样的锦囊,娘一直不肯说。” 诸葛亮眉头微动,曹昂拿着锦囊左看右看,道:“如今终于能够得见了。” 诸葛亮握着羽扇,问道:“夫人还与公子说了什么?” 曹昂想了一会儿,道:“娘说先生会好多,连弩,手推车,木马……” 诸葛亮摇着羽扇的动作微微一顿。 那些都是他画了图,但还没有彻底做完的东西,他从未给任何人看过,丁璇是如何得知的? 难不成,丁璇与他一般,一样能掐会算,早已算中他会什么,不会什么? 生平第一次,诸葛亮生出一种想要与人一较高下的念头。 后来,他又听说了她的许多事迹,原本对她略有敌意的夏侯惇与她尽释前嫌,曹操近日来颇为看重的郭嘉视她为知己,曹操还在为宛城之战的一纸休书做努力。 这些人离丁璇越来越近,而他与丁璇之间,似乎还在较着劲。 刘玄德礼贤下士,爱民如子,在百姓心中口碑极好,且麾下有两位绝世悍将,若收之,大业可定。 河北的四庭柱,颜良文丑已死,只剩高览与张郃,这二人若是来降,袁绍的兵力纵然在丁璇十倍以上也无需忧虑。 当然,这次战役,要的是不仅仅打败袁绍,他还有更深的考量。 诸葛亮有心让曹昂趁着这次机会收服刘备并关张,当然常山的赵子龙也在他的算计之中,他算好了大火蔓延的程度,算好了那日几晨几时会下雨,唯独没有算到的,是丁璇那颗桀骜的心。 丁璇宁死,也没按照锦囊上的指示,大呼先生救我。 大雨自天而落,诸葛亮看到丁璇立在雨中,摘下头盔,笑得像个孩子一般。 雨水还在落,滴滴答答,有什么自心底破土而出,从而一发不可收拾。 西凉锦马超,果然如传言一般,如锦似玉,矜傲世家子,英武将军郎。 少年成名,艳惊天下,宛若九天之上清冷威仪的天神。 诸葛亮从丁璇眼睛里,清楚地看到了惊艳。 星光洒在院子里,马超双手背在身后,眼睛里满满是丁璇一个人。 诸葛亮忽而觉得心脏跳得有些快。 诸葛亮甚至忍不住想,如果他是女子,会喜欢马超这般的男子吗? 或许会的。 这个时代的诸侯将军多匪气,世家子弟眉眼之间全是算计,马超身上却无二者的缺点,他有的是将军的果断凌厉,和行动之间没有一处不好看的出身世家的特有的讲究。 诸葛亮想认输了。 马超是一个让他作为男人都会觉得惊艳的人,他有些不想去赌他在丁璇心里的分量。 可认输低头又岂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诸葛亮闭目在马车上养神思考,马车外马超的声音一遍又一遍地冲刷着他的耳朵。 他听得有些烦,拉下了轿帘,看着丁璇那张明艳动人的脸,胸腔处的心脏一下跳过一下。 前所未有的快。 “那么……怀玉喜欢的人,是我吗?” 不是他想套路,而是他不想在丁璇口中听到拒绝。 斟酌良久试探又试探,方问出了这句话。 那日红霞满天,丁璇眉梢微扬,眼睛里像是藏着太阳。 心口的某一处,突然平静下来。 这样便够了。 他才不在乎丁璇是曹操的发妻,是曹操的求之不得。 赤壁之战,曹操的大军姗姗来迟。 曹操把大军驻扎在赤壁后,第一件事便是私下找了他。 地方没有选在营帐,而是选在了江边。 在这个以剑眉星目为审美标准的时代,曹操的相貌只能说是剑走偏锋,跟英武正气的长相没有任何关系,又因为打了不少胜仗,久居人上的曹操又多了几分阴郁的威压之气。 当然,这种阴郁威压,很有可能是面对着他才有的。 曹操轻眯着眼,道:“你不怕孤杀了你?” 诸葛亮一笑,道:“大战一触即发,司空不会这般鲁莽。” “孤若就是这般鲁莽呢!” 曹操几乎是爆喝着喊出这句话,因为太用力,额头上的青筋都显现出来,若不是刚才诸葛亮早已警觉,瞧瞧离他远一点,只怕这会儿子会被他的唾沫星子喷一脸。 仔细想想,诸葛亮挺理解曹操现在暴怒的心情的。 以曹操的风流成性,大多是觉得丁璇的那封休书,是一气之下写的,他们之间有曹昂这个坚不可摧的枢纽,只要他再耐心地哄上一哄,丁璇还会与之前一样,从新回到他的怀抱。 可世间哪有那么多的称心如意,理所当然? 丁璇是彻底对他死了心,与他一刀两断,回归到表兄与表妹的距离。 不仅回归到亲戚关系,丁璇还给自己找了个姘头。 说实话,诸葛亮挺不喜欢用“姘头”二字来形容自己,可事实就是如此,他们俩没有举办婚礼,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苟合在一起,那就是姘头。 姘头就姘头吧,只待九州归于一统,海晏河清,他便三媒六聘,迎丁璇入门。 “司空,你有何资格鲁莽?” 诸葛亮看着面前的曹操,道:“司空纳了一位又一位的姬妾时,可曾想过怀玉的感受?司空当着怀玉的面与旁人亲热时,可曾想过怀玉的感受?司空为了一妇人险些害死怀玉视若生命的昂公子时,可曾想过怀玉的感受?” 曹操瞳孔骤然收缩,瞬间拔出腰间的佩剑,横在诸葛亮的脖子上。 诸葛亮面平如水,淡淡道:“司空将怀玉的感受踩在脚底,有何资格因此事而鲁莽?” 长江东日流,何时复西归? 江水一遍一遍拍打着岸边,冲刷着岸边的泥土与士兵建起的栏杆。 曹操胸口剧烈起伏,眸光变了几变。 不知过了多久,曹操终于开口,道:“可是在孤心里,能与孤并驾齐驱的,只有她一人,也只能是她。” “九州平定,孤为天子,她便是皇后,她的名字与孤一起被史官写在书上,她的所有都与孤息息相关。孤勤俭节约,可孤不会叫她勤俭节约,孤要给她建天底下最豪华的宫殿,让她享受最舒服的生活。千百年后,后人提起她,会说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子,女人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 诸葛亮道:“她想要的一生一世一双人,司空给了吗?” 曹操被诸葛亮的话噎地一滞,道:“孤最爱的人是她,以前是她,现在是她,以后也只会是她。” 诸葛亮手指夹着剑身,轻轻一推,转身离去。 “她要的只是唯一,司空给不了。” 多年后,九州归魏,乱世终结。 诸葛亮写了拜帖,找了刘备赵云做保人,正式向丁璇提亲。 丁璇的母亲没想到丁璇顶着一个当今皇帝前妻的名头还能嫁的出去,而且嫁的还是当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 丁璇的母亲拉着诸葛亮左看右看,生怕下次出门诸葛亮就被曹操砍了。 嗯,好看。 仙人之姿,谈吐风雅,进退有度,怎么看,怎么比从小好游侠的曹操好看。 丁璇的母亲甚是满意,让丫鬟去请正在梳妆的丁璇。 吉时选定,新郎前来迎娶。 当今天子的前妻要嫁人,城里前来看热闹的人将路围得水泄不通。 天子昨夜与夏侯惇喝多了酒,喝完酒把酒坛子一扔,抱着夏侯惇大哭:“璇妹不要我了,她嫁诸葛亮了,我这么好,她咋就不要我了?” 天子宿醉,罢朝三日。 然而在大婚当日,宦官由夏侯惇开路,给丁璇送来贺礼。 那是一个极其漂亮的金屋,被侍卫们抬着,宦官声音尖细,道:“朕闻前朝武帝许发妻陈氏金屋藏娇,却因巫蛊之祸,废陈阿娇于长门宫。卿与朕相识微末,与武帝阿娇无异,朕私德有亏,卿弃朕而去,朕之罪也。” “小小金乌,聊表朕之心意。朕百年之后,后世之人不得追封皇后,朕之皇后,唯卿一人。” 曹操的话极为深情,纵然由宦官阴阳怪气的声音说完,也引得众人静默无语,心里感慨曹操的多情,纷纷看向被团扇挡着面容的丁璇。 丁璇的声音有些不耐烦:“知道了知道了,今天是我大喜的日子,不挡道我就谢你八辈祖宗了。” 前来迎亲的张飞差点笑出声。 诸葛亮微微一笑,明晃晃的日头落在他眼底。 前途漫长,且与卿共。 第61章 霍小玉 最后一捧土被埋上,颜夕的魂魄从丁璇体内抽离,飘飘荡荡在空中,俯身吻了吻漆黑的墓碑。 “再见了,我的丞相。” 海晏河清,盛世长宁,他们想要的,想拥有的,最终得偿所愿。 颜夕闭了闭眼,问晋/江系统:“下一个任务是什么?” 不抽风不卡顿的系统,不是一个合格的APP。 晋/江系统再一次用它娴熟的卡顿回答道:“……@#¥@¥¥@#@@@” 颜夕:“?” 听了半天,颜夕一个音节也没听懂。 这坑爹的卡顿系统吃枣药丸。 颜夕没再理会卡成PPT的系统,调取档案。 档案刚打开,女子凄厉绝望的声音骤然响起—— “我为女子,薄命如斯!君是丈夫,负心若此!” “韶颜稚齿,饮恨而终,慈母在堂,不能供养。绮罗弦管,从此永休。征痛黄泉,皆君所致!” “李君李君,今当永诀!” “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究竟恨到了什么程度,才会让一个妙龄少女发出如此怨毒的赌咒? 颜夕有点好奇故事里的男主角到底渣到了什么程度。 颜夕翻开档案册,白光闪过,霍小玉绮丽短暂的一生如被快进的电影画面,展现在她眼前。 天宝十四年二月,安禄山请奏以蕃将代汉将,奏折抵达长安。 兵部尚书言安禄山久有异志,以蕃将代汉将便是图穷匕见,不得不防,与杨国忠一起奏请玄宗李隆基,李隆基不悦,言他待安禄山甚厚,安禄山必不负他。 同年十一月,安禄山反唐。 大战既起,武将们领命出征。 霍王爷战场殒命,王府没了主心骨,乱成了一团。 郑净持与霍璟被王府的人赶出大门,小小的包裹被奴仆们一并扔了出来,在地上滚了几滚。 郑净持一边哭,一边骂道:“王爷尸骨未寒,你们便将我扫地出门,难道不怕遭报应吗?” 十二岁的霍璟附身捡起包裹,轻轻拍了拍包裹上的尘土,对一直流泪的郑净持道:“罢了,母亲。” “父王已死,以王妃之善妒,能饶过我们的性命,便是仁善了。” 郑净持听此,抱着霍璟哭得更厉害了:“是娘连累了你,娘对不起你。” 霍璟拍了拍母亲的肩,听着母亲伤心欲绝的哭诉,眼泪一滴一滴落了下来。 父王在世时,最宠她与母亲,在她十二岁生日时,父王为她千金求钗,霍璟的名字传遍长安城。 可父王一死,王妃与兄弟们再容不下她,一个装着三两件旧衣服并着几件首饰和几两银子的包裹,便将她打发了。 她想反抗,但什么也做不了,父王已经死了,没有人会为她主持公道的。 霍璟与母亲走出走出王府。 她的母亲出身低贱,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蛋外,身无长技,一朝离了王府,又带着拖油瓶的她,莫说出门找点活计做了,连最起码的温饱都顾不上。 万般无奈下,母亲想将父王花费千金打造的紫玉钗卖了度日,她拦着不让卖。 父王已经死了,她已经不是霍家的女儿了,这是父王留给她的唯一一件东西了。 她让母亲带着她重操旧业,做起了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 霍璟对着铜镜梳妆。 铜镜里,映着一个极美的女子,眉间一点朱砂痣,将她与凡间女子隔绝开来。 她的母亲常讲,她美得不像凡间之人。 霍璟对母亲道:“霍璟这个名字,以后便不要用了。” 璟,美玉之光辉,寄托了父王对她美好的期望。 她活不成父王想要的模样,璟字留给她,只是糟蹋。 梳完妆,霍璟慢慢垂眸,道:“叫小玉吧。” 她本就生得极美,又自幼长于王府,才情见识不俗,很快引来不少的王孙公子。 她的日子一点点好过起来,治田地,建宅院,甚至颇为精美的画舫,她也有上一艘。 日子越来越奢靡,母亲便越来越忧心她的未来。 她再怎么是清倌人,可也是倡家,倡家便是下九流,供人玩弄消遣的玩意儿,哪怕这些王孙公子们今日见她生得好,才情高,便来把她捧成万里无一的那一个。 但当一日她年华老去,这些追捧与爱慕的目光便不复存在。 母亲时常劝她,让她在追捧她的那些人里选一个做夫君,纵然做妾,也是终身有了依靠,比一世流落烟花巷的好。 她凭栏而望,手里摇着团扇,笑笑不语。 母亲便是与人做了妾,还是在军中素有威望的霍王爷,霍王爷也委实宠她和母亲,衣服吃食素来是最好的。 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父王虽然是王爷,但后宅的事情他也不好多管,王妃时不时拿她母亲作伐子,男人看不到的阴暗角落里有着太多的女人的血泪。 小小的她抱着母亲哭,母亲总说没事,说她这样的人嫁给王爷已经是天大的福分了,还要奢求什么呢? 母亲总叫她忍,忍到及笄,忍到出嫁便好了。 母亲还说,她是王爷最宠爱的女儿,纵然生母出身不高,有父王就够了,将来必然能嫁一个如意郎君,快快乐乐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这样的日子都是奢望。 上天最擅长的,便是给了你希望之后,再亲手将希望碾得粉碎。 父王战死沙场,她们母女一样被赶出王府,还被王府的人对外宣称,说是她们给王爷守节,触柱而死,让无数世人感慨,烟花巷出来的女子,竟是刚烈如斯。 多么可笑。 她们一点也不刚烈,她们只想活下去。 这个时代,生于女子便是原罪,生于倡家的女子,更是万世不得翻身的存在,哪怕一朝攀上权贵,青云直上,最后也会因为低贱的身份,重新被人打落云端,陷在泥里。 她命薄如桃花,春尽便凋落,王孙公子的妾室也好,平头百姓的正妻也罢,她都做不了。 人活一世,要有自知之明。 她活得明白,也做得明白,可当遇到李益的那一刻,她还是把一切都抛下了。 李益是个诗人,是一个才华横溢、每句诗、每个词都能写进她心里的年轻诗人。 他诗里的边塞烽火,战乱凄苦,无一不是在写她的生平,读完那些诗,她辗转反复,睁眼到天亮。 她因为那些诗而欣喜雀跃,却也因为那些诗顾影自怜,她感觉自己找到了知音,不是妓.女与嫖客的钱、色、交易,也不是母亲与父王的以为终身有依。 是那种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行驶了许久,海水与黑幕相接,永远像是永远望不到头,却在一日突然发现,一盏启明星冉冉升起。 穿破黑暗,照在她柔弱单薄的身上。 她想靠近启明星,又怕自己身上的泥污被启明星所厌恶,只能远远地瞧着,放在心口看着。 许是她的前半生过得太凄惨,老天都看不下去,竟让她得知了李益委托了媒婆,正在打听长安城清倌人的事情。 得知这个消息后,霍小玉扬起了脸,视线所及,碧空如洗,清透蔚蓝。 霍小玉扇着团扇,轻轻地笑了。 后来的事情便水到渠成了。 霍小玉与李益初见的那年,是阳春三月,细雨微风,桃花雨纷纷。 李益一身青衣,站在桃花树下,摊开掌心,接下一片落下的桃花。 周围的景色刹那间失色,天地之间只剩下那抹温润的青,桃花自她眼底蔓延开来,迅速染红她的眼角眉梢。 欢愉之后,她躺在李益怀里,感怀身世,柔哭出声。 李益为了哄她,对着日月起誓,更是让侍女研磨铺纸,写下一生永不负她的誓言。 从来不相信男子说话的她,信了李益的话。 李益搬到她的院子住,他们同吃同住,恩爱如夫妻。 月色在江河而洗,涟长也缱绻。 李益便身披月色,就着微风,与她说着诗词歌赋,风花月雪。 水面一望无际,画舫停在上面,水波围着画舫打着圈。 李益偶尔吃多了酒,还会与她聊些乱世频出,百姓流离失所。 每每这时,她便伏在李益膝头不说话。 李益以为她听不懂,又对这些打打杀杀不感兴趣,便止住话头不再谈。 她哪里是听不懂? 她分明也是乱世里的流离人。 她并非祖辈都是倡家,她的父亲是战功赫赫的霍王爷,她本是霍王爷最爱的小女儿霍璟,金尊玉贵养就的王府千金。 可她不能说,她不能让世人知晓,战死的霍王爷的女儿做了清倌人。 她可以不顾及自己的脸面,但父王的脸面不能丢。 霍小玉最终什么也没说。 几月后,李益的任命下来,要去赴职上任。 霍小玉自知二人身份悬殊,李益嘴上说得再好,也不会娶她为妻,便对李益说,她今年才十八岁,他不过二十二,到男子三十而立的年龄,还有八年,她这一生的欢乐,希望在这八年里享用完。 之后李益另娶高门,她削发为尼,就算了了,毕生夙愿。 李益又羞愧又感动,说非她不娶,让她不要担忧。 她又信了。 后来李益一走杳无音讯,后来她相思成疾,后来她变卖家产打探李益的消息,后来李益负心于她的事情传遍天下,后来李益被路见不平的豪士生拉死拽来到她院子。 后来她把碗中酒泼在地上。 覆水难收。 后来她立下毒誓—— “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她不曾奢望过李益会娶她,也不曾奢望与李益厮守终生,更不会阻止李益另娶高门,她知道连八年相约都是一种奢求,她等啊等,不过是等李益给她一个准确的回话。 可李益却连一个字都不愿给她。 征痛黄泉,皆君所致。李君李君,今当永诀。 霍小玉绝望闭上眼。 画面最终定格在霍小玉死去的那一瞬间,殷红的朱砂痣在苍白脸色的衬托下,格外地红。 红得扎眼。 颜夕手指毫不犹豫按在接受任务的按钮上。 这任务必须接。 这种程度的渣男她已经很久没见了。 跟李益相比,刘彻曹操简直就是盛世白莲花。 刘彻废阿娇最起码给了一句明白话,曹操心里想着的发妻永远都是丁璇,李益…… 不说也罢。 花人家的,吃人家的,拍拍屁股走人前,山盟海誓非卿不娶,然而直到霍小玉绝望死去,他连一句明白话都不给。 霍小玉又不是说非他不嫁,又没拦着他不让他娶别人,无论是见面说分开,还是一纸书信说分开,霍小玉都能接受,偏李益什么也不给,生生地把霍小玉拖死。 简直就是渣男中的战斗机。 晋/江系统还在卡顿,电流声折磨着人的耳膜:“恭喜#¥#¥##@@宿主……@##@@@@@接取任务@@@!!#¥” 机械音实在难听,颜夕伸手一按,点了消音。 世界安静了。 一缕白光闪过,颜夕进入霍小玉的身体。 自此之后,她便是霍小玉了,生撕渣男,帮助原主走上人生巅峰! 霍小玉睁开眼,视线所及,黑漆漆的一团,呼吸之间,空气淡薄,让人随时都有可能会窒息。 看来晋/江系统的抽风还是给她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她没办法选择时间,穿到霍小玉身上时,霍小玉已经被葬在地下了。 但,哪怕葬在地下了,她也要手撕渣男! 手撕渣男的前提,是要先活下去。 霍小玉打开随身空间,让棺木里充满氧气。 这些氧气只能让她撑三天,三天之后,若无人救她出来,她一样会被闷死。 霍小玉想了想,从随身空间里拿出入梦符,准备给山东豪士托梦。 若不是山东豪士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揪着李益来见她,她连李益的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山东豪士既然都帮了她一次了,想来不会介意帮她第二次。 不是她不给自己的母亲托梦,而是托了也没多大用。 母亲刚经历丧女之痛,悲伤不能自拔,只怕夜里辗转悱恻睡不着觉,她纵然想托梦,也找不到时机。 再说了,这个时代的人都讲究入土为安,哪有把刚埋下的人再刨出来的道理? 这是多大仇才能干出来这种事? 山东豪士就不一样了。 豪士游侠之所以是豪士游侠,是因为他们视规制章则无一物,善恶报应自有心中的一杆秤。 素昧平生,便愿意来帮她一个无依无靠的弱女子,此豪士的心是热的,且她死的时候,甚是决绝。想来也在他心中留下了颇深的印象。 情未尽,而命已终,最是叫人唏嘘不已。 或许在山东豪士心里,更想让她活过来,有一个更为美满幸福的结局。 所以只要她托梦,山东豪士是会来救她的。 霍小玉托完梦,时间还很早,她不想一直在棺木里待着,便用随身空间,找了找李益的位置,准备去收拾一下李益。 她刚刚可是发了誓的,她若死去,必为厉鬼,让他不得安宁。 没过多久,霍小玉便找到了李益的位置。 李益与之前没有与她相好时一样,住在崇仁坊的馆舍里。 长安城由三十八条街道分割成一百多个居民坊,每个坊外建筑的有高高的围墙,清晨打开,晚间关闭,关闭之后,各个坊的居民不能进出。 崇仁坊,便是一百多个居民坊的其中之一。 不得不说,崇仁坊的确是个好地方,西边是皇城,上朝处理政务方便,东南是东市,买东西方便,南边么,就时唐朝最有名的红灯区平康坊,心情郁闷了找个小娘子喝喝酒,谈谈心,最是舒服不过了。 这个时代虽然有宵禁,但主要是不许行人在主干道玩闹,坊里的玩闹倒是不怎么禁止。 崇仁坊里灯火通明,李益在自己房间对月喝着酒。 一杯一杯复一杯,李益也不知道喝了多少杯,端着杯子,摇摇晃晃站起来,对着清冷月色,自嘲一笑,道:“玉娘……我……对你不住。” 这个时代叫女子多以名字后面加个娘称呼,或者是排行加个娘。 她叫霍小玉,母亲只有她一个女儿,李益便把她唤做玉娘。 玉娘就玉娘,总比大娘好听。 怀着这种心理,霍小玉在李益身后显出形。 李益仍敬着月色,啰里啰嗦说着对不住她的话,霍小玉听得烦了,便道:“十郎。” 李益身体一震,手里握着的酒杯里的酒水洒在地上。 湿湿的一片,映着月光。 霍小玉继续道:“十郎,你不是说,你此生只娶我一人,叫我不要担心,只在家里等你便是。可我等你等了这么久,你怎么一直不来?” “我等你等的好苦。” 李益打了一个哆嗦,手里的酒杯掉在了地上,骨碌碌地滚在霍小玉的脚边。 夜风穿过窗台,轻抚着霍小玉的长发与裙摆,李益僵硬转身, 月光倾泻而下,霍小玉白如玉的脸又白了一分,秀美的眉微微蹙着,隐隐有着几分哀怨。 李益只瞧了一眼,身体便瘫软在地,手指指着霍小玉,语无伦次道:“你……你不是死了吗!!!” 霍小玉强压住想要狂笑的心。 她要的就是这种结果。 吃干抹净还把人害死了,轻飘飘地对月饮酒,愧疚不能自己,再做几句诗便一笔勾销了? 她霍小玉的性命没有这般轻贱。 李益当前,霍小玉笑得温婉,捂了捂胸口,西子捧心状地上前一步,温柔出声:“不见十郎,我心不安。” 李益在家族里排行第十,十郎是她对李益的称呼。 她的靠近让李益更加崩溃,原本温润儒雅的书生气质再也维持不住,身体贴着地,不断地往后缩着,哆哆嗦嗦说着话:“你、你不要过来。” 不要过去? 这怎么能够呢? 霍小玉微微一笑,走上前去。 李益避无可避,身体抵着墙,身体不住发抖着。 第62章 霍小玉 原来的霍姑娘是风月里的清倌人,见惯了王孙公子,能被她瞧上,并且死心塌地爱上的人,自然不是普通的凡夫俗子。 她刚才没显形之前,李益一袭青衫,举杯对月,惆怅不已吟着诗,有唐代诗人特有的豪放明快,又有少年成名才子的绮丽风流,月光徐徐洒在他身上,他的脸似美玉般无暇。 这样的一个李益,的确有让霍姑娘为之倾倒的资本。 只可惜,这个资本,是霍姑娘的性命。 这个代价,太高昂了。 每次想到这,霍小玉便有一种想要掐死李益的冲动,可对于这种渣破天的渣男,掐死他简直太便宜他了。 霍姑娘是一个极其温柔的女子,尤其是,在面对情郎李益的时候。 为了不让李益发现里面的芯子已经换了人,在面对李益的时候,她还是要稍稍压一些本性的。 没有温婉的属性不要怕,谁还不能装一装了? 霍小玉微微一笑,眉心殷红的小痣在烛光下红得晃眼,小小的梨涡晕开,万种风情自她眼底蔓延开来。 她越笑,李益脸上的惊恐更甚,浑身止不住发抖,哆哆嗦嗦说不出来话,哪里还有当世第一才子的风度翩翩? 霍小玉走到李益身边,蹲下来,看着不敢睁开眼看她的李益,柔声道:“十郎,我等了许久,总等不到你,便只能自己来找你。” 然而,能被霍姑娘看上的人,自然不是什么稍微遇到点事,便能吓得屁滚尿流不省人事的人。 在经历突然看到死过的霍小玉出现在自己面前的惊恐后,李益慢慢平静下来,上下打量着眼前的霍小玉,似乎在确认着什么。 霍小玉在他面前一直是极其温婉的,对他无不依从,最后又为他害了相思病,撒手西去。 这种事情极大地满足了他作为男人的征服欲。 瞧,大唐第一名妓爱上了我李益,又为我而死,这是多么让人可歌可泣的感情。 尽管临死之前,她说了那么多决绝的话,可越决绝怨毒,便代表着她的爱有多深,甚至在死后,还恋恋不舍来找他。 想到这,李益镇定下来,扶着身后的墙,一点一点站起来,对面前的霍小玉伸出了手:“玉娘,我曾言道,明春三月,迎娶佳人,郑县团聚,永不分离。” “这些话,我片刻不敢忘。” 李益倚着墙,对霍小玉道。 再怎么知道霍小玉爱他,可当眼前的霍小玉是个死人时,还在临死前说了那么多决绝的话,他多少还是有些心虚的,站是能站起来了,腿肚子却直发抖,不倚着墙,根本站不稳。 “可家母以命相逼,我不得不娶表妹。” 说到这,李益声音微微一顿,似是怕激怒霍小玉,声音蓦然一软,对霍小玉伸出了手,温润道:“但在我心里,妻子唯玉娘一人。” 看到李益态度的转变,霍小玉的挑了挑眉。 果然高段位的人遇到的永远都是高段位的。 漂亮聪明的姑娘为什么总是容易喜欢上呆呆笨笨的书生呢? 因为聪明的姑娘可能只是表面聪明,而呆呆笨笨的书生,也只是表面呆呆笨笨。 剥开伪装瞧一瞧里面的心,那里的算计比谁都多。 霍姑娘活着的时候,他算计霍姑娘的人,霍姑娘死了,他算计霍姑娘的鬼,当真是,渣男中的战斗机。 看来是她温婉的表演过了头,才让李益生出了鬼也是可以算计的念头。 霍小玉浅浅一笑,一步一步走向李益。 算计便算计,她还怕了他? 霍小玉微笑着,把手放在李益掌心。 冰凉的触感穿过李益的手,李益眼皮跳了跳,险些绷不住温润如玉的面容。 眼前这个人,不,眼前这个鬼,是没有实体的。 李益心口颤了颤,水光便在眼底晕开,看着霍小玉,道:“都是我的错,若是我早些回来,玉娘便不会如此了。” “玉娘,你怪我吗?” 一边说,一边伸开双手,做出一个想要环抱着霍小玉的动作。 霍小玉嘴角微勾,贴在李益的脸侧,对着李益的耳朵吹了一口气。 她不是实体,到处都是冰冷的,吹的气,自然也是冷的。 因为离得近,她还能看到李益耳侧的汗毛顺着冷气,全部立了起来,不知道是吓的,还是冷的。 霍小玉轻轻道:“我怎会怪十郎呢?我欢喜十郎尚且来不及呢。” 李益眉头动了动,面有喜色,道:“我也欢喜玉娘。” 欢喜个锤子。 欢喜人就是把人一晾,直到那人死都不愿意见她? 霍小玉冷笑,抬起左手,轻轻地摩挲着李益的脖子。 她不是实体,只有一团冷气,围绕在李益的脖子处,冰冷的触感让李益有些不适,李益刚想说话,便觉得脖子处猛然一痛,再抬头,面前的霍小玉已经变了模样。 霍小玉脸色苍白如纸,殷红的唇却愈发红,像极了血液在流淌。 李益瞳孔骤然收缩,脖子处的痛楚越发真实,霍小玉若秋水般涟长的漂亮眼睛流下两行血泪,直直地看着他,声音阴冷怨毒,像是毒蛇在吐着信子。 霍小玉道:“十郎既然欢喜我,不如陪我在阴间做对夫妻?” 她的声音刚落,两只手指现形,长长的指甲是血红色,对着李益的脖子,又用了一分力。 这哪里是温柔可人的解语花,分明是从地狱深处爬出来,前来索人命的恶鬼! 李益的腿一下子便软了,脸上的柔情被深深的恐惧所取代,想要解释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自手指,到霍小玉的身体,在慢慢现形。 脖子处的指痕越来越痛,仿佛很快便能取他的命。 李益不知道从来哪来的勇气,眼睛一闭,迎面撞上霍小玉没有完全现形的身体,冷气拂面而过,李益跌倒在地上。 冷气如影随形,李益不敢耽搁片刻,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往外面跑。 身后霍小玉的声音凄厉幽长:“十郎……十郎……你且等我一等……” 李益的情绪终于崩溃,大叫一声,一头栽在楼梯处,骨碌碌第滚落下去。 霍小玉立在门口,瞧了一眼李益癫狂的模样,轻笑一声。 装?跟她装深情? 这才哪是哪呢? 十郎啊十郎,你要了霍姑娘的命,就该拿一生去偿还。 霍小玉满意拍拍手,准备回埋葬者她的棺木里。 算一算时间,那个山东豪士也该来救她了。 霍小玉回到墓碑前,周围空无一人,莫说山东豪士来掘坟扒拉她出来了,连树上号丧的乌鸦都少得可怜。 不应该的,以山东豪士的性格,不可能丢下托梦的她不管不问的。 难道是哪里出了问题? 想了想,霍小玉用随身空间定位了一下山东豪士的位置,一路飘飘荡荡而去。 到了山东豪士所在的位置,霍小玉才明白山东豪士为什么没有去刨她的坟了——山东豪士在训练兵士。 唐朝是以府兵起家的,安史之乱的爆发极大地破坏了唐朝的府兵,为了镇压叛军,朝廷不得不颁布募兵令,让各方的节度使去募兵攻打叛军。 募兵虽然能很快将士兵们聚集在一起,给予叛军快有力的打击,极但也容易造成节度使拥兵自重,不利于中央集权。 不过现在国难当头,倒也顾不得许多了。 叛军尚未完全消灭,这些兵士们随时都会奔赴战场,在此之前,他们需要快速学会战场上的配合支援。 山东豪士似乎是这群募兵的小头领,站在点将台上对下面的士兵发号施令,许是因为她托梦的缘故,山东豪士有些心不在焉,喊了几个号子后,把令牌交给了一旁的副将,让副将指挥练兵,他从点将台上下来。 夜已经很深了,周围的火把熊熊燃烧,山东豪士从火把下走过,眉心上的刀疤在火光的映照下显得有些狰狞。 山东豪士略微交代几句守卫的士兵,从士兵手里接过马缰,翻身上马,似乎是准备去救她。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冰冷的声音从中军大营传了过来:“致远。” 山东豪士身体微僵,回头道:“大王。” 原来他叫致远。 宁静致远,是个颇为风雅的名字,倒与他略显粗狂的外表有些违和。 霍小玉这般想着,顺着声音去瞧张致远口中的大王。 月光清冷,像是碎了一地的玉屑,尽洒在大地。 中军旗杆高高扬起,烈红色的旗帜上面书着李字。 旗帜下,男子迎风而立,萧萧若松下风,皎皎若夜中月。 镜光铠是银色,他的衣衫飘带是红色,银白二色交织,勾轮出一个清瘦高挑的身影。 他双手背于身后,狭长的凤目上挑,凌厉又倨傲,薄薄的唇角微微抿着,又带了几分清冷之意。 皎皎的月光落在他眼底,道不尽的清贵威仪,说不尽的清隽风流。 霍小玉呼吸微微一滞,心跳骤然加速。 男子的目光越过张致远,略在张致远身后的空地方停留,长眉微蹙,眼底闪过一丝疑惑。 霍小玉捂了捂胸口。 这居然也能发现她?这人是谁?竟这般厉害? 霍小玉脑海突然闪出一个人的名字。 此人杀伐果决,屡立奇功,在安史之乱中力挽狂澜,让摇摇欲坠的大唐王朝趋于平稳,被当世人誉为颇有太宗之风。 此话刚刚传开,原本凝聚力并不算强的士兵纷纷投在他的麾下,极大地增强了他的实力,让他在平乱叛军时势如破竹。 可他成也太宗之风,败也太宗之风——他的父亲害怕自己成了李渊第二,一道诏令直接杀死了他。 这个惊才绝艳惨遭天妒的男子,名叫李倓,死时尚未娶妻,因军功实在盖世,他的哥哥登基后过意不去,追封他为皇帝,还给他找了世家女,举行了冥婚,让他在九泉之下有个伴。 第63章 霍小玉 盛唐,公元618年起,公元907年止,国祚二百八十九年,历经十四代,共二十位皇帝,却出了三十三位皇太子,这三十三位皇太子里,只有六位是顺利继位的。 盛唐内斗之激烈残酷,由此可见一斑。 内斗的残酷,并不影响唐朝的强大。 唐朝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朝代,千古一帝的李世民将大唐治理成巨唐,让后世之人提起唐朝无不向往,甚至在千年以后,统治着华夏大地的君主,仍以民族复兴为最高目标。 复兴,便是重新恢复旧日的荣光。 可见唐朝的强大和影响力的深厚。 然事有两面性,太宗皇帝李世民虽然是盛唐王朝的奠基者和发挥光大者,但玄武门的兵变,也改变了盛唐的历史格局。 玄武门之变,太宗皇帝杀兄诛弟囚父,自此在李姓皇帝血液里埋下了兄弟相残父子残杀的嗜血种子。 武媚娘杀子继位,让原本便是惊弓之鸟的李姓皇帝,对自己的母亲妻子姐妹失去信任。 安禄山反叛,昭示着最信任的臣子也不能信任。 皇帝不信任亲人,不信任臣子,稍有风吹草动,便狠下杀手。 李倓的父亲肃宗李亨,和李亨的父亲玄宗李隆基,便是此中佼佼者。 玄宗政变上位,是一个能杀了自己三个儿子的狠角色,肃宗在这种情况下平安活下来,还稳坐太子之位,政治觉悟不会比玄宗差。 这两位皇帝都是玩政治的一把好手,偏偏在平叛安史之乱的事情上,一言不合开始秀智商,各种骚操作层出不穷,把明明一年就能平息的安史之乱,硬生生地拖了八年。 河西陇右被吐蕃趁乱而夺,河北节度使趁势做大,为唐朝的灭亡埋下了祸端。 李倓的死,是唐朝内斗中无数个牺牲品的其中之一。 只不过,这位牺牲品,被后人誉为最有太宗皇帝之风,有着可以力挽狂澜、强行给唐朝续命的能力。 若他在世,以他之杀伐果断,安史之乱不会打八年之久,且在平叛的同时,亦会注意到节度使会不会脱离皇权的控制,会不会尾大难甩,根本不会给后世之人留下一个烂摊子。 安禄山虽然来势汹汹,但唐朝根基仍在,只需平乱之后修生养息,不过数年,便又是空前强大的盛唐,而不是百年之后的群雄割据,大唐江山退出历史舞台。 想到这,霍小玉脑海里突然浮现一句话—— 出身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李倓的死于政治斗争,如何不叫人扼腕长叹? 李唐皇室的父子兄弟相残、夫妻母子甚至姐妹相争的畸形局面,是最有希望在李倓身上解决的。 李倓身有太宗之风,却无太宗之杀孽,面对父亲李亨的赐死时,他有能力反抗却选择了一死了之。他有争夺天下问鼎太子甚至江山的能力,但却没有踏上那一步,永远跟在长兄李豫的后面,维护他,帮助他。 父亲李亨负了李倓,但长兄却没有负他。 李倓死后的第五年,李倓的大哥李豫登基为帝。 李豫登基之后,想起李倓的冤死,便泪流满面,先追封为齐王,后又不顾丞相的阻拦,破例追封李倓为承天皇帝。 当然,也有人说是因为李倓早死,且无后,李豫才会这般大度追封皇帝的,若是李倓有孩子,给李豫一百个胆子,李豫也不敢去追封李倓为皇帝。 霍小玉并不这样认为。 李倓死的突然,那时候的李豫还在外面打仗,根本来不及救李倓。李豫赶回来的时候,李倓的尸体已经凉了,李豫哭到吐血也无济于事。 再者,莫说皇子了,李唐死太子死皇帝都是司空见惯,也没见哪个皇帝为了面子去追封自己的兄弟为皇帝的。 李豫不仅追封李倓为皇帝,还担心九泉之下的李倓孤独,给他千挑万选找了个世家女举行冥婚。 做兄长做到这种程度,李豫是李唐皇室的第一人了。 在这个兵变杀亲人如家常便饭的时代,李豫李倓的兄友弟恭,是这个嗜血好杀的李唐皇室里唯一一股清流。 可惜李倓早死,这股清流只听人言,不曾得见,世人看来,便少了几分真实性。 如果李倓还活着,李豫为帝,李倓为天下兵马大元帅,君不疑臣,臣不负君,兄弟携手,续书大唐传奇。 百年之后,二人所作所为深入人心,必会改变李唐王室多宫变的政治格局。 皇室不内斗,外族便不能趁虚而入,节度使无法坐大,大唐不会二百八十九年国运而终。 但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只有已发生和未发生,历史上惊才绝艳的李倓终究还是死了,而她这里,李倓还没有被父亲李亨赐死。 霍小玉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李倓。 算一算时间,今年是李倓活在这世上的最后一个月了。 她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她想在完成任务的同时,改变大唐的政治格局。 她想要大唐千秋万代,她想要这个空前强大的国家永远强盛,而不是疲于内斗亡国,被后人追忆咏思。 霍小玉静静地看着面前清冷威仪的男子,心里有了主意。 张致远翻身下马,对李倓拜下,道:“大王。” 这个时代,只有皇太子才会被人称为“太子殿下”,其他的王爷多是以“大王”来称呼。 张致远犹豫了一下,道:“末将不放心霍姑娘。” 扪心自问,他对霍小玉并无男女之情,只是听人讲起霍小玉,心中为霍小玉感到不值而已。 华满京都,艳绝天下,却落了如此凄凉的下场,怎能让人不惋惜? 所以梦到霍小玉求救于他时,纵然他知道那只是个梦境,也愿意走上一遭。 只是建宁王因军功卓越,近来被皇帝李亨所忌惮,剥夺了建宁王的兵权尚且不算,还对建宁王严加看守,就连建宁王麾下将领出去走走,都会成为佞臣奸妃攻击建宁王的把柄。 建宁王被夺了兵权,他由原来领兵打仗的副将,变成了王爷麾下的一卫士,除却练练募集过来的兵外,再无任何权利。 而李益,是新科状元,又补录了郑县主簿,虽说官职小,可也是朝廷里上过折子的,轻易得罪不得。 又闻李益素有才名,文章一流,他贸然擒了李益去见霍小玉,已经是得罪于李益了,李益若知晓他是建宁王麾下的人,必会上书建宁王御下不严,以致卫士滋事寻事,任意妄为。 建宁王原本就遭了皇帝厌弃,若再有人弹劾建宁王,只怕建宁王以后的日子更为难过。 更有甚者…… 李唐皇室多兵变,哪位皇帝不是脚踩着亲人的血,登上的皇位? 张致远不敢再想,只觉得自己行事太过莽撞,原本想去霍小玉坟前走一走的念头,顷刻间烟消云散。 张致远道:“末将无事,这便回去操练新兵。” 夜风扬起李倓鬂间的长发,月光落在他的眼底,他气质虽是孤冷的,瞳孔的神色却是暖的,静静地看着张致远,饱含月光的眸色略微往霍小玉立着的位置瞥了一眼,而后淡淡道:“若悬心不下,只管过去便是。” 霍小玉对上李倓的清冷的目光,心头一动。 自李倓从营帐出来后,这是第二次看向她的位置了。 难不成,是李倓觉察到她的存在了? 这不可能,她现在没有任何实体,李倓不可能看到她的。 既然是不可能看到她,那李倓的行为便有些怪异了,一次还能说是偶然,两次便是有意了。 以李倓如今的处境,谨小微慎方是保命之道,偏李倓丝毫不知收敛,放任张致远得罪新科状元,大有天塌下来他顶着的护短气概。 这种行事作风,也难怪会被李辅国和张皇后抓了一手的把柄,最后被自己的亲爹李亨赐死。 张致远素知李倓处境艰难,听李倓这般说,不禁道:“可……若因此事连累了大王,岂不叫末将良心难安?” 月光悠悠,李倓的照夜白吃饱喝足后,撒着欢跑来,低头蹭着李倓撒着娇。 李倓抚摸着马鬃,目光略在张致远身上停留,没有回答张致远的问题,只是问道:“霍姑娘葬在何处?” 张致远道:“此间西去三十里。” 张致远的声音刚落,李倓翻身上马。 照夜白是玄宗爱马生下的马驹,通体雪白,世间罕见,张致远只觉眼前一花,明光铠闪着月光,红色的飘带被月光柔和,两色交织,飘荡在夜幕里。 张致远一愣,想张口冲李倓大喊,又恐他的声音会引来旁人的猜忌,让人在皇帝面前再告上建宁王一状,想了想,吩咐心腹之人遮掩此事,自己翻身上马,追赶李倓而去。 霍小玉见二人直奔她的陵墓,打开随身空间,返回冰冷黑暗的棺木,等待二人刨她的坟。 马蹄踏在地面上,哒哒的声音不止,声音越来越近,霍小玉知道是李倓到了。 又过了许久,又一个声音赶来,张致远也到了。 马蹄是踏在地上的,霍小玉能感受到马蹄的声音,但感受不到李倓与张致远说话的声音。 其实不用听,她也能知道,现在二人,多半是在刨她的坟。 霍小玉便在棺木里耐心地等着,等到棺木上传来利器劈砍的声音时,霍小玉颇为应景地喊了几声救命。 棺木终于被打开,李倓身披月光,淡淡地看着霍小玉,一旁的张致远对霍小玉伸出手,欣喜道:“霍姑娘,你果真没死,快上来。” 久违的新鲜空气涌入胸腔,霍小玉胸口微微起伏,苍白的脸上有了一分红晕,握住张致远的手。 张致远稍稍用力,霍小玉只觉身体一轻,眼前的景象豁然开朗,脚下的土地分外真实,而立在一旁的李倓,更是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 纵然天塌下,他也能一力撑起。 霍姑娘的身体死后重生,软绵绵的,没有半点力气,霍小玉歇了好一会儿,才慢慢喘息向张致远与李倓见礼,道:“多谢恩公再次相救。” 张致远连忙道:“霍姑娘无需客气,路有不平,若不施于援手,倒是白费了我的这身功夫。” 月光皎皎,霍小玉笑了笑,手指轻按着胸口,看了一会儿李倓,道:“这位是名震天下的建宁王罢?” 李倓眉头微动,张致远面有讶色,霍小玉轻声道:“妾于黄泉之路走一遭,瞧见了许多不该瞧见的事情。” 她不会让李倓死在这个时候的。 第64章 霍小玉 尽管她这次的任务只是帮助霍姑娘报复李益,并无其他要求,可当她看到李倓迎风立在自己面前时,她便再也不愿见到数日后李倓惨死的情景。 这个时代,需要英雄。 英雄,也不应该壮志未酬身先丧。 就着温暖月光,霍小玉看着李倓,轻叹一声,慢慢道:“这些事情,大王当做笑话也好,趣闻也罢,妾都要说与大王听。” 张致远看了看李倓,又看看霍小玉,忍不住问道:“霍姑娘看到了什么?” 这个时代的人大多比较迷信,信奉天命,像霍小玉这种死而复生的人,若被人知道了,只会一把火将她烧死。 纵然是霍姑娘的母亲,只怕也会被这种事情吓得不行。 好在霍小玉求助的对象是张致远,是不拘小格的武人,而李倓,更是将生死看淡的皇室中人。 二人之所以会救她,一是因为原来的霍姑娘委实可怜,让人心生怜爱,二么,当然是因为李倓和张致远并非常人,无论是见识还是心胸,都远超这个时代,根本不会被这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吓破胆。 既然不会被这件事情吓破胆子,其他的事情,自然也不会被吓到。 霍小玉轻声道:“妾看到大王的魂魄飘荡在黄泉路。” 张致远脸色骤变,李倓眼睛轻眯。 霍小玉垂下眼睑,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像是化不开的哀愁。 张致远道:“这不可能,大王活得好好的,魂魄怎么会去黄泉路?!” 霍小玉笑了一下,抬头看着张致远,道:“许是妾看错了。” 她不需要把话说太透,李倓是极其聪明的人,她只要稍稍一点,李倓便知道是什么情况。 霍小玉道:“当今战乱不断,广平王虽为天潢贵胄,却也要随军出征。大王与广平王一样,同为亲王,却被陛下留在身边,想来大王是陛下最为宠爱的亲王,不舍得大王在战场上厮杀。” 听到这,张致远心情有些复杂。 霍小玉的看法,便是当世大多数人的看法,觉得皇帝甚是宠爱建宁王,才会让他上战场的。 可事情的真相恰恰相反,建宁王是皇帝最不喜欢的儿子。 皇帝忌惮建宁王再立下军功,威胁皇权,所以才夺了他的军权,让他闲散在长安练兵。 霍小玉看着李倓,浅浅一笑,道:“大王有陛下的喜欢,普天之下,想来无人敢害大王。” 李倓眸光微闪,须臾之后,月光沉寂在他眼底,黑漆漆的一片,叫人看不清其中神色。 张致远张了张嘴,目光转向李倓,咬了咬牙没说话。 夜风拂面,霍小玉解下束着发尾的红绳,走到李倓身边。 戏已经唱得差不多了,剩下的便是看李倓的选择了。 推波助澜,她只需要推波就好了。 霍小玉道:“大王救妾一命,妾无以为报。” “只是妾在黄泉路上的见闻委实诡异,妾心难安。” 月光温柔洒在世间,凉凉夜风抚弄着衣襟和鬓发,霍小玉手里握着红色发带,对着李倓摊开掌心,道:“此物陪妾走过黄泉,又带妾出黄泉,想来有遇难成祥之功,今日妾把此物送与大王,望此物能保佑大王,事事顺遂,百岁无忧。” 霍小玉一边说,一边把红发带系在李倓的手腕。 这根发带是她从随身空间拿出来的东西,能保人性命,只要系在那人身上,不过一个时辰,便会自动消失,印在宿主身上,之后无论是下毒,还是刀砍,都不会伤及宿主。 李倓低头瞧着霍小玉系发带的动作,嘴角为民。 霍小玉的动作很轻柔,但还是会碰触到他的手腕,肌肤相交,他能感受到霍小玉指尖的细腻润滑。 李倓目光上移,月光下霍小玉的神情分外温柔,脸色略显苍白,越发衬得眉心的小痣殷红,那一点殷红,便将她与尘世间的女子隔绝开来。 明明出身娼家,却美得不像人间的女子。 许是因为在生与死的界限处走了一遭,她身上有着一种不符合年龄的淡泊,细长的眉微微蹙着,又聚着浅浅的哀怨。 李倓手指微动,抚着手腕上的红丝带,眼睑微合又展开,看了一眼霍小玉,淡淡道:“此物若能让姑娘安心,我便带着。” 霍小玉轻轻舒了一口气。 李倓知道肃宗李亨对他的忌惮吗? 肯定是知道的,但他不知道的,是李亨竟然狠心赐死他。 赐死他的事情发生的太过突然,李倓没有防备,李豫远在千里之外,李倓除却一死,别无他法。 若李倓知晓此事,早做打算,结果完全不同。 李倓纵然顾及父子之情,不行谋逆之事,但也不会坐以待毙,以他之果决,多半去找监督郭子仪打仗的自己的大哥李豫。 只要还活着,东山再起不过是时间问题。 霍小玉笑了一下,道:“既是如此,那,妾便祝大王武运昌隆,大唐江山永固。” 听到这句话,张致远忍不住多看了霍小玉一眼。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刚刚被他从棺木里拉出来的霍小玉,与之前的霍小玉有上一些不同。 但他又说不出是什么不同。 想了想,张致远觉得那些不同,大概是劫后余生的豁达。 原来的霍姑娘在李益身上花费了不少钱财,财宝家私所剩无几,只余下城里的一处院子,与城外的一处庄田,这个时代有宵禁,城里是回不去的,李倓便将霍小玉送至城外的庄子里。 霍小玉的母亲郑净持操办霍小玉的葬礼,没有在城里的院子住,住在了城外的庄子里,想起霍小玉往日承欢膝下的情景,频频落泪,擦拭眼泪间,忽听仆人惊声来报霍小玉回来了。 郑净持既惊且喜,顾不得整衣便出门相看。 台阶下,霍小玉穿着旧时衣裳,雪肌乌发,眉心小痣殷红。 郑净持跌跌撞撞跑下台阶,抱着霍小玉大哭不已。 死后还阳实在蹊跷,不过郑净持沉浸在女儿死而复生的喜悦里,倒也没想许多,只听张致远言及女儿托梦,他去坟地里救女儿出来,便忙不迭喊恩人,又让仆人操办宴席,答谢二人的救命之恩。 皇帝李亨颇为猜忌李倓,李倓不好在外面久留,把霍小玉送到,便告辞上马,郑净持苦留不住,只能眼望李倓而去。 霍小玉见自己母亲眼巴巴地看着李倓背影,抿唇一笑,道:“阿娘,人走远了,你还瞧什么?” 郑净持手指戳了一下霍小玉的额头,看着黑夜里渐渐远去的李倓背影,恨铁不成钢道:“你懂什么?” “你瞧瞧他身上穿的是什么,以往来寻你的那些王孙公子,十个也不顶他一个。就连你的那个李十郎——” 说到这,郑净持声音突然停了下来,抬眉小心翼翼看了看霍小玉,烟圈一红,把霍小玉搂在怀里,颤声道:“我苦命的女儿,你活着就好,可莫再想那些有的没的。” “以你的才情相貌,何愁找不到如意郎君?何苦在那个负心人身上牵扯一生?” 想起往事,郑净持泪如雨下。 一恨李益薄幸,二恨女儿痴情,险些葬送了自己性命。 可当女儿失而复得,活生生站在她面前时,她再多的埋怨,却也说不出口了。 这个庄子的仆人都是老人了,最是忠心,也不多话,初见霍小玉死而复生时,个个惊讶不已,惊讶之后,便是失声痛哭,霍小玉只说自己是气急攻心,没有死透,这才能俏生生地站在他们面前。 仆人都道好人有好报,被霍小玉一阵安抚后,忙里忙外扯孝服,给霍小玉准备吃食。 霍小玉扶着郑净持回到房间。 这个时代的茶分三种,开水冲泡后饮用为阉茶,煮沸水加食盐加茶末为煎茶,还有一种是点茶,将先把茶末调好,再注入沸水。 煎茶和点茶是最常见的,也是富贵人家最为追捧的,程序复杂,需要时间和意境。 霍小玉抬眼瞧了瞧擦拭着眼泪的郑净持,提着水壶冲了茶。 自己母女,讲究什么名妓风雅和才情? 差不多对付对付得了。 霍小玉抿了一口茶,对郑净持道:“阿娘,我在棺木里想了许多。” 听到棺木二字,郑净持眼圈又是一红,握着霍小玉的手,不住地安慰霍小玉。 霍小玉摇摇头,嘴角微扬,梨涡晕开,道:“我是死了一次的人了,还有什么看不开的?” “君若无情我便休。” “李益负心,我又何必苦苦挽留?我只盼着,余生与阿娘在一处,看这乱世终结,我们也过一过太平日子。” …… 李倓回到军营,扫了一眼自己营帐外立着的卫士,被李辅国和张皇后派来监视他的人已经不在了,想来是又去告状了。 张致远见此,不免有些担忧,忧心忡忡道:“大王,要不咱们使点银钱打点下?” 李倓摇头,淡然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我与他们积怨甚深,打点也无用。” 张致远默然。 与此同时,皇帝李亨接到心腹宦官李辅国和张皇后的密报,说李倓恨他收走了兵权,有不轨之心。 大殿上的烛火长燃,李亨双手背在身后,在大殿中走来走去。 张皇后与李辅国对视一眼,李辅国上前一步,假意笑着劝道:“许是老奴的人听错了,安史之贼反叛时,是建宁王劝陛下收拾军马,整理军队北上御敌,才有了陛下的问鼎九五,南面称孤。” 李亨的步子停了下来。 李倓能劝他登基,自然也能自己振臂一呼登基。 且与李倓身先士卒的军功盖世相比,他对战局的把控便显得极为平庸了,唯一能拿得出手的战绩,便是李家祖传的父子相残僭越登基。 李亨闭了闭眼,手指微紧。 李辅国继续道:“建宁王如此为陛下着想,当不会对陛下心怀怨恨才是。” 李辅国说完话,给张皇后使了一个眼色。 张皇后走到李亨身边,轻轻给李亨揉着肩,娇笑道:“是啊陛下,世人常道,建宁王有太宗之风——” 李亨身体猛然一震,汗水顺着衣服往下淌,夜风袭来,他只觉得通体冰凉。 张皇后后面的话,他有些听不清了。 太宗之风是什么?是杀兄诛弟囚父。 李倓若是太宗,那他便是被囚禁的太上皇,他的几个儿子,都是李倓刀下鬼。 李亨扶着张皇后的手,慢慢坐下来。 过了好久,李亨疲惫道:“传朕旨意,三……” 三郎二字尚未说出口,李亨便改了话头,声音微冷,道:“建宁王蓄意谋害皇嗣,意图不轨,杀之。” 一骑精骑夜出长安,飞奔军营而来,迅速包围了李倓所在的中军大营。 李倓批衣而起,长发未束,散在肩头。 为首的宦官手一挥,身后之人端来一壶酒水。 宦官声音尖细,像是刀剑滚过粗粝的石子:“受陛下昭命,建宁王欺君罔上,犯上作乱,杀无赦。” 墨染的长发在李倓肩头两侧晕开,李倓目光落在酒壶上,眸光渐深。 清冷月光落下,李倓伸手抚弄手腕上霍小玉系的红丝带,却摸了个空。 不知何时,那根丝带已经不在了。 或许是他纵马回营的路上被枝头挂走了,又或许解甲时不小心弄丢了。 总之等他发现的时候,已经不在了。 宦官倒上酒水,端至李倓面前,下巴微抬,声音尖细,道:“建宁王,请吧。” 张致远听到消息,衣服都不曾穿好,便连忙赶过来。 刚跑到营帐处,便被卫士拦下了。 银质的酒杯在月光下闪着幽冷的光,张致远呼吸一滞,大喊道:“大王,不能喝!” 第65章 霍小玉 来到唐朝之后,霍小玉才知道史料的匮乏根本不足以让她全方位去了解一个人。 ——哪怕她隐晦地告诉李倓,李亨要害他,他还是选择了坐以待毙。 没有任何挣扎。 霍小玉系在李倓手腕上的红丝带不止有保命的功效,还有遇到危险时的预警。 就好比现在。 随身空间响起急促的机械音,霍小玉打开空间,李倓一脸淡然饮下毒酒的景象出现在她眼前。 张致远的怒吼声震得她耳膜疼,李倓喉结微动,毒酒被他一滴不剩地喝完。 宦官皮笑肉不笑地接过李倓喝完酒后的酒杯。 营帐外的卫士松开了张致远,张致远跌跌撞撞跑进来,手指微颤着拍打着李倓的背,想让李倓把毒酒吐出来。 李倓轻摇头,制止张致远的动作,薄唇微启,平静道:“一死而已。” 张致远嘶吼道:“不,大王,您不能死!天下未定,百姓不宁——您……不能死!” 来送毒酒的宦官并列两旁,似乎在等着李倓毒发身亡后,给李倓收尸。 寂静的夜里,张致远的压抑着的怒吼格外清晰,李倓微抬眉,看着营帐外孤冷的月色。 夜风清凉,抚弄着李倓未束起的长发,月华倾泻而下,落在他发间,将他的长发染出绸缎的细腻质感。 恍惚间,他想起他出生那年发生的事情。 那年他的爷爷李隆基正值壮年,最宠爱的妃子是武惠妃。 武惠妃言及宫中遭遇盗贼,让太子李瑛并两位皇子披甲带兵入宫,太子李瑛抵达皇宫时,武惠妃又对李隆基说,太子李瑛谋逆造反,带甲冲入皇宫。 李隆基大怒,赐死太子李瑛。 这样的事情每隔一段时间便会上演,不是父杀子,便是子囚父,这似乎是刻在他们血液里的东西。 就像两年前,安史之乱刚刚爆发时,他劝父亲分兵北上,自立为王。 父亲既惊且喜,对他的猜忌却再也遮拦不住,自那日起,他便知道,他终有一日,父亲会对他下手。 后悔吗? 不后悔。 安禄山挥师南下,李隆基仓皇出逃,他领着两千人马断后,所到之处民不聊生。 有人拉着他的衣袖,大哭问道:“陛下尚有川蜀可去,我等贱民当逃往何方?□□上国,岂能被蛮夷所欺?大王乃太宗之后,怎不见太宗之血性刚烈?” 声声质问,他无法回答,只能将自己身上带的吃食送与百姓。 大哥走过来,拍拍他的肩,与他一起沉默。 流民越来越多,黑压压的一片,哭声震天。 他飞身上马,冲到队伍最前面,拦住父亲,拽住父亲的马缰,让父亲不得再往前行。 叛军随时都会追上,父亲怒目而视,他迎着父亲的目光,平静道:“逆胡犯顺,四海分崩,不因人情,何以兴复?” 父亲眸光明明暗暗,五月的天气刮起烈风,他立在风中,一字一句道:“夫有国家者,大孝莫若存社稷。” 大哥赶来,扯了扯他的衣袖,他置若罔闻,继续道:“殿下宜购募豪杰,暂往河西,收拾戎马,点集防边将卒,不下十万人,光弼、子仪,全军河朔,谋为兴复,计之上也。” 韬光养晦的日子,他过够了。 父亲听了他的话,北上去灵武,整理军队,奉入蜀的李隆基为太上皇,自己登基为帝。 而他因为劝诫冲锋陷阵有功,被将士们呼为小太宗。 太宗英明神武,实乃千古难遇之明君。 父亲笑呵呵地看着他,拍着他的手,说孺子可教也,声音却没有半点温度。 太宗对李唐皇室意味着什么,身为皇子的他再清楚不过了。 李倓慢慢合上眼,撩起衣摆,正坐在营帐。 他不后悔。 生逢乱世,总要有人站出来力挽狂澜,尽管力挽狂澜之后便是万丈深渊。 夜风拂面而过,似乎有桃花香飘过。 李倓眉头动了动。 …… 霍小玉看到这一幕,险些没把随身空间给捏烂。 史官总是吝啬笔墨,关于李倓波澜壮阔的一生,不过区区千余字,她对李倓的了解,也不过是这一千多字的描述。 然而真正面对李倓时,才懂得笔墨的苍白无力。 那个心怀天下的清冷少年啊,被父亲赐死对他来说,是捐躯赴国难,是视死忽如归。 霍小玉起身穿衣,看了一眼睡在自己旁边的郑净持。 她死而复生,郑净持喜不自禁,如珍似宝待着,甚至就连睡觉,也要同她一起。 霍小玉轻手轻脚下榻,打个响指,随身空间在她面前罩下点点烛光。 她磨墨铺纸,留下书信一封,放在桌上。 庄园里的人大多已经休息了,只有马棚里的马在月色下吃着草料,霍小玉解开马缰,翻身上马,纵马而去。 渣男李益的事情尚且能放上一放,建宁王的事情却耽搁不得。 从随身空间的影像来看,李倓是一个颇为死心眼的人,李亨都要杀他了,他居然还能面平如镜,从容赴死。 让人不知道该说他傻好,还是说他心怀大义好。 李倓所在的军营离霍小玉的庄园并不算远,只是霍小玉出发时,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了,等到霍小玉抵达军营附近时,天已经大亮了。 驻扎在这里的是新募集来的士兵,刚来军营时颇为懒散,经李倓张致远一番训练后,渐渐有了几分正规军的严整。 军营规矩多,防守重,不许女子入内。 为了出行方便,霍小玉来的时候,特意换上了男装,看到军营后,把马远远地拴在一旁,自己小心翼翼躲过巡逻的士兵,一路往军营而去。 遇到落单的士兵时,霍小玉果断出手,用迷药把人弄晕,之后拖到一旁,手脚麻利换上士兵的衣服。 换完衣服,霍小玉大摇大摆地走进军营。 …… 毒酒的功效迟迟没有发挥,宦官们交换一个眼神,示意随行的卫士奉上白绫。 李倓终归是皇子,不能死得太难看,毒酒和白绫是最好的选择。 张致远见卫士捧来白绫,转身从武器架上抽出李倓的佩剑,护在李倓面前,道:“想杀建宁王?先问问我手里的剑!” 李倓闭目正坐着,仍保持着喝完毒酒的动作,道:“致远,下去。” “我不下去!” 张致远一脚踹翻前来擒他的卫士,挥舞着手里的佩剑,道:“只要我还有一口气,谁也别想伤害大王!” 他的声音刚落,便觉脖颈间一痛,惊愕转身,是李倓半垂着眼睑的淡然。 李倓淡淡道:“致远乃当世虎将,大哥与子仪素来看重他。” 张致远身体晃了晃,倒在地上。 宦官瞧了一眼被李倓瞬间制服的张致远,心口突突地跳。 张致远不可谓不勇猛,他动用了好多卫士不曾拦住他,却被李倓这般轻巧制服…… 看来市井流言并非虚假,李倓英武过人,颇有太宗之风。 只是少了太宗的毒辣和冷硬心肠。 李倓若是不想死,外面有着刚募集来的新兵,虽说是新兵,可也与李倓相处了许多时日,听从李倓的指挥,李倓完全可以利用他们反扑。 要知道,彼时叛军压境,大多士兵被派出去平叛,留守京都的士兵并不多,只有天子的禁卫军。 李倓若能狠下心,放手一搏,这大唐皇帝的宝座,便又会换人去坐。 纵然李倓不够狠心,心灰意冷死去,周围全是李倓募集来的士兵,李倓被赐死的消息一旦传开,他便会被暴怒的士兵砍为肉泥。 想到这,宦官身上冒出一层冷汗,为自己的鲁莽深深懊悔。 宦官从袖子里拿出手帕,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制止了卫士想要勒死李倓的动作,对李倓道:“大王是陛下最为宠爱的皇子,陛下匆忙下此命令,想来是听了旁人的谗言。” 宦官上前一步,讨好道:“以老奴之见,大王不若跟老奴前去陛下面前,分辨一二,可好?” 只要把李倓带出军营,去了皇城,李倓再怎么英武,一个人的情况下,面对众多禁卫军,他只有死路一条。 只盼着李倓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听从他的话,这样一来,他也好交差。 李倓睁开眼,上挑的凤目平静无波,看了一眼宦官,道:“可。” 宦官打了个哆嗦。 这位建宁王,明明看穿了他的打算,为什么还愿意跟着他去皇城? 皇命在身,宦官不敢深想,忙出了营帐,翻身上马,带着李倓回宫。 …… 霍小玉一路摸到李倓的中军大帐,两侧的近卫神色凄苦,无精打采地立在两边。 难不成,是李倓已经死了? 这不可能,她明明在李倓身上设了防护,现在他的刀剑不入,百毒不侵,天打雷劈都死不了。 霍小玉假装送饭,近卫们神游太虚,没有盘问便把她放进去了。 一进营帐,霍小玉便看到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的张致远,眼睛紧闭,一动也不动。 霍小玉把饭菜丢在一旁,拍打着张致远的脸,叫醒张致远。 张致远迷迷糊糊兀自叫嚷:“不许伤害大王!” 霍小玉摇了摇张致远的肩膀,道:“我是小玉,大王去哪了?” 清晨的阳光落在霍小玉身上,给她镀上一层浅浅的黄。 张致远回神,猛然起身,脖颈处的疼痛又让他一头栽在地上。 霍小玉搀扶着张致远,又问:“怎么只剩你一个了?大王呢?” 李倓命悬一线,张致远没去想霍小玉如何出现在这里,一手揉着脖子,一手扶着矮椅往外走。 张致远道:“大王……被他们带走了。” “你怎么不早说?” 霍小玉抬脚便要往外走,脚步尚未落在地上,又转回了身,对张致远道:“我们这样去皇宫是救不了大王的,你若信我,便听我的指挥。” 张致远听此,上下打量着霍小玉,这才发觉刚才没发觉的不对劲——霍小玉一介女流,是什么时候扮做士兵出现在军营里的? 霍小玉看出张致远的警觉,道:“你还记得我刚被你们救出来的时候,对大王说过的话吗?” 张致远点点头。 时间紧迫,霍小玉快速道:“大王救我一命,我自然要投桃报李。黄泉路上的见闻,委实蹊跷,我悬心不下,便来军营看看。我在外面听到有士兵低语说昨夜宦官前来,怀疑宦官对大王不利,便扮做士兵,一路来到中军大帐。” “现在不是追究这些事情的时候,重要的是如何营救大王。” 霍小玉话题一转,道:“你若想救出大王,便听我的。” 晨曦穿破云层,落在霍小玉脸上,衬得她眉心的小痣越发殷红,她的眸色似秋水,虽潋滟缱绻,却也有着让人信服的力量。 下意识地,张致远道:“你说。” 霍小玉道:“大王之所以跟宦官们回宫,是因为不想因为自己引起皇室内斗,闹得两败俱伤,让叛军借此机会趁势攻打长安。所以他宁愿一死,也要维持皇室表面的和平。” 他不是不能起兵反抗,而是一旦起兵反抗,便是给叛军机会。 皇帝皇子在长安自相残杀,得到消息的叛军们必会蜂拥而至,李倓不愿见到这种局面,他的死,对于大唐来讲,是最好的选择。 张致远眼神微暗,扯动着眉心上的狰狞伤疤。 “但有些事情,不是他死就能够解决的,天予不取,必受其咎。” 霍小玉眉梢微扬,道:“你调动一队兵马,请在东都洛阳督战的广平王速速回长安。剩下的兵马披甲入长安,请皇帝阅兵。” 让人请广平王李豫回长安,是让李豫提前做登基准备,剩下的兵马阅兵,是让皇帝李亨知晓,没有太宗皇帝的命,就不要得太宗皇帝的病。 张致远面有难色,道:“我手中并无兵符,只怕调动不了士兵。” 霍小玉:“……” 差点把这件事情给忘了,李亨防李倓防得跟狗似的,早就收了李倓的兵权,李倓除了麾下的亲卫外,是调动不了任何士兵的。 李倓尚且如此,更别提张致远了。 霍小玉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道:“若有大王的信物在手,能否调动兵马?” 她不信身先士卒屡立奇功的李倓在士兵心里没有任何威望。 张致远犹豫一瞬,道:“若大王亲自调兵,士兵们或许会听他的指挥,可若只是信物……” 说到这,张致远声音一顿。 莫说建宁王亲自来调兵了,建宁王的人现在都不知道在哪,是死是活。 霍小玉笑了一下,道:“你先派心腹亲卫请广平王回来,剩下的事情,交给我。” “我在,他便在。” 李倓这个人,她罩定了。 第66章 霍小玉 那么多的朝代里,她最喜欢的朝代是汉唐,泱泱华夏,大国风华,无数后人仰望的乐土。 尤其是,在几个羸弱的、被打得偏居一隅的朝代衬托下,大唐可谓是空前强大。 大唐的强大,建立在尚武的国风上,开国公主尚能独领一军战功卓越,更别提这个时代的男人了。 所谓出将入相,先是将,在边将开疆扩土,才有资格回朝竞争宰相。 这种尚武的风气下,培养了这个朝代特有的自信和热血豪情,安史之乱这种事情,无论放在后世哪个朝代,都足以让一个国家亡国灭种,而唐朝,在经历安史之乱后,又延续了一百五十二年的国祚。 可见这个朝代的确有让后人吹嘘一辈子的资本。 然而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个能让无数个朝代灭绝的安史之乱,在唐朝这里,其实是可以用一年时间平定的。 之所有拖着打了八年之久,完全是因为玄宗肃宗的骚操作层出不穷。 作为一个后世人,霍小玉不迷信君王权威,当然,但凡看过封常清遗表的人,对皇帝再多的好感也会减到负数。 她第一次看封常清遗表时,浑身发冷——一个冤死前还念念不忘给朝廷出主意,如何去打安禄山的臣子,玄宗皇帝是如何狠下的心肠,将他赐死? 高仙芝和封常清的被冤杀,是玄宗皇帝最骚的操作,若是两位将军仍在,安禄山史思明这种蕃将,在他俩面前真的不够看。 玄宗为国早死二十年,哪里还有安史之乱的事情? 同理,肃宗的动作也骚出了新高度,自立皇帝,逼死亲爹,还让宦官掌兵权,如果说安史之乱的源头是玄宗皇帝,那么肃宗皇帝便是大唐灭国的源头。 对于这两位皇帝,作为后世人的霍小玉,心怀敬畏之心才是有了鬼。 如今局势的最优解,是让玄宗肃宗两位皇帝凑在一处,别再一言不合开始秀智商下限。 两位皇帝都尊为太上皇,立李豫为皇帝才是正道。 不为什么不立李倓,原因很简单,李倓有太宗皇帝开疆扩土之能力,却无太宗皇帝问鼎九五的野心,这种情况下,强行把他推到那个位置,他也会自己走下来,再把李豫送上去。 既然如何,还不如一开始便让李豫去做帝王。 李豫为帝,李倓为将,兄弟至亲,君臣不负,才能彻底改善李唐时不时的宫变,和皇位继承制。 李倓的营帐里有笔墨,霍小玉提笔写字,将李倓的处境报与李豫,至于有意推举李豫为帝的事情,她却没有去写。 李豫是何等聪明的一个人,一旦知晓李倓的处境,和她打算营救李倓的事情,便能推断出她的打算。 这种情况下,无言胜过千言万语。 霍小玉写完信,装在信封里,交给张致远,让张致远派心腹之人送给李豫。 李倓是孤身一人被宦官带回宫的,麾下的亲卫留守在军营,其中不乏只忠于李倓的人。 张致远很快确定了人选,亲卫领命而去,飞驰的马蹄荡起阵阵尘沙。 随身空间没有响起警报,代表着此时的李倓是安全的,霍小玉没有着急回宫,带着张致远回到自己的庄子里。 郑净持早起看完霍小玉的心,愁得吃不下饭,手里握着信,焦急地在屋里走来走去。 她的这个女儿,看似柔柔弱弱,实则是极其刚烈果决的性格,李益的事情她不是没有劝过,可劝也没有用,霍小玉还是险些将命搭进去。 都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昨夜霍小玉与她说的话,也叫她放心不少,终于能睡一个安稳觉。 谁知这安稳觉睡完之后,霍小玉又走上一条让郑净持更悬心不下的路——霍小玉的信上说,昨夜送她回来的人,是当今的建宁王李倓。 皇室富贵,但也要有命享受才行,这些年来,皇室里的人死得还少吗? 她可不敢让霍小玉去淌这趟浑水。 偏霍小玉是个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性格,偏她又是一个在风月里打滚的老人,男女之事再通透不过。 昨夜她打眼一瞧,便明白自家女儿是彻底放下了李益,眉眼里都是对锦衣明光甲的将军的欣赏。 这原本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哪曾想这位将军是建宁王。 皇室里冤死的皇子公主不计其数,再怎么富贵也只是一个富贵的火坑。 且皇室之人最薄幸,君不见玄宗皇帝喜欢杨贵妃时,万千宠爱于一身,可到最后,不一样为了保全自己赐死了杨贵妃? 儿女情长,是皇室之人最不屑的东西。 郑净持愁得不行,盘算着如何去劝说霍小玉。 劝说霍小玉的说辞尚未相好,郑净持便听到仆人说霍小玉回来了的声音。 郑净持连忙放下书信,顾不得整理衣服鬓发,便急匆匆走到院子里。 郑净持走到院子,才发觉霍小玉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身边还有一个张致远。 好在这个时代民风开发,郑净持与霍小玉又是特殊行业里的人,衣衫不整也没什么,张致远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后,很快便适应了郑净持的装扮。 张致远在侧,郑净持也不好多说什么,先让仆人带张致远去花厅吃茶,自己领着霍小玉回屋。 丫鬟刚把房门关上,郑净持便打开了话篓子:“我的玉儿啊,阿娘虽然想让你嫁入高门,可……可从未想过让你嫁入皇室。听阿娘一句劝,建宁王是天潢贵胄,不是咱们这种人高攀得起的。” 霍小玉忍俊不禁:“阿娘,你想到哪去了?” 李倓的确是一个让人一见误终身的人,但眼下这种情况,真不是能谈情说爱的时候。 外有叛军未平,内有玄宗肃宗不断作妖,她纵然生出了那种心,也要看看环境允不允许。 她这次回来,是问郑净持要紫玉钗的。 紫玉钗是她十五岁时,父亲霍王爷花费重金打造的,长安城之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安史之乱爆发,她的父亲战死,她被逐出霍家,身上值钱物件全部当完,只剩下这支紫玉钗。 后来她为李益相思所累,一掷千金打听李益的下落,紫玉钗也在这个时候被她拿去当了。 再后来,李倓和张致远听说她一番痴心被负,押着李益来到她身边,临走时又给了她许多钱财让她度日,她的母亲趁此机会又将紫玉钗赎了回来。 如今那枚紫玉钗,就躺在她母亲的妆奁箱子中。 她这次回来,是来取紫玉钗的。 李倓因军功颇受将士敬重,但敬重有限,他能调动的,只有新募集来的士兵,只有这些士兵,想要推翻李亨是不够的。 更别提她除了推翻李亨,还想做其他的事情。 她需要更多的兵,多多益善。 霍小玉笑了笑,道:“我为清倌人,终非长久之道。若我一世身在娼家,他日魂落九泉,如何面对宠我爱我的父王?” 听到霍小玉提及霍王爷,郑净持眼圈一红,道:“阿娘也不想你一辈子如此。” 霍小玉道:“如今就有一个好机会,不仅能让我脱离娼家,更能让我认祖归宗,不堕父王威名。” 霍王爷在世时,最宠的女子是郑净持,正是因为如此,郑净持带着女儿重操旧业时,对霍王爷充满了愧疚。 霍王爷是郑净持的软肋,每次霍小玉提起霍王爷,郑净持便情难自制,颇为失控。 郑净持红了红眼,道:“什么机会?只要能叫你认祖归宗,不辱王爷清名,叫我顷刻间死了,我也甘愿。” 霍小玉拿着帕子,擦了擦郑净持的泪,道:“紫玉钗。” 霍王爷战功赫赫,在军中久负盛名,战死之后,他曾带过的士兵极为怀念他。 玄宗肃宗屡出昏招,冤杀众多名将,将士们的不满情绪达到顶峰,肃宗开了奉玄宗为太上皇的先河,再来一位奉肃宗也为太上皇的皇帝也不算什么稀奇事。 紫玉钗是霍王爷的象征,有紫玉钗在手,配合着将士们积怨甚深的情绪,再调停得当,不难指挥士兵拥立李豫为帝。 郑净持并不是寻常只知道倚栏卖笑的女人,她跟随霍王爷多年,对于政治的敏感度还是有的。 正是因为如此,霍小玉才敢将打算说给她听。 此时临近午时,院子里繁茂的枝叶遮住了阳光,枝叶之下,阳光变得细碎斑驳,点点光晕落在郑净持的脸上。 霍小玉静静抿着茶,等待着郑净持的回答。 不知道过了多久,郑净持终于道:“我全听你的。” 郑净持回屋取回紫玉钗,目光温柔地看着紫玉钗,手指轻抚着,对霍小玉道:“王爷待我恩重如山,此计纵然失败,我也无悔。” 劝服了郑净持后,霍小玉开始部署。 张致远去做新兵的策反工作,只待霍小玉拿到李倓的令牌,便让新兵们以请肃宗李亨阅兵的名义,围困长安。 郑净持多年积累的人脉仍在,给王孙贵族们谈起高仙芝、封常清冤死的事情。兔死狐悲,让这些人对肃宗李亨的忠心大减,在众将拥立李豫为帝的时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霍小玉,自然是深入大明宫,营救和劝说李倓,别再动不动赴死了。 活着不好吗? 干嘛那么死心眼,为了天下去送死? 怀着这种心情,霍小玉回到长安。 外面战乱不断,长安城门的防卫比以前严格了许多,好在霍小玉的名声在外,守卫们没怎么拦她的马车,便让她进城了。 进城之后,霍小玉回到自己城里的院子梳洗换装。 毒酒白绫甚至刀砍都用上了,也没杀死李倓,宦官们暗暗称奇,将此事上报肃宗。 各种法子杀不死李倓,肃宗着急也没用,只能暂时先将李倓关押。 霍小玉的随身空间能定位到李倓的位置,战乱不休,军心浮躁,再加上卫士们是武人,素来敬重军功卓越之人,对于肃宗李亨要处死李倓的事情颇为不满。 可不满也没用,李亨是皇帝,作为皇帝的卫士,他们只有听从的份儿。 卫士们有意放水,霍小玉又使了些银钱,折腾到天黑,终于又见到了李倓。 殿里的烛光摇曳,月华掠过窗台,将烛光照得皎皎一片。 李倓随身的佩剑早已被收走,在军营里穿着的明光甲换成了皇子的锦衣,锦衣外又穿着着紫色罩衫,在温柔月光下罩衫如烟似雾,将李倓衬得越发不像凡尘俗世之人。 饶是见惯了漂亮皮囊的霍小玉,见此也微微一怔。 披甲的李倓英武,着锦衣的李倓清冷,无论哪一种,都是世间难寻的绝色。 霍小玉走了过去,珠帘晃动,李倓微微抬头,剑眉微蹙,放下了手里翻阅着的书,道:“是你?” “不是妾,又能是谁?” 霍小玉撩开珠帘,走到李倓身边,盈盈下拜后,起身对李倓道:“妾此次前来,是求大王救广平王。” 让李倓上位,基本上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同理,让李倓反父亲李亨,也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当广平王李豫的性命收到威胁时,李倓的不可能去做,便成了不得不做。 李豫在李倓心里的位置,远比凉薄的父亲李亨重要多了。 所以她才让张致远给李豫飞马报信,让李豫不顾一切赶回长安。 李豫回到长安,新兵拥立,老将半推半就,在别人看来,李豫这是蓄意谋反。 李倓若不配合李豫振臂一呼,“犯上作乱”的李豫只有死路一条。 李倓眼睛轻眯,打量着面前柔弱的霍小玉,烛火下,她眉心的小痣越发殷红,像是鲜血染就。 须臾之间,李倓猜到了其中关联,声音微冷:“你做了什么?” 霍小玉莞尔一笑,道:“没做什么,不过想请大王救一救广平王罢了。” 李倓抿了抿唇,眸光幽冷,停了好一会儿,他道:“你调得动城外将士?” “调不动。”霍小玉摇摇头,道:“所以妾才需要大王的令牌。普天之下,能不用兵符便能调动兵的人,只有大王一个。” 李倓冷冷道:“若我不给呢?” 霍小玉笑了一下,道:“那便请大王给广平王收尸罢。” 李倓眸光骤冷,握着书的手指微微收紧。 霍小玉道:“不引起骚乱的逼宫或许很难,可再怎么难,大王也没必要用自己的性命去换。” “陛下今日能赐死大王,明日便能赐死广平王。他日大王与广平于黄泉路上相见,大王是否会后悔今日的决策?” 李倓冷冷地看着霍小玉,没有说话。 他以为他救了一个可怜的乱死女子,却不知这个女子手段之深,让人防不胜防。 仅仅是因为他救过她一命,她便做到这种程度? 他不信。 她做这一切的目的是什么?她究竟是谁的人? 她的计谋险之又险,稍微不注意,便是身败名裂,万劫不复。 她完全可以利用这个机会,一举害死他和他大哥。 如果他和大哥死了,最大的受益者,便极有可能是她真正的主人。 片刻间,李倓从安禄山想到李辅国张皇后,想了半晌,总觉得有哪些不对。 他不是没有听过霍小玉的名字,长安城最有名的清倌人,为负心汉相思致死的薄命女子。 她的前半生,为爱生,为爱死,不像是功于心计的人,更不像会处心积虑害死他的人。 李倓一手背在身后,看着霍小玉,声音少了几分刚才的冷意,问道:“你是谁的人?” 霍小玉眨了眨眼,笑着道:“大王,我是你的人。” “以前或许不是,但现在是,以后也会是。” 第67章 霍小玉 在她说完这句话后,李倓原本有几分缓和的清隽面容,再度蒙上了一层寒霜。 霍小玉突然就明白了作为古代登徒子的快感,笑了起来。 这个不经逗的建宁王,怎么就这么招人疼呢? 瞧瞧这清冷的气质,再瞧瞧这微微下撇的嘴角,越看越让人想“欺负”他。 当然,欺负是不可能欺负的,这辈子都欺负不了的,李倓完美继承了太宗皇帝的战斗基因,捏死她跟捏死一只小鸡一样。 她只能在言语上占一占李倓的便宜,还要稍微注意着李倓的底线,别真把人给惹毛了。 霍小玉不等李倓发怒,便见好就收,道:“大王救我一命,我岂能放任大王去送死?近日所做之事,一为大王,二为天下。” 李倓抿着唇,没有说话。 他听过霍小玉的名字。 没有遇到才子李益前,她一代名妓,艳绝天下,遇到李益后,她哀艳凄婉,痴心错付,无论哪一种,都让他无法与眼前精灵鬼怪的女子对上号。 眼前这个女子,豁达聪颖,又带有三分恰到好处的狭促,她的眼睛很干净,清澈得让人一眼望到底。 她眼底没有爱恋后的刻骨铭心,也没有辗转悱恻的缱绻柔情,她眼里没有任何人的影子。 她不爱任何人。 李倓眉头轻蹙。 能让人赔上性命的痴缠,不是那么容易放下的。 有那么一瞬间,他想起那夜张致远说他放不下霍小玉时,他在夜幕里看到的绰约的女子身影。 其实也不能说是看到,张致远身后是火把燃起,烈烈夜风拖着张致远长长的影子,视线所及,明明暗暗一片,什么也没有。 或许是眼睛,又或许是感官最会欺骗人,他感觉到那里立着一个人,长裙飞舞,长发与夜风交织,带着对这个世界的好奇,上下打量着他。 这种感觉很奇怪,并不让人毛骨悚然,只有让人一探究竟的期待和不解。 作为一个生在李唐皇室里的人,李倓自记事起,见的便是血腥杀戮,而世人所说的因果报应,他却没有见过一例。 或许这种原因,他不信善恶终有报,对于鬼神之谈,心里更是没有半分敬畏。 不敬畏,自然不会害怕,不害怕,所以能坦然面对一切。 更何况,在经历了唐初的袁天罡和李淳风后,李唐皇室中人对奇人异士早就见怪不怪了。 李倓淡淡道:“那夜致远身后之人,是不是你?” 霍小玉眉梢微挑,眼底的诧异一闪而过。 李倓心中了然,眸中冷意少了一分。 他想起那夜她从棺木中出来,立于温柔月色下,低头垂眸,给他腕上系上红绸带。 红的绸带,白的指,分外的好看。 他不被毒酒毒死,三尺白绫与锋利钢刀,都不曾要了他的命,仔细想来,应是那红绸带的缘故。 李倓眉头舒展开来,又问:“你并非本世之人,来此所为何事?” 是借尸还魂,还是其他原因,他并不关注,他关注的是她为何而来,所为何事。 大唐江山于风雨中飘摇,如果这个时候有异人相助,那么,他很欢喜。 霍小玉笑了起来。 她游走各个时空多年,还是第一次掉马掉得这么快。 亲密如母亲郑净持,只以为她是大难不死后的大彻大悟,虽有怀疑,但也被她蒙混过关,而在李倓这里,她一点也糊弄不过去。 霍小玉大大方方承认,身体微微前倾,看着李倓的眼睛,笑道:“大王不怕我吗?” 说好的这个时代的人一旦得知她的身份,就会把她当异类烧死呢? 这个李倓,莫说怕她了,她离这么近,也看不到他眼底的半点波澜,只看到因她的靠近,他稍稍有些不适的剑眉微蹙。 武则天太平公主和安乐公主干政霍乱天下,给后人留下的阴影颇重,让不少的李唐皇子们,对女子没有太多的想法。 李倓更是其中的佼佼者,年近二十,莫说娶妻生子了,连侍妾都没有一个。 霍小玉陡然靠近,让李倓原本波澜不惊的表情出现一丝波动。 烛火摇曳,李倓不留痕迹地往后避了避,偏过脸,不去瞧近在眼前的霍小玉,漠然道:“你若想害我,便不会煞费苦心救我。” 六角宫灯上绘制的牡丹图案华美,火光一照,便印在李倓垂眸的侧脸上。 李倓气质清冷疏离,但经牡丹的雍容渲染后,有着一种勾魂夺魄的撩人感。 最是摄魂美人魄。 霍小玉按了按心口。 里面的心脏跳得有点快。 霍小玉道:“大王相信我不会害大王,那大王也应该相信,我为大王而来。” 有那么一瞬间,她想伸手,将李倓侧着的脸扳过来,想瞧一瞧他说话时眼底的神色,对她是欢喜还是厌烦,可又觉得那样太唐突。 她和李倓总共才见了两次面,这是第二次,谈不上有交情,她做的那些事,又是谋逆造反合该千刀万剐的事情,又利用李倓的大哥李豫,让李倓不得不与父亲李亨对立,这种情况下,李倓没有出手捏死她,已经是家教好,涵养高,为国为家不能对她下黑手。 她若再去对李倓动手动脚,那不止是恬不知耻,更是不知死活。 霍小玉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趋避之?” “我很钦佩大王,所以我来了。” 李倓还保持之着刚才的动作,偏着脸不看她,俊逸的五官被烛光柔和三分,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 霍小玉看了又看,只觉得眼前这人当真是个祸害,气质明明那般清冷拒人于千里之外,可稍稍垂眸,便是百转千回的惹人怜爱。 幸亏李唐的皇帝没有汉朝的皇帝那般荤素不忌,男女通吃,他又是玄宗李隆基的亲孙子,要不然,只怕这大唐江山早些年便败了。 霍小玉思绪乱飞,道:“我会带大王离开,我不会叫大王死在这里。大王在军中素有威望,只需振臂一挥,便有千军万马为大王出生入死。到那时,请陛下退位,奉大王的兄长广平王为新君,大王意下如何?” 李倓这才抬头,静静地看着霍小玉,半晌后,他轻轻摇头,道:“我不能走。” 又是不能走? 李倓到底在担心什么? 想了想,霍小玉道:“大王可是在担心一旦事变长安,叛军便会蜂拥而至围攻长安?” 李倓不置可否,道:“姑娘胆大心细,令人折服,但近日所募集来的新兵,并不足以与宫中禁卫军相抗衡。” 霍小玉的谋算很好,没有父亲昭命,他的兄长李豫从千里之外赶来,便已经是犯了他父亲的忌讳,逼得他不得不起事拥立兄长,迫父亲退位。 但此法太险,外有叛军未平,内有宦官后妃干政,新兵对禁卫军又无全面的压制性,无论哪一个环节出了意外,给大唐造成的伤害便不可估算。 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他赴死。 高仙芝封常清两位绝世名将的冤死,已经在士兵心里埋下了质疑皇权的种子,他的死,会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到那时,只需他的兄长抱着他的尸体痛哭,便能兵不刃血,让他的父亲退位。 长安纵然又出政变,但终究不曾起兵戈,他的兄长又是极其缜密的人,不会给叛军可趁之机。 李倓闭上眼,道:“姑娘的好意,我心领了,姑娘请回罢。” 霍小玉看着李倓闭目等死的淡然模样,气极反笑,从袖子里取出装着紫玉钗的锦盒,打开之后,拿出里面的紫玉钗,在李倓眼前晃了晃,道:“这个东西,大王记得不记得?” 紫玉钗太招摇,戴在发间引人注目,她这才用锦盒装着,放在袖子里。 她带着紫玉钗,原本是防患于未然,并没有打算直接拿给李倓。 她以为自己是能够劝得动李倓的。 哪曾想,李倓这个人,一头撞死在南墙也不回头 她只能把这东西拿出来。 霍小玉道:“两年前,霍王爷的女儿行及笄礼,霍王爷走遍长安城,一掷千金,为女儿打造一枚紫玉钗。” 李倓眸光轻闪。 紫玉钗在烛火下闪着温润柔和的淡淡光泽。 霍小玉指了指自己,继续道:“我,便是霍王爷的女儿,霍璟。我没有死,只是在父亲死后被嫡母赶出家门。” “陛下太上皇先后冤杀良臣武将,尽失人心,朝臣万民苦君王久矣,只需一个契机,便能揭竿而起,我便是那个契机。” 其实无论是她,还是高仙芝封常清的后人起事,追随的人都不会少,只可惜,封常清直至冤死想的都是如何平叛安禄山,高仙芝在封常清死后万念俱灰,两人都不曾起过反叛的念头,后人更不会堕了他们忠义之名。 “只是拥立广平王还不够,我会大开关隘,迎叛军入关,聚而歼之。” “我不会让原本一年便能解决的安史之乱,硬生生地拖到十年八年。” “广平王继位后,吐蕃、回纥,这些趁着大唐内乱而逞凶一时的蛮夷,我会让他们首领的头颅,成为抚慰惨死在他们刀下的大唐英灵的祭品。” “大王的心愿,便是我的心愿,我既为大王投身乱世,便要让无辜埋骨的荒魂少上一些。仁德与隐忍救不了乱世,以杀止杀非我所愿,却是当今最好的选择。” 夜风闪过,宫灯照着的牡丹花枝绚烂,烛光聚在李倓眼底,有什么东西自心间破土而出,生根发芽,一发不可收拾。 殿里垂下来的纱幔随着夜风起舞,银红的颜色被烛火染成金乌初升时的红,一片又一片,搅在长夜的黑暗里。 霍小玉看着李倓,一声轻叹:“大王可愿跟我走?” 第68章 霍小玉 写书人总是吝啬笔墨,史学家更是其中佼佼者。 旧唐书的千余字,新唐书甚至不足千字,便是李倓波澜壮阔的一生。 史料的匮乏,让后世人只能从这千余字去了解他,研究他。 其得出来的结果,是生不逢时,是英年早逝,是有太宗之风,是无太宗之狠辣。 他生平所愿,不过是海晏河清,大唐江山永固,为此慷慨赴死,也无怨无悔。 只是不知,历史中他,在面对父亲李亨派人送来的一杯毒酒时,是否会与诸葛亮那般,发出一声低喃—— 再不能临阵讨贼矣。 悠悠苍天,曷此其极。 霍小玉每次想起历史中李倓的弱冠之际而亡,不知名的酸楚情绪便涌上心头。 他不该死在这个时候的,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他的未来有无数的可能。 少年英武,怎能尚未施展,便匆匆折落? 如一闪即逝的流星,划过天际,坠入河流。 九天之上昏暗无边,只余人间流淌的水波潋滟着的星河灿烂。 她不舍。 是星辰,便彻夜长明,是英雄,便力挽狂澜,踏碎凌霄。 霍小玉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李倓,静静地等着他的回答。 草长莺飞的三月,夜里与白天的温差有些大。 白天的春风是温暖的,绿了枝头,化了江水,而夜里的风,是有些凉的,抚动着殿里垂下来的纱幔,银红色变成了胭红,映着宫灯,有一下没一下地挥洒着影子。 珠帘受夜风相邀,似乎也要相约起舞,清脆如玉碎的声音荡开,将殿外守卫们交接班时的盔甲相撞的声音隔绝开来。 时间一寸一寸溜走,宫灯的光影从高变得极低,殿里的熏香越来越淡,只剩下微不可查的牡丹花香,将殿里的气氛熏染得绚丽旖旎。 李倓忽地便笑了,道:“姑娘为我至此,我又怎能辜负姑娘的一番好意?” 花香夜色不醉人,醉人的是美人的摄骨勾魂。 霍小玉一直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他只要跟她走就行,她的计划很缜密,不会出任何问题。 自古以来,开国之初,是君强臣强,平乱世,治万民,立百世基业。 朝代越往后,君主与臣子便越弱,到了末世,各路诸侯纷涌而起,这个朝代也走到了终结。 而大唐,是一个独立于所有朝代之外的国家。 高祖和太宗都是带过兵的,马背上打来的江山。 尤其是太宗,登基时才三十多岁,干翻了无数个威胁中原大地的游牧民族,被人山呼“天可汗”,自太宗之后,再无君主被人奉为天可汗。 太宗皇帝尚武,上行下效,大唐终其一朝,都不文弱。 从开国之初,到国家灭亡,从来不缺能臣名将。 纵然经历了安史之乱,回纥、吐蕃、南诏趁虚而入,大唐依旧能收复河西、陇右,将周围蛮夷消灭于历史长河。 百年战乱后,大唐的国土依旧远超宋朝鼎盛时期的版图。 这个国家,远比后人想象的要强大。 而一个强大的国家,是由无数个类似于李倓这样的人组成的,慷慨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再多的溢美之词,也难以描绘他们的大唐风骨。 大抵是因为如此,她更想让这些铮铮铁骨的英雄翱翔天际,得偿所愿。 霍小玉笑了起来,道:“大王知道便好。” 烛火摇曳,李倓手指修长,从腰间解下令牌,递在霍小玉面前,道:“这个东西,送与姑娘。” 令牌下缀着红色璎珞,璎珞又勾着羊脂白玉,从李倓手中垂下,分外好看。 这便是李倓的贴身之物了,最能表明李倓身份的东西,有了这个东西,她便能借着李倓的名义,号令新兵。 霍小玉伸手接过令牌。 指尖相错,李倓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须臾之后,又恢复往日的清冷模样。 霍小玉看了直想笑。 李倓再怎么不近女色,但深宫之中宫女极多,日常起居,也是宫女在照料,怎么看上去跟没怎么与女人打过交道一般? 再配上他那疏离气质,淡漠眼眸,让人只想去逗弄他。 霍小玉把玩着令牌,弯着眼瞧着李倓。 这个时代风气开放,暗送秋波在这个时代不好使。 喜欢了,就要大大胆胆地看,明明明白地瞧,两人若是看对了眼,珠帘一拉,共度春宵也是常有的事情。 但当眼前人是李倓时,巫山云雨是不大可能的事情了。 清冷疏离似仙人,可矜贵威仪又凌厉的气质,让人只能远远地瞧着,多说一句话,便是对他的冒犯。 撩是不好撩了,那……就多看两眼吧。 霍小玉一手握着令牌,一手托着腮,歪着脸,看着烛光下的李倓。 李倓神色淡淡,道:“姑娘既然能来到深宫之中,想来也能找到我的明光甲与照夜白。” 霍小玉眸光轻闪,道:“明光甲和照夜白?” 看来李倓还是不打算跟她走,要不然,也不会要战甲和战马。 霍小玉看了看李倓,刚想说什么,便见李倓浅浅一笑,道:“放心,我不会辜负姑娘的一番心意。” 李倓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短短时间内,对她笑了两次,声音也不似刚才那般冰冷,没由来的,霍小玉心跳快了半拍。 霍小玉捂了捂胸口,很快想明白了李倓的打算,道:“大王要一个人留在这里?” 她之前想过这个这个事情。 李倓若留在宫中,便是无形地向外界阐述一个事实——他被皇帝李亨幽困宫中,随时会有性命危险。 这种情况下,士兵们的情绪更容易调动起来,为李倓出生入死。 当新兵们围困长安时,李亨的全部注意力被佯做攻城的士兵所吸引,自然注意不到被他困在皇宫的李倓。 李倓骁勇善战,又有她随身空间的保护,能出其不意迫使李亨退位。 这个法子不是不可行,只是太险。 李倓不会死,但也仅仅是不会死,他终究是肉体凡胎,会受伤,会流血,伤重时还会昏迷不醒。 一个人,去面对李亨训练有素的禁卫军,太险太险了。 霍小玉道:“我不同意。” 她的声音刚落,便看见李倓对她伸出手。 宫灯上的牡丹图案映照在他掌心,他带有牡丹花的拇指轻轻抚着她的脸。 夜风乍起,纱幔起舞。 霍小玉突然想起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将能护住李倓性命的红绸带系在李倓手腕。 那时候的李倓似乎就是这个表情,敛去了凌厉,隐去了疏离,只有长长的睫毛落在眼底,晕染成一片的墨色。 霍小玉呼吸一滞,李倓的声音响在她的耳畔:“让我去吧。” 清冷的人一旦温柔起来,最是叫人无端心动,霍小玉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只看到李倓清隽无俦的脸离她越来越近,近在咫尺间。 因为离得太近,她几乎能看到李倓眼底的自己。 心跳在这时骤然加速,霍小玉的声音低了一分:“可是……” “没有可是。”李倓道:“我答应你,我一定会回来。” “你,可愿等我?” 多年后,霍小玉仍记得李倓说话时的神态与浅笑。 九州的水光在他眼底荡漾开来,他呼吸间的热气洒在霍小玉的脸颊,殿里的空气似乎变得粘稠,牡丹花香旖旎绚丽。 到最后不知是谁先动了情,廊下的画眉鸟叽叽喳喳地唱着三月歌谣。 最是难解少年梦,辗转反侧成了牡丹的红。 “我等你。” 霍小玉轻轻喘息着,李倓眼睛很亮,散着的发搅着她的手指。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 李豫从千里之外赶来,气喘吁吁下马,累得说不出来话。 张致远见他累得狠了,伸手搀着他,道:“大王,士兵已列队,何时请陛下阅兵?” 马不停蹄赶来以为要给李倓收尸的李豫:“????” 旌旗烈烈,遮天蔽日,明光镜铠晃得人睁不开眼睛,李豫道:“阅……兵?” 他的声音刚落,便见一戎装女子从列队中纵马而出。 大红色披风因她的动作微微扬起,腰间的佩刀与盔甲相撞,肃杀之气扑面而来。 她的声音清越,似乎有穿透云霄的力量:“高祖立国,太宗定世,叱咤风云,荡平群寇,文成武功,古之未有,大唐之盛,空前绝后!” “今传七世,逆胡犯顺,四海分崩,天子避蜀,太子主政,本为良策,然太子亲佞臣,近奸妃,斩良将,诛贤臣,囚皇子,乱社稷,非治世平乱,实为取乱之道!” 狂风骤起,霍小玉高举李倓的令牌,李豫微微一怔,终于明白了长安到底发生了什么。 张致远把李豫扶上马,道:“大王……不,是陛下。” 李豫身体一颤,揪着张致远的衣领,道:“三郎呢?” 张致远微笑道:“建宁王被关在宫中,等陛下去营救。” 李豫瞳孔微微收缩,眼底满是挣扎,慢慢松开了手指。 这是一场他无法选择,更无法拒绝的宫变。 李倓在宫中,若他顾及父子之情,不去营救,李倓只有死路一条。 他下令全力攻打城楼,李亨的注意力全部被他谋逆所吸引,无暇顾及李倓,李倓才有可能逃得性命。 李豫闭眼再睁开,眼底一片清明,拔出腰间佩刀,大喊道:“清君侧,诛佞臣,肃朝纲!” 千军万马飞奔而过,马蹄声如雷震,在长安城下列队布阵。 霍小玉飞马而出,紫玉钗在她掌心烨烨生辉。 守城将领看到紫玉钗,有一瞬的失神。 那是惨死在两位君王决策下的霍王爷的东西。 霍王爷战功赫赫,忠君爱民,却因君主内斗,无辜惨死在关外,消息传到长安,举国震动。 可是无辜冤死的,又岂是霍王爷一人? 高仙芝,封常清,哥舒翰,哪个不是战功累累,屡立奇功? 哥舒翰领着残兵弱旅死守天险,天子一纸令下,让他出战风头正盛的安禄山,不出战,便是死。 封常清从万里之外回援,却被打散部队建制,带着一帮不会打仗的农民,去打装备精良的骑兵。 高仙芝不愿参和天子内斗,被扣上只知节度使不知天子的罪名斩首,三军将士齐呼冤,却也无济于事。 这样的天子,值得他们效忠吗? 众多名将的今天,便是他们的明天。 守城将领目光一凛,道:“开城门!” “将军……” “我说开城门!” 浩浩荡荡的军队进城,在宫中与宦官爱妃玩闹的李亨终于知道消息,一边组织天子禁卫军,一边让人飞马传信前方抵御叛军的郭子仪,让郭子仪速度回援。 消息刚刚递出去,李亨焦急地在殿里走来走去。 往来奔走的禁卫军声音遭杂,扰得李亨越发心烦,冷哼一声训斥完禁卫军后,周围突然安静了下来。 静得几乎能听到针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亨有些诧异,他何时有这般的威慑力了? 这般想着,李亨抬起头,原本将宫殿层层围住的禁卫军,不知何时散开了一条道。 逆着光,李亨看到一人骑马慢慢而来。 通体雪白的战马被鲜血染得通红,他手里的陌刀于阳光下闪着摄骨的寒光,刀刃不住往下滴着血。 鲜血流成一条线,像是盛开在地狱入口的花。 而战马上的人,如同从地狱深处浴火而生的鬼面修罗,所到之处,无不避让。 李亨一惊,冷汗自额头而下,很快传遍全身,将身上衣服浸染湿透。 宦官李辅国吓得不行,哆哆嗦嗦说不出来话,李倓纵马上台阶,李辅国发觉他只身一人,慢慢壮起胆子,对左右禁卫军使眼色,道:“左右,速速拿下!” 他的声音刚落,鲜血便溅了身边禁卫军一脸。 飞旋而来的陌刀将他拦腰斩为两段,喷洒而出的鲜血吓得李亨面如土色。 陌刀斩杀李辅国后,稳稳地竖在台阶上。 战马横越,李倓将陌刀重新拿在手里,手臂一抬,刀尖直指李亨,漠然道:“退位罢。” 李亨身体止不住发抖,张皇后尖叫着缩在一角,禁卫军慢慢围上来,却无人第一个对他动手。 阳光穿破云层,大明宫外,士兵列队而立,齐声道:“请陛下阅兵。” 李亨嘴唇哆嗦着,颤抖着:“反了!你们都反了!” 李倓平静道:“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父亲,高处不胜寒,或许你该看一看,饱受战乱的九州万民。” …… 这场宫变比霍小玉想象中的要顺利,一路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可见李亨这个皇帝当的是有多不得人心。 李亨退位,李豫登基,一边发诏令请被迫成为太上皇的李隆基从蜀地还朝,一边放权让郭子仪与李光弼放心去打叛军,他绝不会秀智商扯二人后腿。 叛军得知长安再次兵变的消息后,合军二十万围攻长安,李倓领兵出征,放叛军入关隘后,尽诛叛军。 李倓支援睢阳苦战的张巡,李光弼追击叛军,郭子仪灭回纥。 同年李倓破南诏,灭吐蕃,收复河西陇右。 李倓大胜还朝,李豫以不世军功,敬封李倓为承天皇帝,李倓推辞不受,携霍小玉策马赏景,畅游天涯。 多年后,世人提起李唐,有太宗皇帝的玄武门之变,也有代宗与承天皇帝的兄友弟恭,政变中建立起的铁血皇权,终于在代宗李豫这一代,彻底终结了政变。 皇室不内斗,外族无法趁虚而入,这个空前强大的王朝,傲然屹立在历史长河,供后人瞻仰传唱。 ————————————霍小玉完—————————— “滴,因宿主完成度较高,任务困难升级。” 卡顿的晋/江系统终于恢复正常,冰冷的机械音再度响起:“宿主是否接受任务?” 颜夕亲吻着清冷男子闭着的双眸,恋恋不舍化为虚无。 “接受。” “宿主已接受任务,请宿主做好穿越准备。” 颜夕闭上眼,意识越来越轻。 一阵死寂后,颜夕睁开眼,古朴的宫殿映入她的眼眶,两个花枝招展的女子不住恭维着她:“姐姐好厉害,略施小计,就能哄得大王杀了皇后,逼走皇子,想来不用多久,便能完成娘娘的任务。” 任务? 这剧情有点熟悉。 颜夕眸光微转,浅笑附和着,系统的声音适时在她脑海响起—— 宿主此次任务,保住殷商江山,搅乱封神大战,护住截教弟子,正道成圣。 颜夕的笑僵在了脸上,终于意识到自己接受了一个什么样的任务。 圣人满地跑,金仙随处见,她那个卡顿的晋江系统,除了卖蠢没有半点用处。 更要命的是,她现在的身份,是人人得而诛之的狐狸精,刚迷惑得殷纣王杀妻灭子…… 这种情况下,莫说正道成圣了,她以一个狐狸精的身份活到现在还没死,已经是女娲娘娘用心保佑了_(:з」∠)_ 阳光分外明媚,颜夕揉了揉脸。 妲己就妲己,法术不够智力凑,她就不信了,截教满门挂,殷商除了纣王剩下都不差,还能被一个小小的西周给灭了? 正道成圣? 这么美的一张脸,不以美来正道多可惜。 第69章 苏妲己 既来之,则安之。 再说了,截教满门挂,上至通天教主的诛仙四剑,下至嫡传的八大弟子,甚至就连闻仲这个三代弟子,都能打得阐教众人满地找牙。 可想而知截教实力的强大。 若不是阐教西方教联手,又有申公豹的“道友请留步”这个大杀器,以截教的实力,根本不会有后来的凄凉下场。 截教有一战之力,且胜面颇大,可是这个胜面,跟她没什么关系。 她现在的身份,是女娲派来惑乱君心,帮助武王伐纣的,因为任务完成得实在出色,被截阐两教同时视为眼中钉。 截教觉得她一代妖姬,没少撺弄着纣王干缺德事,而阐教呢,觉得她手段残忍,炮烙、锤击、蛇咬,各种毒刑惨绝人寰,不杀难平心头恶气。 两教对她的态度都是斩尽杀绝,抱大腿拉外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这样算起来,这个任务的难度是地狱修罗模式。 任务有点难,苏妲己扶了扶额。 有那么一瞬间,她想揪着殷纣王暴打一顿。 女娲是上古正神,有造人补天之德,是人类的祖宗,好色谁不好,偏要好色她,苏妲己在后世第一次看到《封神演义》小说时,深深地觉得纣王脑袋有坑。 鄙视完了纣王后,苏妲己又觉得其中有猫腻。 纣王好歹是九州天子,富有四海,什么样的美人没有见过? 一朝见了泥塑的女娲相,什么该有的不该有的念头全部出来了,争先恐后往外涌。 意淫了女娲也就算了,还特么一定要写在女娲行宫的墙壁上,飞奔在因色误国的昏君路上,一旁的首相商容拉都拉不住。 看到这一段,苏妲己几乎怀疑此时写小黄文的纣王被妖邪附了身。 上古正神,哪个没有三分脾气? 又加上纣王写的小黄文委实好,声色并茂的,女娲娘娘看完大怒,动了招妖幡,让九尾狐雉鸡精和琵琶精去迷惑纣王,断送殷商江山。 女娲娘娘到底是正经神祇,让三妖去霍乱殷商江山时,又加上了一句备注:不可残害众生。 偏三妖只记得惑乱君心了,其他的忘得一干二净,牟足了劲折腾天下,干的都是一些天怒人怨的事儿,阐教那些以替天行道自居的人,自然不会放过她,杀鸡儆猴,让她死于飞刀之下。 苏妲己托腮想了一会儿。 这是原来的九尾狐的下场,她来之后,坚决不能再走原来的九尾狐的老路了。 首先魅惑君主是不行的,她要保住殷商天下,让忠臣良将善始善终,其次是封神大战,不能让众多截教弟子惨死在阐教的手上,魂上封神榜。 当然,封神还是要封的,毕竟老子元始和通天三圣已经签押封神榜了,反悔是不能反悔的,只能找一个比较合理的封神方式,像书中说的截教满门被灭的封神方式,是万万不行的。 捋清了轻重缓急,苏妲己揉了揉眉心。 毫无疑问,女娲的眼光是非常高的,点的妖个个有倾城倾国之色,九尾狐便不用说了,面前这个九头雉鸡精娇俏又妩媚,有着小女儿的天真稚气,又有着风情女子特有的撩人神态,嘴角的一颗小痣,随着她说话的动作一翘一翘的,撩拨着人的心弦。 让同为女子的苏妲己都心生怜惜,更别提人间天子纣王了。 怜惜归怜惜,正事还是要说的,要不然,武王伐纣成功时,便是她们的死期。 苏妲己打断了冲着自己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胡喜媚,道:“妹妹可还记得娘娘的密旨?” 胡喜媚被打断了话也不恼,歪着脸看了看苏妲己,嘴角的小痣越发诱人,笑着道:“姐姐怎么突然问起这个问题?莫不是最近的日子太顺风顺水,姐姐竟连娘娘的密旨也不记得了?” 胡喜媚嘴角的小痣着实可爱,勾得苏妲己伸出手来,用指尖抚了抚,引得胡喜媚倒在苏妲己怀里娇笑不已。 苏妲己抚着花枝乱颤的胡喜媚,道:“我倒是记得,只怕你已经忘了。” “我怎么可能会忘?”胡喜媚就势躺在苏妲己怀疑,仰着脸看着她,下巴一抬,粉嫩的小脸鼓鼓的,道:“娘娘说成汤气数将尽,当失天下,西周圣主已出,让我们姐妹三个托身宫院,惑乱君心,帮助武王伐纣,事成之后,便叫我们修成正果。” 苏妲己伸手拧了一下胡喜媚的脸,道:“正果正果,你就知道正果,最重要的事情你给忘了。” 苏妲己没有真用力拧,保养得极好的手指软软的,按在脸上痒痒的,胡喜媚舒服地迷起了眼,道:“姐姐又诓我,娘娘的话我句句记在心头,片刻也不敢忘。” “娘娘就是让我们惑乱君心,搅了这成汤天下。” 听到这,苏妲己忍不住叹了口气。 用后世的三观来辩证胡喜媚的善恶,显然是不合时宜的。 这个世道,妖吃人,人杀妖势同水火不相容,对于九尾狐和雉鸡精来讲,吃人和杀人,委实不是一件稀奇事。 再加上又有女娲娘娘鸡毛当令箭,她们更是无所顾忌了,怎么残暴怎么来,总之就是要朝歌弄得乌烟瘴气,文臣武将或死或逃,只余纣王这个孤家寡人最好。 目前来看,胡喜媚任务执行得颇为顺畅。 纣王的元配姜皇后被炮烙之后剜去双眼,血流满地而死,姜皇后所生的两位王子被人救出朝歌,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再这样下去,不等武王伐纣,殷商的文臣武将便跑得差不多了。 最后只剩下死心眼的闻仲和比干梅伯等臣子,一根筋地吊死在殷商这个歪脖子树上。 苏妲己揉了揉胡喜媚的脸,道:“但娘娘还说了,让我不可残害众生。” 胡喜媚一心只想要正果,对女娲娘娘马首是瞻,不可能听从她的话,不去执行女娲断送殷商天下的的命令。 最好的办法,是先以女娲的不可残害众生的说辞拖住她,之后再找合适的机会慢慢将道理掰扯给她听。 胡喜媚睁圆了眼,想了一会儿,道:“娘娘好像的确说了这么一句。” “可是……” 胡喜媚歪着头,面上有些苦恼之色,道:“要是不残害众生,我们拿什么去断送成汤天下?” “闻仲是通天教主嫡传弟子金灵圣母的大弟子,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就连阐教的金仙们,也要让他三分。”胡喜媚掰着手指,一个一个数给苏妲己:“梅伯、商容、比干,还有黄飞虎,有他们在,纣王即使天天不上朝,殷商也不会出任何岔子。” 数完之后,胡喜媚抬起头,秀气的眉微微蹙着,道:“不把他们全部杀死,西岐圣主怎么有借口伐纣?” 天真娇俏的小女儿纵然说着打打杀杀,神态也是可爱的,让人不忍去责备她奇歪无比的三观。 苏妲己手指戳了一下胡喜媚的额头,道:“那你是想违背女娲娘娘的旨意了?” 胡喜媚有些苦恼,扁扁嘴,道:“才不是,我只是觉得……觉得不杀人去祸国太难了。” 苏妲己道:“正果哪有那么好得的?这是女娲娘娘在考验我们。” 胡喜媚觉得苏妲己的话颇有道理,点点头,问道:“那姐姐有什么好法子?” 苏妲己趁机循循善诱道:“现在还没有,不过时间长着呢,我们总能想出合适的法子。只是在没有想出两全其美的法子前,你可不能再肆意杀人了。” “要知道,女娲娘娘可是再三嘱咐我们不能滥杀的。” 胡喜媚垂着眸,脸上不情不愿的。 见此,苏妲己下了一剂猛药,道:“女娲娘娘是人类之母,上古正神,你我是妖族,与娘娘没有半点干系。她给我们这个任务,一是因为纣王题诗,二是因为你我魅惑人的道行是众妖之首,并不是她厌了人类,让你我来大开杀戒的。” “娘娘再怎么生气纣王好色,可纣王终究是她的后人,与她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关系,可比你我这等小妖亲近多了。若是叫她知道了,我们为达成目的不择手段,杀害了许多无辜之人,你觉得,以她护短的性子,会如何处置我们?” 就像是自家的熊孩子,再怎么熊,也是自家的。一时气狠了,说让外人修理修理他,可若是外人下手重了,自己不仅会心疼,还会埋怨外人不知轻重。 胡喜媚很快想明白了这个道理,脸色变了变,想起自己做过的事情,不免有些后怕。 为了让胡喜媚加深印象,以后再不敢轻易对凡人动手,苏妲己继续道:“莫说修成正果了,只怕叫我们灰飞烟灭也是有的。” 胡喜媚俏脸一白,手指抓着苏妲己的衣袖,心虚道:“姐姐,我以后再也不敢吃人了,我什么都听你的。” 女娲娘娘果然是女娲娘娘,威名在上,稍稍拿她当筏子,便能让小妖吓得魂不附体。 目的达到,苏妲己满意点头,轻抚着胡喜媚的发,笑道:“放心,我会护着你的。” 胡喜媚承诺不再吃人害人,苏妲己的后顾之忧暂时解决了一个,不用再担心她在前面救人,胡喜媚后院杀人的事情。 解决完胡喜媚,下一个便是殷纣王了。 历史上的殷纣王刚刚登基时,是一个英武之主,后来年龄上来了,思想也跟着改变了,义无反顾地走在作死亡国的昏君路上。 想要保住成汤天下,便不能放任纣王继续昏庸无道下去,当然,还有殷商的文臣武将们,也要健健康康活下去。 可天意已定,她若是不去祸害殷商天下,或许还会有旁的妖精来祸害,苏妲己想了想,先把胡喜媚哄走,自己躲在内殿里,现出原型,从身上割了一块肉下来。 山海经有云,青丘之山有兽,能食人,食者不蛊,说的就是九尾狐。 吃了九尾狐的肉,能不受妖术蛊惑,坚守本心,所以在某些朝代,九尾狐也是祥瑞的象征。 苏妲己把肉弄成肉沫,混在宫人给殷纣王送的饭菜里,让殷纣王吃下。 单是纣王还不够,在这个神妖满地跑的时代,纣王不被妖术所控,难保下面的臣子与纣王一样。 苏妲己索性大方起来,移形换影,将自己的肉混在诸多大臣吃的饭菜里。 做完这一切,苏妲己回到自己的宫殿。 宫女来报,说纣王今天吃完饭菜,一个人对着奏折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苏妲己道了一声知道了,打发宫女下去。 是她的肉发挥了效果,纣王开始反思自己杀妻诛子的脑残行为了。 指不定到了明日,纣王便会派人来捉拿她这个挑拨离间的罪魁祸首了。 想到这,苏妲己笑了笑。 她倒不怕纣王派人捉拿她,她只怕纣王再跟之前一样浑浑噩噩,滥杀无辜。 月色正好,苏妲己趁着月色,写了一封悔不当初的请罪书。 纣王都要开始洗白白了,她当然不能继续黑下去了。 现如今截阐两教对她深恶痛绝,她需要好好表现一番,扭转世人对她的印象。 这个时代没有纸,只有竹简和锦缎,作为纣王最为宠爱的妃子,苏妲己殿里是不缺能书写东西的锦缎的。 洋洋洒洒写完后,苏妲己将请罪书放在一边,遣退殿里的宫女,借着月华盘膝打坐。 苏妲己自己是不懂妖怪的修炼方式的,好在有随身空间这个外挂,虽然时不时卡顿,关键时刻永远掉链子外,刨去这些,随身空间还是有那么一丢丢用处的。 比如说,随身空间里有着截阐两教的各种修炼心法的书,用些积分就能换到。 她穿越各个世界多年,积攒下来的积分不计其数,换上几本书,她一点也不心疼。 只是截阐两教的心法虽好,但不大适合她这种九尾狐的体质修炼。 阐教的是凡人修仙的心法,她不是凡人,截教倒是有妖精修炼的法门,但那都是通天教主给自己门下的嫡传弟子量身打造的,她若练了,进度缓慢不说,还会适得其反。 她在空间翻来翻去,翻了半日,才找到一本适合她去修炼的心法。 这个心法有些年头了,连随身空间都不知道是何人所写,神秘到极致。 不过她也不管神秘不神秘,只要她能用就行。 怀着这种心理,苏妲己按照书中的心法调息吐纳。 胸口处升腾热气,周围景物变得格外清晰,她甚至能够听到,寿仙宫外士兵们巡逻换岗的声音。 苏妲己不大懂修仙的境界和层次,随身空间又是一个只能提供书,提供不了指导的东西,故而她也不知道自己修炼到了第几层,只觉得身上越来越轻,感官越来越敏锐。 华光自苏妲己眉心而出,直冲天边的月亮而去。 三十三天外,一位圣人缓缓睁开了眼。 这道华光只有修道之人才能看到,普通人什么也察觉不到。 胡喜媚看到华光,怔了怔,想起苏妲己白日里与她说过的话。 那些话是以前的九尾狐从来不会说的,难不成是因为九尾狐悟了,所以才会说那些话,又有华光自身体而出? 胡喜媚想了想,觉得极有可能,当下也顾不得盛装打扮了,略批了衣服,便往寿仙宫而去。 纣王还在为自己做的脑残事而内疚,晚间没来后宫,后宫里四处静悄悄的,只有巡逻士兵盔甲相撞的声音。 胡喜媚与苏妲己的关系极好,进出寿仙宫不需要宫人相报。 寿仙宫的宫人被苏妲己远远打发了,或回自己的屋子休息,或守在殿门口,见胡喜媚来了,连忙去迎。 苏妲己白日里说的话历历在耳,胡喜媚没拿以前的态度对待宫人,略微点头后,便走进寿仙宫。 穿过长廊,绕过屏风,胡喜媚看到盘膝坐在月光下调息的苏妲己。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觉得,现在的苏妲己,与之前的苏妲己好像有什么不同。 想了半日,胡喜媚也想不出究竟有什么不同,便觉得大抵是因为苏妲己功力又精进了的缘故,曾经的狐媚之气少了许多,闭目坐在月光下,让人凛然不敢侵犯,大有得道仙子的威仪感。 苏妲己正在修炼,若有外界干预,会对她修行不利,胡喜媚不好去打扰,百无聊赖,瞧见了放在苏妲己身边的锦缎。 原来的九尾狐是个不喜文墨,只喜欢卖弄风情的人,胡喜媚与她相识百年,也没见她写过几个字。 故而一时看见苏妲己身边放着叠的整齐的锦缎时,胡喜媚不免有些好奇,随手打开锦缎,翻看之后,脸色微变。 锦缎上写的都是她们之前作恶多端的事儿,苏妲己追悔莫及,痛定思痛请罪。 胡喜媚以往只觉得有女娲娘娘昭命,滥杀无辜也没什么,可看了苏妲己的请罪书后,不知为何,心里突然有种不知名的情绪在蔓延,心口处酸酸的,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你瞧瞧,我还有什么忘了写的。” 苏妲己的声音突然响起,胡喜媚一惊,手里拿着的锦缎掉在了地上。 胡喜媚稳了稳心神,俯身去捡掉在地上的锦缎,再抬头,苏妲己笑意盈盈地看着她。 苏妲己让她不杀人,她能理解,可苏妲己写这个请罪书,她就有些想不明白了。 胡喜媚心中不解,便拉着苏妲己问道:“姐姐,你写这个东西做什么?” 苏妲己笑了笑,道:“我们之前做了那么多糊涂事,与其让女娲娘娘追究下来寻我们的麻烦,还不如我们早些认罪,趁着大王宠爱我们,略大骂几句也就过了。” “大王不追究,女娲娘娘自然也不好再追究了。” 苏妲己功力大增,说教起来头头是道,胡喜媚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她悟了道的缘故,再加上她说得的确有道理,当下便点头依从,笑着说着明日请罪的事情。 翌日早朝,久不上朝的殷纣王突然上朝。 纣王上一次上朝是说废立姜皇后的事情,如今姜皇后的尸骨未寒,文武百官不知道他又想搞什么幺蛾子,心惊胆战山呼大王后,如履薄冰地立在自己的位置上。 纣王昨夜一宿未睡,想起自己做下的糊涂事,内疚不能自制。 可事情已经发生,只能硬着头皮走下去。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殷商百年基业,不能毁在他的手上。 知错就改,方是一代明君。 只是让他这个天子,向群臣们承认错误,让他多少有些面子上挂不住。 纣王看着殿中比他还要紧张的群臣,手指微紧,正在犹豫如何开口自省时,一个清越的女子声音突然响起:“大王,臣妾请罪。” 苏妲己缓缓走入大殿,对着纣王深深拜下。 往日纣王宠苏妲己宠得很,莫说只是让她上朝了,天边的星星只要她想要,纣王都会让人搬梯子去摘。 苏妲己进出大殿无人阻拦,倒让她行事方便了许多。 群臣对苏妲己时不时作妖的性子见怪不怪,冷眼瞧着她今日又想去祸害哪位圣贤,心里把苏妲己骂上了千百遍。 然而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苏妲己一改往日性子,梨花带雨细数自己往日犯下的罪孽,对着纣王拜了又拜,请求纣王不要对她心软,为国为家将她赐死。 原本捋好袖子准备死谏的比干梅伯看到这一幕,眼珠子都快掉了下来。 纣王眼睛微眯,看着额头抵着地板拜下的苏妲己,久久没有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纣王终于开口,道:“罢了,你先起来。” 那些犯浑的事不全是她的错,他若将全部罪责推在她身上,那便是小人之行了。 身为九州之主,当明辨是非。 群臣看到这一幕,心中哀叹天不佑商——这个苏妲己都承认那些事情全部是她蛊惑的了,他家大王居然还不将她赐死?果然是美色惑人,万万留不得! 纣王上朝一次不容易,以比干梅伯商容为首的臣子自然要抓住这次机会,好好展示自己身为贤臣的风采,把憋了多日的说辞顷刻间倒了出来,痛骂天子昏庸,奸妃误国。 群臣们出口成章的骂功让苏妲己叹为观止,同时认真地觉得,纣王听到现在还没发脾气,果然是好涵养,颇有圣明天子风范。 苏妲己思绪乱飞,听着群臣痛骂纣王,慢慢抬起了头。 此时金乌初升,霞光穿破云层,掠过窗台,丝丝缕缕地浸染进来。 纣王一身衮服,端坐在御案之后,晨曦落在他脸上,将他冷峻的面容切割成两半,一半明,一半暗。 时有微风拂过,冠冕上的旒冕微微晃动,他的目光一动也不动,如同英武的雕塑一般。 苏妲己突然就明白了,什么叫做天子威仪,帝王风韵。 挥剑决浮云,诸侯尽西来,明断自天启,大略驾群才。 眼前这个坚守本心的殷纣王,远比她想象中的要好看、要威严得多。 第70章 苏妲己 有这么好看的人给她做搭档,任务再怎么难完成,她也能干劲充足。 苏妲己盈盈起身,小声抽泣着,用帕子掩着面,西子捧心状地立在一旁。 朝臣们看到她梨花带雨的模样,忍不住相信了她是真的知道错了的说辞,当然,其中不包括比干。 比干吐沫横飞,仍在细数苏妲己和殷受德的罪过。 用词之精准,态度之慷慨,让苏妲己原本低垂着的脑袋又低了一分。 以前那些罪孽虽然不是她犯下的,但她既然成了苏妲己,那便要顶了九尾狐的锅,不是她做的,也是她做的。 苏妲己虚心受教,在比干说累了的时候,还会颇为捧场地说上几句全是我的错,与大王无关的话,让原本对她稍有改观的朝臣们,对她的印象又好了半分。 立在武将之首的黄飞虎看到这一幕,微微偏过脸,去看柔声认错的苏妲己。 苏妲己貌美,天下皆知,他作为镇守朝歌的第一武将,时常出入宫殿,曾见过苏妲己几面。 那时候的苏妲己浑身像是没有骨头般,依偎在大王胸口,手指勾成兰花状,抚着大王的手,说话软绵绵,娇滴滴的,然而一开口,不是要杀人,就是毒刑折磨人。 他作为一个见惯了血腥杀戮、在沙场上打滚长大的武将,听到她的那些话,还是会毛骨悚然彻骨生寒。 黄家世代忠良,深受皇恩,对于这样的苏妲己,他自然是深恶痛绝,恨不能替天下除之而后快。 今日妲己上朝,黄飞虎与其他朝臣一样,只以为她又想出了什么恶毒的折磨人的法子,温声软语让大王当乐子去闹着玩。 直到苏妲己双手高高捧着认罪书,低声细语说着自己以前糊涂的话,黄飞虎才发现,今日的苏妲己,似乎与往日有些不同。 黄飞虎审视的目光看过去,晨曦微薄,落在苏妲己身上,那一双秋水含情的美目,浸了水光后,波光潋滟的勾魂摄魄,迎着他凛厉的眸光,冲他浅浅一笑。 她本就生得极好,灿然一笑若春华,若皎月。 黄飞虎剑眉微皱,移开目光。 黄飞虎突然有些明白,为何大王会对她言听计从,祸国殃民也在所不惜。 这样的人,这样的脸,这样的气质,生来就有掌控人心的力量。 比干似乎说到了最后关头,请求殷纣王杀死妲己。 纣王挥了挥手,让比干归位,看了一眼低头垂眸认错态度良好的苏妲己,眼神暗了一分,偏开目光,沉声道:“此事孤亦有错。” 他不清楚那些时日是怎么了,无论多么荒唐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苏妲己的存在,不过是暴露了他内心的黑暗与残暴。 纣王的声音刚落,殿里的朝臣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的震惊一览无余。 ——他们的大王是何等自负的一个人,一头撞死在南墙上也不会说自己错了,而是南墙挡住了他的路。这样的一个人,有朝一日,居然能自己承认错误了? 纣王的话犹言在耳,朝臣们认真地觉得,之所以会听到纣王认错的那些话,不是他们没有睡醒,就是今天的太阳从西边升出来了。 朝臣们沉浸在纣王认错的惊悚中没有回神,殿中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去接纣王的话,让原本稍稍认错,朝臣们争先恐后递梯子,他好从认错的台阶上下来的纣王有些尴尬。 看来他浑浑噩噩是有原因的,面对着这帮不解风情的朝臣,任谁当天子都贤明不起来。 纣王这般想着,揉了揉眉心。 无人与纣王一唱一和,苏妲己借此机会努力洗白自己,对纣王深深拜下后,浑身散发着圣母的光辉,诚恳道:“大王,此时并非追究对错之际。姜家下人姜环刺杀大王,意图谋逆,大王一时激愤,这才废了皇后娘娘。皇后娘娘性格刚烈,怒急攻心而逝。两位殿下又被奸人所蒙骗,误以为大王要诛杀他们,情愿被逆贼挟持出城,生死不知。” “殊不知大王与娘娘伉俪情深,一时废立不过是意气之事,待大王心绪平静下来,姜皇后仍是一国之母,万人之上。大王对两位殿下更是寄予厚望,又怎会为此事迁怒他们?可惜皇后娘娘与两位殿下不知大王的良苦用心,才造成今日皇后身死、两位殿下出宫的事情。” 这句话不仅仅是台阶了,简直就是把通天大道修在了纣王脚下——世人只知道姜皇后的仆人刺杀纣王,纣王大怒,废了姜皇后,之后姜皇后死,两位殿下出逃,其中姜皇后为何而死,两位王子又为何出逃的细节,则不大清楚了。 不过再怎么不清楚,也能根据这些零散片段拼凑出一出兵变逼宫不成,反被纣王反杀的宫廷大戏。 姜皇后与纣王虽然不能说是分外恩爱,你侬我侬,但也能称得上是举案齐眉,井水不犯河水,如此相安无事了这么多年,怎会突然派刺客刺杀纣王? 还不是因为纣王独宠苏妲己的缘故。 苏妲己是冀州城苏护的女儿,年轻貌美,出身不比姜皇后差到哪,若是一朝生下皇子,必然会威胁姜皇后的位置。 殷商并无长子继位的传统,只要出身不是太差,又得君主喜欢,谁都有继位的可能。 现实的例子摆在那呢,殷纣王便是以幼子身为继位的。 百年之后,在家继承大统上,以纣王对苏妲己的宠爱,也会更倾向苏妲己的孩子,而不是姜皇后所生的殷郊殷洪。 这种情况下,也难怪姜皇后会剑走偏锋,派仆人刺杀纣王。 只是可惜,没能得手,反而被纣王发觉了,废了她的皇后之位。姜皇后怕纣王迁怒殷郊殷洪,冒死派人把两位殿下送出城。 在殿里站着的,哪个不是人精?听完苏妲己的说辞后,了然地看了一眼御案后的殷纣王,同时为姜皇后鞠了一把同情泪。 姜皇后怎就这般沉不住气呢? 苏妲己纵然年轻貌美,极有可能为大王诞下皇子,可女人生孩子是往鬼门关走上一遭,能不能活下来尚是两可。 退一万步讲,侥幸活下来了,可也不一定生的是皇子,万一是公主呢?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生的是皇子,能生下来不一定能养得下来,这年头,十个婴儿还能夭折七八个,谁又能保证,苏妲己生的皇子一定能活得下来呢? 纵然活下来,也不一定聪颖能干,殷郊殷洪两位皇子年长,又时常跟在纣王身边历练,再过个十年八年,纣王年龄渐长,殷郊殷洪正当壮年,而苏妲己的儿子,不过是乳臭未干的孩童罢了,拿什么去跟殷郊殷洪相争? 众多朝臣直叹姜皇后沉不住气,倒也不怎么追究姜皇后的死因了。 扪心自问,刺杀天子,不死满门已经是天子仁德了,还想奢求什么? 苏妲己话里话外只说派人去救殷郊殷洪,并没有趁机落井下石,让朝臣对她的印象又改观了半分。 苏妲己将台阶修得这般平坦,纣王略说了几句自己的过错,便趁势走了下来,对黄飞虎道:“飞虎,你与孤一同长大,是孤肱股之臣,此次将郊儿洪儿救回来的事情,便交给你来办吧。” 黄飞虎拱手应下,走出大殿时,忍不住去瞧了一眼苏妲己。 苏妲己似是察觉到了他的目光,回眸轻轻一笑。 黄飞虎抿了抿唇,收回目光,大步走出宫殿。 纣王不再昏庸,苏妲己也不再祸国,朝中局势顷刻间扭转,忠臣良将喜不自禁,而作为一代奸臣的费仲尤浑,心情颇为复杂。 旁人不知道姜皇后是怎么死的,他们难道不知道吗? 姜皇后明明是被炮烙挖眼而死的,知道这件事的人并不多,他们两个是出主意的人,自然是知晓的。 纣王苏妲己是确定主意的人,执行的宫人是纣王的心腹,必然不会讲此事说出去,唯一一个外人是黄飞虎的妹妹黄飞燕,对于这种有损皇家颜面的事情,身为纣王妃子的黄飞燕纵然是死,也不会吐露半分。 至于殷郊殷洪两位殿下,虽然见了母亲受炮烙之行的惨状,可刺杀他们父亲的人,的确是母亲最为忠心的仆人,至于那个仆人,又被殷洪一剑杀了,若是深究起来,便是姜皇后谋逆事败,二殿下殷洪杀人灭口,他们辨无可辨。 而如今,他们的父亲愿意掩盖此事,说母亲是被奸人所陷害,也不迁怒于他们,对他们来讲,这是最好的结局了。 这件事,至此为止,谁也不敢再去揭开。 只是作为出主意的两人,会不会遭到清算,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费仲尤浑颇为心虚,缩了缩身子,努力降低着自己的存在感,生怕被纣王和苏妲己注意到了。 然再怎么降低存在感,该来的还是会来。 苏妲己眉梢微挑,瞧着二人,道:“大王,两位大夫不过两千石,却有倾国之富,妾很想知道,两位大夫有何生财之道,竟是这般巨富。” 殷纣王目光一凛,道:“查!” 他神志不清的那段时间,费仲尤浑没少给他出奸计,陷害姜皇后的事情,多半也是他们的手笔。 费仲尤浑被卫士拖了下去,以比干为首的朝臣们松了一口气。 天子不再昏庸,没有什么比这更好了。 纣王贤明,朝臣们心情大好,连带着看祸国妖姬的苏妲己,目光都柔和了三分。 朝臣们的态度改观,苏妲己趁热打铁,先将纣王之前昏庸残暴的事情全部揽在了自己身上,请求纣王将她赐死,以平息天下万民心头之恨。 纣王淡淡看着跪在地上的苏妲己,没有说话。 苏妲己认错的态度实在好,朝臣们一时间都不好再开口劝诫纣王赐死她。 纣王不发话,朝臣们也闭口不言,苏妲己摸准了纣王的心思,知晓此人大男子主义十足,不可能把一切罪责推在她身上,那样有违他身为九州之主的气度。 可是不刺死苏妲己,又无法对天下交代,纣王两难之下,自然装聋作哑不说话。 苏妲己眼波微转,又给纣王递了一个梯子,半试探地让纣王下罪己诏。 纣王眼皮微抬,道:“爱妃此言甚和孤意。” 纣王金口一开,史官们笔走龙蛇,狂书某年某月某日,天佑殷商,降下红光,帝王辛痛改前非,诛佞臣,肃朝纲,迎二位殿下还朝。为平息九州万民之怒火,帝辛言自身罪孽,下罪己诏。古之贤君,未能及也! 至于改变这一切格局的苏妲己,史官们颇为吝啬地一笔带过。 单是下罪己诏还不够,还有前几日惨死在炮烙之刑上的梅伯,苏妲己觐言,求殷纣王厚葬梅伯,莫寒了忠臣之心。 殿中众朝臣听到这,原本对苏妲己改观的态度再度降为负数,眼圈微红,咬牙切齿地看着苏妲己。 炮烙之刑还不是你弄的,现在倒假惺惺说什么厚葬的事情了,当初想出炮烙主意的时候,怎么没想过会不会寒了忠臣良将的心? 面对着那些恨不得将自己生吃活剥的目光,苏妲己泰然处之。 不泰然处之也没办法,她顶了九尾狐的身份,就要认下九尾狐做的事。 殷纣王扶着额头,道:“准。” 殷纣王一声令下,当即便有负责此事的朝臣应下去处理。 安抚朝臣,平姜皇后的冤屈,迎回殷郊殷洪两位殿下,对殷商来讲,是能让殷商回归到正轨的事情,但这些事情,并不是能够动摇殷商天下基业的事情。 女娲娘娘的心情,那才是能决定殷商能不能延续下去的大头。 苏妲己道:“女娲娘娘乃上古正神,有造人补天之德,非凡人所能亵渎,大王纵然为九州之主,可亦是她的子孙……” 说到这,苏妲己声音微顿,抬眸看着殷纣王。 她说的旁的事情,殷纣王会同意,可谢罪女娲,殷纣王不一定会愿意。 殷纣王是一个极其自负的人,写诗意□□娲,的确是他能干出来的事情。 在他看来,天下都是他的,女娲生的漂亮,就应该来伺候他才对。 没有什么亵渎神灵不亵渎神灵,他能瞧上女娲,是女娲的荣幸,而不是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苏妲己拿不住殷纣王的心思,细细打量着殷纣王的神情。 殷纣王眸光幽深,让人瞧不出他的心情,只看到他冷峻的面容分外英武。 看了一会儿,苏妲己觉得此事多半没戏,正犹豫着要不要换点说辞劝纣王,便听纣王沉声道:“娲皇殿进香之事,的确是孤不对。” 苏妲己微喜。 原来这个纣王,并非书里所说的昏君,在坚守本心不被妖术所蛊惑的时候,是一个颇为圣明的天子。 纣王对比干道:“王叔,你挑个黄道吉日,孤亲自去娲皇殿向女娲娘娘请罪。” 比干大喜,忙不迭应下。 纣王目光转向苏妲己,似古井般幽深的眼眸静静地看着她,道:“爱妃还有什么话?一并说了便是。” 苏妲己眉梢微挑。 纣王早就察觉了她和之前的变化,之所以没有应下百官的请求将她赐死,一是因为大男子主义在作祟,二是因为他自己也曾昏庸糊涂过,以己度人,他觉得苏妲己之前干的那些伤天害理的事儿,多半是和他一样,着了旁人的歪门邪道。 所以才愿意给她机会,让她改正重新做人。 问她的这句话,便是最好的证明。 苏妲己明白纣王的心思,笑了笑,道:“臣妾觉得,姜环刺杀大王之事有蹊跷。” 此言一出,文臣武将面面相觑。 这事可不是什么光彩事,大王都极力隐瞒了,苏妲己却在这时候挑出来,是故意和大王做对,还是另有企图? 朝臣们想了想苏妲己平日的作风,认真地觉得是后者。 哪曾想,苏妲己道:“皇后娘娘与大王夫妻情深,纵有隔阂,也会念在多年夫妻感情上,不会对大王下此狠手。姜环虽是皇后娘娘嫁入朝歌时陪嫁的仆人,可娘娘久居深宫,与姜环甚少见面,哪里有机会与他商议谋害大王之事?” 苏妲己在第一次看封神小说时,便觉得姜皇后被废的事情有猫腻。 姜皇后被废,是九尾狐给费仲书信,让费仲想主意设计废皇后的。 费仲看完书信,几乎没有思虑,顷刻间便想出了这个法子,让人很难不怀疑,他在很久之前便想过害姜皇后的事情了。 而后来西伯侯姬昌被困朝歌,西伯侯的长子伯邑考谁都不找,单单去找费仲,让费仲在纣王面前美言,才让姬昌逃得了性命。 再后来,费仲时时秀出骚操作,为殷商的灭亡添柴加火。 一件事,或许是巧合,可两件事,三件事,甚至无数件事情凑在一起时,费仲的行为便很引人深思了。 现在处于费仲尚未帮助西周灭商的时间段,苏妲己不好多说,只稍稍说了自己的顾虑,说完之后,怕纣王多心,又道:“或许是妾想多了,费大夫只是贪财而已,并无其他心思。” 纣王眸色深了一分,环视着下面的臣子,片刻后,斩钉截铁道:“召闻太师班师回朝,请商相还宫。” 苏妲己眸中闪过一抹惊讶。 这种事情也值得让千里之外的闻仲回来查?还把劝诫不成归隐山林的商容请回来? 看来这满朝文武,能让纣王真正信任的人并不多。 派去拯救殷郊殷洪的黄飞虎算一个,征战在外的闻太师闻仲算一个,最后一个,就是首相商容了,至于王叔比干,纣王只派他做一些细枝末微之活,并不把重要事情放在他手上。 其原因是比干为纣王的王叔,殷商又有兄死弟及的传统,对于这个能威胁到自己帝位的王叔,纣王并不是特别信任他。 苏妲己一声轻叹,突然发现自己并不了解纣王。 无论是权谋心术,还是英武果断,纣王全部具备,当为一代明君,怎么就混成了史书上千古暴君的典范呢? 难不成真是人老了,智商也跟着下降了? 苏妲己瞧了瞧御案后的殷纣王。 他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男人三十而立,这个年龄并不算大,又因为生而为王,让他身上带有身为天子特有的久居人上的威仪,怎么瞧,怎么都是允文允武的明君,一点也看不出后来的昏庸残暴的痕迹。 苏妲己看了一会儿,觉得大概是因为年龄没到的缘故。 宫变武则天,兵逼太平公主的天降之子李隆基,也有年老之时的昏庸无道、判若两人,更别提这个时代的纣王了。 苏妲己不再纠结这件事,下朝之后,便回到自己的宫殿修炼。 纣王虽然没有将罪责推在她身上,可清醒之后,想起她之前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心里总有点隔阂,再想想自己做的糊涂事,更是烦闷异常,故而也没去后宫安歇,只在自己宫殿休息。 纣王不来后宫,苏妲己不作妖,后宫安静得很,胡喜媚无所事事,便来寿仙宫找苏妲己。 这个时代的妖精吃人是常事,胡喜媚吃人也不算特别稀奇的事情,但经过苏妲己的一番说教后,便再也不敢动吃人的念头,老老实实跟着苏妲己修炼。 苏妲己见她本性不坏,只是不知善恶,略微点播,还能拯救她的三观,便用积分,从随身空间里兑换了一些适合胡喜媚修炼的心法。 胡喜媚高兴得不知怎么好,抱着苏妲己一顿猛亲。 苏妲己推开她的脸,道:“好好修炼,别辜负了我的一番心意。” 她这次在随身空间兑换的,并不是特别高深的心法,但对于没有师父天生地养自己琢磨着修炼的胡喜媚,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 因为不大高深,苏妲己说是自己悟到的,胡喜媚也没有丝毫怀疑,拿了书,便专心修炼,把女娲娘娘交代的霍乱殷商江山的事情抛到了脑后。 这几日,纣王派去请商容的人被商容骂了回来,纣王便亲自登门,在商容门口一立便是一天,商容见纣王态度诚恳,长叹一声天不亡商,跟着纣王回到了朝歌。 黄飞虎将殷郊殷洪两位殿下救回朝歌,因他心思缜密,做事仔细,将把两位殿下带出朝歌、又在半路上丢下两位殿下的方弼方相也一同抓了回来,严加看管,不许他们寻死自尽,等待闻太师班师回朝后审问是何人指使他们。 比干选好了良道吉日,纣王重登娲皇殿,三拜九叩向女娲娘娘请罪。 纣王请罪后,笼罩在朝歌城上方多日的乌云慢慢散开,久违的霞光普照大地。 又过了几日,一袭红衣骑着墨玉麒麟,出现在朝歌城上的云层。 正在寿仙宫修炼的苏妲己,感受到迫人的气息突然逼近,忙一把将身边的胡喜媚推开,硬生生地受了来人一掌。 在这个圣人金仙满地跑得时代,她这点修为当真不够看,无论来人是截阐二教的哪个弟子,都能轻而易举地杀死她。 谁叫她是只有千年修为的九尾狐,干的还是将截阐两教得罪完的事,截教恨她之前霍乱殷商天下,阐教又恨她现在阻止西周得江山,无论哪一方,现在都想弄死她。 她这些日子勤修苦练,就是为了在旁人杀她的时候稍稍有点反抗能力,哪曾想,临时抱佛脚完全不管用,随便来个人,还是能要了她的命。 鲜血自苏妲己口中溢出,胡喜媚尖叫着去扶苏妲己。 苏妲己捂着胸口,慢慢抬起头。 金乌光华之下,男子红衣白发,神情倨傲,负手而立,整个人像是出了鞘的剑,锋利又危险。 他身边的异兽低吼着,尖锐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寒光,仿佛随时都能冲上来将苏妲己撕得粉碎。 苏妲己微微喘息着,脑海里迅速将截阐两教的人过了一遍,盘算着修为不够智力凑,想着应对措施。 然而想了半日,也没能将来人对上号。 果然是她看书不够认真,来个仙人她都不认得。 第71章 苏妲己 可是想想她刚才见到的纣王,再想想甚是英气的武成王黄飞虎,无论哪一个,都与书中的昏庸之君和五大三粗的武夫扯不上关系。 纣王气质冷硬,帝王威仪万千,武成王黄飞虎英气逼人,又略带儒将的文雅,二人看上去皆是三十岁左右,跟书里的形象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 有着这种形象反差,苏妲己很难认出来此时伤她的人是截阐两教的哪位仙长。 修仙之人的气质多半是禁欲那一挂的,来人也是如此,神情倨傲,气质清冷,偏穿了一身大红袍,无端地让他的谪仙风采沾染了几分人间富贵气的烟火。 阳光刺目,来人眉心的一抹红痕,让他清冷疏离的气质里增添了一抹旖旎的艳色。 冷风烈烈,扬起他的红色的衣摆,他身边的异兽皮毛光滑,在阳光下闪着好看的墨玉般的光辉。 眉心红痕?坐骑是墨玉颜色? 电石火光间,苏妲己突然想起了他是谁。 眉心的红痕或许是第三只眼睛,额头上长一只眼睛颇为怪异,所以他干脆隐藏,只有红痕装饰,而墨玉兽,看上去像是一只麒麟。 封神演义里,有三只眼,又有麒麟坐骑的人,还能随意出入朝歌宫殿的,只有一人。 那人在人间万人之上,身为九州之主的殷纣王都要让他三分,在截阐两教弟子中,他惊才绝艳,是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一呼百应,领着截教弟子护卫成汤天下。 他被阐教众人联合算计,才身死绝龙岭,给殷商江山敲响了丧钟。 这个人,叫闻仲,殷商的定海神针,通天教主嫡传弟子金灵圣母的大弟子。 金灵圣母是何人?女娲之下的第一女仙,力战文殊、普贤和慈航不落下风,被燃灯道人用定海珠偷袭致死,死后被封为坎宫斗姆,是星宿之首,掌天经地纬,主万物轮回,玉皇大帝见了她,都要客客气气起身见礼。 金灵圣母是截教弟子中,封神封的官职最高,也最有实权的女仙,闻仲是第二人,至于其他截教弟子的官职,只有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敢与圣人动手的三霄,被封为感应随世仙姑正神,俗称掌管茅坑的。 截教弟子的官位普遍低微,金灵圣母与徒弟闻仲官职尊贵且有实权,这个事情让后世人百思不得其解,堪称封神五大未解之谜的其中之一。 苏妲己其实也挺好奇中间有什么内幕的,但瞧上一眼面前气质迫人的闻仲,所有的疑虑都只能埋在心里面,半点也不能吐出。 知道了来人是谁,苏妲己的心便定了下来。 三教签押封神榜的事情,闻仲知道的,也知道封神既定,必会有圣人派小妖来搅乱殷商朝纲,帮助姬发伐纣。 她就是这个小妖,无关对错,听命而行罢了。 书里的闻仲知道这些事情,闻仲自身没有滥杀无辜的习惯,出身截教又让他对修行的妖精多有包容,所以对来执行任务的九尾狐并未赶尽杀绝,只说让纣王将九尾狐赶出朝歌皇宫也就是了。 书里所写的事情虽然不可尽信,但事情的总体发展进程还是能信上一信的。 就比如,如果闻仲真的想取她的性命,刚才那一下足以让她魂飞魄散了,而不是现在还能伏在地上吐着血。 闻仲没有杀她之心,这一掌多半是在试探她的深浅。 苏妲己稳了稳心神,抬手擦下嘴角的血迹,喘息着对闻仲见礼:“小妖涂山氏九尾狐,见过仙长。” 人呐……不,是妖活一世,该认怂时就认怂,她这点修为,不够闻仲一巴掌拍的。 在闻仲面前,隐藏身份是徒劳无功的,还不如直接表明自己的身份,还能在搏一个坦率的好印象。 只是在表明身份的同时又加上涂山氏,是为了给自己加上一道筹码。 用后世的话来讲,涂山氏九尾狐一族,祖上也曾是阔过的。 涂山氏女娇,嫁给了大禹,生了个儿子叫启,建立了华夏史上的第一个王朝。 大禹,那是传说中跟女娲一个时代的人,老子都会给他锻炼定海神针的人物,而启,更是被后世人认为是孙悟空的原身。 启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孙悟空也是,启曾上天偷东西,孙悟空也干过,雷同的事迹多不胜数,最重要的一条是孙悟空手里的武器。 孙悟空的武器是老子给大禹锻造的,用来丈量海水深浅的,可大可小,大禹之后,无人能举得动,然而在见了孙悟空后,定海神针果断认主,成了孙悟空手里的如意金箍棒。 如果这都是巧合……那这也太巧合了。 作为大禹的妻子,启的母亲,九尾狐一族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可好景不长,大夏朝传了四百多年便灭亡了,作为开国之母的娘家九尾狐一族,地位也跟着一落千丈。 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大禹早已陨落,启不知所踪,夏朝亡于殷商,而九尾狐一族,也从母仪天下的国母,变成了殷商时代的人人喊打的乱世妖姬。 殷商灭了夏朝,作为夏朝国母的九尾狐一族,听从女娲的命令断送殷商天下,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 闻仲冷冷地看着苏妲己,没有答话。 作为一个专业给人递台阶搬梯子的妖,苏妲己极有眼色地顺着自己的话说下去:“仙长暂熄雷霆之怒,听小妖如实道来。” 她做的那些事,闻仲在从北海回来的时候已经知道了,打她一掌,是试探她的深浅和她的态度。 敬闻仲为仙长,将自己之前祸害殷商,现在又帮助殷商的事情娓娓道来,便是向截教投诚的意思。 若是只把闻仲叫做太师,死命不承认自己做下的事情,那就是铁了心帮助姬发伐纣的态度。 苏妲己道:“九州易主,朝代更迭的事情,每隔几百年,便会上演,小妖虽为涂山氏后人,但对对成汤天下并无恨意。” “托身宫院,惑乱君心,是不得已而为之,万望仙长明察。” 听到苏妲己这般说,胡喜媚满脸的心疼变成了疑惑。 女娲娘娘让她们断送成汤天下实属机密,除了她们几人外,剩下无一人得知,她怎能这般轻易地告诉闻仲? 但转念又一想,闻仲是三教中最为得意的弟子,又对纣王忠心耿耿,一旦知晓她们做过的孽,必会取她们的性命。 不说,闻仲一巴掌就能把她们拍死,说了,又得罪女娲,生平第一次,胡喜媚发现这个任务当真棘手。 胡喜媚一脸的苦闷,手拂着苏妲己的肩膀,给她顺着气。 苏妲己看着闻仲,慢慢道:“小妖与大王相处的这些时日,大王对小妖言听计从,百般呵护,小妖心生不忍,不愿再蛊惑大王,便割肉喂大王,让大王恢复本心。” 胡喜媚脸色骤变。 不执行女娲娘娘的任务也就罢了,还帮助纣王守护殷商江山,这简直是阳奉阴违,若是叫女娲娘娘知晓了,只怕顷刻间会叫她们灰飞烟灭。 胡喜媚声音抖得不成调子:“姐姐……你……” 你这是在作死啊! 苏妲己拍了拍胡喜媚的手,在安抚胡喜媚的同时,又将截教狠狠吹捧一番,道:“妹妹,你好生糊涂,你怕娘娘动怒,难道不怕通天教主追究吗?仙长是截教的三代弟子,尚有如此功力,若是通天教主亲至,你我二妖一样逃不得性命。” “殷商得通天教主庇佑,教主说气数未尽,那便是气数未尽。你我小妖,怎能轻言天命?” 胡喜媚脸色变了又变,委屈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她终于明白,自己接了一个怎样了不得的任务,说什么修成正果,这明明是一个左右都是死的绝路。 苏妲己知晓胡喜媚胆小,不能把她吓得太过,话题一转,柔声道:“听闻通天教主有教无类,广收门徒,小妖甚是神往。只盼仙长明察秋毫,念在小妖割肉让纣王恢复本心的事情上,让小妖拜在通天教主门下吧。” 胡喜媚终于回过神,怪不得姐姐敢忤逆女娲娘娘,原来是早就想好了退路。 要是能拜在截教,得了通天教主的庇护,女娲娘娘碍于圣人面子,也不会再追究她们办事不利的事情。 想明白之后,胡喜媚忙不迭向闻仲磕头,恳求道:“仙长,您就收了我们吧。” 阳光暖暖的,墨玉麒麟懒懒地打了一个哈欠,舒服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闻仲面无表情地看着面前的苏妲己和胡喜媚。 苏妲己的话虽说得谦卑,说什么想拜入截教门下,可姿态却并不卑微,肩膀挺得笔直,半点恳求之意也无。 而她身边的胡喜媚,浑身趴在地上,不住哀求着,像是努力抓住救命稻草一般。 二妖的态度迥异,闻仲冷声道:“苏妲己?九尾狐?涂山氏?” 苏妲己道:“小妖在,敢问仙长有何吩咐?” 闻仲道:“念你此次割肉有功,暂且饶你一命。” 苏妲己笑了起来。 这样说,便是默认她的投诚了。 但只是默认投诚还不够,她需要借助闻仲见到通天教主。 封神之战事关重大,只有通天教主才有更改天命的能力。 只是截教的弟子向来自负,闻仲又是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瞧不上她这种修为的小妖,觉得她这点微末道行起不了任何作用,根本不会引荐她去见通天教主。 她需要改变闻仲对她的看法。 苏妲己道:“仙长,姜皇后之死甚是蹊跷。” 闻仲眼皮微抬,冰冷的眸底浮现一抹玩味之色。 胡喜媚知晓姜皇后的死因,颇为心虚地拉了拉苏妲己,示意她千万别再往下讲了。 再往下说,就露馅了。 苏妲己至若惘然,有条不紊道来:“此时虽因小妖传书费仲而起,可费仲的计谋来得也太快了些,小妖刚刚传书,他便设下了这天衣无缝的计谋。” “大王虽误信奸人之言,但到底念着夫妻一场,此事又是家丑,不可对外宣扬,故而大王让武成王的妹妹贵妃黄飞燕去审问姜皇后。大王怕走漏消息,执刑之人派的也是自己的心腹。然而大王千防万防,消息还是传了出去,且传到了东宫两位殿下的耳朵里。” 闻仲眉头微动,苏妲己莞尔一笑,继续道:“太子年方十四,二殿下不过十二,两位殿下虽随着武成王习武,但毕竟年龄小,不得武成王真传,若是动起手来,一个卫士,便能将两位殿下擒获。然而这种情况下,两位殿下还是执剑闯到重兵把守的审讯之地,且杀了唯一的证人姜环。” “仙长,这种种事迹堆在一起,彻底坐实了大王昏庸,虐杀皇后,两位殿下执剑杀父的君不君、父不父、子不子的罪名。” 说到这,苏妲己声音微顿,幽幽一笑,缓缓道:“仙长,您说这些事,是不是太巧合了些?” 闻仲冰冷的眸光深了一分。 他历经三朝,坐镇成汤天下近百年,什么肮脏的夺位手段没见过? 想要覆灭殷商天下的人,早就渗入朝堂之中了。 纣王不顾北海战事,请他速速返回朝歌,便是因为发觉了这件事。 闻仲眼睛轻眯,看向苏妲己。 日头下,苏妲己俏生生地立着。 她的修为与他的同门相比,不算高,只能说是聊胜于无,稍稍有点修为的人,不需用武器,只需削三尺桃木,便能将她斩于剑下。 让大禹做上门女婿,又让几位圣人都颇为忌惮的涂山氏女娇,后人竟然沦落到如此地步,当真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不过修为虽低,但祖传的聪明仍在,能从一个天衣无缝的毒计中推断出些许蛛丝马迹,她也对得起身上流着的涂山氏的血了。 闻仲看了一眼苏妲己,转身离开。 仍在对着闻仲磕头的胡喜媚看到这一幕,忙道:“哎,仙长……” 苏妲己拍了拍胡喜媚的头,道:“不要叫了,仙长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这个重要的事情,当然是去审问费仲尤浑和打着保护殷郊殷洪旗号,但又在半路把殷郊殷洪抛下自己跑路的方弼方相了。 只是这四人既然不顾性命之险帮助他人祸害殷商江山,死都不怕,又何惧用刑? 想来口风会很紧,闻仲要花费一些时日了。 然而让苏妲己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闻仲中午去找的四人,下午便问出结果了,速度之快,让苏妲己叹为观止。 苏妲己对剖析朝堂内斗很有一套,又能抓住常人容易忽视的事情,再加上一心辅佐纣王,守护殷商江山,闻仲虽说没有将她收在截教门下,但也给她行了极大的便利。 比如说,允许她参与纣王的内朝。 所谓内朝,是纣王最为信任亲近的人组成的,处理一些不便为外人得知的事情。 这个内朝里,只有三人,闻仲黄飞虎和商容,连纣王的王叔比干都没进去。 苏妲己刚进来时,商容眉头紧皱,黄飞虎眼底闪过一抹惊讶,但纣王与闻仲都没说什么,他们二人也不好把苏妲己赶出去,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听着苏妲己发表着自己的看法。 作为一个后世人,苏妲己知晓封神里所有的历史进程,纣王昏庸了这么长时间,国将不国的情况下,心生反意的人有很多,但真正成气候的,只有西伯侯姬昌一人。 苏妲己有意无意将四人往姬昌身上引,黄飞虎瞥了一眼苏妲己,斩钉截铁道:“不可能,西伯侯绝非心思如此深沉之人。” 商容捋着胡须不说话,纣王看着一旁负手而立的闻仲。 闻仲红袍的里手指虚动,屋子里突然出现费仲尤浑和方弼方相。 四人东倒西歪地躺在地上,昏昏沉沉不省人事,闻仲手指一划,四人头顶出现一幕幕与西伯侯姬昌密谈的画面。 黄飞虎脸色微变,商容一脸了然,纣王眸色深沉,苏妲己眸光微闪,颇感惊讶。 闻仲现在使的的法术,是传说中的……搜魂? 搜魂是控制人的意念,将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从人的脑海里搜寻一遍。 这个法术说起来简单,做做起来却极难,一个再怎么不懂法术的人,也能控制自己的意念,将自己不想让旁人知晓的事情隐藏起来。 而使用法术的人呢,若没有极为强大的修为时,是很难得知自己想要知道的事情的。 一般来讲,这种法术,只有无限接近圣人的金仙才知道如何使用。 金仙以下的修道者,对此略知皮毛,又无压制性的修为,是搜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的。 这个时代的金仙并不多,满打满算也就二十出头,阐教掺了水分的十二金仙,截教的八大嫡传弟子,老子唯一的徒弟玄都大法师,深不可测的挂逼孔宣也算一个,这些人用搜魂苏妲己一点也不会意外,闻仲终究是三代弟子,用搜魂用得这般熟练,就很引人深思了。 苏妲己看了看泰然自若丝毫不伤神的闻仲,默默地将封神演义的小说吐槽千万遍。 谁说闻仲只是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的?指不定许多二代弟子也不是他的对手。 众人看完费仲四人与姬昌密谈的画面后,商容微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黄飞虎由原来的不可置信的震惊,慢慢转变成原来如此的恍然大悟,深深皱着的剑眉,仿佛在述说他之前是有多么信任西伯侯姬昌。 当然,之前有多信任,现在就恨得就有多刻骨铭心——亏他还把姬昌引为知己,与姬昌说了许多宫廷密谈,姬昌之所以能指使费仲设下这么让人防不胜防的计谋,他与姬昌说的那些话是功不可没。 黄飞虎手握成拳,重重地砸在自己面前的矮桌上。 青铜制成的矮桌瞬间被他砸得粉碎。 闻仲仍是面无表情的冰块脸,不为所动。 商容走上前,低声劝慰着黄飞虎。 纣王看着黄飞虎,沉声道:“飞虎,你与孤一同长大,孤待你比手足更亲,纵然世人皆弃孤而去,孤相信,你不会离开孤。” 苏妲己眉梢轻挑,眼波流转间,心口有些泛酸。 那些自以为听从天命,不择手段摧毁殷商江山的人当真让人恶心。 纣王与黄飞虎,最开始明明是君不疑臣,臣不负君的君臣相和,硬生生地被仙妖拆得七零八落。 九尾狐拿着鸡毛当令箭,干了不少天怒人怨的事情,黄飞虎恨奸妃,与比干火烧众多狐狸,将狐狸毛皮制成衣服送给九尾狐,自此之后,九尾狐恨毒了黄飞虎,设计害黄飞虎全族。 黄飞虎的妻子贾氏来朝贺,纣王被九尾狐迷惑,神志不清轻薄黄飞虎之妻,贾氏不甘受辱,飞身从万丈高楼坠下,黄飞虎的妹妹黄飞燕怒骂昏君,九尾狐控制了纣王,将黄飞燕推入蛇坑,受万蛇啃咬而死。 黄飞虎的弟弟们气急攻心,劝黄飞虎反出朝歌。 饶是这样,黄飞虎也没有动过反心,言黄家一门七世忠良,享国恩两百余年,怎能为此事反君王? 黄飞虎丧妻死妹,静默无言去酒馆喝酒,周记冷嘲热讽,说他是卖妻求荣之徒,黄飞虎百口莫辩,口吐鲜血出了朝歌城。 追根寻底,九尾狐与黄飞虎并无深仇大恨,不过是一个铁了心要断送成汤天下,一个忠君爱国保纣王,角度不同,自然难免摩擦。 后来又造化弄人,终成血仇。 而黄飞虎与殷纣王,也因其中误会余生刀剑相向,至死方休。 苏妲己闭了闭眼。 还好,她来了,一切的惨剧尚未发生,黄飞虎与纣王还是幼年相交相知的亲密无间模样。 纣王走下来,拍了拍黄飞虎肩膀,虚虚抱着黄飞虎,一向冷峻的面容有着几分柔和之色,道:“此事并非你的过错,你无需自责。无论何时何境,孤都信你永不叛孤。” 君臣二人又说了一会儿话,黄飞虎的脸色方好了一点。 苏妲己看了看,想起逼反黄飞虎的周记。 周记赶的时间怎就这般巧?说的话又是句句戳向黄飞虎的心窝,说他不是姬昌的人,只怕姬昌自己都不信。 只是周记的伪装实在好,比费仲方弼方相还能装,苏妲己不好直接点他的名,只是隐晦地提了一句。 有着费仲四人的前车之鉴,闻仲看了一眼苏妲己,手指微动,将正在城外与人喝酒的周记抓了过来。 周记眼前一黑,再睁眼,便看见纣王闻仲等人。 闻仲一贯的脸色冰冷,拒人于千里之外,只是这次的脸色,似乎比往日更冷了三分,且带了几分不加掩饰的杀意。 周记想起自己与姬昌的筹谋,不免有些心虚。 但再一想,此事只有他与姬昌知晓,旁人无从得知,他又无把柄被闻仲可抓,有什么值得害怕的? 虽说修仙之人懂搜魂之术,但搜魂之术要金仙以上修为的才能使用,闻仲虽强,可还达不到金仙的程度。 周记放下心来,笑容满面向众人见礼,双腿刚刚跪下,一道凌厉的白光闯入他的眉心。 周记瞳孔骤然收缩,思维不收控制般回忆起那夜与姬昌的商谈。 画面出现在周记头顶上方,闻仲看了一眼苏妲己,道:“还有谁?” 闻仲的手腕强硬,杀伐果决且不问她原因,苏妲己乐得自在,便不再掖着藏着,一股脑地将她知道的有嫌疑的人的人名说了出来。 闻仲如法炮制,殿里的人越来越多,纣王的脸色也越来越黑,他以为的忠臣良将,其实早就与姬昌暗通款曲。 什么忠心耿耿,全是假的。 黄飞虎知晓纣王一向自负,一朝得知那么多人背叛他,只怕心里不会好受。 黄飞虎看向纣王,斟酌道:“大王……” 纣王抬手,制止了黄飞虎想要说的话,摸着御案,慢慢坐下来,目光定定地看着黄飞虎,道:“你不叛孤,孤有何惧?” 苏妲己心口又是一酸。 可惜了,悲剧就是将一切美好的事务打破给人看,写书人更是其中佼佼者。 书里的闻仲身死绝龙岭,黄飞虎最终也弃纣王而去,纣王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孤家寡人,引火自焚。 正午的阳光透亮,殿里的熏香袅袅升腾。 苏妲己透过烟雾缭绕,看向窗外的景致。 闻仲未死,黄飞虎未叛,一切还是最初的美好模样。 还好,一切都还来得及。 苏妲己只是看过封神演义,并不能默写并背诵全文,对书里有通姬昌嫌疑的人知道的并不全,更何况,这些人也只是其中之一,更多的他们没有发现的人,还隐藏在殷商各处,时不时给殷商捅刀子。 对于这种局面,纣王迅速做出了决策,北海的战事暂且放一放,闻仲全权负责查叛贼之事。 然闻仲的精力终究有限,武将里的便由黄飞虎进行删选,将有嫌疑的人送至闻仲处。 这样一来,朝堂会空出许多官职,商容便负责推举新人,维护朝堂的安稳。 至于苏妲己,纣王看看闻仲,再瞧瞧苏妲己,试探性地问闻仲要不要让苏妲己去截教请一些帮手回来。 闻仲虽强,可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有限,多找几个帮手,也好应对层出不穷的逆贼。 苏妲己等了半日,就在等纣王的这句话。 按理讲,搬救兵这种事情,作为截教弟子的闻仲显然更合适,但追查奸细的事情已经够闻仲忙得了,他根本腾不出时间去蓬莱岛碧游宫去请人。 几人中,苏妲己稍稍有些法力,又有临场应变的能力,是除却闻仲外最合适的人选。 封神演义第七十五回 有言,金灵圣母的另外一个徒弟,也就是闻仲的师弟余元借水遁去碧游宫求拜通天教主,想来通天教主的道场应该是蓬莱岛碧游宫,要不然余元也不会去碧游宫找通天教主。 蓬莱岛是世外仙山,不知道根底的人穷极一生,也找不到地方。 闻仲作为截教最为得意的三代弟子,肯定是知晓蓬莱岛在哪的,只要他告诉她,她就能去找通天教主,向通天教主透露封神之战时截教遭遇的惨状,借此改变封神结局。 苏妲己颇为期待地看向闻仲,哪曾想,闻仲也只是冷冷地看着她,半点碧游宫的消息也不吐露,道:“我一人足矣。” 苏妲己:“……” 大兄弟你知不知道截教为啥败给了菜鸡阐教? 就是因为截教弟子普遍自负爱装逼。 阐教就不同,打不过就群殴,群殴不过叫师父,总之无所不用其极。 闻仲不愿透露师门消息,苏妲己也不强求,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略微给西周行了个方便。 数日后,姜皇后之死的消息被人传了出去,九州皆知,举国震动,纣王辛辛苦苦建立的明君形象再次被质疑,四方诸侯前来朝歌朝贺,东伯侯知晓女儿惨状后,决绝领兵反出朝歌。 朝歌城内谣言不断,同时西周频频有圣贤出的消息传来,人心惶惶,军心不稳。 闻仲来找苏妲己了。 苏妲己懒懒躺在阳光下,指挥着小宫女给自己染着指甲。 小宫女见闻仲前来,纷纷有眼色地退了下去。 闻仲的气质一如既往的清冷疏离,红衣白发立于阳光下,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惊艳,而眉心的一抹红痕,又让他的气质里增添了一分人间旖旎情的艳色。 闻仲伸出手,掌心慢慢出现一个红色抹额。 抹额完全现身后,闻仲冰冷的目光闪过一丝柔光,将抹额递给苏妲己,目光却仍停留在抹额上,道:“我学艺五十载,下山一百年,算一算时间,与师父有一百五十年的师徒之谊。” “你若在碧游宫中见到她,便将此物交还与她。” 苏妲己接过抹额。 抹额的质地极好,一看便知是仙家宝贝。抹额上绣着一个小小的金色铃铛,绣工并不算好,针法很是生疏,当是不怎么使用针线的人绣制的。 苏妲己微微抬眉,突然便想起了一件事。 世人皆知,闻仲是金灵圣母的嫡传大弟子,截教的人护短,余元被阐教之人险些害死时,水遁回碧游宫诉苦,问师父金灵拿了几件厉害宝贝,再去跟姜子牙硬刚。 而闻仲,自从碧游宫出来后,终其一生,都不曾再上碧游宫。 纵然被阐教联手算计,无奈之下去请帮手,也只是去金鳌岛去请法力更为低微十天君,而不去碧游宫去求自己的师父。 最后闻仲战死绝龙岭,濒死时想再见师父一面,却是不能够了。 只能身死灯灭,饮恨魂归封神台。 苏妲己握着红色抹额,不知为何,眼角有点酸。 苏妲己抬头,问闻仲:“小妖可替仙长传话,不知仙长有何话想对尊师倾诉?” 清风扬起闻仲的白发,闻仲素来冰冷的声音带着不知名的情绪,道:“无话可说。” 苏妲己挑了挑眉。 无话可说? 无话她也能编造出一大段撕心裂肺的表白。 她这人呐,就是心软,最见不得君臣拔刀相向,情侣两两相忘。 第72章 苏妲己 后世人对闻仲的印象,是个白胡子的老头,虽然老当益壮,战斗力颇高,以一己之力拱卫着殷商江山,但却与风花雪月儿女情长扯不上什么关系。 一脸老树皮的年龄了,当当逆天而行的忠臣就得了,还要啥黄昏恋的自行车? 不怕旁人说你为老不尊? 苏妲己之前也是这样认为的,直到她来到这个时代,见到了白发红衣的美少年的闻仲。 气质清冷,身段纤瘦,脸蛋,脸蛋更不用说了,活脱脱高冷禁欲的少年郎,除了头发是白色,和有着墨玉麒麟外,跟书里白发苍苍的老闻仲没有任何关系。 这样一个俊美的少年郎,别说只是与师父金灵公主有过一段辗转悱恻的过往,就算是与三教里所有的女仙有上千丝万缕的关系,苏妲己也不觉得意外 毕竟闻仲的这张脸,太有让人一见倾心、再见断肠的资本了。 苏妲己手指摩挲着抹额,闻仲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冰冷,说着蓬莱岛的方位。 东海有仙山,曰蓬莱仙境。 千年后的秦始皇,汉武帝,耗费了无数人力物力去寻找仙山求灵药,皆无功而返。 追其原因,不过是因为蓬莱仙境的周围全是通天教主布下禁制,在河图洛书的基础上,又增以五行相生相克,只有按照正确的路线,正确的走位,才能找到蓬莱仙岛。 稍微走错一步,看到的便只是无边无际的大海。 苏妲己记下路线与心法,趁着闻仲这会儿有时间,手一挥,东海的海图便出现在他们面前。 苏妲己用手指划拉着,演示着闻仲刚才说过的路线。 闻仲瞥了一眼苏妲己,淡淡点头。 确认路线无误,闻仲便去忙自己的事情。 前些年纣王委实昏庸,百姓离心,朝堂不稳,姬昌抓住这个机会,策反不少官员。 有身居高位者,也有虽不起眼,却能让关键时刻给人致命一击的人。 这些人数不胜数,虎视眈眈注视着纣王统率的殷商天下,只待纣王稍微松懈半分,便会互相呼应,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闻仲不能掉以轻心,没日没夜查着这些事。 苏妲己知道闻仲事物繁忙,也不多留,将闻仲送至寿仙宫外,便回到自己的宫殿里。 宫殿里,九头雉鸡精胡喜媚正在修炼,衣角无风而动,白色的雾气自她周身慢慢升腾。 无论是妖,还是人,修炼之时都不能被打扰,苏妲己见胡喜媚在修炼,便坐在一旁,颇为耐心地等胡喜媚收工。 过了好一会儿,胡喜媚周围的白色雾气散去,慢慢调整着气息,缓缓睁开了眼。 胡喜媚看到苏妲己坐在自己面前,从打坐的地方跳下来,走到苏妲己身边,亲亲热热地挽着苏妲己的手,额头蹭着苏妲己的脸,道:“姐姐,你给我的心法当真好用。” “比我吸食人的精血修炼得还要快,早知如此,我还吃什么人,吸什么精气?” 截、阐、人三教并存,阐教和人教虽然不收动植物做弟子,但截教广开门路,有教无类,故而当今天下,是一个动植物都能修炼的时代。 修炼化成人身之后,有的是妖,有的仙,其中妖仙的区别,也就在于修炼成妖的是用人的精血修炼的,而成仙的呢,是从一开始就不伤凡人性命,也不食五谷,口中无浊气,时机到了,自然羽化成仙。 试问天下修道者,哪个不想白日升仙? 可成仙的代价实在太高昂了。 万物生灵,修炼千年才能化成人,修炼成人之后,才能继续往下修炼,天然便比人类矮了一个台阶。 人为万物灵长,其精血对修道者最为精益,很多修道者受不了苦行僧似的修炼方式,便走上了吸食凡人精血的修行路。 这样的修行在短期内功力大涨,一日千里,可是越往后,便越难修炼,更有甚者,还会与仙途无缘。 另外一种修行方式,便是不食凡人精血,一路稳抓稳打去修炼,最后得证大道,飞升成仙。 可是这种方式,太难了,千年成人,千年辟谷,千年敛神息,千年塑肉身,天下有亿万万个生灵,真正成仙的,也就截教的那几位,一双手能够数的过来,剩下多不胜数的,全部是妖。 胡喜媚作为食物链最底层的动物,稍微不注意,便是成为人类的盘中餐,又无教她修行的师父,只能自己摸索着去修炼,走的自然是吸食人类精血的方式。 以前在轩辕坟的时候,旁的小妖连人形都不能化,她不仅能化人形,又些许法力,颇感自豪。 可自从受女娲娘娘之命来到朝歌后,才知晓自己见识短浅,这里随便出现的修道者,都能轻而易举要了她的命。 势不如人的情况下,她只能夹起尾巴做人,好在纣王实在宠爱她们,她的日子也过得颇为滋润。 前提是没有修道人来收妖。 云中子的一柄桃木剑,她的姐姐九尾狐尚且支撑不住,更别提修为远在姐姐之下的她了。 幸好,姐姐悟道,给了她这本心法,不吃人,也能正常修炼,且功力更为纯粹,修炼几日后,她身上的妖气都淡了。 若是再这样修炼下去,她这一身的妖气,指不定真有全部消散的一日。 妖气消散了,便是有缘仙道了。 胡喜媚蹭着苏妲己的脸,笑着道:“我以后再也不吃人了。” 苏妲己拂了拂胡喜媚的发。 这个时代,在人类眼里,动物是食物,在修炼成妖的动物眼里,人类也是食物。 她无权指责这种行为的对错,只能用自己有限的力量,尽量去减免这种互相残杀的事情。 苏妲己从袖子里掏出一本心法,塞给胡喜媚,道:“这本心法给小玉。” 小玉是玉石琵琶精,前些日子去轩辕坟探望故人,还没有回朝歌。 小玉和胡喜媚是九尾狐生死相依的姐妹,她既然顶替了九尾狐的身份,自然要替九尾狐照顾好她们。 心法是她用积分在随身空间里兑换的,与之前给胡喜媚的差不多,只是入门的基本心法,但哪怕是这种心法,也是以前的她们根本得不到的东西。 胡喜媚翻看着心法,笑道:“姐姐人真好,我们俩一人一本。” 苏妲己笑了笑。 算一算时间,琵琶精调.戏姜子牙不成,反被姜子牙用火烧回原形的事情快要发生了。 她作为琵琶精的姐姐,自然不愿意见这种事情的发生,便嘱咐胡喜媚道:“近日我要出远门,我不在寿仙宫的情况下,你也不要在朝歌久待,回轩辕坟找小玉做个伴。” “我昨夜夜观天象,发觉小玉近期有劫难,你守着她,万万不要让她来朝歌城,若是遇到了名唤姜子牙的人,也要躲得远远的。” 推衍之术,稍微有点道行的人都懂,她法力大增的情况下,会这种技能也不足为奇,更何况,在经历给心法,遇闻仲投诚截教的事情后,胡喜媚对她佩服得五体投地,无论她说什么,胡喜媚都不会质疑,只会全心相信。 胡喜媚忙不迭点头,说自己一定会看好小玉,又问苏妲己何时回来。 苏妲己道:“或许月余便回,或许半年不回,我也说不好。” 蓬莱岛若真是那么容易被人找到的地方,就不是世人眼中神秘莫测的仙岛了。 “总之,我不在的时候,你们待在轩辕坟,哪都不许去,知道吗?” 纣王亲自去娲皇殿赔礼谢罪后,笼罩在朝歌城上方的乌云慢慢消散,这代表着女娲接受了纣王的致歉,不再为此事插手三教封神。 女娲不插手,她们便无须再去执行断送殷商天下的任务。 只是她们不执行,阐教西方教或许会派别的妖精来迷惑纣王,胡喜媚和小玉的修行并不高,留在朝歌城只会有危险,还不如回到轩辕坟,等封神大战结束后,再行走于世。 对于苏妲己的话,胡喜媚没有不听的,重重点头后,便拿好心法,收拾行囊,回轩辕坟找小玉。 胡喜媚的身影消失,苏妲己按照闻仲说的路线,开始启程去东海。 海水波涛汹涌,一望无际,苏妲己立在海水上空,看着阳光,算着时辰,一点一点往东方挪动着。 越往东,金乌之光便越强烈,刺得人有些睁不开眼。 苏妲己揉了揉眼,海风吹拂着她的发,偶尔有海水荡起,亲吻着她的衣角和鬓发。 衣衫半湿的情况下,苏妲己原本是想飞高一点的,可是位置上升了,她就不好计算方位了,只能贴着海水飞。 这样的飞行很累人,十分消耗精力和体力,苏妲己有些支撑不住,捂着胸口微微喘息着。 歇了一会儿再抬头,她看到到远处的海水中浸着华光,华光五光十色,将蔚蓝的海水染成各种颜色。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蓬莱仙岛? 必然是了,圣人所在之处,当然是华光加持,异香扑鼻的。 苏妲己一下子便恢复了精神,牟足了劲往华光所在的地方飞去。 金乌之光刺眼,海水里的华光却能与金乌争辉,让人不可直视。 苏妲己对着华光飞了一会儿,感觉自己的眼睛都要被晃瞎了,便停下速度,揉了揉眼。 正在揉眼的当空,一个带着几分笑意的男子声音突然从远处传来:“哟,谁说涂山氏败落了?我瞧着涂山氏一如既往,连本尊洗澡都敢偷窥。” 洗澡? 苏妲己动作微顿,移开挡着眼睛的手指,往声音传来的地方瞧去。 那正是华光所在的地方,男子肌肤雪白,在五色神光的笼罩下几乎白到透明。 距离有些远,苏妲己又被华光和金乌之光晃了眼睛,有些瞧不起男子的面容,只看到他白得有些过分的肌肤分外耀眼,直往人的眼睛里闯。 苏妲己有一瞬的失神,回神之后,迅速将封神演义里与东海有关的仙妖过了一遍。 东海洗澡,华光之中有红光,实力深不可测…… 苏妲己最后确定了一个人——哪吒。 虽说按照时间推论,哪吒这时候还没出生,但闻仲都能从白发苍苍的糟老头子OOC成白发红衣分外好看的少年郎了,哪吒的年龄怎就不能OOC了? 确定洗澡的人是哪吒后,苏妲己默默往后退了退。 封神演义里的哪吒是一个敢日天日地的熊孩子,又有太乙真人庇佑,截教门下弟子石矶招惹他,尚且落了个形神俱灭的下场,更何况她这种修为的小妖了。 对着海水中泡着的“哪吒”,苏妲己笑得像是一朵花。 哪吒这人莽是莽了点,但只要好声好气说话,不犯他的忌讳,他是不会对她动杀心的。 更何况,他刚才说话时,声音里带着几分笑意,当是心情还不错,她伏低做小认认错,这事就能对付过去了。 苏妲己道:“小妖无意并无偷窥仙长之心,小妖这便速速离去。” 活在商周大战的封神时代,什么最重要? 实力?门派?美貌? 都不是,认怂最重要。 在这个时代,太刚的人往往没有好下场,赵公明一巴掌拍伤了阐教五位上仙,牛吧?结果被陆压的钉死。 云霄收十二金仙,又想对元始和老子动手,更刚了,后果是被老子压在麒麟崖上,封神封做了厕所神。 所以该认怂时便认怂,莫与旁人争机锋。 再说了,争也争不过。 以她现在的修为,十个她也打不过哪吒。 苏妲己笑眯眯见礼,笑眯眯说话,笑眯眯转身,笑眯眯准备跑路。 然而她刚刚跃上云头,腰间便被一缕华光缠住了,男子揶揄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看完本尊的身子便想跑?” 苏妲己打了个激灵。 若不是“哪吒”的声音带着几分笑意,她几乎怀疑“哪吒”要大开杀戒了。 不过现下的情况,不是大开杀戒也差不多了。 华光拽着苏妲己的腰,飞速将她拉下云头,落在水面上。 金乌之光耀耀,“哪吒”半个身子泡在海水里,海水蔚蓝,苏妲己瞧不清海水之下的身体长什么样,只瞧到“哪吒”上半个身子当真雪白。 让她作为一代妖姬,看到那雪白肌肤都会忍不住晃神。 眼前的人似乎并无杀她之心,言语之中多是戏谑之意,苏妲己稍稍稳了稳心神,道:“小妖哪里有这么大的胆子?敢轻薄仙长?” 苏妲己道:“小妖实在不知仙长在此沐浴,若是知道,必然绕道绕得远远的,断然不敢扰了仙长的兴致。” 苏妲己的赔礼道歉的态度让人中规中矩,让人挑不出来错,男子没了调侃她的兴致,上下打量着苏妲己,不置可否地摇了摇头。 男子挑了挑眉,换了一个更为舒服的姿势躺在海水里,道:“若是女娇知晓她的后人是这副胆小怕事模样,不知道会不会气得吐血。” “涂山氏一族,当真是一败涂地,再不复往日之辉煌,如今传给后人的,只余下这副好皮囊。” 男子说完话,控制着苏妲己腰间的白光骤然消失,苏妲己跌落在海水里。 幸亏苏妲己早有准备,并没有太狼狈,只是稳稳地立在水面上。 男子眼波转了一下。 苏妲己对着男子行了个后辈礼。 眼前的这个男子,似乎并不是哪吒,纵然是哪吒的前世灵珠子,跟女娇也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不可能以这种口气对她说话。 苏妲己正色道:“夏桀无道,生灵涂炭,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涂山氏与夏本为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非人力可扭转。” 眼前的男子似乎是个吃硬不吃软的人,既是如此,她也无需对他小心翼翼,该刚就刚,看碟下菜。 苏妲己道:“妲己不才,辱没先祖威名,是妲己之过,并非先祖之过。望仙长口下留情,莫言先祖是非。” 苏妲己声音刚落,围绕在男子身边的华光突然更强烈了,云层中的金乌失去光辉,海天交接之处被五光十色的华光所笼罩。 男子嘴角微勾,眼波潋滟,道:“原来你不止有涂山氏的好皮囊,这性子,与女娇倒也有几分相似。” 苏妲己知晓自己押对了宝,心思一动,问道:“仙长认识我家祖先?” 男子扬眉,潋滟的桃花眼里闪过一抹狡黠,道:“认识如何,不认识又如何,不是你这小妖能够猜度的。” 苏妲己:“……” 这欠揍的性子,出场自带特效的五光十色,和天下九州唯我独美的气质,让她想起一个人。 不,是一只鸟。 严格来讲,并不算鸟,是开天辟地时的第一只孔雀,保护殷商江山的神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玄鸟孔宣。 如果这人是孔宣,那一切都对得上了。 开天辟地之初,是天地间灵力最为充沛的时候,那时候诞生的动植物,全部成仙得道了。 孔宣是第一只孔雀,女娇是第一只狐狸,俩人是一个年代的人。 这个时代的得道的人有多强呢,单看孔宣就知道了。 封神演义与她处的这个时代虽然经常OOC,但最基本的东西是不会错的,比如说,孔宣的战斗力。 人教阐教除却老子元始和鸿钧,剩下的人轮番出场,在孔宣面前一败涂地。 当然,也有一些战斗力不高的弟子没有与孔宣交手,那是因为看完孔宣出手后,自己不敢出来丢人现眼了。 老子元始知晓孔宣的实力,没有下场,但这个时代讲究相生相克,于是乎,请来了西方教,这才收了孔宣。 女娇和孔宣同为一个时代的人,实力当与孔宣旗鼓相当,怎就在夏朝覆灭后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恍惚间,苏妲己好像想到了什么。 女娇招大禹为夫,建立了夏朝,后来夏桀昏庸,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也就是天帝让孔宣覆灭了夏朝,建立了殷商天下。 如今斗转星移,沧海桑田,纣王昏庸,天帝命三教封神,武王伐纣。 经年流转,无论是开天辟地便得到的孔宣,还是三教,又或者是九州万民,都逃不开天帝的掌控。 他说夏桀昏庸,夏朝就要被覆灭,他说纣王无道,西周便是生圣主,重定天下。 苏妲己咬了咬唇。 千年之前,女娇之名响彻九州,千年之后,涂山氏一族一蹶不振。 而现在,孔宣圣人之下无敌手,封神之后,孔宣之名不复存在。 女娇的今天,就是孔宣的明天。 何为天命?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女娇逃不开,孔宣逃不开,甚至三教也逃不开,圣人之下,全是天命的棋子,甚至就连圣人,也不能违逆天命。 通天教主的结局为什么这么凄凉? 因为他逆天而行,不尊天命。 海风如情.人的手,抚弄着苏妲己的发,苏妲己看了看眼前颇为臭美、展现着自己一身好皮肤的孔宣,试探道:“天命已定,仙长又为何逆天而行?” 孔宣眨了眨眼,道:“什么逆天不逆天?本尊不过觉得现在的日子无趣了些。” “倒是你,小狐狸,你不怕灰飞烟灭?跟你的祖先一样,连一缕气息也不曾留下。” 苏妲己眉头微动,终于确定当年发生了什么。 多条线索串在一起,苏妲己眸光变了几变。 片刻后,苏妲己笑了起来,道:“仙长刚才说了,我身上流着涂山氏的血,既是如此,我又怎能堕了涂山一族的威名?” 红花白藕青荷叶,三教元来总一家。 她不信元始和老子甘心被天命所驱使。 反抗天命的,不应该只有通天教主一个。 “小狐狸,”孔宣揶揄道:“你现在的口气,倒是像足了她。” 金乌之光被云层所遮盖,华光铺满水面,孔宣自水中缓缓升起,五色神光覆在他身上,所到之处,变成锦衣华服穿在他身上。 孔宣走在水面上,来到苏妲己面前,身体微微前倾,看着她的眼睛。 离得近了,苏妲己才发现他并不是完整的人的模样,眼下和额头还保留着孔雀的特征——殷红色的妖纹在他白得有些过分的脸上分外扎眼,却也分外好看。 他周身的华光妁妁,配着一身闪瞎眼的锦衣,像是九天之上独自美丽的花儿,美轮美奂,光灿夺目。 他是九天之上的风流客,红尘俗世的富贵花儿,气质光华,艳绝天下。 孔宣的脸越来越近,在离她仅剩一指的位置停下了,琉璃色眼珠波光潋滟,让人瞧了一眼便在也出不来。 这大抵就是真正的绝色吧,单是瞧着便有蛊惑人心的力量。 明明是一只鸟,却比她一个狐狸精还能勾人。 “唔,还是不像,她眼里可没你这么多情。” 孔宣轻轻一笑,从苏妲己身边离开。 苏妲己看着孔宣的背影,突然就脑补出一段撕心裂肺的单恋故事。 还没脑补完,便见孔宣回头,眼底满是揶揄笑意,道:“小狐狸,你想得有点多,本尊对别人的女人没兴趣。” 苏妲己:“……” “小狐狸,以你之修为得窥天机,日后必遭天谴。三教签押封神榜,可不是看上去的那般简单。” 孔宣伸出食指,华光闪过,色彩斑斓的羽毛出现在他的指尖。 孔宣轻轻一送,羽毛飘到苏妲己额前,没入她的眉心。 苏妲己伸手摸了摸额头。 她并无半点不适,只是额头有点发热。 孔宣道:“九天之上的雷霆,本尊倒能帮你挡上一挡,若是三十三天外的玄雷,你便要自求多福了……哟,小狐狸,你身上还有闻仲那小子的东西?” 孔宣话头一转,道:“那小子比我还话唠,想来托你带了不少话给金灵。” 实力的碾压就是这么残酷,在孔宣面前,她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哪怕孔宣对她并无恶意,又送给她羽毛保护她,但这种感觉还是让颇为不舒服。 许是孔宣觉察到了苏妲己的抗拒,收了法力。 苏妲己这才道:“话唠?” 若不是孔宣不可能认错东西,苏妲己几乎觉得孔宣口中的闻仲和她见过的闻仲不是同一人。 孔宣口中的闻仲话唠爱笑又阳光,是截教众人的开心果,而她见过的闻仲,能说一个字,绝不多吐半个音节,冰冷的像是从冰窟窿里走出来的人,身上还在冒冷气。 孔宣闭目再睁开,眼里多了几分落井下石的笑意,道:“喔~原来为这事。” 苏妲己心下了然,八成是这只爱看热闹的孔雀窥探了闻仲和金灵之间的事情。 孔宣道:“正巧,我去碧游宫找通天有点事,咱俩一道去,我倒是想瞧瞧,金灵看到这个东西会有什么表情。” “啧啧,那可是一个冷若冰霜的主儿,我与她相识了万年,只见过她脸上的一个表情。一个金仙,活得跟雕塑一样,无趣极了,也不知她那徒弟瞧上了她哪一点。” 苏妲己:“……” 大兄弟你这么八卦对得起你高贵冷艳的圣人之下第一人,不对,圣人之下第一鸟的鸟设吗? 孔宣的声音刚落,苏妲己的身体不受控制般倒向海水。 想象中海水侵入口鼻的窒息感并未传来,像是一枚硬币反了面,海水之下完全是另外一个景色。 仙乐阵阵,华光加持,蓬莱仙境映入眼眶。 原来蓬莱仙岛不在海上,而在海水下,怪不得那么多人都找不到蓬莱岛究竟在哪。 苏妲己极目而望,仙雾阵阵,截教弟子有条不紊练着法术,队伍整齐划一像是后世在阅兵。 孔宣是殷商的神兽,想来与护卫着殷商天下的截教的关系也不错,孔宣的辈分又高,若他来拜山,纵然通天教主不起身相迎,通天教主门下的几代弟子也会列队相迎的。 而她作为孔宣带来的人,大抵也会有几分薄面,这样一来,她说的话也会颇有分量,让通天教主对封神之事引起重视,莫再落个跟书里一样的结局。 苏妲己正这般想着,截教弟子发觉了孔宣的到来,练功的动作静止三秒钟后,尖叫着四散奔逃:“不好了!那只孔雀又来踢馆子了!” 一瞬间,原本整齐划一练着功的截教弟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苏妲己:“……” 时有微风,卷起几片落叶,飘飘荡荡地落在地上。 紧接着,厉风迎面而来,女子低沉的声音响起:“孔宣,你莫要欺人太甚!” 苏妲己险些被厉风扫在地上,肩上一热,孔宣的华光突然出现,扶着她站稳。 孔宣挡在她前面,对来人笑眯眯道:“小龟灵,怎么不见你的师兄师姐?” 龟灵圣母被他华光一挡,险些站立不稳,从云头坠下。 “孔宣。”一个冰冷女音传来,七色光接住了下落的龟灵,金灵圣母一身白衣,长发玉簪,出现在云层之上。 金灵圣母刚刚出现,无当、多宝也纷纷显形,手持法宝,杀意腾腾。 苏妲己扶额闭眼。 一根能让她躲过九天雷罚的羽毛,换来截教满门的刀剑相向,这买卖,亏到家了。 长得好看的人在她这再怎么有特权,她也不该信了孔宣的邪,对孔宣有任何期待。 孔宣迎风而立,扬眉轻笑,朗声道:“通天,我来赴千年之约,你该把东西还给我了。” 第73章 苏妲己 孔宣与通天教主的千年之约,要从亿万年之前的天地初分时说起。 那个时代灵力最为充沛,无论是一块石头,还是一朵云,又或者是只鸟,一只狐狸,都羽化成仙,不入轮回。 羽化成仙后,便归于天帝统帅,是为天神。 天帝,便是开天辟地时第一缕神识,谓之天命。 天庭秩序初建,四季轮回,日月交替。 世间有万物,唯独没有人,娲皇氏女娲便按照自己的模样,捏土造人。 有了人,大地开始热闹起来。 与天神相比,凡人的力量很渺小,女娲便与天帝约定,天神不得干预人间事,更不得滥杀凡人,若犯两条者,不得再上天为天神。 只能下界为人,受轮回之苦。 同样的,女娲也不得干涉天神之事,天神们只有一个统领,那便是天帝。 女娲与天神约定后,人类过上了无忧无虑的日子,女娲无后顾之忧,便陷入了沉睡,神识化为十大巫,作为人类与天神沟通的媒介。 人与其他动植物不同,人有七情六欲,有贪嗔痴、求不得、恨别离。 当欲.望压制了理智时,热闹繁荣的大地变成了烽火连天的角逐场。 各方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甚至就连天神也参与其中。 阪泉之战,黄帝大破炎帝,炎帝归于皇帝的部落,部下蚩尤和夸父不愿归顺,带领自己的人逃往一方。 数年后,蚩尤打着替炎帝报仇的旗号,攻打黄帝,请天神风伯、雨神相助。 凡人不是天神的对手,黄帝屡战屡败。 节节败退后,黄帝请天女妭、应龙下凡相助。 天女妭是天帝的女儿,道行高深,所到之处,日出停雨,风伯雨神施展不了法术。 应龙趁此机会,杀蚩尤,杀夸父。 至此黄帝一统大地,成为人间之主。 然而此次大战天神死亡颇重,各方天神纷纷下界,严重扰乱人间和天界的秩序,天帝大怒,与天女妭断绝父女关系,贬应龙不得上天,更是重新制定天条,天神若再干涉人间事,杀之。 应龙与天女妭不得上天,天女妭北上,在沙漠中栖息,应龙南下,故南方多雨。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不知多少年,炎帝的后人共工不满黄帝后人颛顼的统治,与颛顼争帝,争帝失败后,怒触不周山。 上一次的天神在帮助人类的战役中,天神与人类互相爱慕,生下了许多后人。 这些人生来便有神力,比之天神也不差分毫,只不过不被天帝所承认,只能在人间做个帝王罢了。 共工便是其中之一。 不周仙山是支撑天界的天柱,共工以命为代价撞击不周山,不周山断裂,天塌地陷,洪水滚滚落入凡间。 若是凡间的洪水,凡人还能治理一番,可洪水是从天界冲刷而下的,是天水,根本不是凡人的力量所能抵抗的。 万物生灵苦苦挣扎在洪水之中。 这样的日子不知过了多少年,颛顼身死,后人尧继位为帝,上告苍天,求天神治理洪水。 天帝早有命令,无论何时何地,天神都不得干预人间事,故而众多天神看在眼里,却无一人出手帮助凡人。 眼看大地就此沦陷,世间生灵奄奄一息,天神鲧终于看不下去,偷息壤下界,偷偷治理洪水。 人类喜不自禁,夹道欢迎天神鲧的到来,在鲧的指挥下与洪水做斗争。 在洪水将要治理成功之时,天帝发觉了这件事,派祝融杀鲧于羽山,拿回堵塞洪水的息壤。 没有了息壤,洪水再次泛滥,大地再次沦陷。 这次再没有天神敢帮助人类,人类的力量也不足以与洪水做斗争,只能任由洪水蔓延,吞噬一切。 十大巫求救天神无路,以身死魂灭为代价,将人类的即将灭亡的消息告知正在沉睡的远古大神女娲。 人类生死存亡的消息终于将女娲唤醒。 可女娲最初与天帝有约定,天神不得干涉人间事,女娲也不得干涉天神的事情,滔天的洪水是从天上来的,女娲也不能干涉。 当然,她想干涉也没办法干涉,万年前的造人,耗费了她太多太多的精力,直至现在,她都没有完全恢复元气。 女娲知晓凭自己一人的力量是无法治理洪水的,便远赴羽山,从天神鲧的尸体里鲧的儿子大禹,让大禹继承鲧的遗志,继续治理洪水。 而女娲,则练五色石补天。 大禹在治理洪水时,遇到了天地初分时的第一只狐狸涂山氏女娇,女娇招大禹为上门女婿,帮助大禹治理洪水。 共工的臣子相柳氏在共工死后作乱,被大禹斩杀,大禹之名至此响彻天地,流亡天地间的应龙听闻大禹的事迹,前来帮助大禹。 应龙以尾画地成江,让洪水流入海洋,老子亲自锻炼定海神针,帮助大禹测量海水的深浅,洪水最终被平息,天地恢复秩序,大禹根据地形不同,将大地划为九州。 大禹成为新的大地之主,一代人王,他与女娇生的儿子启,建立了中华史上第一个王朝——夏朝。 启生来桀骜不驯,性子上来时,敢上九天偷东西。 又洪水冲出天界为祸人间时,天帝放任不管,启为此不敬天帝,不尊天命,对于关于天帝的一切事情,他都深恶痛绝。 人间之主也叫帝,天帝也是帝,为了和天帝区别开来,他建立夏朝后,将人间之主称为后,他便是夏后启。 自他之后,夏朝的统治者为夏后,而不是夏帝或者夏王。 夏朝的统治者在死后才会称为夏帝,在世时为夏后。 孔宣虽然与女娇是一个时代的人,但他性格懒散,不问世事,洪水肆虐时,他在天上睡大觉,不知道人间发生了什么事。 等知道的时候,大禹已经将洪水治理完了,女娇与大禹在一起,帮助大禹做灾后重建的事情。 作为开天辟地时在一处玩乐的小伙伴,孔宣对女娇的这种行为颇为不解。 他并非人类,对于人类遭遇的苦难,他无法做到感同身受。 仁善如鲧的那种天神,太少太少了,更多天神是你死你的,与我何干的心情? 孔宣也是这种心理。 人类没有好看的羽毛,没有光滑的皮毛,光秃秃的,丑死了,且没少捕杀他的同类,他偶尔睡醒,听到的全是鸟族的哭诉。 听得多了,自然对人类没有好感,所以洪水来了,死就死呗,跟他有什么关系?他至于为一些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类去违逆天条吗? 不至于。 所以当孔宣得知女娇与人类的大禹生孩子,还建立了王朝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女娇失了智。 ——与天地同寿的日子过着不好吗?累死累活帮助人类做什么? 再者,天庭初建时,女娇并未追随天帝,自然不被天帝承认为天神,天神尚且没有帮助人类的义务,你一个九尾狐这么热衷做什么? 孔宣很是想不明白,又觉得在天界睡觉没意思,便下界去问女娇。 女娇或许是怀孕的缘故,整个人都比以前温柔多了,散发着让他说不出来的温暖感觉。 女娇道:“我与你不同,你睡了上万年,我活了上万年。” “我看过阪泉之战的黄帝炎帝合二为一,经历过逐鹿之战的众神陨落,走过共工怒触不周山的崎岖路,最后在遮天蔽日的滔天洪水中终于明白,如果只是活着,那我的生命,没有任何意义。” 大禹忙完了事情,从外面回来,女娇看见大禹的身影,便笑了起来,手指轻抚着小腹,道:“千万年后,世人知晓黄帝的阪泉之战,知晓黄帝一统大地,是为大地之主。” “知晓共工与颛顼争帝,失败后怒触不周山,知晓女娲炼石补天,知晓应龙划地为江,知晓禹三过家门不入。他们的事迹被后人传唱,万古流芳。” 孔宣眉头微动,有些明白女娇的话,又有些不明白。 他想了想,又觉得自己明白了女娇的意思——只是活着的人生,太无趣了些。 女娇活了上万年,她寂寞了,无趣了,她想参与人类的生活,她不想万万年都只是自己。 孔宣把自己的理解说给女娇听,甚少在他面前笑的女娇突然笑了起来,道:“你我一同得道,万万年过去,你的心思还停留在得道之时。” “或许你应该来人间走走,瞧一瞧这盛世九州。人间三月桃花香,六月有清荷,你若来了,必会喜欢。若是喜欢了,便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孔宣撇撇嘴,双手环胸,道:“人间有日月轮回,斗转星移,人间的花再怎么美,终究会枯萎,哪里比得上天界的常开不败?” 孔宣说完话,便扬长而去。 他性格怪异,与其他天神的关系并不算好,只有与女娇才说得上几句话。 可也仅仅是说得上话的交情,女娇态度坚定,他多说无益。 他本来就不是爱管闲事的性子。 孔宣从女娇处出来后,并没有着急回到天上,他在人间走了一遭,想看一看,人间是否真有女娇说得那般好。 人间有花香,可比不上天界的花儿,有飞禽,可比不得他漂亮,有走兽,却比不得女娇,无趣极了,哪里有女娇说得那般有意思? 孔宣大失所望,一路往东而行。 在东海之上,他遇到一群正在练功的珍奇异兽。 这些异兽与他不同,他是开天辟地便得道的孔雀,天生地养者,为天神,受天帝统领。 而这些修道者呢,他们开灵智比较晚,又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天地间的灵气越来越稀薄,并不能支撑他们证道,故而他们只能自己修炼证道。 天帝是天地间的第一缕神识,神识之初便得道,天生地养,养就了他分外讲究的性格。 他觉得自己是天生地养的,苗根正红,便瞧不上那些自己修炼的修道者。 这些修道者不被天帝承认,不被承认的,便是仙。 孔宣不问世事多年,只知道天帝之后,又有,一气化三友,这三友便是老子元始和通天。 这些仙,是通天的弟子。 孔宣看了一会儿他们的修炼,觉得天帝的思想颇有道理——自行修炼的确比不上天生地养的天神,自他有意识起,他便在睡觉,没怎么修炼过,可尽管如此,他也觉得他的功力远在他们刻苦修行之上。 那时候的他并不知道截教的弟子是三教中实力最为高深,也最为有门派自豪感的,只是瞧着他们的练的心法奇怪,便嘴贱点拨了两句。 他脾气不好,截教的弟子也都是暴脾气,大战就此打开,通天教主听到动静从碧游宫出来瞧两眼。 门下的弟子被欺负,护短的通天教主一巴掌便把云层上的他拍下来了。 龟灵随手擦了擦嘴角的血,立在通天教主身后,冲孔宣不屑道:“你有如此功力,还去做天帝的走狗,当真让人不齿。” 孔宣道:“照你这话来讲,我若是天帝的走狗,你岂不是通天的走狗?” “大家都是走狗,就别分个高低贵贱了。” 龟灵被他气得一脸通红:“你!” “我怎么?”孔宣挑挑眉,吊儿郎当道:“见面就走狗,这是你师父教你的规矩?” “通天,你教徒弟的本事不行啊,远不如你二兄元始。” 元始的那帮弟子,见了他眼睛会发光,一口一个天使叫着,听着别提有多舒坦了。 孔宣的声音刚落,便又被通天拍了一巴掌。 通天拍了他尚觉得不过瘾,还拔了他最为漂亮的孔雀毛,捏在手里把玩着。 孔宣一下子便炸了。 打他可以,他技不如人认了,但不能碰他漂亮的毛。 孔宣当下便用五色神光去刷通天,而通天,也拔出了诛仙剑。 五色神光与诛仙剑的凌厉剑气交接,天地为之变色。 云层中突然响起天帝威严的声音:“通天,孔宣乃孤麾下天神。” 通天教主凤目微挑,对着云层翻了个大白眼,诛仙剑仍在他手里,剑气不减分毫。 孔宣被天帝用金光罩着,仍保持着刚才开屏的姿势。 通天教主并起两指,夹着孔宣漂亮的孔雀毛,随手扔进了东海。 “千年之后,再来取回你的毛。” 通天教主带着截教弟子回碧游宫,孔宣也被天帝带上了天界。 天帝道:“莫与他争锋,孤有任务交予你。” 孔宣甩着自己身上的水,道:“什么任务?” 他对天帝的感情与截教弟子对通天教主的感情差不多,没龟灵说得那么难听,是什么天帝的走狗。 他虽然于混沌之中得道,可什么都不懂,是天帝教他打坐调息,严格来讲,天帝算他半个师父。 所以天帝在制定日月轮回、四季交替、成立天庭时,他果断便跟着天帝来到天庭了。 最初得道的那些天神,功力最深的是女娇和他,旁的天神一见他来了,也跟着一并过来了。 至于女娇,她说她不喜欢天界,更喜欢在人间呆着,天帝并未为难她,任由她而去。 天庭初建,什么都不完善,他又不是爱操心的性格,也不爱揽权,便什么不管,在自己屋子里睡大觉。 一睡千年万年,经年改世,人间大变。 天帝笑了笑,道:“你想不想与通天一样,开教立派?” 孔宣摇头,道:“太累,不去。” 天帝莞尔,道:“开教立派是能证道成圣的。” 孔宣道:“我自己尚且懒得修炼,开教立派只是误人子弟。” 孔宣拒绝得果断,天帝便没再往下说,想了一会儿,又道:“大禹治水有功,合该有夏后一朝享人间富贵。” “但人间有序,没有长盛不衰的王朝。” 天帝拍了拍孔宣的肩,叹道:“百年后,你去终结夏朝吧。你与女娇是旧时,由你动手,她的日子会比旁人动手好过些。” 孔宣眉头微蹙,问道:“多少年后?” 天地之间,万物皆归天帝管,天帝的话,便是天命。 惯性的思维让孔宣没有去质疑天帝的话是否正确,只让他觉得事情来得有点突然。 他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炎黄二帝并立之时,是何等繁荣,千百年后,一样归于尘土。 女娇与大禹建立的夏朝也是如此。 天帝道:“四百七十一年后。” 领了这个任务后,孔宣便不怎么窝在家里睡觉了。 偶尔他会去人间,把这个消息告诉女娇,女娇的肚子越来越大,浑身散发着身为母亲特有的温暖,道:“孔宣,你该学会独立思考了。” 独立思考? 什么才是独立思考?他并不是很明白。 他有了意识后,便是天帝在照顾他,教导他,让他做天神,让他自由自在睡懒觉,甚至他惹祸了,天帝也会到处给他擦屁.股。 他觉得这样的日子就不错。 天帝是一个很好的天神,在他的统治下,三界欣欣向荣,万物轮回有序。 天帝从未犯过错误,也不会犯错误,他所做的,所说的,都是正确的。 正确到只要天帝开口,他便会做。 事实上,这也是天帝第一次让他去做一件事,且考虑女娇与他相识,让他去终结女娇的夏朝,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女娇放些水,让女娇的后人好过点。 他觉得这没有什么不对的。 人间没有不会灭亡的江山。 他上次睡觉时,黄帝和炎帝还在扯着袖子干架,醒来后,炎黄二帝已经融为一体,称兄道弟。 再后来,蚩尤反叛,天神纷纷下界,各自为战。 此战之后,天神陨落过半,天帝震怒,所以才不许天神插手人间事。 他觉得天帝的决策没有错。 人类是非常弱小的,天神一个技能丢过去,便能死伤过万,人类的争斗由着人类去,天神老插手做什么? 想到这,孔宣突然又有些迷茫。 天帝不许天神插手人间事,又为何让他断送大夏江山? 孔宣想不明白,便去问天帝。 天帝打开天镜,四百年之后的人间出现在天镜中。 夏桀无道,生灵涂炭,千里孤坟,万里无鸡鸣。 天帝道:“这样的人间,孤要不要管?” 孔宣看了看天镜,有些想不明白大禹和女娇的后人怎么就成了这副模样。 这种后人,不需天帝开口,他自己便会替女娇清理门口。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女娇是与他一个时代的人,不死不灭,而大禹是天神鲧的儿子,也是天神之身,奇怪的是,他们二人的寿命并不长。 甚至就连他们的儿子启,也早早夭亡在历史的尘埃里。 他建立了殷商天下,留下一根羽毛,在金鸡关做了总兵。 在回天界的路上,遇到了从不问世事的老子。 老子白发白衫,清润无为。 水利万物而不争,便是老子最好的写照。 老子与大禹有些交情,在大禹治水的时候,曾炼制了定海神针,让大禹量海水的深浅。 除此之外,老子再无在人间走动的消息,只在自己的地方,与他一样,一睡千年。 老子拦路有些奇怪,想了想,孔宣又觉得拦路也正常。 大禹是老子的朋友,他覆灭了大禹的夏朝,老子拦路问几句也情有可原。 但他等了许久,都没等到老子问话。 孔宣有些不耐烦了,便问老子:“女娇与我一同得道,大禹是天神之后,他们怎会死这般早?你有他们的消息没?” “若是有,便告诉我一声。他们人间的王朝虽然不在了,但在天界做个天神也是不错。” 老子的眼皮终于动了动,声音带着不知名的情绪,道:“你杀了他们。” “我?”孔宣险些被逗笑了:“我连他们的面都没见到。” “天帝之所以让我去终结夏朝,是因为我和女娇有交情,我会对他们网开一面。” 老子声音冰冷,道:“你的网开一面,便是让他们魂飞魄散,不得再入轮回?” 云层之中,金乌之光暗淡。 老子的身影一下子离得很远,又一下子离得很近。 孔宣突然觉得头有些晕。 零碎的画面在他脑海陡然炸开,女娇怀孕后的身体化为石像,启从石像中蹦出,石像成为粉末,飘散风中。 大禹疯了一般去追赶风中的粉末,声音撕心裂肺。 九天之上,传来仙乐阵阵。 孔宣闭上眼,从云层中坠下。 再睁开眼,孔宣身处天界,仙雾渺渺,天帝负手而立,背影孤寂威严。 孔宣起身,五色神光穿破云层,照在大地。 “为什么?” “天行有常。” 天帝转身,看着孔宣,平静道:“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孔宣挑了挑眉,揶揄道:“你言夏桀无道,殷商当兴,我为你覆灭大夏,成就成汤天下。不知百年之后,又是谁言殷商气数已尽,代天命而伐之?” 孔宣自此叛离天庭。 后来他才回想起来,天帝之下,似乎只剩下他一个天神。 最早的那批天神呢? 陨落的陨落,轮回的轮回。 再后来,他听闻天帝命十二仙俯首称臣,再建天庭。 然天帝终究吝啬,瞧不上那些后天修炼得道的,只说冲其天庭编制的,只是神,并非天神。 天神天神,天生地养方为天神,后天修炼的,唯神而已,配不上天神二字。 这似乎是一个奇怪的鄙视链,天帝自持天生地养,瞧不上后天修炼的,元始与老子又瞧不上湿生卵化修炼的。 当真可笑之极。 孔宣挑了挑眉,看着万丈华光之中缓缓而来的通天。 这人跟他一个性子,出场必须高调华丽,却不知他那华光,跟他的孔雀羽毛的五光十色相比差太远了。 孔宣道:“白驹过世,沧海桑田,通天一向可好?” 通天懒懒抬眉,瞧了一眼孔宣,目光滑向孔宣身后的苏妲己。 只一眼,便让通天的眼皮忍不住跳了跳。 这只狐狸身上,有曾经的女娇的气息。 而女娇,千年之前便死在了孔宣手上,挫骨扬灰,不入轮回。 天帝为万物之主,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但在圣人法力的加持下,他是无法探知事情的。 通天的蓬莱市碧游宫,元始的昆仑山麒麟崖,老子还有女娲的道场,这些地方,是他眼睛所看不到的地方。 通天教主挥手,众多截教弟子尽皆退下。 苏妲己眼前一花,周围仙山鸟语景致一瞬间变成了通天教主的殿内。 感觉到通天教主的目光落在她身上,她有些心虚。 都道圣人知晓过去未来,若是叫通天教主发现她不是原来的九尾狐,而是一个时空旅行者,会不会一巴掌直接把她拍死? 苏妲己想了想,觉得不会。 通天教主的目光并无恶意,只是带着三分审视,还有一分不易察觉的欣喜。 欣喜? 苏妲己险些被自己这个结论逗笑了。 她是什么身份,通天教主什么身份? 至于看见一个小妖便欣喜? 苏妲己思绪乱飞,目光落在通天教主脸上。 作为一个来自后世的人,她对这个时代的圣人也好,妖仙也罢,甚至人间天子,都没有太多的敬畏之心。 没有敬畏之心,自然该看就看了。 垂首不语受气小媳妇似的低着头,才不是她的作风。 不过说实在的,通天教主当真好看,玉色的衣裳穿在他身上,清霁逸璞,举世无双。 与一身能闪瞎眼穿着的孔宣,是完全不同的风格。 一个是气度光华富贵花,美轮美奂,让人意乱情迷不自知,一个千山雪莲清雅润泽,气质清冷却勾人魂魄。 无论哪一个,都是十足的大祸害,让人牵肠挂肚,求而不得。 苏妲己这般想着,孔宣的声音突然响起:“我就知道,你会对她有兴趣。” 苏妲己眼底闪过一抹压抑,回眸去瞧孔宣。 孔宣脸上是一贯的戏谑,眼下与眉心的妖纹显得分外风.流,嘴角微勾说着话:“她窥知天命,是一。” 大道五十,天衍四九,遁去其一。 第74章 苏妲己 作为一个时空旅行者,穿梭在各个世界执行人任务的人,苏妲己是读过几本史书和易书的,自然也明白孔宣说的一指的是什么。 她这是这次封神大战的变数,是或许能改变天命的“一”。 明白自己的身份和处境后,苏妲己对这个时代的妖和仙的认知再次上了一个台阶。 ——这个时代的人远比她想象中的要强大聪明,孔宣尚在圣人之下,却能不费吹灰之力知晓她的过往,甚至瞧她几眼,便能推断出她未来要遭遇的事情。 孔宣如此,那么孔宣之上的圣人呢? 圣人尚且不能违逆的天命呢? 与圣人天命相比,她纵然是有可能改变天命的“一”,但在他们眼里,她还是微不足道的蝼蚁。 她只是有可能改变天命,这个有可能非常低微,低微到圣人或者天帝稍稍改变她的未来,她便不复存在。 天帝本意是重建天庭,三教开宗立派忙的不亦乐乎,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天帝,还是圣人,纵然是知道她是“一”,也不会放太多的精力在她身上。 原因无他,一个随时都会被他们碾成粉末的小妖,不值得他们多给眼神。 至于孔宣献宝似的告诉通天教主她是“一”,她觉得并不仅仅是话里的意思。 一个力量低到令人发指的“一”,是不会引起圣人甚至孔宣的注意的。 孔宣对她的额态度,当是因为另一个原因。 就像此时的通天教主,看她的眼神里有着一分不易察觉的欣喜一般。 电石火光间,苏妲己想起一个人。 不,是一只狐狸。 一只千年前便死了的狐狸。 从孔宣刚才的话来看,他与涂山氏女娇有些交情,在看到女娇的后人,也就是她的法力如此低微时,还为女娇鸣不平。 孔宣是开天辟地便得道的孔雀,通天教主也是那个时代的人,孔宣这般嘴贱的性子还能与女娇有交情,那自身休养极高接人待物远在孔宣之上的通天教主,当是也与女娇打过交道。 那个时代有意识的东西并不多,老子清静无为不管事,元始不苟言笑重出身,天帝……天帝天生便与三教不对盘,通天教主能说上话的,也就孔宣与女娇了。 千年前,女娇身死道消,死因成谜,千年后,她远赴东海,来到碧游宫,通天教主看到她,像是看到了故人。 答案呼之欲出,苏妲己笑了笑。 这样也好,她说话更有分量。 一阵商业互吹寒暄后,苏妲己看了看通天教主,问道:“三教签押封神榜,不知教主如何看待?” 按照历史进程来看,这会儿通天教主和元始老子尚处于蜜月期,是你侬我侬的兄弟情深,还不是封神后期你死我活的地步。 通天教主不甚在意道:“他既然要三百六十五正神,那给他便是。” 孔宣眸光微转,笑道:“果然是通天教主,好气魄。截教门下有许多与仙道无缘的弟子,与其让他们百年后受轮回之苦,倒不如让他们去填榜,在天庭做个神,虽受天帝劳役,但终归与天地同寿,万古长存。” 通天教主斜了一眼孔宣,不置可否。 苏妲己明白了通天教主的态度。 不是每个修道者都能得证大道,截教虽有能吊打阐教十二金仙的八大亲传弟子,可更多的是刚刚入道门,连仙都没有混上的小妖。 对于这种没有仙缘的小妖来讲,能入天庭成神,是最好的结局了。 所以在封神最开始,通天教主对于三教签押封神榜并无异议,甚至还有些乐于见成。 书里写通天教主有嘱咐门下弟子,是门下弟子不停劝阻,执意插手封神之事,最后才让截教落了个满门覆灭的结局。 其实从门下弟子的行为就能看出通天教主的态度。 通天为一方掌教,他说的话对于弟子来讲是圣旨,他若是把话说死了,自然不会有弟子帮助殷商阻止西周,而不是跟葫芦娃救爷爷似的,一个一个送。 送到最后,八大亲传弟子也没控制住自己,元始老子联合了西方教,万仙阵中截教原地爆炸。 想到这,苏妲己道:“教主的本意自然是好的,天帝只说要三百六十五正神,三教给他三百六十五正神便是。三教大可借此机会,让道行低微的小妖填榜成神,可是教主有没有想过,天帝执掌三界多年,威压众生,心思何等缜密,我们尚且看出封神的漏洞,他难道看不出来?” 天帝自然是能看出来的,通天教主也知道天帝能看出来,但在这种情况下,还不以为然地去钻封神漏洞,是通天教主的本性使然。 通天教主何等自负的一个人,嫡传弟子个个出色,随便挑一个,都能吊打阐教人教。 道行上的全面碾压,让通天教主根本没阐教人教瞧在眼里,也没有将天帝的天命放在心上。 他太自负了,他觉得以截教的实力,纵然阐教人教与天帝联合,也未必是截教的对手。 可事实却是元始连西方教的人都请上来了,截教一败涂地。 想起书里的结局,苏妲己叹息不已,道:“若天帝以此漏洞,伤及教主的嫡传弟子,让教主门下弟子尽上封神台,到那时,教主又当如何?” 通天教主眼波微变,孔宣上挑的凤目里闪过一抹欣赏。 苏妲己伸手指了指天空,道:“以小妖之见,此漏洞非但不是能让截教门人占的便宜,更像是让人泥足深陷的圈套。” 明面上来看,天帝颇为大度,他原本要十二仙俯首称臣,元始护短的性子摆在那,便退了一步,不再点名要十二金仙,只要三百六十五正神供他驱使,重建天庭便可。 这三百六十五正神里,未规定究竟是谁,你们三教可以商量着让人上,什么与仙道无缘的小妖,人间的忠臣良将,都可以用来填榜。 乍一看,的确是非常宽厚考虑到三教的实际情况。 可若是深究,这没有名字的封神,可操作的空间便大了。 这些正神里,可以是道行低微的小妖,也可以是你通天教主的嫡传弟子,无论是谁,都有可能。 技不如人,你不上榜谁上榜? 自开天辟地以来,三教并立,虽有些摩擦,但仍是兄弟教派,三教联合,天帝便不好向三教下达天命。 但若三教内部厮杀,两败俱伤后,当今天下,便真的是天帝独尊了。 苏妲己说出自己的担忧后,通天教主眼睛轻眯,目光微冷。 片刻后,通天教主上下打量着苏妲己,道:“后人如此,倒也不算辜负女娇的一番心血。” 苏妲己眼皮跳了跳。 什么叫做不辜负女娇的心血? 涂山氏一族的下场之所以这么惨,还不是因为出了个大夏朝的国母,这才被后来居上的殷商严防死打,落魄到今天这步田地。 这么凄惨的事情,怎么到了通天教主口中,事情就变了味,像是女娇一番筹谋,才有涂山氏的今日。 难不成女娇之死另有隐情? 苏妲己偏过脸去瞧孔宣。 孔宣眉头微动,若有所思。 碧游宫是圣人道场,在这里,金乌之光照不到,只有圣人华光加持。 华光漫过窗台,落在孔宣俊美无俦的脸上,孔宣看着通天教主,声音不复平日的吊儿郎当,话里有着几分严肃:“女娇临死前,究竟做了什么?” 通天教主一哂,道:“你应该问这只小狐狸。” 通天教主漂亮的眸子看着苏妲己。 眼前的华光加持,耳畔的仙乐阵阵,仙山之上特有的海风,似乎都变得朦胧起来。 苏妲己的意识越来越浅,晋江卡顿的界面出现在她眼前。 耳畔是通天教主低沉的声音:“你从何处来?” “我……” 卡顿的晋江系统骤然响起警报:“警告!警告!有不法病毒入侵系统!” 系统的机械音拉回了苏妲己的神智,苏妲己的双眸慢慢恢复清明。 晋江系统虽然关键时刻永远掉链子,但防御机制却是一等一的敏捷,在警报响起的时候,不等苏妲己做决定,便自动启动了防御措施。 通天教主使的法力石沉大海。 苏妲己一笑:“我?” “我自然是从来处来。” 孔宣察觉通天教主对苏妲己用搜魂,眉头微蹙,立在苏妲己面前。 五色神光罩着苏妲己,孔宣眉梢轻挑,道:“我将她带上碧游宫,不是叫你毁她道行的。” 圣人威压下,金仙也难以支撑,更别提苏妲己的这种道行了,哪怕圣人用上一个小小的搜魂,都会对她的修行大为不利。 通天教主眸光一沉,道:“知晓当年之事之人,除却大兄,便只有她。” “不要告诉我,你没有发现她身上有着女娇的气息。” 孔宣看了一眼苏妲己。 他对女娇的气息没有那么敏.感。 初见苏妲己时,他只是觉得这只小狐狸甚是有意思,让他忍不住想起女娇。 给她羽毛护身,不过是因为看到她后来遭万雷穿心,他不忍这般有趣的狐狸就这样死于雷劫,便拔了根羽毛送给她。 至于她能看到天命,则是另外一层惊喜了。 通天教主虽然收了法力,但圣人威压岂是收法力便对身体没有影响的? 刚才那一下,让她原本卡顿的晋江系统彻底报销了,半年之内,她无法从晋江系统里得到任何东西。 苏妲己微微喘息着,道:“女娇之死,只有我与老子知晓?” 视觉尚未恢复,苏妲己脑海突然炸起各种声音: “女娇,不可!” “禹哥,这是我们唯一的办法,我们或许胜不了他,可总有后人能战胜他!世间万物的生命,当掌握在自己手里,而非虚无缥缈的天命!” 苏妲己瞳孔微微收缩,又一个清润如水的男子声音在这个时候响起:“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泛兮,其可左右。” 女娇与大禹的声音归于平静,只余下男子清润的声音和婴儿的哭啼声。 苏妲己的视觉慢慢恢复,孔宣的手在她眼前晃着。 苏妲己挡下孔宣试探瞎子的手,慢慢抬起头,看着蒲团之上的通天教主,终于明白,当年发生了何事。 也终于明白,究竟是哪位圣人在背后暗中操控,甚至将天帝与其他圣人玩弄于股掌。 封神,不过是借力打力的幌子罢了。 第75章 苏妲己 通天教主长了一双极为漂亮的桃花眼,浓密的睫毛将华光揉碎,细碎的华光便落在他眼底,在他眼底潋滟着。 这样的艳色让他在看向别人时,总会给人一种深情的错觉。 哪怕他此时的目光带着几分斟酌,眼底也是情深似海的缱绻。 当真是个不可多得的美人。 与他让人惊艳到沉沦的脸相比,他的实力同样出类拔萃。 为了门下弟子,以一人之力独战三教,逆天而行再所不惜,可惜天命难违,落了个甚是凄凉的下场。 看到通天教主,苏妲己很容易便想起“美强惨”这个后世的形容词。 这个词,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 这样的一个通天教主,也无怪乎后世以他为男主的小说会这么多。 生得好看实力又爆表,这种搭档她最喜欢了。 苏妲己笑了笑,迎着通天教主略带审视的目光,道:“请教主再议封神榜。” 她刚才看到的事情告诉她,封神榜,有诈。 苏妲己道:“这次封神,我需要参与其中。” 通天教主眸光流转,看了一眼孔宣。 二人交换一下目光,孔宣侧脸去看苏妲己。 苏妲己给孔宣递一个莫方的眼神,迎着通天教主探究的神色不避不让,道:“我或许不够资格参与封神榜的签押,可继承女娇遗志的人,是否有资格参与其中?” “女娇遗志?” 通天眸中精光一闪,眼底的审视之意更深了,修长的手指端起蒲团旁的玉色茶杯,轻啜一口茶,目光仍看着苏妲己,道:“你看到了什么?” 苏妲己回答得很是坦荡:“我看到了大道五十,天衍四九。” 孔宣挑眉,眼底漫上一丝不屑,苏妲己斜睥了一眼孔宣,道:“我还看到顺天者昌,逆天者亡。” 微风卷着三月桃花的清香,送至大殿。 孔宣双手环胸,嘴角轻轻撇了一下。 通天教主不以为然道:“什么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想去便去,没甚大不了的。” 天帝与圣人相互制衡,天帝不想让圣人知晓的事情,圣人是无法知晓的,同理,圣人不想让天帝只晓的东西,天帝也无法窥知。 当年之事,天帝遮拦之下,他作为圣人,也只知道一些无关痛痒的皮毛,至于深层的事因,只有作为当事人的孔宣和女娇知晓。 女娇已经死了,孔宣在天帝的法力加持下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事情,以至于女娇联合大禹反抗天帝的事情成了千年来最大的谜团。 圣人尚且让天帝三分,女娇并非圣人,却敢叫板天帝,据传言,是因为她知晓天帝的弱点在哪,所以才敢这么有恃无恐。 知晓天帝弱点,还能被天帝挫骨扬灰,这太不符合女娇颇为精明的行事风格了。 扪心自问,通天教主挺好奇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 通天教主状似无意地瞧着孔宣,道:“一起去?” 女娇与孔宣同为开天辟地的第一只动物,女娇勤奋,孔宣懒散爱睡,故而女娇的修为在孔宣之上。 这种情况下,还死在孔宣手上,当年那些事,仔细想想还是挺玄乎的。 通天教主摸了摸下巴,神色由最初的探究,变成了看热闹不嫌事大。 孔宣冷哼一声,挑眉道:“去,为什么不去?” 天底下没有他害怕的事情,他比通天更想知道当年发生了什么。 事情议定,通天教主叫来门下弟子,安排去昆仑山的事情。 龟灵是截教门下最强嘴炮,没有遇到孔宣之前,她是喷遍三教无敌手的存在。 因为这个缘故,通天教主无论走到哪,总是习惯带着龟灵。 他就喜欢看别的仙说又说不过,打又不敢打的憋屈模样。 至于无当,自然也是要带着的。 无当心思缜密,八面玲珑,无论龟灵捅了多大的篓子,她都能给圆回来。 去昆仑山是商议封神的事情,又不是去结仇的,带了嘴炮的龟灵,再带一个能善后的无当,打一棒槌给一甜枣,让阐教众仙对截教恨得牙痒痒,但又不至于拔刀相向。 外界看来,他们三教仍是亲如兄弟姐妹。 至于大徒弟多宝,就留下来守家,截教的挂名弟子很多,多宝要指导他们修行。 通天教主这样安排下去,苏妲己听了半日,没有听到金灵圣母的名字,忍不住问道:“为何不带上金灵圣母?” 女娇用最后一点灵力将当年之事封存在后人的血液中,只有窥知天命的人,才能看到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以及,天帝的弱点在哪里。 她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九尾狐虽是女娇的后人,但道行低微,又唯女娲之命是从,满门心思是修成正果,从未想过天命的事情,自然触发不了女娇当年封存在血液里的东西。 她是后世人,知晓一切历史进程,又从孔宣通天教主处得到断断续续的片段,很容易便激发体内的血液,从而得知当年真相。 最后来到女娇灰飞烟灭处的圣人,是老子。 是敌是友,她不知道。 她只知道,老子抵达之后,女娇的气息便彻底消失了。 老子身份可疑,此次去昆仑山,或许还要一场硬仗要打,她的随身空间被通天教主的搜魂搜得彻底报销,要想修好,最起码要半年时间。 没有随身空间,她就是一个道行超级低微的小狐狸。 老子与元始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基友,况元始素来对湿生卵化之辈没有什么好感,若是闹起来,元始必然会帮老子。 老子与元始联手,通天教主是圣人,不会有生命危险,孔宣是开天辟地便得道的孔雀,虽不是圣人的对手,但圣人也拿他没有办法,只有她,是最有可能一言不合就被扑街的炮灰。 为了自己性命着想,她当然希望通天教主多带几个徒弟,带的徒弟修为越高越好。 金灵虽为截教弟子,却在封神中独占鳌头,想来颇得老子与元始的青眼,要不然截教死了那么多的仙,为何独独她和她的弟子闻仲封神封的官职尊贵又有实权? 有这样一个能在元始和老子面前说得上话的人,苏妲己觉得自己的小命便多了一层保障。 哪曾想,她的声音刚落,殿里的众仙便一脸古怪地看着她,就连原本安排多宝帮助截教弟子修炼的通天教主,都忍不住回眸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苏妲己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了。 可吊打阐教弟子无敌手的云霄只是一个厕神,独战文殊、普贤和慈航被燃灯偷袭死的金灵圣母却是周天烈宿之首,北极紫薇之尊,掌天地经纬,统万物轮回,玉帝见了她都要客客气气道个礼,这种悬殊,简直男默女泪好不好? 没有圣人开小差这类的话,只怕金灵圣母自己都不会信。 金灵圣母与阐教人教的圣人关系这般好,还担心去昆仑山? 苏妲己不是很懂殿中众仙的脑回洞。 一阵尴尬的沉默后,孔宣大笑出声,道:“小狐狸,我敬你是条汉子。” 苏妲己:“???” 孔宣走到苏妲己身边,拍了拍苏妲己肩膀,上挑凤目里含着的笑意仿佛能顺着他大笑的动作流淌出来。 孔宣扭头看了一眼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通天教主,道:“我觉得,可以带金灵。” 多宝犹豫道:“师父,金灵师妹——” “嗳,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通天教主抬手制止了多宝没说完的话,让人去叫金灵。 看到这个情况,不用问,苏妲己也脑补了十万字撕心裂肺的N角恋的故事。 金灵圣母情窦初开时,与某某圣人相恋,后来因种种原因,二人分开。金灵圣母收了徒弟闻仲,日久生情,如胶似漆,好不快活。 然而在某一日,那位不知名的圣人终于发觉了金灵的好,又看不下去金灵离开他能过得更好,出其不意搅乱了金灵的生活,闻仲伤心离去,发誓有生之年再不见师父金灵。 再后来封神大战,闻仲战死,金灵宁愿死在万仙阵中,也不愿与那位圣人再往来,那位圣人终于明白覆水难收,沧海桑田,于是便彻底放手。 为了补偿金灵和闻仲,那位圣人给了金灵闻仲最尊贵和最有实权的官职。 苏妲己目光闪了闪,八卦之心熊熊燃烧——这个故事里不知名的圣人是谁? 元始天尊沉默寡言甚是威严,老子又是一个天塌下来他都懒得去瞧两眼的人,无论哪一个,都不像情深不寿的圣人。 她想象不来这俩人求而不得时会是什么模样。 苏妲己撞了一下孔宣肩膀,斟酌了一下说辞,压低了声音问道:“不苟言笑的那一位?还是清静无为的那一位?” 直接叫圣人的名字是会被圣人知晓的,当人,同为圣人的除外。 孔宣扬眉,暧.昧道:“去了不就知道了?这种修罗场面,万万年都不一定见得到。” 随着一声金灵圣母到,金灵圣母被仙童请了进来。 苏妲己回头去瞧,一身白衣的女子慢慢走了进来。 华光笼罩下的蓬莱岛,无论哪一处,都是温暖柔和的。 然而苏妲己在金灵圣母身上看不到半分温软。 她像是千年不化的冰雪,突然被迫来到繁华闹市,周身缠绕着冰冷温度,在华光下仿佛在冒着白色烟雾。 而那一双分外好看的眼睛,因为气质太过疏离清冷,少了几分截教弟子特有的灵动,自持的,克制的,仿佛没有焦点般。 若不是看她一路走来甚是平缓,苏妲己几乎怀疑她是瞎子了。 “呃……金灵圣母?”苏妲己有些不敢认。 在没有见到金灵圣母之前,她一直觉得金灵是热情火.辣的小妖精人设。 毕竟无论是元始还是老子,又或者是人间的闻仲,都是性格偏冷淡不大近人情的性子。 这种性子,也只有撩天撩地的小姐姐能撩得动,让他们魂牵梦萦口是心非。 哪曾想,金灵圣母是一个比他们还要冷的人,不像是性情中人通天教主教出来的弟子,更像是将元始天尊不苟言笑的威严学了十成十的阐教门人。 元始凛冽严酷,老子漠然无为,闻仲清冷自持,金灵又是高岭之花,四个大冰块凑在一起,真难为他们是怎么蹭出的火花。 听到苏妲己叫自己的名字,金灵圣母偏过脸,略微点头,冰冷眸光随着微微侧脸,转向通天教主。 通天教主虽然在旁的弟子面前不大正经,但在金灵圣母面前稍稍捡了捡身为师该有的风度。 通天教主曲拳轻咳,道:“金灵,我欲去昆仑山重新签订封神榜,你留在碧游宫左右无事,不如一同随我前去。” 金灵圣母点头。 从进殿,到面见通天教主,金灵圣母一个音节也不曾发出,冻人的气质让人稍稍离她近一点,就会打心眼里觉得冷。 苏妲己有些好奇,在她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如果她去昆仑山,又会发生什么。 事实上,殿里的众仙,除却金灵圣母自己外,剩下的仙的好奇心不比苏妲己低多少。 众仙各怀鬼胎,出发去昆仑山。 昆仑山与蓬莱岛相距颇远,不过众人是仙,须臾便到。 圣人的气息千里之外便能得知,燃灯南极仙翁带着众多阐教弟子前来相迎。 在看到来人有孔宣时,被孔宣胖揍过的金仙眼皮忍不住跳了跳。 但一想此地是麒麟崖,孔宣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在这撒野,他们的师父又极其护短,说不定他们还能报复回来。 众多尽心的心情又平复下来。 平复没多久,便看到了仙群后的金灵圣母。 燃灯道人甚是端庄和蔼的笑容便僵在了脸上。 孔宣挑眉,问苏妲己:“现在知晓了?” 苏妲己想想元始天尊面无表情的脸,再看看金灵圣母一成不变的神色,心情颇为复杂。 想来是负负得正,两块冰块遇到一起成了干柴烈火。 苏妲己跟着通天教主进了殿,一抬眉,便看到蒲团上坐着一个白衣白发的少年,半敛眉眼,神情淡淡,风轻云淡地看着她。 明明是在看她,她却感觉他不是在看她,而是通过她,在她身上看到了另外一个人的影子。 第76章 苏妲己 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 以前苏妲己只听过这首歌,不曾想,一朝来到殷商封神大战时代,却真正体验了这首歌的意境。 面前的圣人白衣白发,钟灵毓秀如水凝成的人儿一般,他的脸似白玉无暇,没有任何表情,但蕴满了水光的眼底,却是波涛汹涌。 苏妲己一声叹息。 这个老子,与她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 她还以为老子跟闻仲一样,是个老胡子睡懒觉的糟老头子,然而今日一见,才知道老子也是极其俊美的少年郎。 白衣白发,温润如水如玉,与一旁盘膝而坐甚是威严的元始天尊相比,他甚至不像个大哥,更像是元始天尊的弟弟。 这样的相貌,又是这般的气质,又有着圣人的身份,女娇都不曾与他在一起,那么能让女娇倾心的大禹,是怎样一个出色优秀的人? 苏妲己思绪乱飞,跟着众仙向老子与元始天尊见礼。 元始天尊性子孤傲,最瞧不上湿生卵化之辈,通天教主一下子带了这么多有毛没毛的仙妖登上麒麟崖,元始天尊嫌弃得连眼睛都不愿意睁开瞧一眼,嘴角微撇,算是受了他们的礼。 老子坐在元始天尊右侧,一眼万年后,他收回目光,仍半敛着眼睑,长长的睫毛剪着光线,落在他眼底,有着极淡极淡的阴影。 不知为何,苏妲己突然觉得心口有点酸。 大殿之上,龟灵与元始天尊的白鹤童子在拌嘴,无当圣母又是八面玲珑的性子,孔宣是个自来熟,热络地与燃灯道人说着话。 燃灯道人一边与孔宣说着话,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金灵圣母。 金灵圣母一如多年前的气质冰冷,不悲不喜立在仙群后。 孔宣揶揄挑眉,打趣着燃灯道人:“许久未见,甚是想念?” 燃灯道人面上有一瞬的尴尬,收回了目光。 大殿之上,叽叽喳喳的声音打破了麒麟崖上一贯的安静祥和。 冷冽如元始天尊,都受了影响,略显不耐地皱了皱眉。 然而这般热闹的气氛,却在老子身边止步。 他静静坐在蒲团上,与大殿里的喧闹格格不入,外人无法走进他的世界,他也无法走出来。 苏妲己觉得眼角有些潮湿,伸手拂了一下,水光落在她指尖。 这不是她的泪,她不可能见到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便落了泪。 这是流淌在她血液中的东西,见了喧闹之中遗世独立的老子落的泪。 苏妲己抬起头,老子神色淡淡,垂眸打坐。 微风送来麒麟崖的桃花香,甜香的气息像极了少女情窦初开时的懵懂天真。 老子闭上了眼。 苏妲己被一种难以名状的力量控制,穿过熙攘仙群,走向老子。 “小狐狸?”与燃灯交谈着的孔宣察觉出不对劲,侧身拽住苏妲己的衣袖,苏妲己拂手,径直走向老子。 元始天尊缓缓睁开了眼。 通天教主微微挑眉,饶有兴致看着苏妲己的背影。 短短几步中,苏妲己还是苏妲己,但气质却完全不同了。 原来是苏妲己是妩媚风情中又带有几分刚烈的,而现在的苏妲己,是凌厉,眼里有着山川崩逝的决绝,却在走到老子面前时,决绝变成了百转千回的歉疚。 苏妲己走到老子面前,孔宣立在她身边,狐疑地打量着垂眸不问世事的老子。 短短几步路,让苏妲己完全变了一个人。 她的声音,也不似往日的风趣,轻轻的,像是夏日凉风拂面而过。 苏妲己道:“以后的事情,便交给你了。” 孔宣瞳孔微微收缩,脸上玩世不恭的笑容慢慢散去,只剩下眼底的不可置信。 老子抬眉,清润平和的眼底闪过一抹柔光,道:“他很好,也很像你。” 苏妲己一笑:“那便好。” 元始天尊眸光若古井无波,通天教主笑颜晏晏,殿中金仙的目光齐聚在苏妲己的身上。 苏妲己转过脸,环视一圈周围圣人与金仙,目光最终落在孔宣身上。 孔宣眼底的震撼散去,还是吊儿郎当的风.流模样,上翘的嘴角微动,声音略显沙哑:“我还以为,你真的死在我手上。” 苏妲己笑了笑,道:“我是真的死了。” 孔宣眸光微暗。 苏妲己继续道:“今日苏醒,不过是想见见故人罢了。” 孔宣扯了扯嘴角,道:“故人?老子?” 苏妲己目光转向老子,须臾又收了回来,看了看孔宣,红.唇轻启,刚想说什么,身体却蓦然软了下来。 “我——” 苏妲己闭了闭眼,眼前一黑,软绵绵地倒了下来。 孔宣接住了昏倒的苏妲己。 老子看着倒在孔宣怀里的苏妲己,慢慢合上眼。 仙乐阵阵,上清经文突然响起。 苏妲己眉心闪过一缕白光,身体在孔宣怀里轻轻颤抖着。 孔宣忽然发现怀里软软的身体有点发烫,那股他最为熟悉的气息尽数回归到他怀里。 是女娇。 是开天辟地便得道的女娇的修为。 殿中金仙无不侧目,元始天尊眸中闪过一抹不屑,通天教主摸着下巴,神情若有所思。 不知道过了多久,孔宣怀里的苏妲己终于不再轻颤,她紧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 孔宣拂了拂她被汗水浸湿的发,将乱发别在她的耳后,随口问白鹤童子道:“劳驾,借金灵之前的房间一用。” 白鹤童子修为低,只感觉到苏妲己的修为突然暴增,但并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再加上元始天尊最讨厌披毛戴角之徒,他不敢擅作主张将金灵住过的房间借给孔宣,询问似的看向元始天尊。 元始天尊早就闭上了眼,神情有几分不耐烦。 在昆仑山,元始天尊的话说一不二,没有半分回转之地,白鹤只能找借口回绝孔宣。然而回绝的话尚未出口,一旁的燃灯道人道了一声法号,对孔宣:“请跟我来。” 孔宣看了一眼面有讶色的白鹤童子,把苏妲己横抱在怀里,跟着燃灯道人出了大殿。 通天教主大手一挥,对截教众人道:“好了,你们去瞧瞧小狐狸,莫在麒麟崖出了事故,等她醒了,让她来大殿寻我。” 众仙纷纷道好,鱼贯而出。 元始天尊缓缓睁开眼,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仙群最后的那抹白色身影。 那身影一如多年前,冰冷拒人千里之外。 元始天尊眉头微皱,须臾收回目光,声音微冷问通天教主:“你来麒麟崖所为何事?” 通天教主走上前,半蹲在元始天尊面前,瞧着元始天尊凛厉不耐的脸,笑眯眯道:“我来麒麟崖,旁人不明白我的心,二哥还不明白?” 元始天尊冷笑,通天教主道:“金灵许久不来了,二哥不想她?” 阳光透过窗台浸染至大殿,众多弟子念着经义的声音隐隐约约传进来。 元始天尊瞧了一眼笑得甚是诚恳的通天教主,不置可否。 另一边,苏妲己在孔宣的传功引导下,慢慢恢复了神智。 苏妲己睁开眼,便看见自己迎面盘膝坐着能闪瞎人眼的孔宣。 女娇将自己毕生的修为存在自己后人的血液里,哪个后人能勘破天命,哪个后人便能继承女娇的修为。 女娇的功力深厚,苏妲己有些吃不消,若无孔宣的运功加以引导,只怕她这会儿的血管早就爆破了。 孔宣耗费了太多的精力,额间沁出细细的汗珠,知晓苏妲己无事后,他才收工调整气息。 看着面前光灿照人的孔宣,苏妲己心头蓦然一软,从袖子里掏出自己的帕子,递给孔宣。 白的指,粉的帕,凑在一处,分外的好看。 孔宣的目光顺着帕子,一路往上,苏妲己面色虽然苍白,但眼睛却是灵动的,一闪一闪的,比天边星辰还要好看。 孔宣接过帕子,擦着虚汗,挑了挑眉,道:“你这小狐狸倒是好运气,白得了万万年的修为。” “跟我说说看,女娇是如何躲过天命将毕生修为封存的?” 苏妲己笑了笑,道:“不是她躲过了天命,是在最后关头,你的情感战胜了理智。” 自开天辟地以来,孔宣便跟着天帝修行。 孔宣虽然懒散,大多数的时间在睡觉,跟天帝修行的时间还没有他睡觉的时间长,但架不住他的跟脚好,天生地养,生来便得了道。 天帝传给他的心法,是控制他的心法,让他在自己察觉不到的时候,已经成为天帝手中最为锋利的刀。 而他,还以为自己在睡觉。 违反天规的天神们,永远死在了他的五色神光下。 女娇和大禹统一人间,建立大夏,公然违抗天帝的天命,天帝嘴上不说,心里却颇为不满。 几位圣人中,女娇因补天消耗了太多的精气,陷入了沉睡,纵然与大禹有些交情,却也无法插手大禹与天帝之间的事情。 通天教主忙着教导徒弟,元始天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老子倒是没少帮大禹和女娇的忙,可那个时候他在闭关。 没有人能够帮助女娇。 女娇在天帝加持后的孔宣手上节节败退。 五色神光即将落在奄奄一息的女娇身上的那一瞬,孔宣眼底突然恢复清明:“快……走。” 女娇当机立断,将毕生修为封印在后人血液中。 总有那么一个人的,会推翻独断自裁的天帝,会将人类的命运归还于人类手中。 女娇的气息彻底消亡,孔宣如同被抽掉了所有力气般,轰然倒在地上。 闭关结束的老子姗姗来迟,大地满目疮痍,他于一片废墟中,找到女娇孩子的魂魄,将那魂魄收在掌中,放在八卦炉中锻炼。 魂魄被锻炼成一块顽石,他将顽石投于人间,吸食日月精华。 那一日终究会到来,还命于天不再是痴心妄想。 苏妲己轻轻一笑,看着孔宣漂亮得有些过分的眸子,认真道:“女娇她……从未怪过你。” 屋外的龟灵似乎又与阐教弟子起了争执,无当圣母规劝着两方:“都是自家人,有什么仇怨是化不开的?吃顿饭,喝场酒,也就罢了。” 断断续续的声音传来,孔宣瞳孔慢慢收缩。 孔宣闭上眼,片刻后又睁开,眼底是他一贯轻挑风.流的神色,道:“我知道,她从未怪过我。” 斑驳的阳光掠过窗台,洒在屋里。 孔宣伸出手,阳光跳跃在他掌心,他看着掌心的阳光,喃喃自语道:“我和她虽然是一起出生的,但我这个人啊,太懒,懒得修炼,懒得思考,懒得去做一切事。” 最怕浪子回头,最怕轻挑的人突然煽情。 苏妲己跟着孔宣看着他掌心的阳光,听着他的自言自语。 孔宣道:“是她教会了我,要独立思考,不能人云亦云。她还说,仅仅只是活着的人生,是多无趣,我那时不懂,只以为她活了太久寂寞了。等我懂得了,她已经被我杀了。” 孔宣自嘲一笑,道:“明明一个时代的人,她却像我的姐姐,我的母亲。” 苏妲己抿了抿唇,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话去安慰孔宣。 想了一会儿,苏妲己道:“你要是不介意,可以叫我娘。左右我继承了女娇所有的修为,与女娇也没什么两样了。” 孔宣:“……” 好不容易酝酿出的伤感情绪被苏妲己一句话破坏掉,孔宣收回接阳光的手,揉了揉眉心,抬眉瞧着苏妲己,无奈笑笑,道:“怕你了。” 孔宣虽然在笑,眉宇之间却还是皱着的,让看管孔宣笑容的苏妲己颇为不习惯。 心头一动,苏妲己伸出手,想要抚平孔宣的眉头。 柔软的触感自指尖传至心头,苏妲己微怔,孔宣也愣了一瞬。 苏妲己反应过来,连忙缩回手。 而孔宣的也在瞬间做出了动作——他握住苏妲己的手,就势将苏妲己压在身下。 外面的争执声夹杂着经义声,苏妲己听到自己心脏狂跳的声音。 孔宣呼吸间的热气喷洒在苏妲己脸上:“你这么好看,不嫁给我可惜了。” 那张对于男子来讲过于艳丽的脸,有着蛊惑人心的力量。 一吻而终,二人的气息有些乱。 屋外的亭子里,龟灵的吵闹声到了最后关头,无当好脾气地在她身旁调节着。 金灵圣母抿着茶,神色淡淡看着远处的云层,燃灯道人坐在金灵对面,看了看金灵,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 苏妲己从屋子走出来,身后跟着眼睛甚是勾人的孔宣。 无当见苏妲己出来,便拉着还要与人继续吵的龟灵,带着苏妲己去找通天教主。 三位圣人商议封神的事情到了尾声,苏妲己与孔宣进来,其他人仍在院子处的亭子里。 通天教主素来眼尖,瞧见苏妲己耳后与脖颈处的殷红,颇有深意地笑了笑。 元始天尊脸色不悲不喜,冷峻如旧,对通天道:“你我三教,各凭本事上榜罢。” 通天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寸步不让笑道:“那便战场见分晓。” 一旁的老子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双目闭着,似乎已经陷入了沉睡。 通天放下茶杯,走到老子面前,手指飞快拂了一下老子的眉心,拂过之后,手指又掠到元始天尊额前,尚未摸到元始天尊的眉心,便被元始天尊夹住了手指。 元始天尊冷声道:“放肆。” 通天教主笑道:“我放肆那么多次了,不差这一次。” 另一只手趁元始天尊不注意,摸到了元始天尊眉心。 殷红色浸在通天指尖,元始天尊脸色微冷。 通天用手指点了一下自己眉心,走到苏妲己面前,随口对元始道:“好了好了,瞧你那小气样。” 通天教主伸出手,按在苏妲己眉心,三位圣人的心头血注入苏妲己的身体。 “三教之中有叛徒,有了心头血,你不至于轻易被人暗算。” 通天道,注完苏妲己后,通天又把手移到孔宣面前,孔宣抬手挡住通天,挑眉道:“别,我洁癖,这玩意儿给金灵吧。” 孔宣抬眼瞧着元始天尊,揶揄道:“没看人故意放水,就是要你保金灵吗?” 通天教主笑笑收回手,出殿招呼截教弟子,准备回蓬莱岛。 通天教主与元始老子商议的事情,是苏妲己在来的路上便与通天教主沟通过的。 三教各凭本事上榜,翁中捉鳖西方教与天帝。 世间万物的命运,应该掌握在自己手中,而非虚无缥缈的天命。 与此同时,不再昏庸的纣王杀了处心积虑的西伯侯姬昌。 得到这个消息的姬发,起兵造反,挥师伐纣。 这场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战争,彻底拉开了帷幕。 第77章 苏妲己 天帝是万物主宰,圣人尚且让他几分,非一朝一夕便能将他的意志消除,只能徐徐图之,封神之战,只是一个契机。 封神之后,众神归位,看上去是天帝的势力得到了极大的增长,但这三百六十五正神的管理与运营,会占据天帝很多精力。 天帝忙于梳理三百六十五正神,三教的三位圣人与亲传弟子们便能趁天帝不备,去做其他的事情。 此消彼长,日积月累,总有一日,会让天帝还命于天,不再主宰世间万物的命运。 基于这个大环境下,通天与元始老子议定,筛选自己门下的弟子,让道行低微、与仙途无缘的弟子们,借商周大战的机会,上封神榜封神,用来日后牵制天帝。 至于三教门下实力更为深厚的嫡传弟子,则不参与封神。 比如阐教的十二金仙,比如截教的八大亲传弟子并通天教主格外钟爱的几个小徒孙,再比如老子门下唯一的弟子玄都大法师,这些后起之秀,是未来对抗天帝的中坚力量,万万不能有意外。 他们若是上了封神榜,便如之前的那些天神一般,受天帝掣肘摆布,再无翻身可能。 通天教主回到蓬莱岛,便召集所有亲传弟子齐聚碧游宫,将重新制定的封神的事情告诉他们。 天机虽然不可泄露,但通天教主门下亲传弟子皆是极为聪明之人,通天教主稍稍一点,他们便知晓自己该做何事,当下便说,自己绝对听从师父的话,闭门安静修炼,不参与商周的任何事情。 封神之战是千万年来涉及最广、也是最大的量劫,纵然封神榜重新签订,通天教主还是有些担心自己的弟子。 截教自他开创以来,门下弟子不计其数,有那等修为高深的,出师之后,便自己找了个岛,收徒建派忙得不亦乐乎路。 三仙岛的三霄和赵公明、金鳌岛的十天君、九龙岛四圣、骷髅山二仙,还有魔家四将,便是这样的人。 通天教主环视着门下弟子。 他与孔宣有着一样的性子——懒。 但他比孔宣好一点的是,最初入门的那八个弟子,都是他一手拉扯大,手把手教修为的,再后来入门的弟子,他便没那么多精力和耐心了,让八大亲传弟子带着教。 后入门的弟子虽然也是他的弟子,但若真正轮起来,其实是他的徒孙了,是截教的三代弟子。 就好比金鳌岛的十天君,便是多宝和龟灵的徒弟。 这些弟子的修为,差不多是阐教十二金仙的下限。 截教的三代弟子对阐教的二代弟子,厉害如闻仲的,能吊打,这些弟子虽然做不到吊打,但勉强也是旗鼓相当的水准,当然,这里面要排除十二金仙之首的广成子。 广成子为金仙之首,阐教的牌面,多少要给他几分颜面。 扪心自问,让不弱于十二金仙的三代弟子们去上封神榜,通天教主多少有几分舍不得。 但舍不得也没办法,道行再低微点的,纵然去填了封神榜,也会因为自己实力不够,后期无法做到给天帝添堵的事情。 这些弟子是截教最适合去封神榜的弟子,比多宝三霄之类的不足,比下又绰绰有余,实力够,脑袋又灵活,哪怕做一些阳奉阴违的事情,也不会很快便会天帝发现。 纵然发现了,他们已经是神籍了,原来的修为又摆在那,天帝无法弹指间便让他们灰飞烟灭,只能打他们入轮回,待轮回了一世又一世,将他们的修为消磨干净后,再将他们挫骨扬灰。 在轮回的时间段,通天教主能重新找到他们的魂魄,带他们重新修炼,大把大把的老子亲自炼制的金丹灌下去,重回巅峰指日可待。 而道行再低微的弟子,便没这么好的运气了,天帝的神力足以顷刻间便让他们魂飞魄散,再无来生。 通天教主再怎么想让天帝还命于天,也不愿意拿自己的弟子永远消失为代价。 道行低微的弟子,封神便封神了,在天宫老老实实当差就行了,别掺和稍不留神便死无葬身之地的危险事情了。 通天教主看着面前的弟子,弟子俯身跪拜,声音是有死无生的决绝:“此去之后,愿再无相见。” 若是相见了,便是他们任务失败了,需要通天教主拯救他们。 不相见,便是万事顺遂,天帝被他们所牵制,无暇分心去做其他事。 众人齐声道:“愿师尊万寿无疆。” 通天教主挥了挥手,闭着眼,揉着眉心。 众人跪别通天教主后,又纷纷转向自己的师父,向自己的师父们道别。 苏妲己看得眼睛有些热。 这些弟子虽然性格多怪异,不大好相处,但都是赤诚之人,忠于师门,为师门万死不辞。 众多弟子拜别后,纷纷驾云飞出蓬莱岛。 通天教主率领八大亲传弟子,目送他们离去。 他们的身影消失在云层,通天教主仍立在岸边,眺望着他们远去的方向。 海浪拍打着岸边,无当圣母眼圈微红,提醒通天教主道:“师父,他们走远了。” 通天教主道:“知道,再看一眼罢,看完一眼少一眼。” “师父——”龟灵圣母一下子便哭了起来,哽咽道:“我舍不得他们。” 通天教主摸了摸龟灵的发,轻叹一声,没有回答。 一众弟子神情悲恸,眺望着云层久久不愿离去。 金灵圣母秀眉微蹙,一贯冰冷的面容闪过一抹担忧,她驻足站在通天教主身后,看了一会儿云层,转身离开。 孔宣双手交叠,放在脑后,对苏妲己道:“闻仲没来。” 苏妲己回头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白色身影,道:“金灵道友没有通知他吗?” 孔宣微挑眉,道:“他都让你把那东西给金灵了,你觉得通知了又能怎么样?” 苏妲己手指捏了捏闻仲让她转交给金灵的红色抹额,觉得自己很有必要再找一下金灵。 她刚上蓬莱岛时,便去找金灵了。 金灵正立在廊下观花,知道她来了,看也未看她一眼,仍抬着眉,瞧着院子里葱葱郁郁的梨花。 领着苏妲己过来的无当见此,便笑着打圆场:“道友,别多心,我家师姐啊,就是这个性子,待谁都冷冰冰的,就连师父传她心法,她也是沉默居多。” 美人都是有脾气的,金灵圣母作为三教第一冰美人,无数男仙日思夜想的女神,有点自己的小性子实属正常。 苏妲己没放在心上,笑着说出自己的来意。 “闻仲”二字刚出口,金灵圣母慢慢转过脸,如深海死寂的眸子里是前年不化的冰霜,瞧人一眼,能叫人打个哆嗦。 金灵圣母看了一眼苏妲己,一言不发转身离去。 苏妲己后面没说完的话,她是一句也不愿意听。 闻仲交给苏妲己的抹额,苏妲己连掏出来的机会都没有。 再后来,通天教主率领众多弟子去昆仑山再议封神事,大敌当前,苏妲己也没时间再去找金灵圣母交给抹额了。 这样一拖,便拖到了现在。 苏妲己握了握抹额,转身去追金灵圣母。 孔宣懒懒回眸,瞧着那绯色身影,笑意便在眼里蔓延开来。 自己的感情尚且理不清呢,便去操心其他人的事,这只小狐狸,比他想象中的爱管闲事。 不过,他喜欢。 …… “道友……金灵道友。”苏妲己叫着金灵圣母的名字,金灵圣母听到声音,脚步微顿,停了下来。 蓬莱岛上种满了桃树,只开花不怎么结果子的那一种桃树。 通天教主觉得桃花树能旺徒弟们的桃花,桃花旺了,截教人丁也就兴旺了,所以把桃树种得满满当当的,借此催一催弟子们的桃花。 时有微风,有桃花随着微风起舞,也有桃花斩落在地上,厚厚地铺上一层粉色,人的脚步踩在地上,便能荡起层层桃花瓣。 像是漫天的粉红色花雨一般。 金灵圣母就站在花雨中,一身白衣,遗世独立,气质清冷疏离,拒人于千里之外。 苏妲己心脏跳了跳,有点明白上至元始天尊,下至闻仲以及数不清的男仙的心情了。 这样一个人,这样的气质,这样的脸,看上一眼,便叫人魂牵梦萦,再也忘不掉。 更别提三教在没有分教之前,金灵圣母是跟着通天教主住在昆仑山,与元始天尊朝夕相处的。 后来离开了昆仑山,又收了徒弟闻仲,如胶似漆在一处,让人辗转反侧的,便不止是那过分漂亮的容颜了。 还有那外冷内热的性子,疏离里克制的隐忍,淡极方知花更艳,任是无情也动人。 无论是凛冽高不可攀的圣人,还是惊才绝艳的男仙,对她这样的人动心,不会有任何人觉得意外。 苏妲己追上了金灵圣母,伸出手,摊开手掌,殷红的抹额飘在粉红色的花雨中。 金灵圣母冰冷的目光略在抹额上停留一瞬,清清冷冷的眼底似乎荡起了水波。 水波一圈圈荡开,须臾之间又恢复了一贯的平静,金灵圣母收回看抹额的目光,移在苏妲己脸上,眼底有几分询问之色。 花瓣落在苏妲己额间,苏妲己伸手摘下,对金灵圣母道:“闻太师……很想念你。” “他让我拿着这个东西转告你:当年一别,恍若隔世,如今想拿着师父绣予徒儿的抹额来找师父,又恐师父仍为过去之事生气,只好让人带此物上蓬莱岛,一问师父是否安泰,二问师父,心意是否一如从前?” 关于闻仲和金灵的事情,截教弟子的口风很严,打探不出半点消息。 好在孔宣是个嘴上没有把门的,且又十分八卦,他们从昆仑山回来后,孔宣便拉着她,声情并茂地将二人的恩怨情仇讲给她听。 内容与她推断的差不多,是天雷加狗血的三角恋。 三教之中,有那么一个歧视链,天生地养天地初分便得道的人,瞧不上靠后天修炼成仙的凡人,后天修炼成仙的凡人呢,又瞧不上皮毛戴甲的动物修炼成仙的仙。 类似于天帝孔宣之类的天神瞧不上三教众人,三教众人里,阐教人教又瞧不上截教。 万年之前,三教未分教,金灵圣母跟着通天教主住在昆仑山,元始天尊是个讲究跟脚的圣人,瞧不上皮毛戴甲之辈,又加上那时候截教弟子年龄小,修为不到家,没法掩饰自己身上不属于人类的气味,让元始天尊很是厌烦。 但在这群人中,金灵是个例外。 金灵是星辰之精魄,不是凡人,不是动物,身上没有不三不四的气味,气息很精纯,人又很勤奋,但又不是像龟灵圣母那般的话痨,该说的不该说的一股脑地说。 金灵只有在修为遇到困难,需要问问题时,她才开口说几句话,除此之外,一个音节都不会往外吐。 这样性格让元始天尊在一群讨厌鬼中,终于看到一个能入眼的,偶尔遇到了,在心情好的情况下,还会开口点播她几句。 元始天尊的这种行为在三教之中掀起了轩然大波。 元始天尊是哪种性格? 是那种整日里板着脸,自己亲徒弟问问题都会一脸恨铁不成钢地看着徒弟,让徒弟心生阴影不敢再问的高冷性子,十二金仙修为远不如截教的八大亲传弟子,元始天尊的臭脾气要占百分之五十的原因。 当然,这是后话。 元始天尊一朝和颜悦色点播心法,且对象并非自己的弟子,而是他往日里最是讨厌的截教门人,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这是一种让三教弟子都怀疑眼前的元始天尊被好为人师的通天教主附了身的行为! 众多弟子生生地按住了自己快要蹦出眼眶的眼珠子,认真地思考圣人会不会被附身。 否认之后,元始天尊和金灵圣母的桃色消息不胫而走。 因为二人看上去不好惹,实际上更好惹的事实,这些桃色消息只在三教内部偷偷流传着,并不敢让二人知道。 元始和金灵又是那种对感情不大敏感的性子,哪怕他俩一碰面,便有那等胆大的弟子对身边之人挤眉弄眼,他们也没有觉察出什么不对劲,只觉得弟子的规矩越发懒散了,从未往感情方面想过。 元始和金灵“在”一起后,截教弟子甚是扬眉吐气——不是说什么最是讨厌皮毛戴甲吗?嘴上说着讨厌,身体却很诚实,所谓圣人,也不过如此嘛,最终还是拜倒在他最讨厌的物种的石榴裙下。 而另一边的阐教弟子,心情就不那么美好了,哭爹喊娘愁云惨淡,更有甚者,还指着截教弟子怒骂凑不要脸,对他们最最敬爱的师父大人下了迷魂汤。 龟灵圣母双手叉腰,翻着白眼道:“普天之下谁能对圣人下迷魂汤?还不是你们的师父见色起意,对我师姐动了歪心思,要说不要脸,不要脸的也是你们师父。” “万万万……万岁的糟老头子!还好意思对人家小姑娘下手?哎呦呦,为老不尊呐!” 龟灵圣母一开口,所有阐教弟子退避三舍,无当圣母双手环胸,打着劝和不伤三教和气的旗号,可说出来的话都是扎阐教弟子的心的。 阐教弟子没有学了元始天尊的法力高深,倒是把元始天尊不苟言笑的迂腐气质学了十成十,骂不过,又打不过,只能把自己气得拂袖而去,说与龟灵圣母一般见识是有辱斯文。 此事之后,阐教弟子聚在一起,痛定思痛地掰扯着元始天尊和金灵圣母的事情,严重怀疑是不是他们师父活得时间太久,导致了老眼昏花,才与金灵圣母互相瞧对了眼。 他们师父也是,以往那么讨厌截教门人,怎会一朝自打脸,与金灵圣母在一处了? 这一在一起,连累了他们无端矮了截教弟子一头,生生地受他们的。 阐教弟子哀叹声连天,燃灯道人念了一句经文,淡淡开口道:“以天尊眼界之高,怎会瞧上截教门人?” 众人陷入了沉默,慢慢的,又有弟子符合道:“是啊,师父明明最讨厌他们了。” “必是那金灵凑不要脸,缠着师父问心法,师父碍于师叔的面子,才不得不告诉她的。” “对对,就是这样!” 阐教弟子达成一致,元始与金灵的事情就此走向了完全相左的道路。 有童子说,自己再去给元始天尊打扫房间时,遇到了浅笑着已经给元始天尊打扫完房间的金灵圣母。 又有童子说,金灵圣母在后山摘了好漂亮的一束花,拜托他放在元始天尊的房间。 还有童子说,夜半三更,金灵圣母一身白衣立在院子中,痴痴地眺望着元始天尊的房间。 流言蜚语终于吵到元始天尊面前,元始天尊一声冷笑。 “后来呢?”苏妲己抓着孔宣的袖子,追问道。 孔宣往后一仰,躺在开满鲜花的地上,随手摘下一朵花,别在自己发间,笑眯眯道:“后来呀,就是通天带着众多弟子搬出昆仑山,找了一个海外仙山定居啦。” 苏妲己蹙眉道:“那,天尊就没追问这件事吗?他不是眼底能揉的下沙子的人,怎能让金灵不明不白便搬出去了?” 孔宣瞧了一眼苏妲己,道:“你觉得这件事是沙子?这件事纵然是石头,元始也得捏碎了按在自己眼睛里。他那么好面的人,你让他怎么去问金灵?” “哦,金灵小朋友呀,我屋里的花是不是你放的?听说你甚是想和我双修,不如咱俩现在便来一发?可拉倒吧,圣人不要面子的啊?他那种性格的人,纵然是心动了,也会翘着二郎腿等着喜欢的人扑在他身上,指不上双休时,还要旁人来动,他自己在下面享受。” 苏妲己自动忽略了孔宣话里的不和谐部分,有些心疼什么都没做错的金灵圣母。 那么大一个投怀送抱的屎盆子扣在她头上,是不是她干的,以她的性格,都不会做任何反驳。 通天教主带他们远走蓬莱岛,是对沉默寡言的她的最好的保护。 或许在某夜的月色皎皎下,通天教主谨慎再谨慎地问了金灵圣母,是否对元始天尊动过心。 金灵圣母气若幽兰,声音淡淡:“师伯便是师伯,再无其他。” 元始天尊不是一个对感情主动的人,她又何尝不是? 两块冰山遇到了一起,要么是一起融化成水交融在一块,要么是寒气逼人谁也改变不了谁。 毫无疑问,元始天尊和金灵圣母是后者。 后来金灵圣母收了徒弟,徒弟叫闻仲,从牙牙学语的婴儿,长成清俊无俦的少年郎。 听孔宣说,在蓬莱岛时的闻仲,爱笑,是个话痨,给金灵摘花带,给金灵裁衣裳,再普通不过的白色,到他手里变成了美色各异的服饰。 那时候的金灵是快乐的,闻仲给她梳发理红妆时,她看着镜子中的闻仲,还会浅浅一笑。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五十年,一次燃灯道人受元始天尊之命,前来拜访通天教主,刚下云层,便看到闻仲围在金灵身边,大笑着玩着海水。 阳光穿破云雾,洒在金灵漂亮得有些过分的脸上,她看着面前嬉闹的少年,展颜轻笑。 燃灯停下脚步,一声轻叹:“麒麟崖尚留着道友当年住过的房间,道友若是得了空,便往麒麟崖上走一遭罢。” 闻仲脸色微变,转身看向燃灯,燃灯淡淡地看了一眼闻仲,便收回目光,去拜访通天教主。 看似坚固的感情往往不堪一击,看似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人,在某一个稀松平常的日子,突然说要离去。 金灵眼底似有千山暮雪,最终归于宁静,慢慢道:“你这一生,遇不得“绝。'字。” 闻仲道:“徒儿的命是师父救的,徒儿的一身本事也是师父教的,纵然有朝一日陷入绝境,那也是徒儿命该如此,怨不得旁人。” “只盼徒儿去了之后,师父能得偿所愿,再无不甘。” 金灵抿唇不语,闻仲砰砰砰磕了三个头。 台阶染上血色,闻仲转身大步离去。 听到这,苏妲己忍不住问孔宣:“金灵道友怎么不解释一下?” 孔宣道:“金灵这个人啊,受元始的影响太严重了,半点没学通天的洒脱。” “要是我遇到了这种情况……”孔宣翻身,把一旁的苏妲己压在身下,蹭了蹭她的脸,在她额头印上一吻,笑着道:“追到天涯海角,我也要把话说清楚。” 阳光正暖,二人乱成一团。 苏妲己在孔宣的描述下,对金灵三人的纠葛有了一个新的认知——是她想的有点多,三人发乎情,止乎礼,莫说情深似海缘定三生了,连喜欢二字都不曾说出口。 其中最亲密的动作,可能也就是闻仲给金灵摘花带了。 苏妲己叹了一声,看着面前波澜不惊的金灵圣母。 所以说,闷骚们遇到一起时,是很难有好结果的。 苏妲己将抹额递给金灵圣母,道:“闻太师不介意你是否爱他,只介意你是否在委曲求全,退而求次,才收他为徒。” 当然,这些事情对于闻仲来讲,不是最扎心的,最扎心的是,他走之后,金灵后来又收了一个徒弟,名叫余元。 余,可以解释为多余,又可以作为我的自称,余元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呢?是她没有多余的心给别人?还是她的心自始至终都是“元”的? 其实闻仲刚出蓬莱岛就后悔了,在人间浪荡了几年便想回蓬莱岛找金灵圣母。 当初发的毒誓他完全不在意,什么烈火焚身,只要他与师父能再修前好,让他顷刻间死去他也无悔。 闻仲磨蹭磨蹭,又磨蹭到东海,负手而立,脚下却踢着水,眺望着蓬莱岛的位置。 东海里的老龙出来相迎,贺了又贺闻仲,闻仲看着远方,心不在焉道:“我何喜之有?” 老龙道:“尊师新收了一位徒弟,名唤余元,恭喜仙长,贺喜仙长,新得了一个师弟。” 所谓扎心,大抵如此。 你以为你是她的不可取代,你走之后,她分分钟便能找到替代品,还取了“前男友”的名字。 闻仲的剔透玲珑水晶心碎成了一地的见谁扎谁的玻璃渣,从此再不提回蓬莱岛之事。 书里的闻仲败走绝龙岭,不小心陷入云中子提前设好的通天神火柱中,受万火焚烧之刑。 他在火光中轻蔑一笑:“离地之精,人人会遁,火中之术,个个皆能。云中子,你的道术,不过如此。” 他驾云欲走,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通天神火柱不过是虚张声势,真正取他性命的是燃灯道人的紫金钵盂。 九云烈焰冠撞落尘埃,白发染血披满肩头,又有四时霹雳之声,声声要取他性命。 他闭了闭眼,仿佛看到师父头戴鲜花,浅浅一笑,温声唤他仲儿。 一缕魂魄飞入封神榜,燃灯道人垂眸,万里之外的金灵圣母口吐鲜血,双目有一瞬的失神。 总以为成仙之后,时间还很多,殊不知,每一次见面,都有可能是最后一面。 苏妲己的声音似乎有穿透人心的力量:“闻太师不希望你委屈自己,也不希望你退而求次,他只希望你永远开心。哪怕你的开心是旁人给的,他也欢喜。” 红色的抹额飘在风中,生疏的针脚绣着金色的铃铛,金灵圣母慢慢伸出手,将抹额接在手里。 金灵圣母接下抹额,苏妲己笑了起来:“那么道友,谁是你的开心?” 风吹过来,金灵圣母扬起手,手里的抹额随风而飞,转瞬间消失不见。 苏妲己万万没想到金灵圣母是这个反应,伸手去抓抹额,却已经来不及了。 抹额随风远去,落在海水中,海浪一层高过一层,红色很快失去了身影。 金灵圣母淡淡道:“这些话,是道友自己说的吧?” “我与仲儿相处多年,知晓他的性格。” 金灵圣母平静地看着苏妲己,眼底没有一丝波澜。 苏妲己一时无语,片刻后,道:“封神量劫在即,你们怄气要呕到什么时候?难道不怕一别生死两茫茫?” 金灵圣母睫毛颤了颤,眼波仍是宁静的,道:“多谢道友好意,道友有心……” 一句话尚未说完,她原本便有些苍白的脸色又白了一分,秀美微微蹙起,像是在忍耐极大的痛苦一般。 苏妲己吓了一跳。 别是被她的话刺激到了吧? 苏妲己连忙上前去扶金灵圣母,手指尚未挨着金灵圣母的胳膊,金灵圣母便摇头拒绝了她的好意。 鲜血自金灵嘴角溢出,金灵缓缓抬眸,看向一望无际的海水,冰冷的声音哑了一分:“绝……。” 苏妲己心头一跳,下意识便道:“绝龙岭?” “不会的,三教明明都商议好了,只让一些道行低微的弟子去填榜,闻仲法力高深,他的名字不在封神榜的。” 金灵不说话,只是一直看着远方,眼底由冰冷变成死水一般的沉寂。 带有桃花香气的微风拂面而来,金灵掐指算闻仲,闻仲的命运却被天象所掩盖,什么都算不出来。 原本躺在另一边山头晒太阳的孔宣突然出现在天空,五色神光大开,给云层镀上一层金边。 孔宣对地上的苏妲己道:“出事了。”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蓬莱岛也是如此。 在苏妲己劝说金灵的这半天里,人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教重新商议封神榜后,元始天尊把封神榜交给姜子牙,让他代为封神。 姜子牙拿了封神榜下昆仑山,申公豹抢夺不成,便去殷商辅佐纣王。 因三教议定的是道行低微之人去填榜,以防仙缘不成,受轮回之苦,闻仲虽然没有回蓬莱岛,但他朋友极广,截教弟子告知他新的封神榜后,他迅速对战局重新做了部署。 他麾下大将张桂芳忠义无双,修行多年,可惜与仙道实在无缘,眼看再过十几年便是白发苍苍,重入轮回,他便让张桂芳打头阵,去征讨西岐。 死后封神对凡人来讲,是求之不得的美事,张桂芳得了命令便出征,奈何西岐在没有众多仙家做帮手时实在太菜,杀不死他,他再设计让西岐将领围困他,还是要不了他的命,便一不做二不休,□□一横,把自己送上西天,魂入封神榜。 闻仲早有布置,主将张桂芳虽死,但于战局无损,殷商将士还多拿了几个城池,西岐将领退守十里,高挂免战牌。 想走闻仲后门死后上封神榜的人多不胜数,甚至苏妲己的两个小妹妹,都壮着胆子哆哆嗦嗦来问闻仲,她为纣王暖过床,她为纣王唱过曲,她为纣王流过汗,一朝逆贼窥视纣王的万里河山,她作为和纣王同床共枕的人,一定要身先士卒,为纣王拼命。 闻仲眼皮抬也不抬,给了二妖牌子,让二妖阵前效命。 二妖拿了牌子一蹦三尺高,麻溜奔向战场,只等着自己一头撞死在战前,魂魄入封神榜,再醒来就是美滋滋的神。 二妖到了战场,西岐没仙帮扶的情况下实在弱鸡,二妖求死都求不得,又无张桂芳那般灵活运用的心智,每日都追在周兵后面喊快来杀我呀,也没有人理会。 这样的日子不知持续了多久,闻仲算一算死在西周手上的人已经差不多了,该到收尾的时刻了,便去找了纣王和武成王,要不要死一死去封神。 纣王当即便表示不约,开玩笑,天上的神还要受天帝拘束,哪有人间的天子来得痛快? 闻仲便看向武成王黄飞虎。 黄飞虎有点心动,说回家商议一下。 商议之后,很快便拖家带口找闻仲,跃跃欲试问着闻仲什么时候去送死。 闻仲瞄了一眼,上至武成王七十岁的老父,下至刚学会骑马的幼子,甚至家里看门的大黄狗都给带上了,浩浩荡荡,目测快能组成一个卫队了。 黄飞虎的小儿子黄天祥口齿不清向闻仲道:“太师太师,咱们快点去送死吧。” 闻仲:“……” 行吧,凡人封神是万年遇不到的事儿,一家子都狂热也实属正常。 闻仲带领着黄飞虎一家子去送死,还未走到战场,战报便频频传阅过来:西周得了仙人相助,殷商将士不敌,节节败退,溃不成军。 凡人见的仙人并不多,描述得上天入地极其厉害,闻仲不知是三教哪位弟子破戒下凡,战事吃紧的情况下,便自己先行,在路上,遇到了被申公豹请来帮忙的赵公明。 三教早有规定,三教中的亲传弟子不许参战,阐教的十二金仙,截教的八大弟子,都是不能出现在封神战场的。 闻仲便让赵公明离去,赵公明笑道:“怎么?你还怕我死在小小姜子牙之手?” “我就去看个热闹,不插手。” 闻仲苦劝不住,便留了个心眼,细细询问赵公明,申公豹到底跟他说了何话。 一向嘴上没把门的赵公明在申公豹的事情上缄默不语,闻仲疑心更重,在对战之时也多了几分小心。 闻仲与赵公明抵达战场,阐教十二金仙一字排开,中间坐着燃灯道人与散仙陆压。 阐教之人尽数到齐,此事非同小可,闻仲正欲避战问原因,赵公明受不得激,率先冲了上去。 赵公明的道行远在众多金仙之上,但阵前有着燃灯道人和陆压,闻仲唯恐有失,一路追了上去,于一阵迷雾中,看到绝龙岭三个大字。 殷商大败,胡喜媚看情况不对,生拉死拽将想要去送死的琵琶精小玉拽住,土遁去东海报信。 胡喜媚不知蓬莱岛究竟在何处,原本受了伤的身体在海水里一泡,血水散发开来,惊动了对血腥味格外敏感的孔宣。 孔宣手一挥,将海水中半死不活的胡喜媚和小玉带到蓬莱岛。 胡喜媚浑身湿透躺在地上不知死活,小玉大口大口地吐着苦涩的海水。 苏妲己连忙上前,给二人运功驱伤。 金灵圣母掐了个决,散去二妖身上的海水,问道:“仲儿……” 仲儿二字刚出口,金灵声音微顿,又改了说辞:“闻太师现在身在何方?” 小玉靠在苏妲己怀里,不住发抖道:“死了……都死了……” 金灵身体微颤,苏妲己看了一眼金灵,道:“到底怎么回事?别着急,慢慢说,他们是金仙,没那么容易死的,是不是你看错了?” 小玉抓着苏妲己的衣袖,哆哆嗦嗦道:“赵仙长被一个叫陆压的人带走了,闻太师为了救他追了出去,我们一直等不到他们回来,后来四面八方全是火,火里有闻太师的声音……他被烧死了……” “不,他好像是被什么打死的。还有赵仙长的定海珠,也被人抢去了,赵仙长与闻太师俩死后,我们群龙无首,姜子牙趁势大肆屠杀殷商将士,殷商一败涂地。” “姐姐,死了好多人……我从未见过那么多人,全死了……” 金灵肩膀晃了晃,慢慢站起来,苏妲己眼尖,一手抓住金灵,让她不能驾云,道:“你不能去,赵公明都上封神榜了,谁知道你会不会也在其中?” “这里面有古怪,你给我一点时间,让我想想,这跟我们之前商议的完全不对。” 金灵轻轻一笑,声音冰冷刺骨:“杀我弟子,辱我门人,阐教弟子,当真一如既往不守承诺。” “师姐!”龟灵从云层降落,一把从身后抱住金灵。 多宝无当陆陆续续赶来,一同到来的还有一脸凝重的通天教主。 龟灵是一代弟子中修为最弱的一个,闻仲还在蓬莱岛时,二人经常切磋,关系更为亲密,得知闻仲出了意外,龟灵悲伤难以自制,扶着摇摇欲坠的金灵的肩膀,对通天教主道:“师父,你还等什么?我们杀上昆仑山去!” “他们杀我门下一个弟子,我们杀他十个!一百个!” 苏妲己道:“此事必有蹊跷,教主,可否给我一点时间?” 龟灵眼圈红红的,哽咽道:“有什么蹊跷?阐教弟子瞧不起我们不是一两日,不守信用也不是一两日,他们答应师父是假,只怕将计就计让我们全部死在封神之战是真!” “我们这些皮毛戴甲、湿生卵化之徒全死了,对他们来讲是清理门户,还玄门三教一个安宁!” 龟灵连珠带炮的话让人无力反驳。 阐教与截教的矛盾一直都在,圣人在场时,稍稍能维护一下表面的和谐,圣人一不在场,两教弟子立刻便拔刀相向。 积怨甚深,封神又是一个敏感阶段,也难怪龟灵会这般暴躁嗜杀。 苏妲己揉了揉眉心,抬头看着通天教主道:“教主,你若信我,便叫我一个人去。” “让我去弄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们两教不能自相残杀,若是自相残杀,才是上了天帝的当。” 通天教主蹙眉斟酌,孔宣挑了挑眉:“那你呢?他们会上封神榜,你不就不会上封神榜?” 苏妲己展颜一笑,道:“你忘了?我继承了女娇的修为,是涂山氏后人,我没那么容易死的。” 孔宣不置可否,道:“涂山氏后人?女娇修为?女娇都死了多少年了,她的名头不管用了。” 孔宣撇撇嘴,在云端对苏妲己伸出手:“怕你了,我跟你走一遭。” 五色神光烈烈,孔宣潋滟眸底闪过一抹阴郁,道:“谁都会死,但天帝一定舍不得我死。” 第78章 苏妲己 是,天帝是舍不得让你死,可是他舍得让你被人骑,被人奴役侮辱啊。 苏妲己在心里默默吐槽。 对于自视甚高的孔宣来讲,这是一种比死还要屈辱的活法,所以说,天帝到底是天帝,有一百种让人生不如死的手段。 苏妲己在心里把天帝埋汰了一百遍,对通天教主道:“封神量劫之下,三教弟子皆有可能上榜,只有我和孔宣是榜外之人,我们两人去,更为妥当。” 看过封神演义小说的人都知道,孔宣的实力吊打圣人外的所有人。 哪吒杨戬作为阐教最为出色的三代弟子,书中开了挂的人物,见了孔宣的五色神光,只有逃跑的份儿。 燃灯道人在十二金仙之上,仅比三位圣人矮半辈,与孔宣斗了两三合后,定海珠、紫金钵盂被孔宣刷掉,燃灯召唤门人大鹏羽翼仙,照样被孔宣吊打。 就连被后世人吹成“先有陆压后有天”的陆压,遇到孔宣时,书上的战绩是不到四五合,陆压欲出斩仙飞刀,见五色神光,立化虹遁——逃得没有一点点犹豫。 至于剩下的没有出场的人,完全是因为看完孔宣的深不可测的实力后,自己不敢出来丢人现眼了。 燃灯陆压面对孔宣都只有逃得份儿,他们上来完就是送人头,完全没必要。 至于孔宣的下场,是遇到了命中的克星准提,五色神光被准提的法身所破,被当做坐骑带走了。 这个结局,也从侧面反映了孔宣的战斗力,君不见三霄遇到老子元始,是脑浆迸裂魂入封神榜,孔宣好歹还活着,准提弄不死他,只能制住他,让他现原形而已。 屈辱是屈辱了点,但好歹活着,活着就有希望,总比截教弟子出来就是死,入了封神榜之后再无回转之地的好。 苏妲己继承了女娇的修为,如果没有天帝的干预下,孔宣面对女娇稍稍落下风,孔宣之所以能把女娇杀死,一是因为天帝神力的加持,二是因为女娇自杀式的把自己的修为封存在后人的血液里。 孔宣不入封神榜,继承了女娇修为的苏妲己更不会入,他们两个去看外界的情况,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道理苏妲己明白,通天教主更明白。 通天教主没有犹豫太久,驾云到孔宣面前,拍了拍孔宣的肩,脸色颇为凝重。 通天教主性格跳脱,是圣人里最不像圣人的一个,纵然天塌下来,他也能嬉皮笑脸与人说话,门下弟子跟了他那么久,从未见他正经过。 一朝他神情严肃,截教弟子顿时紧张到不行,看向孔宣的目光,大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还的壮烈感。 正当截教弟子眼圈微红,感叹看孔宣一眼便少一眼的时候,通天教主对孔宣认真道:“你放心去吧,若是被西方教所擒,莫挣扎,安生等我去救你。” 众多弟子:“……” 孔宣挑挑眉,伸出手,指尖捏着通天教主的衣袖,把通天教主搭在他肩膀上的手臂移开,不满道:“说话便说话,别乱摸,我的衣服很名贵的。” 原本颇为凝重的气氛被不着调的二人的对话彻底推翻,苏妲己险些笑了出来。 胡喜媚和小玉与仙道无缘,是一心想上封神榜的,多宝便拿了几粒丹药给她们,治疗她们身上的伤势。 伤口好了之后,二人便跟着苏妲己一同回商周战场。 胡喜媚伤得更重一点,又加上休息的时间并不久,吃完丹药后,还无法自己驾云,苏妲己见此,索性自己带着胡喜媚和小玉一同飞行。 胡喜媚与小玉是原来的九尾狐多年的姐妹,最是了解九尾狐的实力,一朝发觉苏妲己的实力暴增,甚至让圣人通天教主都对她礼遇有加,不禁有些好奇,刚上苏妲己的云头,便忍不住问苏妲己原因。 孔宣身下是云朵做成的椅子,孔宣坐在上面,舒服地翘着二郎腿,道:“原因?没甚好原因,是她遇到了我,又会投胎,有一个好祖宗。” 孔宣面上虽然永远带着三分笑,但并不平易近人,那笑更像是讥讽与揶揄,让人不敢轻易与他攀谈。 再加上他道行高深,胡喜媚与小玉更是不敢在他面前放肆,虽是听到了他的话,却也不敢追问原因,只是呐呐称是。 胡喜媚与小玉怂得太走心,对孔宣的话无不应从,苏妲己很是不满,道:“什么叫我遇到了你?又有一个好祖宗?” 苏妲己道:“没有你,我一样能找到蓬莱岛。闻仲早就把蓬莱岛的位置说与我了,我只需要按照闻仲的话,便能找到教主。” “再说了,天下的狐狸不计其数,每只狐狸的血液都有女娇临死之前下的禁锢,那么多狐狸,只有我冲破禁锢继承了女娇的法力,这不是会投胎就能解释得了的。” 孔宣眸光悠转,看着苏妲己,弯眼一笑,道:“行,你长得好看,你说的都是对的。” 胡喜媚与小玉望了望天,默默吃下这劈头盖脸的一盆狗粮。 在世人的认知里,蓬莱岛是海上仙岛,具体在哪个位置,从无人得知,无数求仙问道之人穷其一生,也不曾找到蓬莱岛的半片影子。 追其原因,是他们找错了地方。 蓬莱岛虽然在海外,但并不是海上的仙岛,他是隐藏在大海深处的。 海水将世界切割成两面,海上波涛汹涌,海下是蓬莱仙岛,世外桃源。 犹如一枚硬币,翻过来是海面,倒过去是蓬莱。 驾云飞到一定程度后,苏妲己从海水中而出。 通天教主在蓬莱岛上下的有封印,从蓬莱岛出来不会沾到一滴水,只有清凉的海风迎面拂来,让人心旷神怡。 苏妲己迎着海风,看着远方的路,有一搭没一搭地与孔宣说着话。 继承女娇的修为后,苏妲己的感官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甚至能感觉到千里之外的岛屿发生了什么。 千里之外,是三霄与赵公明所在三仙岛。 三霄是通天教主的亲传弟子,修行到一定程度后,便出了蓬莱岛,去三仙岛独立门户,广收门/徒,享受门下弟子供奉的香火。 赵公明虽然是三霄的兄长,可性子并不稳重,冲动好怒,与三霄中的琼霄碧霄有一拼,好在云霄行事稳妥,无论他们捅了多大的篓子,云霄都能平息。 平息不了的,上蓬莱岛找师父通天教主便是。 云霄自身本领够强,又有着通天教主的大靠山,故而日子过得十分痛快,方圆千里,从无人敢找她的麻烦。 然而今日,三仙岛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苏妲己感受了一下那人的修为,像是玄门三教里的弟子,但修为有些杂,让她一时分辨不出来人是谁。 孔宣道:“是申公豹。” 苏妲己眼皮跳了一下,顿时便想起了后世人评价的封神时代的两大杀器: 一是申公豹的“道友请留步”,二是陆压道人的“宝贝儿请转身”,只要听到这两句话,那人基本上可以宣告凉凉,魂入封神榜。 苏妲己不是在筹算三教封神的事情,便是琢磨闻仲与金灵的纠葛,一时间忘了这个点了,申公豹该上三仙岛报丧、让三霄逆天而行出战西周得事情了。 “走,去瞧瞧。” 苏妲己道。 书中的申公豹原本是元始天尊的徒弟,与姜子牙争封神榜,被元始天尊所厌弃,申公豹不甘于此,转投通天教主,帮助守护殷商江山。 说是守护,实则没少做坑害殷商江山的事情,其中最为有名的,便是到处寻仙访友,一句“道友请留步”,将无数截教弟子送上封神榜。 苏妲己简直怀疑怀疑他是阐教派来的内奸,专门霍霍截教弟子的。 按理讲,申公豹如果真的是阐教派来的内奸,他害死了无数截教弟子,为阐教立下大功,论功行赏,他怎么也是一个正神了,然而到最后,却只得了一个东海分水将军的神位,俗称被元始天尊拿去填了海眼。 申公豹的结局引人深思,仔细想想,他似乎也不止坑了截教,阐教出身苗根正红的姜子牙,也曾被他坑得险些没了性命,这种两面三刀的行为,让苏妲己想到了另一种可能——他并非三教中人,而是天帝派来的内奸。 苏妲己忽然想起在麒麟崖玉虚宫时,老子曾说过的话:三教之中有叛徒。 苏妲己看过书,知晓后来的文殊普贤和慈航还有燃灯道人转投了西方教,在听到老子说三教有叛徒时,她只以为老子说的是这四人。 但仔细想想,这几人转投西方教后,并未做出损害三教利益的事情,甚至还以圣人为尊,而后来的西方教,再也没有接引道人与准提的名字,佛祖是通天教主的大徒弟多宝。 西方教被三教的势力吞噬干净,后世虽有天庭凌驾在西方教之上,但唯一能拿出手的战将也只有杨戬与哪吒,战斗力不行,天庭处处被西方教压制,天帝的权利渐渐消亡,三清成为了三界的最高神。 想到这,苏妲己心头一动,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天帝知晓三教的打算,是利用封神漏洞,封一堆战斗力不上不下的神来牵制住他,让他无法分心将天命强加在万物之上。对于三教的打算,天帝早在万年之前便做出了筹划,西方教的两位圣人,是他一手扶持的,日后分天庭之权的备选。 这样一来,纵然三教塞给他一堆只会拖他后腿的神,他也不会被这些神牵制,他有西方教做备选,若天庭真的让他无法掌控,他大可与万年之前,将三百六十五正神屠杀干净,再将西方教推上九重天。 这样一来,他依旧是世间万物主宰者,没有人能够质疑他的权威,圣人也不行,只能看他的脸色行事。 元始天尊心思深沉,老子虽看上去清静无为,但心里的小九九比谁都多,三圣人之中,只有通天教主是傻白甜,没有觉察出天帝的打算。 通天教主率性而为,心无城府,若他知晓此事,只怕会安耐不住,而截教门下弟子,学了通天教主战斗力的同时,又将通天教主喜笑由心的性格学了十成十,皆不是能够忍辱负重之人。 元始与老子便索性瞒着通天教主,对于天帝的筹划,做出了另一番的应对之策: 文殊普贤与慈航的叛教而出,其实是元始与老子授意的,甚至元始老子怕他们三个修为不到家,还颇为贴心地又给他们选了一个帮手,也就是后来的如来多宝。 西方教被多宝联合文殊普贤慈航吞噬干净,天庭又被三教弟子渗入,天帝纵有无上权利,可无人执行,便是光杆司令,只能还命于天,屈居三清之下,做一个三界主宰。 所有的谜团被解开,苏妲己闭了闭眼,一道华光自她眉心而出,穿破层层云雾,直达三十三重天之上。 三十三重天之上的圣人缓缓闭上眼,嘴角浮现一抹极淡极淡的笑。 鸾凤齐鸣,瑞兽起舞,祥瑞之气遍布九州各地。 舒适地躺在云朵做成的椅子上的孔宣挑了挑眉,揶揄道:“你证道了?” 金光洒在苏妲己身上,略微有点烫,苏妲己捏了捏自己的脸,感觉像在做梦一般,而她身边的胡喜媚与小玉,得到了她证道成圣的祥瑞之气,修为突飞猛涨,身上重伤后的不适感,消失得无影无踪。 胡喜媚与小玉没有见过圣人证道,只以为是天降修为助自己修炼,当下欣喜若狂,拉着苏妲己分享自己的喜悦。 然而一拉苏妲己,那难以名状的威压便顺着苏妲己的袖子传了过来,与她们在蓬莱岛上感受的通天教主的威压如出一辙,让人心生敬畏,不敢靠近。 “说说看,你参悟了什么?”孔宣颇为好奇。 证道成圣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修为到一定程度后,离证道成圣便只剩一个契机,这个契机是你参悟了什么,明白了什么。 有的人运气好,坐在菩提树下便能参悟成圣,有的人穷其万年,还在苦苦等候契机,却不知这契机可以是朵花,是片云,甚至一缕清风,一句话的道理,都能证道成圣。 可惜有些人就是不懂,挣扎在即将成圣却也永远成不了圣的边缘。 当然,还有一种人,性格实在懒散,懒得想事情,懒得去思考,一睡万年不问世事,自然也成不了圣人。 孔宣便是后者。 苏妲己看了看孔宣,笑道:“我呀,没参悟什么,不过因为我实在漂亮,以美正道。” 孔宣眸光微转,翘着的二郎腿放了下来,认真地端详了一会儿苏妲己,诚恳道:“你是很漂亮,以美正道说得通,可照你这思维,我更应该成圣。” 苏妲己:“……” 果然在孔雀眼里,最漂亮的人永远是自己。 苏妲己忍俊不禁,伸手戳了一下孔宣的额头,道:“行,你是九州之上最漂亮,以后不叫你孔宣了,叫你大漂亮。” 胡喜媚与小玉从苏妲己与孔宣的交谈中得知苏妲己证道成圣,忙不迭恭贺苏妲己,苏妲己笑了笑,道:“运气好罢了。” 的确是她运气好,来自于后世,知晓封神演义所有的事情发展,纵然穿越到道行低微的九尾狐身上,也能根据后世的事情推断出天命,继承女娇的修为。 继承修为之后,又因为老子说的三教之中有叛徒,悟出圣人的斗争与天帝布下的天命,借此得证大道。 山川河流在苏妲己眼底豁然开朗,九州万物的祈祷响在她的心口,哪一处发生了战事,哪一处的人家又在哭啼,她都看的一清二楚。 三界在她眼底,只有几处是灰色的,灰色的地方是圣人的道场,别人的圣人看不到她,她也看不到别的圣人在做什么。 苏妲己深呼吸一口气,原本因为随身空间被通天教主损坏而生的忐忑之心荡然无存。 圣人是杀不死圣人的,天帝也同理,天帝与圣人之间只有同归于尽,她再也不用担心被天帝随手抹去存在的痕迹了。 证道成圣后,飞行的速度都快了许多,原本孔宣看她带着胡喜媚与小玉有些吃力,放慢了速度等她,这下好了,她不仅不用孔宣等了,带着孔宣,须臾之间便抵达了三仙岛。 三仙岛之上,申公豹巧言令色挑拨着三霄与阐教弟子的关系,重物被摔在地上,碧霄的声音从很远之处传来,带着点哭腔,道:“胆敢杀我兄长,是欺我截教无人吗?!” “姐姐,我们还等什么?这便杀下山去,宰了陆压并十二金仙,替哥哥报仇!” 云霄眼睛轻眯,抬手制止碧霄后面的话,起身走出屋外。 云霄将琼霄碧霄挡在身后,混元金斗在她掌心轻轻颤抖着,她脸上有着不易察觉的疑虑,向圣人气息见了礼,道:“敢问圣人从何而来?” 一抬头,便看见孔宣从迷雾中走出,笑着向她道:“蓬莱岛一别,云霄连老朋友都不记得了?” 云霄脸上的防备之色慢慢消失不见,松了一口气,道:“孔宣道友。” 不是她感觉不出来孔宣的气息,而是圣人所在之处,圣人的气息能将周围之人的气息全部遮盖,她只能感觉到一个从未知晓的圣人到来,而不知究竟来了多少人。 封神量劫已经开始,圣人的气息又是极为陌生的,很容易便让人想到某个上不得台面的圣人打不过其他圣人,先对其他圣人的弟子下手为强的龌龊事。 但当来人里有孔宣时,迷雾中尚未走出来的圣人便是自己人了。 云霄这般想着,看到苏妲己一身妃色衣裳,慢慢走了出来。 “妲己……道友?”云霄微微一惊,又很快恢复过来,脸上有几分轻快之意,道:“我道是谁,原来是你,这样也好,你正道成圣,咱们的胜算便多了一分。” 躲在云霄身后的申公豹脸色微变。 云霄的胜算多一分,他的胜算便会少一分,他需要想个法子,让这位新圣人为他所用,成为损害三教最为锋利的一把刀。 申公豹从云霄身后走出,笑意堆满面,对苏妲己打了一个稽首,道:“恭喜圣人,贺喜圣人,我教有圣人相助,必能一转颓势,将西周得叛臣贼子挫骨扬灰。” 孔宣揶揄道:“哦?是吗?” 申公豹忙不迭走上前,道:“当然是的。圣人呐,您是不知道,阐教十二金仙与燃灯陆压气焰嚣张,辱我玄门,杀我道友,就连三霄道友的兄长,也被他们杀了啊。” 说到这,申公豹擦了擦眼角的湿润,声音哽咽着,继续对苏妲己道:“公明道友死得可怜,是生生疼死的。” 三霄是赵公明的妹妹,自小一同修炼,互相扶持着长大,听到赵公明的死因,皆眼圈微红。 云霄年长,尚能自持,琼霄和碧霄年龄小,一个哭了起来,一个咬牙怒骂陆压。 申公豹煽情的手法运用得极其纯属,纵然与赵公明只有一面之缘的胡喜媚与小玉,也忍不住低叹赵公明死得冤枉。 苏妲己与孔宣交换一个眼神。 孔宣虽不大问世事,可活得年龄放在那,阅历摆在那,心思极其通透,看事也能看到本质,申公豹的说辞能煽动得了三霄和二妖,但却煽动不了他。 孔宣眼底的揶揄之意一览无余,苏妲己收回目光,问云霄:“云霄,你准备怎么做?” 云霄尚未说话,琼霄抢先道:“还能怎么做?当然是杀陆压,拿十二金仙,为哥哥报仇!” 碧霄性子柔,没有琼霄那般刚烈,可陪伴自己多年的兄长一朝死在旁人的暗算下,再怎么柔弱的性格也变得尖锐起来,对云霄道:“姐姐,哥哥死得那么惨,我们要替他报仇啊。” 云霄秀美微蹙,叹了口气,看向苏妲己,询问道:“道友有何高见?” 苏妲己眼底闪过一抹赞赏。 眼前的云霄,果然与书里的云霄一般,聪明,沉稳,不曾被仇恨蒙蔽住双眼,在一众暴躁经不得激将法的截教弟子中,她鹤立鸡群,超脱于世,若不是猪队友生拉硬拽拖着她去送人头,她根本不会死在老子手下。 碧霄青衫,琼霄白衣,云霄一身晚霞的温柔红,微风袭来,裙摆在风中起舞。 苏妲己缓缓抬起手,道:“当然是报仇。” 申公豹眼底闪过一丝喜色。 这就对了。 这个狐狸精修为虽然高深,可到底经历的事情小,对三教封神之事了解的并不多,她的正道成圣,不过是歪打正着罢了,修为再怎么高,眼界跟不上,便只能做他手里的刀。 杀阐教,杀人教,三教自相残杀,乱成一团,方能让他成就大业。 申公豹殷勤对苏妲己道:“圣人出手,莫说十二金仙了,燃灯与陆压也只能在圣人手下魂飞魄散——” 申公豹的话尚未说完,只觉得眼前一花,一道白光自他头顶闪过,喉间漫出腥咸,五脏六腑挤在一处,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般。 “你——” 申公豹瞳孔剧烈收缩,身体轰然倒地,修行化为一缕青烟,瞬间消失不见。 苏妲己道:“让你死得这么痛快,当真是便宜你了。” 碧霄大惊失色,道:“道友,你杀他做什么?他之前虽然是阐教门人,可是已经弃暗投明,归顺咱们截教了,此次上三仙岛,是来向我们报丧的。” 琼霄胆子是三霄中最小的一个,第一次见圣人杀人,又是出手让人魂飞魄散的杀招,吓得瑟瑟发抖,拽着云霄的袖子不松手,云霄拍了拍她的手,伸手揽住她的肩,蹙眉看向苏妲己。 苏妲己迎着云霄的目光,道:“他身投玄门,却并非是玄门中人。” 云霄是个聪明人,话不用说太白,只需轻轻一点,她便能明白其中关节。 更何况,有着冲动易怒的碧霄,若她说得太明白,碧霄嘴上没个把门,多半会把这件事情透露出去,还不如将这件事情稍微一带,云霄自己明白就行了。 云霄神情若有所思,片刻后,抬眸对苏妲己道:“圣人的意思,我明白了,可兄长死得惨烈,我不能坐视不管。” 苏妲己点点头,道:“我知道。” 云霄再怎么可靠稳重,当死的是她最为亲密之人,她又怎能坐得住? 道理她都懂,该逆天而行,还是会逆天而行。 尤其是,截教又出了一位圣人,胜算颇大的情况下,她也无需压抑自己不报仇。 苏妲己一脸了然,道:“报仇归报仇,但不要参与商周之战。战场上遇到了陆压,拿他便是,至于十二金仙与燃灯,并不是害死公明道友的真正凶手,稍稍给他们一些教训也就是了。” 云霄点头,道:“这是自然。” 没有了申公豹在中间挑唆,琼霄和碧霄理智了许多,冤有头,债有主,她们的兄长是陆压杀的,她们杀陆压便是,没必要再去掺和封神之事。 双方意见达成统一,孔宣深深地看了一眼苏妲己,凑在苏妲己耳畔,低声道:“看不出来,你越来越有圣人风度了。” 孔宣呼吸间的热气洒在苏妲己的脖颈间,痒痒的,苏妲己向一边歪了歪头,瞧了一眼孔宣,道:“彼此彼此,你也不差。” 三霄刚死了兄长,苏妲己没有与孔宣打闹,孔宣也见好就收,众人一起赶赴商周战场。 从胡喜媚的描述来看,赵公明身死,闻仲魂归封神台,殷商没有主心骨,一败涂地,溃不成军,是非常惨烈的战局。 苏妲己做好了心理准备,只以为会看到尸骸遍野的场景,哪曾想,到了战场一看,地上虽然有血迹,但军营的纪律仍在,士兵们各司其职,警惕地提防着西周的突袭。 胡喜媚颇为意外,看了又看,道:“咦?这跟我逃走的时候不一样。” 士兵们大多是经历过那场惨烈战役后活下来的人,见过胡喜媚,当下一人飞马往中军大营送信,为首的将士引着众人往营帐里走,一边走,一边向众人解释原因:“是武成王黄元帅来了。” 黄飞虎是纣王一同长大的发小,也是纣王最为信任的将领,更是殷商的中流砥柱,世代守护殷商江山,书里纣王受九尾狐蒙蔽,非礼黄飞虎的妻子贾氏,逼死黄飞虎的妹妹黄贵妃。 为此事,黄家一门要反,黄飞虎死死按下家中反叛的念头,劝说家中众将,说黄家世代深受皇恩,怎能为此事谋逆,不许众将弃纣王而走。 道理黄飞虎比谁都明白,可妹子和妻子的确因纣王而死,他痛不欲生,去小酒馆喝酒,被周记嘲笑是卖妻妹讨好纣王求荣。 周记的话成了压垮黄飞虎最后的一根稻草,黄飞虎口吐鲜血,连夜出城。 纣王与黄飞虎是总角之交,原本是君不疑臣,臣不负君的和乐融融,却因为小人从中挑唆,两人背道而驰,最终拔刀相向。 苏妲己来到这个时代后,自然不能再见这种事情的发生,给纣王吃自己的肉让纣王恢复清明,没有邪魔外道的蛊惑,纣王自然不会对黄飞虎的妻妹做那些事情。 现在的黄飞虎,还是纣王最为信任的人。 黄飞虎本来是领着一家人战死后上封神榜的,但走到半路,见殷商士兵溃不成军,当下也不忙着去西周送死了,着手整理军队,以图来日再战。 黄飞虎极大地保存了殷商的实力,让苏妲己到来时看到的是虽然大败,但士气并未损落的殷商士兵。 士兵们见苏妲己一众仙的到来,奔走相报,言及终于可以报闻太师之仇了。 黄飞虎得知众仙到来,远远出来相迎,见来人是苏妲己,更是彻底放了心——这只狐狸精虽然前期没少干缺德事,但后来幡然醒悟,帮助殷商,是个可以信赖的盟友。 黄飞虎虽然不是道门人士,但自己的妻子修道,因而对修行之人略有了解,今日所到众仙,云霄与孔宣的修为在闻太师之上,苏妲己在外面走了一遭后,修为更是深不可测,隐隐有着一种说不上来的威压感。 如此一来,倒也不怕阐教十二金仙和燃灯道人与散仙陆压了。 黄飞虎松了一口气,请众仙入座。 苏妲己尚未开口说话,碧霄便抢先说道:“我们姐妹三人为报仇而来,不为你们殷商西周得战事,我们杀了陆压便走,你们凡人的事情,你们自己解决。” 黄飞虎性子敦厚,被人抢白也不生气,反而和颜悦色地安慰了碧霄一番。 碧霄眼圈微红,咬着唇不说话。 寒暄之后,三霄出营帐,去西周叫阵,苏妲己故意走慢一步,与黄飞虎道:“黄元帅,这个封神榜,你怕是要晚些上了。” 闻仲一死,殷商没有能够独当一面的大将,除了黄飞虎,她实在找不到其他人能统领殷商将领的人了。 黄飞虎叹道:“封神为小,国事为大。闻太师一走,群龙无首,如今这种局面,纵然你送我去封神榜,我也不会去的。” 苏妲己点点头,心想果然是纣王从小玩到大的好基友,满门心思都在国家战事上,给个神仙都不当。 阐教众人没有圣人相助,根本不是三霄的对手,苏妲己与黄飞虎说话间,三霄从殷商士兵里选了六百猛士,摆好了九曲黄河阵。 九曲黄河阵以三才、九宫、八卦摆就,神仙入阵成凡人,凡人入阵顷刻间死去,杨戬是阐教三代弟子中最为出色的一个,也是元始天尊最为倚重的人,他见九曲黄河阵阵法绝妙,让十二金仙与哪吒暂退,自己先行破阵,一探究竟。 云霄在阵中冷笑:“杨戬,我知你得了大师伯真传,懂大师伯才会的八/九玄功。你且来凭变化破阵,看是你的□□玄功厉害,还是我的阵法更胜一筹。” 杨戬剑眉微皱,驾云而来,刚入阵中,便化作一缕金光,飞入云霄怀中。 云霄手指轻抚怀中的混元金斗,将昏迷中的杨戬摔在阵法中,道:“杨戬啊杨戬,你有八/九玄功,我伤你不得,便委屈你在这阵中待上一段时日,待我姐妹三人取了陆压性命,再放你不迟。” 金吒木吒见杨戬被阵法吸走,执剑来取云霄,琼霄碧霄迎了上去,云霄一挥手中混元金斗,金吒木吒亦化作金光被混匀金斗所吸走。 云霄再一挥手,金吒木吒掉落在九曲黄河阵中。 杨戬练就了八/九玄功,九曲黄河阵要不了他的修为,金吒木吒不过是三代弟子,又与云霄无仇无怨,故而云霄不曾伤他三人修为,只将他们三人扔在生门。 为开战便连失三人,惊动了原本坐镇中军的燃灯道人,燃灯道人骑仙鹿而来,刚刚坐定,云霄如法炮制,连拿十二金仙。 十二金仙虽不是害赵公明的凶手,但也推波助澜,让赵公明死在陆压手中,云霄手掌翻转,削去他们顶上三花,千年修为毁于一旦。 碧霄性子冲,见此仍是不甘,驾青鸾执剑来取他们性命,孔宣五色神光一照,将十二金仙护在神光下,苏妲己道:“三教本是一家,若伤了他们,天尊那里也难以交代。” 苏妲己手指一指人群中的陆压,道:“杀死你们兄长的人在那里。” 碧霄调转青鸾去取陆压。 陆压一身青衣,挥手裆下碧霄,对众仙打了个稽首,道:“我自天皇得道,见惯朝代更迭,国家兴亡。赵公明逆天而行,助纣为虐,我顺天杀之,不过是替天行道。” “你们亦是修道之人,通晓顺天昌,逆天亡的道理,又为何执迷不悟,在此枉做杀孽?” 碧霄听此大怒,攻势更甚,云霄沉吟不语,手中混元金斗并未祭出。 孔宣笑了起来,朗声道:“你既说你天皇得道,见惯逆顺,可知我的跟脚?” 孔宣是开天辟地初得道的孔雀,那时天地未分,是真正的先有孔宣后有天,而非后世人吹捧的陆压。 陆压,落鸦也,是羿射掉的金乌之一,并非最后一只金乌,他的修为在十二金仙之上,与燃灯道人相差不大,但并非是孔宣的对手。 封神演义第七十回 ,陆压四五合便败于孔宣之手,想取葫芦祭出斩仙飞刀,被孔宣的五色神光一照,陆压便明白自己并非孔宣敌手,化作长虹而逃。 书中的陆压如此,现实中的陆压也是如此。 陆压看了看孔宣,眉头轻动,看不透眼前的孔宣到底是和来路,没有答话。 孔宣身上五色神光大盛,道:“我生于混沌初开,万物之初。天命玄鸟,降而生商,五百年前,殷商因此得天命。如今天帝尚未言语,你等小人反倒妖言惑众,轻妄天命,当真让人啼笑皆非。” 说句不好听的话,孔宣跟着天帝蛮干的时候,在坐的金仙还未入玄门,孔宣是真正的天帝之使者,而眼前的西周,不过是听风就是雨,借题发挥罢了。 封神之战,三位圣人早与天帝言明,无论是天帝,还是三教圣人,都不会插手封神之事,故而天帝再怎么想让西周伐纣,也是暗搓搓在幕后遥控布置,并未惊动任何人。 这样也直接导致了今日的局面,正儿八经的天帝的使者孔宣立在这,哪怕他现在不跟着天帝混了,之前天之使者的名头还在那,西周再说自己得了天命的话,便是啪啪啪自打脸。 ——天之使者孔宣还保着殷商呢,天命就在殷商那,你西周就是反贼,打着天命的旗号坑蒙拐骗。 什么?你说你真的得到了天帝之命,是奉命伐纣的,那么,证据在哪?天帝什么时候跟你说的话?没有证据,就是妄言天命,死不足惜。 孔宣的一席话,让西周将领陷入了沉默,原本深信不疑的天命之说,也跟着有点动摇。 沉默之后,西周将领交头接耳议论着,一边议论,一边飞快抬头看一眼姬发和姜子牙。 武侯诸葛亮曾言,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苏妲己冲孔宣比了个小心心,孔宣虽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也有样学样,冲苏妲己比心。 苏妲己乐不可支,驾云与孔宣并列,对西周将领道:“何为王朝更迭?何为国家兴亡?若天子无道,臣下伐之我绝不阻拦,但当今天子真的无道吗?天子虽一时被奸人所蒙蔽,但现在已经恢复清明,天子昌明,励精图治,是你们西周妄奉天意,借殷商主力部队在外征战之机,趁虚而入肆意发起战乱,又以天命招摇撞骗,哄骗百姓跟着你们起事。” “纵使天命真在西周,西周成就霸业,但你们趁火打劫的行为,也令人不齿,遗臭万年!” 西周将领再度陷入了沉默。 孔宣的话戳破了天命在西周得晃眼,苏妲己的话更是让他们辨无可辨——纵然天命真的在西周,西周也并非仁义之师,取天下的手段下作且上不得台面。 碧霄修为不及陆压,回头对云霄道:“姐姐,你还在等什么?收了这厮替哥哥报仇!” 云霄祭出混匀金斗,刚刚收下陆压,尚未来得及封陆压泥丸宫,陆压见势不妙,化长虹而逃。 苏妲己见此,道:“你们去追陆压,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切记,若见圣人,不可轻动无礼,可暂回蓬莱岛,请教主定夺。” 云霄点头,驾着青鸾,带着两个妹妹追陆压而去。 三霄的身影消失在云层,只留下九曲黄河阵困着十二金仙与杨戬等人。 杨戬金吒木吒尚好,云霄不曾削去他们的修行,只是把他们扔在生门,而十二金仙,则没这么好的待遇了,入阵如凡人,修行毁于一旦。 燃灯抚着胡须,看着阵中昏迷不醒的众仙,轻叹一声,收回目光,看向苏妲己,道:“圣人不得干涉封神事,道友既然正道成圣,当遵守这个道理。” 苏妲己一笑,道:“圣人不得干涉人间事?燃灯道友,你还是请你身后的两位道人出来答话吧。” 别以为她不知道,燃灯早早地便叫来了帮手,要不然,也不会站着跟她废话这么多。 第79章 苏妲己 苏妲己再怎么是新正道成圣的新圣人,实战不足,心法运用也不够熟练,可该有的圣人实力还是有的。 仙人尚且分三六九等,圣人也一样,跟脚好的圣人,得证大道后,实力便在跟脚一般的圣人之上。 就好比孔宣和女娇,他们两人若能成圣,其战斗力不是一般圣人能够比拟的。 尤其是西方教这两位专门捡漏的圣人。 苏妲己继承的是女娇的修为,成圣之后,哪怕西方教的接引和准提再怎么隐藏他们身上的圣人气息,她还是能感觉得到。 苏妲己望着接引准提隐身的地方,笑道:“两位圣人从西方远道而来,何不现身相见?” 说起来,接引与准提的身份颇为神秘,之前所有人都不曾听说过这两个人的名字,突然有一日,二人证道成圣了,且成立了西方教。 元始天尊与老子和他们略有些交情,但交情也不算深,至于通天,对他们更是不了解,唯一知道的,是一旦有人成圣,所有圣人都会有感应,这些感应,便是通天教主对他们所有的了解了。 接引与准提趁着天帝封神,挑起玄门三教的自相残杀的机会,没少趁火打劫,往西方教拉人,壮大西方教的实力。 按照书中的进程,他们现在便来到商周战场,大多是看三教内乱,度几个人去西方教的。 苏妲己回眸看向九曲黄河阵中的十二金仙。 十二金仙中修为最高的是广成子,但他心志坚定,绝不会叛教而出。 道行低微如黄龙道人玉鼎道人的,接引准提也瞧不上,修为仅在广成子之下的几位金仙,才是他们的目标。 苏妲己的目光扫过文殊普贤和慈航,嘴角勾了勾。 天帝自以为将玄门三教玩弄于股掌之间,殊不知老子与元始天尊早就发现了他的打算,并针对他的算计做出了安排,文殊三人,是老子一早便安排好,打入西方教内部的。 像老子这种队友,打着灯笼也难找。 队友给力,早就安排好了一切,这样也好,省得她再费其他心思了,只需要按照老子的打算推进剧情就行了。 苏妲己笑了笑,收回目光。 燃灯道人的不远处,金光大盛,接引与准提在空中现出了法相。 接引道人叹了一声佛号,双手合十,对苏妲己道:“道友参悟天机,借此正道成圣,道友既已勘破天机,当之天命不可违,又何苦逆天而行,不辨是非?” 又是这一套。 天帝派的这些人,说辞都不会换一下的吗? 开口天命,闭口逆天而行的,他们没说腻,她都听腻了。 苏妲己懒懒挑眉,道:“我就喜欢逆天而行。” “你们愿意当狗,不代表别人也愿意。” 接引道人双手合十长叹,燃灯道人垂眸不语。 苏妲己目光落在接引道人身上。 万物相生相克,准提道人克制孔宣,照面就是能把孔宣打得现出法相,这种情况下,她可不敢让孔宣去对准提道人。 还是她去对付准提道人,孔宣牵制接引为好。 孔宣虽为正道成圣,可到底是开天辟地的第一只孔雀,得到于天地初分之际,天地不灭,他便不死,纵然被接引一时压着打,也不会有性命之忧,待她解决了准提,再去帮助孔宣不迟。 苏妲己打定主意,向孔宣使了个眼色。 孔宣活了上万年,自然知晓什么东西克制自己,当下点点头,目光锁定接引道人。 燃灯道人在这时突然开口:“玄门三教本是一家,圣人何苦自相残杀?还是尽快放出阵中的十二金仙为好。” 苏妲己笑了笑,道:“我若不放呢?” 她要是放了,准提与接引便没法往下面演戏了。 准提接引是来“救”十二金仙的,她不能抢了准提的戏。 苏妲己态度强硬,准提手中加持神杵现出法相,金光耀耀生威,径直闯入九曲黄河阵。 接引道人怕苏妲己阻止准提,手里捏着念珠,直取苏妲己。 苏妲己素来爱演,见此更是戏精上身,在与接引道人丢着技能的同时,还时不时出手去骚扰一下救十二金仙的准提。 让准提道人的救助分外困难。 燃灯道人许是怕孔宣也出手,手持从赵公明那里得来的定海珠,与孔宣缠斗着。 三五合后,燃灯知晓自己并非孔宣对手,只得召出自己的护法大鹏,让二鸟相争。 大鹏鸟虽然与孔宣同样是鸟,但严格来讲,与孔宣并非同类,毕竟作为一个开天辟地第一只的孔宣,该有的牌面还是要有的,要是他这种鸟类烂大街,天帝就不会那么看重他,教他心法,带他修炼,还利用他杀死了女娇。 尽管不是同类,但孔宣也没对大鹏鸟下杀手,他是一个经历过天帝肮脏手段的鸟,殊不知眼前的大鹏鸟,也与数年前的他一样,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究竟做了什么。 神仙打架,遭殃的多半是凡人,天上无光六色的技能晃眼,地上死的人一片接一片。 这些日子,黄飞虎没少于修仙之人打交道,在阵前看到苏妲己与来人有动手的趋势,便连忙让殷商士兵退兵数里,远远地躲着他们打斗的地方。 故而殷商士兵并未损伤多少。 而另一边的西周,便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姜子牙只是元始天尊挂牌的弟子,跟脚差,元始天尊也懒得教,姜子牙在昆仑山,干的都是跳水打杂的活儿,元始天尊让他去封神,不过是因为自己的亲传弟子有可能上榜,由他们封神危险系数大,这才挑中了姜子牙。 姜子牙第一次见圣人斗法,不知道其中威力,直到西周士兵越死越多,姬发扯着他的马缰喊退兵,他才如梦初醒,发号施令。 两军退出数里,苏妲己才开始放开手,同时在心里狠狠地鄙视了一把接引道人——什么我佛慈悲,全是假的,她尚且顾及凡人性命,没有用全力,接引道人却是全然不管,只要能牵制住她,他什么技能都敢丢过来。 这无差别的攻击,当真将天帝冷漠无情的性子学了十成十。 另一边,准提救出了十二金仙,开始传教,说他们若归顺西方教,他不仅会帮助他们恢复修为,还会大大将他们的修为提升。 准提声音刚落,十二金仙神色各异。 广成子是十二金仙之首,对元始天尊最是推崇不过,不等准提再开口,怒目而视,大骂准提落井下石。 众多金仙修行千年,一朝重回凡人,并不是每个仙都会像广成子一般刚烈,面对准提的诱惑不动心。 文殊普贤与慈航犹豫片刻,说自己愿意归顺西方教,惧留孙目光闪了闪,眼底也有松动之色。 准提帮助他们恢复修为。 然而就在此时,突然从东方传来仙乐阵阵,香气习习。 十二金仙皆是一惊,东方浓雾散去,金灵圣母一身白衣,坐七香车而来。 苏妲己有些意外:“金灵?你怎么来了?快回蓬莱岛。” 书中取了金灵性命的燃灯道人还在这儿呢,她可不敢让金灵在这久待。 金灵圣母并未答话,长袖一甩,飞金剑出现在她掌心,剑光所指,是燃灯道人在的地方。 苏妲己心下了然,八成是金灵圣母知晓了闻仲死在了燃灯道人的手上,偷偷背着通天教主,来杀燃灯替闻仲报仇的。 如果单以修为来看,金灵圣母是通天教主门下的第一女仙,道行并不在燃灯之下,书中被燃灯杀死,是被偷袭死的,如果正面相斗,燃灯未必能要了她的命。 苏妲己不再担忧,攻势更加凌厉。 接引道人并非苏妲己的对手,苏妲己放开打后,接引道人完全是被苏妲己按在地上摩擦,准提见此,手持加持神杵而来,华光攻向苏妲己。 苏妲己要的就是这种局面。 准提克制孔宣,她不能让孔宣面对准提。 苏妲己挡下金光,嘲讽道:“哟,到底是蛮荒之地出来的圣人,一个打不过,便两个人一起来,你们还要不要脸?” 准提与接引脸色微尬。 西方教插手封神是为了传教,名声若是败坏了,哪里还会有仙去嫁入他们西方教? 接引道人当机立断,不再围攻苏妲己,向另一边的孔宣攻去。 孔宣手一扬,将大鹏鸟打出原型。 大鹏鸟落在地上,羽毛洋洋洒洒飘了一地,身体不住颤抖着。 孔宣眼睛轻眯,看向接引道人,原本并没有对大鹏鸟用上的五色神光,此时骤然闪亮。 他生平最爱作死,曾与通天教主交过手,那次的教训分外惨烈,通天教主一巴掌把他拍出原型,还拔了他一根孔雀毛。 自此之后,他便明白,他是圣人之下无敌手,圣人之上么,大概就是一招秒。 接引道人再怎么跟通天教主有差距,以他不曾正道成圣的修为,也会被接引道人压着打。 不过他是不死之躯,纵被压着打也没甚了不起的。 孔宣嘴角微扬,五色神光刷向接引道人。 接引道人垂眸轻叹,手里捏着念珠结印,片刻后,圣人威压落在孔宣身上,五色神光慢慢转淡,孔宣眉梢轻挑,现出了法相。 接引道人对道童白莲童子道:“取我的东西来。” 白莲童子现身,恭恭敬敬捧上来一个白色小布袋,手一扯,从布袋里飞出来一只蚊蝇。 作为看过封神演义小说的人,苏妲己当然知晓这东西是什么。 这是西方专门为截教弟子练就的奇妖,最爱吸食修道者修为和血气的,龟灵圣母就是被接引道人打出了原型,然后硬生生被吸食得只剩下一枚龟壳。 苏妲己瞳孔骤然收缩,想也未想,身体便做出了反应,不再与准提缠斗,飞向孔宣的位置。 准提的七宝妙树打在苏妲己身上,苏妲己嘴角溢出一丝鲜血,孔宣身上的五色神光骤亮。 与此同时,恢复功力的文殊普贤与慈航加入了燃灯与金灵的战斗。 金灵独战三大士,燃灯道人目光微凉,手里的定海珠缓缓祭出。 第80章 苏妲己 准提用了十分的力,七宝妙树结结实实地打在苏妲己背上。 圣人受这一击,也有些支持不住,苏妲己晃了晃,半跪在孔宣面前的云层,九条白色的尾巴通天而起,将孔宣挡在自己身后。 那蚊蝇是能把修道者的精血吸干的,龟灵圣母修为何等高深,遇到蚊蝇只剩下一个龟壳,苏妲己不敢想象,在圣人威压下动弹不得的孔宣,遇到蚊蝇会是什么下场。 苏妲己随手擦了一下嘴角血迹,看着面前蓄势待发的准提和接引,觉得自己今天要凉。 天帝身受天命,他若插手封神,是比圣人对封神的影响大得多,为了不让天帝在封神事情上搞事,玄门三教的三位圣人早与天帝有约定,无论是天帝,还是他们,都不得插手封神之事。 元始老子与通天,是没有办法出来帮她的,若是贸然出手,便给了天帝干预封神的可趁之机。 没有人能在这个时候出来帮助她,孔宣再怎么是圣人之下第一人,但在遇到圣人的时候,只能被圣人压着打。 她需要想其他的办法。 苏妲己勾了勾嘴角,道:“就这点能耐?西方到底是不毛之地,养出来的圣人都这么弱鸡。刚才那一下,若是换成玄门三教中的任意一位圣人,我这会儿已经站不起来了。” 与准提交手时,她虽然略占上风,但准提也并未露出破绽,这样打下去不是办法,她必须找出他的弱点所在,尽快结束这场战斗。 他们有两个圣人,她只有一个,她拖不起的。 失去理智的人更容易露出破绽。 苏妲己一边嘲讽,一边不动声色摆弄着随身空间。 蓬莱岛上一天,地上一年,在蓬莱岛上待的那段时日,她的随身空间已经恢复了正常。 苏妲己问晋江系统:“有没有杀死圣人的办法?” 晋江冰冷的机械音一卡一卡地响起:“除……同归于尽外,没有任何……办法。” 苏妲己:“……” 行吧,这根不说有什么区别? 她是想阻止封神,可她同时也想活着啊。 圣人的威力大,与圣人同归于尽,还会伤害到她自己,在这里灰飞烟灭了,指不定她就是真的死了。 苏妲己有一瞬的犹豫,转眼间又与准提接引二圣交战了几个回合。 她的尾巴在护着孔宣,提防蚊蝇来吸食孔宣的精血,这种情况下,便相当于自废了一半功力,准提接引虽然单拎出来都不是她的对手,但两个人凑在一起,她便有些吃力了,再加上她又要护着孔宣,几个回合下来,她身上的伤越来越多。 尾巴形成的屏障里传来孔宣用力拍打着结界的声音:“小狐狸?!放我出来!” 苏妲己胸口微微起伏,道:“不放,现在我罩着你。” 话音刚落,余光看到燃灯道人手里的定海珠,而另一边,是金灵圣母独战三大士。 小玉与胡喜媚纵然得了她正道成圣的灵气,但自身的修为实在太低,纵然吸收灵气之后道行大增,可也不是空中的众仙的对手。 一次又一次想冲进来帮忙,被空中众仙技能的余波一照,瞬间便落下云层,摔在地上。 苏妲己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她不能再拖了。 再继续拖下去,结果只有一个,她是圣人,万劫不灭之身,她死不了,可孔宣,金灵,小玉甚至胡喜媚,都会被准提和接引杀死。 苏妲己闭了闭眼,气息越来越弱,叹气问晋江系统:“有没有让我在引爆自己的情况下,还能保住我魂魄的法子?” 只要能保住她的魂魄,她就能重生。 再说了,接引和准提两位圣人若被她弄死了,天帝的实力也会大大削弱,不需要千万年,三清便能逼迫天帝还命于天。 她以自己身死道消为代价,杀死接引与准提,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滋滋的电流声充斥着耳膜,苏妲己知道那是晋江系统在演练各种方法。 接引与准提的攻势越来越快,苏妲己又受了一掌,九条尾巴颤了颤。 苏妲己催促道:“快点,再磨叽你可以去我坟头蹦迪了。” 电流声扎然而止,晋江系统特有的机械音再度响起:“以孔宣给你的羽毛为媒介,在你自爆前,将你的灵魂引入在羽毛中。只要孔宣不死,你便能重生。” 这方法可行。 孔宣是开天辟地时第一只孔雀,天地在,他便在,当然,除非是某位圣人活腻歪了,以自己魂飞魄散为代价,才能将孔宣杀死。 事实上,圣人虽然整日里说空虚寂寞,生活无聊,但从来没有动过寻死觅活的念头,自然也不会有人付出这般高昂的代价杀孔宣。 “好,就这么办,立刻准备引渡魂魄。” 苏妲己对晋江系统道。 晋江系统接到命令,开始分析羽毛媒介,电流声不绝于耳,苏妲己抬起头,对接引与准提笑出一口大白牙,道:“最毒妇人心这句话,不知二位圣人听过否?” 接引与准提交换一个眼神,只以为是苏妲己是在硬撑。 准确来说,苏妲己并不是截教弟子,与纣王也不过是睡了几觉的关系,没有非替截教殷商卖命的理由,更不会以烟消云散为代价去除掉他们。 接引道人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道友,你现在收手,我们可以既往不咎。” 苏妲己嘴角微勾,道:“既往不咎?” “五、四、三、二——”晋江系统开始倒计时。 苏妲己灿然一笑,道:“不好意思,我这人睚眦必报。” “一。” 白光乍起,接引与准提瞳孔骤然收缩,想借清风遁去,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只剩下一个不甘的回音:“不!” 刺目的白光遮天蔽日,久久盘旋在九州大地之上,吞噬着世间所有的污浊。 毛茸茸的尾巴软趴趴地落下,孔宣终于得见天日,女子轻快的声音在他心底响起:“好好活着,等我回来。” 与燃灯等仙打斗着的金灵圣母被白光一激,纷纷从云层落在地上。 圣人陨落的威压太强烈,压制得所有仙人站不起来身,更有甚者,还有金仙现出了法相。 小玉胡喜媚现出本身,九头雉鸡精声声哀鸣,玉石琵琶弦断声绝。 孔宣从孔雀变成人形,脸上妖尾越发殷红,抬头看着天上晃眼的白光。 不知过了多久,白光终于散去,众仙妖恢复人身,有在地上痛苦打滚,又支持不住伏在地上剧烈咳嗽着。 孔宣立在风中,狂风烈烈,吹动着他的衣摆与长发。 一片羽毛轻飘飘落下,孔宣伸出手,羽毛落在他掌心。 轻轻的,柔柔的,像极了那个风情女子在他手心印上一吻。 孔宣闭上眼。 风声呼啸中,金灵圣母抬头看天,轻声道:“妲己道友……陨落了?” 普贤慈航与文殊你看看我,我看看,不知道自己这出戏要不要继续演下去。 西方教的两位圣人都死了,他们还假装自相残杀取信西方教做什么? 小玉和胡喜媚哭得没了人形,诅咒发誓骂西方教。 众仙妖或沉默,或感伤,立在众仙妖之外的燃灯道人目光落在抬眉看天的金灵圣母身上,缓缓祭起了定海珠。 阐教原本可以做三教之首的,元始天尊的雄心大志也不限于只做圣人,可就是这个女人,搅得阐教不得安宁,元始天尊时常走神。 谁都可以不死,这个女人必须死。 燃灯道人目光微冷,定海珠脱手,飞向金灵圣母的额头。 金灵圣母并未留意身边事物,还在看天边惨白的云层,定海珠转瞬便到。 速度太快,定海珠又是老子的东西,寻常金仙遇到定海珠,只有死路一条。 金灵圣母秀眉微蹙,举起飞金剑去档定海珠。 飞金剑遇到定海珠断为两节,定海珠继续向她飞来。 在即将落在她额头的时候,一道华光闪过,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 金灵圣母只觉得身体一转,落入一个温暖怀抱。 面前的元始天尊左手曲弯,将定海珠控在掌心,右手揽在她的腰间。 金灵圣母面上一冷,从元始天尊怀中挣开。 元始天尊眉头微动,将空荡荡的右手背在身后,左手把玩着定海珠。 定海珠的光泽闪过他阴郁眼神,他抬眉,看向不远处的燃灯道人。 燃灯道人一贯温和的目光退去伪装,凛凛看向元始天尊,道:“你还记得你最初的心愿吗?” 燃灯道人指着金灵圣母,怒其不争道:“为了这个女人,你什么都顾不得了,你还记得你圣人身份、你的凌云之志吗?!” 元始天尊目光明明暗暗。 通天教主慢悠悠从云层降落,拍了拍一直沉默不语的孔宣,回头对燃灯道:“你可闭嘴吧,你瞧瞧你自己,不比他强多少。” “圣人是圣亦是人,若连喜怒哀愁都没有,那与顽石草木有什么分别?圣人与天地同寿,寿命永无休止,若都按你那个活法,生活还有什么意思?一头撞死得了。” 孔宣肩膀晃了晃。 通天教主骂街的声音还在继续,孔宣突然想起女娇对他说过的话。 “只是活着的人生,太无趣。” 那年的他虽然活了千万年,心智却还是少年。 少不更事,只以为女娇是活得太久太寂寞,所以才找了大禹。 如今想来,并不是的。 有那么一个人,她会突然闯入你的生活,让你发觉你之前的日子是灰暗无光。 她的灵魂带着光,能照亮你心底的每一处阴暗角落,你所有的尖锐与倨傲,在她面前化为三千绕指柔。 自此之后,为她生,为她死,所向披靡。 孔宣闭上眼,五色神光直冲云霄。 又一位圣人横空出世。 接引与准提是天帝的□□,这两位圣人消散后,天帝实力大打折扣,三清没怎么费力气,便让天帝还命于天。 三百六十五正神归位,有死后上榜,也有人肉身入榜。 封神台上,红光闪过,闻仲现身,云雾的不远处,是一身衣袂飘飘的金灵圣母。 闻仲有一瞬的失神,抬起玄色战靴。 仙乐阵阵,清风徐徐,闻仲抿了抿唇,又收回了脚步。 金灵圣母轻轻一笑,道:“仲儿。” 闻仲眉头舒展开来,红色身影消失在封神台。 “师父——” 孔宣口里衔着孔雀羽毛,百无聊赖地看着众仙封神。 斗转星移,转眼又是一个轮回。 五彩斑斓的羽毛慵懒地舒展着腰肢,盈盈月光中,缓缓走出来一个绰约身影。 孔宣眉梢微挑,声音微哑,道:“道友,好久不见,双修否?” 不知又过了多少年,通天教主又捡了一窝奇形怪状的动物,一边撸着毛,一边走家串巷,在三十三重天上看到一只大孔雀,身后跟着一串小孔雀。 通天教主唏嘘不已:“物种不同还能有后代?看来我的徒子徒孙不用孤独到老了。” ———————————————— “宿主已成功完成任务。” “宿主是否接受新任务?” 熟悉的机械音响起,颜夕揉了揉眉心。 颜夕声音刚落,眼前豁然开朗: “我若与张无忌结为夫妇,我的亲身父母死在地下,尸骨不得安稳,我的师父灭绝师太必成厉鬼,令我一生日夜不安,我若和他生下儿女,男子代代为奴,女子世世为娼。” “张无忌!今日大婚,你真的要弃我而去?你若走了,便不要再回来!” 颜夕眉梢轻挑,嘴角勾了勾。 哟,小白花的黑化史,可惜拿的是女配剧本,再怎么机关算尽,也落了个身败名裂被人唾弃的骂名。 颜夕道:“这任务,我接了。” 世人常道,汉水初遇,周芷若误了张无忌半生,可对于周芷若来讲,张无忌误的却是她的一生。 为了张无忌,她违背师命,双手染血,张无忌还给她的,是大婚之日随赵敏而去。 而赵敏,是害死她至亲至爱师父的人,又夺了峨眉派的倚天剑。 倚天剑原本属于峨眉,自被赵敏夺走后,张无忌从未说过让赵敏归还,仿佛已经认定倚天剑属于赵敏一般。 逼得她只能用偷的方式,才能取回属于峨眉派掌门的倚天剑。 她原本可以堂堂正正拿回来的。 颜夕闭了闭眼。 周姑娘这种心计,这种气魄,这种容貌,还要张无忌这个大猪蹄子做什么? 自立为王分分钟就能走上人生巅峰了,根本不需要去做张无忌背后的女人。 第81章 周芷若 “芷若,你别太难过,你的师父虽然去世了,可是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面前少年眸带水光,一脸深情道。 颜夕闭了闭眼,脑海里如跑马灯一般,周姑娘原本的记忆在她脑海飞速闪过。 完整继承了周姑娘记忆的颜夕,成了书里清丽绝俗出尘若仙的周芷若。 如今的场景,是万安寺刚刚结束,灭绝师太宁愿活生生摔死,也不愿接受张无忌好意的时间段。 周芷若理了理发,极目四望。 六大门派的人刚从万安寺逃出来,衣着甚是狼狈,还有那等宁折不弯的,被赵敏削去了几根手指,虽有白纱裹着,但还在往下滴着血。 武当武当聚在一处,少林少林围成一团,六大门派以派别相聚,围着篝火而坐,所谈的事情,是咒骂赵敏与元兵。 篝火越发然然,跳跃着的火光印在众人脸上,武当的弟子中,一个玉面红唇的少年频频望来。 周围人衣衫褴楼,只有他身上的衣服整洁如旧,像是一群丐帮弟子中走出一位贵公子般鲜艳若锦。 月色清冷孤寂,越发显得那个少年肌肤雪白,唇色鲜红,于月色之下,竟有一种雄雌莫辩的隽秀美感。 似是察觉到她在看他,少年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急忙收回目光,盯着眼前的篝火看。 周芷若心下了然。 这人大概就是书中除了一个好相貌好出身外,剩下一无是处的玉面孟尝宋青书了。 他比电视剧中演得好看多了,也没那么急色忘义。 万安寺后,大门派咒骂赵敏的话不堪入耳,宋青书剑眉微蹙,只是低声询问着父亲与师叔的伤势如何,并未参与几大门派骂赵敏的话题。 而至于书中的主角张无忌,在围在她身边嘘寒问暖,丝毫不顾及周围峨眉弟子们面上的不自在。 灭绝师太的家人被金毛狮王所杀,师兄孤鸿子被杨逍气死,最为出色想要传与衣钵的纪晓芙,也被杨逍所迷惑,做出未婚先孕,让武当和峨眉成为天下人笑柄的事情。 这么事情累积起来,灭绝师太不恨魔教才是怪事。 灭绝师太恨魔教恨了一辈子,决绝身死万安寺,众多峨眉弟子虽然被张无忌所救,可灭绝师太的尸体还没凉透,摆在她们身边,似乎死不瞑目。 一边是张无忌的救命之恩,一边是师父的教养之义,峨眉弟子颇感为难。 张无忌明知道灭绝师太恨魔教入骨,还当着众多人的面,对周芷若颇为亲热,甚至还说出这番话,这无疑让周芷若以后的处境会更加艰难。 周芷若入门晚,没有任何靠山,却成了灭绝师太最为喜欢的弟子,还把掌门之位传给她,这已经让众多峨眉弟子心生不满了,若这个时候,她再与灭绝师太最为痛恨的人打情骂俏,峨眉弟子纵然现在不说,以后也会为这件事爆发。 后来书里的丁敏君逼迫周芷若交出掌门铁指环,逐周芷若出峨眉,就是拿这件事做的筏子。 周芷若轻叹一声,不着痕迹地往一边坐了坐,对面前的张无忌道:“张公子,你义薄云天,武功盖世,救出我众多同门弟子,我心里很是感激你。” 张无忌忙道:“芷若,你这是哪里话?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周芷若心里有些想笑。 这个张无忌,长得虽然没有宋青书俊美无俦,可心眼倒也不错,跟书里所说的一样,是个老好人。 灭绝师太以灭明教为己任,他还能心无芥蒂地去救峨眉弟子,这种心胸,的确是很宽厚的。 灭绝的尸骨在侧,周芷若绷着连没有笑,只是轻轻摇摇头。 这个时候她若是笑出来,怕是会成为忘恩负义的江湖败类。 火苗有些弱,周芷若随手捡了根地上的枯树枝,往火堆里填着,道:“张公子心肠宽厚,实在叫人敬佩。” 她话里话外带了几分疏离,张无忌有些不安,想了想,张无忌小心翼翼道:“芷若,你别太难过了。” 周芷若面上微冷。 她等的就是这句话。 倚天剑和屠龙刀是郭靖与黄蓉锻造的,屠龙刀传给了郭破虏,倚天剑传给幼女郭襄,让他们继承自己遗志,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郭破虏在襄阳城破时以身殉国,屠龙刀辗转流落各方,而倚天剑则被郭襄传给弟子,一直传到灭绝师太的手中。 赵敏虽然打不过六大门派,可心思毒辣,在饭菜里下毒,将六大门派掳去万安寺。 倚天剑就此被赵敏所抢,灭绝师太也因赵敏从万安寺上摔死。 赵敏抢峨眉至宝倚天剑,又害死灭绝师太,对于峨眉派来讲,这是血海深仇,奇耻大辱,无论哪一个人当了峨眉掌门,赵敏都是她们的头号复仇目标。 赵敏拿着抢来的倚天剑到处晃悠,丝毫没有害死灭绝师太的觉悟,张无忌就更绝了,默认了倚天剑归属赵敏,绝口不提让赵敏把倚天剑还给峨眉派的事情。 逼得书里的周姑娘,只能用偷的方式,才能拿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何其可怜。 夜里的冷有些凉,篝火在风中明明暗暗,周芷若将手中枯树枝一掰两断,又是心疼周姑娘,又是对赵敏张无忌的厌恶,声音决绝如铁,引得六大门派的人全部看向她。 周芷若道:“我幼时家破人亡,承蒙师父不弃,收我为弟子,教我武艺,将我抚养成人……” “如今又将掌门铁指环给了我,”周芷若微微抬起手,手指上的铁指环在清冷月光下闪着寒光。 峨眉众多弟子或惊讶或质疑,其他门派的人则是一脸了然——一路上灭绝师太对周芷若的喜爱溢于言表,周芷若武功好,心思细腻,待人和气,灭绝师太把掌门之位传给她,实在是再正常不过了。 周芷若将众人目光尽收眼底,继续道:“此等大恩大德,我纵然为师父粉身碎骨,也难报师父之万一。” 书里的丁敏君之所以能把周姑娘逼走,是因为书中的周姑娘的确被丁敏君抓到了把柄,与张无忌交往过密,又加上丁敏君性格强势,众多峨眉弟子对丁敏君敢怒不敢言,故而对丁敏君逼走周姑娘的事情,也没有横加干预。 但她既然来了,那就改一个结局。 张无忌是这辈子都不可能交往过密的,一个三心二意的大猪蹄子她留着有什么用? 赵敏为张无忌抛弃国家,与父兄决裂,换来的还是张无忌的心猿意马——书里的结局金老说的一清二楚:张无忌怅然若失,想起周姑娘说的你只管与她成亲生娃娃,过个十年八年,你心里便只会想着我,只不舍得我了。 赵敏失去所有,换来这个结局,不知道心里是何等滋味。 当真是应了那句话:费尽心思抢来的东西,可能并不是你真正想要的。 周芷若站起身,长裙在风中飞舞,环视着众多豪杰,声音清越:“赵敏夺我师门至宝,害我师父惨死万安寺,是我峨眉派第一仇人。今日还请众位豪杰做个见证,我周芷若在师父灵位前立誓,必夺回师门倚天剑,为师父报仇雪恨!” 几大门派的人被赵敏害得极惨,本就与赵敏有着血仇,再加上亲眼见了灭绝师太身死万安寺,对峨眉派颇为同情,不用周芷若讲,他们愿意做这个见证。 又见素来温柔清丽的周芷若言辞决绝,想来是恨毒了赵敏,不禁对周芷若又多了几分心疼,开口安慰着周芷若。 灭绝师太在武林中素有威望,周芷若又与人为善,人缘极好,有那等性格直爽心肠软的,见周芷若这个模样,便道:“周掌门切莫伤心,若是我见了赵敏那妖女,必帮周掌门夺回倚天剑,替周掌门出气。” 其他人跟着附和,都说帮周芷若夺回倚天剑,只有张无忌沉默不语。 周芷如面色缓和一分,欠身向众人道谢,道:“多谢众位的好意,芷若心领了。” 她并不是真的要众人帮她夺回倚天剑,而是借此让武林众人承认,倚天剑属于峨眉派,以后她拿回来是物归原主,没有任何人能说一个不字。 她没必要战战兢兢偷回来,倚天剑自郭襄传下来,如今她是峨眉派掌门,那倚天剑本来就是她的。 她要堂堂正正拿回来。 丁敏君有争夺掌门之心,但她有铁指环在手,武林众人又在侧,丁敏君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承认她是掌门的事情,眼睛愤愤地看着篝火,跟着众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附和着她的话。 刚才偷偷看着她的宋青书,因为她的一番说辞,跟着众人的目光,有了正大光明看她的理由,只是还是不敢与她对视,眼底略有些小别扭。 像极了学生时代情窦初开的青涩少年,心里藏着自己的小心思,眼里却不敢一直追随着心上姑娘的身影,只有在旁人察觉不到的时候,才偷偷地瞧上一眼。 至于一旁的张无忌,抿唇不语,在一众声音切切的武林豪杰中,显得分外沉默。 周芷若见气氛烘托得差不多了,又缓缓开口道:“师父在去世之前,曾交于我两个任务,我年轻,没有经历过什么事,不知道如何做,想了想,觉得还是说与众位前辈听。” “前辈们见多识广,阅历丰厚,稍微指点一二,便能让我少走许多弯路,不知众位前辈肯否?” 少林高僧道了一声佛号,宋远桥拱了拱手,温和道:“周掌门谬赞了,武当与峨眉本是世交,对于尊师的事情,武当弟子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周芷若浅浅一笑。 若以辈分来论,她是宋远桥的晚辈,但宋远桥却对她行的是见掌门才有的礼节,想来是被她的话所触动,认同了她为峨眉掌门的事情。 张三丰时常闭关,宋远桥是张三丰的大徒弟,武当七子之首,张三丰不问世事,宋远桥便是代掌门,取得了宋远桥的认同,便代表无党派愿意站在她身后,成为她的盟友。 又或者说,是靠山。 这便是了,武功不够,巧言善辩来凑。 她不是书里的周姑娘,没必要清丽出尘,若神仙之姿,被张无忌误了一生。 她本就不是什么好人,她只会比周姑娘黑化得更彻底,拉拢人心,拿倚天剑,夺屠龙刀,推翻元朝蒙古朝廷,光复汉家山河。 哦,对了,屠龙刀是郭靖给郭破虏的,郭破虏死了,郭靖的后人只剩下郭襄一个,她又是郭襄的徒子徒孙,从继承关系来讲,屠龙刀也是峨眉派的,她不需要夺屠龙刀,她只是物归原主,拿回祖上的东西。 第82章 周芷若 武林众多豪杰愿意替她做这个见证,武当派的宋远桥又认可她的掌门身份,对她分外照拂,她刚才那番话的目的,便达成了大半。 剩下的,便是取屠龙刀,和拿回倚天剑了。 周芷若道:“师父的遗命一是推翻元朝蒙古朝廷,光复汉家山河。” 说起灭绝师太,雾气便在周芷若眼底慢慢升腾起来。 她本就生得极美,眼圈一红,让人分外心疼,恨不得将天下捧给她。 然而她神态楚楚动人,可语气却是清越决绝,凛然让人不敢侵犯,众多武林豪杰,只得把怜香惜玉的念头压在心里,附和道:“师太当真大义!” “元人占我河山,辱我汉家百姓,我早便看不顺眼了!此次妖女赵敏又将我等囚禁万安寺,百般折磨□□,此仇不报,我等哪有脸面行走江湖?” “师太的遗命,便是武林众多好汉的心声,元室非灭不可,赵敏那个小妖女也不能留着,杀了她!” “对,杀了她!” 听武林众人要杀赵敏,张无忌脸色变了变,袖子里的手指轻轻弯曲着,眉头微皱,有些疑惑地看着周芷若。 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今夜的芷若妹妹,与往日有很大的不同。 以往的芷若妹妹柔顺清丽,最讨厌武林厮杀,可现在的芷若妹妹,外表还似往日那般我见犹怜,但说出来的话,却叫人听了有些不舒服。 张无忌伸手拉了拉周芷若的袖子,道:“芷若妹妹……” 话刚开口,便被周芷若打断了:“张公子,你不赞同驱除鞑虏,恢复河山吗?” 张无忌忙道:“不,不是的,驱除元室,拯救黎民于水火,也是我的毕生心愿。” 周芷若目光盈盈,道:“那便是不想我报仇了?” “师父待我恩重如山,对我有再造之恩,她一朝惨死,我若不替她报仇,便是那忘恩负义、贪生怕死的武林败类!张公子是想让我做师门之耻、武林败类吗?” 张无忌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道:“芷若妹妹,我不是那个意思。” 武林众人的目光齐聚在张无忌身上,张无忌解释道:“我只是觉得,赵敏手下高手众多,你一个弱女子,只怕还未能报仇,便先遭了她的毒手。” 周芷若心里直想笑。 张无忌是个多情种,哪一个女子都不忍心伤害,他觉得世界就应该和平友善,喊打喊杀是万万不能的。 而且在这个时间段,张无忌与赵敏已互相心生好感了,所以他才会在听到众人说杀赵敏的时候,脸上有些不自在。 众人杀赵敏,追其原因,是她说了师父遗命引起的。 这对于张无忌来说,就是自己的后宫要杀自己的另外一个后宫,他惊讶失神,再正常不过。 张无忌想劝她不要提报仇,安静做个菟丝花,可惜被她义正言辞一通怼。 怼完之后,张无忌自己都不好意思开口劝她了——夺门派至宝,害死她奉若神明的师父,这种血海深仇,她不去报仇简直枉为人。 周芷若淡淡道:“张公子的好意,我心领了。武功不够,可以再练,但人若忘本了,那便是猪狗不如了。” “我不愿做猪狗不如之人。” 周芷若的话无懈可击,张无忌不好再劝,心思复杂地松开抓着她袖子的手,垂眸立在一旁,不再说话了。 殷野王走过来拍拍张无忌的肩,道:“无忌,我们都知道你担心周掌门,但周掌门遇到的事情,是刀不见血不能解其恨得事情。” 周芷若看了一眼殷野王,有些意外。 书里的殷野王,虽说不是草包,可与父亲白眉鹰王相比,实在是不堪一提。 出场打不过俞莲舟,还需要妹妹殷素素相助,后来围攻光明顶,与重伤的成昆对了一掌,成昆假死,他伤得几天没有喘过气。 后来屠狮大会上,张无忌面对三渡,想请“武功不在白眉鹰王之下”的殷野王出手相助,吓得白眉鹰王当即便阻止张无忌——他自己的儿子,他还不知道根底吗? 最后是白眉鹰王白发苍苍帮助张无忌,去战三渡的金刚伏魔圈,最终油尽灯枯,与世长辞。 想到这,周芷若忍不住想吐槽一下张无忌,金毛狮王是义父,白眉鹰王还是亲外公呢,为了义父害死外公,张无忌也是世间独一份了。 殷野王武功远不如白眉鹰王,但心眼还不错,颇有侠义心肠,在这种情况下站在她的角度替她说话,委实不已。 周芷若向殷野王投去感激的目光。 殷野王摆手笑笑,对张无忌道:“你设想一下,若是我,或者我爹和张真人被赵敏害死了,赵敏又抢去了镇派之宝,你会怎么做?是替我们报仇,还是听路人劝阻,放下仇恨,过自己平静的日子?” 张无忌一怔,道:“不会的,她不会杀你们的。” 宋青书负手而立,道:“若是她果真杀了,无忌师弟又会如何做?” 张无忌抿唇不语,宋青书目光清澈,声音郎朗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周掌门报仇之事,天经地义。” 周芷若眸光微转,看了一眼宋青书。 月光之下,替她啪啪啪打脸张无忌的宋青书格外俊美好看呢。 眼下她武功不济,还要维持“善解人意”的人设去取信六大门派,咄咄逼人的话,自然是不能说的,交给旁人去打张无忌的脸,是最合适不过的。 目光相撞,宋青书眼睛看向别处,耳根之处,慢慢漫上潮红之色。 片刻后,宋青书喉结微动,飞快地往周芷若脸上瞥了一眼,又极快收回视线,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周芷若有些明白宋青书为什么没有追上周姑娘了。 周姑娘是一个极其没有安全感的人,宋青书这般的性子,能追上才有了鬼。 瞧瞧人家张大教主,一见面,便是什么汉水喂饭之恩,永世难忘,再要么是我会保护你,不会叫人伤害你,对于没有安全感的周姑娘来讲,这无疑是最让她心动的。 当然,张无忌说一套做一套,撩人而不自知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六大门派在万安寺受了赵敏一肚子气,有的还被赵敏削去手指,百般折磨,众人对赵敏恨之入骨,在这个时候,张无忌居然去劝周芷若别去报仇,这无疑是让自己成为众矢之的。 若张无忌不曾救过六大门派的命,只怕这会儿早被人群起攻之了。 可哪怕有着救命之恩,此时六大门派的人看张无忌的目光也没了刚才的敬重热切了。联想救人之后,张无忌与赵敏甚是亲热的话语,众人心中忍不住有一个大胆的想法——张无忌这小子看上了赵敏,所以才劝周芷若不去报仇。 再想想灭绝师太临死前死死抓住张无忌,声声喊着的小淫贼,众人对于张无忌的人品,再次有了质疑。 周芷若不着痕迹地环视一圈篝火旁的。 六大门派脸色各异,或与周边的人说话,或眼睛看着别处,不再是刚才为张无忌马首是瞻的态度。 至于明教众人,则是一脸复杂。 他们教主救出六大门派的人,对于明教来讲,原本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若是抓住了,便能号令群雄,如今倒好,他们教主一番骚操作,至华夷大辨于不顾,站在赵敏的角度思考问题,让周芷若不去报仇,成功地让自己的一番作为付之东流。 若再这样继续下去,莫说驱除元室了,指不定某一日,他们教主就被赵敏那个小妖精拐走了。 明教众人多是恨铁不成钢,连出口帮张无忌说话的人都没有。 当然,也是因为张无忌的这番话,让他们想提张无忌圆话都找不到话头。 明教的宗旨是什么?是推翻元室,让饱受元人欺凌的汉人过上好日子,教规摆在这,华夷大辨摆在这,他家教主还能说出那番话,他们能怎么办? 他们也很绝望啊。 一方是教规,一方是教主,两者必须站一个的情况下,选择沉默是最好的办法。 气氛一时间有些凝重。 周芷若目光悠悠。 这便对了。 她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今日之后,张无忌再想组织群雄抗元,六大门派的人也会掂量掂量他与赵敏的交情,会不会对赵敏放水,会不会帮着赵敏来害他们,必然不会为张无忌之命是从。 而与赵敏有着血海深仇的她,便比张无忌顺眼得多了。 她只需取了屠龙刀和倚天剑,练了里面的九阴真经和九阴白骨爪,武功远在六大门派之上,便能领袖群雄抗元。 武林虽然腥风血雨,却比官场宫廷多了一条好处——不重男轻女,只凭实力说话。 实力,名声,她都有了的情况下,众人不会不服她。 宋远桥是忠厚人,又因为张翠山的缘故,爱护张无忌比爱护自己的儿子宋青书更甚。 见无人帮张无忌解围,宋远桥便站了出来,岔开话题问周芷若:“先师的第二个遗命是?” 周芷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是广大峨眉,莫辜负了郭襄祖师的创教心血。” 宋远桥点点头,温和道:“周掌门聪明能干,必会完成先师的两大遗命。” 周芷若轻轻摇头,道:“若想完成师父的遗命,必须先夺回倚天剑。” “不瞒各位英雄豪杰,倚天剑事关峨眉武功心法,峨眉武功远不及众位英雄派别武功,想来大家也瞧不上眼,若是大家在路上瞧见了赵敏,还望飞鸽传信峨眉,芷若在此谢过了。” 周芷若对着众人深深一拜,道。 她是一点也不担心这些人觊觎峨眉武功。 众多周知,峨眉多是女弟子,武功阴柔,男人连了非但没用,还会损害自己的身体,故而男人们也没必要夺倚天剑。 至于女人,则更不用担心,大家都是练武的,对于武功的常识还是有的。 一个门派一个练法,练法不同,强学也学不来,再者,没有峨眉派基础武功打底,她们学峨眉心法就是误人误己。 君不见金毛狮王谢逊的例子还摆在那呢。 谢逊抢了崆峒派的七伤拳,但是没有崆峒派的武功做基础,只能发挥出七伤拳一半的功力,还特别损伤自己的身体。 活生生的例子就在眼前,谁会没事找事抢峨眉的东西? 出来混江湖的,别看整日里打打杀杀的,但在心里,都是希望自己长命百岁的。 武当活了一百多岁的张真人,就是世人奋斗的目标。 再说了,她们自己门派的功夫也不差,是她们修炼不到家,没必要非要练峨眉的,忒掉价。 众人无不应下,原本被张无忌搞得有些尴尬的气氛再度活跃起来。 周芷若见此,对宋远桥道:“宋大侠,我有要事求见张真人,不知能否与宋大侠同行?” 靠她自己拿回屠龙刀和倚天剑,是不大现实的,她需要借助外界的力量。 张三丰与郭襄的关系摆在这,她不去套套近乎,委实可惜了。 第83章 周芷若 宋远桥看了看周芷若,道:“自然。武当与峨眉乃是世交,周掌门登门,岂有不欢迎之理?” 宋青书眸光热了一分,周芷若淡淡一笑,道:“此去武当山甚远,有劳宋大侠照拂了。” 去武当的事情议定,周芷若目光转到丁敏君身上。 丁敏君低头瞧着篝火,手里拿着树枝,有一搭没一搭地往火堆里填着柴。 火光温暖得很,却暖不热丁敏君蒙了一层寒霜的脸,洁白的贝齿咬着唇,想来是对她继承了峨眉掌门的位置极为不满。 想想也是,熬了这么多年,熬死了纪晓芙,又熬到灭绝师太身死道消,满以为自己要成为下一代掌门了,灭绝师太却把掌门之位传给了入门最晚的周姑娘。 这口气,谁能咽的下? 更何况,丁敏君本就不是宽厚待人的性子。 牙尖嘴利,心胸狭隘,曾登顶倚天屠龙记最招人厌的榜首。 周芷若笑了笑。 丁敏君之所以没有在现在便跟她翻脸,一来是武林中豪杰在此,丁敏君再怎么意难平,也不会傻到当着众人的面去内斗。 所谓家丑不可外扬,丁敏君这点常识还是有的。 二来么,是因为她说的话无懈可击,又不动声色地与张无忌拉远了距离,可谓是完美继承了灭绝师太的遗愿。丁敏君纵然是想对她发难,也找不到合适的借口。 只能憋憋屈屈地坐着,什么都不能说。 周芷若坐了下来,手指轻抚着指上的铁指环,对丁敏君道:“师姐,我有要事需上武当山拜访张真人,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便由你来暂摄掌门之位。” 丁敏君早有争夺掌门之心,根本不会屈居她之下,一旦她离开众弟子,丁敏君便会横行霸道,行掌门之事,不是掌门,也是掌门了。 既是如此,倒不如她大方一些,暂时让她做做掌门又何妨? 丁敏君拨弄着篝火的手指微顿,抬头看着周芷若,面有喜色,道:“芷……” 话刚出口,丁敏君犹豫了一瞬。 不管怎么讲,周芷若已经是掌门了,她再叫她的名字,已经有些不合适了。 但,她就是叫了又能怎么样? 周芷若之所以让她代行掌门之责,还不是怕了她的缘故,想用这件事讨好她? 丁敏君道:“芷若师妹,你放心去吧,我一定替你好好看好门下弟子。” 这可是周芷若交给她的,她一定要好好看着,等周若再回来,这峨眉派掌门已经是她的囊中之物了。 说完话,丁敏君轻蔑地环视着周围的峨眉派弟子。 目光所及,众弟子无比低下头,不敢与她对视。 丁敏君得意地笑了。 旁边的几大门派的人见此,无不摇头,替周芷若感到气愤,有心想替周芷若出头,可这种内部事情,他们也不好插手,只能在心里将丁敏君骂上了千百遍。 周芷若将丁敏君的动作尽收眼底,淡淡道:“那便有劳师姐了。” 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得扔,不经历过丁敏君,峨眉派的弟子又怎会知晓她的好? 此去峨眉山高路远,如今又是春末夏初的季节,如果带着灭绝师太的尸首回峨眉,只怕还未走几日,灭绝师太的尸体便丑了。 周芷若询问了众多弟子的意见,选了一个吉时,在武林众豪杰的见证下,把灭绝师太火花了。 看着烈烈燃烧着的火光,周芷若一声叹息。 灭绝虽行事狠辣,但大节不亏,一生奋斗在抗元与维护峨眉的路上,实为一代宗师。 只可惜,先被赵敏被用十香软筋散所迷,困在万安寺没少受折辱,最后宁折不弯,身死万安寺。 火光将灭绝师太的尸体舔尽,只余下灰尘一片。 周芷若上前将灭绝师太的骨灰捧在一起,丁敏君抢过一旁弟子拿着的盒子,殷勤地递在周芷若的手边。 周芷若看了一眼,将骨灰放在盒子里。 丁敏君之所以对她殷勤,大抵是因为她让丁敏君代行掌门之事的缘故,她待丁敏君如此,丁敏君若不表现一二,那便是智商短路了。 丁敏君刻薄归刻薄,但并不傻,昨夜一时间得意忘形,今日说什么都要弥补一二。 反正只要她一走,丁敏君便是掌门人了,给她几个好脸色又何妨? 周芷若装好骨灰,与静玄贝仪二人私下说了几句话。 静玄是大师姐,贝仪也是这代弟子中的佼佼者,灭绝师太没有标明谁是下任峨眉派掌门之前,她们两个也是掌门有力的竞争者。 她单独与这二人说话,哪怕只说几句废话,以丁敏君之小肚鸡肠和多疑善妒的性子,也会容不下她们。 如此一来,便更能突出她了。 之后她回归峨眉,不需费多大力气,便能收复静玄和贝仪,静玄贝仪一旦为她所用,剩下的弟子更会为她马首是瞻。 想做一个掌门,只有武功,是远远不够的。 周芷若与峨眉弟子道别。 静玄道:“掌门,一路保重。” 贝仪也说说笑笑相送周芷若,丁敏君见此,面上有几分不虞之色。 周芷若与峨眉弟子分开,去找武当弟子,刚转过路口,便看到宋青书站在不远处的树下执剑而立,似乎是在等她。 多半是宋青书以为她被丁敏君刁难,偷偷地来看她,若真是如此,便帮她教训丁敏君。 但来了之后,发现并非如此,便远远地站在一边瞧着。 距离不远不近,以他站的位置,能瞧她的处境,若她真与丁敏君起了争执,他很很快赶过来。 这个位置同时又很安全,不会叫峨眉派弟子发觉,误以为她与男人交往过密。 这种心细如发的内敛,不是视若珍宝,是做不到的。 周芷若心下一软。 武当派的衣服虽然不甚华丽,但分外飘逸,经山间清风一吹,仿佛会乘风而去,羽化成仙。 宋青书是宋远桥的独子,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在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环境下长大,养就了他不同于武林众人的矜贵气质,飘飘若仙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更是给他贵公子气质里添了几分武当特有的俊逸风流。 周芷若眨了眨眼。 抛去性格先不谈,宋青书的这气质,这脸蛋,当真叫人挑不出半分缺点。 如果非要鸡蛋里挑骨头,那大概就是因为太过俊美,有着一种雄雌莫辩的美感,与武林中彪悍粗粝的审美甚是不符,时常被人骂做小白脸。 周芷若走上前,叫了一声:“宋师哥。” 宋青书微微偏过脸看了她一眼,又很快移开目光,道:“咱们走吧。” 周芷若点点头,与宋青书并肩走在山路上。 宋青书比她高很多,步子大,走得比她稍微快一些,几步路之后,宋青书便与她的速度一样。 想来是察觉她步子小,特意调整了步伐。 阳光正好,清风徐徐,周芷若眸光轻转,瞧了一眼宋青书。 这种温柔的细心,当真是可爱。 周芷若与武当七侠汇合。 她是要去找张三丰,但并不是在这个时候,拜访张三丰,只是一个借口,让某些有心人误以为她去了武当派,从而放松对她的警惕。 宋远桥是仁厚磊落之人,对于这种人,她完全没必要耍心眼,坦荡行事更能赢得宋远桥对她的好感。 周芷若再三道歉后,说出了自己的本意。 宋远桥叹了一声,上下打量着周芷若纤瘦的身影,声音里有几分心疼,道:“灭绝师太一朝仙去,将重托全部交于你,你小小年纪,便要这般费心为自己谋划,委实不易。” 周芷若轻声道:“芷若只盼着宋大侠不要生我的气才好。” 宋远桥摇摇头,道:“我怎么会怪你?武当与峨眉本是世家,若是叫师父知晓灭绝师太仙去,也会再三嘱咐我们,要我多照拂新任掌门。只是你一个人行走江湖,我实在悬心不下。” “这样吧,”宋远桥看了一眼身后的宋青书,道:“叫青书陪着你,一路上好歹有个照应。” 周芷若没有多推辞,便接受了宋远桥的好意。 武林这一代的年轻人当中,除却张无忌那个挂逼外,武功最好的便是宋青书了,她现在的武功弱,有宋青书在身边,会方面很多。 与宋远桥辞别后,周芷若再度上路,目的地是大都。 张无忌就是在这里与赵敏碰头,然后去灵蛇岛接金毛狮王的。 这么好的机会,她若不去拿回倚天剑,那便是可惜了。 周芷若施展轻功,很快便到了大都,找到了张无忌入住的客栈。 一路上,宋青书很安静,从不问她原因,只是默默跟着她,直到她来到客栈,宋青书才眸光微暗,嘴角抿了抿。 可饶是如此,宋青书也不曾开口问她,所谓的要事是不是找张无忌。 这种沉静的行事风格,稍微不留意,便会忽略,也无怪乎成了书里的备胎男。 宋青书不问,并不代表她不说。 周芷若要了二楼靠街道的房间,进了房间后,放下剑,小声对宋青书道:“宋师哥,你莫要误会,我来此并非为了张无忌,而是为了赵敏。” 宋青书嘴角微动,眉头慢慢舒展开来。 周芷若继续道:“那日万安寺后,我听赵敏与张无忌道,说在今晚的时间与张无忌酒楼相会。赵敏若来,必会带着倚天剑,这是我拿回师门至宝最好的机会。” 宋青书想了片刻,道:“赵敏行动之间,有众多高手保护,以你我的武功,只怕未必能从她手里抢回倚天剑。况又有无忌……” 说到这,宋青书声音微顿,没有继续说下去。 其实不用他说,周芷若也明白,张无忌在赵敏身边,多半不会任由她去抢倚天剑的。 周芷若笑了笑,从袖子里拿出一包药粉,在宋青书面前晃了晃,道:“只许她对咱们用十香软筋散,难道不许咱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第84章 周芷若 宋青书看了看周芷若手中的十香软筋散,剑眉微蹙。 周芷若道:“这是我在万安寺里从鹿杖客身上搜到的。” 假的。 这是她从随身空间里拿的。 万安寺大火那夜,周姑娘全部心思都在与鹤笔翁交战的灭绝师太身上,根本没想起去搜鹿杖客的身,拿十香软筋散。 不过那夜火势冲天而起,浓雾弥漫,让人瞧不清寺里的人。 六大门派的人乱做一团,宋远桥怕宋青书出意外,紧紧地把宋青书带在身边,烟雾遮挡着视线,宋青书离周姑娘又颇远,故而宋青书根本不知道周姑娘在做什么。 宋青书不会跑鹿杖客身边问,鹿杖客更不会逢人就说自己没有丢失十香软筋散,正是因为如此,她才说是在万安寺拿到的十香软筋散。 这个理由,是万无一失的。 周芷若包好十香软筋散,重新放在袖子里。 她定的房间挨着街道,只需站在窗口处瞧上一眼,便能看到街上全景,赵敏和张无忌无论从哪条路上回来,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周芷若走到窗户处,瞧着外面熙攘人群,道:“宋师哥,你是不是觉得我不择手段,有违正道行事?” 宋青书抿了抿唇,垂眸看着杯子里的水,没有回答周芷若的话。 杯子是青瓷的,茶水经青色渲染,变成极浅极浅的青,像极了武当山雨后的清晨。 可这里不是武当山,是大都。 彼时日头西斜,彩霞满天,水光映着绚烂晚霞,像是血色蔓延在水光中。 宋青书放下杯子,抬头看着窗户处的周芷若,道:“芷若,你似乎与往日有些不同。” 周芷若身影纤瘦,微微侧过脸,身后是晚霞殷红,像极了传说中浴火重生的凤凰。 宋青书有一瞬的失神。 周芷若道:“以后会越来越不同的。” 赵敏是个精明人,若一直开着窗户,怕会被赵敏瞧到。 周芷若合上窗户,只余下一条小缝,从这个小缝里,她能看到外面的景色,但外面看不到屋里。 周芷若坐在窗户下的椅子上,继续道:“宋师哥,以前有师父,我可以柔弱,善良,不谙世事,但以后不会了。” “师父死了,再也没有人能保护我了,我需要自己保护自己。若我还像以前那般天真,只怕会死无葬身之地。” “但我不能死。师父要我驱除鞑虏,光复汉室,重振峨眉,我必须要完成师父的遗命,否则我一朝死去,有何面目见九泉之下对我有再造之恩的师父?” 宋青书一时哑然。 周芷若慢慢抬眉,看着面前的宋青书。 宋青书比她想象中的要聪明,她来这个时代不过两三日的时间,宋青书便觉察出了不对劲,好在此时峨眉派遭遇大变,她正好可以拿这个当借口。 周芷若道:“所以,宋师哥,以后的我,会越来越不像自己。” “赵敏先用十香软筋散将我们迷晕,又夺我师门至宝,将我囚禁在万安寺,百般侮辱,最后又害死我师父,对于这种人,我不想讲什么仁义道德,名门正派。”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金乌西坠,云层似血,将世间一切染成殷红一片。 宋青书久久没有说话,清隽的面容蒙上了一层阴霾,嘴角抿得紧紧的,像是在克制着什么。 过了许久,宋青书终于开口,道:“芷若,我知你命运多舛,身世可怜,一路走来十分不易。我怜你更敬你,只盼你此生平安喜乐,莫被江湖纷扰误了一生。” 周芷若眉梢轻挑,眼底闪过一丝玩味。 宋青书澄澈的眼底映着霞光,声音由低沉慢慢变成清明:“但你若执意如此,我舍命陪君子又何妨?” “今后无论你变成何等模样,我待你一如初见。” 楼下传来商贩们迎来送往的声音,行人步履匆匆,像是在追寻每日都会落山的太阳。 命运的罗盘开始转动,将红尘之人带往各自的归途。 周芷若轻轻地笑了。 “宋师哥,谢谢你。” 那些在夜幕中里抹黑前行的路程,感谢一路同行。 哪怕终点不在一处,哪怕未来的人生会有更多的暴风雨,知道有人陪自己,心就会无比的安静。 宋青书是一个健谈的人,处理门派庶务上,更胜父亲宋远桥,行走江湖时,也是颇为开朗豪爽的性子。 但不知为何,在她面前时,宋青书的话并不多,说完那番安慰她的话后,宋青书又开始转着水杯饮茶了。 周芷若想了想,大抵是因为在喜欢的人面前总是会局促,所以让长袖善舞的宋青书此刻变得沉默寡言。 宋青书不语,她也不找话题,两人相对而坐,各自喝着茶。 楼下传来赵敏的声音,周芷若与宋青书交换一个眼神,轻手轻脚走进客栈后院,把十香软筋散下在送给赵敏的饭菜里。 此时已经是深夜,小二送完饭菜后,便又回了后院忙事情,客栈大堂里静悄悄的,只有赵敏与张无忌二人。 因为太过安静,二人哪怕刻意放低了声音说话,周芷若也能听到他们在说什么。 不得不承认,赵敏委实会撩汉,哪怕中间有着华夷之辨,各自是死对头,她也能把张无忌撩得心猿意马。 当然,也有可能是张无忌性格本就优柔寡断,生来便对漂亮的女子有特殊的好感。 赵敏在酒杯上留下一个淡淡的红色唇印,张无忌的目光落在唇印上。 烛火昏黄,将大堂的气氛染得暧昧至极。 宋青书见此,轻轻拉了拉周芷若衣袖,面有安慰之色。 周芷若摇摇头,浑然不在意二人在做什么,盈盈的目光瞧着赵敏放在桌上的倚天剑。 怕赵敏动手脚,她还让晋/江系统帮忙验证了一下,是否是真正的倚天剑。 晋/江卡顿的声音确认,周芷若眸光轻闪。 大堂里,张无忌终于端起酒杯,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喝完酒水后,张无忌放下酒杯,与赵敏有说有笑吃着菜。 周芷如向宋青书一笑,道:“搞定,走吧。” 宋青书点点头,手里握着剑,走在周芷若前面下楼梯。 周芷若知晓,宋青书这是怕横生枝节,走在她前面,万一出了事,好歹还能替她挡一挡。 这种细腻心思,当真可爱至极。 周芷若跟在宋青书后面下了楼梯。 大堂里,武功更为高深的张无忌率先发觉了不对劲,闭了闭眼,努力保持着清醒,声音微变,问赵敏道:“你又在玩什么把戏?” 赵敏手指支着额头,断断续续道:“我……不是我,我现在……比你好不到哪去。” 说话间,赵敏看到青衫白衣翩然而至,青衫公子伸手去拿她的倚天剑。 赵敏摇摇晃晃站起身,握着剑柄不松手,骂道:“哪里来的小贼,敢偷我的东西?” 回答她的是一声轻笑:“偷?郡主娘娘,偷这个字太重,我承受不起,我只是拿回属于峨眉派的东西。” 赵敏一惊:“周芷若?” 张无忌声音温柔:“芷若妹妹,怎么是你?” 十香软筋散虽尚未完全发挥作用,但二人已经有些支持不住了,宋青书不需用力,便从赵敏手里拿回倚天剑。 宋青书拔出倚天剑,检查之后,没有任何问题后,才把倚天剑交给周芷若。 周芷若手指轻抚剑柄,随口回答着张无忌的话:“是我。” 张无忌撑着桌面站起身,视线里的周芷若的身影模糊不清,他甩甩头,用内力抵抗着十香软筋散,对周芷若道:“芷若妹妹,你这是做什么?把赵姑娘的剑还给她吧。” 听到这句话,周芷若只觉心头闷了一口血。 什么叫吧赵姑娘的剑还给她?这倚天剑分明是她们峨眉派的东西。 这个张无忌,自己是个圣父,还要拉着别人做圣母,慷他人之慨,行损人不利己之事。 周芷若噌地一下抽出倚天剑,面带寒霜,道:“我在做什么?张教主,你应该问一下你的郡主娘娘之前做了什么。” “夺我师门至宝,害我师父惨死万安寺,这等血海深仇,我纵然粉身碎骨,也不会忘记!” 张无忌面色变了几变,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理由去阻止周芷若。 倚天剑在烛光下闪着幽冷寒光,赵敏脸色苍白,胸口微微起伏,她看了一眼张无忌,须臾间便有了主意,道:“周掌门……你妒忌我直说便是,何须找借口寻事?” “倚天屠龙,乃武林至宝,能者居之,何时成了你峨眉派的专属?更何况,灭绝老尼是自己跳下万安寺的,与我有何干系?” “你分明是瞧张无忌与我好,才找了这般拙劣的借口要杀我。张无忌,亏你整日与我说你的芷若妹妹冰清玉洁,最是——” 剑芒闪过,赵敏尖叫着捂着自己的脸,鲜血从她指缝中不愿流出。 张无忌瞳孔骤然收缩,跌跌撞撞去扶赵敏。 周芷若手握着倚天剑,身影清丽出尘,对张无忌道:“张教主,你以为你的郡主娘娘为何夺倚天剑,又要你带她去看屠龙刀?我不妨告诉你,倚天剑与屠龙刀是郭靖大侠所造,里面藏有兵书韬略。” “襄阳城破,郭靖大侠以身殉国,屠龙刀不知所踪,只有小女郭襄怀抱倚天剑只身逃出,为的是寻找值得托付之人,相赠兵书韬略,用以驱除元室,恢复汉家河山。可惜郭襄祖师穷其一生,都不曾找到屠龙刀,更不曾找到能拯救黎民于水火之人。郭襄祖师临终前留下遗命,要峨眉弟子寻回屠龙刀,拯救天下苍生。” 张无忌一怔,眉头微皱。 周芷若缓缓抬起倚天剑,指着赵敏,道:“屠龙刀与倚天剑本就是郭靖大侠传给郭襄祖师的东西,我为峨眉派弟子,凭什么不能拿回自己门派的东西?” “你以为你的郡主娘娘只是好奇才看倚天剑和屠龙刀?她是知晓里面的秘密,为了元室江山,才打了倚天剑和屠龙刀的主意!” 张无忌身体一颤,慢慢松开了怀里的赵敏。 赵敏捂着脸上的剑伤,眸光变了几遍。 周芷若缓缓走近,夜风吹起她的长发与裙摆,手中长剑往前一送。 第85章 周芷若 烛火跳跃在长剑上,随着剑身流转成一条幽冷长线,直至剑尖。 赵敏手指捂着脸,指缝中滴滴答答往下淌着血。 剑尖越来越近,赵敏贝齿咬唇,看着张无忌,道:“张无忌,你背信弃义!答应我的三件事情还没有做到,便要我死在周芷若剑下,这样的行径,算什么英雄好汉?” “我真是看走了眼,给你黑玉断续膏,让你救你的师叔伯。” 张无忌身体微微一震。 赵敏见张无忌仍没有动作,只得咬咬牙,手指撑着桌面摇摇晃晃站起来,躲避着周芷若手里的倚天剑。 然而还是迟了一步,倚天剑划过她的肩头,赵敏吃痛跌在地上。 周芷若的手腕被人握住了。 张无忌声音微颤,看着周芷若略显苍白的脸,道:“芷若妹妹,你……你放过她吧。” 周芷若侧过脸,面无表情地看着张无忌。 张无忌脸上满是挣扎之色:“她……她救了我师叔伯,我不能见死不救。” “你也说了,屠龙刀与倚天剑的秘密是娥眉机密,她只是元人,对江湖之事了解不多,未必知晓里面的事情。或许……她真的只是好奇而已。” 面对着圣父张无忌,周芷若没了脾气。 张无忌是连逼死自己父母的六大门派都能放过,还能以德报怨救武林中人出万安寺,所以在遇上赵敏的事情上,他也能找出一万个理由为赵敏开脱。 当然,张无忌的开脱,对赵敏的好感也占了三分,剩下的七分,是他相信人性本善。 无论多么恶贯满盈的人,他都能从对方身上看到人性的闪光点,然后用自己闪闪发光的圣父气息,去感化恶人。 夜风从窗户处灌入,略有些凉,窗台外的黑夜像是打翻了的墨,伸手不见五指,只有临近窗户的位置,才有一丝光亮。 棕红色的身影一闪而过,大堂里的烛光摇摇曳曳。 周芷若眸光轻闪,看了一眼窗外,突然转了心思。 那个棕红色的身影,大抵光明右使范遥。 范遥自毁容颜隐姓埋名,潜身在汝阳王府,为明教刺探情报。 中间还做了赵敏的师父,教习赵敏武功,数年相伴,范遥与赵敏的关系颇好。 书中赵敏抢亲时,失去理智的周姑娘对赵敏动了杀心,在场的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包括被抢的主角张无忌,只有范遥眼疾手快,从周姑娘手下救出了赵敏。 那时候的范遥尚且救赵敏,现在也同样。 范遥的武功远在她之上,若不是故意让她瞧见,她根本不可能觉察到范遥的到来。 范遥的态度很明显,如果她继续再对赵敏下手,他一定会出手相救,如果她就此停下,他就当不曾见到今天的事情,更不会对任何人提及此事。 范遥与张无忌不同,不圣父,在大事上拎的清,他会救赵敏,仅仅是因为师徒之义,并不会傻乎乎帮着赵敏去看什么屠龙刀,拿倚天,做继续让元室侵略中华,屠戮汉人的事情。 如果按照剧情发展,之后的赵敏不再是前呼后拥,身边跟着一群武林高手,稍微一个在武林中有点名气的人,都能轻而易举取赵敏性命。 周姑娘好歹是灭绝师太最为看中的弟子,武功虽说不能力压群雄,但在峨眉派也是佼佼者,她来到这个时代之后,融会贯通,很快便领悟了娥眉剑法,这种情况下,杀一个万种功夫只学皮毛的心狠手辣郡主,并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 再说了,她还有随身空间可保万无一失,没必要非在这个时候杀了赵敏,让赵敏成为张无忌心里永恒的朱砂痣。 她对张无忌没有爱慕之心,可也不想让赵敏后来居上,古怪护短的殷离,温柔体贴的小昭,无论哪一个成了张无忌的妻子,她心里都比张无忌念着赵敏来得舒坦。 更何况,范遥在此,她也要不了赵敏的性命,与赵敏为难,只会让赵敏与张无忌的感情速度升温。 完全没必要。 周芷若眸光轻闪,看了一眼倒在地上小声呻.吟的赵敏。 范遥在明教的地位举轻若重,如果她能赢得范遥的好感,那离她成为武林领袖又近了一步。 周芷若深深地看了一眼窗户,慢慢道:“赵敏,论公,元室侵略我汉室江山,屠戮我九州百姓,你是元室帮凶,我是汉人,你我本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 夜风拂动,窗外之人浅浅的身影也跟着晃动。 周芷若收回目光,继续道:“论私,你盗取我师门至宝,害死我师父,我纵然将你挫骨扬灰,也难消我心头之恨。” “我本该将你碎尸万段,可他既然求我留你一命,我便忍下心头恨意,给他一个面子,暂且不取你性命。” 宋青书眼底闪过一抹讶异。 周芷若道:“赵敏,今日我看在他的面子上,暂且不取你性命。” 在“他”一字上,周芷若音节咬得特别重,想来窗户外的范遥,当明白她话里的那个“他”,究竟指的是谁。 窗外的影子似乎消失了。 宋青书眉头微动,扫了一眼窗外,眼底的疑惑消失了。 张无忌看了一眼躺在地上打的赵敏,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强撑着身子走上前,去拉周芷若的衣袖,道:“芷若妹妹,我就知道,你不是那么心狠手辣的人。” 不,她是。 周芷若一把甩开张无忌。 赵敏的伤口处仍在流血,剧烈的疼痛让她身体微微颤抖着。 张无忌并不是傻子,他纵然找了借口替她开脱,可心里也会信了周芷若五成的话,她以后再想哄着张无忌去看屠龙刀,只怕便没那么容易了。 她需要想其他的办法。 王朝更迭是常有的事,元室崛起,汉人便是两脚羊,这是必须要走的历史过程,不是什么值得让人深思的事情。 这些事情,她以后再找机会与张无忌细细分辩,当务之急,是先想办法把张无忌的心留在她这儿。 万安寺事后,武林中人隐隐以张无忌为尊,若是张无忌归顺元室了,中原武林便不再是元人的心腹大患。 赵敏这般想着,忍着疼,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料,去包扎伤口,一边包扎,一边道:“张教主,你的面子可真大——” 哪曾想,她的话尚未说完,倚天剑的剑芒便来到她眼前。 视线所及,全是一片血色,赵敏一声尖叫,捂着脸再度倒在地上。 张无忌瞳孔微缩,扶着身边椅子来到赵敏身旁,捧起她的脸,去看她脸上的伤势,皱眉道:“芷若妹妹,你——” 周芷若长剑还鞘,看也不看张无忌,淡淡道:“这两剑,是替我九泉之下的师父划的。” 张无忌后面没说完的话便咽回了肚子里。 若没有赵敏,灭绝师太根本不会惨死万安寺,周芷若没有要赵敏的命,已经看在他的面子上分外留情了。 张无忌又是对赵敏容颜被毁的心疼,又是对周芷若遭遇的怜惜,一时间说不出来话。 大堂里的事情终于惊动了在二楼上等待张无忌的小昭,小昭拖着沉重的脚链,步履蹒跚地走出房间,在楼上看到张无忌手上沾有鲜血时,忙道了一声公子,便急匆匆从楼上跑下来。 周芷若眉梢轻挑,眼带笑意。 戏看完了,终于舍得下来了。 小昭擦身而过的瞬间,周芷若抽出倚天剑,手起剑落,斩断小昭脚踝的脚链。 小昭一怔,回头看向周芷若。 大堂的门不知何时开了,门外漆黑的夜色像是能吞噬一切的拒收,周芷若身影纤瘦,一身白衣,缓缓走入黑夜中。 小昭收回目光,看着恢复自由的双脚,神情若有所思。 …… 周芷若从客栈离开,与宋青书走在街道上。 大都是元人的地方,几乎没有什么汉人,这里的一切都是按照元人的习惯建造的,没有小桥流水,意境悠长,只有元人喜欢的图腾装饰在各处,和空气中飘荡着的淡淡的膻腥味。 已经是深夜,街上没有什么人,四处静悄悄的,回荡着周芷若和宋青书的脚步声。 周芷若走了一会儿,停下脚步,道:“范右使,出来罢。” 宋青书眉头微动,握着佩剑的手指紧了紧。 夜风呼啸,席卷落叶,伸手不见五指的夜幕中,凌空出现一个棕红色人影。 范遥缓缓落在地上,双手负于身后,毁容后的面容明明暗暗,配着棕红色的发,像是修罗里爬出来的恶鬼。 曾经与杨逍齐名的美男子,如今变成这个模样,委实叫人唏嘘不已。 范遥声音低哑:“你不怕我杀了你?” 周芷若一笑,道:“范右使若想杀我,刚才在客栈便会动手了,没必要留我到现在。” 范遥不置可否。 周芷若道:“让我猜一下,范右使找我,多半是为了屠龙刀里的秘密,为了光复汉家河山。” 范遥眸中精光一闪。 街道上又熄了一盏灯,范遥整个人陷入阴影中。 光线实在太暗,周芷若有些看不清范遥的面容,只看到他身材修长,五官立体若刀削,夜风吹起他的衣摆,隐约可见当年倜傥风.流的模样。 周芷若有些惋惜。 杨逍有多惊艳,她是见过了,能与杨逍齐名的人,必然不会是普通人,只是可惜,为了光复汉室,范瑶自毁容貌,藏身汝阳王府做卧底,弄成今日这副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范遥的声音像是刀剑划在石头上,听着让人起鸡皮疙瘩:“你很聪明,峨嵋有你,也算后继有人了。” 周芷若浅浅一笑,道不敢,然而面上的神态,却是受之无愧正当如此的神色。 范遥眼皮忍不住跳了跳。 夜风又起,倚天剑的剑穗随风摆动,殷红的剑穗缠着周芷若白色的衣裳,像是雪地里淌了一行血迹。 周芷若看着范遥,正色道:“范右使忍辱负重数年,想来不是为了元室继续横行,汉人挣扎在水深火热之中的。” “贵派教主武功盖世,义薄云天,可心肠仁厚太过,对人从不设防,很容易被人哄骗,以至于带着明教走上让人啼笑皆非的路。” 范遥一动不动,眼底有了几分玩味之色。 周芷若眉梢轻挑,一阵见血道:“我若以倚天剑与屠龙刀的秘密相赠,不知范右使,愿不愿意多我一个盟友?” 范遥并不贪恋权势,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天下苍生。谁当九州之主,对于他来讲,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驱除鞑虏,恢复中华。 很明显,张无忌是个好人,也仅仅是个好人,没甚雄心大志,在几个女人之间犹豫不决,这样的一个人,当兄弟,当朋友可以,当统帅万军的武林盟主,就有些不大合格了。 第86章 周芷若 隔壁小巷里有醉鬼东倒西歪走过,叽里呱啦说着让人听不懂的话。 范遥慢慢从阴影中走出,身影修长,举止潇洒,略过那张刀痕满布的脸不去瞧,依旧是能迷倒万千女子的风.流男子。 “倚天剑?屠龙刀?”范遥眉梢轻挑,低沉的声音有几分不屑,道:“我并不好奇里面的秘密。” “哦?是么?” 周芷若眸光轻转,笑道:“我知道范右使博学多才,傲立群雄,当今天下难寻对手,无论什么样的武林秘籍,都难入范右使的法眼。” 屠狮大会上,张无忌想找帮手从三渡手中救出谢逊,第一个想到的便是范瑶,可见范瑶的武功之高。 范瑶的厉害,不仅厉害在武功上,他的心计也叫人叹为观止。 六大门派被困在万安寺时,若不是范遥从中周旋,骗过了鹿杖客和鹤笔翁,让张无忌没有后顾之忧,又有了十香软筋散的解药,若不然,单凭张无忌一人,是不可能救出六大门派的人的。 这种武功,这种心计,自然是瞧不上别家的武林秘籍了。 莫说只是屠龙刀倚天剑里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武功秘籍,哪怕明教的至高武功乾坤大挪移现在摆在范遥面前,范遥也不会多瞧一眼。 原因无他,艺高人胆大,不任性对不起自己的一番好功夫与妙心思。 可再怎么惊才绝艳的人,也会有自己不擅长的领域。 太完美的人大多遭天妒,英年早逝空余世人叹息,范遥之所以到现在还活蹦乱跳,没有突然间驾鹤西去的迹象,多半是因为他也有不熟悉的东西。 譬如行军打仗,排兵布阵,范遥就不行。 当然,不会打仗的不止范遥一人,明教的高层们,甚至于六大门派的人,对于这个都不大擅长,所以让草根出身的朱元璋常遇春徐达等人出尽风头,最后朱元璋问鼎九五,武林豪杰全部隐退。 周芷若轻轻一笑,道:“可若是里面装的不是武林秘籍,而是兵书呢?” “范右使会不会心动?” 武林各大门派个个身怀绝技,派中弟子皆有万余之众,无论哪个门派麻烦,都能给元室带来极大的麻烦。 可也仅仅是麻烦了。 武林人士武功虽好,可不懂打仗,也不识心法,又被元室挑动得自相残杀,无力抗元,这才叫元人占据了汉人的大好河山。 可若是中原武林团结起来,有一个会打仗的人做领袖,那中原格局便完全不同了。 张无忌虽为明教教主,但真正发号施令的时候并不多,更多的情况是让教中的弟子自己看着办,他只当个名义上的教主,每日想着去冰火岛把义父金毛狮王接回来,自己便卸任明教教主之位,与心爱的女子隐居野外。 书中的张无忌自当教主以来,只决定了几件事:一是光明顶之上,让明教弟子暂避锋芒,躲入明教禁地;二是万安寺救六大门派。 救完六大门派后,张无忌便去找义父金毛狮王了,把教中事物全部交给杨逍,自己做个甩手掌柜。 后来的朱元璋战功累累,略施小计,便坐稳了大明江山。 张无忌淡泊名利的性子或许占了一部分因素,但朱元璋让人不可忽视的军功,才是让世人臣服于他真正的原因。 天下苦元久矣,谁能推翻元室□□,谁就是九州之主,世人的眼光从来雪亮,不会因为谁的武功高,谁便是他们的领袖。 武林众人不懂带兵打仗,便是一个天然的弱点,杀得元人再多,也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 这种情况下,兵书的重要性便不言而喻了。 周芷若似笑非笑地看着范遥,静静地等着他的回答。 范遥眉头动了动,道:“兵书?” 周芷若道:“武穆遗书。” 范遥眸中闪过一抹讶色,微微蹙着的眉头舒展开来,揶揄道:“怪不得周掌门小小年纪,便敢与我谈交易,原来是有武穆遗书做底气。” 周芷若听他这话说得老气横秋,忍不住笑了笑。 范遥虽与杨逍齐名,但比杨逍小一些,满打满算,也不比她大多少,如今正值壮年,又因容貌毁去,面上不大显年龄,而他行动之间,又颇为潇洒风.流,让人与他交谈时,根本感觉不到年龄的差距,故而一时当他说出她年龄小的话,让她忍不住哑然失笑。 可若真的论起年龄来,她并非青春年华的周姑娘,她是活了不知多少年的老妖精,算一算年头,当范遥的老祖母都绰绰有余。 周芷若笑道:“范右使既然这般说,想来是同意了这笔交易。既是如此,范右使是与我一同去取屠龙刀,还是继续留在明教看你们的教主情深似海,为了元室的郡主娘娘抛弃抗元大业,归隐山林?” 范遥道:“周掌门的条件的确让我很动心,但当今天下,驱除鞑虏是我明教为主导,其余门派做些末微小事,周掌门以武穆遗书,便轻巧巧摘去了我明教弟子浴血奋战的战果,是否太过便宜了?” 说到这,范遥眸光轻闪,声音微顿,道:“更何况,这个武穆遗书,周掌门能不能拿得到,尚是两可之事。” “周掌门既然想稳坐钓鱼台,还是压些更重的筹码罢。” 周芷若手指摩挲着掌中倚天剑。 果然是名动天下的光明右使范遥,比她想象中的难对付一些,不费一兵一卒,便得知了倚天剑和屠龙刀的秘密,更是借她的口,三言两语摸清了当今武林的症结所在。 若他心狠些,便夺了她手里的倚天剑,再跟张无忌找到金毛狮王谢逊,取出屠龙刀里的武穆遗书,有了武穆遗书,明教战斗力会更上一层楼,驱除鞑虏指日可待。 可惜了,有着张无忌这个立场不坚定的猪队友在手,范遥再怎么巧妙的心思也要付之东流。 周芷若道:“若我说,贵派教主会为了元室的郡主娘娘放弃抗元大业呢?不知道这个筹码,重还是不重?” 范遥眸中笑意僵了一瞬,周芷若趁热打铁:“范右使若是不信,便瞧上一段时日,长则半年,短则三月,贵派教主必会跟随赵敏远走高飞。” “到那时,明教群龙无首,必会因教主之位争得头破血流,就如光明顶之前的情景一般,四分五裂,无心抗元。” “鞑子借此机会恢复元气,继续欺凌中原百姓,这样的结果,是范右使想看到的吗?” 范遥眼底的笑意慢慢敛去了。 目的达到,周芷若莞尔一笑,施展轻功离去,只在黑夜里留下清越的声音:“范右使若是想明白了,下次见面之时,便告知我你的选择。” 范遥轻眯着眼,抬头瞧着夜幕中渐行渐远的白色身影。 …… 按照书中的进展,谢逊此时因想念张翠山夫妇与张无忌,出冰火岛回到中原,在寻找张无忌的路上,遇到了金花婆婆,被金花婆婆哄骗到了灵蛇岛。 谢逊在灵蛇岛,她也不用费尽心思去找冰火岛了。 周芷若与宋青书来到海边时,天已经大亮了,码头上停泊着各式各样的船只,周芷若与宋青书分头行动,她去找船只商议出海,宋青书去采买各种生活用品。 两件事都办完后,已经临近傍晚了。 作为雇主,周芷若请船家与水手们吃了一顿晚饭,酒足饭饱后,众人回到船上,扬帆起航。 晋江系统虽然经常卡顿,时不时死机,可当不死机时,里面附赠的小功能还是颇为给力的,比如说,能够知晓方位,短距离定位想找的人的距离。 她知道谢逊在灵蛇岛,只需从随身空间里取出地图,让船家往灵蛇岛的地方前行,等到了灵蛇岛,再用随身空间定位谢逊的位置,不愁找不到谢逊在哪。 一路上,宋青书一直很安静,对于她从怀里拿出的地图,心里虽然疑虑,但也不曾问半个字。 宋青书不问,不代表她不说。 周芷若道:“金毛狮王所在的灵蛇岛,是师父告诉我的。谢逊流落荒岛,数十年来音讯全无,师父为此翻遍了各类图书,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让师父在一篇古书上查到海外荒岛的位置。” “灵蛇岛是离中原最近的岛屿。”周芷若指着地图上的灵蛇岛,道:“我们先去这,如果这里没有,我们再去其他岛屿找。” 她从随身空间里拿地图时,留了个心眼,拿的是大的海图,图上不止有灵蛇岛,还有各类的小岛,按着这个岛屿找,旁人也不会怀疑她为什么会知晓谢逊的位置。 宋青书点点头,道:“上了灵蛇岛,你走我后面。” 周芷若嫣然一笑,道:“宋师哥当真是师出武当,行得正,立得端,做不来那等见不得光的事情。只是你我的武功加在一起,也不是谢逊的对手,硬碰硬是拿不到屠龙刀的。” 潮红漫上宋青书清隽的脸,宋青书曲拳轻咳,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 周芷若从袖子里拿出没有用完的十香软筋散,道:“有这个东西在手,我们干嘛跟他拼个你死我活?” 完全没必要。 谢逊动起武来是个疯子,谁跟这样的疯子动手谁是傻子。 更何况,按照书中的进程,张无忌也该来找谢逊了,再说了,她在客栈说的那话,让张无忌纵然悬心赵敏脸上的剑伤,也会尽快找到谢逊,阻止她从谢逊手里拿刀。 她得抓紧时间。 在周芷若的不断催促下,船只没过多久便抵达了灵蛇岛。 周芷若与宋青书下船,船只与船员停在岸边。 一下船,宋青书便走在了周芷若的前面,周芷若莞尔,笑着看着前面的清隽大男孩。 第87章 周芷若 其实她早就用随身空间定位到了金毛狮王谢逊的位置,谢逊并不在金花婆婆的院子里,他们大摇大摆进院子也没什么。 但她并没有说,当然,这种话也没法说。 宋青书在她面前话不多,并不代表宋青书是个脑筋不会转弯的傻子,还没上岛就知道谢逊不在屋里了,你咋不上天呢? 周芷若轻手轻脚跟在宋青书身后,看宋青书全神贯注地查探着前面的路,没有危险了,才冲她招手,让她走过来。 这种被人全心呵护着的感觉很温暖,像是清风拂过山间,溪水潺潺,青草摇摆着腰肢,惬意舒坦,醉倒在春和景明里。 周芷若弯了弯眼。 微风拂面而过,前方草丛里突然传来一声轻响,宋青书眼睛轻眯,右手握紧了佩剑,左手向身后的周芷若打手势,让她不要跟来。 宋青书脚步极轻,握着剑柄的拇指轻挑,无声推开剑鞘里的佩剑,缓缓走向前方的草丛。 哪怕周芷若知晓谢逊不在这里,也被宋青书这种架势弄得有了几分紧张感,立在宋青书伸手,垫着脚看着前方草丛究竟是什么。 宋青书身影突然变快,运起轻功,如闪电般落在草丛中。 居住在灵蛇岛的人不多,人少,草便多,又生长得极其茂盛,足有半人高,若是弯下了腰,连人的影子都找不到。 宋青书落在草丛里,便没了踪影,周芷若担心他出意外,便唤了一声:“宋师哥?” 草丛里传来宋青书带有几分笑意的声音:“芷若,你看这是什么?” 声音刚落,宋青书便站起了身,手里抓着一只兔子。 兔子是白色,宋青书是青衫,两者交接,分外好看。 尤其是,当好看的人笑得有几分孩子气时,这种好看会无限度扩大。 许是被宋青书的笑意感染,周芷若眼底也跟着漫上了笑意,走上前,从宋青书手里接过兔子。 宋青书的声音响在她耳侧:“你或许不记得了,我欠你一只兔子。” 周芷若怔了怔。 她还真不记得了。 周姑娘的记忆里,宋青书是背景板,路人甲,灰蒙蒙的一片,没有任何色彩,莫说是一只兔子了,连在被赵敏抓去万安寺,宋青书替周姑娘出头的时候,周姑娘的记忆都是一笔带过。 她搜遍周姑娘的记忆,也想不起来宋青书何时欠了周姑娘一只兔子。 想了又想,觉得大概是小时候在武当山的事情了。 那时候的周姑娘小小的,被常遇春交给张三丰,张三丰带周姑娘上武当山,曾与宋青书做过一段时间的玩伴。 不过小时候的宋青书,有这般好的性子吗? 周芷若瞧了一眼宋青书,笑笑道:“你说那件事啊?难为宋师哥还记得。” 宋青书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片刻后,曲拳轻咳道:“小时候的我不懂事,芷若,你怪我吗?” 周芷若摇摇头,手指抚摸着怀里雪白可爱的小兔子,道:“我不怪你。” 怪啥怪?她都不知道的事情。 宋青书似乎是松了一口气,看着面带笑意心无芥蒂的周芷若,慢慢道:“自我跟着父亲下山之后,便想给你抓只兔子,可惜一直没机会,今日才给你抓来,芷若……你能原谅我吗?” 周芷若笑着抬起头,正对上宋青书澄澈愧疚的眸子。 宋青书无疑是极好看的,眉目如画,清隽无俦,剑眉微蹙一脸愧疚时,有种让人想抚平他的眉头,一点点扯开他的嘴角,大声告诉他没关系。 周芷若看了看宋青书的眉头,忍住了没动手。 宋青书远没有张无忌那么会撩人,拉拉小手拥入怀中什么的,再不济拉开衣裳,叫人看他胸口上的伤口,激发人的内疚与怜惜。 宋青书在追求女孩子的路上有点轴,这种轴也让他一个玉面孟尝沦落成备胎炮灰。 周芷若笑了笑,认真对宋青书道:“宋师哥,你不是说我变了吗?既是如此,你便当做第一次认识我,咱俩重新相处,好不好?” 宋青书嘴角微抿,轻声道:“好。” “芷若,我是宋青书,武当派张真人门下。” 宋青书执剑抱拳,紧蹙着的眉头舒展开来,浅笑道:“请多指教。” 周芷若笑着点头,学着宋青书,向宋青书见了礼,忍俊不禁道:“我是峨眉派周芷若,宋师哥你好呀。” 小兔子在周芷若怀里吃着草,小胡须一动一动的,宋青书看了一眼小兔子,目光软了下来,道:“以后回到中原,我给你抓更多的兔子。” 周芷若道:“好,到时候养满峨眉山,漫山遍野都是兔子。” 许是心结被打开,宋青书在周芷若面前不再那么拘束了,一直紧绷着的神态有了几分自然,又因为抓兔子的事情,也打消了不少他刚上岸的紧张感。 再继续前行,宋青书虽然仍然轻手轻脚查探路,但到底少了几分心事重重的凝重感。 二人的气氛缓和不少,谢逊又不在屋里,周芷若只需要跟在宋青书后面瞧瞧宋青书长身如玉的身姿,再看看周围景致,如踏春游玩一般的惬意。 至于宋青书给她抓的那只兔子,自然是被她放走了。 开玩笑,她是来给谢逊下药的,带只兔子像什么? 宋青书之所以给她抓那只兔子,又跟她吐露心声,多半是觉得从谢逊手里拿屠龙刀,是一件有死无生的事情,临死之前,解开他心里一直耿耿于怀的事情,这样哪怕下了黄泉,他也能走得安心点。 若是侥幸没死,也趁此机会与心上人冰释前嫌,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所以在她面前一贯沉默寡言的宋青书,才会跟她说了那些话。 这种性格,当真可爱。 宋青书顺着有人走过的痕迹,一路找到了金花婆婆的房子。 此时金花婆婆在中原,在这居住的只有谢逊。 宋青书从被褥里捡起一根金色长发。 周芷若看了一眼,佯做吃惊道:“金色的头发?看来我们运气不错,在这个岛上就找到了谢逊,不用再出海一个岛一个岛地去寻了。” 宋青书点点头,查看着房间各处。 周芷若把十香软筋散下在喝水的水壶里,下完药之后,把水壶放在原来的位置上。 怕只有水壶迷不倒谢逊,周芷若还把十香软筋散洒在厨房里挂着的野味的肉上。 野味是新打的,滴滴答答往下滴着血,十香软筋散见了血水,很快便消失不见,别说谢逊是个瞎子了,哪怕不瞎,他也看不出来。 做完这一切,周芷若拉着宋青书离开。 周芷若道:“谢逊一个人在荒岛生活多年,警惕性远超常人,我们若是留在这,只怕会被他发觉,还是回船上的好。” “谢逊住在这,晚上必然是回来的,我们只需明日一早过来便可以。” 宋青书点点头,与周芷若一同回到船上。 船员们打了鱼,还有各种海鲜,这个时代吃东西的花样远不比后世多,作为一个吃遍各种美食的周芷若来讲,船员们的做法显然满足不了她。 船上有葱姜蒜,还有胡椒各种调料,船员做不来她想要的美食,她便自己动手做。 什么蒜蓉十三香,什么麻辣小海鱼,做好端出来,船员的眼睛都直了。 周芷若给了船员一盘,船员们一哄而上,很快便瓜分干净了,追着问周芷若是怎么做的。 周芷若只说是郭襄祖师游历名山大川时研究出来的做法,把做法告诉船员,船员听完之后,对峨眉派的敬仰又多了几分——原来峨眉派不止出漂亮的女弟子,做饭的手法也是一绝。 船员们簇拥着回厨房试菜。 海鲜配酒才有味道,周芷若让宋青书去拿酒,宋青书眼底闪过一抹讶异。 周芷若笑道:“怎么?还不许女人喝酒了?” 宋青书抿唇轻笑,下酒窖拿酒去了。 周芷若端着海鲜,来到夹板上。 海风拍打着水面,海上的星空分外清透,也格外闪亮,像是情.人调.情时,互相眨着的眼睛。 宋青书自幼长在武当山,不太能吃辣,蒜蓉十三香的味道又太呛,他略吃了几口后,便放下了筷子,一口一口慢慢抿着酒。 天上星光洒在一望无际的海水上,无端让人的心都跟着静了下来。 周芷若有了几分醉意,双手捧着脸,眼睛亮亮的,对宋青书道:“宋师哥,你可真好看。” 海风扬起二人的发,长发相互缠绕着。 不知过了多久,宋青书放下了酒杯,看着周芷若的眼睛,轻声道:“芷若,你也好看。” 夜色越来越深,酒意一上来,人便容易犯困,周芷若只觉得眼皮越来越重,天边的星光,近处的海浪,眼前人的清隽面容,都变得越来越模糊。 意识彻底消失前,海风似乎送来了潇潇竹林的清香。 再醒来,已是次日清晨。 周芷若从床上坐起来,舒服地伸了一个懒腰。 她身上的衣服几乎没有动,只脱了鞋,想来是昨夜她睡着之后,是宋青书把她送回来的。 周芷若笑了笑,打开了窗户。 太阳从海水中慢慢升起,将海水染成绚烂的红,红色一路浸染过来,停靠在水面上的船也染成朝气蓬勃的红。 海上日出,可真好看。 周芷若看着窗外景致。 就在这时,门外响起宋青书扣门的声音:“芷若,有船过来了。” 有船来了?莫不是金花婆婆带张无忌回来了? 若真是如此,她便不好从谢逊手上拿回屠龙刀了。 周芷若起身打开门,宋青书脸色有着几分凝重,周芷若迅速吩咐船员:“把船开到岛的另一边,那里有山林,能遮盖一二。” 船员得了命令,迅速开船。 周芷若对宋青书道:“师哥,咱俩现在去取刀,拿了屠龙刀后,便立即回中原。” 金毛狮王是张无忌的软肋,头可断,血可流,义父不能丢,且又有金花婆婆在侧,指不定会触发波斯三使的剧情,波斯三使武功奇高,一旦来了,她想走都走不了。 还是趁现在没被发现,取刀跑路一气呵成为好。 第88章 周芷若 时间紧迫,周芷若不敢耽误,拉着宋青书施展轻功便往谢逊的住宅飞去。 半空之中,宋青书脚尖轻点枝叶,一跃而起,飞在周芷若的前面。 周芷若知晓宋青书这是怕金毛狮王没有被迷倒的缘故,没有多少,任由宋青书先行。 宋青书轻飘飘落在茅屋前,里面传来谢逊鼾声如雷的声音,宋青书眉头微动,向周芷若打了个手势,让周芷若在不远处等着,不要过来,他自己先进去瞧瞧。 周芷若笑着看着宋青书轻手轻脚走进茅屋。 不多时,宋青书从茅屋处出来,手里拿着黑黝黝的一把刀。 “这就是名震江湖的屠龙刀?” 周芷若有些好奇,模样也太普通了些,跟寻常的刀没甚么区别。 宋青书点点头。 周芷若从指上拿下掌门铁指环,往屠龙刀上一丢,只听一声脆响,铁指环紧紧贴在屠龙刀上,一点也不曾往下落。 周芷若眉梢轻挑,道:“传闻屠龙刀乃玄铁锻炼而成,刀身有磁力,寻常暗器或者铁质东西见了它,都会被牢牢吸附上面。” “看来是真的屠龙刀了。” 周芷若的声音刚落,岛上的另一处突然传来火炮发动的声音。 循着声音望去,只看见火光冲天而起,将海水染成一片红色。 周芷若心下一惊。 莫非是波斯三使赶到灵蛇岛了? 周芷若与宋青书交换眼神,周芷若手里拿倚天剑,宋青书拿着屠龙刀,往火光处飞去。 二人有轻功,站在高处一望,只见一艘不同于中原之地的船只停在那,而他们的雇的船只,在那艘船的猛烈炮击下摇摇欲坠,熊熊烈火将船只包围着。 火光跳跃在周芷若的眼底,周芷若咬了咬唇。 火势舔满了整艘船,船只不断往下沉,很快便淹没了甲板。 船上的船员已经救不回来了。 宋青书握着屠龙刀的手指紧了紧,低声对周芷若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些人不是汉人,才会对汉人如此残忍。” “咱们杀上船去,替船员们报仇。” 宋青书长于武当,受张三丰与武当众侠的熏陶,养就了侠义心肠,莫说这些船员是他雇来的,哪怕是素不相识,他也不会让船员这般被异族人肆意杀害。 宋青书说完话,便要往船上飞奔,周芷若连忙拉住了他。 开玩笑,波斯三使是现在的她能招惹的吗? 果断不能啊。 现在去报仇,其结果也只能是黄泉路上再添两个孤魂野鬼,半点意义都没有。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且练了九阴真经与降龙十八掌,再去收拾波斯三使不迟。 这般想着,周芷若对宋青书道:“别去,动静这么大,肯定会被另一艘船上的人发现的。” 她原本是怕被另一艘船上的人发觉他们来到了灵蛇岛,这才让船员去灵蛇岛的另一边避难,哪曾想,刚出龙潭,又入虎穴,反倒被波斯人所杀。 周芷若道:“那一艘船无论是张无忌,还是金花婆婆,都不是现在的我们能对付的。” 宋青书嘴角抿成一条线,一贯温润的眸子闪过一丝冰冷,袖子里手指握成泉,又慢慢松开,缓缓道:“你说得对,我太鲁莽了。” 周芷若看了一眼只剩下烧焦的浮木飘在水面上的场景,声音低低的:“不是你鲁莽,他们与我们同族,又相伴我们许多时日,总是铁人,也会生出几分感情来。这些异族蜂拥而起,大肆屠杀汉人,说到底,是因为汉人王庭不复存在,汉人便活该被外族人气压,若是在以前的汉唐,借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也不敢这般屠杀汉人。” 国家没了,百姓便是砧板上的鱼肉,阿猫阿狗都能过来砍上一刀,人命贱如草芥。 宋青书目光骤冷,胸口微微起伏。 周芷若拉了拉宋青书的衣袖,道:“走吧,宋师哥,再不走,便要被人发现了。” 宋青书收回幽深目光,一言不发走在周芷若身后。 灵蛇岛颇大,周芷若找了一个杂草丛生的山洞,与宋青书暂时栖身山洞里。 山洞有一条自山顶流下来的溪水,他们喝水颇为方便,杂草丛生,便有野兽出没,随便打上一两只,便够他们吃的了,周芷若身上带的又有从船上拿下来的盐巴与胡椒,均匀洒在野味上,味道倒也鲜美。 屠龙刀与倚天剑被周芷若用内功折断,里面装的兵书与武功秘籍便掉了下来。 周芷若把降龙十八掌给宋青书,自己练九阴真经,至于武穆遗书,暂时被她收着,等练累了武功,便于宋青书交流兵法。 在射雕英雄传书里,九阴真经是天下第一武功,到了倚天屠龙记这里,周姑娘练成了九阴真经,却没有成为天下第一,有人说倚天剑里的九阴真经是压缩速成般的,威力远不比射雕英雄传里的缘故。 周芷若怕自己练错了,为此特意查了晋江系统,这一查,还真是。 历史长河里,无数人与她一样,穿梭时空完成任务,把搜集来的资料上传系统,故而系统里网罗了上下五千年,以及各类野史小说里的资料,只要积分够了,无论是怎样的机密,时空旅行者都能查阅。 周芷若的任务度一向完成得好,一大堆积分用不完,便用来查资料。 得知真相后,周芷若苦笑不得,让系统把原本九阴真经倒入自己记忆里,不过几个时辰,便练成了九阴真经。 周芷若看着被自己一掌拍成粉末的石块,心情有点复杂。 早知道这么简单,她就不夺屠龙刀了,让系统直接导入算了。 周芷若正这般想着,晋江系统冰冷的机械音在她脑海里响起:“呵呵,宿主太天真,搜寻屠龙刀与倚天剑里,也是你任务的一种。” 周芷若:“……” 行吧,任务就任务,左右她现在全部拿到了。 传闻中要数十年才练成的九阴真经被周芷若几个时辰便练成了,宋青书大为吃惊。 周芷若自然不会跟他说这是晋江系统的功劳,心安理得地接受了宋青书夸她实乃练武奇才的话。 九阴真经不好练,降龙十八掌更不好练,几个时辰过去,宋青书才吃透第一掌的,周芷若见此,便用晋江系统给他做了个全身的检测,哪里出了问题一目了然。 周芷若看出问题后,便以“练武奇才”的身份对宋青书进行指点。 若是在以前,宋青书纵然再对周芷若心生爱慕,也不会听从她的话调整气息和练功心法的。 原因无他,峨眉派虽与武当派是世交,但实力却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武当七侠个个能独当一面,而峨眉派,除了灭绝师太外,没有几个能拿出手的。 在峨眉派拔尖,并不代表着在武林上也是拔尖,周芷若的那些武功,对付宵小之徒是够了,但若是遇到稍微有点实力的人,便只有夺路而逃的份儿。 宋青书自幼被张三丰亲自教导武功,所学所见都是武林最顶尖的,周芷若的点播,在他面前是班门弄斧。 但今日不同了,几个时辰练成九阴真经的人,哪怕往前推个几百年,也只有周芷若一个。 或许周芷若真的是个练武奇才,不过是被峨眉派的武功给耽误了。 宋青书这般想着,按照周芷若的方法去吐纳调整,没过多久,他便感觉到一股热气自丹田而起,随着他的吐纳呼吸,慢慢凝聚在一起。 宋青书身体微微一颤,慢慢睁开眼,不敢置信地看着周芷若。 周芷若笑眼弯弯,道:“怎么样?有没有好点?” 若不是怕吓到了宋青书,她会点的更明白,让宋青书跟她一样,几个时辰便练会降龙十八掌。 但那样的行为不是“练武奇才”“天赋异禀”了,是千年的妖精修成了人,只会让人毛骨悚然,而不是心生敬佩。 现在这样的状态就挺好,一日练成一掌,练个三五日,会上三五掌,能牵制住波斯三使的其中一人就行。 宋青书素来虽然稳重,可遇到这种事情,再怎么稳重的人也会绷不住自己。 宋青书清隽面容上有着几分激动之色,道:“芷若,我该如何感谢你才好?” 周芷若笑道:“与我一起驱除鞑虏,恢复汉家河山便好。” 宋青书眉头舒展开来,眼睛软的一塌糊涂。 这样过了几日,山头的另一边,突然传来一声炸响,不用想,也知道是谢逊的狮吼功。 想来是张无忌带着赵敏抵达了灵蛇岛,见谢逊中了十香软筋散,让赵敏拿出解药解了毒,谢逊恢复了功力,一时激愤,发动了狮吼功。 若是在以前,周芷若或许会被狮吼功的音波震得口吐鲜血,但现在练了九阴真经,功力大增,狮吼功便奈何不了她了。 宋青书练到了第六掌,降龙十八掌的威力极大,虽不能说完全压制谢逊,但也能牵制住他。 再说了,小昭都要被波斯三使带走了,张无忌心疼得跟什么似的,谢逊估计也没时间去计较屠龙刀被她拿走的事情了,多半会为了张无忌,邀请她去对战波斯三使,而不会不管不顾地直接与她和宋青书开战。 周芷若与宋青书走出山洞,往狮吼功发出的地方飞去。 九阳神功大成,周芷若的轻功都上升了好几个层次,不仅能追上宋青书了,还能把宋青书远远甩在后面。 周芷若回眸冲宋青书一笑,宋青书无奈地笑笑,加快速度。 山头另一边,谢逊张无忌与波斯三使的战斗到了最紧要的关头。 第89章 周芷若 周芷若循着狮吼功发出的声音,往谢逊所在的位置飞去,还没看到谢逊的声音,激烈的打斗声便顺着风声传过来了。 九阴真经武功大成,周芷若能顺着风声推断出打斗之人用的是何种武功。 有张无忌的乾坤大挪移,谢逊的七伤拳,赵敏四处偷学来的功夫,以及波斯三使诡妙的武功。 不用想,也知道是张无忌触发了小昭被迫去波斯明教当老处女教主的剧情,这会儿在跟波斯三使拼命。 张无忌在其他事情上优柔寡断,但当别人跟他抢妹子时,他斩钉截铁不带一丝犹豫,宛如上古战神下凡,连手上使的乾坤大挪移,威力都比往日大许多。 可还是架不住波斯三使诡异的身法。 波斯三使单个拎出来,武功其实也就是跟龙王差不多,可加不起三人会合体啊,别人合体是一加一等于二,,他们三个是一加一加一等于五,且配合极度默契,让人完全没有招架之力,武功之高如张无忌,在他们手上也讨不到好,只能任由他们把小昭带走。 想想书里的剧情,周芷若颇为小昭惋惜。 如果说书里的周姑娘有点缺乏安全感,那书里的小昭是完全缺乏安全感了——张无忌不过是比旁人对她好,不对她打打骂骂,她便喜欢上了张无忌,甚至还为张无忌付出了自己的一生,远赴波斯,做没有人身自由的圣女。 周芷若一声叹息,加快了速度。 山脚下,张无忌谢逊赵敏与波斯三使战成一团。 谢逊手里没有屠龙刀,眼睛又看不到,只能用七伤拳与狮吼功,七伤拳伤人伤己,狮吼功又是不分敌我的群体攻击,能伤到波斯三使,但武功更低的赵敏也伤得不轻。 赵敏手里没有倚天剑,战斗力大大减弱,偷学小哭包殷六侠的天地同寿尚未使出来,便被狮吼功激得吐血不止。 谢逊听到赵敏吐血,没再用狮吼功,只用七伤拳,几合之下,被三使点中穴位不能动弹,与地上同样不能动弹的紫衫龙王去作伴了。 能战的只剩下张无忌,波斯三使的身法不同于中原武功,让人琢磨不清,且又与乾坤大挪移隐隐一脉同源,张无忌奈何不了他们,反而被逼得步步倒退。 看到张无忌有危险,一旁的小昭放下怀里昏迷不醒的殷离,轻呼出声。 周芷若看着又中了一掌的张无忌,眉梢轻挑。 船员全部死于波斯人之手,宋青书一见波斯人剑眉便皱了起来,温润的眸光骤冷,又见张无忌落於下风,宋青书身影一闪,加入战团。 关键时刻突然来了帮手,张无忌大喜,叫了一声:“宋师兄!” 宋青书微微颔首,起手便是亢龙有悔,波斯三使不曾防备,当下便有一人吐了血。 小昭面上微喜。 受伤的那人擦了擦嘴角的血,盘坐在草地上调整着气息,然而随行的波斯人中,又有一人加入了战团。 小昭嘴角微抿,原本的喜色渐渐淡去。 周芷若轻飘飘地从空中落了下来,饶有兴致地看着他们打斗。 晋江系统分析着波斯人的武功身法,但波斯人的武功实在少见,晋江系统又特别卡顿,半天了,没有分析出取胜的办法。 没有必胜的把握,周芷若便不想上前,她需要借此机会立威,最好是一招能秒杀让张无忌节节败退的波斯三使,一来威慑谢逊,让谢逊不敢轻易妄动报夺刀之恨,二来也是无声地告知张无忌,峨眉派的武功物归原主,这便是峨眉派的实力。 赵敏躺在地上不住咳嗽,脸上的刀疤有些狰狞,着:“你……偷了我的倚天剑,又……又盗取了谢老前辈的屠龙刀……” 谢逊听此,空洞的眼珠转了转,他被波斯人点了穴,连话也说不出,只有胸口在剧烈起伏着。 周芷若瞧了一眼谢逊,道:“偷?盗取?” 谢逊得刀数十年,倒真把屠龙刀当成自己的东西了。 周芷若扬眉,眸光微转,斜睥着赵敏,伸出手指在赵敏面前晃了晃。 赵敏打了一个哆嗦,想起那夜周芷若用倚天剑在自己脸上划上两剑的狠辣,后面的话没敢继续说出来。 赵敏素来机敏,又会见风使舵,转了话题道:“我……我的错,大敌当前,我不敢说起以前的事情。” “他们三人功法诡异,你别再将倚天剑与屠龙刀藏着掖着了,快……快拿出来,助张无忌一臂之力。” 晋江系统冰冷的机械音仍在卡顿中,周芷若暂时没有出手的打算,道:“我若不助呢?” “郡主娘娘,那是你的情郎,不是我的。” 赵敏原本被周芷若第一句话噎得直咳嗽,但听了第二句后,脸颊飞红,娇媚无限。 只可惜,脸上有着两道伤疤,娇媚之姿大打折扣。 昏迷中的殷离不断呓语着,小昭咬了咬唇,来到周芷若面前,柔声恳求道:“周掌门,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才不是故意拿人东西。屠龙刀与倚天剑本就是峨眉派的所有物,你取走是物归原主。” 周芷若饶有兴致地看着小昭。 晨光稀薄,经周围树枝遮掩之后,变得更为斑驳。 细碎的阳光洒在小昭身上,将那双宛若海水幽蓝的眸子衬得雾气渺渺,不胜可怜。 小昭拉了拉周芷若衣袖,道:“周掌门,我求求你,你救救公子好不好。” 晋江的机械音终于分析出波斯人的武功路数,周芷若弯了弯眼,摸了摸小昭的发,道:“好,小昭妹妹温柔可爱,最是招人喜欢,纵然为了小昭妹妹,我也会救张无忌。” 说完话,周芷若凌空而起,手掌快如闪电,打在晋江系统分析出的波斯人的武功命门上。 波斯人动作一滞,脸色剧变,身影晃了晃,倒在地上。 张无忌一惊,立在当场半天没有说出话来,痴痴地瞧着一身白衣的周芷若。 周芷若收了功,看也不看张无忌,径直走到宋青书面前,道:“师哥,你没受伤吧?” 宋青书摇头道:“我无碍。” 波斯人的武功奇高,却被周芷若一招毙命,莫说张无忌,宋青书都觉得颇为不可思议,看了又看死去的波斯人的尸体,感慨道:“九阴真经当真天下无双。” 小昭听此微微抬头,若有所思道:“九阴真经?” 周芷若道:“你的降龙十八掌也不差,只是没有练完而已,待你武功大成,只怕我也不是你的对手,到时候,还要仰仗你莫要欺负我才是。” 宋青书耳根通红,曲拳轻咳道:“我怎会欺负你?” 张无忌看到这一幕,心里颇不是滋味。 以前的芷若妹妹只对他一个人说笑,瞧也不瞧旁人一眼,可现在却完全反了过来,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 张无忌心中酸涩,去解谢逊的穴道,怕谢逊找周芷若拼命,张无忌拉住谢逊道:“义父,孩儿会替你杀了成昆报仇,你,你就别怪芷若拿去你的屠龙刀罢。” 周芷若回眸挑眉,上下打量着脸色阴沉不定的谢逊,道:“狮王,你苦心钻研屠龙刀数十年,却也不曾发觉屠龙刀里的秘密,你可知为什么?” 谢逊眼睛看不到,听力却好得很,他听到周芷若一招杀敌,知晓自己不是周芷若的对手,想要从周芷若手里夺回屠龙刀,怕是比登天还难。 之前周芷若不敢与他硬碰硬夺刀,而现在却功力大增,又听周芷若这般说话,多半是已经参悟了屠龙刀的秘密。 转息之间,谢逊心思变了几变,沉声道:“为什么?” 周芷若道:“那是因为你不是屠龙刀的传人。” “当年郭靖大侠铸成屠龙刀与倚天剑,传给郭公破虏与小女郭襄,要他们利用里面的秘密,推翻元室,拯救汉人于水火之中。” 说到这,周芷若声音微顿,看了一眼赵敏,面有讥讽道:“襄阳城破,屠龙刀与倚天剑的秘密被元室知晓,所以咱们郡主娘娘才会搜集屠龙刀与倚天剑,阻止汉人推翻元室。” 赵敏道:“周掌门,你动不动说我知晓里面的秘密,可有什么证据?剑是你夺的,刀是你偷的,如今你神功大成,我们奈何你不得,还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赵敏的话意在挑起谢逊被夺刀的愤怒,想让谢逊与她同仇敌忾。 谢逊耳朵动了动,道:“赵姑娘是元人?” 周芷若道:“她不仅是元人,还是杀汉人最多的汝阳王的女儿。狮王,你半生跟着阳顶天教主抗元,临到终了,你的义子给你寻了个元人的儿媳,不知道阳顶天教主在天之灵知道这件事情,是悲,还是喜?” 谢逊脸色微变,张无忌道:“芷若,你误会了,事情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赵敏不是——” “不是什么?”周芷若冷声打断张无忌的话,道:“张无忌,你还记得你父母是怎么死的吗?” 张无忌从未见过周芷若这般疾言厉色,一时间怔了怔。 周芷若道:“世人都道他们是不愿透露狮王行踪,宁愿一死,世人这般认为是世人不知其中根底,你作为他们的儿子,难道也不知道吗?!” “武当派有张真人坐镇,何惧六大门派?张五侠根本不需要抹脖子自尽,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你母亲发了三颗金针,间接导致俞三侠瘫痪在床,手脚全断!张五侠羞愤之下,这才选择自尽。” 武当七侠情谊如山,书里的宋青书杀了莫七侠,宋远桥第一反应也是抹脖子。 “而你呢,张无忌?赵敏派人暗算张真人,捏碎殷六侠浑身骨头,又设计让殷六侠中了七花七虫之毒,生不如死,抓武当众人去万安寺。论私,赵敏是害你师叔师祖的仇人,论公,元人欺压屠戮汉人百姓,视我汉人如猪狗。” “张无忌啊张无忌,你在旁的事情优柔寡断也就罢了,民族大义上你都执迷不悟吗?!” “你对得起武当派,对得起身上流着的汉人血液吗?” 张无忌猛然一惊,冷汗流了全身,不敢再去看一旁的赵敏。 周芷若冷笑道:“你若是真非她不娶,便趁早辞了明教教主之位。明教众多义士在前方抛头颅,洒热血,他们的教主却和元人亲亲我我,带着元人找能制衡元人的屠龙刀与倚天剑,这种事情若是被他们知晓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觉得自己瞎了眼睛,所托非人?” 张无忌满面通红,说不出话来。 小昭解了金花婆婆的穴道,金花婆婆看了一眼赵敏,不住咳嗽着。 谢逊慢慢站起身,拍了张无忌一巴掌,道:“无忌孩儿,你好生糊涂!” 第90章 周芷若 张无忌浑身一震,看看面带寒霜的周芷若,张了张嘴,刚想说什么,耳畔突然响起赵敏饱含委屈的声音:“是,我是元人,你们是汉人,我是番邦女子鞑子之后,你们是炎黄之子礼仪之邦。” “如今我们元人强盛,灭了宋朝,但你们汉人繁荣时,又是如何对待我们这些鞑子的?不一样肆意屠杀我们,拿着我们的人头去领军功,封万户侯?” 周芷若目光微冷,张无忌一时哑然。 赵敏继续道:“没有长治久安的国家,更没有万世不灭的基业,王朝更迭,国家兴衰,不过是历史长河中往来循环的过程,我们元人没有做错什么,错的是你们宋人皇室昏庸无能,白白断送汉人江山!” 赵敏一番话,让众人陷入沉默。 紫衫龙王自幼长于波斯,对于汉室没有什么归属感,无论谁做了皇帝,于她来讲都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关系,没什么两样。 谢逊之前跟着明教教主阳顶天反元,对元人深恶痛绝,可赵敏的这番话,又让他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张无忌素来优柔寡断,他知道华夷之辨,可他也下不去狠手杀赵敏。 从赵敏的立场上来讲,赵敏没有做错什么,赵敏是元人,自然是维护元室的统治。 但从汉人的角度看,赵敏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恶人,用卑鄙手段将六大门派的人强行掳到万安寺,又逼六大门派的人投降比武,不投降,不比武,便削去那人的手指。 若不是他联合做内应的范遥,只怕六大门派的早就被烧死在万安寺中,尸骨无存。 张无忌一会儿觉得赵敏没错,一会儿又觉得赵敏心狠手辣,两种念头在心里纠葛不断,一时间无法对赵敏下定论。 一片沉默中,周芷若冷笑一声,宋青书清朗的声音响起:“绍敏郡主此言差矣。” 宋青书没有唤赵敏赵姑娘,只有元人的封号称呼她,清隽的面容一派平静,剑眉微蹙,有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薄怒。 宋青书道:“长平侯卫青直捣龙城,一生无败绩,冠军侯霍去病,封狼居胥山,成就我汉人武将最高荣誉。此二人斩杀匈奴数十万人,是我汉人民族英雄。” 听到斩首数十万,赵敏面上有一瞬的不虞之色,道:“你们汉人对外族人也是这般残忍,我元人今日对你们,不过是天道好轮回。” 宋青书审视着赵敏,声音微冷:“两军交战,互有伤亡乃是常态,他们斩首数十万,斩的是侵略我汉家城池,屠戮我汉人百姓的匈奴战士,而你们杀的,是我们手无寸铁的汉人百姓!” “我们汉人有一句话,你可能不知道,叫兵者凶器也,圣人不得已而用之。我们汉人从不轻易挑起战端,每次对外用兵,都是因为你们鞑子骚扰边境屠杀汉人在先,一如今日,元兵肆虐,汉人生灵涂炭。” 赵敏一笑,道:“你也知兵者凶器的道理?宋朝皇室羸弱无道,沉浸在□□上国的美梦之中,殊不知自己早已落后于周围各国,是阻挡民族融合的绊脚石。自古以来有道伐无道,我们元人习你们汉家礼仪,读你们汉家诗书,早已不是过去茹毛饮血的蛮夷,如今推行王化灭宋庭,再正常不过。这便是兵者凶器,圣人不得不用之的道理。” “你也知道你们身上的三分人样是学我们汉人的?” 周芷若揶揄道:“汉人王朝之强盛,莫过于汉唐,汉有丝绸之路,唐有四夷宾服,万国衣冠拜冕琉,那时我们敞开国门,任由你们学习,让你们懂廉耻,识礼数,披上这张人皮。” “你——”赵敏只觉得心头闷了一口血,反驳的话尚未说出口,却见周芷若眉梢微挑,讥讽出声:“你们倒好,纵然披上了人皮,行事却仍与禽兽无异,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你可别侮辱圣人之言了,圣人之言不是你们暴露本性的借口。” 周芷若字字见血,赵敏辩无可辩。 她突然明白,周芷若最开始的沉默是为什么,是为了引她说出那些话,然后尽数将她羞辱回去。 赵敏咬了咬唇,垂眸不语。 原本被赵敏说得哑口无言的众人,无不心情复杂地看着周芷若——赵敏能言善辩,他们刚才差点被赵敏带歪,觉得宋朝灭亡是活该,经周芷若一提醒,才如梦初醒,宋朝再怎么该走向灭亡,那也是他们汉人自己的事情,与元人没有任何关系。 盛唐强汉时,汉人王朝没有对周边弱小的异族赶尽杀绝,而是以德服人,广开教化,让他们学习汉人文字礼仪,不再像野兽一般生活。 多年以来,这些人在汉人文化熏陶下逐渐强盛,没向汉人道声感谢,却在汉人危难关头抽出利刀,占领中原疆土,在汉人头上为非作歹。 一朝扬眉吐气成为人上人,便把汉人当做四等民,甚至还用两脚羊戏之。 这种恩将仇报的行径,与禽兽无异。 不,还不如禽兽。 谢逊道:“周掌门,你说的很对。” 谢逊以掌门为称呼,认可了周芷若的身份,也认可了屠龙刀是峨眉派所有的事情。 周芷若淡然一笑,看了看张无忌,道:“是娶这位郡主娘娘为妻,还是继续做反元义军的领袖,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话,周芷若便准备离去。 张无忌突然出声:“芷若。” 宋青书看了一眼周芷若,周芷若只是停下脚步,但并未回头。 张无忌一脸挣扎,艰难道:“你……你难道不明白我的心意吗?汉水喂饭之恩,光明顶指导我破剑阵,那日你虽刺了我一剑,可我心里还是欢喜的。” “我想娶的人……是你啊。” 赵敏肩膀轻颤,咬了咬唇,轻声骂了一句小淫贼。 小昭垂眸不语,手里搅着帕子。 周芷若回眸莞尔一笑,清丽若仙,对张无忌道:“抱歉,我是汉人,我的父母因保护明教义士而死,我的师父因元人惨死万安寺,我与元人不共戴天。还有,我这人有洁癖,旁人用过的东西,我不要。” 宋青书眉头微动,神情若有所思。 “芷若,我——” 张无忌起身去追周芷若的动作一滞,如遭雷劈,呆在当场。 谢逊一声轻叹,道:“周掌门,是我孩儿配你不上。” 周芷若轻轻一笑,拉了拉一旁宋青书的衣袖,道:“师哥,咱们走吧。” 宋青书点点头,收回看张无忌的目光。 岸边还停着两艘船,一艘是波斯人的,一艘是紫衫龙王来的时候开的。 周芷若选了波斯人的船,把紫衫龙王的船仍留在岸边。 船虽然是波斯人的,可波斯人自波斯而来,不知中原地形,抓了许多汉人在船上做船工。 周芷若上船后,对船工们道:“你们只需把我送到地方,便自由了,至于你们被抓伤船的损失……” 周芷若瞧了一眼船舱上装的东西,手指一指,道:“左右波斯人已经被我杀了,他们的这些东西,你们拿去分吧。” 船舱里多是波斯特有的贵重物品,拿到中原也能卖不少钱,但船员们脸上却没有太多的喜色。 原因无他,波斯人抓他们的时候,杀了他们的家人,他们宁愿不要这些东西,只想安稳过自己的小日子。 家破人亡的悲痛不是三言两语便能安慰的,船员们写过周芷若替他们报仇,之后各自去做事,至于波斯人的财务,众人却是瞧也未瞧一眼。 周芷若看到这一幕,心里不免有些难过。 宋青书走上前,递给她一个杯子,道:“芷若,你已经做的很好了。” 周芷若抿了一口,才发现里面并不是水,而是酒。 宋青书素来细心,知道这时候的她更想喝的是酒而不是水。 周芷若心中一软,伤怀之感淡了几分,宋青书拿着杯子与她碰了一下,道:“君死臣辱,国亡民贱,他们唯一的错,是生在这个时代,又生为汉人。” “待回到中原,我们重整武林各大门派,驱除鞑虏,重建汉家河山,芷若,你说可好?” 残阳如血,海风拂面,宋青书鬂间的发随着海风轻轻起舞,眼睛像是星光落在秋水中。 周芷若手指托着下巴,突然很想把头倚在宋青书肩头。 这种感觉很奇妙,像是虽千万人吾往矣时突然来了个帮手,让她一路逆风而行的心,慢慢安静下来。 很静很静。 “好。” 周芷若轻声道。 海浪拍打着船身,残阳恋恋不舍落在海天相接的地方,清凉的空气突然变得有些粘稠,周芷若看到宋青书耳侧一片绯红,一点一点漫到脸侧。 像是金乌初生时,九天之上的仙娥织就的云锦。 周芷若眨了眨眼,宋青书放下酒杯,一贯清明的眼睛有着薄薄醉意。 柔软陷进了袖长指节里,海鸥掠过水面,溅起朵朵浪花。 然而就在这时,一声低哑咳嗽声打破了暧昧旖旎的气氛。 宋青书几乎是条件反射似的将周芷若拉在自己身后。 不远处,范遥双手环胸,脸上有几分玩味之色,戏谑道:“酒可不是一个好东西,宋小弟,美酒再好,可不要贪杯。” 宋青书脸色微变,有些不敢去看身后的周芷若。 周芷若洁白如玉的手指搭在宋青书的肩膀上,脸慢慢贴了过来,挑眉瞧着一脸看好戏的范遥,道:“范右使一路隐藏气息跟了我们许久,今日怎地不继续隐藏下去了?” 她的随身空间早就报消息了,范遥隐藏身份跟着她,她对谢逊下药范遥没出现,张无忌遇到危险范遥也没出现,偏偏在这个出现煞风景,锃光瓦亮像是东风快递的探路灯。 血色夕阳落在范遥脸上,明明暗暗的一片,他的声音是以往坏了嗓子的低哑,语气不明,似乎带了几分讥讽在里面:“人老了,见不得这般血气方刚的事情了。” 第91章 周芷若 宋青书的脸红了起来。 他是名门正派,师承武当,父亲与众多叔叔们的言传身教,是若一朝喜欢了人,便是三媒六聘,明媒正娶将那人娶进门。 这是汉家礼仪,正派之风。 宋青书回眸看了一眼伏在他肩头的周芷若。 周芷若肌肤如雪,霞飞双颊,呼吸间的热气洒在他的脖颈与耳侧。 很痒。 宋青书手指微曲,收回目光,不敢去看周芷若的脸。 周芷若笑脸盈盈,道:“范右使老了?未必。” 不好意思,她不是原本清丽若仙端庄优雅的周姑娘,这个世道上,比她流氓的人还未出生呢。 周芷若似笑非笑道:“叫范右使一见倾心的紫衫龙山尚未老,范右使怎能老呢?” “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便断肠,范右使,你说是不是?” 自己的前女友还在岛上呢,这会儿来调侃她,看她的热闹? 不存在的。 “一见知君便断肠?”范遥慢慢道:“是,断肠。” 周芷若笑道:“知道断肠便对了,范右使,紫衫龙王寡居多年,范右使若是再拿出当年的热情来,或许还能抱得美人归。” 说起来有些可惜,她还没见过武林第一美女黛丽丝的美貌,早知道她就多看一会儿戏,等黛丽丝拿去□□再相救。 这样好歹也能仔细瞧一瞧,武林公认的第一美女,究竟是何等的绝色。 范遥一声轻笑,长眉轻扬,看着周芷若道:“抱得美人归?” 夕阳西下,范遥逆光而立,道:“若果能抱得美人归,那我便于周掌门共饮一杯美酒。” 周芷若有些看不清范遥面容,只觉得他的话有些怪,但又说不上究竟怪在哪里,最后顺着他的话,回答道:“自然。” “范右使大婚之喜,我自然是要讨上一杯喜酒的。” 海鸟掠过水面,剪起层层水花,范遥目光深邃,若一眼望不到边的海水。 不知为何,周芷若觉得范遥的眼睛有些烫,让她有一瞬的不适感。 周芷若秀眉微蹙,范遥收回视线,负手转身,大笑着离开。 宋青书皱眉看着范遥远去的身影,修长的手指握了握周芷若的。 周芷若的手指很软,指腹却略带着薄茧,经海风一吹,又有些凉。 “师哥,”周芷若指了指自己脑袋,道:“我怎么觉得范右使有点怪怪的?” 宋青书皱眉道:“或许是我们想多了,明教行事,自来如此。” 周芷若觉得宋青书的话颇有道理。 喜欢就强上的杨逍,动不动灭人全家的谢逊,以及叛叫出去的紫衫龙王,哪个行事不是叫人摸不着头脑,跟磕了药的神经病似的。 跟这些人相比,说上几句似是而非话的范遥,简直是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 周芷若没再多想。 夜色渐深,中间又有范遥来打扰,再怎么有气氛适合约会的地点也不适合了。 周芷若与宋青书各自回屋。 蜡烛映在窗户处,周芷若闭着眼听海浪拍打着船身的声音。 海风拂过,烛光晃动,周芷若眉头微动,没有睁开眼。 船工们归心似箭,便格外卖力去,不过数日,周芷若便回到了中原。 那日张无忌在灵蛇岛上的行为,不可谓不叫人心寒,范遥藏身杂草从,将张无忌的行动尽收眼底。 但不知为何,范遥一直没有吐口合作的事情,平日相见,略说几句话,对于合作之事,却是只字未提。 这种事情急也没有用,范遥又是那种让人摸不清心思的人,范遥不提,周芷若便不说,一直到回到中原,范遥要取处理明教事务,周芷若准备与宋青书一起收拢丐帮,三人分开,谁也不曾说起合作的事情。 范遥的身影消失在热闹大街,宋青书问周芷若:“明教是对抗元室的主力部队,就这样让他离开,是不是太可惜了?” 周芷若轻笑道:“他有他自己的想法,没甚可惜不可惜的。倒是咱们,需要加快速度了。” 她原本设想的是策反范遥,在范遥的协助下,自己做义军统领,可现在范遥态度模棱两可,她只能另做打算。 比如说,收复丐帮。 丐帮人多势众,是天下第一大帮,若能将丐帮收为己用,明教愿不愿意与她合作,便不那么重要了。 打狗棒法与降龙十八掌,是丐帮帮主的标配,如今宋青书学会了降龙十八掌,未必不能号令丐帮弟子。 要知道,黄衫女子仅凭着打狗棒,便让丐帮弟子上下齐归心,更别提丐帮教主专属的降龙十八掌了。 周芷若与宋青书议定,向丐帮赶去。 如今的丐帮,被陈友谅掌控着。 丐帮帮主早就死了,是陈友谅找了个与帮主相似的人在冒充,自己遥控指挥,做丐帮的太上皇,威风凛凛,好不自在。 陈友谅是个野心家,低配版的曹孟德,当然,曹孟德没有他这么LOW,曹孟德虽是个奸雄,可气吞山河,颇有英雄气概,奈何生不逢时,随便拉出一个敌人,在其他时代都是能横扫千军改朝换代的人。 陈友谅没有曹孟德的能力,却有着曹孟德的野心,结果用力过猛,把丐帮折腾得天怒人怨,险些散架。 后来虽有黄衫女子来收尾,又送来史帮主的女儿史红石作为继承丐帮作为新帮主,可丐帮名声已坏,史红石又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正是天真懵懂的年龄,哪里懂什么约束帮派,兴盛丐帮? 两者凑在一起,丐帮从天下第一大帮到绝迹江湖,似乎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按照如今的时间线,黄衫女子尚未出现,陈友谅控制着假的史帮主在丐帮作威作福,周芷若与宋青书潜身入丐帮,找到了陈友谅。 陈友谅刚从假的史帮主处回来,面上有几分沉重之色,见到突然出现的二人后,他微微一怔,随即正色道:“两位可是周掌门与宋少侠?” 周芷若眉梢轻挑,与宋青书交换了一个眼神。 有地眼力见,怪不得能从一个最底层的丐帮弟子做到现在。 周芷若道:“陈长老好眼力。” 陈友谅余光快速瞥了一下周围巡视的丐帮弟子,笑着对周芷若道:“不敢。” 旁人不知晓这人的武功遭遇,他却是知道。 前些日子,他得了手下弟子密报,说知晓谢逊的位置,他当下便放下一切,准备取灵蛇岛从谢逊手里夺屠龙刀。 屠龙刀与倚天剑的的秘密,除却峨眉派的掌门人外,也就丐帮的帮主知晓了。 他与成昆内外勾结,害死了丐帮帮主史火龙。 成昆一心想灭明教,其他的事情并不理会,更不在意屠龙刀与倚天剑的事情,成昆不在乎,可他在乎。 他加入丐帮许多年,精心钻营下,竟让他知晓了史火龙知道屠龙刀与倚天剑秘密的事情,他既然知晓,又怎舍得里面的宝藏? 成昆杀了史火龙后,他遍搜史火龙的住所,从蛛丝马迹中,终于得知了屠龙刀的秘密。 故而当弟子向他汇报谢逊的所在时,一贯喜怒不形于色的他险些把持不住自己,当下便表示,自己要替武林除了谢逊这个大魔头,以正丐帮斩妖除魔之侠风。 他迅速组织人手,准备远赴灵蛇岛,在出发前一日,突如其来的一件事扯了他的心——有人发现了史火龙的女儿史红石的下落。 史火龙是他联合成昆害死的,史火龙死后,他找遍了大江南北没有找到史红石,如今史红石突然出现,他害死史火龙的事情也就纸包不住火了。 屠龙刀虽然重要,可保住他现在的丐帮地位更重要。 他只能让自己的心腹之人去灵蛇岛杀谢逊夺刀,自己去处理史红石的事情。 时间眨眼过得飞快,他翻遍了属下说的史红石出现过的地方,也没有找到史红石,而他派去灵蛇岛的精锐,只有几个人逃了回来,告知他灵蛇岛发生的一切——周芷若宋青书得到了屠龙刀与倚天剑,一招便杀了让张无忌头疼不已难以抗衡的波斯人。 陈友谅听到周芷若得到屠龙刀后,便没往后面听了。 周芷若能秒杀几个波斯人,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周芷若是峨眉派的第四任掌门,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她比史红石更了解屠龙刀与倚天剑的秘密。 陈友谅刚才在假的史火龙房间里还在商议着这件事,可惜那个假货除了长相外,没有半分像史火龙的,除了唯唯诺诺,帮不上他半点忙。 他只能自己想办法。 陈友谅微微一笑,散去周围巡逻的弟子,拱手将周芷若与宋青书请进屋。 以他们现在的功力,如果想取他的姓名,再多的守卫也保不住他。 他们来找他,又未对他下杀手,想来是有事要与他说,又或者说,有事相求。 陈友谅给二人倒上一杯茶,笑着问周芷若:“不知两位深夜前来,所为何事?” 他不是初经人事的少年郎,知晓宋青书对周芷若的小心思,有什么话,直接问周芷若便可以。 周芷若抿了一口茶,笑眼弯弯道:“陈长老这个代帮主,当得还顺手否?” “不知夜里会不会做噩梦,梦到史帮主死不瞑目的眼?” 陈友谅瞳孔微微收缩,须臾之间又恢复镇定,故作不解道:“周掌门这是何意?何故咒我们帮主去死?我们帮主如今活得好好的,就在隔壁院子里。” 周芷若身体往后一仰,饶有兴致地看着陈友谅,宋青书一掌拍在桌子上,龙吟声响彻云霄。 陈友谅脸色微变。 周芷若眸光微转,潋滟不可方物,笑着道:“你有两个选择,要么跟我合作,要么尝尝降龙十八掌的滋味。” 第92章 周芷若 陈友谅面上一白,道:“周掌门这是何意?” “何意?”周芷若挑挑眉,道:“陈长老是聪明人,知晓谋害帮主是什么下场。” 假史火龙的身份,是黄衫女出现后才揭露的,黄衫女现在还没有出现,丐帮上下自然不知道他们的帮主是假的。 同理,丐帮都不知道,其他帮派更不知晓。 作为一个看过书知道前因后果的人,周芷若自然是知道这一切的。 可是知道也没法不好直接告诉宋青书,说现在的史火龙是假的,真的史火龙早就被陈友谅害死了,那样宋青书会觉得她脑袋有问题,颇为贴心地问她要不要找个郎中把把脉。 周芷若不好直接说,便在来的路上跟宋青书道:“师哥,丐帮如今大小事务都是陈友谅在打理,史帮主甚少过问帮派中的事情,咱们若是想找丐帮合作,当是先找陈友谅。” “可这样一来,便把史帮主撇一边了。不如这样,咱们先去史帮主那拜拜山头,再去找陈友谅不迟。” 宋青书对她的话无不依从,跟着她先去找了假的史火龙。 武功到达一定境界时,一个照面,一个简简单单的肢体接触,便能知晓对方的斤两。 假的史火龙只以为是风吹动树叶,并未放在心上,从史火龙身边掠过的宋青书飞到周芷若身边,蹙眉道:“奇怪,他与我同会降龙十八掌,为何我感觉不到他半点内功?” 当然是因为他是假货啊,假货除了模样像,剩下没有一丢丢相像的。 周芷若心里想着,对宋青书道:“师哥,我们一路走来,你有没有发现丐帮哪里怪怪的?” 宋青书想了想路上的见闻,道:“丐帮弟子为非作歹,鱼肉乡里,与之前的行径完全不同。” 周芷若看了一眼假的史火龙,道:“那你觉得,是什么原因让丐帮行事作风突然大变?” 宋青书顺着周芷若的目光看去。 廊下的史火龙由丐帮弟子抬着,与陈友谅说着话,明明自己是一帮之主,却对陈友谅这个长老分外恭敬。 宋青书眉头微动,道:“这个史火龙,是假的。” “真的史帮主,想来已经被陈友谅害死了。但降龙十八掌乃是天下武功之最,史帮主哪怕只练会十二掌,在武林之中也是难寻敌手,怎会被陈友谅害死了?” 上道。 果然是武当派第三代没有开挂的弟子中最为出色的人,逻辑清晰,分析起事情来头头是道。 周芷若故意提醒道:“能将史帮主杀死的人,普天之下也没几人,一人是师哥的师公张真人,二便是玄冥二老,三么,便是谢逊的师父成昆。” “但张真人与郭靖大侠有些渊源,史帮主又是一个英雄,张真人绝不会杀史帮主的。玄冥二老与史帮主无冤无仇,又无任何交集,没有道理下黑手的……” 宋青书目光一凛,道:“是成昆。” 周芷若道:“他不是被殷野王杀死了嘛?” 宋青书摇了摇头,道:“我三师叔与殷野王交过手,知道殷野王的斤两,成昆能教出金毛狮王那般的徒弟,自身的武功便不会差。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武功当会更加精进,绝不会被殷野王一掌打死。” “况成昆与明教又有旧怨,绝不会放弃任何损害明教利益的事情。” 宋青书手指指着廊下的史火龙,与周芷若道:“他大可以与陈友谅勾结,杀了史火龙之后,借此威胁陈友谅,让陈友谅帮他消灭明教。” “丐帮弟子纵然跟随郭靖大侠襄阳之战后元气大伤,但仍是武林中第一帮派,用这种帮派去对付明教,再合适不过了。” 周芷若简直想给宋青书点赞。 她不过稍微一点,宋青书便能推断出前因后果。 接下来的事情便水到渠成,周芷若带着宋青书去找陈友谅,一言不合,拍桌子。 成昆的武功虽高,但要想杀死史火龙,只怕也颇为费劲,想来中间的陈友谅没少出力。 领略过与成昆火拼的史火龙后,陈友谅对降龙十八掌也有了一个新的认知——才十二掌便这般厉害了,若是全部学会,指不定便是下一个号令武林莫敢不从的郭靖郭大侠了,万军之中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 这种情况下陈友谅还不合作,那便是嫌自己的命太长。 周围巡逻的丐帮弟子听到龙啸声,纷纷围在门外,叩门问原因。 周芷如似笑非笑地看着陈友谅,宋青书一袭青衫清隽无俦,两人看上去温良无害,分外诚恳友好,然而只有陈友谅才知道,这俩人不仅武功举世无双,还一肚子坏水。 他要是说错一个字,他们能叫他生不如死,身败名裂。 陈友谅喉结滚了滚,壮着胆子对外面的人道:“真是没见过世面,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这里有贵客,谁都不许进来。” 丐帮弟子听陈友谅这般说,心里再怎么摸不着头脑,也只能嘀咕着退下了。 脚步声走远,陈友谅试探道:“不知道周掌门所说的合作,是如何合作?” 识时务者为俊杰,眼下把周芷若稳住是最重要的事情。 周芷若笑笑道:“很简单,驱除元室,恢复汉家河山。” 陈友谅眼睛一亮,轻轻松了一口气,道:“不瞒周掌门,此心愿也是我毕生目标。” 周芷若挑眉一笑,目光悠悠:“是么?” “与成昆合谋害史帮主,又与波斯人合作夺屠龙刀,甚至还与元人暗通款曲,陈长老的毕生目标,倒是叫人琢磨不清楚。” 老底被揭,陈友谅曲拳轻咳,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若能推翻元室,成就周掌门的霸业,我所做的这些事情,在旁人看来,便是勾践的卧薪尝胆,韩信的□□之辱,不值一提。” 宋青书眸光轻转,周芷若揶揄一笑,心想你可别侮辱这些先人了,你的上限撑死了也就是曹孟德了。 曹孟德还没你这般LOW,曹孟德对外刚得很,可没有勾结外族打自己人的道理。 蔡文姬被匈奴人掳走,成了单于阏氏,曹操一声令下,匈奴人马上把自己的阏氏送了回来,成就文姬归汉的千古佳话。 三国别看只是汉人之间的内斗,但随便一个小诸侯都能把外族打得叫爸爸。 初期率先被淘汰出局的公孙瓒,打仗爱耍帅,一定要白马银甲和银枪,组成一支叫白马义从的军队,把匈奴人按在地上摩擦,以至于匈奴人对白马银甲有了阴影,看见骑白马的人二话不说,先跑为敬。 故而三国时期又流传那么一句话:一流武将打内战,二三流的武将才打外战。 现在时过境迁,汉人远不复当年威仪,战斗力下降的同时,道德水准也直线下降。 就比如陈友谅。 在他眼里,只要最后把元人打跑了,他之前干的那些缺德事,都能一笔勾销。 陈友谅是这个时代数一数二的奸雄,行事虽缺德,但也从侧面反映了这个时代普通人的三观——驱除元人才是头等大事,任何事情都能为此而让步。 武功高强心机之深如范遥,也有打入汝阳王内部做卧底的行径,更别提其他人了。 想到这,周芷若轻叹一声。 世风日下,汉人式微竟如此,这种事若是摆在三国时期或汉唐,那时会被问候祖宗十八代的。 吕布若是生在这个时代,大概做梦都能笑醒,天知道他只是杀了俩干爹便被人钉在耻辱柱上,若是生在这个时代,与陈友谅这种人相比,他简直就是道德楷模世人追随对象。 周芷若抬眼瞧了瞧陈友谅。 她现在能用的人并不多,徐达常遇春等人在明教,她既然想从丐帮入手,就只能从丐帮之中矮个里拔高个,选择陈友谅合作。 毕竟丐帮里也就陈友谅能做点事,其他的人更不堪。 罢了,陈友谅就陈友谅,目标一致的情况下,过程之中她再慢慢扭,把陈友谅的三观给掰正了。 周芷若道:“郭靖大侠以小小襄阳城独挡元军数年,死后仍被世人推崇敬奉,可见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生而为人,要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 陈友谅若有所思。 他是从最底层爬上来的人,没有人比他更知晓,这个世道底层人究竟有多不易。 不是他不择手段,而是出身卑贱的他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老天给他的,从来都是旁人不要的,尽管如此,他还是要紧紧抓住不放。 因为这是他唯一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没有他,也会有旁人去帮成昆害史帮主,旁人害了史帮主,后面的事情做的或许还不如他,他最起码能把一盘散沙的丐帮重新组建起来,而不是像以前一样碌碌无为。 他甚至在计划着,调动丐帮弟子反抗元室,只要推翻了元室,他便是拯救汉人于水火的救世主,甚至会成为汉人新的主宰者。 可惜他帮助成昆害了史帮主,注定要受成昆威胁掣肘。 一步错,步步错,他没有回头路可走。 陈友谅闭了闭眼。 如果能受万人敬仰,谁又愿意承受万人唾骂? 郭靖大侠,曾是他最初的梦想。 陈友谅深呼吸一口气,道:“我与元人暗通款曲的身份,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我可以利用这一点,掌握元人动静,让前线的义军得到最新的战报。” 周芷若眼底终于有了一丝喜色。 奸雄之所以是奸雄,是因为他能利用身边所有能够利用的东西,无论低到尘埃里,可一旦有半点机会,他便会紧紧抓住,逆风翻盘,一飞冲天。 陈友谅又道:“我杀了史帮主的事情……” 周芷若道:“若有外人来袭,我可以替你摆平。” 算一算时间,黄衫女就要出场了。 周芷若竖起三根手指:“我要元人三座城池。” 想要洗白自己,便要拿出洗白的实力来。 第93章 周芷若 但凡看过倚天屠龙记小说的,都知道书里的陈友谅是个跳梁小丑,用来给主角刷威望刷经验的经验包。 但事实真的如此吗? 不尽然。 陈友谅在没有任何金手指的情况下,从一穷二白的丐帮最末等的弟子,做到丐帮实际的掌权人,凭的可不是好运气与不择手段。 不过说回来,若以运气来论,书里的人物又有哪个能及得上男女主? 寻常人掉悬崖是必死无疑,男主掉悬崖能得武功秘籍,寻常人作恶多端必有报应,女主滥杀无辜…… 好的,女主和男主幸福快乐在一起了。 主角光环大于一切,所有配角都是为主角服务,不配拥有自己的灵魂和抱负。 所以书中有抱负的周姑娘身败名裂,万人唾骂。 想想周姑娘的下场,周芷若一声轻叹。 她既然来到这个世界,就要替周姑娘换个活法,功成名就,问鼎九五,再不被渣男所累。 周芷若笑了笑,站起身,看着陈友谅挂在正厅的地图。 没有人能够随随便便改变人生,身为配角炮灰的人更甚,他们注定要比主角付出更多的辛苦与努力。 就好比炮灰陈友谅在住的屋子里挂着地图,清楚地标着元人在各个城池的守备与兵力,而身为主角的张无忌名为明教教主,却甚少领导明教弟子攻城略地,把派中大小事务交给杨逍,自己做个甩手掌柜,一边找义父,一边去撩妹,活得好不自在。 人比人,当真气死人。 陈友谅发觉周芷若看地图,便走了过来,随手拿起磨得光滑的长杆,指着地图上的城池道:“周掌门若想要元人三个城池,我推荐这三个。” 陈友谅点着地图,解释道:“这三个城池虽不起眼,但意义重大,一个是运输粮草的必经之地,一个占据一方便能揭竿而起,另一个是富饶多钱粮,有这三个地方在手,周掌门便有了立足之地,驱除元室,重振汉室江山。” 周芷若点点头。 陈友谅此人战略眼光不错,所选的城池是她原本便于宋青书商议过最为重要的地方。 周芷若道:“你需要多长时间?” 陈友谅想了一会儿,道:“三月。” “给我三个月时间,十日整帮务,十日断粮草,二十日出奇兵,二十日下城池,剩余的时间,便是养百姓,以图再战。” 宋青书眉头微动,看了一眼陈友谅。 周芷若笑了一下,道:“没有成昆掣肘,想来陈长老行事会方便许多。十日整帮务?很好。” 陈友谅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但凡有野心,眼光便会看得远,不会看不到丐帮上下仗势欺人是一条自毁生路的事情,看到了,却没有阻止,原因便非常简单了——成昆不允许丐帮坐大,他要丐帮永远为他所用。 陈友谅的十日整帮务,便是肃清帮中一切不利于发展的弊端。 周芷若道:“你放心大胆去做,其他事情自由我与师哥处理。” 陈友谅拱手行礼,余光瞥了一眼面带浅笑的宋青书。 夜色已深,攻取城池的目标又已敲定,周芷若便不在陈友谅房间久留。 陈友谅亲自给周芷若安排了房间,又找了几个干净勤快的女孩来照顾周芷若的起居。 安置好周芷若后,陈友谅拉着宋青书去喝酒。 陈友谅往日的行事一言难尽,宋青书颇为瞧不上眼,但芷若说了,陈友谅此人带兵打仗有一套,若想不靠明教推翻元室,陈友谅便是必须要用之人。 汉人几千年来爱在酒桌上谈事情,若是陈友谅准备在喝酒之时谈事情,因他的不喜欢陈友谅而错过了,那便是得不偿失了,再说了,芷若又是弱质女流,他不能让芷若来与人喝酒。 宋青书压下心里的不耐,与陈友谅坐在了酒桌上。 陈友谅穷苦出身,自小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瞧得出宋青书不喜欢自己。 不喜欢也无妨,他之前干的那些事却是挺混蛋的。 陈友谅善谈,周围人又不住劝酒,宋青书喝了一杯又一杯。 宋青书酒量并不算好,几杯酒下肚后,清隽的脸上便浮现了红色。 陈友谅见此,便不再劝酒,又说了几句话后,上前去扶宋青书回房间。 宋青书被弄得一头雾水。 什么也不讲?只为了与他喝几杯酒? 宋青书觉得陈友谅像芷若说的那样,脑袋有坑。 武当派出来的人,除了张三丰外,大多有洁癖,宋青书也不例外,稍微避了避,摇摇晃晃走在前面,没让陈友谅碰自己。 陈友谅追了上来,锲而不舍搀着他的胳膊,笑道:“宋少侠且忍耐片刻。” “周掌门若是见了宋少侠醉成这样,指不定怎么心疼呢。” 宋青书:“???” 他好像有点明白陈友谅为什么拉着他喝酒了。 转过长廊,宋青书看到一袭白衣立在花影下。 皎皎月色和着温暖烛光照在她身上,她美的不像凡尘之人。 宋青书眸中一软,耳畔陈友谅的声音还在继续:“周掌门若是怪罪下来,宋少侠可要替我多多美言几句。” 周芷若转身,漂亮的眸子似笑非笑:“师哥叫我好等。” 陈友谅极有眼色地带着人退下了,院子里只剩下宋青书与周芷若。 周芷若走过来,闻到宋青书身上浓烈得酒气,蹙了蹙眉,对他伸出手。 夜风拂面而过,带来周芷若身上特有的清幽花香,隔着薄薄布料,他能感觉到周芷若肌肤间的温热。 他突然希望,从院子到房间的这段路,能长一点,再长一点。 然而路终究有数,周芷若将他扶到房间,给他倒了一杯水。 青瓷杯子里的水盈盈的,似乎映着周芷若秋水似的双眸。 宋青书忽然觉得喉间有点干,将杯中水一饮而尽。 然而这样还不够,周芷若清丽的面容就在眼前,笑眼弯弯,带着些许缱绻神色。 有什么冲上头顶,一发不可收拾。 “芷若……我,喜欢你。” 耳畔是一声轻笑:“师哥,我都知道。” 天边的星星眨着眼睛,藏在月光之下。 流星闪过,不知是谁的眼波乱了谁的心跳。 一吻而终。 宋青书有些紧张,道:“我会回了爹爹与师公,三媒六聘迎你入门。” 周芷若乐不可支:“师哥,你有点可爱。” 宋青书眼睛不知道往哪看,只是道:“我……我会娶你的。” 周芷若笑了起来。 次日清晨,宋青书醒来,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那人淡淡法香,宋青书闭了闭眼,想起昨夜的荒唐无措,忽而觉得,陈友谅这人似乎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讨厌。 陈友谅一早找丐帮长老立新规矩,整理帮内事务,有了周芷若做靠山,他做事也不再畏首畏尾了,首先把史火龙已死得消息揭露了出来,说自己之所以不敢公布消息,找人代替史帮主,是怕史帮主一死,丐帮群龙无首才这样做的。 众多丐帮长老一听这消息,瞬间变炸开了锅,为新帮主之位争吵不休。 陈友谅清了清嗓子,道:“丐帮自建帮以来,每任帮主都会降龙十八掌与打狗棒法,谁得了打狗棒,谁会降龙十八掌,谁便是咱们丐帮的帮主。” 一位长老愤愤不平道:“打狗棒消失多年,无从寻找,降龙十八掌自来只传帮主,如今史帮主已死,无人学会一招半式,去哪找有打狗棒又会降龙十八掌的人当咱们的帮主?” “陈友谅,你别是打着这个旗号,让众弟子去找打狗棒,自己趁机大权独揽,想当这个帮主吧?我可告诉你小子,会降龙十八掌的人才是咱们的帮主,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看看自己配不配,有什么资格打帮主的主意?” 陈友谅本是丐帮最末等的弟子,因假的史火龙器重他,他才一飞冲天凌驾在众多长老之上,如今假的史火龙被揭开,众多长老也不再拿以往的恭敬态度对待他。 再加上丐帮帮主的位置实在让人眼热,一些心怀鬼胎的人说话便越来越肆无忌惮了。 陈友谅笑了笑,道:“会降龙十八掌的人,便是咱们的帮主?” 那人道:“正是。没有人会降龙十八掌,帮主之选便从众多长老中挑,无论是论资历还是论武功,都轮不到你。” “他是轮不到,那么我师哥呢?” 门外突然传来女子清越的声音,众人顺着声音瞧去,一袭白衣姗姗而来,她的旁边,是一个极其清俊的青衫男子。 那男子生得太好,有一种雄雌莫辩的美感。 女子清丽若仙,男子清隽无俦,众人有一瞬的失神,陈友谅率先跪了下去:“恭迎帮主。” 众人陆陆续续反应过来:“你不是丐帮弟子,你是何人?” “不是丐帮弟子,哪有资格做丐帮帮主?” 周芷若挑眉一笑,道:“在下峨眉派第四任掌门,奉祖师郭襄之遗命,受郭靖大侠之重托,辅佐丐帮,驱除鞑虏,重建汉家威仪。” 郭靖战死襄阳,黄蓉与其长子长女跟随殉国,只有幼女郭襄只身逃出,建立峨眉派,以恢复汉室为门派第一任务。 如今峨眉派第四任掌门来辅佐丐帮,似乎也说的过去。 可道理归道理,谁又愿意将天下第一大帮的帮主之位拱手相让? 众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一说周芷若年轻,担不起重任,二说周芷若武功弱,哪里有资格代管丐帮? 周芷若挑眉轻笑,看了一眼身旁的宋青书。 亢龙有悔冲坡屋顶,龙吟声响彻云层。 众人面如土色,陈友谅摸了摸下巴,目光在周芷若与宋青书身上游走。 看来昨夜的酒不够烈啊。 第94章 周芷若 武林武林,讲究的便是一个武字,当然,行事作风也很重要,但那是在武之下的。 比如说,金毛狮王谢逊杀了那么多人,想要向他寻仇的人不计其数,可最后杀他报仇了吗? 没有。 明教势大,谢逊是明教的金毛狮王,又是张无忌的义父,几重身份加在身上,足够让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 所以说,武林之中,武功的高强与否,或许真的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一如宋青书一招亢龙有悔,让丐帮众多长老陷入沉默,再不敢质疑周芷若统领丐帮的重要性。 原来那个叫嚷甚欢的长老,此时对周芷若的态度甚为恭敬——他是见识过降龙十八掌威力的人,心里再怎么想争帮主之位,也要考虑自己的身家性命。 峨眉派掌门就很好,是郭靖大侠女儿的传人,武功么,自然不需说。 能叫练会降龙十八掌的宋青书对她言听计从,把持丐帮政务数月的陈友谅对她推崇备至,靠的绝不是漂亮的脸蛋与峨眉派掌门人的身份。 郭襄传人的身份摆在这,从礼法上来讲,她便有资格统领丐帮,武功又深不见底,无论从礼法上,还是从武功上,她都是当仁不让的丐帮的帮主。 再说了,她旁边那一位,是武当派宋远桥的儿子宋青书,不出意外的话,是武当派第三代的掌门人,这个身份,更是他们招惹不起的。 这种情况,再去跟她争帮主,是嫌自己的命太长了。 众多丐帮长老当即便表示自己对周芷若做丐帮帮主没有任何意义: “周掌门是郭襄女侠的传人,接管丐帮再合适不过。” “周掌门聪慧过人,丐帮有周掌门做帮主,必能将丐帮发扬光大,完成郭靖大侠的遗愿。” “周掌门德高望重,莫说丐帮帮主了,就算是武林盟主,也是担当得起的。” “周掌门……” 总之就是周芷若当丐帮帮主实至名归,他们衷心拜服。 一阵吹捧声中,周芷若忍不住扶额轻笑。 她知道她做得了丐帮帮主,只是没想到会这般容易,看来她低估了武功的重要性。 仔细想了想,她又觉得颇为正常,对于丐帮弟子来讲,郭靖夫妇是至高无上的神,她作为郭襄的传人,从礼法上讲,她是名正言顺能接管丐帮的,前提是她的武功足够高,身后又有靠山,要不然,单有身份别人压根不会多瞧她一眼。 恰好,她的武功足够高,宋青书会降龙十八掌,身后又有武当派做靠山,武功与靠山是足够的。 最后,也是颇为重要的一条,丐帮自郭靖战死襄阳城后,便日渐甚微,若再这样继续发展下去,只怕过不了多少年,便会从武林门派中消失了。 此时的丐帮,太需要一个有能力有魄力的帮主了,她能让功于心计的陈友谅对她推崇备至,已经从侧面证明了她的魄力与心计,再加上名正言顺与高深的武功,她不当丐帮帮主,谁当? 从丐帮长老中推选? 大家相处共事这么多年了,谁还不知道谁的斤两? 与其推选出一个庸碌无为的帮主,还不如认周芷若做帮主,最起码她能重振丐帮,让丐帮恢复往日武林第一大帮的威名。 再往深处想一想,元室残暴好杀,与汉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若能能推翻元室,他们便是新王朝的建立者,封官拜爵,光宗耀祖,岂不比一辈子在丐帮当个长老强得多? 想通丐帮长老的心思,周芷若不再推辞,陈友谅召集丐帮弟子,举行周芷若继任帮主的仪式。 按照丐帮以往的惯例,新任丐帮帮主要是要接受丐帮弟子们的唾沫的,众多弟子看着周芷若那胜雪白衣,喉结滚了几滚。 自黄蓉黄帮主战死襄阳以身殉国后,他们丐帮已经许多年不曾有这般漂亮的女子为帮主了。 丐帮子弟的动作收敛了许多,没敢像之前那般肆无忌惮,大多是做做样子,并没有真的往周芷若身上吐东西,饶是如此,一旁立着的宋青书也忍不住剑眉微蹙。 帮主大典结束后,宋青书走过去,递给坐在帮主之位上的周芷若一方帕子。 周芷若没有接宋青书手里的帕子,抬头眨了眨眼,道:“我要师哥给我擦。” 宋青书余光扫了一下周围。 陈友谅正在宣讲丐帮的新规矩,与向元人开战的战略部署,众多长老聚精会神听着,陈友谅的话说完之后,长老们开始提自己的看法。 这种肃穆环境下,他委实不好意思去给周芷若擦脸。 宋青书垂眸,周芷若抬眉,两目相交,雾水便弥漫开来。 潮红色自宋青书耳侧晕开,慢慢将脸色也浸染成暧昧的红。 宋青书抬起手,迅速将帕子拂过周芷若漂亮得有些过分的脸,而后又极快拿开帕子,像是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一般,将帕子放在自己袖子里。 陈友谅目不斜视,周围的长老想笑又没有笑——他们这个新帮主,似乎与多年前的黄帮主一样,聪慧过人,平生最爱撒狗粮。 讨论到行军打仗,周芷若没再逗宋青书,事实上,也不能再逗了,能叫一贯内敛的宋青书在众多人面前给她擦脸,已经非常不易了。 周芷若笑了笑,对于陈友谅最初的部队部署做出了调整。 收复一代奸雄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全方位的碾压下,他才会心悦诚服效忠。 周芷若说完调整的事情,陈友谅心情有些复杂。 他小瞧了这么新帮主,他想到的,没想到的,疏忽的,故意疏忽的,她都看在眼里,并迅速对于这些做出了应对措施。 有这种人活在世上,他永远不可能坐到那位位置,只能屈居于下。 陈友谅对上周芷若似笑非笑的脸,连忙俯身拜下。 众多长老有的瞧出了陈友谅与周芷若打的机锋,有的没瞧出,无论瞧出没瞧出,皆是一脸喜色——没有什么比他们拥有了一位武功高强又运筹帷幄的帮主更好了。 丐帮弟子原本对陈友谅的所作所为颇有微词,周芷若继任帮主后,重制帮规,将原来帮内不好的风气一扫而空,弟子们对周芷若心悦诚服,陈友谅计划的十日整帮务,最后只用了八日。 八日后,丐帮弟子趁着月色,向各地进发。 众弟子走后,周芷若与宋青书没再城内多留,次日清晨便启程去襄阳。 襄阳城是郭靖战死的地方,对丐帮乃至汉人都有着特殊的意义。 百年前,襄阳的失守,是汉人丧失了最后一道防线,元人入主中原,如今她想推翻元室,襄阳城仍是第一选择。 这个道理她知道,元人自然也知道,元人在襄阳城防守的兵力,是其他地方的五倍,又加上襄阳城城池坚固,易守难攻,取襄阳城的代价,是其他城池的十倍。 但再怎么难,她也不能放襄阳城让元人占领。 周芷若观察完襄阳城的地形与守备军后,一旁的宋青书剑眉微蹙,道:“重兵把守,不可强攻。且元人又有屠城的习惯,若我们攻得紧了,他们必会屠杀城内的汉人,用来逼迫我们退兵。” 屠城是元人一贯的习俗。 百年之前,郭靖身死,襄阳城破,元人大肆屠杀汉人,鲜血将襄水染得通红,飘荡在城内的血腥味数月不曾散去。 襄阳城的汉人死了个干净,元人将其他地方的汉人迁至襄阳城。 屠城已过百年,新的汉人在襄阳城生活扎根,百年前血流成河的人间地狱,已经离这个城池越来越远了。 宋青书道:“屠城的惨剧,经历一次就够了。” 周芷若点头,对宋青书道:“不能强攻,但可以智取。” “兵法有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周芷若狡黠一笑,道:“师哥,你瞧瞧,我像黄帮主么?” 是夜,城中元人举着火把,往来巡视。 一阵夜风闪过,前面的路上凭空出现一个白衣女子,脖子上带着一串明珠,手里拿着一节碧玉短棒,娇娇俏俏道:“靖哥哥,你让我好找。” 元人手里的火把晃了晃。 世人皆知,郭靖与黄蓉是襄阳城的守护神。 阴影处,走出来一个高大身影,白衣女主上前拉着他的手,似乎在低语说着话。 为首的元人守卫壮着胆子,喝到:“谁……谁在那里!别装神弄鬼,郭靖都死了一百多年了!” 白衣女子下巴一抬,秀眉微蹙,嗔道:“哎呀,靖哥哥,这些元人可真讨厌。” 龙啸九空,一队元人顷刻间毙命,火把落在地上,火光减弱,阴冷夜风拂过,火光微闪,原本偎依在一处的男女没有了踪迹。 不知过了多久,小巷哆哆嗦嗦中跑出一个元人,尖叫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有鬼啊——” 夜里死的元人是毙命在降龙十八掌之下的,而会降龙十八掌的史火龙早就死了,周芷若又交代过丐帮弟子,不许将宋青书会降龙十八掌的事情传出去,故而世人只以为再无人会降龙十八掌。 没有人会降龙十八掌,那死在降龙十八掌下的元人是谁杀的? 元人虽然不大信鬼神,可唯一的生还者是的的确确看到了郭靖与黄蓉,他们不信也没有办法。 再加上周芷若发动丐帮弟子推波助澜,郭靖与黄蓉显灵的事情传遍襄阳城,城里的元人人人自危。 第二夜,又死了许多元人,仍是降龙十八掌。 这样的日子没有持续几日,有关系的元人便申请从襄阳城调走,没关系的元人也开始自己想办法偷偷出襄阳城——百年之前,郭靖以一当千,杀死无数元人,元人是用人海战术,才杀死郭靖的。 那场战役无疑是异常惨烈的,元人虽然最终拿下了襄阳城,可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百年之后提及郭靖,仍是心生敬畏从心底害怕的。 郭靖的武功,可谓是天下无双,莫说是他们了,纵然是中原武林,也没几个人能接下郭靖一招的,这种情况下,继续留在襄阳城就是找死。 活着的时候已是这般厉害了,成了鬼的郭靖更叫人害怕,城里的元人人心惶惶,各自找出路,汉人个个兴高采烈,期待着郭靖的鬼魂再杀几个恶人。 数日后,周芷若指挥城内的丐帮弟子,几乎没费多大力气便拿下了襄阳城。 襄阳城百年之后失而复得,汉人张灯结彩,庆祝着这次的胜利。 周芷若抱着一坛酒,与宋青书在城楼上吹风喝酒。 宋青书的酒量并不好,刚抿了一口,脸便红了起来,让周芷若忍不住想起宋青书半醉的场景。 那夜她跨坐在宋青书身上,窗户处透着月光,明明暗暗洒在宋青书脸上。 宋青书脸色红红的,眼睛不知该往哪放,只是说,芷若,我会娶你的。 她乐不可支,很是好奇武当派的教育——怎样的教育才能教出这般迂腐可爱的性格。 她什么都没做,衣服尚穿在身上,不过亲了一下,他便方寸大乱了。 那夜最终什么也没发生,宋青书身体僵硬的像是一块铁板。 一如今夜这般。 她不过倚在宋青书肩头,宋青书的气息便乱了起来,原本慢慢抿着酒的动作,此时也不继续了。 风吹过来,周芷若手指放在宋青书脖子处,手指绕着他的长发。 “师哥,你有点可爱。” 这般青涩自持的人,不多见了。 周芷若玩了一会儿宋青书的发,抬起头,撞入宋青书潋滟的眸色中。 宋青书的吻落了下来。 长发交织在一起,宋青书胸口微微起伏着。 空气中的温度似乎变得灼热粘稠,天边的星辰像是情人在眨着眼睛。 然而就在这时,宋青书突然松开周芷若,将周芷若一把拉在身后,潮红的脸上满是警惕之色,看着城楼的另一角。 黄衫女子悄然落下,牵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 周芷若揽着宋青书的脖子,下巴抵在宋青书的肩膀上,眉梢轻挑,上下打量着黄衫女子。 哟,终于来了。 她等她等很久了。 第95章 周芷若 说实在的,她对黄衫女子并没有太多的敬畏之心。 人与人的追求不一样,有的人为国为民,为自己的民族奋斗至最后一滴鲜血流干,百死无悔。 有的人觉得民族存亡与自己无关,与自己心爱的人过自己的小日子更为重要,所以不问世事隐居深山。 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战火纷飞的人,没有资格对这两种生活说三道四,她只是觉得,前者让她看到了铮铮铁骨,让她愿意追随那种人,哪怕为之付出生命。 对于这种人的后人,她也是颇为敬重——郭靖的长女郭芙,有名的漂亮草包,心直口快,生平最爱惹祸,且死鸭子嘴硬,做错事也不低头认错。世人都觉得若是襄阳城破,郭芙必会先跑为敬,毕竟她是个除了相貌与出身,身上没有多少优点的纨绔女子,然而这样一个纨绔女子,在最后关头,竟然毅然追随父母,以身殉国。 至于郭破虏,就更不用说了,一同战死襄阳。 郭靖的小女儿郭襄,拿着倚天剑去找杨过支援襄阳城,终其一生,没有找到杨过,最后大彻大悟,在峨眉山上出家,建立峨眉派,将父亲没有完成的心愿传给后人,希望后人能达成父亲的心愿,驱除元室,恢复汉家河山。 一边是满门战死,唯一一个活着的以推翻元室为己任,另一边隐居山林,好不自然,偶尔出来行走江湖,站在道德制高点指点江山。 两相对比下,她能对黄衫女子有敬畏之心才是有了鬼。 周芷若挑挑眉,懒懒道:“来者何人?报上姓名。” 宋青书在身边,她不能开天眼知道黄衫女的身份,只是说了一句江湖中人会面时最为常用的话。 黄衫女子整个人笼罩在淡淡月光下,没有血色略显苍白的脸又给她增加了一分神秘感,饶是周芷若对她没有太多好感,却也不得不承认,黄衫女的确是一个难得的美人。 一个真正出尘若仙的美人,她的脸虽没有表情,可也自带怜悯之感,像是神祇俯视人间。 黄衫女没有回答周芷若的话,只是牵着女孩,道:“她是史火龙之女。” ——意味再明显不过,史火龙是丐帮前任帮主,史火龙之女便是下任丐帮帮主,哪怕史火龙的女儿此时不满十二岁,正值天真懵懂的年龄。 周芷若揶揄一笑,道:“我是郭襄祖师第四代传人。” 若论继承制,她跟史红石半斤八两。 黄衫女眉头微蹙,面上有一瞬的不虞之色。 夜风拂面,黄衫女乘风而去,只留下一个渐行渐远的淡黄色身影。 宋青书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片刻后,对周芷若道:“芷若,你认识她?” 周芷若道:“不认识,不过很快就会认识了。” 依着黄衫女的高调行事作风,才不会在这种只有他们四人的情况下料理她,她今夜带着史红石出现,不过是给她一个警告,看她是否有自知之明,退位让贤,以及顺路摸一下她的实力。 很显然,她凭本事拿来的帮主之位,凭什么别人一句话她就要退位让贤? 至于实力,同样是学了九阴真经与九阴白骨爪的人,她并不觉得自己一定比黄衫女差。 第一次会面不欢而散,下次便是兵戎相见。 周芷若本身便是时空旅行者,见惯了刀剑相向的撕逼场面,对于黄衫女的下次到来,她没有太多心理压力。 宋青书是土生土长的中原武林之后,对各大门派的高手与武功如数家珍,突然出现一个武功不在练了降龙十八掌的自己之下的人,自然是分外担忧。 更何况,这人来者不善,意在争夺丐帮帮主。 宋青书剑眉微蹙,道:“芷若,此人武功不在你我之下。” 武功高到一定程度时,一个照面便能知晓对方的深浅。 宋青书道:“不知她师从何人,又为何来争丐帮帮主之位?” 周芷若笑了笑,食指微弯,蹭了蹭宋青书的脸,道:“大抵是在家中实在无事可做,想在江湖上刷一波存在感吧。” 来就来,谁怕谁? 只是来的时间不大对,扰了她和师哥的相处。 心事重重分析敌我武功的宋青书,经周芷若轻轻一蹭,脸蓦然红了起来,热度跟随着脸上的红色散发。 周芷若伸手捏了捏他的耳垂,轻声笑道:“师哥,你很烫。” “你——”宋青书脸上有一瞬不自然,最后无奈笑笑,道:“我在跟你说正事。” 周芷若啄了一下宋青书微烫的脸,道:“什么正事歪事,明日再说。” 夜色如墨,星河如洗。 城墙上的身影越来越近,像是再也不分开一般。 丐帮自周芷若当上帮主,便一改往日作风,高举反元义旗,又以雷霆手段,迅速拿下襄阳并其他三城,自此之后,周芷若之名传遍大江南北。 汉人被元人奴役近百年,周芷若的横空出世让汉人看到了生而为人的尊严与希望,一时之间,对周芷若的推崇直追百年前以身殉国的郭靖夫妇。 丐帮反元的战事如火如荼进展着,如一颗在黑暗中冉冉升起的新星,与这颗新星相比,原本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明教,则有些黯淡无光了。 张无忌从灵蛇岛回到中原后,原本与他一同回来的谢逊突然间又失踪,为了找金毛狮王,明教上下忙得人仰马翻。 因为实在抽不出时间,连在抗元大战中刚崭露头角的朱元璋被元人抓走的事情都没有明教高手去营救。 周芷若听到这个消息时心情颇为复杂,有些明白书中张无忌明明待朱元璋不错,朱元璋却还是篡夺了教主之位,问鼎九五的举动了。 没有人天生是枭雄。 有的多是挣扎求生的普通人,一步一步走到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地步。 周芷若想了想,让宋青书去救朱元璋。 ——丐帮有战略眼光又会带兵打仗的人太少太少了,她不能总仰仗一个陈友谅。 黄衫女不知何时到来,宋青书颇为忧心,打算派几个丐帮高手去救朱元璋。 周芷若笑道:“朱元璋我有大用,非你去救我不放心。再者,黄衫女武功虽高,可我也不差,你又与武当送了信,师伯师叔们想来都在路上,不过几日,他们便会抵达襄阳城,有他们坐镇,这里出不了乱子。” “更何况,你不走,她未必会出现。” 宋青书架不住周芷若软磨硬泡,在武当众人到达襄阳城后,再三叮嘱众人招呼好周芷若。 武当本就与峨眉派交好,见宋青书与周芷若举止亲密,皆心照不宣地笑了笑,满口应下。 宋青书这才启程去救朱元璋。 峨眉派弟子受不了丁敏君的蛮横无理,周芷若又在襄阳城名声大噪,哪怕周芷若不曾往峨眉送信,峨眉派弟子们也自发来襄阳城。 宋青书前脚刚走,峨眉派弟子便到了,见了周芷若倒头拜下,口中直呼掌门。 除却武当与峨眉外,也有其他门派弟子纷纷前来襄阳城助阵——明教虽然在万安寺救了众人性命,可现在明教上下一团乱,明教教主又与元人郡主纠缠不清,他们委实不敢把身家性命交托在明教手上。 恰逢丐帮立威,连下四城,打得元人抱头鼠窜,他们自然追随丐帮。 武林众人齐聚襄阳城,周芷若是丐帮帮主,又是抗元大业的执行者,当仁不让坐在中间位置,准备与众人商议下一步抗元事宜。 战火一起,生灵涂炭,然战火不起,汉人便被元人奴役残杀,他们不得不战。 谈到战事,在座众人神情肃穆,为死去的汉人默哀,也为即将赴战场的汉人祈福。 然而就在这时,远处突然飘来筝笛相和之音,打破了庄重严肃的气氛。 性子烈的,当即便站了出来,厉声道:“谁在此装神弄鬼?还不滚出来!” 周芷若眉梢轻挑,黄衫女牵着史红石,轻飘飘从空中落下,她的周围,是八个气质同她一般空灵的漂亮女子。 这般飘然若仙的出场方式,颇为符合不问世事的得道高人形象。 周芷若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黄衫女,道:“又是你。” 宋青书临走之前,说了许多黄衫女的事情,武当众人早有防备,见黄衫女到来后,宋远桥立在周芷若身前,袒护之意一览无余。 众人虽不知黄衫女的身份,可听周芷若这般说,又见武当派如临大敌的态度,便明白黄衫女是来者不善,略作思索,便表明立场,与周芷若站在一起。 黄衫女秀眉微蹙,道:“周芷若,你窃夺屠龙刀与倚天剑的宝物,袒护害死史火龙的凶手陈友谅,你骗得了天下人,却骗不了我。” 此话一出,力挺周芷若的丐帮弟子骚动不已——他们只知道史火龙是死在成昆手下的,却不知这里面陈友谅也参与其中,若史火龙真是陈友谅所害,周芷若庇护陈友谅,他们追随周芷若,岂不是对不起死去的帮主史火龙? 丐帮陷入内乱,其他门派心情也颇为复杂。 一般来讲,作为刀尖舔血的江湖人,不到生命最后一刻,是不会将自身绝学倾囊相授徒弟的,周芷若武功突飞猛进,众人只以为她是学会了灭绝师太的绝学。 毕竟峨眉派也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门派,灭绝师太更是傲视群雄,若没有点看家本领,如何做到与武当派齐肩的位置? 哪曾想,周芷若并非继承了灭绝师太绝学,而是知晓了屠龙刀与倚天剑的秘密,才有这种脱胎换骨的改变。 宝刀屠龙,曾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东西,让无数人为之付出生命在所不惜。 各大门派或望天,或看地,不复刚才极力维护周芷若之态。 只剩下武当派众人,仗剑立在周芷若左右。 周芷若飞出武当众人的保护圈,落在黄衫女面前。 讲真,她现在有点佩服黄衫女了。 这哪里是不问世事不懂人情世故的人设,这两句话字字如刀,兵不刃血便将维护她的丐帮与各大门派分化,其情商与智商,与将六大门派掳去万安寺的赵敏不相上下。 周芷若笑了笑,看了一眼黄衫女牵着的史红石,道:“姐姐好生会说笑,屠龙刀与倚天剑本就是我家之物,我何来窃取之说?” “诸位难道忘了吗?”周芷若环视一圈武林众人,莞尔道:“那夜我们从万安寺逃脱,我火葬师父之时,众位尚且说过,倚天本归峨眉,若是见了赵敏那小妖女,还会替我杀了她,夺了倚天剑送还峨眉派。” 不好意思,她早就提防黄衫女来这一手,在刚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便替自己铺好了后路——话是你们自己说的,倚天剑是我峨眉派之物。 窃取? 不存在的。 第96章 周芷若 武林众人低头沉思,原本因黄衫女挑拨出来的莫名情绪,被周芷若一番话安抚下来。 ——是啊,他们曾亲口承认过的,倚天剑是峨眉派之物,武林之中最终诺言,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绝没有再返回的余地,他们不能因为黄衫女三两句挑拨的话,便说话不算数,去问责周芷若倚天剑的事情。 俞莲舟见众人面有缓和之色,趁此机会道:“倚天剑本就是峨眉派世代相传之物,周掌门取倚天剑,是物归原主,算不得窃取。” 俞莲舟话音刚落,峨眉弟子们纷纷附和,与峨眉派交好的帮派,也开始帮着周芷若说话。 黄衫女声色淡淡:“倚天剑归峨眉派所有,那屠龙刀呢?屠龙刀难道也是峨眉派世代相传之物?” “巧了,若以渊源来论,屠龙刀也属峨眉。” 周芷若挑眉一笑,道:“郭靖大侠造屠龙刀与倚天剑,刀传郭破虏,剑传郭襄祖师,刀剑合一,便是推翻元室拯救汉人于水火的秘密。” “郭公破虏身死襄阳城,郭家只有郭襄祖师一人活了下来,并建立了峨眉派,将倚天剑传于峨眉派掌门人,并交代掌门人,找到屠龙刀,解救天下汉人。” 周围武林众人交头接耳,低声讨论着,被黄衫女三言两语勾起的对周芷若的防备敌视之心,慢慢散去了。 周芷若莞尔一笑,道:“姐姐,你说,屠龙刀是不是我峨眉派的东西?” 黄衫女不悦蹙眉。 许是知晓自己理亏,黄衫女没再纠缠倚天剑与屠龙刀的事情,牵着史红石的手,把史红石推在前面,道:“刀剑暂且不论,史火龙死在陈友谅手里,你又怎讲?” “若依你的继承观点来讲,史火龙既死,红石是史火龙的女儿,当为下一代的丐帮帮主,而不是包庇害死史火龙凶手的你。” 周芷若眸光轻转。 好心思,用她的话来攻击她。 她若一口咬定刚才所说的继承制,便不得不认史红石做帮主,她若不想奉史红石为帮主,便推翻刚才所说的继承制,可这样一来,屠龙刀与倚天剑便变相不归峨眉派所有。 这等巧妙的心思,才是书中将周姑娘逼得方寸大乱的黄衫女。 周芷若微微一笑,道:“姐姐又说笑了,什么叫刀剑暂且不论?刀剑本就是我峨眉镇派之宝,一朝流落江湖,身为峨眉掌门,自然要将刀剑夺回。” 想让她放弃刀剑的继承权? 太天真。 “至于姐姐说的陈友谅害死上任帮主之事,姐姐,你莫是在说笑吧?” 周芷若负手而立,揶揄一笑,道:“天下谁人不知,降龙十八掌乃武林绝学,当今外功之最,史帮主纵然只学会其中十二掌,却也能傲视群雄,在武林之中难寻敌手。” “而陈友谅的功夫……” 周芷若摇头轻笑,看向丐帮众多长老,道:“你们觉得,陈友谅能杀得死史帮主吗?” 丐帮长老们面红耳赤,觉得自己受到了愚弄。 史帮主在世时待人极好,在丐帮乃至中原武林都颇有威望,一朝听到他并非正常死亡,而是本帮之人所害时,丐帮弟子无不义愤填胸,恨不得杀陈友谅而后快,根本就没去考虑陈友谅与史帮主的武功差距。 经周芷若一提醒,众人才如梦初醒——别说一个陈友谅了,十个陈友谅都不是史帮主的对手,又怎会害得死史帮主? 这位黄衫女看上去淡然若仙,不是奸险狡诈之徒,可说出来的话,却都是颠倒黑白之语,叫人信不得半个字。 丐帮弟子向周芷若倒身下拜,道:“属下受奸人挑唆,误会了帮主,还望帮主见谅。” “奸人”二字,彻底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黄衫女面上微冷,把史红石往前一推,道:“我的话你们不信,她的话你们信也不信?” 史红石父母新丧,胆子正是敏感之时,武林人士齐向她看来,她慌里慌张便往黄衫女身后躲。 黄衫女秀眉微蹙。 周芷若走上前,俯身蹲下,拉着史红石的手,笑眯眯地哄着她。 好一会儿,史红石浑身不再发抖,周芷若抬眉瞧了一眼面有不耐之色的黄衫女,笑着问史红石:“别怕,我是丐帮新帮主,你有什么委屈,自有我来给你做主。” 书里的史红石没现在这般胆小,在黄衫女啪啪啪打脸陈友谅时,便站出来指着陈友谅说,是陈友谅联合成昆害死了她爹爹。 而如今吓得说不出来话,周芷若觉得大抵是因为黄沙女出现后,对周围之人无法形成一种压制,甚至还隐隐被她逼得说不出来话的缘故。 史红石刚刚经历丧父丧母,整个人如惊弓之鸟一般,一旦黄衫女不能给她足够的安全感,她便如蜗牛一般,龟缩在自己的世界不愿出头。 想想也是可怜。 黄衫女虽有夸大之词,将史火龙的死全部安在陈友谅身上,可陈友谅到底是见死不救,目睹史火龙的死亡而没有施于援手,背叛教主的锅,他背的不亏。 黄衫女把史红石往身后一拽,周围随侍的侍女将周芷若围在中间,其中一个侍女道:“惺惺作态。” 周芷若懒懒抬眉,出手快如闪电,啪地一下打在侍女脸上。 周芷若的身影太快,周围之人根本没有看清她的动作,只觉眼前一花,刚才说话的侍女摔在远处捂着红肿的脸,另一边的周芷若,从袖子里拿出帕子,斯条慢理地擦着手。 俞莲舟眼尖,看到她用的帕子是宋青书贴身之物,忍不住笑了笑,低声对宋远桥道:“此事之后,武当山怕是要有一宗喜事了。” 史红石吓得哇哇大哭,周芷若擦完手,把帕子塞回袖子,饶有兴致地看着黄衫女,点明了黄衫女的身份,道:“杨姐姐,你祖上与峨眉丐帮的渊源,可不是叫你来耀武扬威的。” “当今天下,元人横行,汉人饱受欺凌,有绝种之危,此时但凡有一点民族大局观,都会放下往日恩怨,同心协力将元人赶出我们的土地,重振我汉家河山。” 这句话说在众人心坎上,武林众人群情激昂:“驱除鞑虏,重振汉家河山!” 黄衫女不悲不喜的眸子里出现一丝波动。 周芷若继续道:“杨姐姐习武艺,懂阵法,识兵书,却不愿为自己民族出力,宁愿隐居山林,这是姐姐个人选择,旁人无权干涉。可姐姐若真是耐得住寂寞,一辈子在古墓里不出门也就罢了,偏在此危难关头出现,挑唆我与武林侠士的关系,究竟是何居心?” 黄衫女脸色微变,道:“周芷若,你当真巧舌如簧,妖言惑众颠倒黑白。” 周芷若道:“是谁在妖言惑众一看便知。” “不求你身先士卒为汉人出头,但求你隐居一方不给反元大业添堵!” 周芷若伸出手,道:“打狗棒与史姑娘留下,杨姐姐,你请回。” 黄衫女气极反笑,手里的打狗棒横在胸前,道:“我若不留呢?” 周芷若道:“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刚才她反驳黄衫女的那些话,一来是将所有事情掰扯清楚,让武林众人以后再不胡乱琢磨,大家齐聚一心,把鞑子赶走是正事。 二么,是在让晋江系统分析黄衫女的武功。 晋江系统经常卡顿,分析半日才分析出来,让她不得不跟黄衫女在这打了半日的口水战。 黄衫女长袖一挥,身边侍女将史红石拉在一边,周芷若飞身而起,并起五指,直取黄衫女。 一黄一白,个个飘然若仙,对招之间,恍若九天仙子起舞。 武林众人看得入神。 不多时,黄色身影身法渐乱,白色光影越添精神,紧接着一声轻笑,黄衫女倒在地上,吐出大口鲜血,侍女纷纷围上去,查看着黄衫女的伤势。 周芷若手里把玩碧色打狗棒,看了看立在一角瑟瑟发抖的史红石,走过去牵着史红石的手,道:“莫怕,回到丐帮,便是回到自己家了。” 小孩子的心最为纯净,知晓旁人对自己是真心还是假意。 史红石在周芷若的安抚下渐渐镇定下来,周芷若抬眉瞧了一眼在众多侍女搀扶下站起来的黄衫女,道:“杨姐姐,今日无论你我之间谁更胜一筹,都算不得武功高,更称不上侠义,杀鞑子,光复汉室,才叫真的武功高、侠义之道。”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可惜,这句话你始终不曾参悟。” 黄衫女咬了咬唇,水光在眸中闪了几闪。 她自视武功甚高,当今武林难寻敌手,纵然是学了倚天剑里武功的周芷若,也根本不可能是她的对手。 她是神雕侠之后,知晓倚天剑里的武功是怎么一回事,正是因为知道,所以她才会选武林中人齐聚襄阳的时机出现,为的是一举拿下周芷若,再震神雕侠的威名。 哪曾想,无论是言语还是武功,她不曾占到周芷若半点便宜,甚至惨败周芷若之下。 黄衫女原本苍白的脸上浮现一抹羞红,并不与周芷若答话,略调整气息,便运起轻功离去。 周芷若没去追黄衫女。 黄衫女心肠不坏,就是爱出风头了些,没必要赶尽杀绝。 周芷若找了温柔细心的侍女,用来照顾史红石的生活起居,并给陈友谅送了信,让他打完仗赶紧回来赎罪。 此战之后,众人对周芷若推崇备至,中原武林以周芷若为首,指挥抗元大业。 在周芷若指挥下,元人节节败退,汉人形势大好,宋青书救回了朱元璋,朱元璋再三谢过后,表明自己是明教之人,纵然帮主不知所踪,他也要为明教奋斗至最后一滴血。 周芷若笑笑放他离开。 明教在范瑶的领导下终于结束了内乱,范瑶率众拜访周芷若,并带来一个消息:屠狮大会不日将在少林寺举行,阔别多日的张无忌请求周芷若在那日帮他一帮。 周芷若扶额轻笑,范遥负手而立,眼底闪过一丝揶揄。 周芷若道:“你们的教主,还真是脸大如盆。” 范遥挑挑眉,道:“周掌门又错了,如今明教教主,是我。” 第97章 周芷若 明教教主换人了? 换的还是对自己下得去狠手,对旁人更下得去狠手的范遥? 周芷若眸光微转,上下打量着面前的范遥。 范遥的容貌虽被毁去,可一身的气度却叫人难以忽视,举手投足间,尽显潇洒与风流,不难想象多年前的他,与杨逍被称为逍遥二仙的倜傥盛景。 周芷若道:“那便恭喜范教主了。” 与这样一个人共事,比跟张无忌共事强太多了。 范遥行事雷厉风行,张无忌优柔寡断,范遥为抗元大业毁去嗓音与容颜,张无忌为抗元大业,哦,书里的张无忌最后跟着赵敏归隐了,把教主扔给杨逍便不管事了。 如果她是明教弟子,她更愿意跟随有主见,不会因别人三两句话便动摇心意的教主,而不是因为儿女私情便对仇人百般容忍,甚至到最后还跟仇人远走高飞的教主。 周芷若笑了笑,范遥道:“周掌门客气了。” “屠狮大会不日便会举行,不知周掌门参加与否?” 周芷若道:“自然是要去的。” 她已经部署完起兵攻打元人的事情,丐帮弟子只需要按照她的安排去做,便能推翻元室,恢复汉家河山,众多丐帮弟子去打仗,她待在襄阳城也没甚意思,倒不如去屠狮大会上凑个热闹。 屠狮大会是少林寺举办的,邀请了所有的江湖门派,正是她一显身手扬名立万的好时机。 上次黄衫女的到来,虽然也叫她小小出了一把风头,但襄阳城里的武林人到底是少数,只有少数人看了她的风姿怎么够呢? 她要的是天下宾服,四海归心。 范遥做了明教教主后,重整明教内务,与周芷若麾下的丐帮联合起事。 明教与丐帮弟子遍布天下,两者合为一军后,声势更加浩大,元人节节败退,无力掌控中原之地,只能收拢兵力,重病防守大都。 大都易守难攻,一时半会攻取不下,周芷若并不着急,让丐帮弟子在周围安营扎寨。 陈友谅带着丐帮弟子,明教的先锋是朱元璋,两人都是带兵打仗的好手,凑在一起有得是话题聊。 朱元璋被宋青书与周芷若救了几次,很是感激他们的救命之恩,但救命之恩与宏图大业相比,显然是宏图大业更重要。 陈友谅本就是极其聪明之人,遇到同类人时,其精明更是发挥到极致,不过三言两语,便摸清了朱元璋的性子。 军帐里的烛火昏黄,陈友谅就着烛光,抿了一口酒,伸手拍了拍朱元璋的肩膀,道:“兄弟,有志气是好事,男人若是没些野心,与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 “但野心与不该生的念头不是一码事,有些人,是不可战胜的。” 朱元璋目光一凛,陈友谅放下酒杯,走到挂着的地图前,手指指着地图,将周芷若对天下的布署说了一遍。 夜风徐徐,营帐外传来士兵们交接换岗的声音。 全方位的被碾压,让朱元璋出了一身冷汗。 陈友谅笑笑道:“我原来与你一样,不是最高的位置我不要,可自她横空出世后,我的野心,我的大业,注定是镜花水月,不值一提。” “是她让我认清了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与不能做什么。” 朱元璋脸色微变,须臾间又恢复正常,道:“陈兄是丐帮弟子,自然是为丐帮说话,周掌门得了天下,丐帮便是从龙之功,开国功臣。” “可我明教弟子同样在战场流血厮杀,凭什么将天下拱手相让?” 陈友谅斟了一杯酒,递给朱元璋,笑道:“凭明教如今的教主是范遥,而不是张无忌。” 酒杯里的酒水晃了一下,陈友谅眸中精光一闪,朱元璋闷头喝下酒,不说话了。 ——陈友谅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他若听不懂,便白活这么多年了。 明教教主是张无忌时,他或许能针对张无忌的性子柔善篡夺明教教主之位,甚至于以后的万里江山,可明教现在的教主偏偏是范遥。 那个对自己狠,对旁人更狠的范遥。 想从范遥手里夺东西,只怕有命夺,没命享。 朱元璋闭了闭眼,陈友谅又倒满酒,借着三分酒意,笑着道:“周掌门是良善之人,不会苛待你的。” 朱元璋长叹一口气,又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酒过三巡,营帐外传来范遥的急信。 朱元璋晕晕乎乎站起来,接过信使手里的信件,打开一看,酒意醒了顿时大半,一点一点偏过脸,去瞧仍坐在酒桌上喝酒吃菜的陈友谅。 陈友谅见此放下筷子,道:“你家教主信里说了何事?” 朱元璋把手里的信递了过去,道:“你自己看。” 陈友谅接过一瞧,哈哈大笑:“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你家教主竟然也不能免俗。” “只是可惜了,周掌门爱美,你家教主没毁容前,或许有些机会,如今面容被毁,狰狞吓人,周掌门未必肯多瞧你家教主两眼。” “况周掌门身边又有一位极其俊美的宋少侠在侧,”陈友谅大笑不已,揽着朱元璋的肩,压低了声音笑着道:“此话我只说与你听,你莫传了出去。” “二人虽未有夫妻之名,却有夫妻之实,你家帮主,怕是没机会了。” 周芷若不知陈友谅在背后嚼自己的舌根,此时带着峨眉弟子与武当众人去往嵩山少林寺的路上。 元人退守大都,无力再挥师南下,中原武林少了元人的威胁,少林寺的屠狮大会办得轰轰烈烈。 一路上,周芷若遇到不少参加屠狮大会的武林人士,丐帮是推翻元室的主力部队,周芷若名声大噪,往来之人对周芷若并峨眉派弟子分外恭敬。 随行的有武当众侠,宋青书多与武当弟子在一起,莫声谷时常打趣宋青书,问何时去向周芷若提亲。 宋青书面上微红,宋远桥抚掌大笑,看着远处与峨眉弟子说话的周芷若,越看越满意。 俞莲舟看了一眼另一边的范遥,范遥的目光掠过众人落在周芷若身上,神情似笑非笑。 俞莲舟便道:“周掌门乃世间奇女子,倾慕她之人多不胜数,青书,只怕你未必能顺利抱得美人归。” 宋青书抿了一口水,蹙眉看向周芷若。 范遥派明教弟子给周芷若送了一盒点心,周芷若弯眼一笑,遥遥谢过范遥,将精致点心分给峨眉派弟子。 宋青书握着水杯的手指微微一紧。 一路上没有碍事的元兵,众人很快便抵达了嵩山。 山脚下有专门接待的小沙弥,一路引着众人歇在山间的厢房里,待明日一早,再登山不迟。 众人在各自的屋中歇下,宋青书走出房门,去找另一处院子的周芷若,刚走出院门,便看到范遥的身影掠过屋顶,飞向周芷若所住的地方。 宋青书剑眉微蹙,追了上去。 范遥时常送东西给峨眉弟子,不过几日时间,便于峨眉弟子处得颇熟。 贝仪看到范遥到来,快步迎了上去,笑着道:“范教主怕是要等一会儿了,我家掌门有客人。” 范遥眉梢轻挑,道:“张无忌?” 贝仪道:“什么都瞒不过范教主。” 范遥只身往院子里走,道:“正巧,我也为此事而来。” 贝仪一听范遥这般说,几乎是拦也未拦他,便带着他进去了。 藏身在阴影处的宋青书看到这一幕,薄唇抿了抿,身体一跃,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贝仪带着范遥来到周芷若的房间外,房间里传来张无忌温柔的声音:“芷若,我心里只有一个你,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只盼你念着往日的恩情,救我义父一救。” 范遥听到这,一脚踹开门,大步走了进去。 贝仪素来是个有眼色的,走上前把房门一关,只当什么也没看到。 张无忌刚才便听到了脚步声,只是不知那人是范遥,更不知范遥会在这个时候踹门进来,面有讶色道:“范右……不,范教主?” 范遥挑眉,看着张无忌道:“念着往日的恩情?我怎不知我的未婚妻与你有甚恩情?” 张无忌微微一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耳朵:“你……你们,芷若……这……” 房顶上的宋青书亦是有一瞬的失神。 夜风拂面而过,范遥状似无意地看了一眼房顶,继续道:“我与芷若的事情本欲等驱除元室后,再举行婚礼,可你如今死缠烂打,我便不得不说了。” 周芷若险些笑出声。 她知道范遥因为张无忌心性不定的事情恼了张无忌,只是不知道范遥会这般往张无忌心口上捅刀子。 没有什么比占了自己位置,又抢了自己喜欢的女人的事情更扎心了。 周芷若半真半假道:“无忌,我与你不过是幼年在汉水见过一面而已,谈不上恩情二字,你还是把话说清楚些,莫叫旁人误会了。” 张无忌如遭雷击,柔和的面容霎时间苍白如纸。 屋顶上的宋青书闭了闭眼,胸口轻轻起伏着。 范遥趁机煽风点火:“无忌,夜色已深,你早些离去罢。狮王虽早年铸成大错,可终究是我明教之人,我身为明教教主,不会见死不救的。” 张无忌身体微微发抖,范遥看了一眼周芷若,揶揄一笑,道:“以我与芷若的关系,我去请求芷若出战三渡,,会你更为合适。” 夜风萧萧,张无忌脑袋里乱哄哄的,天地之间,只剩下范遥说的那句“我与芷若的关系”,张无忌身影晃了晃,颤声道:“是我叨扰范夫人了。” 张无忌说完话,跌跌撞撞逃出屋。 屋里烛火摇曳,周芷若看着张无忌仓皇逃离的身影,终于笑出了声,到了一杯水,道:“范教主,想不到你这么爱演。” 范遥眉梢轻挑:“倒也不是爱演,不过是情之所至,有感而发罢了。” 周芷若倒水的动作微微一顿。 昏黄烛光下,范遥慢慢撕去脸上狰狞的疤痕,低声道:“听闻你生平最爱俊俏面容,不知我这张脸,你爱也不爱?” 第98章 周芷若 摇曳的烛火映着二人的剪影,屋顶上的宋青书胸口微微起伏着。 暮春六月的天气并不算冷,夜风里有些粘潮的热浪,然而灌进衣口里,便成了刺骨的冷,让人的牙齿都是打颤的。 宋青书闭了闭眼,屋里范遥的声音很低,掩饰不住的笑意从那低沉的声音流淌出来,他听得耳朵发烫,想来屋里的芷若也是如此。 屋里的周芷若眉头微动。 爱么? 周芷若清楚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 没有人不爱好看的皮囊,她不过是芸芸众生的其中一个。 暗红色的发,因长时间不见阳光而略显苍白的脸,妖冶勾人的唇,无端地拨弄着人的心扉。 这张脸对于男人来讲太过艳丽,犹如开在黄泉入口处殷红的彼岸花,明知道花的尽头是深不见底的地狱,却也叫人忍不住想要走过去。 越是漂亮的东西,越是危险。 花儿如是,范遥亦如是。 范遥眸光流转,眼里像是带着勾子一般,声音里有着莫名蛊惑人心的力量:“阿若?” 甜腻的称呼让周芷若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呃……”周芷若握了一下杯子,道:“逍遥二仙,果然名不虚传。” 引人沉醉,更引人犯罪。 周芷若低头轻啜着杯子里的水。 杯中水轻轻晃动着,水光映着她微微有些发烫的眼。 周芷若闭目饮下水,将水杯放在桌上,重新抬起头,笑看着范遥,道:“以前我总觉得写诗人太夸张,当今世上,哪有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的绝色?” 范遥嘴角微勾,桃花眼漂亮得有些过分。 纵然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单只往那一坐,似笑非笑地看着,别能引得无数女子为之竞折腰。 他这个人,生来便是有毒的。 他的毒藏在他的血液里,藏在他薄薄的嘴角与潋滟的眼角。 周芷若眨了一下眼,道:“今夜见了范教主真容,方知古人之词并不夸张。” 范遥笑了笑,走上前来,微微俯身,低头看着周芷若,揶揄道:“想来我这张脸,阿若颇为满意了?” 周芷若点点头,道:“满意,这般好看的脸,我怎么不满意?” 范遥挑眉一笑,上半身微倾,持续压低。 烛火昏黄,那抹娇嫩的红晃得人心跳加速。 范遥突然想起,之前在船上看到的场景。 玉面郎君与清丽若仙相拥在一起,精致的锁骨因情动泛着浅浅的红,海浪一下又一下地拍打着船身,夕阳西下,海鸟掠过水面,留下一串波澜。 那日他说,年龄大了,看不得这般血气方刚的画面,这话并非推诿与调侃,那日的他,的确被人灼伤了眼睛。 往事涌上心头,范遥眸光微变,须臾又被柔光所融化。 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便断肠。 窗户半开,夜风送来阵阵山花香,周芷若伸出手,撑住范遥肩膀,浅浅一笑,道:“只是可惜,我有师哥了。” 房顶上的宋青书瞳孔微微收缩,屋里周芷若的声音还在继续:“范教主纵然再好,我也无福消受了。” 宋青书狂乱的心跳慢慢平静下来,深呼吸一口气,抬头看着天边皎皎月色。 月朗星稀,凉风习习,空气中的燥热之气,仿佛淡了许多。 范遥一声轻笑,道:“我知道,你喜欢宋青书那小子,他是武当派的翘楚,又是少年如玉,莫说你了,我若是女子,也会多瞧他一眼。” “你喜欢他,是你的事,与我没甚干系。” 周芷若秀眉微蹙,范遥眼底有着几分揶揄之色,道:“如今丐帮将元人赶出中原之地,你是丐帮帮主,又是郭襄后人,想来不日便会位登九五,成就帝业。” “男人为帝有后宫佳丽三千,女人么……” 范遥目光深邃,让人瞧上一眼便再也出不来,轻声道:“我不介意你我之间有个宋青书。” 周芷若手指微动,眼底闪过一抹讶异。 她知道出身明教,风流倜傥,不拘小节,只是不知道,范遥能不拘小节到这种程度。 周芷若刚才往杯子里倒了水,范遥顺手端起杯子,饮了一口。 “哎——”周芷若刚想阻拦,便见范遥喉结微动,水杯便离了唇。 范遥道:“怎么?” 周芷若摇摇头:“没什么。” 喝都喝了,她再说就是矫情了。 范遥笑了起来,荡悠悠的目光落在杯子上,手指把玩着杯子,道:“我年轻过,知晓少年情动是什么滋味,年少之时的欢喜,未必是一世的欢喜,只有千帆阅尽,才知自己内心的答案。” 范遥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周芷若,道:“我可以等你长大。” 周芷若攥了攥手里的衣袖。 夜风从半开着的窗户处送进来,烛光摇了摇,极尽湮灭。 就在这时,突然响起宋青书清朗的声音:“范教主不必再等,芷若已经长大。” 青衫推门而入,皎皎的月光斜斜洒在宋青书如玉的脸上。 周芷若脸上的笑有一瞬的僵硬,片刻后,又舒展开来,道:“师哥,你何时到的?” 也不知道她与范遥说的话,宋青书听到了多少。 范遥站起身,负手而立,上下打量宋青书。 宋青书对周芷若浅浅一笑,道:“我刚到。” 周芷若眼底笑意更真,招呼着宋青书进屋。 宋青书走到范遥面前便挺住了,对范遥道:“我与芷若情投意合,还望范教主莫行小人之径。” 范遥道:“多谢夸奖,我本就不是君子,是小人。” 周芷若:“……” 宋青书不悦皱眉,范遥对周芷若道:“记住我的话,我等你长大,你若嫁了宋青书,我便等你和离再嫁,你若不愿何离,我亦不介意。” “生而为人,自己活得舒坦快活便好,何须在乎旁人眼光?” “不可理喻。”宋青书沉声开口,再怎么好的修养,一旦遇到范遥这种人,只剩下话不投机半句多,一言不合便开打。 宋青书起手是武当派功夫,出尘飘逸,范遥时而大开大合,时而身影如鬼魅不可捉摸,两人从屋内到屋外,范遥脚尖一点,身体一跃而起,轻飘飘落在远处的屋顶上。 屋顶上的范遥大笑:“阿若,记住我的话。” “你——” 宋青书正欲再追,手臂被周芷若紧紧抱住。 范遥大笑着离去,周芷若摇了摇宋青书的手,柔声道:“师哥,你别生气了,我只喜欢你。” 夜风徐徐,吹起宋青书的衣摆。 月光清辉如旧,将世间一切镀上一层浅浅的银色。 宋青书闭目立在风中,范遥的话一遍一遍在他脑海响起。 范遥的那些话,更像是说给他听的—— “我年轻过,知晓少年情动是什么滋味。” “年少之时的欢喜,未必是一世的欢喜。” “千帆阅尽,才知自己内心的答案。” 最后一句,是我等你长大。 宋青书闭了闭眼。 范遥虽比他们长一辈,可撕下伤疤后的脸,看上去年龄并不大,不过是三十出头,正值壮年。 功成名就,阅历丰富,且又会说甜言蜜语的人,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女子目光所追随的目标。 与范遥相比,他太年轻,太青涩也太笨拙。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青书长长叹一口气,低声道:“芷若,我心里慌得很。” “之前有无忌,现在有范遥,或许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喜欢你。若他们没有无忌的优柔寡断,没有范遥的风流善变,你……” 无忌输在犹豫不决,范遥,范遥或许是风流太过又太善变,可是以后呢?以后的人如果没有他们的缺点,他与芷若的路,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宋青书转过身,眼底是清澈的感伤,问道:“你会如何?” 周芷若心口一紧,突然间不知该说什么好。 时间一寸一寸溜走,宋青书眼底的感伤变为哀伤。 周芷若轻轻踮起脚,在宋青书唇上啄了一下,贴在宋青书耳畔,轻轻柔柔道:“我还是喜欢师哥。” 月光蕴在宋青书眼底,宋青书闭了闭了眼,怀里是柔软一片。 有什么东西在心底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再也无法动摇半分。 宋青书低低道:“你说一日的喜欢,我便陪你一日的欢喜。若有一日,你与我在一起不再欢喜了,你无需委屈自己,只管说出来,去寻找自己的喜欢。” “我喜欢你,所以想和你在一起,比和你在一起更重要的,是你的欢喜与否。” 周芷若倚在宋青书胸口,眼角有些酸涩。 “不会的,我会一直喜欢你。” 远处的范遥看到二人的身影,轻哼一声,从山头一跃而下。 院子里,杨逍在月下吹箫,周颠叽叽喳喳说着话,另一个屋子里,传来杨不悔不悦的声音:“哎呀,吵死了,大晚上的,你们能不能安静一点?” 周颠道:“嘿,大小姐,你与你爹生气,干我什么事?” 范遥随手拿起院子里石桌上的酒坛,仰头喝了大半。 酒水顺着他的下巴一路滴在衣襟上,湿了大片肌肤。 杨逍放下萧,瞟了他一眼,道:“是武当弟子?” 范遥把酒坛丢给杨逍,半倚在石凳上,看着天边月色,拍了拍杨逍的肩,道:“对。” “武当弟子,当真讨厌。” 杨逍不置可否,嫌弃地把范遥喝过的酒坛放在一边,从桌上新打开了一坛酒,慢慢饮着,道:“明日的屠狮大会,周掌门是否出战?” 酒后的范遥脸色微微泛红,道:“哦,我忘记问她这件事了。” 周颠跳了起来:“和着你去了这么久,一点正事都没说?” 范遥一拍额头,闭着眼,道:“倒也不是没说,我劝她龙袍加身后,记得三宫六院养面首。” 周颠:“……” 翌日清晨,武林人士齐聚少林寺。 没有张无忌在中间调和,杨不悔与殷梨亭的事情仍在朦胧暧昧中,杨不悔的目光追着殷梨亭的身影,殷梨亭只有众人聚精会神听少林寺方丈说话时,才会偷偷往杨不悔处瞧上一眼。 杨逍漫不经心地打量着殷梨亭,范遥挑眉看着如沐春风的宋青书,逍遥二仙再度达成共识——武当弟子当真讨厌。 第99章 周芷若 大结局 在逍遥二仙眼里,武当弟子是最碍眼不过的,一个与自己年方二八的女儿勾勾搭搭,另一个让自己的心上人青眼有加,怎么看,怎么碍眼。 但在周芷若眼里,武当弟子颇为可爱。 宋远桥稳重厚道,俞莲舟机敏武功高,殷梨亭是个小哭包,莫声谷耿直嫉恶如仇,他们无论是在公开场合,还是在私下,都极为关照周芷若。 没有人会不喜欢旁人对自己好,周芷若也一样。 武当派的人对她好,她自然投桃报李,将众人以长辈对待。 这日屠狮大会,周芷若与宋远桥走在最前面,武当派与峨眉派的弟子紧跟其后,陆续走进少林寺大门。 莫声谷年龄小,不比宋青书大上几岁,心直口快不比宋青书稳重。 见了峨眉弟子,便问峨眉派弟子,何时去峨眉派提亲好。 贝仪笑得直不起腰,道:“我家的掌门,是不嫁人的。” 莫声谷只以为是周芷若面皮薄,不曾向峨眉弟子说自己与宋青书的事情,便道:“不嫁人那是以前的事情,以后可说不好了。” 峨眉众弟子抿唇轻笑。 宋青书面上有一瞬的不自然,看了一眼前方的周芷若,她面带浅笑,与众人说着话,似乎没有听到莫声谷的话。 宋青书收回目光,曲拳轻咳,拉了拉莫声谷的袖子。 莫声谷拍了一下宋青书的手背,道:“哎,你瞧你这孩子,这有什么可害羞的?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和周掌门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宋青书抿了抿唇,抬头看向周芷若。 阳光正好,周芷若微微侧脸,冲他弯眼浅浅一笑。 宋青书长长的睫毛颤了一下,绯红色在他脸颊漫开,他连忙别开眼,看向一边。 周芷若笑了一下,收回目光。 过了许久,宋青书才一点一点把视线移回来,悄悄向周芷若望去。 丐帮主力把元人驱除中原,周芷若名声大噪,少林寺众人对周芷若甚是客气。 金毛狮王作恶颇多,害得无数人家破人亡,结了数不清的仇家,周芷若的师父灭绝师太,就是其中一个。 灭绝师太的家人被谢逊所害,恨极了谢逊,周芷若继承她的衣钵,自然对谢逊也没有什么好感。 虽说谢逊是张无忌的义父,万安寺中,张无忌又待周芷若极为亲密,武林众人只以为他们俩消除了峨眉与明教的隔阂,好事将近,哪曾想,中间又杀出一个赵敏来,哄得张无忌晕头转向,竟把华夷大辨抛在了脑后。 周芷若与张无忌彻底决裂,自然也不用顾忌谢逊是张无忌义父的事情。 在座的众人,多是与谢逊有仇的,他们更愿意让周芷若拿了第一,得了谢逊的处置权,而不是张无忌赢了众人,谢逊继续逍遥快活过日子。 周芷若在襄阳城的那一战虽然数和将黄衫女打败,可在武林众人心里,周芷若的武功仍与张无忌有些差距,毕竟他们是见识过光明顶的张无忌大放异彩,乾坤大挪移的不世神功,而黄衫女的武功,则是了解不多,只觉得她的身影飘然若仙,让人说不出个章法来。 两者相较,自然是张无忌更胜一筹。 武林众人想了想张无忌的武功,盘算着张无忌的弱点,将自己总结出来的结论,低声告知周芷若,只盼着周芷若打败张无忌,杀了谢逊,一报情伤,二报大仇。 周芷若险些被众人的逗笑了,垂眸饮了一杯茶,将笑意咽了回去。 她是两派掌门,这种严肃的场合,她要端庄,可不能跟私下一样,动不动笑得跟一只二狗子一样。 周芷若喝完茶,放下水杯,继续看台子上打斗的人。 这些人里,有的是亲人被谢逊所害,恨谢逊入骨,拼死也要争夺谢逊的处置权为亲人报仇的人,也有纯熟为了出风头的人。 自元人占领汉家河山后,中原武林忙于对抗元人,已经很多年不曾举报武林大会了,如今少林广发英雄帖,邀请了各大门派的人参加屠狮大会,正是一个极好的机会。 赢了扬名立万,输了也没甚么。 毕竟武林之人深恨谢逊,想要手刃谢逊的人太多太多了。 台上又一个人倒下,宋远桥拍了拍身边宋青书的肩膀,道:“青书,你去吧。” 武当众侠早已名声鹤起,没必要在这个时候出风头,这种事情,还是留给小辈来。 青书是武当三代最为出色的弟子,让他去再合适不过了。 宋青书点点头,抱拳辞别武当众人,转身上台的时候,漫不经心往周芷若处瞥了一眼。 周芷若面带微笑,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宋青书抿了抿唇,飞身上台。 周芷若笑眯眯地看着。 宋青书在她的指导下练成了降龙十八掌,当今天下,能称得上是宋青书对手的人并不多,她完全不需要为宋青书担心,只需要欣赏宋青书比武时干净利索的身影便好。 台上之人武功并不算高,宋青书连降龙十八掌都没有用,便将那人料理了。 那人下去后,断了指的西华子飞身上台,宋青书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西华子后,又陆陆续续上了许多人,无一例外,全被被宋青书打败。 范遥杨逍看着台子上的宋青书,一旁的周颠纳闷道:“宋青书何时学了这般厉害的功夫?” 杨不悔道:“人家武当派的功夫本就厉害,是你孤陋寡闻。” 杨逍看了一眼杨不悔,杨不悔把脸扭向一边,不跟杨逍说话。 范遥目光深沉瞧着面带浅笑看宋青书的周芷若,笑了笑,笑意却不曾达到眼底,道:“嗯,武当派厉害。” 周颠撇了撇嘴,道:“教主啊,你还不上?你再不上,狮王的处置权就到了姓宋的那小子手里了。” 谢逊虽与中原武林结怨,但终归是明教弟子,又是护教法王,哪怕碍于情面,明教也不能眼睁睁看着别人杀死谢逊。 范遥挑眉道:“再等等。” 台上之人又败,宋青书向各大门派拱手道:“还有哪位前辈高人愿意指点一二?” 宋青书的声音刚落,人群中掠过一个灰色身影,稳稳立在台子上。 张无忌双目微红,道:“宋师兄。” 宋青书剑眉微蹙,下意识地看向台下的周芷若。 周芷若站起身,一旁的贝锦仪递上白色软鞭。 宋远桥跟着起身,让宋青书下台。 无忌虽入明教,可与青书一样,同为武当之后,他委实不愿见他们二人相斗。 芷若便不一样了,一为女子,二与无忌有些交情,与无忌动起手来,两人都不会拼尽全力,故而也不会伤了哪个,且峨眉与谢逊本就有大仇,芷若迟迟不曾登台,多半是为了等最后的无忌的到来。 宋青书没有犹豫太久,便听从父亲的话,从台上走下来。 众人面前,他不好与周芷若有太过亲密的动作,只是擦肩而过的时候,轻声提醒周芷若当心乾坤大挪移。 周芷若莞尔一笑,道:“师哥当真关心我。” 宋青书俊脸微红,连忙走下台。 台上的张无忌看到这一幕,脸色白了一分。 张无忌在感情上素来没有决断,直至今日,仍以为周芷若由亲密变得冷漠,甚至与旁人勾勾搭搭,完全是因为他和赵敏的关系。 是他对不住周芷若,周芷若才会变成这样。 有这种愧疚心理在,又加之他本就喜欢周芷若,哪怕此战关系到谢逊的身家性命,他对周芷若也无法下狠手。 这种比武完全没有成就感。 周芷若的长鞭忽来忽去,在张无忌身上留下道道血痕后,收了长鞭。 张无忌单膝跪地,擦了擦嘴角血痕,抬头看着周芷若,轻叹一声,道:“芷若,我只盼你手下留情,莫伤了我义父的性命。” 台下的蒙着面的赵敏看到这一幕,心如刀绞。 周芷若虽在比武中取胜,但想拿到谢逊的处置权,还要胜过看守谢逊的三渡。 张无忌自己找上门来,做周芷若的帮手,另一个则是宋青书,与周芷若一起战三渡。 范遥双手环胸,看着六人往来对招的身影,想起那夜周芷若说过的话:“若是张无忌胜了,多半会找鹰王做帮手。” 他便道:“鹰王年龄大了,光明顶一战虽为伤及根本,但终究消耗太多内力,若再与三渡斗上一斗,只怕凶多吉少。这般浅显的道理我都懂,鹰王是他外公,他未必不懂。” 周芷若一笑,道:“在他心里,救出谢逊才是顶重要的事情。” 顶重要的事情? 可顶重要的事情,在面对周芷若的事情,也做出了让步——比武的时候,张无忌连乾坤大挪移都没有用。 赵敏为张无忌叛国叛父,孤身一人,只盼着与张无忌成就好事,去过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生活,但在张无忌心里,那唯一正妻的位置,还是周芷若。 范遥收回目光,看向另一边的宋青书。 大开大合的降龙十八掌,被宋青书融合了武当派特有的潇洒灵秀,一招一式,都分外好看,男子青衫,女子白衣,宛若金童玉女。 范遥又想起杨逍曾与他说过的话。 那时候的他问杨逍,是如何打动了纪晓芙的心。 入夜之后,少林寺只剩下黑白两色,杨逍慢慢抿着酒,酒水里映着夜幕中孤零零的月亮。 杨逍道:“我宁愿不曾打动她,这样她便不会死在灭绝手上,继续做灭绝最为得意的弟子,受人敬仰的峨眉派未来掌门。” 范遥沉默。 长鞭卷起落叶,周芷若声音清越,带着几分笑意:“大师,你输了。” 范遥轻笑。 他也输了。 屠狮大会本是成昆设下的又一个毒计,为的是挑起中原武林与明教的内斗,为了以防万一,成昆还在少林寺周围堆满了火柴,若是中原武林不曾自相残杀,他便放火烧山,将众人全部烧死少室山。 周芷若知晓成昆的毒计,早早地与范遥宋青书沟通,让明教弟子武当派弟子与峨眉派弟子将成昆事先安排好的火柴移开。 成昆的计谋败露,叹息一声,被谢逊发觉,谢逊拼死将成昆杀死,而后自尽,谢罪天下。 张无忌抱着谢逊的尸首哭成泪人,鹰王与武当众人走过去安慰他,发觉了一直跟在他身边的赵敏。 经万安寺一事后,中原武林恨赵敏入骨,当即便纷纷拔剑,要杀赵敏报仇。 赵敏为张无忌付出众多,张无忌又优柔寡断,不忍看赵敏横尸当场,带了赵敏离开。 自此之后,张无忌彻底声名狼藉,为世人所不齿,再不敢踏入中土半步,与赵敏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 时间久了,张无忌想起中原慈爱的师公外公,永远留在他心头的白色身影,便长长叹气,眺望中原不语。 偶尔牧民捎来中原之地的消息,说周芷若一统天下,建立了大夏朝。 张无忌问为何是夏。 牧民挠挠头,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章服之美,谓之华,那位皇帝取大夏朝,大抵是这个原因。” 张无忌一怔,终于明白自己究竟错在了哪里。 华夷之辨如天隔,汉人的土地,不允许外人染指。 纵然天子昏庸,一时被外族所占,汉人也会拼着性命不要将土地夺回来。 驱除鞑虏,重振汉家威仪。 尚书有云,冕服华章曰华,大国曰夏。 张无忌疯了一般跑出帐篷,跪倒在草地上。 远方的周芷若,此时在举行婚礼大典。 红烛高燃,众人簇拥着宋青书与周芷若进入洞房。 交杯酒一饮而尽,宋青书清隽的脸上泛起绯红。 周芷若挥手撵着人:“好了好了,洞房花烛别闹了。” 春宵苦短,与有情人做快乐事,才不辜负这良辰美酒。 第100章 当邀月穿成贾迎春 红颜变白发,颜夕的魂魄从周芷若身上抽离。 颜夕在云层俯视世间,夕阳西下,金碧辉煌的宫殿染上一层淡淡的红,后来万民悲恸,白色的纱幔遮天蔽日。 人间只剩下雪白一片。 颜夕收回目光,闭了闭眼,揉着眉心。 晋江系统冰冷的机械音响起:“因宿主超额达成任务,接下来的任务会再度升级,同理,如果完成任务,获得的积分也会随之翻倍,宿主是否接受?” 颜夕闭目道:“又升级?这次是什么困难?修罗?地狱?” 晋江系统天天喊着难度升级,可发下来的任务,次次都是被她碾压。 所谓的难度升级,其挑战性不过尔尔,不值一提。 颜夕道:“我觉得你需要对你颁布的任务有一个新的认知,太简单的任务就不要说了,完成了也没成就感。” 晋江系统静默片刻,道:“这次难度升级,是将别人的意识灌入你的灵魂,你受别人意识所影响,根据那人的意识行事,以这种方式去完成任务。” “这倒有点意思。” 颜夕来了兴致,道:“也就是说,如果我接受夏紫薇的意识,那我纠结男人是否与别人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如果接受郭芙蓉的意识,我动不动要排山倒海?” “如果接受曹操的意识,那我看见人妻眼睛冒绿光?” 晋江系统声音严肃,道:“请不要随意抹黑历史人物。” “好的,看见人妻我心生怜惜。”颜夕笑眯眯回答着,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问到:“那我还存在吗?” “宿主会一直存在,不过会以接受的人的意识为主导。” 颜夕点点头:“快开始吧,我有点期待了。” ——讲真,她挺好奇看见人妻便走不动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晋江系统开始运行程序,刺刺拉拉的声音断断续续:“正在接收人物信息……正在解读人物背景……” 电流声难听得很,颜夕揉了揉耳朵,觉得这个系统也需要跟她的任务一样,升一下级。 看看某点某云,哪家的系统不是高端大气上档次,润滑永远不卡顿,只有她还在用着上了年头的老古董,每日行走在系统有没有崩溃,和系统何时崩溃的边缘。 别人接个任务最多一分钟,她的系统小菊花要转上半天,才能解析完任务。 人间不平事,莫过于此。 等这次完成任务,拿了双倍积分,她一定要把系统从里到外升级一下,给自己一个良好的体验。 颜夕思绪乱飞,晋江系统终于将任务解析结束,道:“此次任务是带着绝代双骄邀月的意识,穿成红楼梦中的贾迎春,达成邀月与迎春两人发布的任务委托。” “邀月?贾迎春?” 邀月是绝代双骄里移花宫的宫主,武林中的第一人,也是当世第一绝色,孤高绝傲,聪明无双,可惜被渣男所误,成了绝代双骄里的第一大反派。 贾迎春是红楼十二金钗里最不起眼的一个,模样平庸,性格平庸,得过且过,针扎在身上都不知道喊疼,首饰被乳母拿去当银子,稍微平头正脸的丫鬟婆子都能对她摆脸色,父亲贾赦还不起别人的五千两银子,便把她“嫁”给中山狼,生生被中山狼折磨死。 邀月与贾迎春的性格完全相左,一个风华绝代,说一不二让人不敢直视的九天之上的女王,一个饱受欺凌不敢反抗的小可怜,让不可一世的女王去做备受欺辱的小可怜? 颜夕已经有些期待未来的剧情了。 “有点意思。” 颜夕眉梢轻挑,道:“我接受这个委托。” “邀月和迎春的委托是什么?” 以她对书中两人的了解来看,性格不同,任务大抵也不同,邀月是世间第一人,生平唯一的不顺心,便是自己的情郎和自己的丫鬟私奔了。 这对于高傲的邀月来讲,无疑是奇耻大辱。 而贾迎春,多半是平平安安活下去,不再受旁人的欺负。 颜夕这般想着,晋江的机械音响起:“没有邀月宫主做不到的事情,她没有任何委托,来此只因为看贾迎春可怜,替她痛快过一生。” 颜夕听完笑了起来。 好的,这很邀月宫主。 世间本就没有邀月宫主做不到的事情——除了感情。 被渣男始乱终弃,是她一生不会向外人言说的耻辱,高高在上如她,又怎会拜托别人来完成自己的心愿? 颜夕道:“接受任务,开始执行吧。” 她的声音刚落,眼前白光闪过,注入她的眉心。 邀月宫主的一生在她脑袋如走马灯上演,最后一袭白衣缓缓离去。 颜夕闭眼再睁开,眸光不似往日的轻快,像夜幕中孤冷的月,九天之上的星辰。 她是移花宫的邀月宫主,武林第一人,世间第一绝色。 —————————————————— 开国之初,太/祖皇帝根据功劳,将功臣们分为四王八公并侯伯,贾家一门两国公,威威赫赫,风头一时无两。 乱世时的武将千金难求,和平年代的武将便有些多余了,又加上子孙们只知享乐,不思进取,荣国公与宁国公传至这一代,已有衰败之相,好在荣国公的贾母是个聪明识趣的,族里的男人不行,不还有女人吗? 贾母费尽心思调教了嫡孙女元春,绞尽脑汁把元春送进宫,元春在宫里颇为受宠,京城们的勋贵因为元春的缘故,对荣国府与宁国府颇为敬重,荣国府的男人们自封国公,好不快活自在。 元春受宠,宫里的太监们便时常来荣国府走动。 前几日,大明宫掌宫内监戴权来荣国府,告知元春近日在宫里的消息。 戴权与贾琏说完话后,又道他出宫时,娘娘托他向贾母问个好。 戴权是个没根的男人,加之他经常出入荣国府,与府上众人颇熟,贾琏便没有多想,一边让人给贾母递信,一边引着戴权往荣禧堂走。 递信的丫鬟一路小跑来到荣禧堂,让姑娘们暂且避一避,话音刚落,戴权便从垂花门处走了进来,恰好看到荣国府的几位姑娘从廊下匆匆走过的身影。 戴权的目光略在几位姑娘身上停留,笑着对贾琏道:“那位姑娘倒有几分去了的宸妃娘娘的品格。” 贾琏眼皮跳了跳,没敢接话。 天下皆知,当今皇帝有着一位宸妃,与皇帝是少年夫妻,情深似海。 后来太上皇退位,不惜喜皇帝的原配,便另给皇帝点了一门婚事,皇帝的原配便成了宸妃。 再后来皇帝登基没多久,那位宸妃便病逝了。 贾琏顺着戴权的目光看了一眼,背影婉转风流的,是他的表妹林黛玉。 老太太已经送进宫一个姑娘了,还会送第二个吗?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这个表妹,是老太太心尖尖上的人,日后要嫁给老太太的眼珠子宝玉的。 众人将戴权迎进荣禧堂,戴权见上面坐着的贾母,笑道:“老太君,身体可好?” 贾母也笑道:“托内相的福,身子骨还算硬朗。” 鸳鸯亲自捧了茶,戴权接过抿着茶,与贾母说着话。 贾母问元春在宫中如何,戴权放下茶杯,笑了一下,道:“太上皇尚在,谁敢给娘娘委屈受?” 贾家原来追随的并非现在的这位皇帝,而是坏了事的义忠亲王,义忠亲王在夺嫡失败,太上皇的第五子登上皇位,贾家也因此被新帝记恨上。 好在太上皇对贾家尚有几分眷顾,从中调和一二,贾家也极力弥补之前做的事,将原本给义忠亲王儿子准备的元春,送到新帝身边。 元春在宫中得了新帝的青眼,贾家的日子这才好过一点。 贾母上了年纪,经历了多少大风大浪,总担心元春在宫中受委屈,每次戴权来荣国府,她都要拉着戴权问上好一会儿。 戴权说太上皇在一日,便无人敢欺负元春一日。 明明是一句安慰的话,贾母每次听了都心惊肉跳。 新帝是个睚眦必报的性子,当年追随义忠亲王的朝臣们,除了贾家王家受太上皇庇护,没有被新帝清算,其他的朝臣不是被抄家,便是被流放。 如今新帝看着太上皇的面子,没有对贾家动手,可太上皇到底年龄大了,又能庇护贾家多久? 太上皇一朝崩天,新帝便再无顾忌,到那时,贾家的下场未必会比被抄家流放的好。 贾母压下心底的担忧,问道:“敢问内相,娘娘的身体可好?” 元春入宫这么多年了,与她一同进宫伺候新帝的,此时儿女成群,只有元春孑然一身。 戴权知道贾母问的是什么,轻轻摇头,欲言又止,贾母再三追问,戴权方道:“老太君是聪明人,该早些做打算才是。” 贾母手指微微一颤,脸上的笑有一瞬的勉强。 片刻后,又恢复言笑晏晏的模样,与戴权话着家常。 戴权也只当什么也没说,与往常一样与贾母说了一会儿话,便起身离去。 贾母亲自将戴权送出垂花门。 戴权走后,贾母屏退身边的丫鬟婆子,只留贾琏一人,问戴权来时可有什么异样。 贾琏想了一会儿,将戴权的话说给贾母听。 贾母靠在引枕上,语气不明道:“他可说了是哪位姑娘?” 贾琏打量着贾母的脸色,斟酌片刻,道:“看内相的意思,似乎是林家表妹。” 贾母心头一跳,静默不语。 贾琏见此,垂手立着不说话。 过了好久,贾母方慢慢道:“姑娘们年龄相仿,身量也相似,内相瞧的又是背影,你会错了内相的意思也是有的。” 贾琏捏了一把汗,道:“还是老太太思虑的周全。” 宫里哪里是个好去处? 况新帝又是与荣国府有旧怨的,已经折进去一个元春了,老太太怎舍得再送进去一个? 再说了,内相看上的又是老太太的心肝肉。 可内相的确是为荣国府好,元春入宫数年不曾有身孕,荣国府只能另做打算,送进去一个与宸妃相似的人来固宠。 新帝心念宸妃,或许会宠幸他们送进宫的人,只要那人诞下一儿半女,哪怕日后太上皇去了,新帝要收拾荣国府,看在皇子公主的情面上,也不会对荣国府下狠手。 这的确是个好法子,可偏偏老太太不想再往宫里送人了。 但若真不送人,又拂了戴权的面子。 贾琏道:“老太太觉得内相瞧上了哪位姑娘?” 贾母慢慢道:“迎丫头太过木讷懦弱,南安王妃有意让探丫头做儿媳,惜丫头又太小……” 贾母摇头不语。 这三个丫头加在一起,也不及她的玉儿。 贾琏想了想,心生一计。 他的这些姐妹中,只有一人能与林黛玉一较高下——薛家表妹。 薛家与贾家不同,薛家是为了薛宝钗选秀入京的,若是对薛姨妈说了,指不定薛姨妈会觉得这是个好去处,将宝钗顶替了送进宫。 白日里宝钗虽然不在,但宝钗一家住在荣国府的梨香院,往日里走动也频繁,只要嘱咐了小丫头们不乱说,还是能把这件事糊弄过去的。 贾琏道:“老太太要不要请薛姨妈过来商议一下?” 贾母眸中精光一闪,想了一会儿,又摇头,道:“你真当你的薛姨妈是个傻的?” “她叫宝丫头来选秀,选的是公主们的陪侍,与公主郡主们玩闹几年,受宫中的教养,以后说亲了,脸上也有光。你薛姨妈那般溺爱子女,怎么舍得叫女儿一辈子在宫里不出来?” 贾琏擦了一下额上的汗,忙不迭认错。 “罢了,你也是为咱们家着想。” 贾母思度片刻,道:“这么大的事情,多少要跟亲戚们商量一下。去吧,你去把你姨妈请过来,我跟她说两句话。” 贾琏忙不迭去请薛姨妈。 薛姨妈是王夫人的妹妹,为了劝说薛姨妈,贾母将事情与王夫人说了,让王夫人作陪。 王夫人从王熙凤处听到了事情原委,心里不大痛快。 黛玉是老太太的心肝肉,宝钗便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不成? 老太太往日说疼宝钗,但一遇到事情,亲疏即刻便分出来了:黛玉日后是要嫁宝玉的,谁也阻拦不了,三春都是贾家的姑娘,老太太不忍看她们如元春一般,去一个不得见人的地方,宝钗是亲戚家的姑娘,来京城又为选秀,把宝钗送进宫,最合适不过了。 王夫人心里不痛快,面上却不显,面带微笑,听王熙凤与贾母逗趣。 贾母深夜相请,薛姨妈以为是颇为重要的事情,急匆匆来到荣禧堂。 薛姨妈听完贾母的话,笑道:“多谢老太太记挂着宝丫头,只是宝丫头这性格你也知道,不爱花啊粉的,性格又孤怪不喜热闹,纵然一朝入了宫,只怕也成娘娘的臂膀。” 宝钗素来贴心懂事,薛姨妈拒绝得分外干脆,王夫人又心疼宝钗,也没有很劝。 贾母从鸳鸯手里接过茶,抿了一口,道:“照你们的意思,送谁入宫好?” 薛姨妈喝着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王夫人滚动着手里的佛珠,垂眸不语,屋里陷入了沉默。 王熙凤拧了一下贾琏,贾琏吃痛,打了一个激灵,皱眉看向王熙凤。 王熙凤看也不看他,向贾母赔笑道:“老太太,林妹妹三日一病,五日一灾的,去了宫也做不了娘娘的臂膀。” 贾母面上缓和一分,王熙凤看了一眼薛姨妈,继续道:“宝钗白日里不在院子里,若是丫头们说漏了嘴,便是欺君之罪,自然也是不成的。” 薛姨妈点头微笑。 王夫人道:“那便只有三春了。只是南安王妃前几日过来,我听她的意思,相中了探丫头,若这时候咱们把探丫头送进宫,只怕会得罪南安王府。” 探春自幼长在她身边,又是个机敏能干的性子,她本想着攀上了南安王府,探春嫁过去,念着她与宝玉的好,日后会多照拂宝玉的生活。 如今南安王妃那里刚松了口,她可不能在这个时候出了叉子。 她已经送进去一个女儿了,实在不想让另一个女儿也跟着受罪。 “太太说的是。”王熙凤笑道:“这事不仅得罪南安王妃,传到宫里头,只怕在陛下那也得不到好,所以断断不能送探丫头进去的。” 贾琏揉着王熙凤掐过的胳膊,道:“可惜春也太小了点。” 王熙凤斜了一眼贾琏,道:“我平日里总是说,迎春自幼没了娘,大老爷与大太太眼里又没她,叫你多照看着迎春的日子。” “你把我的话当成耳旁风,往日也就算了,如今天大的喜讯来了,你也想不起你的亲妹妹?” 贾琏一怔,下意识道:“可……她的性格……” 王熙凤给王夫人试了一个眼色。 迎春生得并不差,雪肌乌发,只是性格木讷了些,平日里不大爱说话,但若打扮起来,容貌不输于旁人的。 再者,这种性格的人才好拿捏,身体又好,看上去便是好生养的,一朝得宠诞下龙子,也不会生出旁的不该有的心思。 王夫人点头道:“我看着她就很好。” 薛姨妈也点头应是,贾母紧皱着的眉头慢慢松开,道:“明日起,迎丫头便跟着我住。” 贾琏送完薛姨妈回到屋里,不住埋怨着王熙凤:“你怎么跟老太太说叫迎春去?她终归是我亲妹妹。” 王熙凤闭目坐在梳妆台前,平儿给她卸着钗环,道:“二爷这句话便冤枉了奶奶了,刚才那光景,都想叫二姑娘入宫,不过是碍于面子,不好开口罢了。” “奶奶就是心太实,才开了这个口,做了这个恶人。二爷不体谅奶奶也就罢了,反而埋怨奶奶,我听着都替奶奶委屈。” 烛火昏黄,娇妻美妾在侧,贾琏原本对迎春不多的愧疚心,随之慢慢消散了。 一盏茶的功夫,将几位姑娘的命运拉向各自的路程。 有人护着的不用受深宫苦,无人庇佑的注定路难行。 新帝与荣国府有旧怨,入宫不是龙潭便是虎穴,迎春要入宫的消息传开,一贯不争不抢如木头一般的二小姐迎春,病倒了。 数日后。 “姑娘?姑娘?” “姑娘醒了。” “快去告诉老太太。” 嘈乱的声音由近及远,邀月缓缓睁开眼。 面前是一个模样并不算柔美的少女,手里拿着锦帕,动作轻柔地擦着她额间的虚汗,擦完之后,又冲身后立着的小丫头们道:“还不快端茶来?姑娘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仔细你们的皮!” 邀月秀眉微蹙,属于贾迎春的记忆闯入她的脑海。 纷纷扰扰的记忆碎片闪过,邀月冷笑一声。 第101章 当邀月穿成迎春 现在的时代,与她原来的时代大不相同,她所处的时代,强者为尊,无关男女,而这个时代,女人竟沦为男人的玩物,一辈子在一方小院子里打转。 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便是失礼有辱家风。 当真是天下奇闻。 而她现在的身份,是荣国府最平庸不受人关注的二小姐迎春,这次被受关注,是因为新帝与荣国府有旧怨,送人入宫便是跳入火坑,旁的姑娘有人疼着护着,只有二小姐迎春没人管,所以才被王熙凤提议,让迎春入宫。 邀月在司棋的服侍下,喝了几口参汤。 环境恶劣了些,好在她的武功仍在,她的明玉功修到了第九层,容颜不老,且能控制人心,这大抵是她在这个世界唯一的依仗。 但这唯一的依仗,在这个世界作用寥寥。 这并不是一个武力为尊的时代,天子集权,世人是天子的奴仆。 四王八公又如何?一样对天子顶礼膜拜,无不听从。 荣国府养出的二小姐,不过是一个即将送给天子享乐的玩物。 邀月垂眸喝着汤。 新换的碧纱窗映着浅浅的日头,香片在熏香炉里无声燃烧着,袅袅的安神香味散开。 邀月闭目,司棋放下汤匙,小丫头递来锦帕,司棋问小丫鬟道:“告诉老太太姑娘醒来的消息了吗?” 小丫鬟不住点头说告诉了,屋外传来丫鬟们叽叽喳喳的声音,外间的伺候的人争先恐后打帘子,贾母在众人的簇拥下来到里间。 邀月懒懒瞧上一眼,没有说话。 鸳鸯扶着贾母坐在床边,贾母伸手把邀月揽在怀里,拍着邀月的肩,道:“你若有个三长两短,可叫我如何向你早死娘交代?” 邀月不习惯这般的亲密动作,从贾母怀中挣开。 鸳鸯秀眉微蹙,挥手叫屋里的丫鬟婆子们全部出去。 屋里只剩下邀月鸳鸯贾母三人,贾母从鸳鸯手里接过帕子,擦了擦眼角,道:“你还在生我的气?是也不是?” 府上的下人委实该整治一番了。 她明明叫贾琏不要将戴权有意让荣国府再送进宫一个女儿的事情宣扬出去,可不知怎地,阖府上下都传了起来,说的事情有鼻子有眼——内相瞧上了风流婉转的林姑娘,老太太舍不得心头肉,便将二姑娘推出去作伐子。 毕竟三姑娘太精明,又与南安王世子在说亲,四姑娘又太小,二姑娘性子软弱好拿捏,又是个好生养的身段,一朝得宠诞下皇子公主,也不会恃宠而骄,生出不该生的心思。 可怜二姑娘没了亲娘,无人撑腰,只能替林姑娘去宫里。 贾母听到这些流言时,气得晚饭都没吃。 这几个女孩里,她哪个不心疼? 二姑娘性子太软容易被欺负,她便派了能干的司棋过去伺候,三姑娘有个颠三倒四的母亲,她便把三姑娘养在二媳妇王氏那,王氏是大家出来的小姐,不会亏待三姑娘。 宁国府上下乱成一团,她怕四姑娘长大后被人戳脊梁骨,便把四姑娘接在荣国府,养在自己膝下。 手心手背都是肉,她哪一个都不曾亏待,不过是偏疼了黛玉一点罢了。 可黛玉这身体,委实是去不了宫里的,她只能叫迎春去。 虽说这事有些亏待迎春,但迎春这性子,纵然嫁了人,只怕也是受人欺负的,还不如送进了宫,有元春照应着,不至于受太多的委屈。 若能再生下一儿半女的,那便更好了,以后的生活也有着落了。 她满心为子孙打算,却落了个偏心到家的名声,即将进宫的迎春不知是不是听了这些流言,病了好几日,人参鹿茸不要钱似的灌进去,今日才终于醒了。 醒来之后,冷冰冰的态度分外疏离,像是不认识她一般。 贾母叹了口气。 鸳鸯看了一眼贾母,道:“二姑娘,与宸妃娘娘有几分相似,这对您来讲,是天大的福气。” 邀月抬眉看了一眼鸳鸯,目光冰冷似寒星,鸳鸯心里打了个突,原本想说的几世修来的福气跟着咽回了肚子里。 贾母微微皱眉。 二丫头往日最是木讷没脾气的,旁人说什么便是什么,怎么遇到这种事情,反倒是拗起脾气了? 若是她一直这样下去,纵然进了宫,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到那时,莫说帮助元春固宠了,只怕得罪新帝都是有的。 想到这,贾母道:“你莫怪祖母心狠——” 话未说完,便听身边的女孩不悲不喜道:“我会入宫。” 贾母眼底闪过一抹欣喜,看向斜倚在靠枕上的人儿。 许是病得久了,她的脸有些苍白,摇曳的烛光很是温暖,照在床上垂下来的银红色的纱幔上,却照不暖她略带冷意的脸上。 她抬眉,眸色清清冷冷的,道:“我不喜欢迎春这个两个字。” 三春争及初春景? 她不是追随旁人脚步的其中之一,她是世间第一绝色的邀月宫主。 “从今以后,我叫邀月。” 贾母一怔,上下打量着面前病弱但却极有气势的人。 鸳鸯笑了一下,打着圆场道:“二姑娘是病糊涂了吧?姑娘的名字是长辈们取的,又上了族谱,哪能说改就能改呢?” 邀月道:“今日不改,日后便由天子改。” 鸳鸯心头一跳。 二姑娘好大的口气,还未见过新帝的面,便这般笃定新帝会宠爱自己?与往日不言不语的性格差别太大了。 往日的二姑娘温温柔柔的,哪里有这般摄人的气质? 难不成真是被这件事刺激得狠了,连着性子一并改了? 鸳鸯垂手立在一边,不敢再插话。 贾母轻叹一声,道:“你往日没向我要过什么,临进宫了,改个名字也是使得的。” “名字改归改,只是有一点,你要牢牢记住。”贾母拉着邀月的手,循循善诱道:“宫里不比家里,规矩重,贵人多,你的性子在家里使的,在宫中可不敢这般放肆,知道吗?” 邀月漫不经心点头,明玉功的真气在她体内流动。 有着明玉功做底子,她的病很快便好了起来,贾母让人挑了一个黄道吉日,开祠堂,将她的名字改为邀月。 自此之后,荣国府的二小姐迎春,便叫邀月了。 荣国府虽为国公府,世人仰望的存在,但对于大明宫来讲,荣国府,不过是一个家臣的府邸,家臣里再怎么有规矩,又哪里及得上大明宫? 为此,贾母特意请了出宫养老的嬷嬷来教邀月规矩。 再加上原来的二姑娘木讷懦弱,好好的一个国公府的小姐,却畏首畏尾的,像个小门小户养出来的丫头,大明宫规矩重,来的又是久居深宫的老嬷嬷,见了怯懦的二姑娘,只怕有得发火。 荣国府的丫鬟婆子素来踩地捧高,等着看二姑娘的笑话,等了一日又一日,等到的却是嬷嬷笑眯眯对贾母道:“二姑娘蕙质兰心,何须我这个老婆子教规矩?” “您啊,就等着听二姑娘的好消息吧!” 贾母放下手中茶,想了一会儿,道:“二丫头是个孤冷的性子。” 贾母原来叫迎春叫迎丫头,自改名为邀月后,她试着叫了几次月丫头,有点拗口,便索性叫二丫头了。 “这样的性子,若是到了圣人面前,不知……” 贾母欲言又止。 她活了许多年,十几岁的小女孩往她面前一站,她便能瞧出那人的心思,可现在,她越来越看不懂邀月了。 嬷嬷道:“旁的我不敢说,我只说二姑娘的容貌。这种模样,莫说旁人了,我见了都欢喜得跟什么似的。” 那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描绘的美,惊心动魄,风华绝代,像是天边高悬着的月,见了她只想顶礼膜拜,再生不出旁的心思。 邀月这个名字,当真妥帖。 “圣人也是人,岂有不爱慕美色之理?” 她一介女子都被晃了心神,更别提男人了。 新帝虽然睚眦必报,心狠手辣,可却并不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后宫里的女子比太上皇当政那会多了好几倍。 贾母被嬷嬷的话勾起了兴致。 说起来,邀月虽然跟她一个院子住,但这几日都在学规矩,她免了邀月的晨昏定省,有几日没瞧见邀月了。 贾母安顿了嬷嬷,让人去请邀月过来。 邀月来时,正值月华满天。 银色的华光洒在她身上,像是笼罩了一层淡淡的云雾,她微微抬眉,不悲不喜,遗世独立。 屋里的小丫鬟们看呆了眼,痴痴地站着忘记了做事。 贾母亦是有一瞬的失神,好半晌才回神,终于明白嬷嬷话里的意思——这犹如九天仙子下凡尘的身段与脸蛋,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拒绝了她。 惊艳之后,贾母暗暗心惊,她记得迎春的容貌并不算出色,在一众姐妹中颇为平庸,不过几日时间,怎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贾母稳了稳心神,没问出心里的疑惑。 明日是入宫的时间,贾母叫了司棋和绣橘,细细地嘱咐着事情。 府上的其他姑娘们知道邀月要走,也都过来相送,话说到一半,林黛玉便用帕子掩着脸,柔声哭了起来,薛宝钗轻叹一声,伸手把林黛玉搂在怀里,柔声安慰着。 林黛玉这一哭,王熙凤活跃气氛的声音跟着低了下去。 邀月道:“没甚好哭的。” “二姐姐……”林黛玉泪眼朦胧,哭得更厉害了。 屋外传来小丫鬟的声音:“环儿哥,你怎么来了?” 帘子被打开,二月的夜风有些凉,屋里的烛光摇曳不止,王夫人眉头微动,玻璃走了过去,道:“环儿哥,夜这么深了,快回去睡觉吧。” “我……二姐姐要走了,我,我来送送她。” 贾环低头看着脚尖,小声道。 邀月往门口看了一眼,道:“环儿?” 那个千人嫌万人厌的小男孩,似乎是原来的迎春最亲密的小伙伴。 第102章 当邀月穿成迎春 丫鬟只得将贾环领了进来。 贾环与原来的迎春一样,是庶生,同为庶生,命运却不大相同。 迎春的母亲死得早,又比赵姨娘强了百倍,迎春性格懦弱不争,旁人看迎春多是恨铁不成钢的。 而赵姨娘呢,颠三倒四,上不得台面,每日都行走在为荣国府提供笑料的路上。 两者相较,下人们看迎春是怜悯,看贾环便是看跳梁小丑了。 贾环长于世人冷眼与鄙视中,性格阴郁不讨喜,亲姐姐探春又嫌他不懂事,不大与他往来,他能亲近的便只有与他同样不遭人待见的迎春。 他的认知里,迎春是与他一样的,且温温柔柔的,无论他说了什么,迎春都会微笑着看着他,而不是像别人一样,嘲笑他,讥讽他。 两人像是相互依偎着取暖的小兽,在荣国府里挣扎求生。 贾环一直以为,这种生活会持续很久。 久到他长大议亲,久到官媒登门相看,迎春嫁得如意郎君。 而不是像今日这般,被贾母推出去,当了旁人的挡箭牌。 贾环低着头走上前,从沾了泥土的袖子里取出一包沉甸甸的东西,道:“我没什么好东西给你,这是我在宝姐姐那里赢来的钱。” 装着钱的袋子做工并不精致,也不整洁,皱巴巴的,隐约带着几分油腥味,这种东西,宝玉的贴身小厮都不会用。 探春掂了掂钱袋,蹙眉道:“你哪来的钱?” 贾环连忙把钱袋夺回来,往邀月手里塞了塞,道:“我没问姨娘要钱,这是我从宝姐姐那赢来的。” 探春与贾环的关系并不算好,探春嫌贾环不争气,贾环嫌探春攀高枝,俩人凑在一起,不出三两句便会吵起来。 宝钗怕二人又吵起来,王夫人面子上不好看,便打圆场道:“怪不得环儿哥这两日去我那去的勤,原来不是为了我,是为了二姐姐。” 贾环道:“不是,宝姐姐也很好。” 宝钗笑了一下,伸手点了下贾环额头,道:“小滑头。” 贾环揉揉额头,看了一眼探春,道:“反正,都比某些人好。” 探春冷哼一声,宝钗道:“都是你姐姐,哪有不好的?环儿也很好,投桃报李,给二姐姐送钱。” 邀月让司棋把钱收起来。 钱并不多,几两碎银子,却是贾环所有的积蓄了。 司棋郑重其事收起来,贾环揉了揉眼,抬眼看着邀月,道:“二姐姐,你以后,还会回来吗?” 小小的男孩长了一双黑白分明的眼仁儿,蕴着水气,眼尾轻轻上挑。 在这个时代,这种眼睛算不得好相貌,太轻佻,不够稳重,就如他的身份一般,妾生子,像是活在阴沟里的老鼠,宝玉是天边星辰,他就是野地里的萤火虫。 萤火之光,怎能与日月争辉? 邀月道:“好好读书,自会相见。” 这大概是这个时代唯一能改变命运的路——科举取士。 夜色越来越深,贾母让众人各自回屋休息,众人走后,贾母拉着邀月,语重心长嘱咐着,鸳鸯从屏风后走出来,捧着一个匣子。 贾母指着匣子,道:“这里有些银票,手里有银子,在宫里也好过些。” 邀月漫不经心点头。 这个世界与她原来的时代有很大的不同,这是一个皇权至上,而武功不至上的时代,她若想得到让世人俯首称臣的位置,进宫是她身为女子唯一能走的路。 进宫成了皇妃,得到所谓的天子的信任,她才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才能,慢慢将天下攥在手中。 这是身为女子必走之路,但并不是她必须要走的。 进宫,不过是她重掌天下的第一步罢了。 来到这个时代这么久,她对天子也有了一部分认知,心狠手辣,睚眦必报,至于才能心计,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 普天之下,有能力的人太多太多了,但因为没有生在皇室,便没有争夺帝位的资格,现在的新帝,是在皇室里脱颖而出,而不是在天下人之中脱颖而出。 这样的人,她不喜欢。 但讽刺的是,无论她喜欢不喜欢,她去讨好这个人,为这个人生下皇子,才有可能接触权利。 扭曲的时代,扭曲的思想。 女人在这个时代,似乎只有生育的作用。 邀月闭上眼。 太上皇虽然退位,但多年经营的势力仍在,朝堂大事仍由太上皇拿主意。 荣国府是老臣,在太上皇面前有几分薄面,这点薄面,让邀月在选秀上没有受太多的刁难,而惊为天人的相貌,更是众人心惊不已。 新帝看着台阶下垂眸而立的少女,久久没有回神,好半晌,皇后轻咳一声,新帝这才回神,道:“你是元春的妹妹?” 邀月淡淡点头,新帝看了一眼身边的元春,道:“既是如此,便跟她住一个宫殿。” 元春笑着谢恩,扫了一眼邀月。 她进宫太早,已经有些记不清这个二妹妹的模样了。 她记忆的二妹妹,不爱说话,每日不是看书,便是下棋,性子不出彩,容貌更是不出彩,唯一能叫人称赞两句的,也就是那细腻如羊脂玉的肌肤。 或许是女大十八变,竟出落成这般倾城国色,莫说新帝了,连她都被晃了心神。 也难怪祖母会将她送进宫。 元春心下了然,笑着嘱咐抱琴将偏殿整理出来。 她入宫早,又非心甘情愿入宫,对新帝也没太深的感情,新帝与她一样,碍于太上皇的颜面,对她不咸不淡地宠着,只待太上皇咽了气,便收拾她和荣国府。 对于这种情况,她无奈却也无能为力。 她唯一能改变这种局面的方法是生个一儿半女,有了皇子公主,新帝日后纵然对荣国府出手,也会顾忌皇嗣的颜面,不会赶尽杀绝。 可怀孕生子这种事情,又怎是她一个人能够决定的? 她自己干着急是没用的。 好在,祖母通透,又得了戴权的指点,将这般貌美的二妹妹送了进来。 这无疑是给她增加了一道筹码,日后无论是她,还是二妹妹生下皇嗣,荣国府都能摆脱被抄家灭族的命运。 元春心中欢喜,对邀月更加用心,选秀结束后,便让抱琴去接邀月。 此时元春并未才选凤藻宫,被封做贤德妃,住在离太上皇宫殿并不远的含凉殿。 含凉殿的另一边,是蓬莱阁,养着坏了事的义忠亲王的儿子。 义忠亲王是太上皇最疼爱的儿子,也是原来的太子爷,纵然一朝糊涂,谋逆作乱,太上皇也舍不得将他废为庶人,义忠亲王下葬的时候,是以亲王葬在皇陵的,他儿女多死于那场兵变,只有一个养在太上皇膝下的幼子水泓逃过一劫。 太上皇再怎么偏爱义忠亲王,可义忠亲王谋逆作乱终究伤了太上皇的心,水泓养在宫里数十年,太上皇也不曾给他封号与封地,更不曾把他出宫开府,只把他养在蓬莱阁。 水泓在蓬莱阁养了多年,从体弱养成残废,行动之间要靠轮椅,故而甚少出现在世人视线中。 没有封号,也没有品阶,太上皇与新帝对他的态度模糊,宫人们便泓公子地混叫着。 久而久之,让人几乎忘了他曾是皇位的继承人——义忠亲王是太子,他是皇太孙,如果义忠亲王不谋逆,他便是未来的天子。 然而这个世界哪有那么多的如果。 一步行错,满盘皆输。 从一个天之骄子的皇太孙,到现在被世人遗忘的泓公子,命运就是这般无偿,叫人始料不及。 蓬莱阁楼台亭榭颇高,临近夜晚,宫灯高悬,禁卫军们往来巡逻,手里的武器闪着寒光,像是一个精致的牢笼。 月色皎皎,华美的楼阁中隐约印着一个人的身影。 那人坐在轮椅上,水色的衣裳穿在身上,抬眸看着窗外孤冷月色。 邀月眉头微动。 她的明玉功练到第九层,视力极好,能远远地瞧见窗户处的人的面容。 那委实是一张漂亮的有些过分的脸,比她生平见过的任何男子都要好看。 惊鸿一瞥,便是一眼万年。 邀月收回目光,心里有了计较。 晚间新帝并未传邀月侍寝,元春安慰邀月道:“此次入宫的还有其他功臣之后,过个几日,陛下便会传你了。” 邀月点点头。 她巴不得他不来。 那一张算不得好看的脸,她对他实在提不起任何性致。 元春经历过选秀,知晓选秀是一件颇为消耗体力的事情,略与邀月说了几句话,便让丫鬟们伺候她休息。 夜深人静,众人入睡,邀月悄无声息地出了含冰殿,轻飘飘地飞入蓬莱阁。 清冷月光下,豢养的仙鹤舒展着翅膀,琴音和着熏香袅袅绕绕,水色长衫如九天之上的神祇,仿佛随时都会乘风而去。 误入仙境的不真实感,让邀月没有迟迟没有开口。 不知过了多久,琴音停止,那人转动轮椅,整个人沐浴在月光之下。 狭长的凤目潋滟,浅浅一笑,便是九天星光蕴开在眼底,道:“听闻宫中来了一位能与日月争辉的邀月姑娘,今夜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她的身份很好猜,从衣服品阶便能看出来,唯一叫人不解的,是她能不惊动任何禁卫,神不知鬼不觉地立在他身后。 他竟不知,荣国府何时有了这般厉害的绝色。 夜风拂过,面前少女踏月而来,在他面前微微俯身,纤细的手指捏住他的下巴,漂亮的眼睛不悲不喜,道:“你的脸,我很中意。” 泓公子眸光微转:“所以?” 话音刚落,便感觉到女子手指一路向下,在他领口打转。 第103章 当邀月穿成迎春 夜风微凉,熏香炉的香片燃起的弧度被吹得有点散,像是醉酒后的的眼神迷离。 泓公子捉住了那只的手。 他见过练武之人的手,干裂,粗糙,像是院子里的老树皮。 这双手不同,手很软,纤细,正是侯门千金保养得极好的羊脂玉般的触感,一点也没有练过武的痕迹。 没有练过武,又没有惊动任何人,就这样大摇大摆出现在他面前,说的话也是叫人啼笑皆非,他几乎怀疑,是不是自己部下集体叛变,又或者说看他在蓬莱阁待了这么多年委实憋屈,偷了新帝的女人送给他。 泓公子挑挑眉,揶揄道:“若轮起辈分,我当唤你一声婶娘。” 新帝是他父王的五弟,他叫新帝叫皇叔,叫邀月,自然是婶娘了。 尽管面前的邀月,看上去比他还小几岁。 粉嫩嫩的脸,如月光皎皎,眸光清冷,似斗转星移,亘古无情。 这当真是个有趣的人。 “随你。” 少女淡淡道,手上的动作并没有停止,轻轻一挣,细腻的肌肤像水里的鱼儿一般,手指从他掌心溜走,平摊搭在他肩膀上,手指微微一挑,他月白色的外衫滑落在地。 泓公子眉头微动。 她那句中意他脸的话,似乎并不是开玩笑。 泓公子轻抬头,月光下,少女雪白的肌肤极近透明,眼底没有任何情绪。 世间绝色,莫过于此。 泓公子眸光微转,笑笑道:“你知道你在做什么吗?” 新帝的妃子,半夜来脱他的衣服,若是叫旁人知晓了,荣国府纵有十族也不够砍的。 可越是危险的事情,便越勾人的心。 泓公子伸手握住她的手腕,微微用力,温香暖玉迎了满面。 他的指腹在她手心轻轻绕着,贴着她的耳朵,轻声道:“你现在走,我便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或许是因为深夜前来,她的体温比他凉上一些,可越是这样,越能勾起人心底的火。 月色撩人,最是蚀骨美人香。 香片燃在熏香炉,袅袅升起的云雾像是醉酒后的迷离眼眸,邀月的手指一路往下,声色淡淡:“他们说你是个残废。” 泓公子挑眉轻笑道:“残废?” “试试不就知道了。” 月光躲进云层,烛火归于黑暗。 最后不知谁先乱了谁的心,贪欢之后,轻颤着的音节泯于时间的流逝。 邀月慢慢穿上上衣服,泓公子把玩着她的发,道:“这便走了?” 窗户无声而开,月白色的声音如烟雾一般消失不见。 泓公子眉头微动,眯眼看着窗外景致。 蓬莱阁的宫灯是彻夜长明的,盏盏琉璃灯下,禁卫交接换班,廊下的画眉鸟依偎着睡着。 夜香浮动,一如从前。 泓公子慢慢抬起手,掌心似乎还残留着那人身上清冷的幽香,乱了的床榻有着淡淡的麝香味。 泓公子躺了下去。 心底突然生出一种自己被嫖了的错觉。 泓公子看向窗外,月光如碎了一地的玉屑,均匀地洒在廊下,那个如月光清冷的女子,大抵看了不少春宫图。 泓公子笑了起来。 畅快淋漓后的身体很快陷入梦境,梦里不曾向他笑过的女子颜若舜华,明艳不可方物,斜倚在贵妃榻上,酥胸半露,对他招着手:“你快过来呀。” 他笑着走过去。 金银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次日清晨,一贯自律的泓公子睡到日上三竿,贴身太监进来伺候他梳洗,打扫床榻的太监声音骤然拔高:“公子,昨夜是来刺客了吗?!” 屋里的太监们被吓了一跳,忙不迭要去叫禁卫。 泓公子扶额,目光瞥了一眼床上的血迹,道:“没有刺客。” 不过是来了一只小野猫罢了。 “我昨夜不舒服,又咳血了。” 太监们紧张得跟什么似的,又是请太医,又是去找太上皇,忙活了好一阵,太医把着他的脉,捋着胡须好一会儿,对一旁坐立不安的太上皇道:“公子的脉象,倒是比往日好了许多。” 他觉得太医是在欺君罔上。 若是男欢女爱对他的身体有好处,他夜夜笙歌岂不是长命百岁? 太上皇毕竟年龄大了,他也不想让太上皇为他的身体太过担心,寻了个借口应付过去。 他这种身体,纵然夺了新帝的皇位,又能在龙椅上坐几天? 太上皇与太医走后,他对太监道:“去打听一下,含冰殿有什么动静。” 太监道:“公子,荣国府是一群养不熟的狗,老殿下才去多久,他们便巴巴地给新帝屋里塞人,如今见一个不够,便又塞了一个。似这等无情无义之人,您打听她们做什么?” 泓公子道:“多嘴,叫你去,你只管去便是。” 蓬莱阁虽与外面的人不大来往,但消息却极为灵通,泓公子吃饭的时候,太监便将消息打听出来了。 不过是姐妹俩去给太后皇后请安,被人故意刁难的事情。 泓公子抿了一口鲜笋粥,忍不住好奇她被人为难时,是什么样的表情。 “后来呢?”泓公子问道。 关于她为什么来找他,他也曾面对这一碟花生米,认真思考过。 如果说借腹生子吧,太肤浅。 把大明宫当成什么了? 太医与敬事房的人精明着呢,想要从他们眼皮子底下偷龙转凤,怕是长了一百个心眼子也不够。 不是借腹生子,便是借他的身份了。 他的父亲是坏了事的义忠亲王,不曾坏事前是太上皇最为疼爱的太子。 但坏事是真的坏事吗? 是非功过,不过是胜者为王,而他父亲,是败了的那一个。 所谓的新帝拨乱反正,追其根本,是自导自演,引君入彀,他的父母姐妹死于乱军之中,只有他被太上皇带在身边,才逃过一劫。 太上皇为了保他性命,被逼退位,让位于新帝。 而他,便被养在蓬莱阁,一生不得出,苟延残喘过日子。 甘心吗? 能甘心才是怪事。 十二年前,新帝杀他全家夺皇位,反将谋逆作乱的事情扣在他父亲头上,十二年一个轮回,他想还父亲一个公道和清白。 荣国府是追随他父亲的人,父亲死后,荣国府见风使舵,处处讨好新帝。 只可惜,新帝是个睚眦必报的人,眼底容不得沙子,曾经站错位的四王八公,对他来讲是横在喉咙的一根刺。 他迟早都要拔去。 新帝不接受他们的投诚,他又一直沉寂在蓬莱阁不见动作,荣国府或许是实在走投无路了,才又送来美人入宫来,想使美人计,来挑拨他和新帝的关系。 至于那送来的美人儿,自然不是荣国府真正的女儿。 谁家的大家闺秀会来无影去无踪的功夫? 谁家的侯门千金会脸不红心不跳地脱男人衣服? 八成是荣国府自幼豢养的死士,专门用来迷惑人的。 泓公子笑了笑,手指抚琴,耳畔是太监鄙夷的声音:“哼,荣国府出来的人,惯会装可怜,哄得新帝以为她受了天大的委屈,重重地责罚了刁难她的吴妃。” “敬事房今日传来消息,新帝晚上怕是要宠幸那位新入宫的主儿了。” 琴音戛然而止,泓公子眉梢轻挑:“这么快?” 仔细一想,又颇觉正常。 那张勾魂夺魄的脸,若是做出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男人就算被她剜了心,也是心甘情愿的。 是夜,泓公子辗转反侧。 他说不上心里是什么感觉,只觉得倾城国色与新帝同床共枕,当真是暴殄天物。 般般入画的人儿,当与他在一起才算赏心悦目。 打更人声音昏昏欲睡,泓公子又翻了一个身。 床上垂下来的纱幔一层又一层,皎若天边月的少女赤足立在纱幔外。 泓公子瞳孔微缩,袖长手指撩开纱幔,道:“你怎来了?” “今夜不是你——” 侍寝二字涌上喉咙,又被咽了下去。 月下的少女自来熟地上了床榻,声音还似旧日清冷:“太丑,睡不下。” “……” 泓公子笑弯了眼,拉上纱幔,往床上一躺,手指把玩着邀月比绸缎还要丝滑的发,道:“美人所见略同。” 温香软玉俯下身,他贴着那人的脸,温热的气息洒在那人脖颈上,看她似雪一般的肌肤慢慢变成绯红色,便笑了起来,压低了声音道:“你这般出来,不怕被人发觉?” “还是说,心里委实放不下我,舍不得我独守空房?” 邀月冷静自持如旧:“同床共枕一场,不要问伤感情的话。” 泓公子轻笑。 细碎的声音在夜色中流淌,又慢慢归于平静。 泓公子闭了闭眼微微喘息着,邀月道:“南安王是你的人?” “唔,好像是。” “过几日他要打仗,我安排一个人。” 泓公子斜了一眼邀月,那人正在穿衣服,除了面色微红外,看不出来一点事后的样子,语气更是冷硬,一副嫖完他公事公办的态度。 “……能不能不要在**事后聊这些?会让我觉得自己被占了便宜。” 邀月穿衣服的动作一顿,偏过头来看他。 微弱月光下,少年气度风华,眉目如画,似笑非笑,带着几分揶揄。 邀月收回目光,一边穿衣服,一边道:“贾雨村在查江南甄家,此人狼子野心,你若不处理,我便杀了他。” “平安洲有一学子,文章很好,得罪了忠顺王,如今陷在天牢,你记得派人去救。” “我拿了忠顺王搜刮民脂民膏的证据,放在你琴旁了,记得——” 她的话尚未说完,便觉得手腕被人一拽,身体陷入柔软的床榻上。 少年上挑的凤目轻眯,手指捏着她的下巴,指腹轻轻蹭着她的唇,暧昧道:“你是瞧上了我的这张脸,还是瞧上了我的身份?” “小姑娘,不诚实可是要接受惩罚的。” 第104章 当邀月穿成迎春 泓公子将少女抵在身下,少女依旧是不冷不热模样,脸上一丝表情也无,就连说话时的声音,也是波澜不惊的:“怎么?” 不怎么。 他只是觉得,心情有些复杂。 想说她事后便不认人,可事情之前,她似乎对他也没有太多的好奇。 她只是来了,把他睡了,睡完之后,该干嘛干嘛而已。 冷硬薄情如新帝,都没她这般洒脱不把某些事当成事。 泓公子叹了一口气,手指有些不安分,道:“今夜别走了,陪我一宿又如何?” 长夜漫漫,美人不在身边,叫他如何安眠? 身下之人眸光清冷如月色,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 夜风送来花香,廊下的风铃随着花香起舞,叮叮当当唱着不知名的歌谣。 过了许久,邀月道:“好。” 被翻红浪,春宵寸寸入骨。 泓公子再度醒来时,身边人已经没了身影,只余下枕边若有若无的淡淡清香。 太监在殿外唤了一声又一声,泓公子揉了揉眉心,道:“还真是无情呢。” 居然舍得丢下他。 泓公子摇头叹息,觉得邀月甚是没心肠。 日子一日一日过,枯燥无聊的圈禁生活终于有了几分乐趣,像是久违的阳光普照大地,整个人暖洋洋的,舒服地在太阳下伸懒腰。 太医例常来问诊,把完脉,太医笑着道:“公子身体又好了许多,若这样下去,不过半年,便能正常行走,不需要轮椅了。” 泓公子微微挑眉,斜睥着太医。 这是太医又一次说他身体有好转了。 十二年前的宫变,拜新帝所赐,他虽然留了一条命,可身体底子彻底坏了,太医院联合问诊,说他活不过二十。 若非如此,新帝又怎会多年来对他不闻不问,不斩草除根。 新帝断定他活不了多久,所以才没把他当回事。 泓公子不着痕迹地把手收在袖子里,道:“这些事情,你我二人知晓便可以了。” “太上皇那里,也不必告知。” 新帝登基多年,地位越发稳固,太上皇年龄又大了,很多事情力不从心,以至于殿里的不少宫人生出了不该生的心思,提前替自己找好了退路。 这种情况下,有事情,便不需要再告知太上皇了。 这个年龄的人了,改颐养天年了。 太医垂首道是。 太医退下,太监捧来今日的汤药,絮絮叨叨说着朝政上的事情。 泓公子虽足不出户,消息却极为灵通,无论是前朝,还是后宫,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南安王要出征了?” 泓公子抿了一口汤药便放下。 真苦。 若是那人端着喂他,他或许会多喝几口。 泓公子道:“告诉南安王,提防有人里应外合。另外,我安排一个人随军出征。” 太监一一记下,继续汇报着其他事情。 泓公子轻眯着眼,看向窗外。 飞鸟排排而过,于蓝天之中划下白痕。 朝中又有人事调动,历史的齿轮似乎被人有意拨弄。 而他那个好皇叔,似乎对这一切并不知情。 泓公子突然有些好奇,邀月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她难道想要这天下不成? 泓公子险些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 她一个女人,就算要了这万里河山又怎么样? 女人做不了皇帝,她纵然机关算计,不过是为他人做嫁衣罢了。 只是不知,这个“他人”会是谁? 四王八公没这个胆量,去篡夺江山,不是四王八公,又是谁? 泓公子想了半日,忽而发觉,自己对夜夜同床共枕的人,似乎并不了解。 他甚至连她的名字究竟叫不叫邀月都不知道。 这种事情脱离了自己掌控的感觉不太妙,泓公子叫来了贴身近卫,道:“去,查一下邀月自出生到现在的消息。” 与此同时,邀月翻阅着御案上的奏折。 移花宫之所以能成为天下武林不敢轻易言及的禁地,靠的不仅仅是武功。 权谋心计,借刀杀人,一点也少不了。 这个时代武功的高与否并不太重要,她身上的明玉功能发挥的地方寥寥——控制新帝思维,让新帝以为与她一起共赴巫山,另外便是悄无声地出入前朝后宫,迅速理清当今天下的局势。 这个世界对女人的恶意太深,纵然成为天家的女人,能做的事情也并不多,毕竟这个朝代有后宫不得干政的规矩,新帝又是一个心思深沉容不得旁人指点的性子,根本不可能让她插手朝政。 她无力可借,只能靠自己在风起云涌的局势中寻找最适合自己的路。 比如说,神不知鬼不觉安插自己的人。 新帝登基多年,自以为帝位稳固,终于向曾经不服他的臣子们动手。 第一个被新帝祭刀的,是江南的甄家。 甄家与荣国府是世交,得知新帝的打算后,甄家没少给荣国府递信。 可惜荣国府现在也是砧板上的鱼肉,自身难保,哪里还有力量去帮助甄家? 甄家无计可施,便求了自家的姑奶奶,太上皇的甄太妃,让甄太妃请太上皇出面调停此事。 甄太妃在太上皇那里有几分宠爱,太上皇也的确去找了新帝,说起甄家的事情。 太上皇一开口,新帝便开始打官腔,打来打去,太上皇一无所获回去了,甄太妃哭肿了眼睛。 甄太妃在宫中做了数十年的宠妃,知晓男人宠爱一个女人时是什么模样,次日清晨,甄太妃便肿着一双核桃眼,找到了邀月,求邀月在新帝面前美言两句。 邀月等的就是这一天。 邀月轻啜一口茶,给甄太妃指了一条路——听闻前线的南安王兵饷吃紧,太妃娘娘若真想保住甄家,出些银钱又如何? 甄太妃一怔,思虑再三,摇头道:“这个法子我也想过,让人向陛下请旨,说愿资助南安王出战贼寇,可折子未到陛下面前,便被人打了回去。” “我观陛下的意思,是先抄甄家,再发饷银。甄家的万贯家财到了陛下手里,还愁南安王前线无粮?” 新帝再怎么抹黑义忠亲王,可天下人的眼睛是雪亮的,杀兄囚父夺皇位,新帝有唐太宗之狠辣,却无唐太宗征战天下治太平的雄才伟略,登基十二年,四边战火起,中原又饥荒,黄河发水患,江山于风雨中飘摇。 这种情况下,新帝抄一些勋贵之家,用来赈灾发兵饷收买人心,是最合适不过了。 又怎会让甄家代他行善事,把善名落在甄家身上? 甄太妃一筹莫展,连声叹气。 邀月捏着茶盖,轻轻刮去茶杯里的浮茶,淡淡道:“唐太宗有言,民为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身为天子,也不得不忌惮。” 甄太妃眉头微蹙,邀月放下茶杯,让司棋送客。 话已经说得如此明白了,甄太妃若再不知晓该怎么做,那便是白在宫中沉浮数十年了。 皇权之下的世界,奴性深入人心,跪得久了,就不知道该怎么站起来了,她所要做的,便是告诉别人,喂,你的膝盖不疼吗? 为什么不试着站起来? 你所追随的,所敬仰的那个人,根本不值得你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把身家性命全部压上,最后抄家灭族,成全他的好名声。 傻不傻? 元春送走甄太妃,回来一脸愁容,闭目斜倚在贵妃榻上的邀月,语重心长道:“太妃娘娘是太上皇最看重的人,又为太上皇生下两位公主,陛下竟然全然不顾……” “甄家有太妃娘娘,又有两位公主,尚且有如此大劫,你我二人,又当何去何从?” 邀月睁开眼,面前的元春目光落在她的小腹上。 窗外的阳光温暖,元春自嘲一笑,道:“以前我总以为,只要生下皇嗣,陛下便会看皇嗣的颜面,饶过咱们家,可如今……” “罢了。” 元春垂眸,长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淡淡的阴影,秀美的脸上挤出一丝笑,道:“陛下待你与旁人不同,或许,或许会顾及你的感受,不会对咱们家赶尽杀绝的。” 邀月冷笑,道:“待我与旁人不同?” 御赐香片在熏香炉里燃着,袅袅熏香似云雾一般,随风慢慢飘散,让人如坠云端。 邀月随手打翻熏香炉,燃着的香片将华美的地毯勾出小小的黑洞,司棋听到声音连忙走进来,看邀月没受伤,才去收拾倒了的熏香炉。 司棋道:“还好姑娘没被烫到,若不然,在手上留下烫疤,陛下又不知会怎么心疼呢。” 邀月进宫不过数月,便升到了贵人,仅比元春低一阶。 陛下盛宠邀月,阖宫上下哪个不眼热? 司棋一边说,一边=手脚麻利把熏香炉收拾好,关上殿门,让元春与邀月说知心话。 元春进宫数年,心思远比司棋细腻,看着被司棋关上的殿门若有所思。 片刻后,元春脸色白了一分,道:“妹妹的意思是,陛下根本不想让我们生下皇嗣?” 邀月道:“大姐身体康健,进宫数年却从未有过身孕,难道就没怀疑过陛下的心?” 元春咬了咬唇,道:“怀疑过,他不喜我,自然不会叫我有孕,可是妹妹,他待你,并非与我一般,他心里,是有你的。” 邀月漠然道:“他的喜欢是在我的吃食里加东西,在赏赐我的熏香里动手脚。” 甚至在回大臣的奏折上说,邀月虽好,可实在惑人,待甄家事了,便叫贾家与她陪葬吧。 至于她的封号,要好好想一想,让她死得哀荣,方不负朕待她的一番心意。 这样的喜欢,她不要也罢。 第105章 当邀月穿成迎春 扭曲的时代,扭曲的皇权,甚至一朝被赐死,还要三拜九叩,谢天恩浩荡。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半点推辞不得。 多么可笑。 邀月道:“孔夫子害人不浅,三纲五常将人教成了奴才。” “你,”元春道:“你又说什么疯话?三纲五常乃圣贤之道——” 邀月斜睥着元春,打断了她的话:“圣贤?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儒家不过是璀璨星群中的一粒,兵家、法家,哪一个不凌驾在儒家之上?那时候的儒家,怎不见自封圣贤?” “秦王扫六合,诸侯尽西来,大略驾群才,焚书坑儒时,儒家怎不说自己是圣贤之道?” 元春一怔,想说邀月实乃狡辩,玷污圣贤,可一时又想不出反驳邀月的话。 耳畔邀月清清冷冷的声音仍在继续:“所谓圣贤之道,不过是汉武帝与窦漪房党派之争中,儒家窥准了时机,汉武帝又借此立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罢了。” “汉武帝虽说独尊儒术,但终大汉一朝,其治国是以外儒内法。为什么是外儒内法?是因为那些上位者比谁都清楚,儒家的那些东西,只能用来糊弄人心,想要治国,还要靠其他东西。” 说到最后,邀月声音里带了几分嘲讽:“可笑的是世人当真被这些东西蒙蔽了眼睛,一个比一个跪得虔诚,跪得久了,便不知道该怎么堂堂正正做个人了。” “我不信什么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鬼话,谁爱当奴隶谁去当,我来世上走一遭,不是为了当被别人肆意侮辱虐杀的奴隶的。” 对于自幼受儒家教育熏陶的元春来讲,邀月的话极其尖锐,颠覆了她一直以来的世界观。 她想说邀月的话是亵渎,是驳论,可思维又告诉她,她辨无可辨。 邀月的话,句句都是实情。 战国时代,百家争鸣,文化何其鼎盛? 秦始皇灭六国,靠的是兵家,法家,一统天下后,推崇的也是兵家与法家,甚至能炼丹的方士道家他都推崇过,唯独不曾将儒家视为治国精髓,甚至还因觉得儒生夸夸其谈,不干实事,阻挡了自己重治天下的道路,下令焚书坑儒。 终秦一朝,儒家都是被打压的存在,而汉朝前期,儒家也是不受重视的。 汉朝前期,战乱频繁,百废待兴,文帝、景帝尊黄老之术,以道家无为治天下,轻徭薄税,充盈国库,为汉武帝的远征匈奴积累了雄厚的财富。 汉武帝初登基时,朝政掌控在窦漪房手中,窦漪房尊黄老,一个儒生也不用,甚至将儒生驱除出长安城,汉武帝看着,什么也做不了。 时间一念异年溜走,年轻的汉武帝终于熬死了窦漪房,亲政主宰天下,一为舒展多年来被窦漪房死死压制的恶气,二为远征匈奴做好国内的铺垫——君为臣纲,他一日为君,便终生为君,无论他做的如何,世人都不能反他。 天降奇才,卫青霍去病横空出世,汉军在对战匈奴的战事上大获全胜,甚至卫青一生无败绩,扫平了国内对于汉武帝罢黜百家的反对之音,儒术进入政治圈。 虽然进入了政治圈,但对国人的影响并不算深。 汉唐时期,民风彪悍,国风尚武,虽然君主天天喊独尊儒术,但国人气度仍在,儒家之说浮于表面,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是男儿真正的浪漫。 那时候的汉人血性仍在,意气风发,气吞山河不言败。 到了宋朝,宋□□欺负孤儿寡母上位,得国不正导致宋朝直至灭国,都在压制武将,无限度拔高文臣,最后靖康之耻,崖山之后大宋亡。 宋朝没有拿得出手的外战,被周边的蛮夷按在地上摩擦,靖康之耻时又将宫妃公主宗室之女折算成银两,换取自己活命的机会,历代辱国之最,莫过于大宋,故而又被后人戏称为“铁血强送”,又或者“大怂朝”。 宋朝斩断了生而为人的脊梁,宋朝之后的朝代,再也没有一个能恢复汉唐时期的万国衣冠拜冕旒的盛景。 真正强大的国家,能够包容一切不同的声音,甚至反对他的声音也可以,因为统治者知道,自己治理下的九州是空前强大的,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到他,更没有什么能够推翻他。 他傲立世界,环视群雄,一览众山小。 而一个弱小的国家,才会动不动洗脑百姓,让奴性思维深入人心,这样一来,哪怕他做得再差,也不会有人挑出来指责他,推翻他。 元春心里乱成一团,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呐喊——你所受的教育,愚不可及。 窗外送来花香,元春伸手去端手边的茶,想喝一口茶平复心情,手指刚刚摸到茶杯,便将杯子打翻了。 茶水洒在她的身上,很快将她的衣服浸湿,留下淡淡的茶渍印。 守在外面的司棋与抱琴听到声音,叩门而入。 邀月淡淡道:“姐姐累了,送姐姐回去休息。” 元春的思想或许很难改变,但她的话会在元春心里种下一颗种子。 待她布局的事情一幕幕上演,那颗种子便会在元春心底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君不是臣纲,夫更不是妻纲,朝臣能推翻天子,妻子也能不要薄情寡义的夫君。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相互的,没有人会永远掏心掏肺去讨好一个人。 哪怕那人是天子。 元春走后,邀月说自己要休息,让司棋不许任何人来打扰。 她性格孤僻,本来就没几个交好的嫔妃,又加上新帝对她的确有“三分”的宠爱,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人来拜访打扰她的。 这个世界的人,武功普遍偏低,低到令人发指的那一种,她丝毫不怀疑,自己动动手指,便能捏死宫中任何一个她想捏死的人。 武力值的巨大差异,让她在宫中来无影去无踪,遇到资历好又被压迫欺辱的苗子,便救上一救,不动声色安排到朝中各处,几个月下来,她的人虽然没有身居高位的,但朝中甚至宫中不起眼却紧要的位置,都有她的人。 得位不正的君主,在内斗上消耗的心思远比正儿八经富国强民的心思多。 如历史上的晋朝,司马家联合士族,篡夺曹魏江山,最后却被士族所绑架,开创了士族庶民如天隔的朝代。 又如铁血强送,武将上位,担心其他武将有样学样,所以一辈子都在打压武将,被蛮夷外族欺辱到脸上,被历史永远地钉在耻辱柱上。 如今的新帝,也是得位不正。 得位不正,便底气不足,容易作妖。 四王八公虽早期跟随义忠亲王,可若真谈起忠心来,也不过尔尔,追随义忠亲王是政治正确,他们不过是做了当下自认为正确的事情。 如同义忠亲王死后,四王八公又倒戈新帝,夹起尾巴做事情。 然新帝是个睚眦必报的性子,又担心四王八公扶持其他人,反对自己,所以对曾经追随过义忠亲王的朝臣,极尽打压。 ——江南的甄家虎踞江南多年,虽说这些年来没少中饱私囊,可也为朝廷做了不少事情,把赋税扛了起来,又将江南之地治理得井井有条,换了其他人,不仅没有甄家做的好,只怕连赋税之银都会一并丢了去。 南安王北静王早年与义忠亲王交好,可轮起打仗来,天下无人能与这两位王爷相提并论,一南一北,拱卫着边疆安稳。 但新帝不讲这个,甄家要收拾,四王八公亦要收拾,收拾便收拾吧,想的还全是上不得台面的法子。 甄家是贪污受贿,南安王是新帝放任文臣斗武将,南安王打仗处处受掣肘,不出半年,南安王必败无疑。 邀月委实瞧不上这些手段,黄河发大水,需要钱粮赈灾的时候,怎么不说甄家敛财了?太上皇巡游江南铺张浪费时,怎么不说甄家搜刮民脂民膏了? 享受君王来,骂名臣子背,甄家到现在都没反,当真是忠君爱国的典范了。 南安王远征海外,武器兵饷供应不上,被一个文官吆五喝六,作为一个王爷,又是一个掌兵的王爷,直至现在还牟足了劲打海贼,其忠孝之心可以流传千古为后人表率了。 是夜,邀月又去了找了泓公子。 今夜的泓公子没有像往常般悠然自得地抚琴,雪花似的信件堆在他案前,他一手支着额头,一手执笔,看邀月御风而来,懒懒抬眉,道:“这些都是你做的?” 甄家反了,南安王杀了监军,东平西静两王也纷纷找借口回到藩地,只剩下北静王被新帝监视得太严,尚留在京城,没有拥兵自立。 面上的北静王在京都逍遥享乐,但他这得到的消息,是北静王暗地里将家眷化作为商贾路人送回了北地。 四王反意已现,中原刚遭受黄河水患,没有江南源源不断运送的饷银,流民们自觉求生无望,便聚在一处,揭竿而起,不过几日,便攻破了当地府衙,杀了官差。 泓公子揉着眉心,不知该喜该忧。 他挺乐意见新帝焦头烂额的,但天下大乱又非他的本意。 说到底,皇位之争是他与新帝之间的事情,与天下人无关,邀月不应该将世人全部牵扯进来。 狼烟四起,血流成河,终非他所愿。 泓公子闭了闭眼,耳畔是邀月一贯冷静自持的声音:“世人都道甄家敛财,却不知甄家之财全部进了帝王腰包,甚至为了让当地的御史在帝王面前美言几句,每年送出多少银两。” “驻扎在军队里的文官监军,不懂战事,却因为身有特权,对战争指手画脚,因为他们的纸上谈兵,累累白骨,无端战场冤死。” “而中原之百姓,更是无辜至极,黄河为什么一直有水患?是天灾,却也是人为。每年江南之地的赋税,有多少真正补贴到了灾民,又有多少进了贪官污吏的腰包?” “似这等人,杀一千次,也难平世人之血恨。” 第106章 当邀月穿成迎春 扪心自问,邀月并不觉得自己是一个悲天悯人的人,更不是这个糟糕时代的救世主,她只是觉得,这个时代的统治,这个时代的规矩,恶心到令人发指。 她向来不是一个眼底能揉的下沙子的人,遇到讨厌的事情,讨厌的人,她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这些人和事情都消失。 全部消失。 贪官污吏要杀,连累战士无辜枉死的监官要杀,这个糟糕世界的统治者,更要杀。 以杀止杀或许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但最起码能让她呼吸几日新鲜空气。 所谓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她单是听着,便觉得胸口发闷。 压抑的统治,落后的思想,早该废除了。 邀月说完话,静静地看着面前的少年。 月光倾斜而下,给少年披上一层白纱,香片在熏香炉里慢慢燃着,似云雾一般飘飘荡荡出来,萦绕在他的身边。 饶是邀月上辈子见惯了漂亮的皮囊,却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人,气质委实出尘,飘然若九天之上的谪仙,尤其是那一双眸子,生得实在好,长长的睫毛舒展着,将含着星辰的瞳孔包裹着,澄澈清亮,映着烛火与月光。 他的眼睛太好看,容易让人沉醉其中,不知归路。 与他对视,会让邀月生出一种实在可惜的错觉。 这样一个清雅若仙的人,偏偏出生在最为污浊的皇家,身份尴尬,且身体也不好,若不是她在与他欢好时顺带着帮他疗伤,他根本活不过二十岁。 拖着半残废的身体,还暗中操控着一切,他的心计不比执政的那位新帝浅,他比新帝好一点的是,他会顾忌天下人的姓名,而不是像新帝那样,杀人甩锅,毫不手软。 可他从新帝手里夺过皇位又如何? 他的身体从根子上就败了,她给他疗伤,是治标不治本,若想将他体内的毒素全部清理干净,一要静养,不能劳心劳神,二要她日日给他运功,如此数十年,他才能恢复正常人的身体。 但目前来看,这两者希望寥寥。 他不会放弃灭门之恨,她也不可能天天跟他在一处,帮他疗伤。 邀月微不可查地叹了一口气,道:“你心疼那些千刀万剐的人,倒不如心疼一下自己的身体。” 泓公子眼波晕开,笑了一下,道:“你在关心我?” “没有。”邀月不假思索道:“同床共枕一场,不想你死得太早罢了。” 泓公子转着轮椅,绕过金丝楠木案子,来到邀月身边,手指覆上她的手,轻轻一拉,将她揽在怀里,在她眉心印上一吻,温声道:“放心,你我终身大事未定,我舍不得死的。” 邀月不置可否。 与泓公子睡了这么久,她将他的脾气摸得七七八八,世人都道,女人事后最是心软,换算到男人身上,其实也是一样的。 若与他有了分歧,睡上一场后,贴着他耳边说上几句话,他笑眼微弯,事情便迎刃而解了。 这次也一样。 他并不赞同她的做法,觉得她将天下人都牵扯到皇权争斗中,可她觉得人生而自由,有选择的权利,与承受风险享受人生的权利,推翻糟糕世界的统治者,只有人人参与进来,以后的变法变革,才会好走许多。 他们俩谁也说服不了谁,那便睡上一觉,睡完再谈。 邀月这样想着,也是这样做的。 他闯入她世界的动作很轻柔,床上垂下来的纱幔遮住了大半月光,微薄的月光如玉屑。 时间一寸一寸溜走,他的气息越来越乱,最后连胸膛跟着微微起伏,随后一切归于平静。 两人并肩平躺着,屋里的麝香味越发浓烈,不知道过了多久,泓公子突然道:“唔,是我身体的缘故吗?” “咱俩在一起这么久了,”泓公子的目光滑到邀月平坦的小腹上,若有所思:“倒是不曾见你有什么不舒服的。” 邀月淡淡道:“与你无关,新帝送来的东西有问题。” 泓公子眸光微闪,轻叹一声,道:“对你身体可有影响?” 邀月摇头。 泓公子手指把玩着邀月的发,一点点往上,修长的手指摩挲着那皎皎如月光似的脸,道:“他竟将对付朝臣的那一套,搬到后宫来。” 泓公子侧身看着邀月,指腹轻蹭着她的唇,道:“我一直在想,若我们有了孩子,会像你多一点,还是像我多一点?” “如今乱世初现,正值风雨飘摇之际,若我发生意外,你有我们的孩子傍身,日子倒也不会太难捱。” 太医日日安慰他,说他近日来身体好转,只要好好将养,不是没有可能恢复到正常人的。 可是他的身体,他自己比太医更了解。 新帝之所以能容得下他,是因为他根本不是一个长寿之人。 一个短命鬼,又没甚后代,纵然夺了天下又如何?不一样要传给旁人? 新帝是这样想的,曾经何时,他也是这样想的。 但自邀月出现后,他有了未来有了另一种期许——或许,他是有可能拥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的,他的机关算尽,并非为他人做嫁衣。 待天下事了,他荣登九五,第一件事,便是向天下昭告他与邀月的关系。 邀月不受世俗所约束,他也不会遵守祖宗家法,不许女人干政,他会与邀月共治天下,将邀月推向世人跪拜仰望的位置。 这样一来,纵然他一朝死去,邀月和他们的孩子也会过得很好。 他一点也不怀疑邀月治理天下的能力,她会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太后,将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 泓公子亲了亲邀月的脸,道:“若是可以,给我生个孩子吧。” “不拘男孩女孩,只要是我们的孩子,我便很喜欢。” 邀月眸光轻转,坐起身,看着泓公子,道:“我想你弄错了一件事,我并非帮你夺天下,我是帮我自己。” 泓公子笑了起来,道:“你难道想学武则天?” 邀月斜了一眼泓公子,道:“我何须学旁人?我是我自己。” “我想改变这个世道,便大乱之后重治,我想成为天下的主宰,便推翻三纲五常。” 泓公子眉梢微挑,眼底闪过一抹惊讶,片刻后,又满是释然,道:“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 宫灯明明暗暗,泓公子手肘支在枕头上,掌心托着脸,抬眉看着邀月,邀月正在穿衣,薄如蝉翼的衣服披在身上,雪白圆润的肩头若隐若现。 如泛着光的羊脂玉一般。 泓公子道:“我以为,你我之间,不仅仅是相互利用的关系。” 邀月穿衣服的动作一顿,慢慢转过身,上下打量着泓公子。 泓公子长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下浅浅的阴影,隐约有着几分惆怅之色,道:“你真的很想要那个位置吗?” 邀月敛眸淡淡道:“我配得上那个位置。” 打更人声音模糊不堪,廊外的禁卫军交班,转眼又过了一更。 不知过了多久,泓公子一声长叹:“这世上,本就没有你配不上的不东西。” 邀月穿好衣服,腰带轻轻一系,回眸看了一眼泓公子。 纱幔外的宫灯昏黄,泓公子半躺在床榻上,似笑非笑看着她。 邀月收回目光,打开纱幔,起身离去。 与他是互相利用的关系吗? 是的。 她借助他的身份做事,他有她的帮扶,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让新帝应对无措。 可仅仅只是这样吗? 好像是的,又好像不是。 她与他,起源于惊鸿一瞥,决定于知晓他的身份,两人都是聪明人,所以合作之事一拍即合,至于后来是日久生情,还是别的事情,则发展得有些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但她并不觉得,他能为了她放弃唾手可得的天子之位。 邀月回到寝殿,披衣立在窗下,抬头看着天边孤寂的月色。 各地战火起,新帝已经很久没有来后宫了。 朝堂不稳,士气低落,朝臣们请奏新帝,御驾出征,重振军中士气,折子在御案上堆成了山,新帝留中不发,原因再简单不过——新帝得位不正,即位之后又忙着打压朝臣,若他一朝离京,难保被他打压过得朝臣们会拥立他人为帝。 毕竟义忠亲王的儿子还活着,身体不好,病病歪歪,实在是做傀儡皇帝的最佳人选。 新帝左思右想,大封后宫,扯下赐给嫔妃用来避孕的东西,借此以拉拢朝臣。 一月之后,宫中嫔妃陆陆续续传来有孕的消息,邀月也在此列。 新帝的嫔妃多半是勋贵之后,众多勋贵们见自家女儿有孕,一个个欢喜得不知该怎么好。 本朝并无一定要传嫡长子的规矩,新帝,以及太上皇,都不是以嫡长子的身为继位的,这么多的例子摆在面前,勋贵们的心思也开始活泛起来——万一他的女儿生下的是皇子,万一这位皇子继承大统,那他们的身份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当然,前提是保住这位新帝的皇位,他们的外孙才有位登九五的机会。 月余之间,京城的勋贵们的忠心空前高涨,誓与新帝共存亡。 新帝见此,开始放心安排御驾亲征的事情,临走之前,让人给蓬莱阁的泓公子送了一碗药。 邀月手指轻抚着微微隆起的小腹,立在庭院里,看着送药的太监在禁卫军的护卫下往蓬莱阁走去。 许是禁卫军身上的明光镜铠在阳光下闪着的寒光太刺眼,邀月闭了闭眼。 邀月忽而想起,那夜泓公子似笑非笑说的话:这个世上,原就没有你配不上的东西。 第107章 当邀月穿成迎春 那夜风轻云淡,泓公子似笑非笑,凤目上挑,有着几分揶揄。 自此之后,她便没去找泓公子了。 目标一致时,他们是盟友,但目标出现分歧,他们便是刀剑相抵的政敌。 如她初进宫之时,孤立无援,又如现在她暗中掌权,振臂一挥,便能搅得天翻地覆,而泓公子的麾下的势力,却成了她的心腹大患。 新帝与泓公子相斗,对她来讲,是渔翁得利,若是泓公子果真死于新帝的毒杀,那她完全可以将泓公子的人脉收为己用。 ——毕竟他们俩的关系,泓公子的心腹之人是知晓的,更知晓她肚子里的孩子是泓公子的骨肉,她完全可以按照泓公子之前说的话去行事,扶持幼子做皇帝,自己做大权独揽的皇太后。 待时机成熟,便改天换日,效仿武则天,废天子而自己登基。 这条路最好走,受到的阻力也是最小。 父权统治下,身为女人却当了皇帝,是一件很值得吹捧的事情,不管你用的是什么手段,是趁着君主病弱掌权,还是以母亲的身份压制儿子,孝道之下儿子敢怒不敢言,只能捏着鼻子认了这种改变。 只要做上了皇帝,你所有的缺点都会被掩盖,哪怕你手段残忍,治理下的天下战乱四起,后人也会找你的优点进行大书特书。 而当你是个太后时,纵使你威压天下,海晏河清,世人也会自动忽略你的功绩,说你祸乱朝纲,断送江山,是人人唾骂的女主乱政。 狸猫换天子里的大反派刘太后,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宋真宗死后,大宋朝外有强敌,内有党派之争,仁宗年幼不能理政,大宋江山风雨飘摇,岌岌可危。 刘太后不顾朝臣阻拦,临朝称制,大权独揽,御外敌,平党争,发行纸币交子,硬生生将悬崖处的大宋朝拉了回来,给仁宗留下一个空前富饶的大宋。 史书上她是有吕武之才,无吕武之恶,纲纪四方,进贤退奸,镇抚中外,临朝十余年,天下晏然。朝臣们感念她的功德,呈上武后临朝图,上书劝她称帝,她却将武后临朝图随手仍在地上,说先帝待我情深义重,我怎能做对不起大宋列祖列宗的事情? 她完全有机会改朝换代称帝,甚至臣子们都是自愿的请求她称帝,她却一辈子都没有迈过那一步,至死仍是皇太后。 然而这样的贤后,在话本里却是搬弄是非,迫害贤良的一代奸妃,甚至在真宗眼皮子底下搞狸猫换太子的事情。 每每看到这出戏上演,邀月都会感慨说书人的脑洞之大。 且不论刘太后是否真的能在宫中一手遮天,让皇帝的心腹太监都眼睁睁地看着她用剥了皮的狸猫换太子而不敢言语,单只说刘太后的心腹去帮助她要害得人,邀月就觉得这事不靠谱到极点。 这个故事自相矛盾,处处是漏洞,却流传甚广,被世人津津乐道,世人一致认为,刘太后就是一个残害皇嗣的奸妃,却不知这个故事纯属虚构,若没有她,大宋朝会终结在真宗皇帝去世之时。 刘太后的悲剧在于她念着真宗皇帝待她的好,没有狠下心称帝,若她称孤道寡登基为帝,后世之人对她的评价会好上很多。 世人对皇帝是最宽容的,尤其是数量稀少的女皇帝。 刘太后的事情告诉后人,千万不要做一个摄政的太后,哪怕你的文治武功超过那个朝代所有的皇帝,后人还是会给你扣上一个祸国奸妃的帽子。 如果你已经是一个摄政太后了,那就一不做二不休,连带着皇帝一并做了,这样后人还会觉得你以女子身份为帝实属不易,写书时都会给你美言两句。 毕竟华夏唯二的女皇帝,某某朝的唯一女帝的名头,听上去就比某位大权独揽的皇太后要霸气威严得多。 邀月闭了闭眼,抬头看着宫墙中四角的天空。 但是这样的路,她并不想走。 她不想以某位皇帝的遗孀的身份从幕后走到台前,她就是她,她坐在那,仅仅因为她是邀月,她有资格坐在那。 最初睡泓公子,并非因为他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的那张脸。 毕竟新帝的脸,实在叫人难以下咽。 邀月回到殿中说休息,让司棋守好门,不许任何人打扰,待司棋关上殿门后,她打开窗户,春风拂面,花香扑鼻。 飞鸟掠过天际,邀月来到蓬莱阁。 高高的楼宇上,泓公子正在抚琴,看到邀月突然出现在自己面前,抚琴的动作一顿,琴音扎然而止。 泓公子瞳孔微缩,须臾之间又恢复平静,道:“看来你中意的,当真是我的脸。” 若为他的身份,她大可作壁上观,看他和新帝互相残杀,待他们两败俱伤后,她坐收渔利。 她肚子里孩子让她进可攻,退可守,无论他和新帝谁胜了,她都能母凭子贵,一跃成为皇后,皇太后,甚至效仿武则天成为女帝。 但她没有,她今日又来了。 泓公子垂眸一笑,道:“我还以为,你再也不会来了。” 邀月伸出手,捏着他的下巴,轻轻抬起,看着他俊美无俦的脸,淡淡道:“这么好看的一张脸,死了可惜。” 笑意在泓公子眼底蕴开,他一把推开琴,反手握着邀月的手,微微用力,邀月便落在他怀中,他俯身在她眉心印下一吻,低声贴着她的耳朵道:“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 假的。 他没那么笃定她一定会来,她桀骜不驯,目空一切,所做的一切事情,只是因为她喜欢。 她说她喜欢他这张脸,所以她深夜前来解他的衣服,她说她不喜欢新帝为一己之欲折腾天下,她便鼓动天下谋反,她说她喜欢掌权,便将自己的人安插在各个紧要地方,为自己以后临朝做准备。 这样的一个人,你永远不知道明日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三纲五常她不理,道德伦理更是约束不了她,她不会因为任何事情而委屈自己。 一旦她不喜欢了,她会抽身的毫不犹豫。 所以他才辗转反复,为不确定的明天夜夜观灯到天亮。 好在,她又回来了。 且不论明日如何,今日的她,还是喜欢他的。 尽管他的存在,与她想要的江山有分歧。 泓公子埋在邀月肩窝,感受到她比寻常人略低的体温,心绪慢慢平定下来。 楼下传来太监尖细的声音:“陛下赐酒泓公子。” 泓公子眉头微动,耳畔是邀月清清冷冷的声音:“不能喝,有毒。” 大开着的窗户送来春日的温暖花香,枝头上鸟儿与花闹着,泓公子动了动耳朵,慢慢起身,双手扳着邀月的肩膀,看了又看,眉梢轻挑,笑了起来,道:“你在担心我?” 邀月偏过了脸。 泓公子大笑出声。 心底所有的不确定,随着邀月的那句话烟消云散。 上天终究待他不薄,十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的生活,终于结束了。 大笑之后,泓公子道:“你待我赤诚,我还你天下,好不好?” 邀月道:“这天下,本就是我应得的。” 泓公子从善如流点头:“对,对,都是你的。” “我也是你的。” 数日后,新帝死于乱军之中,邀月于京中称帝。 女主临朝,天下彻底大乱。 邀月御驾亲征,平四王,收八公,治中原,清江南,不过数月,便平定战乱,立下不世奇功。 至此,天下再无人质疑她身为天子的权威。 邀月领兵还朝。 京都城楼下,恍若九天谪仙下凡尘的男子一身红衣,焚香抚琴。 …… “宿主已圆满完成任务,宿主是否接受新任务?” 冰冷的机械音响起,颜夕的灵魂被抽出。 颜夕揉了揉眉心,闭目道:“这次任务是什么?” 晋江系统道:“来自于大宋朝潘金莲的委托。” “潘金莲?”颜夕问道。 作为一个时空旅行者,她闲暇之余没少看杂七杂八的书,用来充实自己的思维。 什么“替天行道”的梁山好汉水浒传了,什么人间真实金/瓶/梅了,她都看过。 在这两本书里,潘金莲与武松是不共戴天的仇人——潘金莲与武大郎婚姻不顺,想撩拨小叔子武松,其一句经典的“你若有心,便吃我这半盏残酒”,流传千古,成为无数女子撩汉的暧昧语。 武松并不是寻常人,自然也不会被自己的嫂嫂轻易撩拨得动了心思,怒骂潘金莲后,寻了个借口避着潘金莲。 潘金莲撩汉失败后,又与西门庆勾搭上,毒杀了武松的大哥武大郎,并毁尸灭迹,让旁人只以为武大郎是病死的。 武松回家后,探访四邻,巡查真相,先杀潘金莲,再杀西门庆,用二人的鲜血祭奠兄长武大郎。 颜夕对潘金莲的心情比较复杂。 同为女人,她懂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子被迫嫁给一个“三寸丁枯树皮”的憋屈,潘金莲瞧不上武大郎,出轨实属正常操作,可出轨就出轨吧,还配合奸/夫把武大郎给害死了,这便有点不地道了。 本着不评价任务委托人的职业素养,颜夕问道:“她的任务是什么?是杀了武松替自己报仇,还是嫁给西门庆做正室?” 晋江系统道:“都不是,她要嫁给武松。” 颜夕:“……” 姐妹儿你思想很危险啊,都被人杀一次了,还想嫁给他? 怕不是个抖M。 有那么一瞬间,颜夕怀疑武松是不是长了一张石破天惊的脸,才叫人哪怕为之送了性命,也念念不忘。 电流声刺刺拉拉,颜夕脑海里出现一个画面。 雪肤花貌的女子倒在血泊中,颤声对英武的背影道:“一命……偿一命,欠你的命,我已经还了,自此之后,我与你,两不相欠。” 女子伸出手,似是想抓住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抓住,她的声音越来越低,几乎叫人听不见:“若……有来世,愿与君……” 愿与君,相逢未嫁时。 只可惜,她的话终究没有说完。 男子对着牌位上香,有什么东西悄然落下,滴滴答答。 湿气消散在灼热的空气中,转瞬间消失不见,像是从未发生过一般。 “大哥,一路走好。”武松敛眸,睫毛印在眼底,投下淡淡阴影。 第108章 潘金莲 这大概就是潘金莲临死时的影像了。 潘金莲联合西门庆害死了武大郎,欠了武大郎一条命,最后死于武松的刀下,偿还了她害死武大郎的事情,自此之后,两人各不相欠。 接收完潘金莲的记忆后,颜夕心情颇为复杂。 无论是从水浒传来看,又或者是金/瓶/梅的书里,潘金莲都算不得一个好人,撩拨小叔子不成,又去勾搭其他奸夫,出轨的事情被丈夫发现后,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联合奸夫害死自己丈夫的,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足够把她钉在羞耻柱上,被后人痛骂千百年了。 对于谋杀亲夫的事情,潘金莲没有任何反驳,只是将自己的一生展现在颜夕面前。 八岁那年,家中饥荒,小小的潘金莲被母亲领着,换了一袋粮食,母亲临走时,她伸手拽着母亲的衣襟,问道:“娘,你还会来接我吗?” 母亲饱经困苦折磨,脸干枯得像是老树皮。 这个地方已经很久没下雨了,到处都是干干的,唯有母亲眼底是湿湿的。 母亲道:“你跟着他走吧,总好过一家人饿死强。” 她抿了抿唇,没有说话。 她其实想说,她会劈柴,也会绣花,她能做好多活,能不能不要丢下她。 可是她不能说。 母亲手里的那一袋粮食,是他们全家的救命粮。 母亲走了,她成了旁人家的丫鬟,主人是个读书人,对她很好,闲暇时间,还会教她读书写字。 书里有男儿挂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有女子皆英豪,娘子关大捷世间称颂,还有才子佳人,金银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书里说太平盛世,海晏河清,给了她生而为人的希望,她觉得,只要自己努力活下去,便能看到书里描绘的美好。 亲身走一遭。 她那么向往书里的生活。 可她没有想到的是,看上去那么美好的书,竟是杀身之祸的缘由。 主人讲,外面越来越乱了,似他们这样的人,是挣扎在油锅边缘的蚂蚁。 主人尚且是蚂蚁,那她又是什么? 主人被抄家了,她又被卖了,这次是青楼。 青楼里的妈妈不许她看书写字,只要她吹拉弹唱,稍稍违逆妈妈的意思,便是龟奴们的一顿毒打。 她不想被人活活打死,她想看一眼太平盛世,她只有努力去学,做到琴棋书画样样拔尖。 隔壁的房间传来靡靡声音,她手指轻颤弹琵琶,心里越发害怕。 昨日隔壁的房间客人出来后,龟奴们在打扫房间时,抬出血肉模糊的少女,用一张草席卷着,拉到乱葬岗随便埋了。 明明前几日,那少女还神采飞扬与她说着话,她说她偷偷攒了许多钱,很快能给自己赎身,去过自己想要的日子了。 她知道,少女有个情郎,是读书人,少女攒的钱全给了自己的情郎,情郎上京赶考,少女在青楼等了一年又一年。 等到她不愿意再等,便不拘什么客人都接,想多挣一点钱,给自己赎身去京都找情郎。 少女终究没有攒够给自己赎身的银钱,也没有等到自己的情郎,草席一张,便是她的归宿。 潘金莲的琵琶弹不成调子,放下琵琶抱着膝盖呜呜哭出声。 她不想被人那样糟蹋,也不想要什么读书人的情郎,她只想安安稳稳过日子。 许是上天听到了她的祈求,十二岁的她被人赎身了。 听楼里的姐妹说,给她赎身的人是个好人,人称张大善人,必然会好好对她的。 她低眉顺眼跟着妈妈走出门,肥胖似磨盘的张大善人上前牵着她的手,拍着她的手背,眼睛笑成一条缝,道:“我家中无儿女,你到我家,我便把你当女儿看待。” 她柔柔唤了一声爹,张大善人笑弯了眼。 楼里的姐妹羡慕她去了好人家,不用为奴为婢,她笑着应下,也以为自己终于有了好归宿。 只可惜,苍天从不肯分半点怜悯给她。 张大善人日夜骚扰,她东躲西藏如履薄冰,最后她把剪刀横在自己脖子上,彻底激怒了张大善人,张大善人把她送给了武大郎。 噩梦经年流转,一日又一日,直到那一日,她遇到了武大郎的弟弟武松。 她第一次迫切地想要从地狱中挣扎出来,她不想再浑浑噩噩过日子。 她认了太多次的命,这一次,她不想再认命。 她醉眼迷离,对武松道:“你若有心,便吃我这半盏残酒。” 武松目似寒星,冷冷地打量着她。 最好最坏的结果她都想过了,再坏一点又如何? 不过是赤脚走在炭火上。 她这一生,颠沛流离,求而不得,最后死在武松刀下,也算另一种的得偿所愿。 颜夕看完潘金莲的经历,一声长叹。 一如潘金莲所说,她罪大恶极,死后纵是下十八层地狱她也认了,但她生前所犯的杀孽,在她死在武松刀下的时候,便偿清了,自此两不相欠,尘归尘,土归土。 她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也知道自己错得有多离谱,她自己的犯下的错误,她自己承担结果,哪怕心肝被剥出,那也是她应得的报应。 她与武松这一世的尘缘已了,下一世,只愿相逢未嫁时。 颜夕伸出手,潘金莲的灵魂消散在她指尖,系统冰冷的机械音再度响起:“请宿主做好穿越准备,穿越地点,潘金莲十五岁。” 这一年,潘金莲十五岁,情窦初开的年龄,日日忍受着张大善人的骚扰。 时光机器转动,颜夕闭上眼,耳畔风声呼啸而过,片刻后又归于平静。 颜夕睁开眼,自此之后,她便是潘金莲了。 ———————————————— 窗户将阳光剪得斑驳,稀稀疏疏地洒在柴房里,潘金莲理了理散乱的鬓发,将衣服整理干净。 若说对女子恶意最深的书,古往今来首推水浒传,生在那个时代,便是原罪。 君主昏庸,官场腐败,百姓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 男儿被逼到绝路,尚且能一怒上梁山,可女人被逼到绝路,上梁山也不过是被让自己生平最恨之人糟蹋,一如扈三娘。 面对杀自己一家老小的李逵,只能生生咽下血仇家恨,被宋江指婚给最瞧不上的矮脚虎王英。 扈三娘配王英,如同潘金莲嫁武大郎,不同的是,扈三娘向现实认了命,潘金莲不甘于被命运捉弄。 这个时代对女人的恶意太深,恶心到令人发指,柔弱的死于非命,要强的被斩断脊梁尊严,苟且偷生度一生。 但她才不要这样的一生。 既然来到这个世道,就要好好活一遭。 潘金莲打开了晋/江随身空间。 她完成的任务越多,积分便越高,累计到现在,可以兑换晋/江系统里的任意东西。 潘金莲选择了武功秘籍。 眼下她是“张大善人”的小丫鬟,身上若没点武功,怕是要走原来的潘金莲的老路。 “交易完成,请宿主接收武功。” 机械音响起,潘金莲获得了在这个时代足以傲视群雄的武功。 原来的潘姑娘拒绝了张大善人后,张大善人寻了个由头,把她关在拆房里。潘姑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张大善人在门窗上也没怎么花心思,只把门栓拴上,把潘姑娘关在里面。 这种柴房能关注潘姑娘,关不住身有武功的潘金莲,她轻手轻脚打开房门,从里面出来后,又把房门恢复成刚才的样子,做完这一切,她循着记忆,往张大善人的房间走去。 她得先拿到自己的身契,若没有身契,无论她走到哪,做了什么,永远都只是张大善人的小丫鬟。 按照张大善人以往的作息,他这会儿在店铺里查账本,张大善人不在,他的书房有小厮在守门,潘金莲丢了一块石子引开小厮,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书房。 潘金莲小心翼翼翻找半日,莫说自己的身契了,连旁人的身契也不曾找到半个,找不到身契,她只得趁小厮不注意,偷偷溜出书房。 她的身契张大善人一向看得紧,不在张大善人的书房,又会被他放在哪? 潘金莲正这般想着,廊下传来小丫鬟们吩咐婆子的声音:“奶奶要吃枣泥山药糕,快去街上买了来。” 小丫鬟的声音跋扈,婆子诺诺应下,潘金莲心头一动——张大善人惧内,怕不是府上所有的地契与身契都在张大善人的妻子张氏手里攥着。 这样一想,潘金莲便往内院而去,不一会儿,便来到张氏的房顶。 屋里的张氏正在对镜梳妆,伺候她的丫鬟一边给她挑着首饰,一边笑着与她说着话:“奶奶听说了没?清河县的武松这次闯了大祸了,打死人了。” 躲在廊下的潘金莲眉头微动。 武松打死人了? 算一算时间,似乎正是这个时间了。 武大郎被人侮辱,年少的武松气不过,一拳把人打倒在地。武大郎怕武功吃官司,生拖死拽塞着银两让武松赶紧走,武松若不走,他便一头碰死在墙上。 武松只得离开清河县,去沧州避难,在沧州柴进家结识了宋江,为以后的上梁山打下了基础。 不过武松打的那人并没有死,武松白白在外面躲了数年。 潘金莲灵机一动,心里有了计较。 她现在拿了身契去找武松,应该还来得及。 这个时代后院的妇人们没有太多的消遣,不是梳妆便是看戏,张氏理完妆,扶着丫鬟的手走出门去看戏,婆子一路小跑,将张氏想吃的枣泥山药糕双手捧过来。 张氏看也不看,道:“凉了。” 婆子脸色煞白,丫鬟劈手打在婆子脸上,直将婆子打得摔倒在地。 潘金莲听到动静,停下翻找身契的手,从屋里往外瞧了一眼。 鬓发如霜的婆子不住叩头,鲜血染红了她的额头,丫鬟喋喋不休,又骂又打。 人命贱如蝼蚁,莫过如此。 第109章 潘金莲 管吗? 乱世之中,乱世之中,人命贱如草芥,张氏对粗使婆子的态度,是这个时代所谓的贵族阶层“上等人”对待“下等人”仆人的普遍态度。 眼前的这一幕,日日上演在这个世界的每个角落。 与士大夫共治天下,而非与百姓共治天下,是这个时代引以为傲的思想认知,士大夫之下的人,便是被奴役的“下等人”。 他们生于贫困,又死于贫困,有良知的士大夫,会真的为这些人谋求生存,而道德败坏的那些人,便凌驾在这些之上,作威作福,鱼肉一方。 水浒的时代,显然是没有良知的士大夫更多一点。 所以才会那么多人被逼上梁山。 但梁山真的是避难所吗? 并不是。 不过是矮个里面拔高个,稍微比黑暗的官场多了几分人性的地方,但这几分人性,不足以让他们对待普通百姓好——君不见为救宋江,多少无辜百姓惨遭屠戮,李逵杀到兴起,更是不分平民与官兵。 梁山比官府好一点的,是心情痛快时,保护费交得足的时候,梁山众义士还是愿意给平民几分好脸色,把普通百姓当人看的。 而那时候的官府,是真的不给百姓一点生路。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投奔宋江,换过活法。 潘金莲收回目光,从张氏妆奁盒捡出一支珠钗,随手拆下珠钗上指甲盖大小的珍珠,食指与中指夹起珍珠,向趾高气昂的丫鬟丢去。 珍珠打中了丫鬟的膝盖,丫鬟吃痛摔倒在地,正要开口骂,瞧见了在地上滚着的珍珠。 她虽然是张氏的贴身丫鬟,但张氏吝啬,每月给她的月钱并不多少,她除了要应付府上的差事外,还要从牙缝里挤出来,给自己的老娘养家糊口。 每日看到府上的这些婆子,她便忍不住想起老娘问她要钱的泼辣刁蛮劲,她若是给钱给得迟一点,老娘便躺在地上打滚破口大骂。 老娘狰狞的脸出现在她脑海,她对这些婆子便越发没有好脸色。 今日许是她走了运,竟看到了这么大的珍珠,若拿去换了钱,能得好几两银子,拿给老娘,也能换上好几日的清净日子。 丫鬟也不骂婆子了,把珍珠捡起来,紧紧攥在手里,上前去追张氏。 丫鬟的背影消失在垂花门,婆子才敢从地上爬起来,把张氏扔在地上的枣泥山药糕捡起来,吹了吹沾上的尘土,宝贝似的捧在怀里,连额头上的鲜血都不顾了,颤颤巍巍拿着枣泥山药糕去找刚学会走路的小孙子去献宝。 院子里的动静归于平静,潘金莲终于找到了自己的身契。 她原本想的是找到身契后便去找武松,可眼下府里人不把人当人的情况委实叫人揪心,她索性拿了身契,等“张大善人”回府。 以往她在话本上看到劫富济贫的桥段,还觉得那人三观不正,富人的钱便不是钱了?凭什么白白被人劫了去,去帮助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人,甚至为自己留下一个不算好的名声,去成就别人的侠之大者。 然而今日在张府走了一遭后,她的三观又被刷新了。 穷人之所以穷,并不是因为他懒惰、不干实事,而是因为富人的层层剥削。 她刚才翻找身契时,看到了张府的账本。 那么多人没日没夜地干活,才有张府的日进斗金,奴仆们给张府创造了这么多的财富,“张大善人”却只给奴仆们一个饿不死,但也吃不饱的月钱,有的甚至还不给月钱,管上住宿与几顿饭便可以。 某个奴仆累死了,略微画上几两银子,便能打发了,其家人还要对“张大善人”感恩戴德,口称善人。 几两银子,不过是张氏一朵珠钗上的一粒小小的珍珠罢了。 这样的鱼肉乡里,为富不仁,劫富济贫,不过是把原本穷人们应得的那些东西从富人手里拿回去,交还给穷人罢了。 潘金莲把身契叠好,放在袖子里,从屋里搬了张太师椅,坐在大门口。 身段面容姣好的少女本就招人眼球,再加上周围守门的小厮半点也奈何不了她,更是让人停足观看。 潘金莲有意把事情闹大,手上的功夫便更是花哨。 世人虽唤一声“张大善人”,但同为一个地方的人,谁不知道这善人皮下是一颗吃人不吐骨头的心,一朝看美貌少女在张府门口闹事,无不拍手称赞。 正在看戏的张氏听丫鬟们说起外面的事情,戏也不看了,带着一众婆子丫鬟往外走,在垂花门处停下了脚步。 这个时代的大家闺秀是不抛头露面的,张氏打发人过来询问潘金莲。 潘金莲只道替天行道,声音清越,将张府历年来的罪行说与众人听。 张氏气红了脸,又叫人去喊小厮,去收拾潘金莲。 潘金莲身手矫健,片刻间便将蜂拥而至的小厮料理了,外面看热闹的人无人能奈何潘金莲,胆子也大了起来,大声附和着潘金莲的话,这个说他家的田地被张府占了,无处申冤,那个说张大善人几年不曾给他结工钱。 众人说的都是事情,气氛渲染下,小厮们也不再像刚才那般出力了,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小厮道:“我娘前几日死在府里,被人拿了一张草席裹了埋在乱葬岗,我连她最后一面都没瞧上。” 这个小厮开了头,其他的小厮也跟着说起自己在张府遇到的不公事。 小厮们反水,身边的丫鬟们看张氏的目光不再逆来顺受,最后不知谁起了头,捡了一块土块砸进张府:“这种谋财害命的地方,我们砸了它!” 剩下的事情不需要潘金莲指引,愤怒的百姓与饱受压迫的下人们便拆了张府。 潘金莲早在去闹事之前,便算好了帐,待人们冲进来后,清了清嗓子,让众人稍安勿躁。 那句替天行道的话,让众人对她颇有好感,听她有话要说,便静了下来。 潘金莲让张氏拿出这些年来盘剥百姓与下人的银钱,将银钱分发众人,至于张氏该得的,她倒是一点未动。 做完这一切,她又去找了与张大善人狼狈为奸的知县。 衙役们不经打,她一脚踏在知县胸口,右手俯身扯着知县的衣领,吹了一下左手把玩着的匕首。 匕首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映着知县吓得毫无血色的脸,潘金莲轻轻一笑,道:“若再叫我知晓你与商贾联合欺压百姓——” 潘金莲声音微顿,手中匕首飞去,直直插在明镜高悬的牌匾上。 牌匾剧烈一震,砰然落地,荡起层层灰尘。 知县哆哆嗦嗦摇头,道:“不……不敢。” 潘金莲满意松手,知县倒在地上,大口喘着气。 张大善人回家后,想把被潘金莲送走的钱财要回来,可分的人太多,他若一个一个去要,怕是要将整个县城的人都得罪,去找知县吧,知县又被潘金莲吓破了胆子,连他的面都不肯见。 张大善人心里气得吐血,却也只能将这件事忍了下去。 不出几日,潘金莲替天行道的事情传遍了方圆数里。 通向沧州的茶馆中,武松低头饮着茶。 过路人在茶馆歇脚喝茶,兴高采烈地说着潘金莲的事迹:“嘿,当真是女中豪杰,清河县所有的衙役加在一起,也奈何不了她。” “就是就是。功夫好,人也生得俊俏,叫人瞧一眼就断了心肠,我若是能娶她为妻,必然将她当祖宗供着。” 周围人哈哈大笑,一人拍了拍说话那人的肩膀,笑着道:“你这身板怕是不行了,她功夫那么好,只怕一巴掌便把你打死了。” 刀疤脸道:“她若嫁我,叫我即刻死了也甘愿。”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笑声不绝于耳,武松剑眉微蹙。 一个行侠仗义的姑娘,不应该这般被人口上占便宜。 武松放下手中茶杯,转身看向说话的几人,刚想开口制止,便看到银光微闪,贴着说话之人的脖颈飞过。 调侃潘金莲的刀疤脸捂着脖子滚在地上哀嚎,众人被吓了一跳。 武松眉头微动,看向银光飞来的地方。 逆着光,少女一身红衣,纵马而来,行至茶馆,她脚尖一点马背,从马上跃出,轻飘飘落在茶馆,纤细的手指随手拂过茶馆柱子,抽出薄如蝉翼的刀片。 刀片上带着点点血迹,她舌尖一舔,笑颜如花。 众人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前几日潘金莲料理清河县的事情传得沸沸扬扬,外人只听传言,还以为是谣传,但如今看她翩然而至的功夫,不约而同地认同了传言的事情——美则美矣,但她的美,会要人命啊。 她有多美,众人便有多胆寒。 武松心理突然出现一个人的名字:潘金莲。 潘金莲没看一旁的武松,径直走向人群,修长的手指转着锋利的刀片,道:“唔,刚才谁说要娶我?” 静默无声。 潘金莲笑了起来,漂亮的眼睛映着明晃晃的日头,道:“嗳,你们这些臭男人,说一套,做一套,刚刚还说为了我即刻去死也甘愿,现在我来了,反倒都变成了哑巴。” “你,你,你,还有你,”潘金莲食指点着众人,道:“都不娶我了?” 她手指所点之处,被点之人皆退了一步,潘金莲眼中笑意更深。 片刻后,吓得瑟瑟发抖众人倒头拜下,说自己是再不敢亵渎女侠。 众人跪了一地,潘金莲没地坐,便坐在武松的桌边,随手端起武松未喝完的茶,抿了一口。 武松眼睛轻眯,眼前的少女眉梢微挑,眸光似雾水悠悠,看着他,道:“这茶不错,看在茶的面子上,今日便饶了你们。” 众人松了一口气,潘金莲又道:“都是贫苦人,别想那么多有的没的,沉下心好好想一想,如何叫自己的日子好过点才是正理。” 第110章 潘金莲 对于这种爱口头上占人便宜的人,教训教训就好,没必要赶尽杀绝下杀手,左右不是什么大奸大恶之人。 潘金莲不再追究,茶馆里的人也不再像刚才那般害怕了,小心翼翼从地上爬起来,默默选了个离潘金莲远的位置坐下。 佳人虽美,可命更重要,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话说说就得了,谁当真谁就是傻子。 众人都躲着潘金莲,坐在潘金莲对面的武松便有些扎眼了。 这位青年委实是条好汉,见了潘金莲的乖戾后,仍能面不改色心不跳地与她相对而坐饮茶,甚至还说出一句叫人脸红心跳的话: “你喝的这杯茶,是我喝过的。” 他喝过的……茶? 他喝过,潘金莲拿起喝,那不就是喝…… 咳咳,是他们想的那个意思吗?这个青年怕是嫌自己活得有点长。 他们刚才不过是口头上占了潘金莲的便宜,便被潘金莲连削带吓好生收拾了一顿,他这句轻薄话,岂不是会被潘金莲挫骨扬灰? 众人忍不住向武松瞧去,默默地在心里为武松上了三炷香。 好好的一条汉子,说死就死了,委实可惜。 时值春末夏初,正午的阳光有些刺眼,掠过密林,斜斜地照在茶馆之上,在地面上剪出一个矮矮的影子。 太阳照得久了,茶馆里像是蒸笼,热浪侵袭着人的身体,然而茶馆里的灼热之气,却在青年面前退避三舍。 他像是出鞘的利剑,望之令人生畏,又像冰封千年的寒霜,瞧上一眼,便冻得人骨头都是疼的。 他凌厉的剑眉下,漆黑的眸子像是九天之上的寒星,静静地看着对面的潘金莲,与周围的热闹格格不入。 众人倒吸一口气。 如果说潘金莲是一朵盛开在黄泉路上的妖艳花朵,那这个青年便是横在地狱入口的绝世神兵,锋利又危险。 两个危险的人凑在一起,画面虽是赏心悦目,可破坏力却不赏心悦目。 茶馆里的过路人多是在市井上行走多年的人,茶馆的小二也是极有眼色的人,见此更是缩在一角,更有甚者,还有给了茶钱赶紧骑马逃离此地的。 山雨欲来风满楼,潘金莲却在此时笑了起来。 她用拇指与食指转着茶杯,秋水似的眼睛看着武松,盈盈一笑,道:“我就是喝了,怎么样?” 她本就生得极美,粲然一笑,如昙花刹那间绽开,周围人不禁看怔了神,一个个呆呆地瞧着她。 武松抿着唇不说话,目光落在她指尖的茶杯上。 山间小道上的茶馆,茶具并不算好,粗糙得很,被她轻轻捏在手里,与她白玉般的手指形成鲜明的对比。 她拿着茶杯,转了一圈后,不再转了。 瓷白的茶杯上,有着浅浅的红。 是她樱唇的颜色。 武松别开了眼,声音低沉:“不怎样。” “小二,再上一壶茶。” 剑拔弩张的气氛顷刻间不见,武松身上摄人的气质仿佛被烈阳化去不少,茶馆里的人如梦初醒,小二应声哆哆嗦嗦去倒茶。 潘金莲端着茶杯一转,看着武松,眸光微转。 武松偏过脸,锋利的剑眉微不可查地蹙了一下。 许是茶馆里的空气太炎热,武松的耳朵泛着极淡极淡的红。 潘金莲笑了起来,对小二道:“要上好的茶,与这位壮士一样的茶。” 茶馆里的众人多是走南闯北讨生活的,见此还有什么不明白? 怕是这位刁钻乖戾的潘金莲瞧上了英气俊朗的青年,才吃了人家的茶,又说着似是而非的话。 这举动大胆得出奇,若放在寻常女子身上,多是会被家族逐出家门,落个浸猪笼的解决,可放在潘金莲身上,众人又觉得颇为正常——她原来的主人瞧上了她,想要纳她为妾,被她一通好打,还将那人搜刮的民脂民膏还之于民。 她本就不是一个会遵守世俗礼法的人,无论做出什么时候,都不会叫人意外。 喜欢了,便去撩拨,不喜欢的,便瞧也不瞧一眼,敢爱敢恨,是她刻在骨子里的性格。 想到这,众人无不艳羡武松,潘金莲生得花容月貌,风流婉转,只怕是宫里的娘娘也她比不上,能与她共度一宵,多少男人做梦都能笑醒。 众人看着武松,武松目光慢慢移过来,眸光之中有着几分探究,小二手脚麻利把茶放在桌上,又迅速逃离二人身边。 是非之地,还是躲着点好。 潘金莲拿起茶壶,给自己斟了一杯茶,轻啜一口,道:“我刚从清河县出来,听到一件稀奇事,你要不要听?” 稀奇事?还能有比你收拾张大善人与知县的事情更稀奇的吗? 众人腹诽着。 潘金莲道:“清河县呢,有两个兄弟,一个高大英俊,仪表堂堂,另一个身高不到五尺——” 武松目光骤冷,道:“你想说什么?” 潘金莲笑道:“嗳,别生气呀,又不是说你。” 书中的武松,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街道上中二少年,整日因为兄长被人欺负与人打架,后来失手把人打倒在地,被兄长逼着离开清河县去沧州避难。 这个时候的武松远没有后来的心思缜密,做事滴水不漏,这时候的他脾气暴躁,一双铁拳从未怕过人。 远走沧州后,在柴进那受了不少冷眼,才将他身上的中二之气慢慢磨练为成熟稳重。 这便是第二个阶段的武松,打虎武松武都头。 见人不卑不亢,上能应付知县,下能将士兵们收为己用,在阳谷县落了个极好的名声,他适应了这个时代的规则,有着自己的底线,在吃人的制度下混得风生水起。 若不是武大郎身死,以他稳妥缜密的性格,扶摇而上只是时间问题。 可武大郎还是死了。 武大郎饮下□□,他不再隐忍,不再给自己留后路。 天伤星就此归位。 然无论哪个阶段,武松都是一个非常纯粹,甚至非常干净的人,磊磊落落,清清白白。 杀嫂子,找人做见证,事实摆在面前,杀你是为了报仇,罪打蒋门神是为了报恩,报恩之后被蒋门神算计,不得不血溅鸳鸯楼,杀了人之后,仍不忘写上几个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这样的一个人,也无怪乎被自己的嫂子看上。 潘金莲笑了笑,放下茶杯,手指绕着自己的头发,道:“那个武二,前几日因为兄长与人打架,一拳将人打倒,把他兄长吓得半死,又是哭又是拽,让他离开清河县避难。” 武松眼睛轻眯,潘金莲继续道:“只是被他打倒的那人啊,并没有死。你说可笑不可笑?连人死没死都不知道,便生拖硬拽让自己的弟弟逃命,这个兄长,委实糊涂。” 潘金莲话音刚落,武松将手中茶杯重重一放,原本敛去冷意的眼,现在满是威胁之意。 “我不打女人,你走。” 武松冷声道。 潘金莲笑弯了眼。 现在中二病的武松,傲娇得有点可爱。 她若是个男子,这般说他兄长,只怕早就吃了他的拳头。 可她偏偏不是男子,是个娇娇俏俏的女子,且又是一个不拘小节替天行道的女子,他若对她动手,那便失了道义。 潘金莲将杯中水一饮而尽,身体微微前倾,对上武松冷峻的眉眼,道:“景阳冈上有一只吃人的大虫,专吃过路人,你若回清河县,记得绕开景阳冈。” 说完这句话,潘金莲站起身,对着吃草的马儿吹了口哨,马儿听到口哨声,撒欢跑到茶馆前。 武松漫不经心瞧去,潘金莲飞身上马,烈红的衣裳像是云朵着了火。 像是察觉了他的目光,她回眸一笑,道:“我说的这个稀奇事,能否换一杯茶水喝?” 许是阳光太刺眼,武松蹙眉收回目光。 山风拂过,传来少女大笑着纵马而去的声音。 声音越来越远,直至完全听不见,武松慢慢饮着茶。 茶馆恢复了刚才的热闹。 茶馆的众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潘金莲,与刚才不同的是,少了几分轻薄之意。 “你说她去去哪?” “你刚才没听到吗?景阳冈有吃人的大虫,以她的性格啊,多半是去杀大虫了。” “她一个女子,能杀得了大虫吗?。” 武松眉头微动,饮茶的动作顿了顿。 “她厉害得很,或许能杀吧。” “人与虎终究是不同的,能杀人不代表能杀虎,那大虫又凶猛得很,很多猎户结伴去除它,都被它给吃了。” 午时已过,太阳慢慢向西方滑去,茶馆里的灼热之气淡了几分,武松放下茶杯,道:“小二,结账。” 武松从袖口里摸出几个钱,放在桌面上,走出茶馆,眯眼看向景阳冈的位置。 茶馆里的人歇完了乏,三三两两踏上征程。 武松走在路上,不过几日,便到了一个酒馆,酒馆外飘着旗子,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冈。 武松大步走进去,叫了牛肉与酒。 店家给他斟完三杯便不再斟酒,武松把哨棒一放,店家又忙不迭斟酒。 一杯一杯又一杯,武松有了几分醉意,借着醉意,武松道:“这几日都有什么人来过这里?” 店家窥了他一眼,斟酌半晌,犹豫道:“左不过是往来的过路人。” “有一个过路人奇怪得很,是个极貌美的女子,来了我这儿只要酒吃。一连吃了几日的酒,在我这儿住了好几日,瞧上去心情似乎不大好,像是在等什么人。” 武松看着碗里的酒。 临近傍晚,酒水里映着落日彩霞,有几分那人身上热烈的红的味道。 武松闷头把酒喝完,低声道:“那人呢?” “许是她等不来要等的人,昨夜她又吃醉了酒,一个人上景阳冈了。景阳冈有大虫,她又是个弱质女流,只怕这会儿早就葬身虎腹了。” 武松面上一冷,将店家原本想说的他苦劝不住,可惜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硬生生地吓回了肚子里。 第111章 潘金莲 去阳谷县的,多半走这条路,一来路程近,二来沿途有歇脚梳洗的地方,不用搞得自己很是狼狈。 走这条路的行人多,他的客官也就多,每日络绎不绝的,他照应都照应不过来,哪里会记得寻常路过的行人? 之所以对潘金莲的印象深刻,因为这个时代的女子甚少有抛头露面的。 大家闺秀讲究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家碧玉也极少出远门,纵然出门,多是跟随家人一起的,长长的帷幕从头遮到脚,莫说模样了,连身段都瞧不出来。 他在景阳冈开店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独自行走的少女。 那少女一身红衣,娇娇俏俏,瞧上一眼,便叫人酥了身子。 客栈里的人都去瞧她,她也不恼,像是察觉不到旁人的目光一样,大大方方点酒点菜,一个人往桌上一坐,开始自顾自喝酒。 古往今来,哪有妙龄少女一人出来买醉的? 多半是生活中遇到了不顺心的事情,再要么是跟家人闹了别扭,这才迫不得已出来的。 店家瞧了瞧,那少女与他女儿的年龄差不多,他女儿是他的掌心宝,这个少女当也一样,是她父亲的珍宝,若是在外面出了意外,当爹的指不定该怎么伤心呢。 店家这般想着,有意上前招呼两句,刚刚迈开脚步,便看见周围大胆的登徒子已经围了上去。 登徒子摇着扇子端着酒,眼睛里淌出水来,道:“小娘子,一个人吃酒,哪有两个人一同吃酒来得快活?” 登徒子把酒坛放在桌上,身体便往少女身上蹭,还未挨到少女身体,少女手臂一挥,随手拎起登徒子的酒坛,砰地一下摔在登徒子身上。 少女喝了三杯酒,脸颊微红,眉梢轻挑,清越的声音略带着几分醉意,道:“你打错了主意。” 登徒子抱着头在地上滚来滚去,想要再凑过去一亲芳泽的人默默收回了自己已经迈出去的脚,不约而同想起近日里传得沸沸扬扬的一个人: 潘金莲。 年龄对得上,漂亮的脸蛋与妩媚的身段对得上,脾气对得上,身手更是对得上,不是她还有谁? 见此,店家没去多管闲事。 开玩笑,清河县所有的衙役都拿她没有办法,眼前的登徒子更不会对她造成任何伤害。 莫说伤害她了,以她的乖戾作风,不杀登徒子便是手下留情了。 只是登徒子若是死在他店里,只怕他也要去府衙走一趟,只盼着潘金莲生气归生气,莫动不动要人性命。 潘金莲在客栈住了几日,店家提心吊胆了几日——每日来店里的行人,看到一个貌美少女孤身喝酒,总有那么几个控制不住自己的人,想要凑上前的。 店家苦劝不住,不忍别过头。 骨头的断裂的声音,男人的哀嚎声不绝于耳,店家摇头轻叹。 这些行人呐,怎么就不听劝呢? 他不是怕潘金莲受伤害,而是怕他们上西天啊。 如此过了几日后,店家自以为摸清了潘金莲的性子。 这个时代,哪有那么多女子单身闯荡的事情?又有多少女使能拒绝一方大户的纳妾要求? 潘金莲拒绝张大善人,多是少女怀春,心里有了人,在清河县大闹一场后,她在清河县再难待得下去,便决定跟着心上人一起远走高飞,二人约定了时间地点,潘金莲先行,在约好的地方等着心上人。 只是她等的人许久未到,所以她的心情越来越坏,整日里喝酒买醉打发时间。 最后等到她不愿意再等,索性一人夜里上了景阳冈,他怎么拦都拦不住。 店家唏嘘不已,心里将那个失约的男人在心里骂上了千百遍。 潘金莲脾气虽怪了些,可心肠与相貌是一等一的好,辜负了这样的女人,只怕那人余生再也找不到这般好的人了。 今日英武的男子来店,又说了那样的话,店家眼皮子一跳,心里的八卦之火便再也憋不住了,竹筒倒豆子一般说了个清楚。 他越说,男子的脸越黑,他说到最后,男子眸光骤冷,将他吓得打了一个哆嗦。 武松把酒菜钱往桌上一放,抄起哨棒,便往店外走。 店家如梦初醒,追了出来,道:“哎,那位壮士,景阳冈上有吃人的大虫——” 武松置若罔闻,径直上山。 金乌西坠,光线稀薄,山上的树枝与怪石像是一个个藏在黑暗里的兽,窥准时机伺机而动。 远处的夜风卷起落叶,沙沙的声音和着怪鸟的叫声,让人不寒而栗。 武松剑眉微蹙。 这种环境,他一个男人尚且觉得阴森可怖,那个女子又是如何受得住的? 武松极目而望,残阳如血,被葱葱郁郁的树枝遮得只剩下丝丝缕缕的红色,映照在山野丛林中,像是人血洒在上面。 山间有石有鸟有树林,唯独没有那一抹热烈的红。 武松想起行人与店家的话:景阳冈山上有吃人的大虫,吃了不少行人与猎户,难不成,她已经被大虫吃了? 武松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 手里的哨棒被武松随手丢在一边,他靠着身边的古树慢慢坐下来,长腿一条曲着,一条伸着。 山上昼夜温差大,凉风习习吹动着武松鬂间的散乱的发,武松慢慢闭上眼,微微向后仰去,脑袋贴在树干上,微不可查地轻叹一声。 树上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武松耳朵微动,冷声开口:“谁?” 头顶传来女子的一声娇笑,武松睁开眼向上瞧去,只见红衣少女窝在树干上,裙摆随着夜风的浮动而轻轻起舞着。 这棵树有些年头了,树干极粗,要几个人围在一起才能保住,少女的身形并不算高大,纤瘦灵巧,与粗壮的树干相比,她像是一只挂在那的红风筝。 武松眉头舒展开来。 潘金莲晃了晃酸胀的胳膊,自来熟道:“那什么,我腿受伤了,你能在底下接我一下不?” 武松:“……” 他很想知道,在腿受伤的情况下,她是如何爬那么高的树的。 武松想起潘金莲在茶馆时的轻浮动作,面上一冷,道:“不接。” 哪曾想,他的话音刚落,树上的人儿便不管不顾地挑了下来。 树干极高,若他不接,以她瘦弱的身板,怕是要断上几根骨头。 武松在男女授受不亲,还是看人活生生摔断骨头的两难中挣扎一瞬,只得脚尖点地,一跃而起,将落下来的潘金莲抱在怀里,而后稳稳落在地上。 夜风聊起潘金莲的发,淡淡的花香味萦绕在武松鼻尖,武松剑眉微蹙,微微往一边偏过脸,她的手指搭在他的脖子上,因吹了夜风略有些凉的指腹让武松有些不适。 怀里的人比他想象中的还要瘦一点,抱在怀里骨头硌人。 想想也是,一个自幼跟人当丫鬟的人,伙食能有多好? 不瘦才是怪事。 武松稳稳落在地上,松开环着潘金莲的手。 伴随着一声“哎哟”的吃痛声,红色的身影倒了下去,武松连忙去拉潘金莲的胳膊,温香暖玉迎了满面。 面前是潘金莲漂亮得有些过分的脸,呼吸间的热气洒在他脸上,而怀里的身体更是软得不像话,让人不知道把手往哪放。 武松把脸别在一边,低声道:“你真的受伤了?” 他刚才把她放下来的动作虽然并不温柔,可也并不算鲁莽,以她的身手,绝不会吃痛倒在地上。 潘金莲俯下身,隔着裙摆揉着脚踝,道:“我还会骗你不成?” “昨夜我上景阳冈,遇到一只好大的吊睛白额大虫,我吓坏了,这才伤了脚。” 讲真,这事儿说起来有点丢人,想她也是在各个世界穿梭多年的老人了,什么惊心动魄的大场面没有见过? 偏被一只老虎吓得魂飞魄散,慌不择路摔伤了脚踝,若不是紧急调动晋江系统,只怕她这会儿早就葬身虎腹了。 其实仔细想想,昨夜的事情也怪不得她。 她昨夜上山时已有了几分醉意,行动反应都很迟缓,骑在小红马上,只想着马速快,应该遇不到老虎——她是个讲究人,没想跟武松抢打老虎的事情。 哪曾想,山路没有走一半,被她调/得分外温顺的小红马剧烈一颠,把她从马背上颠了下来,下一个瞬间,一只巨大的猛虎向她扑来。 她瞬间便醒了酒,往一旁滚去,好不好的,旁边是一块大石头,正撞上她的脚踝…… 这下好了,彻底不用跑了。 猛虎血盆大口吐着腥气,她连忙启动晋江系统,把自己弄在了树干上。 猛虎顺着气味找到她,在树干下不停地撞树,她窝在树干上,准备从晋江系统里拿出一把弩,直接射/杀猛虎。 好在树干足够粗壮,巨虎撞了几下后,便放弃了,仰天冲她大吼几声,摇着尾巴走了。 巨虎走后,潘金莲正要下来,系统滴滴答答提醒着,武松正在赶来的路上。 潘金莲眸光一转,随手擦了一下额上的虚汗,笑了起来。 ——她明明说了景阳冈有猛虎吃人,让他避开景阳冈,可他还是走了景阳冈的这条路,这是不是代表着,他冷硬的态度下有着一颗温暖的心? 害怕她在景阳冈上遇到意外,所以才走了景阳冈? 潘金莲心头一动,在树干上窝了一夜,看武松身披霞光走进山林,看武松左顾右盼似乎在寻找着东西,看武松一无所获后轻叹一声躺在地上,看武松闭上眼倚在树干上。 繁茂的树枝遮尽清风明月,潘金莲在心里笑出了声。 此时不撩,更待何时? 第112章 潘金莲 扪心自问,武松并不是一个容易撩得人。 书里潘姑娘的撩汉方式被后人奉为经典,那句“你若有心,便喝我这半盏残酒”,更是被后人推崇备至,可这般缠绵入骨的手段,遇到武松后,如水滴入大海,掀不起一丝风浪,叫潘姑娘揉碎了心肠。 潘姑娘遇到武松尚且如此,她撩武松能撩得动吗? 潘金莲认真想了一会儿,觉得还是有希望的。 毕竟她和武松相逢未嫁时,中间没有横着道德伦理,武松也不会像书里那般压抑自己,她的所作所为虽然离经叛道,可说到底做的全是为民除害替天行道的事情,这种行为,很容易引起武松的好感的。 ——尽管她不轻不重地说了两句武大郎不大精细的话,惹得武松想揍她。 夜风习习,潘金莲揉着受伤的脚踝,颤声轻呼道:“好疼。” 她第一次出现在武松面前时,是红衣纵马而来,乖戾嚣张,像是满张的弓,出鞘的剑,任何人都要避她的锋芒,这时候的她,是很难让人心生怜惜的。 武松纵然欣赏她之前做的事情,见了这样的她,混熟了之后多半是拍拍她的肩膀,道上一句好兄弟,然后大碗喝酒大碗吃肉。 什么?你说红颜知己心上人? 有把自家兄弟当红粉的吗?咱是铁骨铮铮的汉子,怎能做出那等下作的事情! 作为一个撩汉达人,潘金莲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她和武松的事情往“兄弟”那方面发展,替天行道一来是不想看世人被奴役被欺压,二来么,是为了稍稍刷一下武松的好感。 解决张大善人后,武松对她的行径颇为欣赏就行了,没必要往女汉子的路上走到黑。 乖戾妩媚又刁钻,是她给自己新身份的定位。 她在树枝上窝了一夜,长时间没有活动身体,四肢有些发麻,脚踝又在隐隐作痛,夜风透过裙摆,渗入伤处,凉飕飕的,潘金莲倒吸一口冷气,纤瘦的身影晃了晃。 “嗳,扶我一下。” 潘金莲伸手去抓武松的胳膊,武松身体僵硬,抗拒的意味很明显。 夜幕已深,武松垂眸看着红衣少女。 她的确受了伤,行动之间不复在茶馆的灵敏,甚至还有些笨拙,瘦瘦的肩膀像是风雨中摇曳的花儿。 武松犹豫了一下,最后伸出手,隔着布料,扶住了她的胳膊。 此时已经入夏,世人早已脱去厚重的春装,换上轻盈的夏装。 隔着薄薄布料,武松能感觉到掌心潘金莲肌肤的温度与柔软,因为离得太近,他甚至还能嗅到她发间的清香。 武松别开脸,想离那法香远一点。 他是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对女人身上的香没有什么研究,只觉得那清香清冷之后,略泛着甜,像极了潘金莲,张牙舞爪的背后,是一颗柔软的少女心。 想到这,武松又觉得这个结论有些荒唐。 他才认识潘金莲多久?说的话一双手能数得过来,他对她的了解,是她在清河县收拾张大善人,替穷苦的百姓出头,再之后是茶馆相见,她飞扬跋扈,举止轻挑,半点女人该有的端庄娇羞也无,若不是那张脸生得实在好看,他几乎能将她当成一个行事不拘一格的江湖汉子。 武松微微侧过脸,看了一眼潘金莲。 夜里的丛林光线很暗,皎皎的月色被枝叶遮了大半,只有稀稀疏疏的月光撒下来,落在那白如玉的俏脸上。 她细细的眉微微蹙着,全然不见茶馆时的骄矜,更像一个受了天大委屈的小姑娘,唇色有些发白,轻轻抿着,似乎快要哭了出来。 武松眉头微动,低声道:“很痛?” “那当然了。”潘金莲抬头,精致的小脸鼓鼓的,皱成了小包子,声音有些哑,道:“要不然,你试一下断腿是什么感受。” 潘金莲语气并不算好,语意里有些似是而非的埋怨味道,却又叫人不会心生反感,像是他曾经在街头遇到的小奶猫。 小奶猫见了人,浑身的毛都炸了起来,低声呜咽着,气势十足,奶凶奶凶的,让人瞧了不但不会害怕,还会忍不住想要摸两把。 武松目光不似刚才那般冷硬,道:“我带你下山。” 他断过腿的。 那时候他很小,整天躺在床上喊疼,家里很穷,请不来大夫,是他大哥求了药,来给他换上。 大哥换药的动作远不比大夫轻柔,每次换药,他都要嚎半天。 时隔多年,他依旧能记起那时候的疼,每每想起,便觉得牙酸。 他尚且无法忍受断腿的疼,潘金莲是个女子,更受不住了。 山上昼夜温差大,若待得久了,日后腿纵然好了,只怕也会留下病根,还是尽快把她带下山为好。 许是他在茶馆对她的态度并不算好,潘金莲半信半疑,指了指自己,试探道:“你带我下山?” 武松颔首道:“自然。” 潘金莲伸开双手,道:“来,背我。” 武松:“……” 武松的心情有一瞬的复杂。 他知道以她现在的情况,是不可能自己走下山的,上山容易下山难,她一条伤腿不能用力,哪怕他搀扶她下山也不现实,他只能背着她走下去。 这个时代男女授受不亲,他背她下山是不得已而为之,若换成其他女子,只怕早红了脸,推辞几句,可她倒好,一脸的迫不及待,若不是伤了腿,她这会儿都能跳到他背上。 转念一想,武松又觉得颇为符合她的性格——把知县踩在脚下的人,眼里是没有世俗礼法的。 更何况,她在茶馆还喝过他的半盏茶。 想到她喝完茶之后茶杯上留下的浅浅的红,武松移开视线,耳朵有点烫。 “快,背我。”潘金莲张着手,一脸的笑意。 武松有种自己被轻薄了的错觉。 本着不能见死不救的心理,武松蹲下身,自动忽略潘金莲的笑声。 潘金莲爬上他的背,柔软贴了过来,呼吸间的热气洒在他的脖颈。 武松不自然地转了转脖子,耳后是潘金莲笑眯眯的声音:“我在山上一天了,好饿,等到了山下的酒馆,我请你喝酒吃肉。” 此话一听,武松又觉得自己想得有点多。 潘金莲的行为举止,明明就是心无城府的表现,哪里是处心积虑轻薄他的浪/荡/女? 多半在她心里,他只是一个可以交往的兄弟,而不是同床共枕的良人。 至于那萦绕在他脖颈间的热气,她被他背在身上,腿又受了伤,使不上力气,不趴在他身上,怎能被他背着? 再说了,不呼吸的是死人,她若不呼吸,这会儿他可以挖个坑把她埋了。 武松刚松一口气,便发觉自己的头发被人绕了一下。 武松用余光去瞧,潘金莲趴在他背上,纤细的手指把玩着他的发,像是小孩子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宝贝儿一般。 一边玩,一边还道:“你一个大男人,头发怎养得这般好?” 武松:“……别动我头发。” “那么小气干嘛?” 武松拒绝回答潘金莲的问题。 见武松不说话,潘金莲笑道:“想不到你人这么好,我还以为你会丢下我一个人走了。” 武松不置可否。 潘金莲继续道:“你这么好的一个人,别整天扳着脸,看着怪吓人的。在茶馆的时候,都没有人跟你说话,也就我胆大,敢去喝你杯子里的茶。” 武松看着前方的路,听潘金莲叽叽喳喳说着话,忽而觉得,潘金莲的性子似乎也不错。 爱说爱笑,挺好的,除了有些时候会不着调。 就比如现在:“那只大虫怎么不见了?别是知道你来了不敢出来了。哼,欺软怕硬的家伙,只敢欺负我一个弱不禁风的女子。” 武松自动忽略“弱不禁风”。 那个出场一片飞刀将茶馆众人吓得跪地磕头的女罗刹,怕是他眼花看错了人。 不过说起来,他也挺纳闷的,景阳冈上吃人的大虫怎么没出现。 夜风四起,卷起地上厚厚的落叶,枝叶沙沙响,武松剑眉微蹙,停下了脚步。 身上的少女声音突然紧张起来:“怕不是大虫来了,你快把我放下来。” 武松背着潘金莲向右边一躲,原本他立着的地方从后面扑过来一只吊睛白额大虫,那大虫见一扑不成,便用尾巴一扫。 厉风扑面而来,武松眼疾手快,迅速往后跳了两步。 身上的潘金莲拍着他的肩膀:“我先下来,快,弄死它。” ……她对他的力气当真是盲目的自信。 武松放下潘金莲,两手交叉,看着面前的大虫,活动着手腕,身后是潘金莲给他加油助威的声音:“揍它!” 有那么一瞬间,武松感觉自己来到了斗鸡场,而他是那只被人驱使着去斗得大公鸡。 武松很想提醒她,对面是只虎,他唯一的武器哨棒,刚才背她的时候被她丢在一边说碍事,他现在赤手空拳,去跟一只膘肥体壮的大虫去打架,身后还有一个无法活动的她,他不仅要躲避大虫的攻击,更要提防大虫会不会绕过他,直接去吃她。 毕竟这是一只让许多猎户都手足无措的大虫,他不能掉以轻心,偏她像是在看表演一般,语气轻快,一点担心也无。 到底是谁给她的自信? 武松偏过脸,去瞧潘金莲。 微弱月光下,她整个人窝在树干旁,肩膀轻轻起伏着,漂亮的有点过分的脸微微泛着白,额间散乱的鬓发一缕一缕的,像是被虚汗浸湿了一般。 武松一怔。 她不是一点也不害怕吗? 皎皎月下,潘金莲歪着头,心虚一笑,道:“呀,被你发现了。” “我挺怕的,你千万别死啊。” 武松心口蓦然一软。 第113章 潘金莲 她昨夜被大虫追得满地跑,最后急中生智手脚并用爬到古树上,她原本光鲜的列红色衣裳被树枝划破,高高挽起的发松松垮垮,还有发丝散在脸侧,通过这些,他不难想象到她当时的狼狈模样。 一个女子,哪怕是一个行事不拘一格的女子,刚从虎口逃生,在树枝上窝了一夜,如今又遇到差点把她吃了的大虫,怎么可能不害怕? 她不是不害怕,她是害怕她的害怕会影响他的情绪,所以故作镇定,给他加油打气。 武松收回目光,抬头看着面前威风凛凛的大虫,声音不复刚才的冷硬,道:“莫怕。” “嗯,不怕。”潘金莲裹了裹自己身上的衣服,道:“有你在,我怕啥?” 夜风扬起武松的发,武松斯条慢理地挽起自己的袖子,大虫长啸一声,扑了过来。 经过昨夜被大虫追得没地跑得事情,潘金莲对大虫有一丢丢的心理阴影,心惊肉跳地看着武松与大虫搏斗。 武松比这个时代的男子高一些,但不是五大三粗的那一种,他身上的肌肉并不是特别夸张,是偏精瘦的那一种,得天独厚的身高与身材,再加上他冷冽的气质,让他行在人群中,是鹤立鸡群的显眼。 武松的气质与身材是老天赏饭吃的那一挂,行动之间极有威视,可那是在人群中,在山林之王面前,他就是一块异常美味的肥肉。 山上昼夜温差大,凉风习习,拂面而来。 恰逢大虫怒吼,锋利牙齿之间的血腥味便飘了过来,熏得潘金莲捏住了鼻子。 大虫口里的味道实在太难闻,也不知道与大虫更近的武松是怎么受住的。 潘金莲蹙眉瞧去,武松速度极快,闪在一边,月色斑驳,如碎了的玉屑一般洒在他的侧脸上,他鼻翼微动,似乎也有些受不了大虫的味道。 潘金莲笑了起来。 英武如武松也有受不了的东西,看来这只大虫没少吃人,只盼着武松尽快把害人的大虫打死,替那些葬身虎腹的人报仇雪恨。 大虫再次冲过来,武松纵身一跃,一手并起,手肘狠狠打在大虫的脖子上。 大虫吃痛,巨大的身躯栽在地上,落叶飘飘荡荡,武松手握成拳,重重打在大虫的脑袋上。 一拳又一拳,大虫不住哀嚎着。 双方相差太悬殊,潘金莲险些看花了眼。 水浒传并不是一本武侠小说,内容更为写实,没有一剑霜寒十四州的武功与传说。 书里的武松虽有神力,可说破天也只是个普通人,面对吃了无数人的大虫,他并不能做到秒杀,严格来说,他和大虫五五开,打死大虫靠的生而为人更为机敏的智商,而不是全靠武力的压制。 正是因为知道这些,所以她才会格外担心,毕竟现在的武松不比书里,身边还有一个行动不便的累赘,他要考虑自己的每个动作会不会让大虫伤到她,行动之间有很多的掣肘。 可尽管如此,武松还是把凶猛得大虫打死了,一点也不惊险环生,跌宕起伏,武松躲了几次大虫的攻击后,便找到了大虫的弱点,一击重皱把大虫打得爬不起来,而后压着大虫狠揍。 这是一场智力与武力的完全压制,结局没有任何悬念。 她白担心一场了。 潘金莲心情颇为复杂。 本以为武松的水平比平常人高上一些,是钻石,结果一出来,武松是大师,甚至是王者。 果然她就不该把武松当正常人看待的。 武松还在一拳一拳打虎,刚才威风凛凛的山林之王瘫成一团,不复万兽之王的雄风。 看到这一幕,她忍不住想起书中数次描写的武松的神力——几百斤的石块被武松毫不费力单手举起,往天上一扔,石块飞入云霄,过了很久再落下来,他还能轻轻巧巧地接住。 换成正常人,别说扔石块再接住了,双手都不定能搬起来。 潘金莲叹了一声。 施老爷子终究是偏爱武二郎的。 他恨也坦荡,爱也坦荡,山中青竹般宁折不弯。只可惜,生于这个时代便是原罪,水浒一百零八将,下场个个凄凉,武松在征讨方腊时断了一条胳膊,最后圆寂在六和寺。 武松的结局虽然比其他梁山好汉好上许多,可潘金莲仍是觉得痛惜。 若武松生在其他时代,乱世他是镇守一方的定海神针,盛世他是打马而过的英武才俊,乱世和盛世他都没选择,偏生在了这个不给人留一点活路的宋朝。 天子昏庸,佞臣揽政,不久之后,是震惊华夏的靖康之耻。 古往今来,奇耻大辱莫若靖康。 东京失陷,无能的天子与朝臣为了保住自己的命,将自己的妻子女儿折现送给金人糟蹋。 千里无鸡鸣,白骨无人收,新鬼烦冤旧鬼哭。 每次想到靖康之耻,潘金莲便恨不得提刀杀了宋徽宗——他到了金地怎么还有脸作诗? 他若是个卧薪尝胆的勾践,那还罢了,偏他身为君主没有一点担当,用自己的妻女去换取自己的苟且偷生。 宋太/祖是武将篡取的天下,得位不正以至于终宋一朝,武将的地位都不高,颇受文臣的气。 这个时代的人被儒家那一套“君为臣纲”洗脑洗得太彻底,众人反上梁山,最后还是接受朝廷招安,成为再度被昏庸天子奴役的其中一个,而武松,也不过是无数悲剧的其中之一。 想起武松的结局,潘金莲便觉得心口犯酸。 不应该这样的。 她也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再度发生。 潘金莲扶着树干站起身,随手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当做拐杖用,一拐一瘸地走到武松面前。 大虫已经被打死了,武松额上有着细细的汗水,潘金莲从袖子里拿出帕子,伸手轻轻给武松擦着汗。 武松身体微微一僵,片刻后,侧脸避开她的动作。 潘金莲的手停在空中,哭笑不得道:“现在便讲男女授受不亲,等会儿你背我下山又当如何?” 武松抿了抿唇。 因为是侧脸,他英挺的鼻梁弧度格外好看,配着薄薄的唇,有一种禁欲却又引人犯罪的美感。 武松的脸近在咫尺间,潘金莲原本因想起靖康之耻的不虞之气散了大半。 顶好看的人就是有这种好处,让人看了他的脸,心中所有不平事都能平息下来。 潘金莲把帕子推在武松面前,道:“呐,你自己擦。” 武松看了看帕子,余光瞟了她一眼,迟疑片刻,最后接过帕子,擦着额上的汗。 擦完之后,武松把帕子还给潘金莲,潘金莲嘴角微翘,道:“脏了,你洗干净再给我。” 武松:“……” 天边的月色隐入云层,启明星在不知不觉中来临。 武松抬眉,红衣少女一手按着树枝做成的拐棍,一手叉腰,娇娇俏俏的神态,像极了偷腥之后眯眼晒着肚皮的猫儿。 他大概是上辈子欠了她,所以这辈子才会被她折腾。 手里的帕子质地良好,武松攥了攥,没有犹豫太久,随手把帕子塞在袖子里。 潘金莲道:“这只大虫太大了,咱们先下山,明天再找人把大虫弄下去。” 武松颔首,看了一眼大虫。 潘金莲笑了起来,把拐杖扔在一边,双手张开,道:“背我。” 武松抿唇蹲了下来。 温香暖玉迎了上来,熟悉的清香萦绕在他的鼻尖,背上的少女哪怕受了伤,也不老实,没有受伤的那条腿一荡一荡的,像是在坐秋千一般。 启明星越来越亮,潘金莲唱着不知名的小曲儿。 武松不大听曲子,也不知道她唱的是什么,只觉得她唱的小曲儿与这个时代的曲子有很大不同,不是风花雪月的缠绵悱恻,反倒是有一种烽火狼烟的苍凉。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低低的小曲儿唱在寂静的夜里,武松蹙着的剑眉慢慢舒展开来。 他有些向往她曲子的生活。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可是这个时代的武将,活得太憋屈也太辛苦。 武松闭了闭眼。 潘金莲唱完曲子后,把脸贴在武松的肩膀上,许久没说话。 习惯了潘金莲的叽叽喳喳,她突然沉默下来,反倒叫武松有些不适应。 启明星穿透层层云雾,武松头顶星光,不知过了多久,武松道:“好听。” 潘金莲换了一个更为舒服的动作趴在武松肩上,道:“我知道好听,词好,歌更好,可好听也没用,现在是大宋,不是汉唐。这个时代的人,建功立业是空谈,来这世上,便是为了遭罪的。” “君不见,军功卓越如狄公,尚落了郁郁而终。” 武松剑眉微蹙,眸光深沉似寒星。 潘金莲道:“二郎,你说这样的时代什么时候会结束?狄公是不世之将,千百年才能出一位,咱们的大宋,能有几位狄公给昏君佞臣糟蹋?” 武松没有回答,薄薄的唇抿得更紧了。 山间的风似乎更冷了,吹得人骨头都跟着疼了起来。 武松低声道:“你是女子,想这些做什么?” 背后少女的声音有着不知名的情绪:“我不仅仅是为自己想,更是为你想。” “生在这个世道,我替自己不值,更替你不值。你若生在其他时代,以你的的实力,必能统帅万军,成就万世功名,庇佑一方百姓。” “可你偏生在了这个世道,一身力气没处使,纵是打死了大虫又如何?不过是做一个都头,给知县打打下手。” 武松瞳孔骤然收缩,耳畔少女的声音还在继续:“二郎,你不委屈么?” 第114章 潘金莲 武松胸口微微起伏着。 怎么可能不委屈? 何为男儿? 是为天下请愿,是为万民请命,是沙场饮血,是封妻荫子。 这样的男儿,方称得上是疏狂男儿,热血汉子,他何尝不想这样? 可现实的生活摆在那,这个时代是读书人的天下,是投机取巧者的盛世,像他这样的武人,注定碌碌无为,苟且偷生。 大宋朝立国百年,自建/国到现在,军功之最是狄青,战功赫赫如杨家将,不过是在狄青账下做先锋。 很多人都说,终大宋一朝,不会再出第二个狄公,狄公代表了这个朝代武将的最高峰。 可是狄青的下场是什么呢? 是连接被贬,郁郁而终。 不世出的天才,武将之首的狄青尚且落了这样的下场,更别提其他武将了。 武松扪心自问,他没有狄青谨小微慎的性格,更没有狄青运筹帷幄的计谋,甚至冲锋陷阵他也远远不如狄青——毕竟他的马术并不出色,在马上的战斗力,远不如在马下的。 这对于一个身先士卒的将军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武松闭了闭眼,停下了脚步,抬头看着被云雾层层遮盖着的启明星。 莫说他了,或许终宋一朝,都不会有一个武将能与狄青相提并论,没有狄青的战功,下场只会更为凄惨。 启明星努力从云头探出身影,可逃脱的云雾的掣肘又如何? 云雾之后还有漫山遍野肆意生长着的树枝野草,启明星依旧无法指引路人前行的道路。 武松眼底的星光一点一点散去,低声缓缓道:“生于这个时代,是无从选择的事情。” 不是不委屈,而是委屈也要受着。 耳畔少女声音清越,带着几分笃定:“可想过哪种生活,是能选择的。” 武松瞳孔微缩,天边的启明星越发明亮。 “你选择沉默,就别怪生活中的黑暗,”说到这,少女声音微顿,温热的手指从他背上伸过来,围成一团,圈着他的脖子,轻声道:“我不想你走在黑暗。” “二郎,我不想。” 武松呼吸一滞,胸口剧烈起伏着,有什么东西落在心底,生根发芽,转瞬间长成参天大树,一发不可收拾。 潘金莲趴在武松肩上,声音轻轻柔柔的,像是羽毛拂过心口,让人有种酥酥麻麻的感觉。 “二郎,如果可以,我希望你昂首挺胸,走在阳光下。” “你那么好,配得上世间一切的美好。” 潘金莲的声音越来越低,似乎是睡着了。 武松收回仰头看天的目光,平视着前方。 他突然有些好奇,潘金莲口中所说的另一种选择,是什么样的。 武松闭目再睁开,眼底一片清明,脚踩着厚厚的枝叶,寂静的清晨有着细碎的响声,他一步一步走的很稳。 云雾散去,启明星引着火红的太阳,将稀薄的光晕慢慢铺成万丈霞光。 武松背着潘金莲,身披霞光,走到半山腰,便遇到了成群结队的猎户。 孤男寡女结伴而行,最容易招人非议,但眼下还有另外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猎户们对于武松二人也没有太多的好奇心,只是有些意外,毕竟山上的大虫吃了太多的人,晚上上山的,就没能活着下山的,他们两个是如何下的山? 武松淡淡道:“大虫被我打死了。” 此言一出,猎户皆惊,七嘴八舌问着武松是如何打死大虫的。 嘈乱的声音吵醒了潘金莲的美梦,潘金莲打着哈欠,揉了揉眼,道:“不信?不信去山上瞧一眼不就行了?” 猎户们咋咋呼呼要去看山上的大虫,让武松在前面带路。 武松回头瞧了一眼困得像是小鸡啄米的潘金莲,拒绝了猎户们的请求,道:“大虫已死,你们顺着这条路边能找到它的尸体。” 武松拒绝的很果断,猎户们只好自己上山。 武松背着潘金莲下山,寻了个客栈,让小二开了个房间,轻手轻脚把潘金莲放在床上。 睡梦中的潘金莲有些孩子气,两只手软软的,抓着小被子,握成没甚威胁力的小肉拳,贴在脸侧放着。 武松微蹙着的眉头舒展开来,眼底的冷意少了几分,给潘金莲掖了掖被子,这才走出房间,嘱咐小二若无事,不要上去打扰潘金莲的美梦。 潘金莲的腿受了伤,这样拖下去不是办法,武松问了一圈,附近并没有医馆。 客栈的掌柜是个心善的,见此对武松道:“若是寻常止血化瘀的药草,我那倒是有上一些。” 武松谢过掌柜,取来药草,上楼去找潘金莲。 潘金莲困得狠了,这会儿还在睡,武松不好去叫她,便把药草放在桌上,自己扔回楼下。 小二端了饭菜,武松吃着菜,一口一口喝着酒。 潘金莲的话,像是一把劈开混沌的的利剑,遮人视线的污浊散后,世界豁然开朗——生而为人,选择不了自己生活的时代,可是能选择自己想过什么的生活,逆来顺受,便是在黑夜里前行,而放手一搏,或许能得看到不同的景色。 酒水辛辣入喉,武松却越喝越清醒。 现在的生活,他一点也不想要。 武松又饮一杯酒,楼上突然传来少女慵懒的声音:“喝酒怎么不叫我?” 武松抿酒的动作一顿,放下酒杯,酒水晃了晃,似乎映了一缕极浅极浅的笑意在里面。 潘金莲抚了抚鬂间的发,武松抬起头,仍是平日里不苟言笑的模样,目光落在她的伤腿上,道:“你伤未好。” “这点小伤算什么?”潘金莲混不在意,扶着栏杆一拐一瘸要下楼。 武松剑眉微蹙,起身快步上楼,扶住了潘金莲,指了指屋里桌上的草药,道:“回去,有药。” 潘金莲恋恋不舍地看了一眼楼下大厅里桌上的美酒,一步三回头被武松搀扶进了屋。 不是她事事听从武松的话,而是腿上的伤着实疼。 她本来困得要死,好不容易睡着一会儿,没多久,便被疼醒了。 睡醒之后不见武松,空荡荡的屋里只有几株草药,她还以为武松这厮扔下她跑了,正欲下楼去问店小二,便看到坐在大厅吃饭的武松。 还算武松有点良心,知晓把她一个伤残人士丢下是不道德的。 潘金莲回到屋,往椅子上一坐,翻了翻桌上药草,道:“这东西要怎么用?” 武松道:“嚼碎敷在伤处。” 潘金莲:“……” 这方法够老土的,不过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也只能这样了。 潘金莲随手拿起一株药草,放在嘴里嚼了一下,苦涩的味道散满口腔,潘金莲的泪一下子便被熏出来了。 “咳咳,这什么玩意儿?” 潘金莲俯身吐着,一抬头,便看到武松正在栓门栓。 栓门栓?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武松血气方刚,她又正值青春,这这这…… 一瞬间,潘金莲脑补了几万字的小“哗——”文,什么被翻红浪,什么低声轻喘,单是想想,便叫人面红耳赤。 然再一想武松素日的为人,潘金莲脑海里的小“哗——”文瞬间烟消云散。 不是她把武松瞧扁了,而是武松这直男性格,哪怕自己中了不可描述的药物,与她共处一室时,也会自己丰衣足食弄出来。 钢铁直男的思维,永远都是这么画风清奇。 潘金莲叹息一声,不知是叹自己,还是叹武松。 武松关门,多半是给她治伤腿的,这是武松能做出的最出格的事情了。 果不其然,武松拴上门,回身来到潘金莲身边,剑眉蹙了蹙,目光向下瞧着,犹豫片刻,斟酌道:“我有接骨的经验,你若信我,我可以一试。” 与武松的小心拘谨相比,潘金莲的行为可谓是把世俗道德踩在脚底——她挑挑眉,俯身掀开裙摆,解开鞋袜,双手捧着伤腿,把腿一横,放在武松面前的椅子上,道:“来来来,别客气。” 武松:“……” 白生生的腿横在面前,紫红色的伤痕点缀其中,有一种凌虐的美感。 有那么一瞬间,武松以为自己来到了修炼千年的妖精洞府,勾魂夺魄的妖精吐气如兰,媚眼如丝,什么也不做,便断了人的心肠。 心口的悸动来得莫名其妙,一下一下如敲着鼓。 武松喉结滚动,抿了抿唇。 似是察觉了武松的无所适从,潘金莲有意调节气氛,道:“医者父母心,爹,我信你。” 武松:“……” 这下明明更尴尬了。 怕潘金莲再说出什么惊天奇言,武松深呼吸一口气,宽厚的手掌覆在红肿的伤处,正欲用力,手臂突然被一只柔软的小手握住了,耳畔是潘金莲怂怂的声音:“等等,会不会很疼?” 武松无奈抬头:“不过断腿罢了,有甚——” 话未说完,武松便闭了嘴。 眼前这个人,娇嫩的像是盛开但又未完全怒放的花儿,水盈盈的眼,粉嫩嫩的唇,肌肤更像是上好的羊脂玉一般。 尽管他没见过订好的羊脂玉是什么样子,但见了潘金莲的这张脸,他对羊脂玉也有了认知:洁白无瑕,隐有华光流动。 这样的人儿,生来便是被人捧在掌心呵护的,她之所以孤身行走于市,并不是因为她爱吃苦,而是这个时代所致,她不想被人奴役被欺压,便用自己的方式对抗暗无天日的环境。 可尽管如此,她仍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 武松眼底的星光柔和下来,声音也软了三分,手上的动作越发轻,道:“不会很疼,很快,只一下,一下就好,你别怕。” 潘金莲眨了眨眼,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了问题。 她对贼老天发誓,这是她认识武松以来,武松跟她说过的最长的一句话了,也是最温柔的一次。 甚至还带了几分情人之间的哄骗味道。 ……等等,情人之间?!!! 第115章 潘金莲 这下不是怀疑听力出问题了,她几乎怀疑自己所有的感官都出问题了。 武松是什么人? 钢铁直男,不解风情,更不懂什么风花雪月,甜言蜜语。 在他眼里,男人与女人的区别是不大的,更不会被女色所迷。 风流婉转的潘金莲,温柔小意的玉兰,泼辣美艳的孙二娘,这三个女人,随便拉出一个来,都能叫男人过不得美人关,沉浸在温柔乡不可自拔。 而武松遇到这些人后,动作干脆利落——潘金莲被挖心掏肺,玉兰被一刀杀了,孙二娘倒是没死,可也被他揍得不轻。 三位美人在武松身上折戟沉沙,彻底奠定了武松书中第一直男的交椅。 一个丝毫不懂怜香惜玉的直男,语气突然轻柔起来,这怎能不叫人怀疑是不是自己的感官出了问题? 潘金莲眨了眨眼,面前的武松目光一旦与她相接,便错开视线,她瞧不清武松眼底的神色,自然吃不准武松此时的心情。 只是依稀瞧见,武松时常紧蹙着的剑眉,有几分舒展之意,紧紧抿着的唇角,似乎也放平开来,少了凌厉肃杀之意。 潘金莲开始意识到,刚才的那句话,并不是她的错觉。 而是武松的的确确说了的。 怕她害怕,怕她忧心,又或者说,怕她受不住接骨的疼,怕她落泪。 潘金莲笑了起来。 与美人儿相比,这点疼算得了什么? 虽然武松是极英武的模样,与娇柔的美人儿没甚关系,可英武到了极致,也是一种美。 一种赏心悦目,让人瞧上便极有安全感的美。 潘金莲道:“嗳,二郎,你刚才说了什么?我没听清,你再说上一遍。” 武松抬头,淡淡看了一眼潘金莲,手指覆在潘金莲的断骨处,似乎在摸索要如何接骨。 “你过来一点,我告诉你。” 武松看着潘金莲的眼睛,低声道。 门窗紧闭,桌上又没有电灯,屋里的光线并不亮,昏昏沉沉的,像是天地初分时的昼夜不分。 男子的声线低沉,没由来地拨动着人的心弦 潘金莲按了按自己的胸口,那里面装着一颗狂跳不已的心脏,扑通扑通的,像是要跳出胸腔一般。 最怕流连花丛的浪子回头,最怕不解风情的直男突然间的撩拨。 扪心自问,她有些意动,甚至连腿上的疼痛似乎都减轻了几分。 有道是水纹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潘金莲身体微微前倾,顺势抬起手,轻轻落在武松的胳膊上,指腹隔着薄薄布料,拂过武松胳膊,一路往上,直至武松的肩膀上。 武松剑眉微动,目光却未动。 潘金莲手指揉揉在武松肩膀一捏,看着近在咫尺间的武松的脸,瞧着他如星光一样的眸,对着那九天之上的星辰吹了一口气。 武松眼波微转,潘金莲嘴角微勾,暧昧道:“二郎,这个距离,够不够近?” 离得太近,她看到淡淡的绯红慢慢爬上武松的脸,英挺的鼻,锋利的唇,似乎都柔和了几分。 武松突然抬眉,对上她的眼,声音低沉:“不够。” 潘金莲又近了一分,下巴抵在武松的肩膀上,笑眼弯弯,偏过脸去瞧武松自持的眼。 这种场景下,若换了旁人,她肯定会觉得那人是打着给她接骨的旗号,实则撩拨引诱她,想发生一些脖子以下的事情。 可身边之人是武松时,她便没有那种感觉了。 原因是武松这张脸,实在太禁欲了,而武松一贯的作风,更是狂野 直男,让人跟风花雪月联想不到一块。 她心里明白,武松多半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才这么说的,可哪怕知晓原因,她也愿意陪武松沉沦一番。 原因无他,她爱极了武松这张脸,和武松宁折不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 她怕不是个抖M。 潘金莲在心里吐槽着自己,背上忽然一热,是武松的手落在肩头,武松手指轻轻用力,便把她整个人圈在怀里。 清冽的气息迎了满面,也不知道谁的心跳乱了谁的心。 腿上传来剧痛,耳畔是武松呼吸间的温热,和刻意放柔的声音:“别怕。” “我在。” 潘金莲睫毛抖了抖,莫名的悸动将心底原本便不坚守的防线彻底冲垮。 有什么东西呼啸而来,遮天蔽日。 潘金莲整个人软在武松怀里,轻颤不已。 不知过了多久,她抬起头,眼前是武松明亮似星辰的眸,她揽在武松脖子上的手重重一压,武松的头低了下去。 潘金莲闭目迎了上去。 武松的动作是自持的生涩,片刻之后,似乎是熟悉了战场,开始攻城略地,一发不可收拾。 床上的帷幕被放下,武松自上至下看着她,似是在确认着什么,清澈的眸子闭了又睁开,努力克制着。 她轻笑,去拉武松的手,刚想开口,门外响起小二的叩门声,和猎户们浑厚的声音。 武松身体一震,眼底恢复了清明,忙从床上滚下来,捡起不知何时扔在地上的衣服手脚并用穿上。 系衣带间,武松余光瞧了一眼床上的潘金莲,她躺在床上。 客栈的环境并不算好,被褥也是不甚精细的,粗糙布料下,隐隐有着玉的光华在流动。 潘金莲一手托着脸,潋滟的眼直勾勾地看着他,道:“二郎,撩而不娶,终身不举哦。” 武松险些扯断了衣带,忙收回目光,嘴角微抿,没有说话。 店小二的声音仍在继续,武松一把扯上床上的帷幔,将潘金莲遮了个严严实实,快步走向门口,去给店小二开门。 武松走的太快,没留神一边的椅子,一脚将椅子踢翻。 床上的潘金莲听到动静,抱着被子笑得满床打滚。 这般莽撞不看路的武松可不多,她还是第一次见。 潘金莲笑弯了腰,偷偷拉开帷幔的一条缝,武松挡在门口,不让猎户们进来,高大的身影像是积雪压不弯的青松。 不知为何,武松与人说话时有些走神,语速也很快,似乎是不大想见这些猎户一般。 潘金莲又卷着被子笑了起来。 气氛一旦被打破,想在酝酿便难了,她和武松之间的最后一道程序,便就此搁置下来。 猎户们将武松打死的大虫抬下山,阳谷县的知县得知大虫被武松打死,送了武松好多银子,武松一分钱也没有留,把所有的银子分给了饱受大虫之苦的猎户们。 潘金莲大闹清河县的事情早就传得沸沸扬扬,知县很是为清河县的知县鞠了一把同情泪,默哀片刻后,很快便笑容满面与潘金莲攀谈起来。 知县知武松功夫高强,又请武松做了都头,武松看了一眼潘金莲,潘金莲略微点头,示意武松暂且应下来。 武松答应了知县的请求,暂且在阳谷县安身。 在阳谷县做了几日的都头后,武松便要去清河县接自己的兄长武大郎,潘金莲让武松不要去,静待几日后,武大郎自然会登门。 自客栈那次后,武松再与潘金莲相处,便有些不自在。 其实也不是说不自在,在武松的认知里,他都把潘金莲那样了,纵然潘金莲不说那句话,他也要迎娶潘金莲为妻的。 成家立业,是成家之后,方能去立业,并不是每个人都跟霍去病一般,匈奴未灭,何以家为的思想。 这个时代并非繁荣昌盛的汉朝,这个时代太黑暗,他不放心潘金莲一个人在外面闯荡,两个人在一处,互相有个照应,他也能与潘金莲一起,去改变,去奋斗,去亲眼见证她曾说过的太平盛世。 闲暇时间,武松有意无意试探潘金莲口风,提及婚约之事,潘金莲多是一笑而过,并不放在心上。 几次三番下来,武松由最开始的潘金莲必然会嫁他的笃定,慢慢变得心里没底起来。 武松琢磨半日,觉得自己悟了——婚姻之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与潘金莲私相授受算是什么事? 他虽然没有父母,可到底还是有个兄长的,长兄如父,自然是由兄长向潘金莲提亲的。 潘金莲行事再怎么不拘小节,但在一辈子的婚姻大事上,也是颇为传统的。 哪曾想,他与潘金莲说起这件事,潘金莲仍是浑不在意,武松放下水杯,眼睛轻眯看着潘金莲。 潘金莲笑意盈盈走过来,双手去捏武松的肩,手指刚碰到武松的肩,武松微微一避,转过身不理她。 潘金莲眉梢微挑,往武松怀里一趟,武松剑眉微蹙,潘金莲把玩着他鬂间的发,笑眯眯道:“我还以为二郎不着急,哪曾想二郎这般急不可耐。” “无妨,左右你现在有了宅院,咱们只需把大门一关,便能将那次没做完的时候做完。” 武松捉住她的手,面上微冷,低声道:“不可理喻。” 潘金莲下巴微抬,道:“我不可理喻的事情,多着呢。” 夏日的阳光毒辣,潘金莲面上泛着微微的红,像是三月的桃花,任人再气,只瞧上一眼这张脸,心中怨气便烟消云散。 武松偏过脸,不去看潘金莲。 潘金莲的手指戳了戳武松的胸口,道:“嗳,别气了,不是不叫你去找兄长,而是兄长现在便在阳谷县。” “我今日在街上买东西,瞧见一个模样与你说的差不多的人,又听旁人叫他的诨名,这才知道是他。只是你整日政务繁忙,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这件事。” 武松这才将脸转过来,半信半疑地看着潘金莲。 潘金莲继续道:“你将兄长接过来便接过来,旁的事情暂且不要说。” 武松蹙眉正欲开口,潘金莲伸手捂住武松的口,笑着道:“这几日有大事要发生,你未必有时间去忙活其他的事情。” 算一算时间,快到“梁山好汉”劫法场救宋江了。 这么精彩的事情,她与武松怎能错过呢? 第116章 潘金莲 她来到这个世界后,尚没来得及做太多的事情,故而这个世界原有的秩序不曾被打破,仍按照书里的剧情慢慢推进着。 唯一与书中不同的,便是少了一个伙同奸夫害死丈夫的貌美女子潘金莲,多了一个替天行道、做事不拘小节的潘女侠。 她目前改变的只是武松的命运,其他人的命运仍在继续,再过几日,便是宋江吟返诗,梁山众人劫法场的时间了。 男人对义字当先的人总是有莫名的好感,武松也不例外。 她与武松相处的这些时日里,武松除了提过他的兄长外,剩下只说了宋江。 说什么宋江是及时雨,待人最是真诚,若有机会得见,必要好好结识一番。 这还不算,武松还问她对宋江的看法,是否属于那种能改变时代的人。 她笑了笑,道:“能,他太能改变时代了。” 宋江是书里最具有争议性的人物,喜欢他的人认为他是真的在为梁山众人打算,招安是为了给众人寻了好出路,落草为寇虎踞一方听上去威风,可实际上是两码事,现在年轻力壮,能打能抗,刀口舔血没什么,可等你老了呢?又或者说有了孩子呢? 总不能当一辈子贼寇,让子孙后代也跟着当贼。 可是打吧,又不一定能打得过大宋的正规军,梁山占了地理优势,才能傲立不倒,真要是出了梁山,跟大宋正规军硬碰硬,其结果未必能比征方腊好多少。 所以招安,是最好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 而讨厌宋江的人呢,则是说宋江虚情假意,为了自己的仕途把兄弟全坑死了,梁山虽然打不过大宋正规军,但与方腊的起义军联合起来,未必没有一战之力,待推翻了大宋江山,再与方腊论雌雄,方是真正为天下,为兄弟着想,而不是自己死了,怕兄弟再反,败坏他名声,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杯毒酒把兄弟送上西天。 这不叫及时雨,这叫及时毒。 两种争论各执一方,潘金莲觉得两方都有道理,她信宋江受招安是为兄弟们打算,也觉得宋江毒死李逵有点不大道德,李逵虽杀人无数,可对宋江是一等一的忠心,临了却落了这个下场,也不知到了黄泉见到宋江是怎样的光景。 宋江前后矛盾的行为,彻底表明了一件事——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枭雄,他偏安一方,对天下没有太多的野心,却又顾及名声,常常为名声所累,做出一些叫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梁山好汉多是一群耿直汉子,能为宋江出谋划策的人并不多,为数不多的智多星吴用,所用的计谋尽是一些缺德到冒烟的。梁山上武力值勉强及格,政治手腕却不行,且宋江又没有一个长远的规划,最后下场凄凉似乎也颇为正常。 不过宋江这配置,若换成三国曹刘孙任何一个君主,分分钟便能推翻大宋再建乾坤。 君不见刘备开局俩草鞋,四五十岁的时候还被人追得满地跑。 曹操勉强算有点家底,拉了全村的人跟自己搞革/命,奈何忠心他的人也就那些人,每次他前脚出征,后脚大本营不是被偷家,就是搞内乱,让他疲于奔命。 碧眼儿坐领江东,开局倒是三位君主里配置最好的,可那会儿他才十八,文臣不服他,武将个个桀骜难驯,曹操大军一来,文臣为谁先投降的事情挤破脑袋,武将们个个说打却没人拿出方案,要不是周瑜在,强行给东吴续了一波命,只怕他九泉之下无脸见父兄。 刘备能打能抗治国也有一手,若有梁山众人追随,必能把宋徽宗拉下马,让宋江知道什么是义,也让宋徽宗瞧瞧什么是烈。 义是为了给兄弟报仇,把自己的家底全部压上,哪怕被陆逊一把火烧个精光,也无怨无悔。 何为烈? 有功安民曰烈,光有大功曰烈,戎业有光曰烈,刚正曰烈,汉昭烈帝的一生,是百折不挠的一生,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汉人宁折不弯的风骨。 至于曹老板和孙仲谋,那就更不用说,后院不起火,手下的人对他忠心耿耿,说什么做什么,以他们的性格,这偌大江山,必然先打为敬。 说到底,还是宋江野心不够,能力也不够。 想起以前武松跟她说起宋江的事情,潘金莲一脸笑意,贴着武松的耳朵,道:“你心上的那人来了。” 潘金莲刚吃了蜜饯,呼吸间是甜腻的,扫在脖颈与耳朵旁,痒痒的,烫烫的。 武松眉头微动,眸光轻闪,侧过脸看着潘金莲,低声道:“心上人?” 他与潘金莲同吃同住的这些时日里,风言风语从未停止过的,甚至就连阳谷县知县,也曾拉着他小心翼翼地问过几句,他只说潘金莲是自己的未婚妻子。 知县听此,便嘱咐他尽快操办婚事,毕竟吐沫星子能淹死人,他可以不在意,但潘姑娘是个女子,这样下去对她名声终归不好。 他面色微尬,心想她最不在意的就是名声了。 若她在意,便不会替天行道,在清河县为百姓狠狠地出了一口恶气,更不会与他这般亲密,却不提婚姻之事。 往日她不提,今日她的口风似乎有松动,说起了他的心上人。 武松不动声色道:“那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就是呢。” 潘金莲笑道:“他可不就是远在天边,近——” 说到这,潘金莲声音一顿,眸光微转,瞧着武松。 她和武松说的压根不是一个人。 不过也难为武松了,一个冷冽内敛的钢铁直男,硬生生被她带成了不动声色说情话的人。 潘金莲凑在武松脸上亲了一口,道:“我的心上人也是你。” 武松垂眸瞧着她不说话。 潘金莲便揽着武松的脖子,整个人窝着他身上,感受到他某处的悸动后,故意在那处蹭了蹭,武松身体僵硬起来,潘金莲弯眼笑着,暧昧道:“心上是你,想上也是你。” 武松剑眉微蹙,须臾间舒展开来,眼底像是着了火。 许是正值夏日,燥热不堪,武松深呼吸一口气,缓缓调整着自己的气息,慢慢道:“既是如此,你又为何不愿与我成亲?” 潘金莲道:“那些虚礼理它作甚?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我们便做一日的夫妻,待哪日相看两厌了,便一别两宽,谁也不纠缠谁。这样的生活,多好。” “不好。”武松捉住潘金莲不安分的手,清澈的眸子看着潘金莲,道:“不会厌的。” 潘金莲笑不可支:“你现在才多大?不过二十,人生才刚刚开始,以后的路长着呢……” 话未说完,便被武松沉声打断了:“大丈夫一言九鼎,我说不会厌,便不会厌。” 微风送来夏日的灼热,武松胸口微微起伏着,他握着潘金莲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 隔着薄薄的布料,潘金莲听到他心脏的狂跳。 武松低低道:“我不厌你,你也不许厌我,更不许与我好的时候,向旁的男人投怀送抱。” “若是我投怀送抱了,你当如何?” “我便将那人千刀万剐,挫骨扬灰。” “那么我呢?” 武松久久沉默。 不知过了多久,武松方才艰难开口,道:“罢,你若厌了我,便与我说一声,你自去寻旁的男人,我不拦你。” 潘金莲瞳孔微微收缩,心软到一塌糊涂。 钢铁直男的眼里容不得沙子,可若那沙子是她,他也不过说上一句,我不拦你。 潘金莲圈住武松,覆上他略带清冽之气的唇,生而为人的本能让她想将眼前这人拆吃入腹,可体力又告诉她,遇到武松,她只有躺平的份儿。 气息越来越乱,再回神已经是在床上,武松的发垂下来,她伸手攀着武松的脖子,道:“二郎,我嫁了。” 血气方刚的男子却迟迟没有动作。 潘金莲眨了眨眼,武松目光深邃,像是古井里面藏了火。 半晌后,武松深深呼吸一口气,长腿一跨,从潘金莲身上下来,走到桌子旁,拿掉茶壶盖,一口气将隔夜的凉水喝了个干净,光洁的背泛着水光。 武松匆匆披上衣服,系上衣带,快步走出屋,声音微哑:“我去接兄长。” 潘金莲:“……” 很好,这很直男。 直男的思维的是不娶不嫁不能做逾礼之事。 武大郎被接来后,说出的话让潘金莲险些以为自己来到了红楼梦剧组——武大郎说,这个弟妹,我像是见过的。 潘金莲嘴角微抽。 可不是见过吗?在另外一个平行时空,你不仅见过,还被毒过。 武大郎到来之后,武松与潘金莲的婚事提上了日程,三媒六聘一样也不能少,良道吉日个个都要挑,只是好日子还没选到,不速之客便登了门——梁山众人怕劫法场人数不够,听闻武松重义气,妻子潘金莲更是女中豪杰,特意过来相请,让他们一同去救宋江。 武松彼时刚从外面买了新衣服的料子回来,见到家中有人颇为奇怪,潘金莲抬眉瞧了一眼武松,没有好气道:“去,一定去。” 自那日之后,她便对武松一直没有好脸色。 事情都到那一步了,突然停下来无非两个原因,一是男人不行。 可武松不行吗? 武松出去走上一圈,荷尔蒙爆棚到大街小巷上至八十岁老妪,下到十几岁怀春少女,多瞧他两眼都会脸红心跳,说武松不行,怕是那些人第一个跳出来不答应。 不是男人不行,那便是第二个原因,女人太丑。 潘金莲揽镜自照,觉得自己美死了,谁要是娶了她,那不是祖坟冒青烟,是祖上十八代集体着火的大幸运,睡觉都能蒙着被子偷笑的事情。 偏武松不这样认为,在她面前硬生生克制了自己,心平气和跟她谈结婚。 结婚? 结个锤子! 她要搞事! 第117章 潘金莲 潘金莲斩钉截铁要去劫法场,救宋江,一旁的武松拦都拦不住。 武大郎素来是个胆小怕事的,听此吓得不轻,武松再三解释安慰后,他才不再哆嗦,堪堪能握住水杯了。 来请武松的人是花荣,花荣瞧了一眼武松后,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对于吴用非要拉武松入伙的事情,花荣心里是没有底的。武松与其他被逼上梁山的人不同,武松打死景阳冈的大虫后,名声大噪,被阳谷县知县请来做都头,都头的官职虽不高,可颇得知县重用,听人讲,知县上次往东京送银钱打点,也是让武松去做的。 武心性格爽朗,却也粗中有细,行事颇为稳妥谨慎,上次去东京,想来也会为自己打点一番,眼下金人虎视眈眈,各地又有起义之军,正是得用武将之时,武松是有真本事在身的人,再将东京的关系打点好,仕途必会平步青云。 官路畅通,身边又有红粉佳人相伴,且正值议亲之际,不日便要完婚,成家立业双丰收的情况下,岂会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打破自己原有的畅意生活? 劫法场,可是株连九族的大罪。 兄长,仕途,娇妻,他全部要了? 花荣很是怀疑吴用的计谋,吴用当时只是笑笑,道:“你且去请他,若他不来,我自有其他法子叫他来。” 想起平日里吴用使用的计谋,花荣打了个冷战——哪怕他与吴用是同一阵营的人,也觉得吴用的计谋委实毒辣了些,为了让人上梁山,无所不用其极。 武松杀了害人的大虫,又将知县赠与他的银两尽数分给饱受大虫之苦的猎户们,此等行径,委实叫人敬佩,花荣实在不想看到武松因为吴用的计谋家破人亡。 可不拉武松上山吧,以武松之武功心思,日后必会成为梁山的心腹大患,武松只能上梁山,不能为旁人所用。 在来的路上,花荣想了无数个劝说武松的法子,可到了武松的院子后,一个法子都没用,潘金莲的干脆利落超乎了他的想象,而武松对潘金莲的态度,更是让他大跌眼镜。 这个世道上,讲的是兄弟如手足,女人时衣服,一件衣服而已,不能穿了再换,哪个英雄好汉会因为女人而影响自己的决定? 武松会。 花荣能够感觉得出来,武松是对于劫法场救宋江的事情并没有潘金莲热衷,之所以同意完全是因为潘金莲,至于一旁被吓破了胆子的兄长武大郎,对他的影响可以说是完全没有。 这种事情很奇怪,花荣又瞧了一眼潘金莲。 不得不承认,潘金莲的确是一个极美的女子,她有一双勾人的眼睛,什么也不说,单只是瞧着你,便叫人心里痒痒的,像是有一只勾子在挠着自己的心一般。 瞧了几眼后,花荣认真地觉得,武松过不了美人关,是真的情有可原。 武大郎怕的要死,花荣想了想,让一同来的人先把武大郎送到梁山,一来官府追究起来不会伤及武大郎,二来么,武松只有这一个亲人,武大郎在梁山,武松心里有挂念,也不会继续跟着知县了。 对于这样的安排,武大郎连连说好,武松眉头微动,看着潘金莲道:“你意下如何?” 潘金莲挑挑眉,道:“我觉得很好,免去了你的后顾之忧。” 武松不置可否。 花荣笑道:“待二郎救了哥哥,一同上了梁山,到时再给二郎补一个轰轰烈烈的婚礼。” 武松颔首。 他上次去东京给知县办事,接触了不少朝堂官员,几日下来,彻底对大宋王朝绝望,天子昏庸,佞臣当道,百姓们挣扎在生与死的边缘,习武救不了世人,只有打破这个规则,才能还天下一个太平,还老百姓一个安稳日子。 从东京回来后,他与潘金莲说起此事,潘金莲那时候还在气头上,没有与他多说话,只是道:“不想与官员们打交道,便去梁山伯做贼寇的头头,振臂一呼,推翻大宋,再建江山。” 潘金莲说话的态度虽然冷冰冰的,但他并不觉得潘金莲说的是气话,甚至还觉得此法可行,暗地里留意梁山的事情。 武松本意大婚之后便辞了都头,带着潘金莲与兄长一同上梁山,哪曾想,他尚未来得及大婚,便有人找上门来,他正在犹豫间,潘金莲便已经答应了。 他心里明白,潘金莲是在跟他怄气。 潘金莲是个顶骄傲的人,那种场合他停了下来,她不生气是假的。 武松揉了揉眉心,余光去看潘金莲,潘金莲正与花荣说着话,花荣言谈风趣,引得潘金莲连连娇笑,一扫近日的阴郁气质。 花荣少年俊美,潘金莲面若桃花,两人都是顶好的相貌,凑在一起自然也是赏心悦目的。 可武松却只觉得那画面别扭得很。 武松打断二人谈话,不动声色立在二人中间,将潘金莲挡在后面,道:“先送兄长去梁山。” 花荣笑着应下,叫跟他一同前来的随从给武大郎收拾行囊,送武大郎去梁山。 几人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武松也开始动身去江州。 江州离阳谷县有一段距离,花荣备的有快马,三人骑马而行,风餐露宿往江州赶。 一路上,潘金莲与花荣有说有笑,但在面对武松时,态度却是颇为冷淡,武松也不是多话的人,二人经常相对无言,花荣看得颇为稀奇。 一日又是如此,花荣打猎回来,看武松与潘金莲相对而坐,一个拨动着篝火,另一个双手环胸,一脸冷意,不像是即将大婚的小夫妻,倒像是有着几世的血仇一般。 花荣把打来的猎物拔毛清洗之后,放在火上烤着,一边烤着猎物,一边看着潘金莲与武松的表情,看了一会儿,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二郎,你是不是惹我妹子生气了?” 花荣比潘金莲大一些,混熟了之后,二人便以兄妹相称。 潘金莲与花荣结拜为兄妹时,武松就立在一旁,心情颇为复杂地瞧着,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若是如此,便好好向我妹子道歉。”花荣拍拍武松的肩,笑着道:“快要大婚的人了,哪能整日怄气?” 武松余光瞧着潘金莲,抿了抿唇。 潘金莲道:“没有的事。他是光明磊落大丈夫,行得正坐得端。” 武松垂眸看着篝火,潘金莲把脸一转,只与花荣说话,不再提武松。 花荣见此,也不好多说,把猎物烤好之后,分发给武松与潘金莲,三人就着星光,将猎物吃了个干净。 武松与潘金莲处于冷战,一路上的气氛有些尴尬,幸亏有花荣在中间调节,三人不至于一路上一句话也无。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江州。 宋江与戴宗即将问斩,晁盖带着梁山众多兄弟来劫法场,路上遇到一个轮着板斧的黑脸汉子,问他话他也不答,杀到性起,不问官兵百姓,兀自轮着板斧。 眼见血流成河,晁盖心中叫苦,对那汉子大喊:“不干百姓的事,莫伤他们性命!” 李逵理也不理,抡圆板斧砍了一路。 潘金莲三人抵达江州法场时,看到的便是这一幕,武松剑眉微蹙,拍马便去拦李逵,花荣一声长叹,加入晁盖的战团,潘金莲脚尖轻点马背,身体一跃而起,飞出数丈,轻飘飘落在李逵与百姓之间。 人群乱成一团,武松呼吸一紧,翻身下马,拨开拥挤人群,去追潘金莲的身影。 武松知道潘金莲会武功,可潘金莲的武功在于巧,并不以力气取胜,遇到一身蛮力又杀得不分敌我的李逵时,她未必能占到便宜。 不远处,李逵虎背熊腰,潘金莲瘦瘦弱弱,像是一个纸糊的美人灯,风吹吹便倒了。 生平第一次,武松知晓了什么叫害怕。 李逵手上的板斧落了下来,武松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时间被定格在鲜血交迸的江边。 潘金莲侧身躲过板斧,伸出手,手指一绕,以力卸力,卸去李逵满身的力气,而后张手一横,夺去李逵手中的板斧,脚尖一挑,李逵重重倒在地上,潘金莲一脚踩在李逵胸口,板斧横在李逵脖子上,瞬间见了血。 李逵挣扎起身,却又被踩得更深,最后没了力气,像一只濒死的鱼躺在岸上,不住地穿着粗气。 潘金莲手中的板斧往李逵肉上送了一分,鲜血染红了李逵的衣裳,剧烈的痛感传来,李逵被拉回了神智,睁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地看着踩在自己身上的潘金莲。 少女逆光而立,身体纤细,眉梢轻挑,声音微冷:“你再杀一人试试?” 周围的喧闹似乎停止了,李逵道:“你是谁?” 又有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分开人群走进来,逆着光,李逵有些看不清汉子的脸,只觉得那汉子像是一把出鞘的剑,锋利又危险,让他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 那汉子似乎在检查少女有没有受伤,见少女毫发无伤后,身上的凌厉之气才散了一分,低头过来瞧他,只一眼,便叫他出了一身虚汗。 花荣在疏散百姓,晁盖安抚着受伤的人群,矮脚虎王英一点一点蹭过来,眯着眼瞧着茜红色的身影,舔了舔嘴唇。 宋江被人解了绑,忙上前道:“误会,都是误会,此人是我的故交,黑旋风李逵。” 潘金莲瞥了一眼宋江,武松冷冷道:“梁山之上,都是这般滥杀无辜之人么?” 宋江面色微尬,晁盖听此一怔,众人无人应答,气氛一时间陷入沉默。 第118章 潘金莲 潘金莲很想回答武松。 你以为梁山上都是什么英雄好汉吗? 错,英雄好汉有,但更多的是三观不正、视人命如草芥的人,黑旋风李逵好杀人,矮脚虎王英是个强/奸/犯,其他人各有各的缺点,并不是武松想象中的救世乌托邦。 但尽管如此,梁山上的人还是比对外软脚虾,对内是欺世压民的大宋好很多。 毕竟梁山好汉在心情畅快时,还是会把百姓当成人的,而不是像大宋一样,一味地剥削。 潘金莲看了一眼周围,大宋的官兵早被吓跑了,受伤的群众躺在地上哀嚎着,许是为了缓解无法回答武松问题的尴尬,晁盖低声安抚着,让手下疏散周围百姓。 百姓们渐渐被引到一边,周围不复刚才的慌乱,宋江看着武松,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最后什么也没说出来,只是双手抱拳,深深向武松鞠躬。 武松敛眉,斜了一眼宋江,便把头身体让旁边一让,没有受宋江的礼,头偏在另一边,薄薄的嘴角紧紧抿着,眸色深沉,似乎在看着被鲜血染红的大地。 李逵看到了宋江,想挣扎起身,却又被潘金莲死死踩在脚下,口中兀自叫嚷着哥哥,身体剧烈喘息着。 潘金莲把板斧横在李逵脖子上,李逵一动,锋利的板斧割破肌肤,鲜血涌了上来,李逵吃痛,不敢再动。 宋江眉头微蹙,面有不忍之色。 潘金莲斜了一眼宋江,道:“此人如何处置?” 众人都看着宋江。 黑旋风李逵的名字,大家都听说过,但没有跟李逵打过交道,唯一跟李逵有交情的人,是宋江,李逵不分敌我杀人如麻,是为了劫法场救宋江。 可宋江的命是命,旁人的命便不是命了? 那些人不是助纣为虐的大宋官兵,是手无寸铁的无辜百姓,什么也没做,便惨遭李逵屠戮,莫说旁人了,他们看着心底都发寒。 潘金莲是世间奇女子,扬名天下的,并不只是她不可方物的容貌,更是她打抱不平替天行道的作风,李逵若撞在旁人手里,宋江说上几句好话,或许还会留得性命,可李逵偏就撞在了她手上,一个最不能容忍视人命如草芥的人。 此时宋江纵然为李逵求情,只怕她也不肯留下李逵的性命,毕竟在她心里,众生平等,没有谁比谁高上一头。 众人叹了一声,虽觉得李逵一身好武艺,这般死了有点亏,可再一看遍地的尸骸,又觉得李逵为这些人偿命并不亏,只是难为了宋江。 李逵是为了救宋江而来,宋江若是对李逵的死不闻不问,那便是无情无义,以后的弟兄也会瞧他不起。 可宋江若是为了李逵一而再再而三向潘金莲求情,周围幸免于难的百姓,会彻底对宋江寒心,甚至连带着对梁山好汉没有什么好印象,以后梁山好汉再想来城里打听情报,让百姓们帮着他们躲过官兵的追杀,便没那么容易了。 众人愁肠百转,目光在宋江与潘金莲身上不断游走着。 花荣与宋江一向交好,不想让宋江为难,便走到武松身边,想去劝武松,让武松说两句调和的话,让潘金莲放了李逵,可一看地上的血迹,也只是拍了拍武松的肩膀,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清风阵阵,让血腥味更加扩散,周围的百姓或哭或喊,胆小的伏在地上不断呕吐着,犹如修罗地狱。 不知道过了多久,宋江才慢慢开口:“他是为我而来,一身杀孽也是为我。” 宋江环视着周围的尸骸与鲜血,悲痛道:“百姓何辜?我不敢开口让你绕过他的性命,只是这一身杀孽,当由我来承担,我愿一命抵一命!” 潘金莲眉梢轻挑。 果然是义字当先的宋江,这样的一番话,既让百姓们无话可说,又不会让梁山众人寒心。 宋江抽出身边人的佩剑,把长剑一横,便要往自己脖子上抹去。 潘金莲眼疾手快,飞身去夺宋江准备自刎谢罪的长剑,长剑在宋江手中一划,鲜血涌出。 李逵没有了潘金莲的压制,从地上爬了起来,扑到宋江身边,撕着衣服去包宋江的伤口,一边包,一边向潘金莲认错:“人是我杀的,与公明哥哥无关,一命抵一命,也应该我先来!” 潘金莲眸光微转,道:“你为救他而来,那便与他有关。” 众人心头一惊,只觉得潘金莲此话虽然过激,但也不失偏颇,源头的确出在宋江身上,可若是叫宋江跟众人抵命,又太牵强了些。 花荣拉了拉武松的衣角,武松眉头微动,似笑非笑地看着潘金莲。 潘金莲道:“今日来劫法场的众多好汉,皆是愿与公明哥哥同生共死的人,公明哥哥有难,我们拼死相救,公明哥哥有错,我们自然一起承担。” 她并喜欢滥杀的李逵,但眼下的情况,她不能杀死李逵。 李逵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推翻大宋的通知,让天下人不再受昏君佞臣之苦,用不好,便是今日的结果。 今日的最忧解,是给李逵一个让他终身难以忘记的教训,一个让梁山众人永远不敢再犯的教训,只有这样,他们才会把别人的命当命。 “当今昏君当政,佞臣理政,以致天下人饱受离乱之苦,不推翻昏君佞臣,还天下一个海晏河清,我心难安。” 潘金莲手中长剑转手,削去头上高高挽起的长发,在众人震惊的目光中,把长发一扬,让发丝随风飘去,朗声道:“今日李逵铸成大错,按律当斩,然天下未平,他有重任在身,我愿割发代首,同他受过。” 如果说,汉武帝是儒家的开启者,那么大宋朝便是将儒家推向顶峰的继承者。 儒家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个时代的人,除却结婚时的结发,剩下的人生里,至死都不会剪去自己的头发。 梁山众人也不例外。 潘金莲手里的长发一缕缕被风吹散,众人皆惊,片刻后,也纷纷跟着斩去自己的发。 李逵虽然是个粗鲁汉子,但极为孝顺,见此羞愧不已,不仅跟着众人削去自己的长发,还斩断自己的一条胳膊。 血淋淋的断臂滚在地上,百姓们面面相觑,宋江垂泪不已,一咬牙,跟着斩断自己的一只手。 这一次,潘金莲没再阻拦。 死去的人不能再复活,然而活人的日子还要继续,江州的百姓接受了以潘金莲为首之人的道歉,潘金莲为民出头的名声传遍天下。 而原来对潘金莲并不熟悉的梁山众人,也因此事对潘金莲颇为敬畏——在李逵杀红了眼的情况下轻轻巧巧夺去李逵板斧,并将李逵一脚踩在身下的人,普天之下也没几人能做得到。 潘金莲的武力如此,心思更是巧妙,几句话,便化解了江州百姓对梁山的仇恨,且又宣扬了梁山好汉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道义。 至于李逵断臂宋江断手的事情,梁山好汉们也没有将这件事算在潘金莲的头上,在那种情况下,潘金莲的办法是妥帖的办法,如果非要怪,就只能怪李逵杀心太过,与潘金莲没有任何干系。 潘金莲一战成名,在极度重男轻女的梁山占据了一席之地。 梁山上男人多,女人少,潘金莲又生得极美,成了无数好汉梦中会喊的名字。 之所以梦中才敢喊,是因为潘金莲虽然美,可性格乖戾,武功又高,梁山上没几个人是她的对手,身边又有一个威风凛凛极为英武的武松,打她的主意,怕是嫌自己的命太长。 众人只敢喜欢不敢说。 又一年,林冲擒来了扈三娘,李逵吃了断臂的教训,没敢大开杀戒,杀死扈三娘一家老小,矮脚虎王英看上了一丈青扈三娘,求宋江将扈三娘嫁给他。 宋江正有意说媒,被潘金莲三言两语驳得哑口无言。 扈三娘没有嫁王英,潘金莲笑着对她道:“喜欢谁便嫁谁。只要那人不是有妇之夫,你都能嫁。” 阳光正好,扈三娘抿唇笑了起来,斜眼看着院子外正在擦着长/枪的男子。 潘金莲在梁山,吴用那些让人断子绝孙的计谋再也排不上用场,整日给潘金莲打下手。 不打仗的时间,潘金莲便好好地跟吴用讲一讲诸葛武侯的谋略与兵法,久而久之,吴用渐渐摒弃了自己一贯的缺德到冒烟的阴谋诡计。 梁山在潘金莲的刻意引导下终于走上正途,浩浩荡荡的军队冲入东京城,大宋官兵望风而降,宋徽宗脱去皇帝冕服,投降投得很彻底。 潘金莲得了天下,改国号为汉,旁人问她为何是汉,她抿了一口酒,笑眯眯道:“汉人从哪丢的东西,就从哪捡回来。” “汉秉威信,总率万国,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维天有汉,老祖宗刀口舔血挣下来的脸面,不能丢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 夜风习习,星河满天,英气逼人的男子走过来,给自己杯子里倒满酒,一饮而尽。 三杯之后,武松放下酒杯,清澈的眸子看着潘金莲,道:“我也不想让你丢在我手里,是我错了。” 烟花在夜幕中炸响,周围人的起哄声不绝于耳,高高的楼台上掉下巨大的字幕,武松铿锵有力的字迹写在上面。 舞女们不知何时退了下去,整齐划一的士兵操甲而舞,盾甲慢慢合成一个字,又慢慢散开。 扈三娘推了一下潘金莲,笑道:“二郎纵有天大错,看在今夜的巧妙心思上,给他一个机会吧。” 清冽之气迎了满面,潘金莲眼波微转,抬头看着剑眉星目的英武男子。 第119章 大结局-潘金莲 潘金莲虽然上了梁山,但得天下并不是依靠着梁山众人,她联合方腊,又拉拢了许多各地的起义百姓,一步一个脚印,才推翻了大宋政权,故而各方势力对她做女皇的事情也没有太多的意见,唯一的反对声音便是一些迂腐书生。 宋/太/祖得国不正,一直利用文人去打压武将,故而文人的地位颇高,潘金莲则没有供奉着文人的想法。 江山是她一点一点打下来的,她没有窃取别人的政权,更没必要处心积虑防备他人。 心中无愧,做事自然肆无忌惮,不用看文人摆脸色。 反对的声音被她一扫而光,见识到她杀伐果断的文人们对她俯首称臣,再无半点不敬。 夜幕中的紫微星越发明亮,一个原本傲立在世界之巅的朝代再度登上巅峰。 九天阊阖开宫阙,万国衣冠拜冕。 在汉武帝时期,便有内外朝之分,有着君主立宪制的影子,潘金莲并不是一个贪权的人,如果可以她只想沉浸在英雄乡,便找了德高望重的老臣,推举内外朝,向君主立宪制进发。 朝臣们觉得潘金莲大抵是疯了,以宋江为首的梁山众人,以及方腊集团也觉得潘金莲脑袋有坑。 古往今来,哪位天子不把权势紧紧抓在自己手里? 偏潘金莲不走寻常路,要把手上的权利全部下放,让人摸不着头脑,也不知她是有意试探,还是真的放权。 大殿内鸦雀无声,潘金莲清了清嗓子,道:“若无异议,便从今日开始执行吧。” 散了朝,众人仍觉得自己晕晕乎乎的,仿佛活在梦中。 潘金莲对众人的状态毫不在意,欢天喜地期待着吃喝玩乐的美好生活。 制度刚刚执行的时候,朝臣们颇为忐忑,时不时拿些政事去问潘金莲。 潘金莲在极紧要的事情上才会批阅,至于其他的事情,则让朝臣们自己拿决定,时间一久,朝臣们也就明白了,潘金莲是真的放权,并不是有意试探他们是否贪权。 朝臣们知晓潘金莲的用意后,渐渐大胆起来,集思广益,将潘金莲制定的制度彻底推广开来。 虽然实行了君主立宪制,但君主天威的思想刻在世人骨子里数千年,一时间难以改掉,再加上潘金莲白手起家打来的天下,天降奇才的能力早就深入人心,朝臣们仍以天子对待潘金莲,在重要的政务上,还找潘金莲拿主意。 君主立宪制的推广没有达到潘金莲的预期,朝臣们每月一次来找潘金莲报道,潘金莲听着朝臣们的说的事情,心里想着华夏自古以来的传统,默默地降低了自己预期。 一月一次总比天天上朝强! 最起码她能睡懒觉了。 这样一想,潘金莲心里舒畅了许多。 这日又到了朝臣们觐见的日子,奏折早就被勤快的小内侍捧了进来,让潘金莲先瞧着,对朝臣们今日要说的事情有个心里准备。 潘金莲看着一叠又一叠的奏折堆在自己面前,武松什么也不做,身板笔直地站在,寒星一般的眸眺望着窗台,窗外是花枝烂漫,画眉鸟在枝头闹着,雄鹰掠过蔚蓝天际,留下一行白色剪影。 潘金莲瞬间便理解了亡国之君的心情。 她不想批奏折,不想听朝臣说她今日晚起了一刻钟,为她今日的仪容仪表絮絮叨叨吵上一上午。 尤其是,当她与朝臣们探讨政务,武松一身轻松地立在一边时,她便觉得心里超级不平衡! 武将就是好,太平时期的武将简直不要太幸福。 当然,前提是君主不刻意打压武将。 离朝臣们觐见还有一段时间,潘金莲屏退了殿里的宫人,冲武松招手:“二郎。” 武松回头,恰看到她舔唇眼波流转,不禁剑眉微蹙,目光偏了下来,落在御案上堆积如山的奏折上。 “何事?” “你过来。”潘金莲一手托着腮,一手搅着自己的发,道:“你过来我就告诉你。” 三月的暖阳带着春意特有的温柔,落在武松身上,给他英气的面容镀上一层浅浅的光晕。 真好看。 此时武松若收一收脸上的凛冽之气,她肯定会飞奔在因色误国的昏君路上,拉都拉不回来的那一种。 敢笑幽王不痴情。 武松身披暖阳,从殿门走到御案前,目光由上至下,漫不经心看过来。 潘金莲微抬着头,看到他的喉结与棱角分明的下巴,手一伸,便覆在他脖子上,用力一压,武松的头便低了下来,潘金莲的唇凑了上去。 武松的唇并不算软,带着习武之人特有的冷硬,刚碰触时,他的动作也是自持的,片刻之后,便是疾风暴雨,满满的侵略感。 气息渐乱,御案上的奏折哗啦啦倒在地上,外衫与钗环紧接着落下,堆了满地。 熏香从鎏金瑞兽中吐出团团烟雾,武松居高临下地看着潘金莲,眸色深沉:“胡闹。” 大宋朝的亡国之君也没拉过女人在御案上行那种事。 潘金莲双手圈着武松脖子不松开,道:“你不就喜欢我胡闹?” 眼前的男子最爱假正经。 她第一次拉着他瞧春宫图的时候,他把脸偏在一边,冷声说她胡闹,她便揪着他的耳朵,把图推到他面前,他面上无表情,耳根却红了起来。 那夜红绡暖帐,他狠狠抵着她,声音沙哑:“这个姿势也不怎么样。” 她像是在惊涛骇浪中漂浮的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声音细碎,断断续续。 她与武松总是这样,明明是她先出手撩拨,一办正事,她便再也动弹不得,像是砧板上的鱼儿,只能任他摆布。 就像现在。 看似是她拉着武松不让武松走,可她那点小力气,在武松面前根本不值一提,武松稍稍用点劲,便能把她整个人提起来。 潘金莲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武松,暧昧道:“你再不来,那帮朝臣便该来了——” 话未说完,便被武松封住了唇。 冰凉的御案被滚烫的体温暖成温热。 窗外微风拂过,花瓣纷纷扬扬洒下。 潘金莲最后还是低估了武松,又或者说是低估了朝臣们的敬业精神。 小内侍声音尖细,在殿门外响起,潘金莲颤声道:“朝……朝臣……来了。” 武松动了动,声音低沉:“刚才不怕,现在怎又怕起来?” “别……有人来了。” 潘金莲去推身上的武松。 她虽然想和武松去尝试千奇百怪的事情,可没有在旁人围观下去尝试的癖好。 脸皮这种东西,她偶尔也会捡起来用一用的。 然而她的力气太小,与能打死猛虎的武松简直是天壤之别,武松像是压顶的泰山,还是自带十万伏特的那一种。 潘金莲呜咽地说不成话。 武松不耐烦地皱着剑眉,长臂一挥,翻身从御案上下来,把潘金莲放在御案后的椅子上,他屈膝在御案下,动作并不停止,随手拨了拨一旁的熏香炉,熏香烧得越发热烈,沁人的香味萦绕在整个宫殿。 潘金莲撑着精神睁开眼,小内侍已经在推门了,潘金莲越发着急,武松却不为所动,修长的手指从她身上离开,拿起外衫往她身上一裹,然后再把御案上盖着的绸缎一拉,将案下的风情遮了个干净。 小内侍领着朝臣推门而入。 潘金莲瞳孔微微收缩,觉得武松当真是疯了。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因为是在御案上,衣服并未大动,外衫披在身上,从外面看来,她仍是漂亮得有些过分的端庄女皇。 只是面色有些红,语调有些怪。 “唔……爱卿何事?” 殿外的禁卫军交班,行走之间盔甲相撞,发出整齐划一的声音,隔壁的小戏子正在排戏,唱着鸳鸯张生红娘子。 潘金莲头皮发麻,不知是身陷地狱还是在天堂,只盼着朝臣赶紧说完赶紧走,好叫她喘上一口气。 偏朝臣一开口,便再也止不住了,潘金莲只得耐着性子听着。 朝臣毫无眼力见口若悬河说了半日,终于觉察到了潘金莲的不对劲,与不知是气,还是不耐烦到极致而发红的脸。 “陛下不舒服?” 朝臣颇为贴心,嘘寒问暖。 潘金莲咬牙道:“没,舒服。” 再舒服下去她要死。 时间一点一点溜走,朝臣捧起奏折,殷勤问道:“这件事陛下如何批示?” “准。” “那这件呢?” “……准。” “还有这件。” “……” 若不是眼前朝臣一脸的忧国忧民赤胆忠心模样,她简直怀疑朝臣是送她上西天的。 在潘金莲的一再暗示下,朝臣终于离去。 殿门被小内侍关上,潘金莲整个人瘫软在椅子上,武松把她一捞,她从椅子上陷在地上。 夜幕似乎压了下来,她仿佛看到西天如来在微笑着向她招手。 要死。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相逢啊,原来是一场盛大的劫难。 几日后,潘金莲抬着眼皮,有气无力地看着武松如青松一般笔直的站姿,不由得长叹一声。 什么叫心有余而力不足? 汉成帝死在赵合德床上也不过如此了。 武松见她醒了,从小内侍手里接过汤药,将黑乎乎的药汁喂到她嘴边。 苦涩的味道萦绕在鼻尖,潘金莲嫌弃地把脸扭到一边,道:“苦。” 武松把汤勺收回来,自己饮尽汤勺里的汤药,轻俯身,捏住潘金莲的下巴,将汤药灌了进去。 殿里伺候着的小内侍默默垂下头,假装自己什么也没看到。 汤药一点一点被喂完,武松放下碗,从小内侍捧着的碟子里捡起一块蜜饯,按照刚才的法子喂给潘金莲。 潘金莲生得极白,他捏过的位置有着浅浅的指印,武松看了一眼指印,漠然道:“苦?” “不苦了。” 潘金莲嚼着蜜饯,脸上有些烫。 面前的武松也真是,明明长了一张禁欲凛冽的脸,偏做出来的事情叫人招架不住。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也难过英雄这一关。 吃完东西,潘金莲舒服地伸了个拦腰,雪白的胳膊从被褥里弹出来。 武松瞥了一眼,道:“你有孕了。” 潘金莲的伸懒腰的动作一顿。 窗外廊下的画眉鸟闹得更欢了,唱着不知名的属于春天的歌谣。 潘金莲眨了眨眼,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 武松神色如常,继续道:“三个月。” 潘金莲眼皮跳了跳。 仔细想想她确实好久没来月事了,本以为是与武松没羞没臊的日子过多了,身体支持不住的缘故,哪曾想竟是怀孕了。 怀孕的话,好多东西不能吃,好多事情不能做。 潘金莲把被褥一拉,蒙在脸上。 怀孕好烦呐。 武松拉下她的被子,棱角分明的面容近在咫尺间,如山水墨画一般的英气逼人,沉声道:“你不开心?” 潘金莲忽又觉得,怀孕似乎又不是太坏。 她突然有些期待,一个软萌的Q版小武松,软糯地喊着她娘亲。 第120章 婠虫婠(捉虫) 爱你恨你,一生一世。 婠婠写下这八个字时,脑海里徐子陵的脸已经很模糊了,她想了好一会儿,只想到一个清瘦的背影。 爱么? 作为魔门邪派阴癸派的继承人,爱似乎是一件很奢侈的东西,可是作为婠婠,爱情是她想要便要,不想要便不要的东西。 反正她是魔女,不用去守什么名门正道的规矩,她想要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 她与徐子陵讲天下大势,讲朝代更迭,她清楚地看到徐子陵眼底的震惊。 “你以为我们魔门中人掌权,便会残害苍生吗?这种想法幼稚得可笑,无论谁登基为帝,都要为万民谋福祉,否则再怎么强大的王朝,也会被百姓推翻,秦朝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我瞧不上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虚伪小人,我们魔门中人,爱便是爱了,恨便是恨了。” 她下巴微抬,眼睛弯弯:“我叫做徐子陵的女人。” 这大概是爱吧。 她和慈航静斋是宿敌,总是在互相争夺着东西,以前是天下,现在是徐子陵。 如果争夺是爱情的话,那她是爱徐子陵的。 爱你恨你,一生一世,她这八个字,注定要在徐子陵心上狠狠划上一刀,让他再也忘不了白衣少女赤足金铃行走在雪夜里的模样。 婠婠闭目,把信交给明空。 后来她听闻李世民取了天下,玄武门之变弑兄逼父,坐稳了大唐天子的位置,再后来武则天横空出世,成了华夏大地上第一位女皇帝。 外面又下起大雪,婠婠一手托着腮,另一只手去接雪花,心里是前所未有的空。 最后她还是赢了。 她的徒弟明空是武则天,是这天下之主。 大雪越下越大,她赤足走在雪地里,脚腕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她终于明白,原来那不叫爱情。 那只是,占有欲和好胜心。 ———————————————————— 婠婠是被冻醒的。 自练成天魔音后,她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她身上很冷,五脏六腑却像被一团火烧着,那団火直烧到喉咙,让人止不住咳嗽起来。 婠婠捂着胸口剧烈咳嗽着,耳畔响起男子清冷的声音:“嗯?竟还活着?” 这声音陌生得很,并不是她身边的人,且她完全感受不到男子的功力如何,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 纵是邪王与阴后,她也能感受到他们的武功,到底是怎样厉害的高手,才让她完全察觉不到那人的气息? 婠婠蹙眉抬头,映入眼眶的是一张极清隽的脸,饶是她见惯了邪王阴后般般入画的面容,见到男子也不禁怔了怔。 男子一身青衫,修长的手指把玩着玉箫,见她醒来,微微偏过脸瞧她。 皎皎的月光便落在了他的脸上,三分的邪,七分的狂。 “既然还活着,以后便跟着我。”男子手指转着玉箫,声音微顿:“你叫什么名字?” 婠婠笑了起来。 整个武林,也没有人能这样与她说话,面前男子武功纵然奇高又如何? 她还未怕过任何人。 婠婠抚了抚鬂间的发,正欲开口,忽然发现哪里不对劲。 摊开手,瞧着自己的手掌,再提气运功,婠婠终于明白哪里不对了——不是男子武功高,而是她武功尽失。 婠婠再去瞧周围的环境。 这并不是她所居住的地方,甚至不是她之前见过的任何一个地方。 婠婠警惕起来,慢慢开口:“我以前叫做……徐子陵的女人。” 男子眉梢轻挑,看着婠婠的目光有着几分玩味之色:“徐子陵的女人?从未听说过。” 婠婠心下一沉。 当今天下,谁人不知徐子陵?谁人不知她婠婠? 究竟发生了什么? 男子道:“徐子陵的女人,这名字不好,你若拜我为师,便要换个名字。” “梅超风,这名字如何?” 婠婠:“……” 难听死了。 婠婠道:“我叫婠婠。” 虽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以现在的环境来看,跟随面前的男子,似乎是唯一的选择。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是无法在江湖上独自闯荡的。 她在江湖行走多年,太清楚世界对女子的恶意了,尤其是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女子。 “婠婠?”黄药师瞧了一眼面前瘦弱的女子,她稚气的小脸上满是坚持,黄药师扯了扯嘴角,道:“随你。” 黄药师把桌上新买的衣服扔给婠婠,转身离开。 夜风微凉,送来黄药师清冷的声音:“梳洗换上,桃花岛不收乞丐。” 桃花岛? 之前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也不知道师父得知她拜了一个籍籍无名的门派,会不会气得从棺材里诈尸。 想了想,婠婠觉得不会。 她是魔教中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假认别人当师父,也不是什么值得死要活的事情,师父断然不会为这件事责备她。 她收了两个徒弟,明空成为女帝,大唐江山被她收入囊中,法明为僧王,控制着武林势力,无论是朝堂,还是江湖,都尽归她麾下。 她胜了慈航静斋的传人,师父当是含笑九泉。 婠婠目光黄药师离开,抱着衣服去里间。 罢了,不想了。 想也无用,不过是走一步看一步。 里间准备的有热水,泛着热气的水映着她的面容,婠婠俯下身,看着水波中的自己。 武功尽失,并没有让她的容貌变得衰老,仍如旧日一般,勾魂夺魄,出尘胜雪。 世人说她是仙子的身,妖精的心,她觉得这种评价很好笑,谁规定仙子一定要诵经讲道,远离凡尘了? 仙人可以率性而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就是要做逍遥的仙。 —————————————————— 跟着黄药师生活了几日后,婠婠终于确定,自己所在的时空,的的确确发生了转变。 空前强大的盛唐早已是过去,如今的朝代是羸弱的宋朝,华夏大地上第一个向外族送岁币买取和平的朝代。 得知这一切后,婠婠只觉得武林当中是真的没有人了。 她那个时代的人,随便抽一个来到这个时代,都不会让外族人在中原耀武扬威。 可叹宋/太/祖得位不正,忌惮提防武将,后世子孙也有样学样,活生生将一个大宋朝,治理成了大“送”朝。 当真可笑。 婠婠问黄药师:“天下大乱,师父不管上一管?” 黄药师正吹着玉箫,听此停了下来,手指转着玉箫,漫不经心,道:“你这小丫头,心思倒挺多。” 婠婠道:“大丈夫生于乱世,当提三尺剑立不世之功。” 黄药师冷笑:“为师没有三尺剑,你也不是大丈夫。” 婠婠闭嘴不语了。 这黄药师,怪得很。 明明看到路上讨生活的难民便嘴角紧抿,让他去平叛乱世,他又不愿。 前后矛盾的活像是邪王分裂成了两人,一个是风度翩翩的多情公子,一个是阴鸷嗜血的杀人魔头。 与黄药师相处久了,婠婠发现他怪的不止这一点两点。 明明非常关心自己的徒弟,偏话里话外都是嘲讽,怎么戳人心窝怎么说话。 若黄药师捡到的是旁人还好,偏捡到了她,她本是日月凌空的魔门妖女,何曾受过这种窝囊气? 脾气一上来,婠婠一日没与黄药师说话。 黄药师也不是话多的人,问她两句话,见她不答后,便也不再理她。 桃花岛还没到,她觉得以着黄药师的脾气,看她一天的冷脸后,多半是把她这个性格古怪的小女孩往路上一丢,自己回桃花岛了。 婠婠便做好了自己行走江湖的准备——她天生便是练武的料子,不过数月,便将天魔音练到了第一层,这点武功虽不能与高手相比,但路上遇到打家劫舍的人,一只手便能料理了。 不需要再依赖黄药师的庇护了。 次日清晨,婠婠走的很干脆。 她是魔道中人,纵然胡乱认了个便宜师父,便宜师父想逐她出师门,她也要先师父一步,先把师父一脚踹了。 至于黄药师给她买的衣服和给她的碎银子零花钱,她自然是要带上不能赌气扔了的。 她又不是名门正派,讲究正派人的气节做什么? 婠婠把小包袱一背,天不亮,便出了客栈,客栈里早起打扫卫生的小二拦都拦不住。 出了客栈后,婠婠一路向北走。 她若想在这个时代大展身手,燕云十六州是最好的选择。 燕云地区是扼守中原之地的门户,丢了这些地方,大宋才会被外族人打得哭爹喊娘。 她可以一边往燕云走,一边练武功,等到了燕云,她的武功练得也差不多了。 她那个时代的叱咤风云的门派早就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如今流传下来的门派多是一些不入流的,连高深一点的驻颜之术都不会——她师父五十多岁时,瞧上去与十七八的少女无异的武功,在这个时代是天方夜谭。 三四层的天魔音,足以让她在这个国弱民更弱的时代横行霸道了。 婠婠兴致勃勃上路。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月之后,她就被人抓了。 抓她的人,武功不入流,奈何人多势众,还会用毒,她刚练到天魔音第一层,几日的缠斗让她耗尽了力气,最后被人用毒镖射中了肩膀,昏迷过去。 意识彻底消失前,她有点后悔自己叫婠婠——这般窝囊的事情,若是被她的那些仇敌们知晓了,怕是会笑掉大牙。 再度醒来时,婠婠发现自己被绑着,眼睛也被人蒙上了,甜腻的脂粉味扑面而来,有人捏住了她的下巴。 “这种货色,倒也能讨主人的喜欢。” 说这话的是个女人,长长的指甲掐的她脸疼。 “涮洗干净,给主人送过去。” “当心点,这女孩会武,别解了她的穴。” 婠婠心情有些复杂。 魔门中人对男女之事看的很开,气氛上来了,翻云覆雨再正常不过,故而她对即将要面对的“主人”,没有太多以死明志保住自己清白的心思,她更在意的是另外一件事——这位“主人”长相如何,体型如何,技术如何。 若那位“主人”是为糟老头子,她再看得开,也会被恶心到不行。 婠婠看不到东西,在心里只运着功,争分夺秒练天魔音。 待练到第二层,便能冲破穴道逃出去了。 梳洗之后,婠婠被人送进一个飘着靡靡香气的房间。 房门被关上,有人从屏风后走出来,手指冰凉,捏住了她的下巴。 看来这地方的主人与仆人都一个毛病,动不动便捏人的脸。 甜腻的气息越来越近,那人贴着她的耳朵,声音是清亮的少年音:“今日孝敬来的人儿,倒还有点意思。” 蒙着眼睛的布条被摘下,面前是一个比她大不了多少的清秀少年,一身白衣,恍若画中仙。 婠婠:“……” 有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还需要去强抢民女? 少年解了她的哑穴,随手从桌上端了一杯酒,自己抿了口,把剩下的半盏酒凑在她的唇边,道:“你叫什么名字?” “……梅超风。” 这种窝囊的环境下,坚决不能说自己的真名字。 婠婠没有喝酒,而是道:“我师父叫黄药师,最是护短,你还是把我放了,省得他老人家寻你的麻烦。” 少年笑了笑,拇指摩挲着她的脸,不以为然道:“等你我成就了好事,你师父便成我师父了。” 商量不成,婠婠便只好道:“那行吧。只是这种事情讲究个你情我愿,眼下的情况我不情愿也不行了,我只有一个要求,轻点,好歹留我一条命,日后陪你换着花样玩儿。” 跑是跑不掉的,这死小孩的武功比她高多了,只能换个策略,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等她武功大成,有的是机会收拾这个死小孩。 以死殉道那种事情,是名门正道干的事,不是她这个阴葵派的妖女的作风。 少年郎被她逗笑了:“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不寻死觅活的人。” 婠婠勾勾嘴角。 这死小孩生得好,若技术再娴熟点,她也不算亏,有什么好寻死觅活的? 若眼前是个糟老头子,她或许还会挣扎下。 婠婠道:“说的好像寻死觅活有用似的。我既然被你抓来了,你若想玩,我死了你一样可以尽兴,既然结果一样,我又何必反抗?” “来吧,动作轻点,你是风月中的老手了,明白该怎么做的。对了,桌上的那壶酒喂我点,兴许还能让我少遭点罪。” 少年忍俊不禁,从随身香囊里取出一粒红色药丸喂给婠婠,笑道:“这个给你。” “不过我怎么觉得,这事好像是我被占了便宜?” 黄药师终于听不下去,一跃而下,少年不曾防备,被他一脚踹出窗外。 婠婠挑了挑眉,将口中含着不曾咽下的药丸吐出来。 黄药师一步一步走过来,清俊无俦的面上像是化不开的墨,声音低沉:“干这种事情的时候,反倒是成了我黄药师的徒弟?” 面前的男子阴沉得吓人,婠婠眼皮跳了跳。 黄药师尾音轻扬:“还用我给你起的梅超风的名字?” “嗯?” 第121章 大结局 这里改了设定,婠婠是身穿,不是魂穿!!! 婠婠 婠婠这会儿心里的确有点慌。 倒不是因为她和刚才调戏她不成、反被她调戏的事情被黄药师抓了个正着的事情。 这种调戏良家妇男,或者调戏不是良家妇男被人撞见的事情,她经历太多了,被抓包,她心中半点波澜也不会起,若她兴致好,或许会连带着撞见的那人一块调戏了。 反正调戏一人是调戏,调戏两人也是调戏,没甚差别的事情,她做了又何妨? 她只是有些意外黄药师的出现。 且出现在她刚叛出师门,嫌弃黄药师到无以复加,转眼便被黄药师发现她拿着黄药师徒弟的名字干没羞没臊的事情。 若是她还有以前的功力,被黄药师抓到也没甚么,黄药师发起火,她一巴掌就解决了。 可现在的她就是一个战五渣。 叛出师门、抹黑师门,拿着师门的名头招摇撞骗,这些罪名无论在哪个弟子身上,师父见了都是一巴掌怕死的结局。 更别提黄药师还是一个顶骄傲,且洁身自好到令人发指的怪人。 黄药师今日若不杀她清理门户,她婠婠的名字都能倒着写。 黄药师一步步走来,脸黑的像是化不开的墨。 婠婠往后面缩了缩,身后硬邦邦的,是墙。 缩不动,婠婠便只好再挣扎一下,毕竟引颈就戮不是她的作风。 婠婠眨了眨眼,端的是一脸乖巧可爱不谙世事:“徒儿一直是师父的徒弟,怎就不能用师父起的名字了?” 她要是知道黄药师跟了过来,打死她,她也不会拿着黄药师的名头去干那种事。 死在采花大盗的床上,不过是一夜的折磨罢了,她若是到了黄药师的手里,她觉得黄药师有一百种方式让她生不如死。 心脏在胸腔扑腾扑腾跳着,像是濒死前的挣扎,婠婠的眼睛弯了又弯,面上仍是一派天真模样。 婠婠捻着垂在胸前的发,柔声道:“师父何时来的?徒儿刚才快被吓死了,早知道师父跟在徒儿身后,徒儿才不会与那贼人虚与委蛇。” 从唐初,到宋末,中间相隔了一千多年,如果按照这个时间来论,她是活了上千年的老妖怪。 或许是老天收了她一身武功后良心发现,让她的容颜并没有因为活了千年而变得苍老可怖,反而仍跟往日一样,是从天际踏雪而来的精灵,脚踝上的金色铃铛,也不曾因为时光的流逝磨损,夜风一吹,便又叮当叮当起来。 像是情人间互相撩拨着的躁动的心弦。 只可惜,她和黄药师躁动倒是蛮躁动的,却不大像情人的关系。 用眼中钉肉中刺来形容此刻她在黄药师心里的形象,更为妥帖些。 月光下,黄药师嫌弃的眼神像是吞了苍蝇一般,因为太嫌弃,此刻的黄药师连话都不想再跟她说,仿佛与她说上一句话,能折寿十年一样。 婠婠在心里唾弃着黄药师的清高。 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害人不轻,黄药师在这个时代属于挺豁达的人,但多多少少还是被这种观点束缚了思想。 男女之事有这么见不得光么?随心所欲过自己的小生活不好么?至于这般嫌弃她么? 婠婠明知故问道:“师父怎么不说话?可是徒儿哪句话说错了?还是徒儿哪件事做错了?” 皎皎月色被乌云遮住了光,黄药师眼睛轻眯。 面前的女子有着一张不谙世事的脸,像是九天之上的仙子踏月下了凡尘,偏做出来的事情与仙气没甚么关系,犹如修罗地狱里爬出来的吃人心的妖精。 黄药师挑了挑眉,道:“你没错,是我错了。” 他就不该收她为徒,更不该看她负气远走悬心不下,一路跟随到现在,看到她顶着自己的名号与旁的人**。 少女撇撇嘴,委屈巴巴的样子活像是他始乱终弃后仍痴心不改的小娘子,单薄的肩膀往前面蹭了蹭,软软的小手拉了拉他的衣袖,声音里像是含了糖一般的甜腻:“师父,千错万错,都是徒儿的错。” “您千万别不要徒儿,徒儿生是您的人,死是您的尸。” 乌云遮月,烛火昏黄,少女清澈的眼睛多情又潋滟。 她的眼睛有着一种蛊惑人心的魔力,当她看着你时,仿佛天底下所有的一切她都可以放弃,她只深爱你一人一样。 黄药师眉头动了动。 忽然发现,自己收了个了不得的徒弟。 他的疏狂与不羁,在她面前更像是假清高,她的思维与行为,无一不在鄙视着这个时代的宗教礼法。 她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人能困得住她。 黄药师有种狭路相逢,棋逢对手的错觉。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傲与邪是张扬的,她的乖戾和傲气与邪气是藏在她甜腻的嗓音里,澄澈如小鹿却又勾魂夺魄的眼睛里。 黄药师伸出手,手里握着的萧贴着婠婠的下巴,抬起她的脸,与她深情若秋水的眸子对视着。 “生是我的人?”黄药师敛眉,眼底带着几分玩味。 他很想知道,她的邪究竟到了何种程度。 “嗯嗯。”婠婠不住点着头:“徒儿永远是师父的人。” 黄药师手中的玉箫顺着婠婠精致小巧的下巴往下走,冰凉的质感摩挲着她的肌肤,道:“既是我的人,你当知晓该如何做。” ……! 婠婠眼皮跳了跳,有点不敢相信这句话是从黄药师口中说出来的,可玉箫的冰凉又在无声告诉她,眼前的这一切并非幻觉。 她心中轻狂不羁飘然若谪仙的黄药师,正在认真地撩着她。 且还是是那种轻车熟路的撩,手法一点都不生硬。 婠婠心情颇为复杂——她还以为黄药师会杀她清理门户,哪曾想,不过是相逢一觉泯恩仇的小事,白让她担心害怕这么长时间了。 摸清楚黄药师的心思后,婠婠十分上道地攀上玉箫,手指顺着玉箫一路往上,指腹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黄药师的手背,甜甜道:“徒儿当然知晓。” 这种事情她太熟悉了,简直是每个魔门妖女的必修课。 作为一个合格的魔门妖女,她博览群书,熟知各种体位,有句俗话说得好,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毫无疑问,她见的不是猪跑,是万猪奔腾,山河震动。 婠婠拉着黄药师的手一拽,将黄药师拽倒在床上,翻身一转,欺身压在黄药师的胸口,手指绕着他的发,将长发一圈一圈缠在玉箫上,柔声道:“师父的碧海潮生曲吹得极好,徒儿不才,学了一音半节,想借师父玉箫一用,不知师父肯借否?肯听否?” 黄药师松了玉箫。 婠婠握住,凑在唇边,缠绵的曲调响起,却不是碧海潮生曲。 是凤求凰。 婠婠一边吹,一边垂眸去看黄药师表情,没有人能受得住她的凤求凰。 可黄药师偏偏还是往日清隽无俦的模样,只是眼底少了几分清冷之意。 他似乎在笑,但不是以往的冷笑,现在的笑更像是走狗斗鸡的纨绔看到了旁人在斗蛐蛐,兴致来了,便想伸手逗一逗笼中的蛐蛐。 这种感觉让婠婠很是不爽。 这是对她魅力的侮辱。 风月之中最怕遇到这种事,你千种风情,他不动如山,像是雕塑一般。 眼前的黄药师虽做了一些撩人的动作,可那些动作仔细想起来,是逗猫逗狗的,想看她究竟能做到何种地步的试探。 婠婠放下玉箫,轻叹一声,直直地看着黄药师,幽幽道:“师父要徒儿做师父的人,师父又不为所动。” “师父想学柳下惠,徒儿可不是那等白抛媚眼给瞎子瞧的人。” 话音刚落,婠婠便丢了玉箫,欺身向前。 她从来不信,有她撩不动的人。 柔弱无骨的小手刚想往下,便被那人骨节分明的手攥住了。 夜色深沉,那人的眸光却很亮,看着她,挑眉道:“我果然收了个好徒弟。” 婠婠弯眼笑道:“都是师父教的好。” 才怪,她才没有黄药师那么怪的脾气。 许是没了兴致,黄药师松了她的手,从床上起身,背对着她立在窗户下,道:“收拾一下,该走了。” ……果然黄药师这厮刚才的举动,是把她当猫儿狗儿一样的逗。 就是想看看,她的胆子大到何种程度,以及世俗礼法在她心里是什么位置。 很显然,在这个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时代,她视礼法为粪土,能毫不犹豫对自己师父出手。 她的邪,比黄药师更甚。 婠婠掐着嗓子道:“师父且等一等,徒儿换身衣服,梳洗完毕后再与师父一同走。” 本性已经暴露了,再在黄药师面前装乖巧不谙世事的小徒弟便不合适。 婠婠去衣柜里翻找衣服。 少年的房间很考究,衣柜里衣服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婠婠选了件月白色衣裳,正欲去换时,发觉窗台下的黄药师已经没了踪迹。 难不成是她高估了黄药师的忍耐,现在便丢下她不管了? 想了想,婠婠又觉得不会。 她的邪,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投了黄药师的脾气的,毕竟黄药师自己也是个怪人来着,有什么可嫌弃她的邪气与乖戾? 多半是避嫌——哪怕他是背对着她的,可终究还是同处一间房子,他是能听到她换衣服的声音的。 假正经。 婠婠腹诽着,慢腾腾换了衣服,磨磨蹭蹭对镜理妆,弄完这一切,她才打开房门。 外面的人已经被黄药师料理过了,东倒西歪地躺在地上不断呻/吟着,原来对她下手的少年,此刻也不知所踪。 想来是见识过黄药师的武功后,慌不择路忙着逃命了。 婠婠笑了笑,穿过哀嚎的人群,走出房门。 院子里的守卫也被黄药师一并清理了,一路畅通无堵,府门外,黄药师负手而立,玉箫垂着流苏。 婠婠道:“师父,咱去哪?” 黄药师斜了她一眼,道:“你想北上?” 婠婠笑眯眯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她的本性暴露的很彻底,再去装岁月无忧愁的少女就有些违和了,这么好的环境摆在这,她不去做一番事业,委实可惜了。 “汉人势弱,鞑子猖獗,凡我华夏子民,个个都可应势而起,荡平乱世,重建昌明。” 黄药师冷笑道:“你想做第二个武则天?” “师父,你这句话就埋汰人了。” 婠婠看着黄药师,笑眼弯弯。 她还是翻了史书才知道,她那夺了大唐江山的徒弟战绩并不光彩,不过是占了第一位女帝的名头罢了。 外战丢了大片疆土,内斗搞得人心惶惶,若不是大唐的底子厚,又有天降紫微星李隆基横空出世,只怕这汉人江山便交代在她徒弟手里。 可惜那紫微星前期当政与晚期执政完全是两个人,一手将大唐推至顶峰,也将大唐送入地狱,好好的半年时间就能解决的安史之乱,硬生生被他打了八年。 也就是唐朝家底厚,经得起这么折腾,换了其他朝代,早亡国了。 早知如此,她该多叫她徒弟向李世民学习的。 她的徒弟及不上李世民,与她相较,也算不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毕竟她在唐初,是一个连李世民都颇为敬佩的人物。 婠婠道:“李世民有一句话说得好:夫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武则天的例子,倒是告诉了我不少东西。” 黄药师眯眼打量着她,道:“口气不小。” 婠婠笑了笑,不置可否。 不是口气大,是这个时代的人,真的太菜了。 窦建德李密宇文家族那帮被李世民寇仲打得满世界乱窜的人,若是生在这个时代,必会感动得泪流满面。 更别提她了。 婠婠问道:“师父是与我分开去桃花岛,还是与我一同北上?” 若是在以前,她觉得以黄药师的脾气,多半会把她丢在路上不管不问,但经历了今日的事情后,她对黄药师的孤僻印象彻底改观了。 黄药师此人看似放荡不羁,不尊世俗礼法,但忠孝乃大节,他最是推崇,更念着什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道义,要不然,也不会跟了她一路,在这种复杂环境下救了她。 只是黄药师虽推崇忠孝,可不知在闹什么别扭,就是不肯干涉战事,叫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想了想,婠婠觉得是黄药师多是被大宋皇帝伤了心——黄药师不仅武功高,才学更是一等一的好,年少闯荡江湖之际,或许一腔热血向大宋天子提过建议。 然而大宋内部早已腐朽不堪,持才旷物的黄药师注定不被重用。 又或许是黄药师曾想过力挽狂澜拯救万民,而百姓的反应伤透了他的心,让他寄情山水与武功,再不理王朝更迭的惨剧。 斟酌片刻,婠婠道:“民族危亡,匹夫有责,拯救的不是这个烂到骨子里的朝代,更不是愚昧无知的刁民,而是那些生性善良,却被人欺辱到家门的汉人。” “师父若不想去,我便一个人去。总之,我才不要活得悄无声息,死也死得无人知晓。” 其实世人对魔门有误解,认为魔教的人都是一些霍乱天下之人。 魔教才不是这样,他们只是瞧不上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虚伪小人。 世人为儒家所累,他们追求真性情,爱得痛快,恨也彻底,若是得了天下,也会为万民谋福祉。 毕竟一个不以百姓为先的朝代,是存活不了太久的。 不知过了多久,黄药师道:“我陪你一起。” 天边月色皎皎,黄药师半敛着眼睑,神色淡淡。 婠婠知道她又赢了。 黄药师这个人呐,就是口是心非,活得拧巴。 好在她的性格专治各种拧巴。 ———————————————————— 事实上,宋末的乱世,与隋末唐初完全不能比。 宋末的乱世,完全是因为天子的昏庸和朝臣软弱无为造成的,换句话来讲,孔老夫子的理念的确是治国良策,可惜他的后人抛弃精华,只娶糟粕,用这些糟粕的儒家道义将世人全部忽悠瘸了。 汉人不能打吗? 恰恰相反,春秋战国七国撕逼,李牧尚能在闲暇时间大败匈奴,斩首数十万归,灭襜褴,败东胡,降林胡,塞外胡人数十年不敢入汉境。 战国尚且如此,其他朝代更不用说,哪怕积弱如大宋,也有绝世悍将狄青与岳飞。 狄青忧愤而亡,岳飞死于莫须有罪名,彰显了大宋天子的普遍心理——人生自古谁无死,天子日日在作死。 大宋没巨唐那般厚的家底容天子作妖,不亡国,简直是天理难容。 婠婠很快便拉起了一支队伍,北抗鞑子,南抗大宋昏庸政府,不愿做奴隶的人纷纷响应。 鞑子分两种,一种是绣花枕头,但比南宋中用一点,另一种是战斗力颇高,让人不容小视的。 婠婠先灭了绣花枕头,占了燕云之地。 这个地方是咽喉之地,北上能收复汉家河山,南下能灭了只知享乐的天子与朝臣。 将城防建好后,婠婠选择了先南下——毕竟是秦桧都能混得风生水起的朝代,她心里虚得慌。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至于燕京,便先由黄药师镇守。 这些年来,她声名鹤起,前来应援她的人不计其数,道教首当其冲,派了不少弟子来助阵。 看到这一幕,她心情颇为复杂——千年前,她可是与道家的人不死不休来着,如今沧海桑田,他们倒是统一战线,成了盟友。 这种狗血的剧情,她做梦都没想过。 到底是道教,汉人本土的宗教,民族生死存亡之际,总是会比那些外来的宗教更为关心自家天下的未来。 这样也好,黄药师的性格太孤傲,有这些在燕京一同守着,她更放心些。 婠婠这般想着,领兵出征。 风起云动,似乎有曲子传来。 婠婠耳朵动了动,回头去瞧。 挺直的竹子被压弯,黄药师立在竹子上,垂眸垂着玉箫,恍若月下仙人临凡间。 婠婠挑了挑眉,冲黄药师道:“师父,我去去就回,不要太想我。” 将士们哄堂大笑:“黄老邪要娶徒弟了。” 婠婠佯怒:“谁说黄老邪要娶徒弟了?” 箫音微顿,婠婠眼波流转,瞧着面色如旧的黄药师,甜甜道:“我师父才不老!” 曲音扎然而止,竹林中的人没了踪影。 啧,假正经。 这场战役比婠婠想象中的还要简单。 她的兵马还未到城下,天子已经率领百官来投降了,之后收拢部队,将自己的心腹镇守这个地方,再带着收拢来的军队,挥师北上。 这个朝代很奇特,天子打压武将,武将的地位很低,士兵更没有发言权,畸形的时代让军队战斗力为零。 可当了她的部下后,士兵们个个争先恐后杀鞑子,一点也没有她刚见到的时候的萎靡不振。 她的二师兄陈玄风嘴里叼着草,煞有其事对她道:“这叫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带兵的人换了,气势也换了。” 婠婠点头,很是认同。 与鞑子决一死战的时间越来越近,久不出山的王重阳也来助阵,另外还有丐帮等许多门派的高手,三三两两聚在一处。 黄药师博览群书,熟知百家,与王重阳聚在一起说话,老叫花子洪七公的声音洪亮,时不时地插着话。 王重阳一本正经,洪七公太邋遢,越发显得黄药师丰神俊秀,如月下仙人一般。 婠婠频频看去,黄药师视若无睹,只与王重阳与洪七公说话。 陈玄风看了半日,扔了嘴里的狗尾巴草,伸手去揽婠婠的肩:“师妹,不是师兄说你,你的心思——” 婠婠眉梢微挑,威胁意味再明显不过。 她的天魔音已经练到第十七层,当今天下,已经无人是她的对手。 陈玄风干笑两声,收回了手,继续道:“别看师父素日不把世俗礼节瞧在眼里,其实心里,最是在乎的,你喜欢了他,才不会有好果子吃。” “我爱喜欢谁,便喜欢谁。”婠婠懒懒道:“与你有甚关系?” “没关系。”陈玄风又从一边拔了根草,塞在嘴里,道:“只是我有点意外,师父收的徒弟,名字后面都带个风,为什么你没有?” 婠婠道:“因为我生得比你们美,自然不需要带风。” 她懂陈玄风的心思,也懂大师兄曲灵风、甚至小师弟陆乘风的心思,可懂是一回事,要不要在一起,滚一滚床单,就是另一回事了。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说实话,她挺想与那个萧疏轩举湛然若神的男子来一发的。 她现在对他的感情,应该算不上喜欢,这个时候睡一睡,也不耽误她继续修炼天魔音。 婠婠是个行动派,这个念头在心里过了一下后,晚间她便去找黄药师了。 不日便要出征,古来征战几人回的情绪让军营里的将士们彻夜狂欢。 谁也不知道,明天的他们会不会留得性命,可尽管如此,他们依旧义无反顾。 他们自古以来便是华夏大地的主人,数千年的时间虽然颠覆了无数个朝代,可将坚韧、宁折不弯的优良品质刻在他们的骨子里。 没有数千年底蕴的蛮夷人,永远不明白他们的坚持与生来便有的自豪感。 他们是最可爱的人。 婠婠穿过大碗喝酒大声说话的将士,来到黄药师的房间。 房门半掩着,婠婠推门而入。 月色清凉如水,均匀地洒在白衣女子的身上,黄药师放下手里的玉箫,蹙眉问道:“这么晚了,你来做甚么?” 婠婠反手关上门,坐在黄药师面前,双手托着腮,眨了眨眼,道:“自然是来看师父。” 黄药师不置可否。 白日里,一向嗓门极高的洪七公突然放低了声音,拉着他神秘兮兮道:“黄药师,你的徒弟们好事将近,你可要记得请我这个叫花子吃两杯喜酒。” 他顺着洪七公的目光看去,陈玄风丢了嘴里叼的草,伸手去揽婠婠的肩头。 阳光不算烈,他却觉得有些刺眼,别开眼,冷声道:“只怕桃花岛酿的酒七公喝不习惯。” 他收婠婠做徒弟那年,他二十七岁,婠婠说她十五,他大了她十二岁。 十二岁,对于习武之人来说,似乎算不得什么,五年时光弹指过,他三十二,与五年前似乎没有什么变化,婠婠二十,与五年前完全一样。 弹指可破的肌肤,天真澄澈的眼神,赤足走在雪地里的轻盈,脚踝上的金铃叮叮当当,她是落入凡尘的仙子,她的存在越来越让人瞩目。 她的未来,有无限的可能。 黄药师有些烦躁,道:“明日出征,你早些休息。” 婠婠笑了,道:“我找师父,就是为了来休息的。” 黄药师:“?” 黄药师蹙眉,摇曳的烛火突然间灭了。 打更人的声音响在夜幕中:“天干物燥——” 婠婠的甜腻的气息近在咫尺间,对着他的脸吹着气:“天干物燥,**,师父,我中意你许久了。” “你!” 黄药师与婠婠对招,她的身体灵活的像是水里的鱼儿一般,见招拆招间,她已脱了衣服,再出招,温香软玉便往他掌心迎。 黑暗中,床上的纱幔拉了下来,她跨坐在他身上,轻笑出声:“师父,战场上刀剑无眼,你好歹给我留点念想。” 战争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哪怕武功再高,也不敢保证,能从战场上活下来。 广袤无边的草原是巨大的绞肉场,数十万、甚至百万的人涌入进去,鲜血横飞,刀光剑影。 谁也躲不了。 良久后,黄药师松了手,身体崩得像张弓。 床笫之间的事情,男人从来是无师自通。 黄药师翻身将婠婠压下,细碎的声音响在喧嚣的夜里。 启明星自东方升起,万丈霞光撕开云层,金乌跃出,燕京大门缓缓打开,战马踏在宽厚土地,身着甲衣的战士迎着日头,唱着国殇前行。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这是一场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战争,华夏大地上,华夏民族再度崛起,捍卫他们传承千年的文化与家园。 积弱**的王朝不再,傲立在中原大地的,是一个冉冉升起的新星帝国。 数月后,六军合为一军,婠婠纵马飞驰到黄药师面前,眉梢轻挑:“哟,师父,徒儿活下来了。” 风姿隽爽的男子笑了笑,空气中的血腥味似乎迅速向后掠去,周围只剩下青衣如画。 婠婠在返回燕京的路上,遇到一个男孩,虎头虎脑,傻得可爱。 男孩看她看呆了眼,周围人纷纷打趣他:“别看了,她的年龄能当你妈了,你看她,倒不如看看她肚子里是不是个女儿,若是女儿,兴许你还有戏。” 男孩就真的走过来,眼睛直直地看着她微微隆起的小腹。 婠婠乐不可支,问男孩叫什么名字。 男孩声音缓慢,道:“我,我叫郭靖,靖康之耻的靖。” 黄药师觉得这人怕不是个智障,有些不耐,让人去找男孩的家人。 婠婠看着郭靖被他母亲拽走的背影,笑眯眯打趣道:“郭靖是吧?以后我若是生了女儿,会通知你的。” 黄药师冷笑:“那傻小子哪点好?” 婠婠笑道:“有人喜欢傻的,有人啊,偏就喜欢浑身冒着邪气的。” 黄药师解下大氅给婠婠披上,耳朵在冬日里却有点红,不再计较郭靖之事。 天下平定之后,众人开始讨论谁为天子,国号又是什么。 众人觉得,婠婠虽是起义的发起者,但终归是黄药师的徒弟,又是女子,如今又怀了黄药师的孩子,那帝位,自然是黄药师没得跑的了。 众人虽觉得黄药师性格孤僻,不好相处,但婠婠在侧,黄药师的脾气会收敛许多。 再说了,婠婠不日便会生下孩子,依着黄药师懒得管闲事的性子,多会做甩手掌柜,把孩子丢给他们,自己带着婠婠周游天下了。 众人这般想着,知道看到婠婠进殿之后,径直走向龙椅,然后施施然地坐了下来,抬手对下面的人道:“太硬了,拿两个引枕来。” “!!!” 众人的三观都不好了。 婠婠笑眯眯问王重阳:“道兄可有异议?” 王重阳捋着胡须,道:“陛下此举身为妥当。” ——连称呼都给改了。 婠婠再问捧着鸡腿吃得正欢的洪七公:“七兄可有异议?” 洪七公头也不太,道:“没异议没异议。天下都是你打下来的,我一个老家花子能有什么异议?” 婠婠再问黄药师:“那师父呢?” 黄药师神色淡淡:“无异议。” 婠婠点头,甚为满意,往龙椅上一靠,小内侍捧来的天子的冠冕,给她束在发上,她伸手撩了一下眼前的十二旒,道:“泰山北斗们都没异议,那就这么定了。” 她第一个问王重阳,是有原因的——在这个女子地位低下的时代,道教是最不重男轻女的宗教了。 男仙女仙分庭抗衡,男有玉皇大帝,女就有王母娘娘,男有雷公,女就有电母,其地位一点也不在男仙之下。 至于道教最高神祇三清,他们也不是男人——三清无性别,想是女人便是女人,想是男人便是男人。 受这种思想熏陶的王重阳,是最不反对她的人。 王重阳不反对,洪七公觉得这是她和黄药师的家事,自然也不会掺和,至于黄药师,她昨天晚上就把他睡服了,更不会跳出来反对她。 这些人支持她当女帝,那些叽叽歪歪讲究个三纲五常的人心里虽然不痛快,但也不敢公开反对。 婠婠眉梢微扬,道:“国号大明,朕为开国女帝。” 她肚子里若是女孩,便是皇太女,若为男子,便是皇太子,总之一视同仁。 数月后,婠婠生下一个玉雪可爱的女儿,黄药师起名为蓉。 黄蓉时常乔装打扮去民间玩乐,遇见了傻头傻脑的呆小子郭靖。 在洪七公的保媒下,黄药师极不情愿地结了这门亲事。 婠婠见黄药师心里不痛快,附耳低声道:“换个角度想,郭靖理政有一手,咱们可以退休周游世界了。” 黄药师眸光微转,终于接下郭靖敬的茶。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一路支持我的小可爱呀~ 你们是我码字的动力 这篇文写半年了,这个故事也该告一段落了,谢谢大家的陪伴和支持 非常感谢QAQ 鞠躬 祝大家前程似锦,心想事成呀~ 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手榴弹]的小天使:克洛伊苏 1个;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E、克洛伊苏 3个;洋光闪耀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 青青子衿 10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最后,能暗搓搓求个五分好评嘛? 虽然我知道这不太现实23333. ,,